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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晋中 祁县 新康监狱(省第一监狱,祁县监狱,晋中监狱,一零九医院,省男子监狱,男) >> 宋万林, 男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09: ◇被枉判三年的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法轮功学员宋万林,于七月十五日安全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9/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91246.html

2017-01-31:山西临汾法轮功学员宋万林遭诬判三年,被劫持入狱
山西临汾尧都区法院2016年12月1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宋万林。12月20日左右对宋万林非法判刑三年的。 宋万林未上诉,于2017年1月5日左右被劫持到晋中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31/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2500.html

2016-12-10:山西临汾宋万林当庭自辩:发真相材料无罪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山西省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宋万林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构陷。在被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之后,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遭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非法庭审。

当日早上,尧都区法院如临大敌,停止了一切正常工作。门口站着两排警察对参加旁听的人员进行检查,除了事先安排好的内部人员和家属外,其他人都不可以进入法院。法院所在的尧都区五一东路全面戒严,从西边的迎春街口到东边的脸谱桥头部署着数辆警车。

非法庭审的经过:

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在尧都区法院第一法庭,法官梁红峰宣布开庭。

宋万林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是为了救人,他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但是在公诉人胡武平的发言中,并没有围绕起诉书中的所谓“证据”和法律依据。而是把精力放到对旁听人员的洗脑上。

就案件具体事实,公诉人指控宋万林利用单位电脑制作法轮功资料,律师指出案卷里没有对电脑的电子勘验检查笔录,公诉人竟然说出案卷里有没有电子勘验证据不重要这种显得很法盲的话。律师和宋万林坚持真相材料是七、八十个信封,而不是国保构陷的三百零七份。而且无论有多少份,这些真相材料都是教人向善、对人有益的,完全是合法的。

最后,律师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包括法轮功真相材料在内的证据原物,以查清其数量、确定其内容性质,法庭回应合议庭会庭后确认。

时至十点半,法官宣布休庭,当庭未作出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0/山西临汾宋万林当庭自辩-发真相材料无罪-338755.html

2016-11-30: 山西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宋万林面临非法庭审
山西临汾市尧都区法轮功学员宋万林,自7月13日,被非法关押至今四个月后,宋万林的律师李对龙接到了尧都区法院的通知,宋万林将于2016年12月1日面临非法庭审。

宋万林被临汾公检法及政法委司法迫害回顾:

7月13日下午18时许,宋万林拿着大约80个信封到山西师范大学南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没发出几封,就被三四个穿警服的警察带到西街派出所。后宋万林被非法关押在尧都区看守所。

2016年7月19日下午,宋万林被构陷案被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请求批捕,构陷宋的所谓证据是“307份”真相信。7月27日,尧都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一科曹丁山在批捕申请上签了字,宋万林被非法批捕。

2016年9月7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把构陷法轮功学员宋万林的所谓“案卷”递交给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一科胡武平。

2016年10月17日左右,山西临汾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一科胡武平将构陷宋万林的起诉书递交到尧都区法院。受理法官是尧都区法院刑一庭梁红峰法官,刑一庭的负责领导是侯鹏。

2016年11月28日,宋万林律师李对龙接到尧都区法院通知:尧都区法院将于12月1日非法庭审大法弟子宋万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30/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8357.html#161129232234-1

2016-11-05: 山西临汾宋万林被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左右,山西临汾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一科胡武平将陷害宋万林的起诉书递交到尧都区法院。

受理法官是尧都区法院刑一庭梁红峰,刑一庭的负责领导是侯鹏,现在尧都区法院的院长是几个月前新上任的阎晓敏。

十一月二日上午,宋万林的律师到尧都区法院了解宋案进展情况,当律师找到主审法官梁红峰,说自己是宋万林的辩护律师时,法官愣了一下,说他都忘记有这个案子了,案卷送过来半个月他还没看过,也没有去看守所见过宋万林

他和律师说他之前没有办过(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也不很了解真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律师说他中午回去整理辩护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下午来给他递交,梁法官同意。

