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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 东港市 >> 邹吉令(邹积令), 男
个人情况: 大连人,二零零九年之前在丹东市东港打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2-01
案例分类:
灌食/灌物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剥夺睡眠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关小号/黑屋/铁笼子/隔离/禁闭 电击/电刑 上绳/吊铐/上大挂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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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沈阳市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更多情况
…… 以下是了解到的一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曲斌:多次绝食反迫害,最长一次六十多天,被关押在二监区一大队。 邹吉令:六月份已经回家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9/沈阳市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更多情况-371252.html 2015-02-18: 车中山、朱承千在沈阳第一监狱遭酷刑 …… 车中山等十七人被非法判刑。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的大连法轮功学员有10人:车忠山、朱成千、马瑞田、韩学明、佘钺、曲滨(19监区)、王永航、田耘海(5监区)、杨本亮(教育处监区)、邹吉令(19监区)。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8/车中山、朱承千在沈阳第一监狱遭酷刑-304926.html 2015-01-02:邹吉令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 头部重伤 据可靠消息,被非法关押在辽宁沈阳第一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邹吉令,因拒绝洗脑及被强制“转化”,被狱方关押到“高戒备区”(十九监区),遭各种酷刑折磨,邹吉令的头部被重伤,留下一道约二寸多长、口子很深的伤疤。狱方为掩盖其罪恶,一直不让家属接见邹吉令。 目前邹吉令仍在监狱高戒备区,生命处在危险之中。 以下是邹吉令被中共非法迫害的部份事实。 全家同修大法 幸福美满 一九九八年,邹吉令和妻子、女儿相继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修炼后,邹吉令严格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戒掉了在常人社会中养成的不良习惯,法轮大法改变了他,使他从一个满身陋习、脾气暴躁、思想狭隘的人,变成一个心胸豁达、严守做人道德、善待他人、身心健康的人。疾病缠身的妻子和女儿修炼后无病一身轻。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一家人被迫害妻离子散 邹吉令因做法轮功真相资料,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清除中共流氓谎言对广大世人的毒害,救度世人,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被大连庄河市兴达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警察绑架。警察对他使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对邹吉令威胁、恐吓、辱骂、逼供,企图找出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线索。邹吉令保护同修,拒绝配合邪恶。流氓警察使尽招数无获,便开始酷刑折磨邹吉令。在一个被称作“队长”的警察指挥下,一个外地口音的警察和一个患有强直性脊椎炎的警察,将邹吉令双手铐上后,使用高压电棍电击手铐,见未达到他们所要的效果,就开始电击他身体敏感部位,包括口腔、面部等部位。 在残酷折磨下,邹吉令仍不配合邪恶。一名警察又将邹吉令的裤带抽下来抽打邹吉令,裤带被打断了,邹吉令依然不配合邪恶。警察又改用“蹲马步”来折磨他。那位外地口音的警察与另外一名警察对着邹吉令的小腿和腰部狠劲地踹,后用电棍对准这两个部位狠命地击打,邹吉令两小腿变成黑紫色,那个队长在一边指挥,该分局局长不一会儿就过来看逼供的结果。从晚间九点,一直折磨到后半夜一点三十分。邹吉令被摧残得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直到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被送进医院抢救。凌晨四点左右,邹吉令苏醒过来,趁警察睡觉之机,邹吉令走出医院大门,脱离魔爪。邹吉令走脱后被大连市公安局与当地不法之徒合谋非法通缉,妻子姜秀英和他女儿被迫流离失所,女儿从此被迫失学。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日,姜秀英在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的途中,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而被绑架,遭刑讯逼供,姜秀英被迫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后被庄河市新华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两年,送进大连教养院。一家人被迫害得妻离子散! 再次落入魔爪 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邹吉令走脱后,居无定所,后漂泊到东港市打工。