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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巴中市 >> 罗君(唐君),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6-19: 四川南充市罗君、何冬梅被非法判刑
六月十五日得知,被非法关押了近一年的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罗君与“取保”回家的何冬梅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二年。俩人表示,他们修炼法轮功,是为了做道德高尚的人,他们没有罪,决定上诉。 六月七日,罗君和何冬梅被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判刑,巴州区法院于六月十五日才把判决送给她们本人,罗君被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被罚款四千元,何冬梅被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并被罚款三千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19/四川南充市罗君、何冬梅被非法判刑-349883.html 2017-05-19:四川巴中市罗君、何冬梅遭二审 辩护人力陈无罪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罗君家人请了两位律师做辩护人,何冬梅则依然由自己的丈夫做辩护人。三位辩护人力陈两位当事人根本无罪。 由于罗君的律师要求一审的审判员和陪审员回避,二审人员更换为审判长蒲升元,陪审员张丛志、王风兰,书记员蒲晓东,公诉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的刘磊、周毅。 辩护人:新闻出版总署二零一一年废除出版法轮功书籍禁令 三位辩护人有理有据从各方面进行了有力辩护。尤其是何冬梅的辩护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复印件,还出示了二零一一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档的决定》”,并指出该决定专门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定的不许出版法轮功书籍的两个通知,标志着法轮功书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闻出版限制;他还出示了地方报纸在新政府上台后高调重申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名单,根本没有法轮功,何冬梅的辩护人并指出:就案件性质而言,何冬梅所作所为与被控罪名无关联性,就案件细节而言,所有“证据”不管再多再少,只能证明何冬梅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而不是一个罪人;就目前形势而言,他请法庭务必关注新政府上台后颁布的许多新规定,也证实他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和传播法轮功信仰没有罪。在陈述过程中,何冬梅的辩护人遭到检察官刘磊的打断,但他没有放弃,一直不卑不亢的阐述完毕。他出示的一些材料,连律师也很感兴趣。 罗君的律师唐天昊着重从细节方面逐一反驳了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罗君的另一位律师梁小军就案件性质做了充分辩护,说法轮功真善忍是一种应该保护的信仰,而不应该假借法律之手进行打压,任何政府没有权利认定哪一种信仰是正是邪。法轮功挂条幅贴标语是在反迫害,哪里有迫害哪里就有反抗。他声音不大,但辩护内容让当庭的审判员和公诉人无言以对。 两位当事人也当庭述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是想做个道德高尚的人,祛病健身,希望审判长本着良知良心,公正断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9/四川巴中市罗君、何冬梅遭二审-辩护人力陈无罪-348426.html 2017-05-02: 四川巴中市罗君和何冬梅被非法开庭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罗君的律师和何冬梅的丈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此次开庭,主审法官是巴中市巴州区法院一个负责民事案件的法官黎臻懿,公诉人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缳以。 在庭上,控辩双方就法轮功是不是×教组织进行了激烈的争辩。面对公诉人的指控,法官没有站在公正立场要求辩方质证,而是当庭咆哮,帮助公诉人维护先入为主的对法轮功的诽谤,数次打断律师的强辩和被告人的自辩,违背实现控辩平衡的“无罪推定原则”,强迫两位无辜的被告自认有罪。 针对法官和公诉人的偏见以及他们之间不正常的袒护关系,律师申请他们回避。 双方激烈争执后未果,后来法院院长出来调解,并提出半个月后由蒲升元组织另一帮人马重新开庭审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四川巴中市罗君和何冬梅被非法开庭-346498.html 2017-05-02: 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遭非法庭审情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4月28日对南充市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的非法庭审当日中断,法院拟组织另一拨人马于5月15日进行第二次庭审。巴中地区是中共邪党的“老区”,该地区邪灵气息比较重,普通百姓和相关公检法人员普遍还不明白真相,表现邪恶。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6569.html 2017-04-22: 四川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欲于4月28日非法庭审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何冬梅。罗君现被非法关押在巴中市看守所十个月了,何冬梅现是取保候审。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黎臻懿0827-581840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2/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5948.html 2017-04-20: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面临非法开庭 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将对去巴中送真相福音的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罗君的律师和何冬梅的丈夫为何做无罪辩护。