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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高洪波, 女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
有关恶人: 深北派出所王辉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7-02-04
交叉列在: 辽宁 > 鞍山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2-11: 辽宁省鞍山市灵山法轮功学员王晓丽、高洪波即将结束冤狱
法轮功学员王晓丽2019年12月21日因发放真相台历遭绑架,被非法诬判三年将于2019年12月21日结束冤狱。

法轮功学员高洪波与2017年1月2日因发放真相台历遭绑架,被非法诬判三年将于2020年1月2日结束冤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1/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6922.html#19121023294-1

2017-12-13: 被劫入冤狱 辽宁鞍山市张光媛等继续申诉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大北监狱。四位法轮功学员已就二审判决委托家属进行申诉。十二月七日,鞍山市中级法院收下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诉至中级法院,法官邓育维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维持非法原判。邓育维表面与律师说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师对一审的众多违法提出的意见,还是不予正面答复,也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直接就维持原判了。

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法轮功学员王晓丽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绑架,警察非法抄家后家中价值几万元的钻石手表不翼而飞。当迫害王晓丽的材料被送到立山区检察院后,家属去检察院要人,检察院说材料马上退回派出所,家属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不告知家属构陷材料在哪。

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在立山大药房附近行走,一个叫何海滨的人主动向张光媛要她手上的台历,张光媛便把台历赠送给他(这本台历张光媛是要送给同学用的),何海滨拿到台历后跟踪尾随他们三人到家,并诬告他们。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赠送给边国忠一本台历,再次被边国忠构陷,被跟踪尾随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三人当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

非法庭审概况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晓丽进行非法庭审,情况不详。王晓丽被冤判三年。

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非法对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剥夺律师辩护权利,剥夺法轮功学员的申辩权利,法轮功学员当庭解聘律师,制止了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上午十时,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法庭共四排座位。第一排和第四排已被穿便衣的立山分局的人以及鞍山市国保大队的人坐满。有四位家属稍稍来迟了些,有一名穿便衣的人马上跑出法庭,向门口安检的法警要那四位家属的身份证件。

开庭后,法官宣布上次的庭审有效,对已经完结的程序不再重复。律师提出异议,上次开庭的内容一点都不知道,法庭应该播放上次开庭的录像,让律师们了解一下,遭到法官的拒绝。法官说:这个法庭是由我主持的,我说了算。法官还告诉律师,他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地区致函,让当地司法局处理律师。

律师要求法庭出示被扣押的物品证据,哪怕是少量的,并在法庭上宣读其内容,遭法官拒绝。

律师在不同层面的辩护。律师说:我非常遗憾的指出,公诉人用已经废除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1〕19号)作为法律依据来起诉我的当事人,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已经明确指出原司法解释已作废。新的司法解释从内容到数量都已经做了大幅度的调整。

另一名律师对公诉人的错用法律的重大错误提出严重抗议。这种不当的行为会制造冤狱和冤案。

律师还指出此案件涉嫌钓鱼执法。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为非法证据,不能被采信。

案卷中显示的立案登记表中,案件来源是空白的,没有勾选相应的选项;抓捕经过也没有写明是多少警员出警,名字叫什么;案卷的物品的鉴定单位是立山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这个单位不是国家授予的合格的鉴定单位,不具备鉴定资质和能力。

从案件的逻辑上看,一月二日只发放了一本台历,那我们可以看出其中两个人是无辜的。一月三日也就是一本台历,如果这两天是分别两个人做的,那我们可以指出至少有一个人是无辜的。不知道为什么公安机关要把三个都抓过来。这显然是逻辑上的错误。案卷中指出,是向过往群众宣传,为什么证人只有两个,应该是更多才对。

第三位律师补充道:三名当事人没有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没有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她们也没有向谁交过会费,也没有象教堂、寺庙一样的固定场所。所以不能说是什么组织。且她们三人修炼法轮功都是祛病健身,修心向善,没有危害社会。

法轮功学员都讲出了自己因为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都得到了康复。法轮功学员是在做好人,如果迫害好人你说会怎样?!

高洪波说自己以前手脚冰凉,夏天怎么热也不出汗,修炼法轮功以后,症状都消失了!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修炼法轮功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作为法律而言,良知才是法律的最高准则。高洪波说:希望法庭能依法判案,还师父、大法公正,还大法弟子清白!