二零零九年,在丹东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指挥下,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张振喜)与东港市公安局(局长王尚庆)联合,在丹东、东港两地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出动三百多人蹲坑、巡逻、跟踪,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几乎在同一时刻,一群警察入室抢劫,绑架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和六名家属,最小的不到十岁。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以丹东国保支队警察张振喜、沙月霞、杜国军等人为恶首,东港市公安局与东港市国保大队王润龙、高峰、林永全,刑警大队警察马德信、孙鹏翔、姜龙文;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于明亮、王辉、白颜庆、邹吉贵等丹东、东港多名警察破门而入,在东港市内的吉安小区院八号楼一楼(邹吉令的住处)暴力绑架了邹吉令。当晚警察在邹吉令的住处继续蹲坑一个晚上,企图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 次日早晨,一群警察非法入室进行抢劫,抢走邹吉令现金六万八千元,抢走激光彩色打印机一台,价值二千八百元;彩色喷墨打印机三台,合计价值四千五百元;激光打印机两台,合计价值两万二千元;手机至少三部,合计一千元左右;光盘约三万三千张左右,价值三万八千元;二百箱复印纸合计二万元;六百元大裁纸刀一把,小裁纸刀一把九十元。摩托车一台,价钱三千元。同时被抢走的还有大法书籍《转法轮》二百本、《各地讲法》若干本、《九评》书籍一千二百本、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刻录机两台、库存彩色喷墨打印机多台、空白光盘若干、刻录好的光盘若干;还有其它各种耗材等,合计价值总额约在十三万八千元左右。家里所有能看得上眼儿的东西全都被他们抢走,包括电饭锅、液化气罐、邹吉令的衣物等。警察杜国军、王润龙等当晚将邹吉令绑架到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对他非法逼供。邹吉令因不配合邪恶,被流氓警察暴力摧残、两拇指铐在一起长时间吊铐、用火烧他的鼻子、不让睡觉等各种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三月,邹吉令与其他同日遭绑架的几名法轮功学员被东港市公安局非法提交东港市检察院。负责构陷伪造事实的丹东国保支队张振喜及其邹吉令的家属届时从北京聘请律师为其无罪辩护。律师去东港看守所会见邹吉令,要求核对迫害事实,东港市公检法在丹东、东港两级“610办公室”与司法部门的操控下,阻止律师会见邹吉令。后得知是因为当时邹吉令被他们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的身体留下伤痕,害怕律师揭露他们的罪行。直到数日后,律师被允许见邹吉令时,仍可清楚地看到邹吉令手腕上被手铐吊铐过的伤痕。 丹东国保支队和东港市国保大队合谋构陷伪造事实,与东港市检察院合谋(检察长王颖兰,公诉科长马光远、办案人曲红玲,)将邹吉令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邹吉令的家属届时聘请北京律师为邹吉令无罪辩护。东港法院办案人、刑事庭副庭长李新田(多次参与迫害,至今执迷不悟)以各种借口搪塞,阻止律师辩护。 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东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事实与罪名,非法庭审邹吉令。旁听人员都是东港市公检法、“610”与丹东国保支队与丹东市“610”人员,法轮功学员不许入庭旁听。邹吉令家人只许入庭四人。 法庭上,邹吉令揭露了自己遭受的酷刑折磨,北京律师李长明、张传利以雄辩的事实和充份的法律依据,把东港市公、检、法为迫害邹吉令而合谋捏造的事实与罪名一一驳回,揭露参与迫害人员对邹吉令刑讯逼供、执法犯法的恶行。在律师无懈可击的辩护面前,流氓法官、流氓检察官无言以对,非法庭审以休庭告终。律师要求追究参与迫害邹吉令所有人员的刑事责任。邹吉令后被非法诬判十年,同年十月被劫持到沈阳监狱城——辽宁沈阳第一监狱五监区非法迫害。 拒“转化”遭非人折磨 邹吉令于二零一零年十月被劫持到沈阳第一监狱后,因不放弃修炼对“真善忍”的信仰,拒绝接受中共非法洗脑,被辽宁沈阳一监五监区警察残酷折磨,其中包括关小号。“小号”(小黑屋)是中共邪党监狱为折磨不服管理的刑事犯人而设的暗无天日的地方。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这里变成监狱强制转化、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地方。在这里,流氓狱警对拒绝转化、坚定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酷刑手段无所不用,令人发指。 原辽宁沈阳第一监狱的“严管队”被曝光以后,后改名叫“高戒备监区”。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开始,辽宁沈阳第一监狱恶党党徒、流氓狱警为捞取名利,该监狱非法关押的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劫持在这里,实施各种非人酷刑手段转化这些法轮功学员。所采用的酷刑手段已知有如下几种: 1、上大挂:即将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劈开,吊起来。 2、绑老虎凳(老虎铁椅子):警察利用三次入监犯人孙有财(四十多岁)折磨法轮功学员。将法轮功学员按坐在老虎凳子上,而后将法轮功学员的两臂向前方抻直,强迫身体向前倾,再把两手分别铐在老虎凳两侧的扶手上。期间,恶犯人还要用筷子或塑料梳子用力地上下来回刮法轮功学员的肋骨,这样长时间的摧残。少则几天几夜、多则白天黑夜的折磨一个月,直到承受不了妥协为止。多人腰部被迫害致残。 3、牙签支开眼睛。不许法轮功学员睡觉,一闭眼,就用牙签扎眼皮,或用牙签挑眼皮。 4、将辣椒籽儿往法轮功学员的眼睛里塞,或者往小便头里塞。 5、用棉签戳耳朵,戳鼻孔,把油笔芯折弯后从鼻口一侧插进去从另一侧窜出来, 6、电刑。同时用几根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法轮功学员,专门电击生殖器等身体敏感部位。 