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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泸州 古苓县(古蔺县,古陵县) >> 廖挺, 男, 27

廖挺
法轮功学员廖挺
个人情况: 大学毕业生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5-02-28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廖挺 廖圣

古蔺法院阶梯上的武警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1-26: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曾被非法关押于乐山嘉州监狱,于2019年11月21日结束四年冤狱,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6/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96289.html#19112523258-22

2018-02-17: 四川好青年廖挺蒙冤入狱志不改 家人遭威胁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男,二十八岁,二零一三年毕业于攀枝花学院法律专业,就职于雅安市名山政府,从事西部志愿服务工作。

二零一四年廖挺参加泸州市“三支一扶”公务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分配到古蔺某乡镇政府工作。

二零一五年廖挺遭绑架,之后被泸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关押在乐山嘉州监狱九监区。

“子不教,父之过”岂是这等人能引用的?

二零一七年年末将至,乐山嘉州监狱和古蔺县土城乡政府到廖挺家中,说他们对廖挺软硬兼施却无法改变廖挺对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法轮功的信仰,并说他们一定会到期释放廖挺,但是如果廖挺不放弃信仰,后果会更严重,有人甚至拿“子不教,父之过”来威胁廖挺父亲。

据了解,政府部门有关人士还时常打探廖挺弟弟妹妹(未修炼法轮功)的情况,时常对廖挺父亲的手机进行监控,给廖挺父亲及年迈的爷爷奶奶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子不教,父之过”不是谁都可以引用的,它背后有很深的内涵。这是古人对孩子寄予厚望而对父母的鞭策。古人以仁、义、礼、智、信为教育宗旨。一个无神论,战天斗地,与真善忍为敌,诽谤佛法,迫害修炼人的恶人也用这句话来恐吓好人之父是不是在亵渎圣言呢?

执法者不执法 且看律师当庭辩护

关于廖挺的被构陷案件曾在古蔺县进行两次庭审,当时的检察官李军和法官李永都曾向廖挺的父亲承诺说不会重判,甚至不会被判刑,以此诱骗廖挺家人,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李军等人公然无视《宪法》和《刑法》,最后对廖挺重判四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古蔺县法院对廖挺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永、公诉人李军。公诉人用于构陷廖挺的所谓证据,即荒唐又滑稽,一一被律师有理有据的驳回。

公诉人称: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二郎镇复陶乡居民李之华等人看到廖挺发资料,未详细阅读,只见有“法轮功”三个字就把廖挺逮住,并打电话报警。律师指出,这些证言不能算作证据。律师说:这些证言能证明什么呢?证明廖挺是修炼法轮功的吗?那不需要证明,刚才法官问廖挺时,他自己都承认了。廖挺发真相资料并没给他人带来损失或伤害,这些人举报人家,实在是不可理喻。

公诉人把廖挺电脑里恢复出来的东西和手机QQ里提取的邮件、聊天记录作为构陷的证据。律师指出:电子文件很容易被篡改,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必须找到原始文件。同时还要对原始文件进行鉴定,看文件内容是不是真的触犯了法律,或者有什么危害,否则,算不得证据。律师还说:QQ聊天内容触犯了什么?法律是以行为定罪,而思想并不构成犯罪。如果聊天表达思想都算犯罪,那这个社会真的太可怕了!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有几份在押人员的供词,大概是:看守所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看到廖挺在监室里打坐,就问廖挺是干什么的?廖挺便告诉他们,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于是就给他们讲了法轮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律师指出:“这几份报告不是犯人自己提供的。因为只有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有危害后果的,才能作为报告提供给民警。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在押人员只是看到廖挺在打坐,听廖挺说了法轮功的情况,而廖挺并没有伤害他们,也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或造成什么样的损害,他们凭什么给民警打报告呢?这个证词很明显是民警逼迫犯人提供的。”依照中国宪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原则,打坐、讲法轮功真相,是个人信仰的合法行为。把合法行为作为有罪证据来使用,公诉人显然颠倒了是与非,改变了事情的本质。公诉人被律师驳的理屈词穷,却仍然狡辩说:就算是民警逼迫提供的证据,也与本案有关联。

公诉人提到,二零一四年廖挺在古蔺开店期间向他人讲述过法轮功。廖挺回答说:大家聊天,别人问我话,我就回答他们嘛。律师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群的交流。如果什么都不让说,那人还敢做什么?同时,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对政府的不公正行为可以提出建议或者见解,这样能促使法制更公正、健全,怎么能连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交流都要控制呢?

公诉人提供了一份录像文件,是二零一四年七月在叙永县看守所,古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兰新波和张显文对廖挺做询问的录像,文件长达大概两个小时。公诉人要求快速播放。录像杂音较大,几乎听不清廖挺说话的内容。在播放录像过程中,旁听的有的打瞌睡,有的走来走去。该证据证明不了廖挺违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公诉人故意错用刑法300条。律师针对公诉人以《刑法》300条为依据定罪的荒谬做法,提出了有力的质疑,他说:《刑法》300条中提到“破坏法律实施”,然而在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中,没有哪一条证据能证明廖挺违反了法律,违反了什么法律。既然没有违反法律,也就谈不上破坏法律。那我的当事人到底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呢?

律师进一步阐明,犯罪的构成须有公认的四个要素:一是犯罪主体,要有犯罪的个人或组织;二是犯罪客体,要有被损害的对象;三是主观方面,即要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四是客观方面,要有损害的行为及后果并达到犯罪的程度。比如,给犯罪定性,那要有伤害的结果,比如打伤或打残;或者有经济损失,具体损失数字是多少等。然而,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说廖挺给何人带来什么伤害,造成了什么样的经济损失等。

公民修炼法轮功,是受国家宪法法律保护的,与《刑法》300条的“破坏法律实施”所指毫不相干。

公诉人李军要治罪法轮功学员廖挺,也拿出两高院的“司法解释”来当法律定罪。对此,律师指出:是先有法律,才有司法解释。没有法律的存在,何来的司法解释?用“司法解释”判刑,岂不是本末倒置?

公诉人指控说,廖挺大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律师说,你们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中提到,廖挺毕业了曾在雅安名山政府上班,后来又考公务员,参加三支一扶,再后来又自己创业开店……我看这小伙子很行嘛,这么年轻又是考公务员又是创业的,怎么能说他不务正业呢?

