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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赵连权(赵连全), 男, 30
个人情况: 辽宁省锦州市大业乡
紧急成度: 高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1-2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09-10:赵连全(凌海人)被迫害得多次昏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0/83811.html 2004-05-06: 赵连权,男,30多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6/73983.html 2004-02-17:李松涛还逼迫不明真象的家属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由于大法弟子赵连权没有听从不明真象亲人的劝说,李松涛就带领另一恶警把赵带到阴暗脏乱的空房子里绑在铁椅子上用两根电棍同时电赵两肋等处,导致赵昏迷,他们急忙又掐人中又喷水,待赵连权醒来后继续追问他:“转不转化?”赵说:“不转化。”两名恶警又继续电,直至将其弄成脸色铁青,嘴唇毫无血色,呼吸困难,几乎休克才停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7/67659.html 2004-01-21: 2001年3月,二大队对坚定的大法学员進行暴力洗脑,赵连权、刘长平、肖鹏、荣刚、刘品、刘永生、许树成等人都受到了酷刑迫害。肖鹏、窦国军等几个人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您丈夫任职期间具体造成精神失常人数正在调查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65406.html 2002-01-11: 被害人:刘永生,男,24岁,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巨粮屯乡,农民 赵连全,男,32岁,辽宁省锦州市大业乡,农民 凶手:冯子斌,男,48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教导?br> 李检涛,男,30多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副大队长 张加彬,男,51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严管中队长 杨庭伦,男,46岁,锦州市劳动教养院二大队干警 2001年2月始,锦州市劳动教养院对在押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暴力洗脑。2001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刘永生被警察冯子斌、李松涛、张加彬三人带到二大队后院闲置的平房里,采用暴力洗脑。他们把刘永生双腿、双手铐在铁椅子(一种刑具,图例如下)上,三人同时施刑。李松涛将刘永生的裤子脱到膝盖处,电击其小便;冯子斌掀起刘的上衣电其上身和脸部及脚心;张加彬在一旁狠狠地打刘的耳光,并厉声质问:“转不转化?”期间还有一名叫姜志鹏的犯人负责将刘永生摁靠在椅背上,不让他动弹。恐吓、酷刑之下,刘被迫妥协,三名警察又将刘永生带到操场上,让其当着在场做操的人的面表态,承认自己是自愿的。刘在众人面前高咸:“他们强迫我转化,用电棍电我。”警察冯子斌、张加彬慌忙又将其拖回后院,继续施刑,约20余分钟,其惨叫声传出很远。这场酷刑折磨后,刘永生的精神几乎崩溃了,一个修炼的人,被强迫放弃修炼,内心无限的悔恨与自责。目前此学员仍在锦州市教养院被延期关押(被借故非法加期8个月)。 恶警李松涛、杨庭伦又采用同样方式迫害大法弟子赵连全,用两根电棍同时电赵两胁等处,赵昏迷。他们忙又掐人中又喷水,赵连全醒来后继续追问他:“转不转化?”赵说:“不转化。”两名恶警又继续电,直至赵连全吐血方才罢手。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4-10-24: 1、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马长才,李利(女) 2、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李东宇 2024-10-17: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2024-10-13: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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