7、多种酷刑同时实施。警察穿着棉皮鞋狠毒的踢法轮功学员的头部;毒打一顿之后,将其扔到雪地里冷冻;身体冻僵了之后,再弄回来用开水烫;而后再同时用几个高压电棍电击全身。经过这些非人的酷刑折磨,致使法轮功学员皮肤溃烂。 8、用打火机在肋骨上反复揉搓;用冰块冰冻睾丸。 9、强迫法轮功学员在炎热的夏天穿着棉衣,坐在小板凳上,戴着耳机,听高音喇叭里播放的诬蔑法轮大法的流氓谎言。 10、不让吃饱,殴打、谩骂。 被关在监狱高戒备区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看到邹吉令的头上有约二寸多长、口子很深的伤疤,一头灰白头发,身体已被摧残很瘦弱。邹吉令家人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二年四月监狱看望邹吉令,均被狱警拒之门外,不许接见。狱政科长周东华宣称:不转化就不能接见。事实上,辽宁沈阳第一监狱拒绝邹吉令家人接见,真正目的是在掩盖他们将邹吉令迫害致命危的罪恶。 据悉,邹吉令至今仍被非法关在这个“高戒备区”里残酷迫害,生命处在危险之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邹吉令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头部重伤-302643.html 2012-04-29: 沈阳第一监狱三拒邹吉令的家人探监 法轮功学员邹吉令,辽宁省大连人,二零零九年之前在丹东市东港打工,二零零九年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东港公安局国保、国安恶警跟踪绑架,酷刑逼供,二零一零年七月非法判刑,约于二零一零年十月至十一月份被劫持到沈阳第一监狱五监区迫害;邹吉令家人分别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二零一二年四月去探监,遭拒,狱政科长称不“转化”不许见。家里人很担心他的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9/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56428.html#1242913123-1 2010-10-02: 辽宁省“六一零”迫害东港法轮功学员张伟 中共恶党“610”全国会议以后,恶党辽宁省“610”又派人到东港直接插手迫害张伟一家。扬言:“要在一个月内抓到张伟。”东港市公安局不断召开会议,成立迫害法轮功的“专案组”,拟抓捕法轮功学员名单,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而且所有与张伟、邹吉令接触过的法轮功学员都成了他们拟定抓捕的对象。法轮功学员腾秀玲遭他们绑架据说也是这个原因。法轮功学员邹吉令被绑架,遭受酷刑折磨,被恶警刑讯逼供,也是这个原因。因为邹吉令与张伟同住一个小区院内,经常接触。他们在跟踪监视张伟的同时,监控了邹吉令。 邹吉令是去年底被绑架的。2009年12月21日邹吉令被绑架的当天晚上,多名恶警轮番用各种酷刑逼迫邹吉令承认捏造的事实,并以种种谎言诈骗邹吉令(对张伟的弟妹荐桂玲使用的也是这种手段)。他们捏造诸多迫害张伟的谎言强迫邹吉令在上面签字,要邹吉令做他们迫害张伟的证人。同时又把他们已经策划拟定好的、要蓄意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叫邹吉令在邹吉令面前逐个过目,先问邹吉令认不认识,而后在酷刑折磨下强迫邹吉令在名单上签字。这样就说是邹吉令自己供出来的。为第二天,即12月22日他们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制造证据。以后又根据他们的需要多次提审邹吉令,酷刑折磨邹吉令,强迫邹吉令在他们捏造的事实上签字。 2010年7月22日上午,东港市法院对邹吉令非法庭审。在法庭上,邹吉令彻底否定了东港市公、检、法捏造的事实,揭露了他们酷刑逼供、捏造事实的罪行。众目睽睽之下,邹吉令将自己的衣服掀开,在场的人都看到了邹吉令在酷刑逼供下留下的一身伤疤。律师也为此当庭质问法官、公诉人,他们无一回答。邹吉令被他们合谋非法判刑10年。杀人灭口这一向是中共恶党的卑鄙手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2/230445.html 2010-09-27: 辽宁东港市公安局一个月内犯下的罪行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0年中共在武汉召开的“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全国会议后,辽宁东港市公安局肆意绑架法轮功学员。以下是东港市公安局仅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8月25日,法轮功学员修艳、修媛被东港市公安局下属大东公安分局绑架;修艳当天放回家,修媛被关进丹东看守所。一个星期后东港市公安局将修艳、修媛绑架到抚顺洗脑班强行洗脑一个星期,强迫修艳、修媛写“三书”。 8 月28日,东港市公安局在山东将法轮功学员赵桂琴再次绑架。赵桂琴在2008年9月被他们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东港看守所关押10个月,两次送沈阳女子监狱因病重而退回。2009年7月底以“监外执行”放回家。赵桂琴在家里经常被恶人骚扰,被迫回山东老家。赵桂琴又从山东被绑架回东港,因身体病重被放回家。近日东港市公安局又通知其家属要给赵桂琴再次非法开庭,加重判刑。 8月31日晚8点半左右,东港交通警察用消防云梯车空运4名警察破窗入室绑架张伟,在张伟家楼下有几十名警察。张伟在亲人、邻里的营救下走脱。而后东港市公安局安排多名便衣,在张伟的妹妹张小平家附近蹲坑,监视,企图抓捕张小平。 9月1日,东港市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察企图绑架滕秀玲。滕秀玲识破其阴谋后走脱。 9月3日,东港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门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案组”,并拟出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名单。丹东、东港政法委“610”直接操控,丹东市公安局直接指挥。 9 月12 日上午,东港市长山派出所的恶警再次将郭玉兰绑架。