律师认为当事人无罪,应该立即释放。公诉人要将明明就无罪的好人判刑三至七年,对于公诉人执意构陷、执意要制造冤狱的意向,律师说,我今天进法院门口,看到你们挂的横幅说要“为民办事”,要“公正客观”,要“让老百姓放心”,可是你们这样做,让老百姓怎么能放心呢?你们如此不遵从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

法庭上廖挺的自辩

廖挺被铐着走进审判庭,他堂堂正正的回答法官李永的问话。法官问:为何要炼法轮功。他说:我生于一九八九年,是本科大学生,从小一身病,以致身体体弱多病。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利用破网软件上网得法,仅仅炼一个星期的法轮功,身上患的几种病痊愈了。

廖挺强调说:这么好的功法,我要使我们偏远山区的人都受益,于是就做我该做的。

他说:上大学时,偏头痛很严重,花了不少钱医治也没见好转。加之牙疼,又花了几千块钱到医院拔牙。身体不是这里不舒服就是那儿不舒服。后来一个偶然的机缘了解到法轮功,认识到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而且通过炼功可以达到祛病健身,于是便走入大法修炼。仅仅炼一个星期的法轮功,身上患的几种病痊愈了,尤其是偏头痛消失了。这么好的功法,祛病效果这么好,想到我们家乡大多贫穷,有病都住不起医院买不起药,所以想把这个功法介绍给当地百姓,使我们偏远山区的人都受益。但是我并不是宣扬叫大家炼法轮功不吃药,我为什么不吃药呢?因为我炼功身体好了,没有病了,所以我就不吃药了,那我还吃药干啥呢?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要做违反法律、破坏国家的法律的事,我只是想做一个好人。

事实上,廖挺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廖挺态度非常平和,只是客观地、淡淡地陈述。

儿子遭迫害 父母受株连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不仅残酷的迫害了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也迫害了他们的家庭和亲人。廖挺的父母,在儿子被迫害中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和痛苦,母亲王兴美没等到儿子从冤狱中回家便含恨离世。

廖挺的母亲是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打工、养猪,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培养成了优秀的大学生,很不容易。人说母子连心,一个好端端的孩子被投进了冤狱,还将被判刑,母亲的心啊,连心尖都疼。

廖挺大学毕业在雅安岷山政府工作,二零一四年,参加公务员三支一扶考试,考取了第一名,分配到古蔺工作。正当廖挺准备回家乡工作,报效父母,报效家乡父老的时候,七月八日晚上因散发资料,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被古蔺县二郎镇派出所绑架,二郎镇派出所伙同土城派出所到廖挺家中抄家,廖挺的家人受到惊吓。

廖挺在叙永县看守所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期间,家人打电话到二郎镇派出所问:廖挺到底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异地关押?派出所给不出理由,就叫他们到期去叙永接人。办案的责任人是古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兰新波和张显文。廖挺的父母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冒着烈日到叙永县接人,却被告知,廖挺已于两天前转移到古蔺县看守所关押了。

到期不放人也不通知家里,还将人转移继续关押,廖挺的父母又急又气。廖挺的父母救儿心切,想花钱把儿子买出来。人家开口要三万,廖挺的父亲八方借钱也凑不齐两万。于是花现金一万二千元,又买烟买酒,交给了古蔺刑警队的范代勇。廖挺在古蔺关了七天后才得以回家。

廖挺被迫害不能当国家公务员了,就自己创业,在古蔺县开了一家五谷杂粮店。古蔺公安局到店铺去暗查,廖挺和他家人的电话被监控的,平时干什么都在国保的监控中,廖挺被迫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古蔺国保伙同土城政府、派出所警察闯到廖挺家中,逼迫廖挺的父母说出廖挺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并威胁说,如果联系不到廖挺,就要把信息发布到网上,对廖挺进行“网上追捕”。

廖挺的父母在一次次的高压恐吓下,时时担心着儿子的安危,心情压抑,精神十分紧张。廖挺的母亲本来在天井小学食堂打工,因廖挺被迫害,母亲的工作被学校辞退。儿子遭迫害,父母被株连,遭受到一系列的打击,身体有些不适的母亲病情急速加重。咳嗽不停,全身无力,骨头骨节疼痛难忍,不得不进泸州医学院去住院治疗。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被非法关押的哥哥廖圣送衣物,被看守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构陷。随后转回古蔺看守所继续关押。期间,警方到廖挺父亲的工作天井小学调查,兴师动众,在学校的教师及当地不明真相的民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古蔺教科局的王兴(音)与土城中心校的头目杨彬合伙迫害廖挺的父亲。中心校头目杨彬找廖挺的父亲“谈话”,恐吓、施压;还在学校教师中散布说,本来大家都推选他(廖挺的父亲)任天井小学校长,古蔺教科局放话了,说不准提拔他了。更恶毒的是,土城中心校为迫害法轮功造势,专门制作了污蔑诽谤法轮功的册子分发到每个学校,胁迫师生们“学习”……

在为儿子的担忧中,廖挺的父亲感到哭诉无门,连轻生的念头都有了,重病的母亲,更是难以负重。

廖挺的家人,为解救廖挺奔忙不停,一会儿找国保,一会儿联系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三月底,廖挺的父亲乘车几个小时从土城乡赶到县城会见经办案子的法官、检察官。公诉人李军表示,他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一定会“公正客观”的处理案子,叫廖挺的父亲放心。与法官李永通话中,李永告诉廖挺的父亲不要担心,说现在法律实行冤案错案终身负责制,不是说法轮功的都会判,也可能无罪释放。廖挺的父亲认为这些人还是讲道理的。

四月十九日开庭,口口声声“一定会依法办事”的公诉人李军,在公堂上完全站在江泽民迫害的立场上反复说污蔑法轮功,还企图对廖挺判刑三至七年,哪有什么“公正客观”之理?

法庭上,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中,正义与真理彰显,令法官、公诉人惶恐不安,表现为不耐烦,多次阻止律师发言。

庭审过后,廖挺的父亲多次打电话找责任人,理直气壮的要求无罪释放廖挺。他说,既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廖挺也没有犯罪,为什么不放人呢?法院、检察院不接电话,或话没听完就挂断。一次,李永央求廖挺的父亲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了,说他也很为难。

法院迟迟不放人,廖挺病中的母亲焦急万般,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晚上溘然离世。

廖挺的父母感情笃深,共同养育孩子,培养了两个优秀的大学生。突然失去同甘共苦了几十年的妻子,廖挺的父亲失声痛哭。

看看这一家人的遭遇,看看律师的无罪辩护,是不是能帮助您对善恶、正邪做出基本的判断?中共就是不让好人活,两个儿子按真、善、忍做好人,一个遭关押,一个遭判刑,母亲悲伤离世,父亲哭诉无门。

目前廖挺还在狱中遭受迫害,狱方正想方设法强迫他放弃信仰。为此经常骚扰家人,恐吓、威胁其父亲。我们不知道这些人还会对廖挺父亲做出什么样伤害,呼吁善良的人们关注迫害,帮助好青年廖挺回家。让精神受到极大打击的廖挺父亲安心。

还在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应该清醒了,立即停止迫害才是自救的出路。江泽民违法迫害法轮功,被大陆二十万人控告,被全世界上百万民众起诉,谁跟着江泽民玩火,必将引火烧身,毁了自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7/四川好青年廖挺蒙冤入狱志不改-家人遭威胁-361777.html

2018-02-15: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家属被威胁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于2015年,被泸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关押在乐山嘉州监狱九监区。

2017年年末将至,乐山嘉州监狱和古蔺县土城乡政府到廖挺家中,说他们对廖挺软硬兼施却无法改变廖挺对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法轮功的信仰,并说他们一定会到期释放廖挺,但是如果廖挺不放弃信仰,后果会更严重,有人甚至拿“子不教,父之过”来威胁廖挺父亲,不知这些迫害善良、正邪不分的人又是谁之过?