从此案庭审的现场情况,看到了公检法人员无不被律师和法轮功学员们正气凛然的无罪辩护而感动,他们善良的一面被激发出来。可惜,最终他们不能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

已经接收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刑事申诉状》的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希望中院法官能释放好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3/被劫入冤狱-辽宁鞍山市张光媛等继续申诉-357828.html

2017-12-11: 辽宁省鞍山市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被劫持入狱
2017年12月5日,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被劫持到辽宁省大北监狱。四位法轮功学员已就就二审判决委托家属進行申诉。2017年12月7日,鞍山市中级法院收下了四位法轮功学员家属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王晓丽遭鞍山市立山区法院诬判后,上诉至中级法院,法官邓育维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 2017年10月7日直接就维持非法原判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1/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00.html#171210233932-8

2017-11-22: 辽宁省鞍山市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被迫害补充
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媛、高洪波、张伟华被鞍山立山区法院分别冤判五年、三年、五年,上诉至中级法院后,法官邓育维表面与律师说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师对一审的众多违法提出的意见,还是不予正面答复,也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直接就维持原判了。二审维持的日期是10月27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2/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6998.html#17112122929-20

2017-07-10: 辽宁鞍山张光媛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0/辽宁鞍山张光媛等三名法轮功学员再被非法庭审-350881.html

2017-07-02: 辽宁鞍山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庭审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对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非法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制止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十时立山区法院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事情经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出于善心,把二零一七年台历赠送给一名不明真相的人何海滨,被构陷举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再次给民众赠送台历时,被跟踪且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七月五日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三名法轮功学员对这次非法开庭表示拒绝出庭,立山法院派出武警把她们强行拉到法院。

上午十一时左右非法开庭,法官李月光摆出强硬的态势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正常维权。张光媛首先对这个不公正的法庭失望,主动解聘自己的维权律师。高洪波的律师指出这次开庭应该结束,因张光媛没有律师为自己维权,如果再开庭则违反法律规定。李月光法官拒绝了律师的合法要求,在法庭上大声说:不违法,继续开庭。

这时,一个人进入法庭给法官递了张纸条上来。法官看完纸条马上改变说法,张光媛择日开庭,今天不审,其他两人继续开庭!

律师马上反驳道:你应该出具书面的另案审理的文件,不是这样口头传达。

李月光法官强硬的表示就是继续开庭,无论律师怎样说他就是无理拒绝。

高洪波看到这个景象,告诉法官,这个法庭根本不让我的律师说话,我的律师的辩护权力得不到保障,那我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她也把律师当场解聘了!

张伟华看到这纷乱的局面,她高声说:我修炼法轮功前,家庭关系很紧张,与丈夫、公婆相处不好。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待丈夫和公婆,家庭关系融洽了。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什么法律,公安部和国务院定的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以三百条起诉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官对张伟华的发言无言以对。

张伟华和她的辩护律师看到这是一个执意剥夺百姓权利的法庭,配合这样的法庭只能让他们继续违法下去。张伟华也提出了解聘律师。

法官李月光只有休庭了!李月光法官对政法委、610言听计从,根本视法律不顾(李月光曾对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等非法庭审,庭间不让律师发言,律师当庭退庭控告)。休庭后他恐吓张光媛,若再请律师就重判!

到法庭旁听的亲友和家人都很气愤,这些人太违法了,老百姓请律师了也不让说话,若不请律师就更无法无天了!

立山法院对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违法开庭,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维权已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了。

法轮功学员孙敏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和四月六日两次被非法开庭,法官王艺涵非法剥夺孙敏及律师的辩护权,维权律师去立山区政法委、610、立山法院纪检控告。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晚八点多辽宁鞍山市鞍山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的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警察抓走九个月的丈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鞍山市立山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庭审。辩护律师指出:整个执法过程都是违法的,是一个制造、拼凑的案件:鞍山立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刘哲钓鱼执法、引诱侦察系违法之举,且非法监控跟踪他人;公诉机关没有查清事实违法提起公诉。当北京律师指出这些违法时,公诉人陈研恐吓律师要吊销其执业资格证。

法官李月光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当庭退庭,并控告李月光的违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辽宁鞍山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庭审-350517.html

2017-05-19: 辽宁省鞍山大法弟子张光园、高洪波、张伟华面临非法庭审
鞍山市立山法院定6月15日9点对灵山大法弟子张光园、高洪波、张伟华在立山法院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9/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8413.html#17518234340-25

2017-01-07:辽宁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张光园、高洪波、张维华绑架
2017年1月3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园、高洪波、张维华三人于在立山区水源发真相台历时被深北派出所王辉等人绑架至派出所,之后到其住所地抄家,并于1月3日将其押送至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密云看守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7/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40568.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4-11-13:(2019年更新)
辽宁省女子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
邮编110145
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公电话:024-89296896
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
九监区教导员:徐敏
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
九监区办公室:024-89296892、024-89296893、024-89296895
传真电话:024-31236026
值班室:024-31236329
办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监狱长:贾福军024-31236001、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15698806633
副监狱长:姚彬 024-31236007、15698805885
副监狱长:徐健美 024-31236006、15698806688
副监狱长:孙桂娟 024-31236008、15698806111
副监狱长:王丽艳 024-31236009、15698806006
副监狱长:房淑霞 024-89296633宅024-86164016、13390116633
副监狱长:张静 024-31236010、15698806321
纪委书记:李爱东 024-31236005、15698805353
610主任:王治 024-31236020、15698800291
政治处主任:史迎春 024-31236011、15698807010
狱政科科长:富荣(警号2105123)
纪检监察科科长:王丽英
辽宁省女子监狱驻监检察室
电话:024-31236323、024-31236325、024-31236326、024-3123632923
张树民、王丽娟、李海燕、继龙
政委办公室:024-89296677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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