郭玉兰于2002年被东港市公安局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酷刑折磨,精神受到严重摧残。释放回家后,经常出现精神恍惚、主意识不清、失去记忆等状态。郭玉兰现被关在丹东看守所。有消息透露,郭玉兰现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邹吉令是2009年12月底被绑架,今年7月被非法判刑。近日,被“610”直接操控的丹东中级法院将两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判,通知其家属要在10天后将其送进监狱。 邹吉令被绑架后,遭受残酷折磨,在法庭上律师及在场旁听的人都听到了邹吉令亲口讲述的自己被恶警刑讯逼供所受的酷刑折磨,都看到了邹吉令身上在酷刑折磨下留下的那一身伤疤。东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林永全是主管此案的凶手头目,亲自参与逼供、构陷迫害邹吉令。邹吉令在被东港法院非法判刑后,上诉丹东中级法院被丹东中法继续构陷。据说还有辽宁省政法委“610”、辽宁公安厅插手。 东港交通警察破窗入室绑架张伟,据说就是要在迫害张伟的同时,为加重迫害邹吉令搜集证据。最近又有辽宁省“610”与公安厅的人来东港直接插手抓捕张伟。 东港市公安局十一年来对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罪行,上天一笔一笔的记录着。我们再次正告那些正在作恶的人:你们在恶党的操控下执迷不悟,失了控一样去抓捕这些无辜、善良的修炼人,良知何在?冷静下来想一想历史留给后人的教训,听听全世界人民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谴责和呼吁,再看看近年来上天对中共恶党的一再警示,理智的想一想自己与家人的未来,想一想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给你自己、给你的家人即将带来的是什么。 立即停止作恶,不要再被恶党利用毁了自己。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生路,选择一条光明的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7/230160.html 2010-07-29: 律师:合法行为被非法处理令中国蒙羞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辽宁省东港法院以其与公安局、检察院合谋捏造的事实,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邹吉令。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李长明、张传利以雄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所谓的“指控”一一驳回,并指出修炼法轮功、拥有法轮功宣传品即使在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也是合法的。而合法行为被非法处理令中国蒙羞。 律师并指出刑侦单位的酷刑逼供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对此的放纵和以此为依据的公诉涉嫌徇私枉法罪,应负法律责任。 此次东港法院对邹吉令的非法庭审是自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开始的第五次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前四次开庭,王春华、王福华、邵军、荐桂玲四名法轮功学员遭当地公、检、法的联合构陷。王春华和王福华的家属均从北京聘请了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暴力绑架与酷刑逼供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邹吉令在东港市内吉安小区院内被警察暴力绑架。绑架邹吉令的是丹东公安一处和当地的警察。绑架后,又于当晚在吉安小区邹吉令的住处继续蹲坑一个晚上,企图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二十二日早晨警察们非法入室进行抢劫,抢走邹吉令的个人现金、电脑和所有的物品。电饭锅和家里所有能看得上眼的东西全都被他们抢走。 邹吉令被绑架到大东公安分局,警察对他暴力殴打、吊铐、不让睡觉等,利用各种酷刑手段逼供,强迫邹吉令承认他们为迫害邹吉令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而捏造的罪名。二零一零年三月,东港市公安局以捏造的事实将邹吉令非法提交东港检察院。邹吉令的家属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为其辩护。 二零一零年四月,律师去东港看守所会见邹吉令,要求核对事实,办案单位不让律师见人。后得知是因为当时邹吉令被他们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得身体都是伤痕,害怕律师看到他们所犯的罪行,所以才不让律师见人。直到数日后,律师再次要求去见邹吉令时,仍可清楚地看到邹吉令手腕上被手铐吊铐过的伤痕。 案子提交到检察院后,东港市检察院不但不追查酷刑折磨邹吉令的凶手,办案人马光远、曲红玲(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反与东港市公安局合谋构陷,将邹吉令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 法庭上,邹吉令揭露酷刑迫害 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东港市法院以完全捏造的所谓“事实”与“罪名”非法庭审邹吉令。庭审期间,除了他们自己安排的前来为他们壮胆的人之外,法轮功学员及社会其他任何人都不许入庭旁听。邹吉令的家人也只许进去三、五个人。北京律师李长明、张传利到庭为邹吉令做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邹吉令彻底否定了他们捏造的“事实”,揭露了他们所犯的罪行。邹吉令当庭把自己的衣服掀开,让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了自己身体上因受他们的酷刑折磨而留下的处处伤疤。在场的人都感到震撼。明白了法轮功学员因为信仰“真、善、忍”而遭受无辜迫害的真相。 