据了解,政府部门有关人士还时常打探廖挺弟弟妹妹(未修炼法轮功)的情况,时常对廖挺父亲的手机进行监控,给廖挺父亲及年迈的爷爷奶奶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

关于廖挺的被构陷案件曾在古蔺县进行两次庭审,当时的检察官李军和法官李永都曾向廖挺的父亲承诺说不会重判,甚至不会被判刑,以此诱骗廖挺家人,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李军等人公然无视《宪法》和《刑法》,最后对廖挺重判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5/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1424.html

2017-01-17: 四川泸州20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关押
截至目前为止,四川泸州地区还有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中共的监狱中,其中二人在二零一六年被劫持入监,他们是公务员廖挺与优秀女教师刘小林。泸州地区七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判刑,其中三人上诉,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有二人在监外执行。还有两人已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赵昭荃、程思桂俩位年近八十的老人被骗上法庭当被告,公检法合伙上演庭审闹剧;送判决书的人公开说判决是应付上面走过场,判决不起作用;送判决书的人怕人看见“影响不好”。这一切看似荒唐不可理喻,也反映出了一种变数,一些司法人员在觉醒,不再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参与迫害了。

......公务员廖挺被诬判四年

廖挺,四川古蔺土城乡人,二十七岁,二零一三年大学毕业任职于雅安名山政府。二零一四年“三支一扶”公务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分配到古蔺工作。廖挺因修炼法轮功不久多年的疾病都消除了,回乡工作报效家乡父老,便向家乡民众传播大法的福音。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廖挺两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廖挺案一审,二审在古蔺法院开庭,均有律师无罪辩护。两位律师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予以一一驳斥,并从法律、人权、信仰多方面为廖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廖挺无罪,要求立即释放。

廖挺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公诉人却要将明明无罪的好人判刑三至七年。对于公诉人李军执意构陷、执意要制造冤狱的意向,律师说:我今天进法院门口,看到你们挂的横幅说要“为民办事”,要“公正客观”,要“让老百姓放心”,可是你们这样做,老百姓怎么能放心呢?你们如此不遵从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

律师的辩护震撼法庭,连体制内的某干部都说,律师辩护得真好,比电影里演的还精彩。有通过旁听明白了真相的人感慨地说,请这样的律师,值得。然而古蔺法院坚持江泽民的迫害政策,藐视法律,强行对廖挺诬判四年;泸州市中级法院合伙迫害,非法定罪三年。

一审过后,廖挺病重的母亲没等到儿子沉冤归来,便含冤离世。廖挺在母亲病重期间没能尽孝,死后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廖挺被劫持到四川乐山市嘉州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7/四川泸州20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关押-340975.html

2016-11-17: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被冤判三年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于2015年11月被绑架,于2016年4月19日在古蔺法院经非法庭审,被判四年。通过上诉,于2016年9月27日,在古蔺法院由泸州中级法院重新庭审,最终法轮功学员廖挺被冤判三年,于11月8日左右,被送往乐山市嘉州监狱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7/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7806.html

2016-10-15: 泸州冤案重新开庭 廖挺自辩信仰无罪
今年二十六岁的青年廖挺二零一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传播真相、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而被非法关押,之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廖挺上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后,廖挺在古蔺县法院被重新开庭,由泸州市中级法院参与庭审。

廖挺是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二零一三年毕业,家住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在走入法轮功修炼后,廖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待人和善了,脾气变好了。因为心性提高了,以前身体多种疾病都消失了。

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却遭受不白之冤,而廖挺从法轮功中身心受益,出于善心想要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同时也想让家乡人受益,他因此给家乡人讲述大法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二零一四年七月被古蔺县二郎镇派出所绑架并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来家人花钱办了“取保候审”才被放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廖挺的哥哥因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被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廖挺在为其哥哥送衣服的时候被成都监管大队绑架,在成都市看守所关押一周后转移到古蔺县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古蔺县法院对廖挺非法庭审,审判长是李永,公诉人是李军和易潇。公诉人用于构陷廖挺的所谓证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一被律师有理有据的驳回。庭审于下午一点三十结束,历时四个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

然而,古蔺县法院在毫无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公然藐视中国宪法和法律,非法判处廖挺四年有期徒刑,廖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被非法关押九个多月后,廖挺在古蔺县法院面临重新开庭,由泸州市中级法院参与庭审,原定于上午九点三十开庭,律师于二十六日被告知改为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庭审房间大概能容纳三十人左右,参加庭审必须持身份证领到旁听证后方能进场,除了廖挺的父亲和哥哥外,其余多数是不明身份的人。法院外面依然象四月十九日那天一样戒备森严,天气整天都是阴沉沉的。

庭审过程中,廖挺主要从自身修炼后的变化和法律两方面来辩护,有理有据,条理清晰:

1、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的原则指导修炼,提高人的心性,是正法。法轮大法是李洪志师父于一九九二年从中国长春传出,至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时间,在中国就有上亿人修炼,至今,已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出于妒嫉之心,利用手中权力发动迫害,尤其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毒害世人最深,同时还编造“1400例”等等谎言污蔑法轮功。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修炼的文化,李老师将中国传统文化弘传世界,这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应该感到骄傲和自豪的,怎么反过来进行如此残酷的迫害呢?

