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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 >> 王秀华(王秀花),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永宁县胜利乡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6-09-26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5-29: 宁夏永宁县肖燕芝、王秀花从银川女子监狱回家
宁夏永宁县法轮功学员王秀花大约在2021年9月从银川女子监狱回到家中,肖燕芝大约在2022年9月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29/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1404.html#23528224758-1

2021-04-04: 宁夏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
宁夏银川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女学员纳琴、朱海燕、姜春梅、孙芳红、孙芳惠、陈波、肖燕芝、王秀花,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被绑架、构陷,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银川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上诉银川中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纳琴(回族)被非法冤判5年6个月,被勒索罚金3.5万元;
朱海燕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姜春梅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孙芳红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孙芳惠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万元;
陈波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万元;
肖燕芝被非法判刑3年,被勒索罚金2万元;
王秀花被非法判刑2年,被勒索罚金1.5万元

八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下旬被劫持到宁夏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同时,被绑架的永宁县法轮功学员谢南方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银川市看守所二监区被迫害致死;任春田被取保候审后遭骚扰,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含冤离世。

警察野蛮绑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时,陈波一人在家,七个便衣没有出示警察证就绑架了他。在陈波高压240毫米汞柱、看守所拒收时,办案警察对陈波强行灌服降压药,将他送进看守所,一周后,才叫他儿子签字。

警察到谢南方家敲门,见没有人开门,就叫开锁店人员将门打开,进屋后,发现家中无人,就在楼下蹲坑,下午两点多,谢南方和妻子回家,在楼道被绑架并非法抄家。

警察强行进入当时84岁的任春田和79岁的陈淑惠夫妻家时,当时家中有从外地专程来永宁看望老俩口的客人(不是法轮功学员),也被一起带到公安局审问,任春田、陈淑惠被非法抄家后取保候审。在各种骚扰和精神迫害下,任春田老人含冤离世。

南永生(残疾)在永宁县民政局工作,正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警察并翻抄了他的办公室及住宅,后取保候审。

姜涛在小区物业上班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取保候审;朱海燕(姜涛妻子)在永宁县城建局上班时,被绑架并抄家。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纳琴、姜春梅、孙芳红、孙芳惠、肖燕芝、王秀花、马晓凤。

此次永宁县公安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统一迫害行动,共绑架14人,一人当天回家,四人取保候审,九人在十月二十五日被西夏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公安、检察院、法院合谋构陷、枉法判刑

永宁县公安局终结侦察后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将九人以莫须有的“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是西夏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王静,检察官助理杨正科。

西夏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先后两次退侦,永宁县公安局两次补查后,分别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四月二十四日又两次重报西夏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以“组织、利用会道门、×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纳琴、孙芳红、孙方惠、姜春梅、陈波、朱海燕、肖艳芝、王秀花八位法轮功学员向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提起公诉。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至二十八日上午,八位法轮功学员纳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朱海燕、陈波、孙芳惠、孙芳红,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开庭。

其中两位律师依据明文法律、法规向法庭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合法,他的当事人无罪,应无罪释放当事人。六位法律援助律师认同两名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提出这不是集体犯罪,是一个个的独立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太重。

历时一天半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纳琴被非法冤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3.5万元;朱海燕、孙芳红、姜春梅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三万元;孙芳惠、陈波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2.5万元;肖燕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2万元;王秀花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1.5万元。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4/宁夏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422936.html

2021-01-07: 宁夏银川永宁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宁夏银川永宁县2019年9月19日被绑架的八名法轮功学员,于2020年12月25日被宁夏银川西夏区法院非法冤判。

王秀花被非法判刑2年,被勒索罚金1.5万元
肖燕芝被非法判刑3年,被勒索罚金2万元
陈波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元
孙芳惠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2.5万元
姜春梅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孙芳红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朱海燕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金3万元

