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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韶关 北江区 北江监狱(韶关监狱,男) >> 陈爽, 男, 26

个人情况: 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镇一工厂打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7-06-26
交叉列在: 湖北 > 咸宁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1-01: 湖北咸宁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迫害
直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北省咸宁市至少仍有王慧媛、周国强、李艳和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着,有的在监狱,有的在看守所。

初步不完全统计信息如下。请知情人士补充这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详细的信息包括目前的监狱通信地址、监狱中的具体情况、邪党的非法审判人员信息等。
……
2、陈爽,男,二十六岁,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被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目前仍在广东省韶关监狱遭迫害。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湖北咸宁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迫害-454292.html

2019-07-11: 深圳中级法院、龙岗区法院枉判陈爽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陈爽,在深圳市龙广区坂田镇打工,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一万元。那么,深圳市中级法院、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凭借什么做出这样的判决呢?!

陈爽的二外公的女婿小张在深圳办厂,陈爽二零一七年到该厂打工,小张需要人晚上在车间看厂,其他人不愿意,就派陈爽一个人晚上在车间睡,以便看厂。

二零一七年六月,陈爽被深圳市龙岗区坂田派出所绑架后,广东省深圳市公检法系统的人去要求小张当所谓的证人,可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不肯,就被威胁,不答应就让他的厂开不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判决书上写着小张是证人,证明陈爽是炼法轮功的,再按他们自己编的邪说说法轮功是×教,既没说有什么依据,也没有理由,更没有法律依据。就把这作为陈爽的所谓罪证。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决书上写有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证言是什么,就是逼迫小张说:陈爽是炼法轮功的。其它什么证言也没有。

另外,他们找了一个叫罗茂仲的人作为证人:说陈爽做了十三条“法轮大法好”的条幅,其余什么都没有了。在律师提出退一步说:从邪党的邪恶法律角度十三条也不够判刑。于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镇从下至上一套公检法人马就要编造罪证了。他们从抢去的电脑中找到一些电话号码,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其实在广东电信部门找不到通话记录就足以说明电话号码与此次事件没有任何关系。再说全世界哪个国家把电话号码作为犯罪证据的?电话号码也不是凶器。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凶器,没有其它任何证据,也不能以此作为罪证。

陈爽的辩护(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审法庭辩护意见中说:没有证据不可以定罪处罚。没有看到电脑上类似的拨打的软件,也没有看到具体通话清单,更没有相关人的证人证言,而且鉴定意见给出的“疑似”并非“确定”。

电脑是陈爽亲戚在他去打工时给他的一台旧电脑。而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居然在此无证据的情况下诬判七年刑,罚款一万元。陈爽的亲属在经济很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请律师参加两次非法庭审,帮助他们搞清事实,陈爽的父亲也给他们递交了辩护词讲了道理,等等,都未能唤醒他们的良知。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在判决书签字的人员:审判长:苏晓东;审判员:黎云凤;审判员:李伟华。

接着,陈爽上诉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也请了律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再次知法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级法院在判决书上签字的人员如下:审判长:吴心斌;审判员:温锦资;审判员:黄丹燕;书记员:杨思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1/深圳中级法院、龙岗区法院枉判陈爽-389862.html

2019-06-26: 陈爽被非法判刑后上诉 深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陈爽,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学毕业后去深圳市龙广区坂田镇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被警察闯入宿舍绑架。约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一万元。
陈爽庭上声明修炼法轮功无罪,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最近陈爽的律师了解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回答他,说是陈爽的父亲领了判决书,忘记给他打电话,维持原判。其实,从陈爽被绑架之日起到现在,陈爽的父亲一直没有得到对方任何信息。再问中院谁负责这,什么也不敢说。有些法院法官暗示上诉没有用,本来就是中院搞的。