我是二零一三年了解到法轮功真相并走入修炼的,修炼后,以前身体很多病都好了,尤其脾气变好了,心性提高了。以前脾气暴躁,自私自利,修炼后,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事先考虑别人。自己身心受益,想到家乡偏远贫穷,有病无钱医治,而且老百姓又深受江氏集团的谎言毒害,所以想把福音带给家乡人,也希望家乡人都能受益。

2、《宪法》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却被剥夺了信仰自由权利。依据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用《刑法》300条来对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扣帽子行为。公安部宣布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我是一个人修炼,没有参与组织,更谈不上利用组织。所以用《刑法》300条来对法轮功学员定罪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犯罪的构成须有公认的四个要素:

一是犯罪主体,要有犯罪的个人或组织。我是从网上了解到的真相,一个人修炼,并没有参与任何组织;我发真相资料是出于自愿,就是希望老百姓受益,也谈不上利用组织,或者被什么组织利用。

二是犯罪客体,要有被损害的对象。

三是主观方面,即要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

四是客观方面,要有损害的行为及后果并达到犯罪的程度。法轮功是正法,修炼是使人道德回升,我修炼后身心受益,想的是做一个好人,没有想过破坏法律或者行使犯罪。

廖挺还说到,两千多年前罗马人迫害基督徒,后来又有纳粹屠杀犹太人,那些参与迫害的从上到下都会接受审判,不会因为说他们没有直接参与杀人或者他们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就可以逃脱罪责。今天,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已长达十七年之久,法轮功总有昭雪天下的一天,在因为我而参与到这件事中的每一个人,包括尊敬的法官、检察官和在座的每一位,你们想想你们将来如何面对你们身边的人,难道一句我只是执行上级的命令或者我不了解真相就完了吗?“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邪不胜正是天理。”我希望你们都能认清真相,选择美好未来。

廖挺的两位律师也都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强调,中共国务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并没有提到法轮功,廖挺修炼法轮功,也没有破坏哪一条法律或带来何种损失,同时,律师再一次提到,对于公诉人对廖挺的指控中的所谓证据,即讲述法轮功教人向善却被迫害的事实,并没有做过鉴定。

双方辩论了两回合,于下午二点三十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5/泸州冤案重新开庭-廖挺自辩信仰无罪-336333.html

2016-10-06: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廖挺面临二审非法开庭补充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于2015年12月份被绑架,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2016年4月19日9:30至13:30在古蔺县法院非法开庭,审判长是李永,公诉人是李军和易潇。在律师做无罪辩护后,古蔺法院藐视中国宪法和法律,诬判法轮功学员廖挺判刑四年之久。

廖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泸州市中级法院原定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后改为13:30在古蔺县法院开庭二审。本次庭审和第一次一样戒备森严。

二审审判长:万晓波,手机:15183063339
其他参与人员:钟敏、徐芳芳

一审审判长:李永,手机15892912020, 办公室0830-7100992
公诉人:李军,电话:0830-710324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6/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5965.html

2016-09-25: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廖挺面临二审非法开庭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是个青年法轮功修炼者,法律系毕业。因信仰真、善、忍,在2015年12月份被绑架。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泸州市中级法院欲于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古蔺县法院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5/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7757.html#1692422438-32

2016-07-03: 四川泸州市公务员廖挺等被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四川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的偏远一角,一位母亲拖着病体倚门相望,流着泪等待着儿子从法庭上澄冤归来。儿子不仅是无辜的,而且是个好青年,律师也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无罪,法院却迟迟不肯依法放人。焦急万般的母亲最终没能等到儿子回到自己的身边,于五月七日晚上,含冤离世。

又一位母亲在这场迫害中失去了生命。家人要求法院让儿子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法院说,可以让当地政府去接人,但要戴脚镣手铐,见面的时间仅三小时。父亲不愿看见无辜的儿子以罪犯的形象出现在乡亲们面前,就放弃了让儿子回家与母亲最后告别的机会。

这位蒙冤的青年叫廖挺,二十六岁,二零一三年毕业于攀枝花学院法律专业,就职于雅安市名山政府,从事西部志愿服务工作。二零一四年参加泸州市“三支一扶”公务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分配到古蔺某乡镇政府工作。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被非法关押的哥哥廖圣送衣物,被看守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构陷。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古蔺法院对廖挺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一一予以驳斥,并从法律、人权、信仰多方面为廖挺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充分证明廖挺无罪,要求立即释放。

廖挺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公诉人却要将明明无罪的好人判刑三至七年。对于公诉人李军执意构陷、执意要制造冤狱的意向,律师说,我今天进法院门口,看到你们挂的横幅说要“为民办事”,要“公正客观”,要“让老百姓放心”,可是你们这样做,老百姓怎么能放心呢?你们如此不遵从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

廖挺至今还被关押在古蔺看守所。
……
朋友,敬请关注法轮功学员正在遭受的迫害,善劝您身边还在为江泽民维持迫害的政法委“610”人员,司法、国保、派出所人员,及政府、社区人员看清形势,为自己的前途,为自己的家人拥有美好的未来,选择停止迫害。立即释放还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帮助被非法判刑正在冤狱遭受劳改迫害的十多名泸州市法轮功学员回家。谢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3/四川泸州市公务员廖挺等被看守所非法关押-330832.html

2016-06-17:四川省古蔺县恶人诬陷迫害法轮功
六月四日,中共四川古蔺县委机关刊物《古蔺通讯》又转载新华社攻击法轮功的谎言,免费送各机关团体及乡镇街道,妄图煽动不明真相的人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古蔺县政法委、“610”、检察院、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廖挺之后,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至今不放人。廖挺病中的母亲焦急万般,于五月七日晚上溘然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7/四川省古蔺县恶人诬陷迫害法轮功-330123.html

2016-06-07: 5月24和25日两天四川省古蔺县610等骚扰7位法轮功学员
古蔺县政法委、“610”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廖挺之后,至今不放人,并于5月下旬,由610的李姓主任(女)和一男姓的主任到太平镇,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及村社人员5~7人,开车,东走西窜,到法轮功学员家上门骚扰。

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进门强扣帽子,什么“反党”“诉江”“×教”等等,不分青红皂白,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书籍,资料和炼功播放器等物品。

如5月24和25日两天,由太平镇政府综治办主任罗苓华,带到煌家沟村法轮功学员熊秀友(2007年在四川德阳监狱迫害致死)家,两次找熊秀友妻子魏正友(法轮功学员),没找到人,还叫熊世强队长转告“不准炼法轮功”。

同时,他们还分别到高笠村法轮功学员王远琴家、走马村卿锡群和魏清素、魏清珍家。在魏清素、魏清珍家,进屋就撕“真善忍好”的《福》字贴,被法轮功学员正念制止,不准带走字贴,不准非法抄家,并向他们讲真相,他们就走了。

他们又到太平村法轮功学员徐玉楷和宋光才家,进门就对70多岁的宋光才说:“你反对共产党”,接着就非法抄家,抢劫大法书籍20多本及部份资料和炼功播放器等物品。在宋光才家,共去7人(县610两人、太平镇政府1人、派出所恶警1人、太平村支书张怀国,两人不认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7/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9745.html

2016-05-28:四川古蔺县好青年被庭审 母亲含冤离世
2016年4月19日,在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的偏远一角,一位母亲拖着病体依门相望,流着泪等待着儿子的归来。日日的等待,夜夜的期盼,这位母亲最终没能等到儿子回到自己的身边,于5月7日晚上,带着对蒙冤儿子的牵挂含冤离世,年仅52岁。