纳勤被非法冤判5年6个月,被勒索罚金3.5万元,目前此案已上诉至银川市中院。

同时,被绑架的另一位永宁县法轮功学员谢南方于2020年2月28日在银川市看守所二监区被迫害致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7/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8228.html#2116231634-1

2020-08-19: 宁夏被非法关押或绑架后近况不明的法轮功学员
....
4、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10人:
其中:王秀花、蒋春梅、肖燕芝、纳勤、陈波、朱海燕、孙芳红、孙芳惠8人,已被非法开庭;宋秀华,女,72岁,近况不明;未知姓名一人,女,30多岁,近况不明。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9/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8233843-2

2020-08-06: 宁夏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二十八日上午,历时一天半,宁夏永宁县八名法轮功学员——纳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朱海燕、陈波、孙芳惠、孙芳红,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开庭。八位律师在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们阐述修炼法轮功无罪,当事人无罪,应无罪释放当事人。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永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等参与了统一行动,到全县法轮功学员的私人住宅或工作单位,绑架了14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其中包括上述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还有64岁的谢南方,以及85岁的法轮功学员任春田和80岁的陈淑惠夫妇。

在永宁县公安局移送案卷到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谢南方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银川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任春田被取保候审后遭骚扰,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含冤离世。

永宁县纳琴、孙芳红、孙方惠、姜春梅、陈波、朱海燕、肖艳芝、王秀花八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被构陷到银川市西夏区法院,主审法官是西夏区法院的虎柜兰。

警察野蛮绑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时,陈波一人在家,七个便衣没有出示警察证就绑架了他。在陈波高压240毫米汞柱、看守所拒收时,办案警察对陈波强行灌服降压药,将他送进看守所,一周后,才叫他儿子签字。

警察到谢南方家敲门,见没有人开门,就叫开锁店人员将门打开,进屋后,发现家中无人,就在楼下蹲坑,下午两点多,谢南方和妻子回家,在楼道被绑架并非法抄家。

警察强行进入当时84岁的任春田和79岁的陈淑惠夫妻家时,当时家中有从外地专程来宁看望老俩口的客人(不是法轮功学员),也被一起带到公安局审问,任春田、陈淑惠被非法抄家后取保候审。在各种骚扰和精神迫害下,任春田老人含冤离世。

南永生(残疾)在永宁县民政局工作,正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警察并翻抄了他的办公室及住宅,后取保候审。

姜涛在小区物业上班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取保候审;朱海燕(姜涛妻子)在永宁县城建局上班时,被绑架并抄家。

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纳琴、姜春梅、孙芳红、孙芳惠、肖燕芝、王秀花、马晓凤。

此次永宁县公安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统一迫害行动,共绑架14人,一人当天回家,四人取保候审,九人在十月二十五日被西夏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公安、检察院构陷

永宁县公安局终结侦察后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将九人以莫须有的“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是西夏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王静,检察官助理杨正科。

西夏区检察院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先后两次退侦,永宁县公安局两次补查后,分别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四月二十四日又两次重报西夏区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以“组织、利用会道门、×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纳琴、孙芳红、孙方惠、姜春梅、陈波、朱海燕、肖艳芝、王秀花八位法轮功学员向银川市西夏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至二十八日上午,历时一天半,宁夏永宁县八位法轮功学员——纳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朱海燕、陈波、孙芳惠、孙芳红,被银川市西夏区法院非法开庭。

其中两位律师依据明文法律、法规向法庭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合法,他的当事人无罪,应无罪释放当事人。六位法律援助律师认同两名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提出这不是集体犯罪,是一个个的独立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太重。

历时一天半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6/宁夏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410100.html

2020-03-27: 宁夏永宁县九位法轮功学员又被非法构陷到检察院
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2019年9月19日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朱海燕、陈波、谢南方、纳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孙芳惠、孙芳红九人,12月下旬被永宁县公安局非法构陷到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获悉,该非法构陷案被检察院退侦后,永宁县公安局补充所谓“证据”后,大约在2020年3月中旬又一次非法构陷到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