下午两点半律师又去法院见梁法官,梁法官不在,律师在他办公室等到三点多,梁法官回来了。(在第二天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宋万林后,才得知前一天下午律师在等待法官的那段时间,法官是去看守所告知宋万林他已被起诉到法院了。)

律师给法官递交法律文书时,梁法官让律师给他讲一下。律师从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层面,法律层面,信仰层面,以及宋万林可能被侦查部门构陷,“将八十封信变成三百零七份资料”等向法官阐述辩护意见,法官表示会看他递交的相关法律文书。

刑一庭的负责人是法官侯鹏,在迫害初期冤判过几位本地法轮功学员。近三年两位法轮功学员曹跃进和孟李强被尧都区法院非法开庭时,他都有听过律师的无罪辩护。

新上任的院长阎晓敏可能之前也没有接触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5/山西临汾宋万林被非法起诉-337278.html

2016-09-30: 山西临汾法轮功学员宋万林案卷被送检察院公诉科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已经把构陷法轮功学员宋万林的所谓“案卷”递交给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一科胡武平(电话:13152877999)。听检察院的人说最近他们接到很多真相信和真相电话,所以至今犹豫,还没有把案卷送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30/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06.html

2016-09-29: 山西临汾市宋万林被国保大队构陷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家属得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已经把构陷法轮功学员宋万林的所谓“案卷”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公诉科。自此,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长王礼生完成了其对宋万林从绑架、构陷到检察阶段的一系列有预谋的迫害,包括将宋万林发放的八十封真相信改成“三百零七份”(编注:发放真相信是合法的,属言论自由范畴,国保以此为所谓证据并捏造数量本身就是非法陷害)。

一、监控、绑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六时许,宋万林拿着大约八十个信封到山西师范大学南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没发出几封就被三、四个穿警服的警察带到西街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西街派出所所长、直属分局国保大队的一个警察给宋万林做笔录,问他的真相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他说自己从网上复制打印的,问他是否还有资料,答没有了。

七月十四日凌晨,西街派出所民警和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警察李岗到宋万林家里和单位办公室,在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对其私人处所展开搜查,搜走与案件无关的家人使用的电脑主机一台、办公室用于工作的电脑一台。

搜查完后回到派出所,讯问人员告诉宋万林,他在师大南门发放真相信时持有的资料共三百零七份,要求他在笔录清单上签字。宋万林以为签完字就能回去了,就签了字。

七月十四日,国保大队再次错误适用刑法三百条“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法律和两高司法解释都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将宋万林刑事拘留,关押于尧都区看守所。

七月十九日下午,国保大队把构陷宋万林的案卷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请求批捕。七月二十七日,尧都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一科曹丁山在没有履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神圣“侦查监督”权力和义务,去核实八十封信是如何“演变”成三百零七份资料的情况下,就在批准逮捕宋万林的文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随后,宋万林家属为他申请了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李对龙律师介入此案。七月二十九日上午,李律师去尧都区看守所会见了宋万林。在律师与宋近两个的交流、问清情况之后,发现之前国保给宋万林家属的一些答复疑点重重,多处与会见宋万林时了解到的情况对不上。

除了已知的八十封信变成三百零七份资料外,宋万林说,当天刚发了没有几封真相信就被三、四个警察带走了。但是,国保大队长王礼生对家属的答复中,反复强调宋万林是被人举报的;而家属在西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那里,得到的却是没有报案人,之前就已经盯了宋好几天了,是“踩了点”的。

拒收律师辩护意见书

于是,中午李律师针对上午的会见情况,结合详实的事情经过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整理出一份《对宋万林撤销逮捕辩护意见书》。

下午十五点,李律师陪同家属来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国保大队长王礼生递交该辩护意见。他们来到直属分局后得知王礼生并不在单位办公室,律师就用他的手机拨通了王礼生的电话。在电话中,李律师说明了自己的身份与来意。

当律师跟王礼生说要把“建议对宋万林撤销案件或取保”的辩护意见书留下的时候,被王礼生推脱拒绝。律师便和王礼生说明,会把该辩护意见书以邮递的方式寄送给他,请他查收,并希望将该辩护意见书附卷。得到了王礼生的应允。

