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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许昌 禹州市 >> 徐遂江,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无梁镇无梁村
有关恶人: 法官赵明辉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4-09-03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3-29: ◇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无梁村徐遂江已结束三年冤刑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9/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44646.html#1732901418-3

2015-05-02: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被非法判刑

河南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家属分别接到律师电话,告知长葛市法院刑庭法官赵明辉非法判徐遂江三年徒刑,判卢松林三年半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8213.html

2015-04-06: 河南禹州市无梁镇签名群众被骚扰 被绑架者已回家

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为营救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卢松林而在群众中征集签名的家属:张菊梅(徐遂江妻)、张桂芬(徐遂江妻姐)、卢晓燕(卢松林女)和正义乡亲娄玉兰目前已经放回。恶人曾逼迫卢晓燕书写谩骂大法及大法师父的“保证”。

据了解,这次事件背后的黑手确实是公安部。皇历2015年新年前,明慧网公布了无梁民众签名按手印营救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卢松林的事,被公安部发现,公安部遂通知河南省政法委和许昌市政法委严查此事。据说河南省政法委有人亲自来禹州监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6/二零一五年四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07162.html#1545223430-23

2015-03-16: 营救法轮功学员 禹州签名乡亲被恐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6/营救法轮功学员-禹州签名乡亲被恐吓-306305.html

2015-01-17: 徐遂江、芦松林被庭审 几百村民呼吁释放好人

河南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芦松林二零一四年六月份在长葛市境内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长葛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并于同年十一月七日遭长葛市法院非法庭审。徐遂江和芦松林家乡的几百位村民联名呼吁释放两位好人,村委会也出具书面文书,证明徐遂江和卢松林是好人,要求释放。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徐遂江和卢松林的家人再次到长葛市法院找法官赵明辉,并呈上乡亲们按的指印和证明。赵明辉收下东西,但还是重复自己不当家和“会依照法律办案”的官话。家人告诉他周永康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遭恶报时,他阻止不让说,让家人回去等消息。

中午十一点多,家人又到长葛市检察院找该案检察官黄丽华和代理检察官董景阳(开庭时黄丽华不在场,董景阳是助理检察官,按照法律规定助理检察官不能独立担任公诉人),黄丽华让门卫把家人挡在门外,说有事就在电话里说,并且开口就用“邪教”污蔑法轮功。家人说:律师的辩护我们都听了,两高司法解释未经人大常委会讨论没有法律效力且从头到尾没有“提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黄丽华嚣张的说:律师的辩护只是参考,不算数,还是我们说了算。并说案子已到法院,让家人去法院问,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下午,家人又到长葛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找涉案人赵坤岺,要求归还两人被警察抄走的钥匙、手机和钱。但找不到人,就给赵坤岺打电话,赵推说自己在许昌,并且再次把责任推给后河镇派出所。家人已在派出所和国保大队之间跑了多次了,他们一直在互相推责任。无奈家人只好向长葛市公安局局长反映情况,一局长接了电话后,没等家人说完就挂了电话。

三九寒冬中,徐遂江的妻子和卢松林出嫁的女儿一起打车去给亲人讨公道;卢松林的岳母孤苦伶仃一个人在家,日日盼望自己的女婿能平安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7/徐遂江、芦松林被庭审-几百村民呼吁释放好人-303289.html

2014-11-23: 河南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芦松林遭迫害近况

河南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芦松林2014年6月份因为在长葛境内发放真相资料被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2014年11月7日二人被长葛市法院非法庭审,当时从北京来的两位律师为他们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一致要求法官赵明辉无罪释放徐遂江和芦松林。

现在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两位当事人的亲人去长葛法院找赵庭长要人,家人说,律师一辩护,我们才知道我们的家人并没有犯罪,公安部从来没有定法轮功为“邪教”,那么长葛检察院以刑法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起诉我们的亲人不就是违法的吗?家人强烈要求法官赵明辉放人。

