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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杨立华(杨丽华)(黑河孙吴县), 女, 43

杨立华(杨丽华)(黑河孙吴县)
黑龙江孙吴县年轻妈妈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被活活打死的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个人近况: 2019年11月6日 迫害致死
立案日期: 2014-08-0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35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02-27:黑龙江女监长期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图“转化”
只要不“转化”,就猛扇嘴巴、拳头击打头脸,用鞋底抽脸和头,打倒后踹肋骨、踹乳房、踹脸、踹头……包夹、组长或一帮打手一起毒打,每天不停地打。有的邪恶包夹专往法轮功学员受伤的一个部位打、踢。同时每天都要罚坐最矮小(几公分至十几公分)的塑料凳,凳面中心有一个孔,凳面上分布着棱角分明的硬包,凳面不让有垫,只穿单裤,或坐在棱朝上的洗衣板上,还要双腿屈起,紧紧并拢,腰要挺的直直的,一动不动,稍动一点就大打出手,每天一直坐十几小时,二十几个小时,甚至整宿坐,而且不许闭眼。

坐时间长了,腰像折了似的疼痛难忍,许多人屁股坐破、坐烂,常常还要憋着屎尿坐着,每分钟都十分痛苦。特别是冬天,把人长期弄到阴冷潮湿的大水房,强行扒掉棉服,只穿单薄的衣裤,门窗大开,寒冷异常,天天都在这里严码,稍动一动就打、搧、踢、扣、掐、扎、砸、踹。

长时间在阴冷潮湿的地上坐很小的凳子,回到寝室时,感到冻透了的身体从肚子里往外冒凉气,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小腿、双脚被冻的长期麻木无知觉、肿胀,腿、肚子冰冰凉。有的回到寝室还要把学员长期吊挂在上铺铁梁上,全身重量都勒在手和手腕上,极其痛苦。

黑龙江省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丽华,就是这样在毒打、冷冻、坐小凳、吊挂中长期遭受折磨,身体承受至极限,入监一年多,年仅43岁就离世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2/27/黑龙江女监长期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图“转化”-457135.html

2022-09-20: 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被活活打死的
黑河市孙吴县43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立华,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左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监狱通知家属杨立华病重,等家属到达哈尔滨医大二院时人已去世了。现在知情人说,杨立华是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活活打死的。

据可靠消息,杨立华是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七组,被吸毒犯李玉娜、赵冬梅等犯人活活打死的。根据调查了解,杨立华不配合监狱的邪恶管理,被八监区七组组长矫丽丽服劳役(手干着活)时用脚踩着脸,命令李玉娜、赵冬梅等动手毒打。

杨立华被打得不省人事时,八监区大队长索媛媛到现场观看,说她“装死”。诈骗犯佟金岩说赶快送医院吧,人不行了。这是佟金岩临死前两三天中午12点左右午休时亲口说的(大约是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号左右),可以调八监区602监室的监控录像。佟金岩大概是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号~三号死的。

迫害杨立华的主要责任人八监区大队长岳秀凤,索媛媛(副大队长),组长矫丽丽,李玉娜,赵冬梅。矫丽丽,佳木斯人,十五年徒刑,吸毒,贩毒,还有两年多刑期,目前在监狱服刑;赵冬梅,齐齐哈尔人,吸毒贩毒,十多年徒刑;李玉娜,哈尔滨人,十年,在监狱服刑。

杨立华杨丽华,杨利华)本人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对人热心,每一个和她打过交道的人都说她人真好。当乡亲们知道杨立华突然去世,都觉得这怎么可能,那么年轻的人,怎么突然去世了,觉得太可惜了、太冤枉了。

杨立华女士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四年八月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在监狱,她被体罚被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都直不起来,走路都困难。二零一七年八月出狱回家仅三个月,杨立华身体尚未恢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就急着让朋友帮忙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给车加油,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

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间,杨立华被孙吴县东所所长孙世军碰到,孙世军强令该单位无故辞退杨立华。法轮功学员曲永霞知道此事后,觉得这也太没有公道了,就陪同杨立华前往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合理说明情况,被百般刁难、推诿,无法解决,她们就拿出目前国家对有关公务人员的行为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展示给相关人员了解。

结果她们两人被政府人员说成闹政府,宣传法轮功,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信访办门前被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没几天,曲永霞和杨立华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们被孙吴县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家属接到哈尔滨女子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杨立华有病了在医院,她的丈夫和弟弟及弟媳急忙买票前往哈尔滨,可是就在当天下午监狱又打来的电话说杨立华已经不行了。等到家属到达哈尔滨医大二院,看到人没有了气息。

在哈尔滨医大二院,杨立华的家属想看看病例,是什么原因就让这么年轻的人,这么快就没命了。警察不让家属拿病例,只有警察拿着才让看,家属看到杨立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想就这样把人火化,想做尸检,结果警察找理由诱骗,说是做尸检需要很长时间,还得向上面汇报批准,那不知道要几个月呢。家属不懂那么多,无奈只得签字把遗体火化。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0/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被活活打死的-449842.html

2022-07-29: 杨立华被迫害致死的真实黑幕
法轮功学员杨立华,二零一七年八月结束三年冤狱回家。仅过了三个月,二于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信访办门前被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二月中旬被劫持到黑女监八监区七组,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被迫害致死,当时她才四十三岁。