被王礼生拒收的律师辩护意见书

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师通过EMS(单号1092095053417)将辩护意见书邮寄给王礼生,寄出后并电话告知。七月三十日,当快递员向王礼生派送时,被王拒收。后意见书被邮局退回。查询以上单号可以看到信件退回的详情。
七月二十九日下午,律师通过EMS(单号1092095053417)将辩护意见书邮寄给王礼生,寄出后并电话告知。七月三十日,当快递员向王礼生派送时,被王拒收。后意见书被邮局退回。查询以上单号可以看到信件退回的详情。

八月十五日上午八点多,宋万林家属受律师委托,拿着被退回的EMS邮件(律师辩护意见书)再次找到王礼生要求将该辩护意见附卷。到了王礼生办公室后,没有见到他,家属先后三次打电话要求见面递交都被拒绝和推脱掉了。

九月七日,家属得知国保大队已将宋万林的案卷移交到了尧都区检察院公诉科,自此结束了公安的所谓“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综上所述,在辩护律师和家属为了维护当事人宋万林的合法权利,相信国家机关会秉持司法公正,多次耐心找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长王礼生要求附卷律师辩护意见而屡次遭拒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已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威胁欺骗家属 610透露构陷的隐情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在宋万林家属多次找国保大队长和西街派出所警察,询问“八十封”真相信变成“三百零七份”资料的缘由;询问宋万林被抓当天到底是被举报,还是有民警在周边办案,还是之前就已经“监听监控”后蹲点的跟踪抓捕。无果之后,应律师建议,依法向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直属分局依法公开参与办案民警的信息,以便在“办案质量终身追责制”的司法环境下,保障办案民警执法公正,不会因办错案而受到将来的追责。

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国家机关限期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予以答复,而没有答复的情况下,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尧都区610主任孔宇红找到申请人宋万林的家属,要求其:(1)向国保大队撤回该《信息公开申请书》,(2)退掉为宋万林请的山东律师。

孔宇红对家属提出将会“减刑”、“轻判”宋万林的伪善劝导:要求其不要和他们“作对”;他们正在“努力”帮宋万林;不要走正规法律途径;这样对宋万林不利等。并以影响自己的工作和未来子女升学等加以威胁。

家属问孔宇红,为什么把宋万林的80封真相信改成了307份资料,信息公开和请律师的目的就是要弄清楚事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孔宇红答复家属,申请书中的那些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畴,他也没办案权利,都是公检法他们在办案,现在“冤假错案终身追责”了,307就是307,他们也不敢去造假的。意思是,办案环节都签自己名字着了,将来都能看到,自然现在也不用去公开办案民警的姓名了。

在谈话期间,孔宇红无意间还透露出一个隐情,这或许就是法轮功学员孟李强诉江被冤判三年,以及现在宋万林被构陷的真实原因和幕后黑手所在。

在“劝导”家属的过程中,孔宇红说道,上一任尧都区610主任杨午生在离任之前,划出来本地十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名字,作为“重点对象”予以关注、对待。宋万林的名字就在这十几个人当中,并伪善的对家属说,要是早知道了宋万林的情况,就把他的名字划掉了。并让家属放心,他会关照的。

在谎言和威胁下,家属妥协了。家属对孔宇红说,第二天,也就是九月六日,会给国保大队长王礼生打电话,要求撤掉《信息公开申请书》。

九月七日,或许是打消了家属会因“信息公开申请”逾期未得到直属分局答复,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顾虑,国保大队将宋万林的案卷移送到尧都区法院公诉科,继续着他们有预谋的构陷过程。

610、政法委幕后操纵公检法冤判曹跃进和孟李强

从近三年来,610、政法委幕后操纵公检法冤判两位尧都区大法弟子曹跃进和孟李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临汾市尧都区法院对曹跃进非法开庭审理,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梁小军、郭海跃为曹跃进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两位律师依据现行法律和事实,有理有据的将公诉人的几项指控全部驳倒,庭上作为公诉人的检察官无言以对。