赵明辉见到家人一度很恼火,第一次甚至要给家人拍照,家人气愤地质问赵明辉:我们无罪的亲人就要被你们判刑了,我们作为家人来询问案情,难道错了吗?你为什么给我们拍照?是何居心?后来经另外一名李姓女法官调解,赵明辉的态度有所改善。不过赵明辉一直在推诿,一直说自己并不当家,还有合议庭和审委会,“上边”也在施压等等推脱责任。两家的亲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她们不知道法官怎么会不当家呢?“上边”是哪?怎样才能救出自己的亲人呢?天气越来越冷了,芦松林的岳母一个人在家无人照管,老人天天在打听什么时候自己的女婿能回来?那么好的女婿要是被送进监狱可怎么办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0654.html#1411230159-1

2014-11-13: 河南徐遂江与芦松林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河南省长葛市法院对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与芦松林非法庭审。北京来的两位律师为他们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要求依法判决当事人无罪并予以释放。

庭审结束后,人们都在议论纷纷,大家都说不听不知道,一听才知道法轮功原来不犯法呀,这么多年迫害人家法轮功原来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啊……

徐遂江和芦松林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在长葛市后河镇西樊楼村向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长葛市后河乡派出所绑架。当天傍晚七点左右,长葛市公安局开三辆警车带多名警察闯入徐遂江、芦松林两家,抢走电脑、Mp3 /Mp5播放器、碟机、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以及真相光盘、真相资料及其它物品。

在石固被拘留十五天后,徐遂江、卢松林被长葛国保大队送入长葛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构陷。长葛警察无视法律、捏造事实、罗织罪名,一个月后对这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八月份,长葛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芦松林和徐遂江都是禹州市无梁镇无梁村人,修炼法轮功多年,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特别芦松林是村里的上门女婿,他妻子因为其它原因常年不在家,芦松林除了自己一个人打工挣钱照看家外,每天还要伺候年老的丈母娘,亲自端吃端喝,悉心照顾,毫无怨言,是全村人公认的大好人。

这么好的人就因为为了让更多的人受益,向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就要面临被判刑,村民和亲友们听说后都自发的来到长葛法院,想亲眼看看北京的律师是怎样为法轮功辩护的。

本来定于上午九点开始的庭审被拖延到了十点半才开始。他们见来的人很多就如临大敌一般把等在门口的人往外撵,两家只允许十八个人进去旁听,进去的人要一个个的安检,连关机的手机都必须放在外面,而且身份证被一个个的登记后才能进,否则不能入内。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连徐遂江的小儿子也没能进去见父亲一面,原因是十八个人够了。大家都以为只有十八个座位呢,谁知道里面还有好几排座位空着没人坐!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庭审是公审,任何人都可以进去旁听。真不知道长葛法院为什么这么害怕人听?是因为诬判好人害怕吗?

庭审之初,北京来的张传利律师和韩志广律师分别向法庭建议去掉两位当事人的械具以体现审判文明,两次均遭到法官赵明辉的拒绝。

法庭上,两位律师就公诉人提出的所谓罪证一一的进行了论证和驳斥。律师说首先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那么就有传播信仰的自由。公诉人提出的所谓证据不是当事人犯罪的证据恰恰相反是无罪的证据。因为从内容上来看:《天赐洪福》等不过是教人向善、让人得福报的内容;而“中国共产党亡”的门票是贵州平塘县地质公园的门票,这是当地政府正式发行的门票,既然发行门票不违法,当然散发这种门票就更不违法。至于神韵晚会的光盘那只是一些歌舞娱乐的节目,当然不是罪证。张律师特别指出关于神韵晚会,同为河南人的中国著名的曲作家、音乐家徐沛东先生在近几年的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上顶着巨大的压力在提交的报告中指出:神韵晚会的艺术价值极高,弘扬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并呼吁让神韵会回大陆演出。这么好晚会光碟怎么就成了罪证呢?