律师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程序严重不合法。律师争取过开庭审理,法官不同意。然后律师交了陈爽的父亲写的辩护词,并说上面也有陈爽父亲写的辩护词。判决书上有两个辩护人,一个是陈爽的父亲,一个是律师。律师说:出了判决书,他们要同时送给上诉人与辩护人。可陈爽的父亲和律师都不知道陈爽被广东省中级法院枉判,是陈爽的亲戚去看守所送生活费才被告知:陈爽已在五月份被绑架到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6/陈爽被非法判刑后上诉-深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389207.html

2019-06-20: 陈爽遭深圳法院诬判七年 被劫持入狱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陈爽,男,二十多岁,二零一七年正月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镇一工厂打工。同年六月四日,龙岗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以及坂田镇派出所警察闯到工厂绑架陈爽,理由是从摄像头中看到他做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的资料。

接着陈爽被构陷到龙岗区检察院和法院。龙岗区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之后两次对陈爽进行非法庭审,陈爽的家人至今没有接到法院信息。律师在两次庭审中都做了有力的无罪陈述,公诉人对此无话可说,最后在没有举证当事人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下,建议法庭判陈爽三年以下一年以上徒刑。而审判长苏晓东说他做不了主,要合议庭决定。最后龙岗区法院无视法律,对陈爽非法判重刑七年,罚款一万元。

陈爽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后,亲属询问律师案件进展,律师说对方叫等待。最近,陈爽的亲戚去看守所给陈爽送生活费用时,才得知陈爽已于五月份被劫持到韶关北江监狱。而法院没有任何通知。律师说法院电话打不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0/陈爽遭深圳法院诬判七年-被劫持入狱-388968.html

2019-03-25: 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陈新风被劫入冤狱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陈新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后上诉,被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一九年三月左右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

陈新风女士,出生于一九六五年,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锦鸡村人,在深圳市以打工维生。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陈新风在住处被龙岗区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龙岗区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二月转到深圳盐田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陈新风女士遭深圳盐田区法院非法庭审,同年八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审判长是段晖,审判员简增荣,陪审员廖春英,法官助理李镇欢,书记员徐立丽。

二零一八年,深圳市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非法批捕;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两人遭诬判一年半,一人遭诬判两年半,三人遭诬判三年至三年半,两人遭诬判五年,两人遭诬判七年,两人遭诬判八年。法轮功学员冯少勇博士、陈泽奇(电脑软件专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遭龙岗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双双被非法判刑八年。法轮功学员陈爽,湖北省咸宁市人,约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罚款一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5/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4317.html#19324232233-1

2019-02-11: 2018年深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9、陈爽,湖北省咸宁市人,约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罚款一万元。

陈爽大学毕业后去深圳市龙广区坂田镇一工厂打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他被闯入工厂宿舍的警察绑架。警察绑架陈爽的理由是,摄像头拍到他贴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陈爽陈爽庭上声明修炼法轮功无罪,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也没说什么。但之后龙岗区法院对陈爽非法判刑七年,令人震惊。与陈爽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很善良,从小学到大学,老师和同学都对他评价很高。听说他遭诬判,亲友们都很震惊,许多人都流泪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1/2018年深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382526.html

2019-01-21: 5、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陈爽,男,二十三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在上诉。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0678.html#19120233746-1

2018-09-1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一审判决 陈爽已上诉
陈爽的律师接到通知,他被龙岗法院冤判七年,并被罚款一万元。陈爽的亲属他们正着急要请律师上诉,后来听律师说,陈爽本人已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的非法一审判决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9/10/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3606.html#1899223646-1

2018-08-0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枉判陈爽七年补充
陈爽的辩护律师七月二十四日告诉陈爽的亲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枉判陈爽七年。陈爽的亲人叫亲戚去法院拿判决书准备上诉时,法院说要等到十天过后才能给。但上诉书上要求写判决书上信息。8月8日才知道:陈爽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非法罚款一万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4/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372024.html