开庭一个多小时后,本来律师还要做进一步辩护,被姓侯的审判长无理制止,然后他说了句:“择日宣判”,就草草收庭。后来律师又向尧都区法院递交了书面辩护状,状中说:“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应该在本案中得到体现。请求法院宣告曹跃进无罪。”

可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突然尧都区法院判决书下来,将曹跃进判刑三年。曹跃进家属曾经透露,他们除了为曹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当时还给国保××送过三万元钱,结果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辩称,本来准备判六年,这帮的减成三年了。如果××在曹跃进被司法迫害的过程中,收了家属的钱却没有“依法办案”就是在收受贿赂;如果××在曹跃进被司法迫害的过程中,确实使得冤判六年改三年,正说明该国保可以在幕后操纵案件的走势和结果。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临汾市法轮功学员孟李强因向两高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之后,遭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尧都区检察院公诉二科牛广宁,没有向法庭出示任何所谓的“证物”。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词”一一进行反驳,并且指出,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孟李强控告江泽民既不构成犯罪,也不违法,应立即无条件释放孟李强。

在法院宣布休庭近两个月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家属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冤判孟李强三年。近乎同样的暗箱操作手法: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审问—罗织罪名加以构陷—非法批捕—非法公诉—非法审判—当庭不做宣判—时隔数日后秘密判决,很难不让人看出一直以来存在着的操纵案件走向的幕后黑手。尧都区法院冤判孟李强三年的判决书,上面赫然的将公民行使控告权利的诉江行为,当作了对其报复陷害的量刑依据。

这一次宋万林“案”,侦查机关有意将80变307,并不是在依法办案,无非是610、国保又一次的构陷罢了,依然是为了盲目套上根本就与法轮功无关的刑法300条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达到其对大法弟子宋万林的司法迫害之目的。

然而,在“冤假错案终身追责制”的司法环境下,这样构陷的结果,实则是绑架了西街派出所、尧都区检察院、甚至于可能涉及到的尧都区法院的办案人员一同制造冤假错案,永久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难逃未来的追责清算。

*2016年6月1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将所有参与迫害临汾法轮功学员孟李强的公检法、610及政法系统人员立案追查(见附件)。并将上述人员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以确保在其离开中国大陆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善念对待法轮功学员宋万林,理性做出判断、选择,珍惜上天在最后时刻给予每一位参与者立功赎罪的机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9/山西临汾市宋万林被国保大队构陷-335644.html

2016-09-18: 山西临汾宋万林仍被劫持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把构陷当地法轮功学员宋万林的案卷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七月二十七日,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了宋万林

国保大队与西街派出所为了构陷宋万林,将宋万林发放的80封真相信,编造成“307份”。

八月十六日当天,律师陪同家属一起到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见了国保大队长王礼生、尧都区检察院批捕科曹丁山(签字批捕宋),最后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宋万林

律师走后,家属找国保大队长王礼生与西街派出所副所长王春龙要人,但是他们欺骗说案卷已经被递交到检察院公诉了,不归他们管了。

随后家属又去检察院案管中心寻问,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说,案卷就在公安局,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应该在法制科,公安移卷公诉截至期限两个月,最迟要到这个月二十号左右送过来。

律师质疑公安迟迟不移卷,可能是因为律师在发现了他们有意将80份资料编造成307份并曝光后,在改案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18/山西临汾宋万林仍被劫持-335189.html

2016-08-08: 山西临汾市宋万林被国保绑架构陷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把构陷宋万林的案卷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七月二十七日,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了宋万林

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家属聘请的外地律师去尧都区看守所会见了宋万林。在律师与宋近两个的交流、问清情况之后,发现之前国保给家属的一些答复疑点重重,完全与先前了解到的情况不一样。

以下为律师会见宋万林后,整理的事发经过:

七月十三日下午六时许,宋万林拿着大约八十个信封到山西师范大学南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没发出几封就被三四个穿警服的警察带到西街派出所。

七月十四日凌晨,西街派出所民警和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队长李岗到宋万林家里和单位办公室,在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对私人处所展开搜查,抢劫了家里的电脑主机一台、办公室用于工作的电脑主机一台。