关于小册子中涉及到的《九评共产党》的内容,张传利律师说:这不过是抨击时政,批评执政党而已,其目的是为了敦促当局反省历史,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谨慎地行使手中的权力。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九评》正是法轮功学员在行使这种权利。韩志广律师更指出:《九评》牵扯到对执政党的评价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对执政党的评价无论是否属实,评价的对与错都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而不是刑事法律的范畴。关键看里面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内容属实就不违法,比如《九评》中对三年自然灾害和抗日战争的描述等就基本属实。

法官要求律师提供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时,两位律师提交了二零零零年国家公安部三十九号文“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的通告”,指出上面列举了十四种邪教组织,里面没有法轮功。第二份证据是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山东招远全能神事件后全国各大权威媒体上发表的“我国已明确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的文章,里面也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并没有资格评判什么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

法官询问公诉人对辩护人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公诉人认真看后说没有异议。两位律师对公诉人实事求是的态度表示赞赏,并说既然没有异议,说明三点:第一法轮功在中国并不是邪教,法无明文不为罪;第二法轮功学员制作和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不违法;第三公诉方指控当事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不成立,应当无罪释放。

两位律师在最后陈述中分别从犯罪构成四要件:主观、客观、客体和社会危害四方面进行了论述。一、两位当事人习炼法轮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他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

二、两位当事人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法轮功是一种信仰,而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不管一个人信仰什么,只要他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张律师特别指出: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的当事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我的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我的当事人信仰自由。司法机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法轮功学员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来看:首先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文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当然中共这个邪教并没有资格规定谁是邪教,但即使根据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规,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因此当事人没有“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的证据。另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事人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韩律师特别指出: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违犯法律,破坏法律实施需要有强大的人脉和深厚的资源才能致使法律法规的不能实施,例如前任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重庆建立独立王国,让共和国的法律在重庆得不到有效的实施而成为被践踏的对象,而他具备了破坏法律实施的资格和能力。我的当事人仅仅是一位善良守法的农民,即使他想破坏法律实施,恐怕他还没有这个能力吧?

四、从社会危害性来看。两位当事人仅仅是持有和散发了一些法轮功的资料而已。其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他们只是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并希望让不明真相的人明真相、得福报,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而且当事人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和街头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没什么区别,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

最后两位律师一致认为长葛市法院指控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芦松林触犯刑法第三百条,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成立,应当依法判决当事人无罪并予以释放!

庭审到下午一点四十分结束,整个过程持续三个小时。庭审基本是在较为平和的氛围中进行的,法官赵明辉的态度也比较平和。另外,律师注意到公诉人董景阳是代理检察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3/河南徐遂江与芦松林被非法庭审-300224.html

2014-11-03: 河南长葛市法院欲对徐遂江、卢松林非法庭审补充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卢松林,2014年6月12日,在长葛市后河镇西樊楼村向路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长葛市警察绑架到长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一个月后即被非法批捕。8月被长葛市检察院非法起诉。目前,长葛市法院欲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9828.html#14112215521-2

2014-10-26: 河南长葛市法院欲对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非法庭审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和卢松林2014年6月12日在长葛市后河镇西樊楼村向路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长葛市警察绑架。一个月后即被非法批捕。8月被长葛市检察院非法起诉。目前,长葛市法院欲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卢松林和徐遂江都是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无梁村人,修炼法轮功多年,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特别卢松林是村里的上门女婿,他妻子因为其它原因常年不在家,卢松林除了自己一个人打工挣钱照看家外,每天还要伺候年老的丈母娘,亲自端吃端喝,悉心照顾,毫无怨言。是全村人公认的大好人。如今,这么好的人就因为向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为的让更多的人受益),就要面临被判刑,村民们不禁都为之感叹:现在这世道不兴好人啊!如今徐遂江、卢松林两人都被异地羁押在长葛市看守所,因为是外县,加上不通车,家人很长时间没有去了。请海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相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6/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99452.html#141025233011-36

2014-10-26: 河南禹州市徐遂江、卢松林面临非法庭审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在长葛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四月余。目前,长葛市法院欲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徐遂江和卢松林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因为在长葛市后河镇西樊楼村向路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被长葛市后河乡派出所绑架。当天傍晚七点左右,长葛市公安局开三辆警车带多名警察闯入徐遂江、卢松林两家,抢走电脑、Mp3 /Mp5播放器、碟机、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以及所有的真相光盘、真相资料及其它物品。