北京律师:合法行为被非法处理令中国蒙羞 李长明、张传利两名律师以雄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东港市公、检、法合谋捏造事实与罪名一一驳回。同时指出迫害邹吉令的凶手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 张传利律师在辩护中说: 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面对侦查单位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去纠正,反倒执意提起公诉,实属放纵了真正的罪犯,相关人员与警方负责人及办案警察一起涉嫌徇私枉法罪。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本案程序上有重大违法之处:刑讯逼供。 其次,对于指控我的当事人的所有证据,因其存在上述违法犯罪情形,来源都不合法,不具有关联性和客观真实性,故对其所谓的犯罪事实的认定纯属主观臆断!至于所谓的利用法轮功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等事实也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从来就没有被告知到底破坏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更无证据证明他是怎么破坏了法律、法规实施,又破坏到何种程度! 控方认定我的当事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综观全案,没有明确的事实或法律依据证明我的当事人利用了什么邪教组织。因为所有公开的法律文件都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 可见,本案的基本事实就是我的当事人为强身健体练习过法轮功。他持有的法轮功宣传品是其合法财产,应受法律保护。从中国现行法律分析,有非法持有枪支罪,有非法持有毒品罪,但是,没有非法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罪。 从刑事法律角度看,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依法不应当认定为有罪。 辩护人认为,认定前述行为是犯罪事实,实在荒唐。换言之,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犯罪首先是种行为而不是思想(无行为就无犯罪)。犯罪的核心要素是行为,思想不构成犯罪。犯罪是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权力和利益构成危害。 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认定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直接违反了刑法的明文规定。因为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 我的当事人至多是教人做好人。但并未因为这些行为引发家庭或社会矛盾,进而对他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消极影响,并危及到社会公共秩序。他所做的一切完全是在行使公民的自由权利而已。 《刑法》300条所规定的犯罪,必须是客观上行为对正常的社会秩序予以破坏,也就是说妨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主观上当事人有利用所谓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目的,如果没有所谓的组织可利用,也没有不法目的,更没有不法行为,就根本不应该认定为犯罪。何况目前为止没有哪部法律明确规定法轮功为邪教,尽管其组织被有关部门强行取缔。 由此可见,我的当事人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是其作为一个公民的正常活动,不应受到公权力的横加干涉。更何况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的当事人利用所谓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本身就是荒谬的。事实上,我的当事人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团体性活动,也没有共谋危害社会并落实到行动,连所谓的组织都不具备,他能组织、利用什么呢?作为一个公民,他又破坏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呢?一个与他人无任何纠葛的人,怎么就能危害社会呢? 至于搜出了资料等,也证明不了其有社会危害性行为。信仰者拥有文字载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谁能想象会有佛教徒不接触佛经、回教徒不接触古兰经、基督徒不接触圣经这样的怪事呢?合法行为被非法处理令中国蒙羞。至于其他所谓事实由于存在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尤其是刑讯逼供本身就是非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两高”对刑诉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都严格禁止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控方没有阐明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利用了所谓的邪教组织。对于我的当事人是否有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故意,更是语焉不详,何况自始至终也没有任何关于我的当事人究竟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怎么破坏的、破坏到何种程度的内容。控方想当然地将我的当事人往刑法三百条里一套就完事大吉,这哪里是做法律人,分明是连撞钟的和尚都不如。 