2019年9月19日,永宁县公安局及国保大队和所属相关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搜查了各位法轮功学员的住宅及数位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场所,非法扣押了指导法轮功学员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所必需的法轮功书籍、音频、视频资料和炼功音乐及私人物品。

被绑架的九位法轮功学员朱海燕、陈波、谢南方、纳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孙芳惠、孙芳红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另外四位法轮功学员回家或被取保候审回家。

2019年10月下旬,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非法批捕,12月下旬被银川市永宁县公安局非法构陷到西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王静。

数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和亲戚朋友正在联系律师,请他们为亲人做无罪辩护。

朱海燕女士,现年46岁,原永宁县环保局干部, 1998年底开始修炼,修炼后鼻炎、肩周炎、眼疾、胆囊炎等病都好了。2000年10月,因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劳教2年,2005年又被非法判刑3年。她丈夫姜涛三次遭非法判刑,共12年6个月,从一个身体健康的小伙子,被迫害成一个头发苍白、视力听力下降、记忆力减退、血压升高、头痛等身体虚弱的“小老头”。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6/宁夏永宁县九位法轮功学员又被非法构陷到检察院-402970.html

2020-01-01: 宁夏银川看守所现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2人:
1.9月19日被绑架现被构陷至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的8人:纳勤、蒋春梅、肖燕芝、王秀花、陈波、朱海燕、孙芳慧、孙芳红。(此案检察官是代理公诉科长王静,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8263.html

2019-12-07: 宁夏银川市永宁县13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补充
2019年9月19日,宁夏银川市永宁县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共13人,其中任春田、陈淑惠(女)、楠永生(残疾)、姜涛共4人被非法取保候审。有9人被银川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已知姓名的有7人,不知姓名的有两人。现查明其中一人是王秀花,还有1人未知姓名,请知情者予以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7/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6761.html

2016-09-25: ◇9月6日被绑架的宁夏永宁县胜利乡王秀华被非法拘留10天后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5/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35292.html#16924223010-5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951)

2023-02-28: 五监区监区长 姓名:叶永玲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 姓名:董莹 电话:19995081205
监狱长:詹福成 办公室电话:0951-8559001
副监狱长:蔡小慧 办公室电话:0951-8559012
教育科长:周秀明 办公室电话:0951-8559877
狱政科:0951-8559021 0951-8559024
五监区监区长:叶永玲 值班电话:0951-8559084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0951-85826558559086
侦查科长:电话19995081281
监狱执行科:办公室电话 0951-8559023

2023-01-19:宁夏银川女子监狱 六监区(入监监区)监区长 姓名:秦莹 电话:19995081205

2021-10-06:银川市中级法院相关信息
何文波:刑二庭庭长 0951-6922030
审监庭:0951-6922087
信 访:0951-6922053
审 诉:0951-6922121

2021-07-22: 宁夏女子监狱的监狱长为詹福成
宁夏女子监狱的监狱长为詹福成。先前的消息有误。

2021-07-12: 宁夏女子监狱(:(2018年信息)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彰武巷(丽景街与治平路交界处)
邮编:750004
姚月英:狱内侦查科科长
方 梅:教育与劳动改造科科长
潘玉科:会见中心主任
王晋霞:一监区监区长
邱爱霞:二监区教导员
张 洁:三监区教导员
辛惠芳:四监区监区长 13629577202(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的监区)
陈凤云:四监区指导员 13895668976
李惠文:五监区监区长
叶永玲:五监区教导员
王 琴:六监区监区长
杨明武:六监区教导员
张文毅:八监区监区长
柳春生:八监区教导员
吴有平:九监区监区长
刘 宁:九监区教导员
李 伟:护卫队队长
夏惠芳:护卫队教导员
徐文兵: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清华: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科科长
徐 燕:新海岸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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