2018-08-01: 陈爽被深圳法院非法判七年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23岁的青年陈爽大学毕业后,一亲戚介绍他去深圳市龙广区坂田镇一工厂打工。当时家里人没在意,也不知道电脑有没有什么,就给他一台旧电脑带去,有空时了解一下社会信息。亲戚万万没想到,这部旧电脑竟然被深圳龙岗区法院作为“证据”对陈爽枉判七年刑。
只要与陈爽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很善良、很单纯、素质很高。他从小学到大学,同学和老师对他评价很高。他家里人、许多亲戚朋友,一听说他无辜被判冤狱,许多人都流泪了。

被警察闯入宿舍绑架

陈爽二零一七年三月去深圳打工,六月四日在工厂宿舍休息,一群当地公安人员突然闯进宿舍把他绑架,并把他手上一台旧电脑抢走了。工厂老板通知他家里人他被公安绑架了,人不知在哪里。他父母很着急。工厂老板去当地派出所打听,在中共统治的社会,没人敢告诉老板陈爽的下落。

家里人很着急也没用,只好焦心的等。一个和陈爽关在同一房间的人到期出来,告知工厂老板陈爽被关在龙岗区看守所。

陈爽亲朋为了了解情况,就只有请律师。律师人虽然很善良,但由于害怕被骚扰,想真正维护正义很难。于是申请亲属辩护。由于在外省来去很不方便,就把申请亲属辩护的委托书、法律意见书一起寄到当地检察院、法院等。法院审判长告知陈爽家人,亲属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过而不批。

后来陈爽的亲人在中共法院对陈爽二次非法庭审中知道:深圳市龙岗区610、公检法等一套人员是从监控头中偷视陈爽贴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粘帖,就以这为借口去绑架陈爽,然后再从抢去的旧电脑中有电话号码(大部分是空号),以此作为所谓“罪证”。至于他们采取了多少伪造假证据的手段现在还难以知道。

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爽一案开庭审理,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培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和他的四个亲属。

开庭前,法院门前没贴任何开庭通告。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审判以公开庭审为原则,本来审理案件就是应该公开,因此,公告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知晓的范围,而不是仅仅为了方便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案件的了解,或走下一程序。那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没有张贴公告,说明该法院不想让公众知道这里有公开庭审。

公诉人没有举证当事人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一方面,作为公诉人,既然认为陈爽没有犯法为什么还要将他起诉到法院?为什么不做出撤诉、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该公诉人没有像其他公诉人那样不管合不合适就拿刑法300条往法轮功学员头上扣。从这一点上看,这位公诉人还是有良知的。他从内心不想加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迫于610的压力他(她)才做出这么不和常理的事。

开庭后,法轮功学员陈爽说: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观愿望,也没有破坏哪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果。辩护律师指正:我的当事人陈爽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

最后审判长问陈爽的辩护律师是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无罪。审判长问法轮功学员本人有什么意见?陈爽说本人无罪。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也没说什么。审判长宣布审判到此结束。

六月十一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陈爽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他们以陈爽的电脑中有电话号码作为所谓“证据”。律师提出要求他们去广东邮局查记录,邮局没有记录。最后公诉人说,法院怎么做,他没有意见。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电话告诉陈爽的辩护律师说判刑七年。

亲友得知陈爽被非法判刑七年,觉得太不可思议,感到这中国公、检、法的一伙人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工资)为邪党充当打人的棍子。


这样的好人在中国大陆遭到这样的陷害,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1/陈爽被深圳法院非法判七年-371924.html

2018-06-27: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湖北籍法轮功学员陈爽第二次非法庭审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对湖北法轮功学员陈爽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

湖北大法弟子陈爽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去深圳打工。六月四日,在工作车间被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610、国安、国保、以及坂田当地派出所绑架。原因是他们通过摄像头知道他在外面贴了“法轮大法好”。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被第一次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律师和他本人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对方一句话没说,审判长宣布结束。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对陈爽进行第二次非法庭审。陈爽去深圳打工仅三个月,他们把陈爽手中电脑抢去,以电脑中有电话号码作为所谓证据。律师提出要求他们去广东邮局查记录,邮局没有记录。最后公诉人说,法院怎么做,他没有意见。

陈爽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了,现在仍然还被关押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7/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70304.html