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有关机构和人员仍将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属于对刑法理解的严重错误,是没有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这一司法指导原则的表现。同时,对不属于刑法调整的对象滥用刑事追究手段也是一种司法专横、漠视人权的表现。既然行为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就依法不应当认定为有罪,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必须承担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为此,法院应当切实履行宪法及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被违法起诉所干扰。 简言之,辩护人认为,对我的当事人应当庭宣告无罪并无条件予以释放! 面对律师无懈可击的辩护,公诉人、审判长无言以对,庭审只好草草收场。 庭审结束时,面对法院门外围观的群众,邹吉令高呼:“法轮大法好!”被拒之法院门外、不让入庭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也齐声高呼:“法轮大法好!”明白真相的人,都十分敬佩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9/227657.html 2010-07-20: 东港法院预谋给邹积令、王春华、王福华非法开庭 2009年12月21、22日,丹东市及东港市公安一同绑架了十几名东港法轮功学员。在东港市公安局、政法委、检察院、法院费尽心思拼凑完材料后,于2010年7月1日起陆续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预谋给王春华、王福华、邹积令非法判刑。 届时,6名正义律师—李长明、张传利、段国华、兰志学、金光鸿、韩庆芳,将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开庭时间: 王春华 7月1日早9点20 王福华 7月2日早9点整 邹积令 7月22日早8点30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0/227223.html 2010-07-16: 丹东东港市法院企图对邹吉令非法开庭 辽宁丹东东港市法院图谋7月22日上午8点半对邹吉令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6/227057.html 2010-06-09: 零九年底辽宁东港警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与家属 ...邹吉令被绑架、酷刑,不准见律师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邹吉令在东港市内吉安小区院内被恶警暴力绑架。参与绑架的是丹东公安一处和当地的警察。绑架后,恶警又于当晚在吉安小区八号楼一楼邹吉令的住处继续蹲坑一个晚上,企图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第二天早晨,恶警们非法入室抢劫,抢走邹吉令的个人现金、电脑和所有的物品(电饭锅和家里所有能看得上眼儿的东西全都被他们抢走)。 邹吉令被劫持到大东公安分局,恶警对邹吉令实施暴力殴打、吊铐、不让睡觉等酷刑手段逼供。二零一零年三月,邹吉令及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被东港市公安局非法提交东港检察院。邹吉令的家属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辩护。律师去东港看守所会见邹吉令,要求核对事实,办案单位不让律师见人。后得知是因为当时邹吉令被他们刑讯逼供、酷刑折磨的身体都是伤痕,害怕律师看到他们所犯的罪行,所以才不让律师见人。直到数日后,律师再次要求去见邹吉令时,仍可清楚的看到邹吉令手腕上被手铐铐过的伤痕。 东港检察院的曲红玲(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光远与东港市公安局合谋将邹吉令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邹吉令的家属多次去这些部门要人,均遭拒绝和欺骗。律师问东港法院哪天开庭,负责办案的李新田(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各种理由搪塞律师,就是不告诉律师准确时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9/225111.html 2010-05-16: 辽宁东港市法院图谋开庭陷害王春华等 东港市法院图谋近期非法开庭,进一步迫害被公安警察劫持近半年的法轮功学员王春华、王福华、邹吉令。家属已为三名法轮功学员聘请了正义律师辩护。 2009年12月21日晚、22日早晨,东港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出动100多人,撬门砸锁,同时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家里公开抢劫,绑架了王春华、王福华、邹吉令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走的东西,合计人民币近百万元。 这起特大的入室抢劫绑架案,是在丹东市公安局、丹东市政法委“610” 和东港市政法委“610”的直接操控下进行的。12月21日晚8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邹吉令在东港市吉安小区院内被绑架。当晚,恶警在吉安小区8号楼1楼邹积令的住处蹲坑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恶警们抢走邹积令的钥匙,非法入室抢劫,劫掠走邹积令住处的个人现金、物品和电脑。绑架邹积令的是丹东公安一处的警察。在12月22日早6点左右,法轮功学员王春华的丈夫刚下夜班回家,一开门,从旁边窜出几个警察,抢到屋里把王春华摁倒绑架。 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刑讯逼供、酷刑折磨。邹吉令被绑架后,一直被东港市公安局以及下属大东公安分局酷刑折磨,强迫邹吉令承认他们捏造的事实。 