徐遂江、卢松林两人在石固被拘留十五天后,被长葛国保大队送入长葛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构陷。长葛警察无视法律、捏造事实、罗织罪名,一个月后对这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八月份,长葛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法轮功学员卢松林和徐遂江都是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无梁村人,修炼法轮功多年,严格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特别卢松林是村里的上门女婿,他妻子因为其它原因常年不在家,卢松林除了自己一个人打工挣钱照看家外,每天还要伺候年老的丈母娘,亲自端吃端喝,悉心照顾,毫无怨言,是全村人公认的大好人。

如今,这么好的人就因为向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为的让更多的人受益),就要面临被判刑,村民们不禁都为之感叹:现在这世道不兴好人啊!

如今徐遂江、卢松林两人都被异地羁押在长葛市看守所,因为是外县,加上不通车,家人很长时间没有去了。请海内外正义人士伸出援手相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6/河南禹州市徐遂江、卢松林面临非法庭审-299445.html

2014-09-11: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徐遂江、卢松林遭非法批捕补充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2014年6月12日,在长葛市境内(与禹州市搭界)讲真相救人时,遭长葛市后河镇派出所绑架,目前,又遭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邪恶对二人批捕的材料都是造的假材料:
1、把徐遂江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说是有“前科”(禹州市国保大队长夏雨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不让放人)。
2、把芦松林在禹州市洗脑班被非法关押6天说成3个月。
3、把神韵内容拆开,一个节目一个节目的查,有多少节目就是多少份材料。
4、把一份真相资料中的内容有多少题目,就是有多少份材料。
以少说多,造假数字,嫁祸于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1/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7598.html

2014-08-29: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徐遂江、卢松林遭非法批捕补充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2014年6月12日,在长葛市境内(与禹州市搭界)讲真相救人时,遭长葛市后河镇派出所绑架,目前又遭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9/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96638.html

2014-08-28: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徐遂江、卢松林被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
河南省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徐遂江、卢松林,2014年6月12日,在长葛市境内(与禹州市搭界)讲真相救人时,遭长葛市后河乡派出所绑架,目前又遭长葛市公安非法批捕。

现在亲人们不知道长葛市公安局的电话,也不知道去找谁。请长葛市知情人见到消息后,尽快曝光长葛市公安、国保、610、后河乡派出所等的联系方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8/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6580.html

许昌 禹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374)

2023-05-25: 许昌市中院部分电话:(有待核实)
刘向鹏:办公室电话0374-2929602
书记员办公室:0374-2929815
纪检监察室:(0374-2929171)
张 恒 副庭长 603室 0374- 2929605
韩玉芬:党组书记、院长 电话13949806222
张宝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电话13703740261
朱建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电话13569921999
宋军文:党组成员、副院长 电话13707607868
邢良峰:党组成员、副院长 电话13903993588
冯建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电话13937468000
许昌中院刑二庭电话:
陈艳玲 庭 长 603室 0374- 2929609
查丰岭 副庭长 603室 0374- 2929603
张 恒 副庭长 603室 0374- 2929605
高东安 审判员 603室 0374- 2929603
张 靖 助理审判员 603室 0374- 2929603
冉红友 内 勤 603室 0374- 2929618

抓人警察:王二欣 13937427168 白可 18839905672
办案警察:罗栋峻 15803745666 王晓伟 18839906119
庭审法官:袁少武 15893715319 0374-3399083
公 诉 人:陈跃辉 13849890255
刑庭庭长: 李 培 13937460463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一审)电话号码:
王磊华 副院长 15836507978
王琳 副院长 13782378686
邵淑静 副院长 13503891088
程卫群 党组副书记 13513743615
曹晓辉 副院长 13938772766
吴正勤 副院长 13733717890
臧东亮 审委会专职委员 13598989528
沈永祥 审委会专职委员 13569938569
海建伟 审委会专职委员 15188513366
李同军 (监察督察办公室)主任 1383741345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74)