2018-02-04: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一场匪夷所思的庭审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陈爽一案开庭审理,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培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和他的四个亲属。

在庭审过程中却有几个不同寻常的情况让人匪夷所思。

一、开庭前 法院门前没贴任何开庭通告

开庭通告在法律上称之为公告送达。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审判以公开庭审为原则,本来审理案件就是应该公开,因此,公告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知晓的范围,而不是仅仅为了方便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案件的了解,或走下一程序。

那么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没有张贴公告,说明该法院不想让公众知道这里有公开庭审。从到庭的人员看确实没有社会其他人员,也没有与之有关系的法轮功学员。

二、公诉人没有举证当事人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公诉人没有举证法轮功学员陈爽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一方面,作为公诉人,既然认为陈爽没有犯法为什么还要将她起诉到法院?为什么不做出撤诉、不起诉决定?

另一方面,该公诉人没有像其他公诉人那样不管合不合适就拿刑法300条往法轮功学员头上扣。从这一点上看,这位公诉人还是有良知的。他从内心不想加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迫于610的压力他(她)才做出这么不和常理的事。

三、明显的无罪决断 审判长却不了了之

开庭后,法轮功学员陈爽说: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观愿望,也没有破坏哪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果。辩护律师指正:我的当事人陈爽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

最后审判长问陈爽的辩护律师是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无罪。审判长问法轮功学员本人有什么意见?陈爽说本人无罪。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也没说什么了。审判长宣布审判到此结束。

在这里请问审判长:公诉人没有指证陈爽犯法,陈爽自述本人无罪,律师认为当事人陈爽无罪,那么审判长为什么不依法办案当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陈爽呢?这个案子还有什么需要商议的疑议吗?

从这种状态来看,公诉人、审判长都缺少那么点正义感,如果站在无辜的受害人一方想一想,一个好人,因为自己的在执法岗位而不作为使她在非人的环境中遭受七个多月的非法迫害,于心何忍?

更何况在开庭之前,陈爽亲属已经将亲属《法律意见书》邮寄到龙岗区检察院和龙岗区法院,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陈爽。为什么不能当机立断呢?

时代在变,法规在变,此一时已经不是彼一时了,江泽民时代鼓励公检法作恶,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有不让你们承担后果的条款,可现在不是改了吗?改成了谁办案谁负责,案件终身追责制,签上了你的名字,你是要负责到底的。

为什么对背后那个指手画脚的“610”那么畏惧?你们要明确,它是一个非法组织,它不让你们依法办案,不是在害你们吗?

现阶段重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就是你们的上方宝剑,你们要用它来保护自己,你们不敢抛弃它,它就永远控制你。

希望公检法的朋友们勇敢的对邪恶说不,依法办案,当断则断,正气冲天,邪恶胆寒。让正义回归法庭,让好人不再受冤,让自己光明磊落,让佛光普照中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4/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一场匪夷所思的庭审-360424.html

2018-02-02: 广东省深圳市法轮功学员陈爽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陈爽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开庭前,法院门前没贴任何开庭通告,在场人员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培审员,一个记录员,两个法警,两个公诉人,一个陈爽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陈爽和他的四个亲属。

公诉人没有举证受害人陈爽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陈爽说: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主观愿望,也没有破坏哪一条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后果。辩护律师指正:我的当事人陈爽更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因此陈爽无罪。

最后审判长问陈爽的辩护律师是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无罪。审判长问法轮功学员本人有什么意见?陈爽说本人无罪。最后审判长问公诉人有什么意见?公诉人也没说什么了。审判长宣布审判到此结束。

在开庭之前,陈爽亲属已经将亲属《法律意见书》邮寄到龙岗区检察院和龙岗区法院,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陈爽

既然受害人陈爽无罪,法庭应该依法办案,当庭依法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陈爽。但到目前,陈爽已被非法刑事拘留七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0345.html