又一个母亲在这场迫害中失去了生命。家人要求法院让儿子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法院说,可以让当地政府去接人,但要戴脚镣手铐,见面的时间仅三小时。父亲不愿看见儿子以罪犯的形象出现在乡亲们面前,就放弃了让儿子回家与母亲最后告别的机会。

这位蒙冤的儿子叫廖挺,26岁,2013年毕业于攀枝花学院法律专业,就职于雅安市名山政府,从事西部志愿服务工作。2014年参加泸州市“三支一扶”公务员考试,以第一名录取,分配到古蔺某乡镇政府工作。2014年7月8日、2015年12月17日两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2016年4月19日遭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法院迟迟不放人。

一、荒唐滑稽的“证据”

2016年4月19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古蔺县法院对廖挺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永、公诉人李军。公诉人用于构陷廖挺的所谓证据,即荒唐又滑稽,如小儿科一样,一一被律师有理有据的驳回。

公诉人称:2014年7月8日二郎镇复陶乡居民李之华等人看到廖挺发资料,未详细阅读,只见有“法轮功”三个字就把廖挺逮住,并打电话报警。律师指出,这些证言不能算作证据。律师说:这些证言能证明什么呢?证明廖挺是修炼法轮功的吗?那不需要证明,刚才法官问廖挺时,他自己都承认了。廖挺发真相资料并没给他人带来损失或伤害,这些人举报人家,实在是不可理喻。

公诉人把廖挺电脑里恢复出来的东西和手机QQ里提取的邮件、聊天记录作为构陷的证据。律师指出:电子文件很容易被篡改,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必须找到原始文件。同时还要对原始文件进行鉴定,看文件内容是不是真的触犯了法律,或者有什么危害,否则,算不得证据。律师还说:QQ聊天内容触犯了什么?法律是以行为定罪,而思想并不构成犯罪。如果聊天表达思想都算犯罪,那这个社会真的太可怕了!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有几份在押人员的供词,大概是:看守所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看到廖挺在监室里打坐,就问廖挺是干什么的?廖挺便告诉他们,自己是修炼法轮功的,于是就给他们讲了法轮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律师指出:“这几份报告不是犯人自己提供的。因为只有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有危害后果的,才能作为报告提供给民警。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在押人员只是看到廖挺在打坐,听廖挺说了法轮功的情况,而廖挺并没有伤害他们,也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或造成什么样的损害,他们凭什么给民警打报告呢?这个证词很明显是民警逼迫犯人提供的。”依照中国宪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原则,打坐、讲法轮功真相,是个人信仰的合法行为。把合法行为作为有罪证据来使用,公诉人显然颠倒了是与非,改变了事情的本质。公诉人被律师驳的理屈词穷,却仍然狡辩说:就算是民警逼迫提供的证据,也与本案有关联。

公诉人提到,2014年廖挺在古蔺开店期间向他人讲述过法轮功。廖挺回答说:大家聊天,别人问我话,我就回答他们嘛。律师说: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群的交流。如果什么都不让说,那人还敢做什么?同时,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对政府的不公正行为可以提出建议或者见解,这样能促使法制更公正、健全,怎么能连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交流都要控制呢?

公诉人提供了一份录像文件,是2014年7月在叙永县看守所,古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兰新波和张显文对廖挺做询问的录像,文件长达大概两个小时。公诉人要求快速播放。录像杂音较大,几乎听不清廖挺说话的内容。在播放录像过程中,旁听的有的打瞌睡,有的走来走去。该证据证明不了廖挺违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二、公诉人故意错用刑法300条

律师针对公诉人以《刑法》300条为依据定罪的荒谬做法,提出了有力的质疑,他说:《刑法》300条中提到“破坏法律实施”,然而在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中,没有哪一条证据能证明廖挺违反了法律,违反了什么法律。既然没有违反法律,也就谈不上破坏法律。那我的当事人到底是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呢?

律师进一步阐明,犯罪的构成须有公认的四个要素:一是犯罪主体,要有犯罪的个人或组织;二是犯罪客体,要有被损害的对象;三是主观方面,即要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四是客观方面,要有损害的行为及后果并达到犯罪的程度。比如,给犯罪定性,那要有伤害的结果,比如打伤或打残;或者有经济损失,具体损失数字是多少等。然而,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说廖挺给何人带来什么伤害,造成了什么样的经济损失等。

律师还强调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律师指出:根据 2000年中共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规定的邪教十四种,法轮功不在其中。

公民修炼法轮功,是受国家宪法法律保护的,与《刑法》300条的“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所指毫不相干。

中国至今没有将法轮功定为什么“教”的法律法规,两高院的“司法解释”要如何处理“邪教”的问题,自然与法轮功无关。该文件中也没有出现法轮功字样。但是各级司法抓住“司法解释”中的“邪教”字眼硬往法轮功身上套。该文件一直鱼目混珠的代替法律祸乱司法界,把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投进了冤狱。

公诉人李军要治罪法轮功学员廖挺,也拿出两高院的“司法解释”来当法律定罪。对此,律师指出:是先有法律,才有司法解释。没有法律的存在,何来的司法解释?用“司法解释”判刑,岂不是本末倒置?

三、律师要求立即释放,警告不尊崇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

廖挺被铐着走进审判庭,他堂堂正正的回答法官李永的问话。他说,我从小体弱多病。上大学时,偏头痛很严重,花了不少钱医治也没见好转。加之牙疼,又花了几千块钱到医院拔牙。身体不是这里不舒服就是那儿不舒服。后来一个偶然的机缘了解到法轮功,认识到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的,而且通过炼功可以达到祛病健身,于是便走入大法修炼。仅仅炼一个星期的法轮功,身上患的几种病痊愈了,尤其是偏头痛消失了。这么好的功法,祛病效果这么好,想到我们家乡大多贫穷,有病都住不起医院买不起药,所以想把这个功法介绍给当地百姓,使我们偏远山区的人都受益。但是我并不是宣扬叫大家炼法轮功不吃药,我为什么不吃药呢?因为我炼功身体好了,没有病了,所以我就不吃药了,那我还吃药干啥呢?而且,我也没有想过要做违反法律、破坏国家的法律的事,我只是想做一个好人。

事实上,廖挺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廖挺态度非常平和,只是客观地、淡淡地陈述。

公诉人指控说,廖挺大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律师说,你们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中提到,廖挺毕业了曾在雅安名山政府上班,后来又考公务员,参加三支一扶,再后来又自己创业开店……我看这小伙子很行嘛,这么年轻又是考公务员又是创业的,怎么能说他不务正业呢?