非法搜查完后回到派出所,讯问人员告诉宋万林,他在师大南门散发时持有的材料共“三百零七份”,要求他在笔录清单上签字。宋万林以为签完字就能回去,就签了字。

结果七月十四日当天,国保大队以“涉嫌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宋万林刑事拘留,羁押于尧都区看守所。七月二十七日,尧都区检察院对宋万林批准逮捕。

经过这几日亲友的持续跟进营救,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国保大队长王礼生对家属的答复中,反复强调宋万林是被人举报的;而家属在西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那里,却和其说的是之前就已经盯了宋好几天了,踩了点的。

从事发经过上,可以判断国保在撒谎。因为现在修路的原因,三四个民警从西街派出所出警到师大南门的距离少则需要十五到二十分钟,这其中还没有算举报人看真相的时间;给110打电话的时间;110安排西街派出所出警的时间。如果确实是有世人举报的话,等西街派出所警察到了地点之后,宋万林早已将八十余份真相信发完了。但是当天的情况是,宋刚发了没有几封真相信就被三四个警察绑架,这足以说明国保有预谋的抓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8/山西临汾市宋万林被国保绑架构陷-332661.html

2016-07-25: 山西临汾尧都区法轮功学员宋万林面临非法批捕
2016年7月13日下午,宋万林在山西师范大学附近给世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人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临汾市西街派出所警察将宋万林绑架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当天深夜下着雨,临汾市西街派出所警察和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长李岗将宋万林戴上手铐,拿着搜查令进入宋家,抄走家中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后又去宋单位办公室抄走电脑主机一台和百余份真相信,宋万林现被非法关押在尧都区看守所。

2016年7月19日下午,宋万林的案卷被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递交到尧都区检察院请求批捕。构陷宋的所谓证据是“三百零七份真相资料”和“两台电脑主机。”在6月15日,临汾法轮功学员孟李强因诉江刚被尧都区法院枉判三年后,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人员妄图再次以“300条”对临汾法轮功学员宋万林进行司法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5/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1881.html

2016-07-17: 山西临汾大法弟子宋万林被恶人构陷绑架
2016年7月13日下午,山西临汾大法弟子宋万林因发放真相的信件,恶人构陷,被临汾市西街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绑架。当天深夜下着雨,临汾市西街派出所和国保大队将宋万林戴上手铐,带回宋万林家,非法取走家中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和单位办公室的电脑主机一台。因宋万林用电脑上网。宋万林现被非法关押在尧都区看守所。之所以立案是因为宋万林在派出所“态度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7/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1458.html

晋中 祁县 新康监狱(省第一监狱,祁县监狱,晋中监狱,一零九医院,省男子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354)

2023-06-29: (一)山西晋中监狱(现任)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友谊路215号
通信信箱:山西省祁县51号信箱
邮编:030900
传真:0354-3826224
值班电话:0354-3826234
监狱查号台:0354-3826444

晋中监狱监狱长:吴军
政委:米永平
副监狱长:张文彦
副监狱长:王建生

周东彦:三监区长 15303545746
刘宏宇:教育科长 13903546330
魏 东:侦查主任 15303545881
安巧玲:指导员 13513547269(侯利军绝食40多天,身体很虚弱的情况下,安巧玲还逼迫侯利军罚站30多分钟,侯利军站立不住,她是非常邪恶的)
赵卫忠 副监区长 15303545962(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康治国的责任人)
贾三成 三监区 15603441708
张 峰 三监区 15303545718(迫害死法轮功学员栾福生的责任人)
马 强 三监区 15303545582
尚东波 三监区 15303468818
王 超 三监区 13466885683
胡志强 三监区 13453226790
杜惠龙 三监区 13383446326
(被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康治国、栾福生,均是太原市2002年“101”迫害案入狱的)

(二)山西省司法厅(现任)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6922066
张韬:山西省司法厅厅长(2023年1月任现职)
刘占中: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2004年6月任现职)
马慧健: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云涛: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2018年10月任现职)
张玉良: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拟任巡视员。

(三)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现任)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街15号
邮编:030013
办公电话:0351-2676210
王锁成: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山西省司法厅邪党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3-06-13: 山西晋中监狱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友谊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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