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负责法官:黎臻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0/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5888.html 2017-04-12: 四川省南充罗君和何冬梅4月12号非法开庭的时间已更改延后 因罗君的律师的原因,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的时间延后了,具体哪天还未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2/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5516.html#17411235129-1 2017-04-06: 四川省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面临非法开庭 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欲4月12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对南充法轮功学员罗君和何冬梅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6/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5262.html 2016-08-04: 法轮功学员何冬梅和罗君被巴中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法轮功学员何冬梅和罗君为了让被中共江氏集团谎言毒害的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去巴中地区挂真相条幅等,后被绑架关押在四川省巴中市看守所。7月30日,她们被巴中检察院批捕科非法下达逮捕通知书后,法轮功学员何冬梅和罗君的家人分别为她们请来了北京和重庆两地的律师。 何冬梅的身体以前有多种严重的疾病,有以前医院的诊断病历为证。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就痊愈,不仅身体好了,随着修炼法轮功心灵也纯净了,是单位公认的好人。罗君也一样。 何冬梅的北京律师8月2号见她后,带信给她家人说:何冬梅的身体在看守所出现了病状,在六月三伏天要求家人给她一些冬秋天的棉毛衫之类的衣裤。听到这消息,家人更担心她。她的家人在这之前已经给巴中公安递交了何冬梅以前的病历复印件和请求书要求放人。 8月3号下午,罗君家人为她请的重庆律师也去巴中看守所见了她。 介于她们的身体和为别人着想的善良之心,目前,律师配合家人要求巴中公安无条件放人。 负责她们案件发逮捕的是巴中检察院批捕科的马玉梅 负责她们案件的是巴中公安局的国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4/-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421.html 2016-06-30: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修炼人何冬梅和唐君分别在家中被绑架 2016年6月23日上午8点左右,四川南充市法轮功修炼人何冬梅和唐君分别在家中被绑架到四川巴中看守所关押迫害。何冬梅的电脑也被非法抄走。 参与绑架的人员有巴中610,国安,南充市国安和水上派出所及防暴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30/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0698.html 2016-06-29: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何冬梅、罗君被绑架 6月24日下午,四川巴中和南充警察与水上派出所共7人闯到法轮功学员何冬梅单位将她绑架,并于晚上10点多钟又闯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师父法像、所有的大法书籍及电脑等物品。 巴中和南充警察当天还伙同潆溪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天然气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罗君 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及其它一些物品。晚上11点多钟由巴中开来的防暴车将罗君绑架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9/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0678.html#16628233616-43 巴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827)2021-03-24: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邮编014030 大队长陈永慧13947218883 王胜平13030491442 郝翔0472-6950176 齐永珍0472-6950172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赛罕路东四道沙河西,邮编014030 总检察长尚震宇13904724233、0472-3631700 副检察长杨维东13847283493、0472-3631786 副检察长白雪飞13947207788电话:0472-3631705 副检察长:闫莉13327196069电话:0472-3631704 副检察长苏石岩15947221558电话:0472-3631702 纪检组长:乌云高娃13847258855电话:0 472-631703 公诉科检察官: 朱白晔(主管王学明案)18647286136 常红凤04723631797、0472-3631723主管此案 于建黎13948828998、0472-3631757 田莉5947129975、0472-3631762 王艳伟15947625280、18647286239、0472-3631782 郝春霞18647286308 王晓明13804721817 卢东海15947625235 尹志强18647283139 菅海波15334723889 刘志敏13664771806 康佳乐15848842922 郑立龙18647283139 刘宇晨18647283140 胡宸翰15947184159 薛玉洁18647283156 马志刚13664723011 王晓华15335512375 樊淑芳18647286283 樊雅杰15384854580 李光磊18647286285 张浩峰15247214344 王红霞18647285802 戴杨阳18686122895 屈鹏飞 18504720699 尹琳祺1584921127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