律师认为当事人无罪,应该立即释放。公诉人要将明明就无罪的好人判刑三至七年,对于公诉人执意构陷、执意要制造冤狱的意向,律师说,我今天进法院门口,看到你们挂的横幅说要“为民办事”,要“公正客观”,要“让老百姓放心”,可是你们这样做,让老百姓怎么能放心呢?你们如此不遵从法律办事,只会失去民心。

庭审与下午一点三十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

四、庭外各路人马虚张声势、制造恐怖

2016年4月19日早上八点,古蔺县法院高阶上的法院大门外,阶梯上,全由全副武装、手持警棒的武警把守;身着运动装的武警作第二层防范;阶梯最低层的则门通道也由武警把守,只留很窄的过道。法庭外的大街上,巡逻的摩托、警车来来往往。一车武警躲在大车里伺机出动。大街上,人行道上,随处理可见便衣、戴白圆盘帽的警察。

各区县、乡镇的街道办、社区、综治办、政法委、国保、派出所等等都来了,各路人马聚集造势,虚张声势,制造恐怖。有摄像、拍照的;有窜进人群里认人的;有阻止人进庭的,有强行将人带离法院的。据说每个县区、乡镇,奉命至少要派出五人参与这次行动。泸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南城派出所有人到场;叙永政法委的李某到场;卖力迫害法轮功十几年的古蔺国保副大队长张显文、队长秦红到场。有法轮功学员对张显文他们说,公安部138号文件你们看了没有?从今年3月起,警察执行错误命令违法犯罪没人为你们撑腰、当后台了。他们不吭声。

古蔺太平镇综治办鲁姓副主任,拦住太平镇一位的持身份证前来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不让他靠近法院大门,走哪里跟哪里,还象哄小孩一样哄着要送他回去。法轮功学员正告他:你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这位法轮功学员不离开法院,静静的坐在法院对面公交车站的椅子上,综治办主任也就坐下来守着,一直守到中午一点过庭审结束。

古蔺石宝镇社区主任吴柱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几年了,今天又来到现场阻挠民众参加正常的开庭活动。石宝镇的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两个人强拉着胳膊,又拖又拉的从法院门前带走,他们的违法行为遭到该法轮功学员的坚决抵制。吴柱均看见另一名石宝的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外,过后就找到该法轮功学员的母亲,说,就是因为你女儿炼法轮功,你儿子才吃不了低保(得不到贫困的最低救济)。

有赶来参加开庭的民众进不去法庭,站在法院外被人照相。她们抵制照相人的非法行为,说,你要照我,我也要照你。我照的可是违法的坏人哟。那个人理亏,害怕,就走了。 一个社区女子,窜到人群中,半蹲着往上盯着别人的脸看,低胸袒露,很不雅观。人家就提醒她,隐私暴露了注意点。她不以为然的说,等他看。人家就说,让大家都来看吗?羞死了!

五、迫害不得人心

许多持有身份证的民众被挡在法庭外,只有少数人得以进去,廖挺的叔叔拿着身份证也没让进去。

法院门前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居民煞是奇怪,今天怎么这么恐怖,那么多警察?大家都纷纷驻足打听。法院对面是一排茶楼、酒楼、店铺,那里的一位保安人员告诉行人说,他们接到政府的通知,今天审法轮功,要执勤,上班一律佩戴警棒。

有人听说是审法轮功的案子,还如此戒备森严,就不解的说,依法治国了,还敢整法轮功?怕不会吧?有的说,法轮功就是好,人家又没干坏事。我那亲戚就是炼法轮功的,人家身体好,又有孝心。

法院对面饭店里的一名员工,人家问他这么多人在干啥哟?他有趣的说:迫害法轮功,在向人民谢罪。

庭审结束,场外发生了一起不可思议的事件。一位叙永的法轮功学员持身份证参加了开庭旁听,庭审结束后走出法庭就被叙永国保铐上手铐,押上车,回到叙永就把人放了。这些人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行黑帮式的绑架,在民众中制造恐怖。

法庭内,参加旁听的有乡镇官员、警察、便衣,少数民众,及三、四十个被安排来的、不明身份的青年男女。庭审结束后,有人对律师表示敬佩,表示赞叹。有人说,今天算是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除了在电视上看到这么精彩的辩论外,现实生活中还没见过。还有人对当事人廖挺,能在遭受冤屈的逆境中保持内心的平和与冷静,很是佩服,觉得这年轻人了不起。

六、儿子遭迫害 母亲含恨离世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不仅残酷的迫害了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也迫害了他们的家庭和亲人。廖挺的父母,在儿子被迫害中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和痛苦,母亲王兴美没等到儿子从冤狱中回家便含恨离世。

廖挺的母亲是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打工、养猪,含辛茹苦把两个儿子培养成了优秀的大学生,很不容易。人说母子连心,一个好端端的孩子被投进了冤狱,还将被判刑,母亲的心啊,连心尖都疼。

廖挺大学毕业在雅安岷山政府工作,2014年,参加公务员三支一扶考试,考取了第一名,分配到古蔺工作。正当廖挺准备回家乡工作,报效父母,报效家乡父老的时候, 7月8日晚上因散发资料,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被古蔺县二郎镇派出所绑架,二郎镇派出所伙同土城派出所到廖挺家中抄家,廖挺的家人受到惊吓。

廖挺在叙永县看守所被行政拘留15天期间,家人打电话到二郎镇派出所问:廖挺到底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要异地关押?派出所给不出理由,就叫他们到期去叙永接人。办案的责任人是古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兰新波和张显文。廖挺的父母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冒着烈日到叙永县接人,却被告知,廖挺已于两天前转移到古蔺县看守所关押了。

到期不放人也不通知家里,还将人转移继续关押,廖挺的父母又急又气。廖挺的父母救儿心切,想花钱把儿子买出来。人家开口要三万,廖挺的父亲八方借钱也凑不齐两万。于是花现金一万二千元,又买烟买酒,交给了古蔺刑警队的范代勇。廖挺在古蔺关了七天后才得以回家。

廖挺被迫害不能当国家公务员了,就自己创业,在古蔺县开了一家五谷杂粮店。古蔺公安局到店铺去暗查,廖挺和他家人的电话被监控的,平时干什么都在国保的监控中,廖挺被迫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古蔺国保伙同土城政府、派出所警察闯到廖挺家中,逼迫廖挺的父母说出廖挺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并威胁说,如果联系不到廖挺,就要把信息发布到网上,对廖挺进行“网上追捕”。

廖挺的父母在一次次的高压恐吓下,时时担心着儿子的安危,心情压抑,精神十分紧张。廖挺的母亲本来在天井小学食堂打工,因廖挺被迫害,母亲的工作被学校辞退。儿子遭迫害,父母被株连遭受到一系列的打击,身体有些不适的母亲病情急速加重。咳嗽不停,全身无力,骨头骨节疼痛难忍,不得不进泸州医学院去住院治疗。