东港市公安局在丹东和东港市邪党政法委、“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直接操控下,以捏造的事实和罪名,非法将王春华、王福华、邹吉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55.html 2010-03-09: 多名丹东法轮功学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2009年12月22日,东港市公安局非法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至今虽然大多数学员已经回到家中,但仍有 5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他们是:王春华、王福华、邵军、蒋晓丽和邹吉令。 蒋晓丽已被秘密押送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 王春华,王福华,邵军三名法轮功学员现在仍然被关在丹东看守所;邹吉令(以前报道中因不知道该学员的名字,只写 “邹同修”)被关在东港看守所。东港市公安局在丹东和东港市邪党政法委、“610” (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直接操控下,以捏造的事实和罪名,将这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到东港市检察院。 邹吉令被绑架后,一直被东港市公安局以及下属大东公安分局酷刑折磨,强迫邹吉令承认他们捏造的事实。邹吉令生命安全令人担忧。邹吉令的家属已经为邹吉令聘请了正义律师。 任秀芬于2009年6月因讲真相被恶人构陷遭绑架,2010年1月26日被非法关进沈阳女子监狱。 现年七十岁的江志秋老人,2009年4月22日,被大东公安分局王力等恶警构陷后被冤判四年半,自那时至今一直被关在丹东看守所,且不让家属接见。2009年11 月前,江志秋的家人两次去看守所要求见江志秋,丹东看守所恶警每次都告诉家人说江志秋已被送沈阳女子监狱。可是,今年1月有人亲眼看到江志秋还在该看守所。现在老人情况如何,家人仍然一无所知,非常担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9/219485.html 2010-02-12: 辽宁省丹东东港市2009年12月21日晚和22日早发生了十五名大法弟子被绑架事件。 在丹东市政法委“610”,丹东公安一处(国保大队)的直接操控指挥下,东港市公安局及下属开发区和大东两公安分局,刑警大队,“110”,街道派出所,各乡镇派出所,倾巢出动,有十五名大法弟子被恶警从家中暴力绑架。从当时情况看,这次突然绑架大法弟子,是中共邪恶之徒筹划了四个月,为此成立了专案组,安排的警力非常多。21日晚出动了100多人。办案分别是丹东公安一处、东港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有全和刑警队。此事被列为大案。 12月21日晚8点左右,大法弟子邹积令在东港市吉安小区院内被绑架。当晚,恶警在吉安小区8号楼1楼邹积令的住处蹲坑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恶警们抢走邹积令的钥匙非法入室进行抢劫,劫掠走邹积令住处的个人现金、物品和电脑。绑架邹积令的是丹东公安一处的警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2/217974.html 2004-02-01: 1997年农历十二月,我有幸拜读了李洪志师父所著《法轮佛法──悉尼讲法》一书,当时即被李洪志师父用通俗的语言讲出的高深法理所震憾,于是,我于98 年农历正月十九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我走上了一条新的人生之路──同化宇宙大法真、善、忍之路。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知道了人类的来源和人生的真正意义所在,也知道了人应该与人为善、互相关心,处处为他人着想,这才是人的正确状态。1998年9月,妻子和女儿也同时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我们一家沐浴在法轮佛法的光辉之中,那是一段难忘的、无以言表的幸福时光。 在同化真、善、忍的修炼之路上,我们相互鼓励;遇到提高心性的问题,我们相互切磋;家庭中再也没有了怨恨、争吵。在社会上等其它环境中,我们按着师父告诉我们的法理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赢得了众多对法轮大法及修炼者的赞誉。首先,我戒掉了在常人中沾染的各种不良嗜好,脾气暴躁、心胸狭窄、为己为私等不好的行为逐渐地没了。是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重新造就了一个全新的我。 妻子和女儿修炼法轮大法前疾病缠身,每年的收入都变成了医药费尚且不够,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压力使我们夫妻俩显得未老先衰。自喜得大法后,妻子女儿一身的顽疾不翼而飞,从此再也没吃一粒药,我们知道,这是慈悲的师父为我们承担了痛苦并使我们脱胎换骨,从此成为一个新的生命。 然而,这么一部能使亿万修炼者重德向善、处处为他人着想,能使亿万修炼者身体健康、道德高尚的高德大法,却被无德无能的邪恶小人所妒嫉。把个人的独裁意识强加于他人,发动了对亿万遵循真、善、忍法理而行的善良百姓的残酷迫害。在铺天盖地的谎言欺骗下,我摇摆过、思考过。 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发现这场对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诽谤;对亿万信仰真、善、忍法理的善良百姓的种种诬陷都是由谎言堆砌起来的。 这些欺世的谎言欺骗了众多全国乃至全世界不了解法轮大法的人,特别是江泽民提出对法轮大法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对法轮大法学员可以“不讲法律,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连法西斯都自叹不如的恶毒命令后,众多信仰真、善、忍的善良百姓被非法抓捕、洗脑、酷刑逼供,因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而被酷刑折磨致死的,仅被报导出来的就有800多人,更多的还没有被报导出来,那些被酷刑折磨致残的就更无法统计了。 