2014-11-23:
相关电话
法官赵明辉 0374-6110589 13849852255
检察官黄丽华15237489555
代理检察官董景阳 13839043755
长葛市国保大队
赵坤岺 13938900877
杨书灿 13839009286
长葛市政法委
张海成 0374-6189368 13903996556
高红增 0374-6189959 13782311399
李锋之 0374-6189959 13598985878
长葛市法院
张军 0374-6110569 13937450958
李文轩 0374-6110556 13903746866
孟军营 0374-6110576 13503896769
孙根全 0374-6110586 13903745559
郭小兵 0374-6110506 13937498835
冯福民 0374-6110529 13837407099
陈聪生 0374-6110517 13733633799
王新升 0374-6110585 13503747696
陈根堂 0374-6110500 13837419111
薛彩琴 0374-6110568 13938799199
李春红
长葛市检察院
王柯 0374-6891001 15993690999
汪伟宏 0374-6891003 15037456999
曲松华 0374-6891575 15136843333
陈爱民 0374-6891005 15936336688
刘根海 0374-6891007 15939956088
付天鹏 0374-6891016 15936388666
刘朝娟 0374-6891017 13569901619
王鸿喜 0374-6891009 13937496776
陈立 0374-6891008 13733736369
赵建中 0374-6891088 13937425369
武君贵 0374-6891671 15937466666
长葛市公安局
刘延召 13903742828
苗仲凯(前许昌市国保队长) 13603741792
李宝钢 13903746158
吴学武 13849851666
时永贵 15939928886
谭建军 13937445588
栗红军 13903996819
李新军 13903746812
张凤霞 13707609088
仝景瑞 13903745666
王金峰 13703746666
刘书伟 13839015828
岳永生 15939923789
长葛市司法局
张同岭 0374-2723669 15893758886
乔春生 0374-2729256 13782369306
胡新洪 0374-2728902 13608480399
司林军 0374-2728669 13839000308
杜娟 0374-2728909 13608433331
李会彬 0374-2729968 13937456652
汪艳艳 0374-2728908 13503740622



2014-10-26:
相关电话(两年前的):
主审法官赵明辉0374-6110589、13849852255
检察官黄丽华
代理检察官董景阳

长葛市国保大队:
赵坤岺 13938900877
杨书灿 13839009286
长葛市政法委:
张海成 0374-6189368 13903996556
高红增 0374-6189959 13782311399
李锋之 0374-6189959 13598985878
葛市法院:
张军 0374-6110569 13937450958
李文轩 0374-6110556 13903746866
孟军营 0374-6110576 1350389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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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4-08-29: 许昌市 邮政编码 461000

市委书记王树山
许昌市市长张国晖
副市长赵振宏 主管政法
副市长 王文杰 2009年7月-2012年5月 中共长葛市委书记;
政法委书记郑传德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杨军立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柏启传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建仓
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廷秀

长葛市 邮政编码 461500

市委书记刘胜利、
市委常委 市委副书记 市长尹俊营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海成  13903996556
副市长李振伟 主管政法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光禹
副检察长付天鹏:分管办公室、公诉科、技术科长葛市检察院公诉科长周剑伟长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明俊 法院地址:长葛市潩水南路426号 邮政编码:461500
长葛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文轩
市法院主管司法改革工作的主管院长孟军营
长葛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中锁
长葛市法院刑事审判副庭长岳全中
长葛市法院刑事审判副庭长赵明辉 南三楼南侧 6110589

市司法局局长张同岭 15893758886

长葛市公安局:
公安局长刘延召 13903742828
公安局政委苗仲凯 13603741792
纪委书记李新军 13903746812
副局长吴学武  13849851666 分管国保大队、反恐办、后河镇派出所;副局长栗红军  13903996819 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警察大队;
副局长 交警大队长仝景瑞 13903745666
国保大队长刘书伟 13839015828
治安大队长王金峰 13703746666
督察大队长岳永生 18839927789

长葛市看守所所长王书刚
长葛市看守所党支部书记李大鹏

后河镇政府
王彦伟(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丁民政(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王喜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稳定、;分管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社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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