2015年12月17日,廖挺在成都被绑架、关押,随后转回古蔺看守所继续关押。期间,警方到廖挺父亲的工作天井小学调查,兴师动众,在学校的教师及当地不明真相的民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古蔺教科局的王兴(音)与土城中心校的头目杨彬合伙迫害廖挺的父亲。中心校头目杨彬找廖挺的父亲“谈话”,恐吓、施压;还在学校教师中散布说,本来大家都推选他(廖挺的父亲)任天井小学校长,古蔺教科局放话了,说不准提拔他了。更恶毒的是,土城中心校为迫害法轮功造势,专门制作了污蔑诽谤法轮功的册子分发到每个学校,胁迫师生们“学习”……

在为儿子的担忧中,廖挺的父亲感到哭诉无门,连轻生的念头都有了,重病的母亲,更是难以负重。

廖挺的家人,为解救廖挺奔忙不停,一会儿找国保,一会儿联系检察院。2016年3月底,廖挺的父亲乘车几个小时从土城乡赶到县城会见经办案子的法官、检察官。公诉人李军表示,他们一定会“依法办事”,一定会“公正客观”的处理案子,叫廖挺的父亲放心。与法官李永通话中,李永告诉廖挺的父亲不要担心,说现在法律实行冤案错案终身负责制,不是说法轮功的都会判,也可能无罪释放。廖挺的父亲认为这些人还是讲道理的。

4月19日开庭,口口声声“一定会依法办事”的公诉人李军,在公堂上完全站在江泽民迫害的立场上反复说污蔑法轮功,还企图对廖挺判刑三至七年,哪有什么“公正客观”之理?

法庭上,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中,正义与真理彰显,令法官、公诉人惶恐不安,表现为不耐烦,多次阻止律师发言。

庭审过后,廖挺的父亲多次打电话找责任人,理直气壮的要求无罪释放廖挺。他说,既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廖挺也没有犯罪,为什么不放人呢?法院、检察院不接电话,或话没听完就挂断。一次,李永央求廖挺的父亲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了,说他也很为难。

法院迟迟不放人,廖挺病中的母亲焦急万般,于5月7日晚上溘然离世。

廖挺的父母感情笃深,共同养育孩子,培养了两个优秀的大学生。突然失去同甘共苦了几十年的妻子,廖挺的父亲失声痛哭。   

目前廖挺还在关押中。呼吁善良的人们关注迫害,帮助好青年廖挺回家。还在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各类人员,应该清醒了,立即停止迫害才是自救的出路。江泽民违法迫害法轮功被大陆二十万人控告,被全世界上百万民众起诉,谁跟着江泽民玩火,必将引火烧身,毁了自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8/四川古蔺县好青年被庭审-母亲含冤离世-329339.html

2016-04-21: 修炼法轮功受益 四川古蔺县大学毕业生被非法庭审
古蔺,一直是四川的贫穷山区,多自然灾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至中午一点三十分,古蔺县法院非法庭审二十七岁的大学毕业生廖挺。法院四周布满了无数便衣及手持警棍的公检法的人员及大小警车;参加庭审必须持身份证领到旁听证后方能进场;法庭内大多是青年男女,大约四十多人。

九时半,年轻的廖挺被铐着走进场。廖挺堂堂正正地回答法官的问话:为何要炼法轮功。他说:我生于一九八九年,是本科大学生,从小一身病,以致身体体弱多病。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利用破网软件上网得法,仅仅炼一个星期的法轮功,身上患的几种病痊愈了。

廖挺强调说:这么好的功法,我要使我们偏远山区的人都受益,于是就做我该做的。

公诉人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起诉他。廖挺的两位律师从法律的各个角度有力的一一的批驳了公诉人的所谓的人证、物证。最后法官不得不宣布休庭。

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法轮功学员廖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看守所警察绑架,当时拘押在下二区0205监室。廖圣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非法抓捕,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十二月二十八日释放、 “监视居住”。

廖挺被转移到泸州市古蔺县看守所,不准家人探视,也未通知家属事情经过。廖挺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发真相资料,被古蔺县二郎镇派出所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1/修炼法轮功受益-四川古蔺县大学毕业生被非法庭审-326930.html

2016-04-13: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廖挺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是一个年仅25岁的青年法轮功修炼者,只因信仰真、善、忍,在2015年12月份被绑架。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法院欲于2016年4月19日9时30分在古蔺县法院第一审判庭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6554.html#1641223175-7

2016-04-02: 四川泸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
四川泸州古蔺廖挺已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法轮功学员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强行抓捕后关押到古蔺看守所已经近四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四川泸州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326140.html

2016-04-01: 四川古蔺大法弟子廖挺4月19日面临古蔺法院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103.html

2016-03-27: 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已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于2015年12月中旬,被成都市看守所非法抓捕,2016年1月份,家人到古蔺公安局了解到,廖挺被非法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不准家人探视,说要等到2月25号看情况。后来家人打电话到公安局,说材料已送交古蔺检察院,打电话到检察院,说是资料已送交法院,问法院,又说没得到任何材料。

大概于2月25号前后,家人联系到公安局和看守所,都说没有廖挺这个人,后来联系到古蔺国保(手机:13882759515),说材料目前在检察院,于3月25号左右,将送往法院。在这期间,有派出所人员到廖挺父亲所在工作单位天井小学调查,具体情况不详,有人说是调查廖挺的事,给学校的教师及当地民众造成误解。

据了解,2015年8月前后,古蔺县土城乡当地有揭露邪恶、讲述“起诉江泽民”的真相信息,其中有提到古蔺公安局、国保等单位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名单。据他人说或许是当地的公安局等怀疑是廖挺,便伙同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及茶店子派出所要求廖挺的父亲通知他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便将其抓捕,(廖圣于2015年11月26号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非法抓捕送往成都市看守所关押。)详情有待查证。

因在这之前,廖挺于2014年7月在讲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后来家人花了大概20000元左右办了“取保候审”。在廖挺回家以后,古蔺公安局多次派便衣到廖挺开的一家店里监视其言行。后来廖挺到成都工作,当地派出所人员便伙同土城乡综治办人员陈世刚到廖挺家中骚扰,威胁家人,要廖挺的电话住址等信息,甚至威胁说要让廖挺的父亲停职,给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法轮功学员廖挺被非法关押于古蔺县看守所已三个月,而家人却从未被告知具体因为什么事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5/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5788.html

2016-03-19: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廖挺已被非法关押四个月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法轮功学员廖挺,于2015年12月份,被非法抓捕后,目前仍被非法关押于古蔺县看守所,不准家人探视,也未通知家属事情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8/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5510.html

2016-01-09: 四川省古蔺县法轮功学员廖挺被绑架情况补充
2015年12月15日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法轮功学员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看守所警察绑架,当时拘押在下二区0205监室。一周后,廖挺被转移到泸州市古蔺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9/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22024.html