2017-08-07: 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截至2017年7月三十日,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7年7月十九日在家中被抓捕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向德斌,男,四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个体出租司机,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张为卿,男,二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宿舍区居民,2015年十月十三日被抓捕,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又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徐长虹,男,五十二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2015年7月二十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陶席珍,女,六十八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14年8月八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方世凤,女,五十九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4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郑自祥,男,七十三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6年九月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陈爽,男,二十三岁,咸宁市温泉居民,2017年6月四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打工的时候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夏紫云,女,四十七岁,咸宁市温泉沃尔玛超市“植物医生”店面老板娘,专卖护肤品的。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居民,2015年6月十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王邦基,男,年岁不详,通山县物资局职工,2015年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人,2017年7月四日下午在家中被抓捕,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汪信全,男,六十多岁,咸安区居民,2017年7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家中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

李艳和,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请当地同修正念积极营救;同时关心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向被迫害同修的家人讲清真相,让被迫害同修家人在营救亲人的过程中能起正面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7/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2189.html#178705923-5

2017-07-10: 湖北法轮功学员陈爽在深圳被绑架
2017年6月4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陈爽在广东省深圳特区龙岗区坂田镇打工时被绑架,那次一共绑架了九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目前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0/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0878.html#1771002022-1

2017-06-25: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陈爽被绑架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青年法轮功学员陈爽被绑架,大概在本月十八日左右被绑架,具体情况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5/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0168.html#1762501225-61

韶关 北江区 北江监狱(韶关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751)

2023-06-04: 广东省北江监狱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
联系电话:0751-8836109

2022-05-17:
1、广东省北江监狱
监狱长黄维, 13631080663
政委吴佩洪, 13602738432
副监狱长陈于东, 13827912288
公司总经理陈中平, 18933717808
副监狱长禹宏魁, 13927691868
纪委书记郭振明, 18933717100
副监狱长骆斌, 13922598777
政治处主任吴凯南, 13826386913
副监狱长李国春, 13922564800
×教管理办公室
肖家增, 13826323452
张勇辉,13826308480
徐秋霞, 13826378223
张继文, 13609205302
余慧英,13509869600
谢新安,13826372555
九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门监区)
霍麟胤, 13902342727
刘亚军, 13509057380
刘传凯, 13902342143
陈海吉, 13509867908
覃建友, 18998665735
吴晟, 13509056628
沈茂清, 13602249804
何勋泰, 13602906085
吴道淦, 13826306162
卞坤, 18826338862
刘运伟, 13922598975
钟祥波, 13826330503
方登,13927899696
邱成杰, 13927818133
田景贤, 13827981995
王志杰, 13826357136
段少鸣, 18127377292
缪定尧, 13826324683
王思帅, 13827898282
李军, 13826329959
周冻, 13827986966
狱政管理科
陈文雄 13826371108 麦迪13500208700 秦士康 13922596399
孔令健 13826397298 陈世轩 13826314819 周勇波13826371160
涂扬帆 13826329509 陈磊13826384160 李嘉亮1382630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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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8-02-02: 主持本次庭审苏姓审判长电话0755-28923602,0755-22737213

龙岗区法院:
姓名 职务 区号 办公电话 手机
龙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田卫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昌荣 0755 28923990 13392818093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国华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 健
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春华0755 28916548 13392818089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剑
党组成员、党委书记张奕溪0755 28923696 13392818081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汉雄0755 28923216 13602557508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文权075584302715 13902900156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新文
院本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0755-28923311(总机) 0755-28923115(咨询) 0755-
28923685(信访)
执行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城中路佳馨园 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0755-84535366

龙岗区检察院检察长 叶鹏
副检察长杨洪发
副检察长关越
副检察长张思考
副检察长胡国权,林计文 黄志明 黄红志龙岗区检察院(86)755-28913191(办公室)(86)755-28913683(传真)
机关党委电 话: 0755-28929631
传 真: 0755-28913683
政治处电 话: 0755-28929672
传 真: 0755-28913683
监所科电 话: 0755-28929672
公诉一科电 话: 0755-28929672
公诉二科电 话: 0755-28929672
0755-28929652 ;13603020122 陈先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0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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