当我们知道了这一切之后,也就看清了镇压者的邪恶本质和变态的无赖嘴脸,更坚定了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我们做好人没有错,信仰真、善、忍更没有错。从此,我向周围的人讲法轮大法的真象,消除他们对法轮大法的敌意,告诉他们我们只是因为要做一个好人而遭受如此迫害。让他们知道善恶有报,不再追随邪恶之徒助纣为虐,给自己留下一条能进入美好未来的路。 2003年5月14日,我们的资料点被破坏,一名同修被绑架。我去资料点时被在那里蹲坑的恶警绑架到兴达分局(以前称兴达派出所)。在分局里,恶警们象演员一样各自上来表演一番。有的伪善地说大法如何好;有的假惺惺地跟我称兄道弟套近乎,目地是套出我的姓名和资料点上的情况。当他们看到这些拙劣的伎俩无效时便原形毕露,对我破口大骂,污言秽语,如同没有任何教养的泼妇一样。有个恶警威胁我说:你再不说姓名,明天给你游街示众或上电视,看看有没有人认识你。见我还不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在队长的指挥下,一个外地口音的恶警和一个患有强直性脊椎炎的恶警就用手铐子把我双手铐上,然后用高压电棍电击我的手和手铐子,见电击无效,便电击我的敏感部位,看我还不说,恶警竟电击我的嘴。一个恶警还打我的脸,其中一个年青恶警更狠毒,一边打着我一边诽谤李洪志师父;一个高个子恶警用我的腰带抽我,把腰带都打断了。因我不配合他们、不蹲马步,外地口音的恶警和年青恶警用脚踹我的小腿和腰部并用电棍击打,使两小腿变成黑紫色,腰部疼痛了一个星期之久。他们累了就换人,队长坐在那里指挥,分局长过一会儿也过来看看。就这样从夜里9时一直刑讯逼供至凌晨1点30分左右。由于疼痛和抽搐,恶警们害怕出人命,把我送到医院。在观察室里由2名恶警看着我,凌晨4时,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快步走出医院大门,门口正好有一辆出租汽车,就这样我摆脱了魔爪。 恶警通过从我身上带着的买水暖器材的发票找到了商店,知道了我的名字并在网上通缉,妻子和女儿也同时流离失所,女儿不能正常上学读书。 2003年9月20日,妻子姜秀英在运送真象资料时由于不慎,被不明真象的人举报了,她被新华分局的恶警绑架。 由于妻子不配合恶警的刑讯逼供而被打耳光,她绝食抗议这种法西斯行为。后来新华分局串通庄河市610、法院、检察院,非法判妻子劳教2年,投进因迫害致死6 名法轮功弟子和致残多名法轮功弟子而臭名昭著的大连教养院。在那里承受着精神上和肉体上的迫害,强制灌输假、恶、暴理论,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每天劳动12个小时以上,恶警用法轮功弟子的无偿劳动为它们创造价值。就这样,一个幸福、祥和的家庭,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拆散,使我们无法向父母、儿女尽我们应尽的责任。由于流离失所,我不能正常工作,没有收入,生活上更难了。不仅如此,我们一家还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上的压力和痛苦,而这种压力和痛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 在此揭露的对我们一家的迫害,仅仅是亿万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弟子中的冰山一角而已,目前已经核实并通过媒体报导出来被酷刑折磨致死的就有800多人。而那些无法核实没有报导出来的不知有多少,十几万个幸福家庭被拆散;十几万个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被投进监牢遭受酷刑折磨;无数的法轮大法弟子流离失所,这就是江泽民在国际社会上吹嘘的“人权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 丹东 东港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08-12: 东港市开发区公安派出所办公电话:7103113
所长 宋传南604537、13190201616 副所长 沙如锐604386治安刑事15102431717 副所长 刘旭涛605131刑侦治安13464589110 副所长 周洪臣601282刑侦治安15304060666 副所长 辛丰604531社区17641588006 孙成维600655社区18241511155,郝良F 65682辅 柴肇芳15902458852 605151户籍窗口 李平13941521377602379社区 张海洋17641588071 604140社区 赵树卫18841523050 601286社区 张永祥13942519406 604800王岐峰17624252048 600722社区 王昭儒15140663633 600729社区 高赞翔13941581678 F65678辅 关琦13624952377 F65679辅 韩柱13700186028 F65681辅 王淼0415-7103113警号605435 冯金坤15942551862 F63833社区 张强13941571168 F65680社区 单永峰15841572883 F63811社区 卢红冶13694144777 F65889社区 沈继琳16514151888 F65700l辅 陈显著15842566705 F65799社区 传鹏18242570819 F63768辅 徐超13464565666F辅 警察:康庆贺605448社区 15941516170 张宇18241585220 F65686辅 阎治宇13050355310 F63720辅 代春梅602231社区15141581319 佟书彬17624257390 F63793 沈恒厚18841556257 F63730 祝铭F65716社区18404150567 庞哲奇15941507777 F65619 卢艺文14704155878 F6316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2015-01-02:在高戒备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有:
监狱长王斌, 手机15698805188 ,办 89296100 警察宋长德, 手机15698802700 警察鞠胜春,办89291960 警察方志国,办89292390 警察严宝方,办89292021 教育处副处长刘世刚,手机15698801388,办 89296248 警察闫天翔,手机15698803155 教育处处长丁泽 一监区长李维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