2016-01-01: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廖挺给同修送衣物 被非法抓捕
2015年12月15日左右,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天井村法轮功学员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强行抓捕,拘押在下二区0205监室,主管干部姓王。现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1550.html

2014-08-13: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派出所绑架廖挺 
2014年7月8日,二郎镇派出所绑架发真相资料救度世人的法轮功学员廖挺,现廖挺被非法关在叙永拘留所。其相关情况正在核实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3/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5947.html

泸州 古苓县(古蔺县,古陵县)联系资料(区号: 830)

2021-11-16: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古蔺县县委、政府邮编:646500 区号; 0830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3号, 办:0830-7222901
古蔺县县政府 办:0830-7204251 0830一7222901
古蔺县委办公室:0830一7204251
陈廷俊 古蔺县县长
李万忠 古蔺县县委书记
纪委纪检 办:0830-7205144
古蔺县政法委 古蔺镇滨河路85号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政法委书记
古蔺县公安局
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10号,邮编:646500
罗庆华 副县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手机:13909081296, 办:0830-7203366
罗永超 党委副书记、政委 手机:13808288655
袁勇坤 纪委书记 手机:13518375169,办:0830-7296078
易桂蕊 副局长 手机:13909085551,办:0830-7296088
胡金波 副局长 手机:13982785020
兰新波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13980245569
古蔺县 政法委 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 政法委副书记
王建方 政法委副书记
太平派出所 太平镇育才路30号办0830一7400007
彭所长
李所长
赵威 副所长
太平镇政府 邮编:646501区号; 0830 迁搬苗咡山
政府办0830一7400037
曾祥国书记
游钦峰镇长
陈宏宇副镇长
李宪梅副镇长

2021-07-07:以下是参与迫害的恶人的电话:
胡宗凯 古蔺县综治办 139 8278 0639
李军 东新街社区支书 139 8278 5348
张茂 古蔺县政法委 158 9293 5045
陈敏 东新街社区副支书 189 8024 5943

2021-03-27: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
古蔺县县委,政府邮编:646500 区号; 0830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3号, 办:0830-72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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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30)

2018-02-15: 万晓波 手机:15183063339,泸州市中级法院法官
泸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阳西路44号,邮编:646000
李永 手机:15892912020,古蔺县法院法官
古蔺县法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迎宾大道283号,邮编:646500

钱信林 手机:13540971319,土城政府政法委
范传国 手机:15181988007,土城政府综治办
土城政府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土城乡土城街83号,邮编:646502

2017-01-17: 迫害廖挺的责任人:
古蔺检察院公诉人—李军,男。办公室电话:0830-7103241
古蔺法院审判长—李永,手机:15892912020, 办公室:0830-7100992
代理审判员—刘洋,女。
人民陪审员—夏国华,男,古蔺德耀中学的校长。
德耀中学联系电话:0830-7011024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万晓波,手机:15183063339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阳西路44号,邮编:646000
其他人员:钟敏、徐翻翻

2016-11-17: 审判长:万晓波,手机:15183063339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阳西路44号,邮编:646000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阳西路44号,邮编:646000,区号:0830
刘学锋 院长,手机:13909086300,办:0830-3127799
郑治 副院长,手机:13808287398,办:0830-3103529
蒲卫东 副院长,手机:13882771172,办:0830-3116712
陈春 副院长
徐斌 副院长
张明勇 副院长 (2016)
杨志伟 政治部主任,手机:13882771188,办:0830-3111915
雷正云 审委会专职委员,手机:13388296169,办:0830-3100605
姜学东 行政庭庭长,手机:1388277118,办:0830-3112120
曾令敏 赔委办主任,手机:13882771116,办:0830-3111515
张倩 纪检组长
王宏 执行局局长
简兴超 审委会专职委员
程洪苹 民一庭庭长
范永友 司法公开办公室主任
田夏 刑二庭
庞维伦 机关党委
李林夏 政治部
陈勇 知产庭
赵娜 少审庭
其它工作人员:曾莲、郭小容、于波尔、刘剑、郭小容、郭贵英、杨浩、袁渊、姚远、游晓芳、张姝娟

古蔺县法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迎宾大道283号,邮编:646500
电话:0830-7100602,0830-7100425
一审审判长:李永,手机15892912020,办:0830-7100992
代理审判员:刘洋,女
公诉人:李军(男),易潇(女),办:0830-7103241

吴江 院长,手机:13882799366
钟芸 副院长
扶建华 副院长
宋学梅 副院长
王勇 纪检组长
罗楠 执行局局长、监察室主任
李明 政治处主任
汪鹏 机关党委书记
王锦 民二庭庭长
杜宇 民一庭庭长
陈树平 审委会委员
法院政治处 电话:0830-7100747
曾俊 法院工作人员 手机:18008215777

古蔺县看守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雅兰路古蔺县看守所,邮编:646500电话:0830-7106750
徐永仲 看守所所长
邹强 手机:13708282887,办:0830-7296056
王静 手机:13982725932,办:0830-7296022
门卫:朱世秋、胡晓
工作人员:王勋堂、王强、陈伟、李浪、祁建群、邱泽林、胡建勇、王华、曾太富、周宇鸣、曹坤、赢胜文
驻所检察员:魏武权、孙杰
医务:李国华

古蔺镇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建鸿路,邮编:646500 电话:0830-7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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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6-03-27: 相关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古蔺县邮编 646500
古蔺县公安局(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蚂蟥田保安路15号,电话:0830-7222999)
罗庆华 局长
钟科 手机:13708288749,办:0830-7203366
付旭 副局长 手机:13568135308
吴敦长 副局长 手机:13807923296
罗永超 手机:13808288655

兰新波 国保大队 手机:13980245569,办:0830-7296001
张显文 国保大队 手机:13882759515,办:0830-7203380,0830-7296222
王力 国保大队 手机:13909085981,办:0830-7296001
(助理) 手机:13882759515

古蔺县610:电话0830-7102060
郭文 主任 手机:13909085633,办:0830-7102590,宅 0830-7100911
李小力 副主任 手机:13982715838,宅 0830-7100148
龙先文 综合科长 手机:13547366828,宅 0830-7101139
赖旭刚 政委 手机:13708285719
袁勇坤 纪委书记 手机:13518375169,办:0830-7296078
易桂蕊 政监室主任 手机:13909085551,办:0830-7296088
古蔺县政法委:电话0830-7222404,0830-7002041
刘旭红 手机:13518385881
政法委书记 文跃全
综治办主任 杨熙谋

古蔺县检察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古蔺镇迎宾大道古蔺县检察院)
办公室 0830-7100880
县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梅
副检察长:陈典春
民事行政检察科 0830-7100135
科长:韩支平
未(未成年犯罪)检科 0830-7771383
科长:闵炼;副科长:朱华
控申科 0830-7100123
科长:王元尧
反渎职侵权局 0830-71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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