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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包头市 >> 朱胜恩, 女, 56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5-29:法轮大法学员朱胜恩在火车站遭盘查
朱胜恩,女,61岁,户口是内蒙古包头市,家住山西省太原市,5月24日乘坐k374次列车从太原站到阳泉北站,当时买了返乘票,准备5月25日乘坐z69次回太原市。5月25日当天,朱胜恩按乘车时间提前来到阳泉北站,在进候车室验身份证时,特警拿着朱胜恩的身份证手指着旁边警务室(是公安大轿车做的,上面写着“盂县公安局”,因为阳泉北站建在阳泉市盂县地界)说:你这需要在那登记一下。 朱胜恩到了警务室的小窗口外面等着,里面一个20多岁的小警察问朱胜恩:你到太原去,干嘛?朱胜恩说:回家。他转身告诉一个年长的警察说:她是回家。那个年长的警察拿着朱胜恩的身份证弯着腰,(那个小窗口有点高,看不到他在干什么,可能是在办公桌上登记朱胜恩的身份证。)然后让小警察给了朱胜恩身份证,朱胜恩就进了候车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9/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6339.html 2017-09-03: 内蒙古包头市妇女朱胜恩被迫害经历 内蒙古包头市法轮功学员朱胜恩女士,五十六岁,家住太原市,曾经被非法劳教一年,多次被骚扰。以下是她自述多年来的一些经历。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去北京上访,被抓,送回户口所在地包头市,被非法劳教一年。执行单位是昆区分局与第四派出所,在看守所(不知名字)被迫害期间,因晚上值班时炼功,被拉出去在雪地里罚站,冬天当时脚穿拖鞋和丝袜,腰弯九十度双手背在背后,后背放一盆冷水站一小时,脚与雪冻在了一起,腿不能弯曲,不能行走。到了劳教所(呼市劳教所)被迫做奴工,包一次性筷子,手指磨烂了,如果当天的任务包不完,晚上不能睡觉去厕所加班包完。 在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八年,包头市第四派出所人员分别三次到我家(太原市)骚扰。二零零八年包头派出所把我炼法轮功一事移交到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派出所,这里的警察把我叫到派出所里,录了笔迹,留下根头发,在电脑上按了全手指纹,照了相。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我带着三岁小孙子去包头看望老伴和八十岁的婆婆,七月一日从包头带着孙子返回太原时,在包头火车站检票时被公安人员拦截,他们拿着我的车票和身份证把我领到一个屋里,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说是。他们然后强迫翻包,包内只有孩子的玩具和吃的,把孩子吓哭了。 上了火车开到中途,又被穿黑衣警察查住身份证说有问题,问有什么问题,我要求还我身份证,不说有什么问题也不还给我身份证,当时我大声说:你不说我可说了,是不是因为我炼法轮功?还没等说完,警察说:没事没事,就还了我身份证。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有一天包头市第四派出所民警给我打来电话,要我在太原市的住址,我说:前几年你们来我家骚扰几次,那个时候我不懂法律,对上门来的人连名字都不知道问,现在法律保护公民权益的条文健全了,制约执法人员的法律条文增加了,他说:知道。我说:不给你我的地址是为你好,他说:我不管你信什么,只是给上头一个交代,我说:上头是谁?交代江某某吗?他的手下一个个落马。他说:知道,我说: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你办的哪个大小刑事案件里有炼法轮功的。他说:知道,好了,时间不短了,你实在不给(地址)那就这样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3/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53300.html 包头市联系资料(区号: 472)2024-04-18: 负责此事的中级法院审判长:牛惠卿 0472—5179835
审判员:翟玮0472-5179819 16647210062 审判员:王艳茹0472-5179821 书记员:李慧芳 包头市检察院公诉人:谭静0472—7905514 18647285592 一、包头市中级法院 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91号中级法院 邮编014010电话:0472—5179967 、0472—5179975 院长:范俊锋 副院长:张庆祥、王文林 二、包头市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电话:0472-7905608 邮编:014060 检察长、副检察长: 孙建民(党组书记、检察长)0472—7905000 任勇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0472—7905111 王文林(副检察长)0472—7905555 李永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0472—7905888 尚震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0472—7905809 杜 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0472— 705603 石国峰0472—7905708 呼 德0472—7905920 2024-03-11: 一、包头市中级法院 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91号中级法院 邮编014010 电话:0472—5179967 、0472—5179975 院长:范俊锋 副院长:张庆祥、王文林 刑一庭: 牛惠卿、刘宜朋 0472—5179835 刘志强、李浩然0472-5179838 宋庆海 0472—5179922 翟玮 王云洁 0472—5179819 李慧芳、王艳茹0472-5179821 朱丽华、李清 0472—5179822 马轩龙0472-5179823 阅卷室 0472—5179820 刑二庭: 张让先 0472—5179816 梁立众、张磊 0472—5179817 范艳0472—5179833 姬鹏、姜峰0472—5179713 马飞、郜媛媛 0472—5179815 李通全、王凯、孙立楠、王雪东0472—517981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