杨立华的死因一直都被狱方隐瞒,真相几经辗转才传出来,她是被狱警怂恿的恶犯毒打折磨致死的,被发现时她已经停止呼吸了。

杨立华坚持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罪,因此拒绝穿囚服,拒绝劳役迫害,从二零一九年九月份开始被犯人组长矫丽丽、犯人李玉娜、魏红云等殴打,打得非常严重。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已经被打得站不起来的杨立华,强挺着,一点点、慢慢地爬到床边,挪上床,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支撑不住了,对同监室一个较善良的犯人说:“我可能不行了。”这是她生前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十一月六日下午四点左右,好几个组的犯人在十八组监室挑牙签,一犯人突然说:“快看!索(媛媛)大队长在跑呢,狱警也在跑,是往监狱医院方向跑的。”这时打扫卫生的犯人张晨亮撩起门帘站在门口,她每天能接触到警察,知道情况,因此犯人们不约而同的都注视她,有人忍不住急切地问:“是谁去医院了?”张晨亮回答:“七组的,还能有谁?”四点半左右,十二组犯人袁敬芳跑進来,小声对干活的犯人们说了一句:“杨立华好像走了。”说完就再也不敢当着法轮功的面说此事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9/乱葬岗上中共黑窝的邪恶(三)-446864.html

2019-12-18: 杨立华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2017年11月17日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2019年11月5日左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2019年7月份,杨立华因拒绝穿囚服,挣扎中手被暖瓶碎片扎伤;9月份开始被组长矮丽丽组员李玉娜、魏红云等打骂,她绝食反抗,晚上被绑在床上,可能还强行让躺地上,10月中旬就不给她热水了。11月4日下午,监区大队长(姓岳)找过杨立华,那时她还能走,第二天被送到公安医院,下午走回来的,第三天早上就被迫害离世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8/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7176.html#191217231537-1

2019-11-27: 回忆黑龙江女监对杨立华等法轮功学员的摧残
闻听法轮功学员杨立华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让我既震惊又难过,她的音容笑貌不断在我的眼前浮现,她因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所谓的“转化”,拒写“四书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羞辱、刁难、谩骂、毒打,酷刑折磨,经历了同龄人少有的苦难。她的真诚、善良、宽仁、对正义坚守和面对苦难无所畏惧的精神,始终没有唤醒迫害她的狱警和“包夹”(监狱利用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罪犯),她象一颗闪烁的流星在这片黑土地的上空快速划过。在她的生命史册中,记载着她对真理追求的足迹,也记下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罪恶。

下面是我回忆起曾看到杨立华被迫害的部份经历和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滥用职权虐待法轮功学员的点滴内幕。

杨立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人,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七组(原十一监区现在更改为的八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攻坚监区)。八监区共分十九个组,一个监室是一组,组长也是帮教,就是专门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有诈骗罪犯,杀人犯。从二零一九年初陆续都换成贩毒罪犯当帮教了。每个监室里的刑事犯人轮流值日,严密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俗称为“包夹”。八监区的辖区范围内有两条通道,每个通道设一名犯人作为管理者,称为“道长”,都是选心狠手辣的罪犯担任。

监狱规定:每天早晚两次点名,说“到”时,身体还要下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晚七点多,点名时因杨立华不配合,被杀人犯范秀梅殴打。范秀梅是道长兼六组组长,她管理的范围是一至八组(她是大庆市人,和情夫一起杀死丈夫并碎尸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杨立华被打时高喊:“法轮大法好!”别的监室的犯人和值班狱警都能听到,但是没有人管,杨立华被打后,范秀梅又强迫她码坐小凳迫害,一宿没让她睡觉,由监室刑事犯人看管她,两个小时一换岗,直到天亮,杨立华一夜没有合眼休息。当日值班狱警是副大队长牟宁。

三月二十七日,狱警唆使道长范秀梅让八组的在押人员去别的监室,将杨立华单独关在八组监室迫害,杨立华又被码坐一天。相继二十四小时没让杨立华睡觉,致使她心力交瘁,几经晕厥。杀人犯范秀梅软硬兼施,让杨立华“认错”、写“四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 ),被杨立华拒绝。

在这次被迫害之前,杨立华曾多次被七组组长王书和“包夹”群殴过。打杨立华时,把她弄到墙角,让刑事犯人排成人墙挡着,避开监控,然后动手掐、拧、扇耳光、踢、踹,有时几个人一起动手打她。由于杨立华对自己的信仰非常坚定,不向邪恶妥协,监狱怕杨立华的坚定信念能影响其他法轮功学员,就故意将杨立华与其他法轮功学员隔离,杨立华所在的监室没有其他法轮功学员,以此孤立她,肆无忌惮的迫害她。

杨立华为自己被挨打虐待的事,去找监区负责管理法轮功的副队长杨××投诉,后来组长王书和“包夹”怕自己打人违纪的事让上层知道对自己不利,就暂时伪善的对杨立华好几天。

杨立华所在监室的组长王书是因贩毒入狱的,大学学历,搞同性恋,监区领导、警察没有不知道的,监狱非但不教育她改邪归正,还利用她的凶、狠、霸、毒、匪,摧残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因“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狱警能与政绩、奖金挂钩;所谓的帮教能得到奖励分数,以此减刑早日回家。为此,很多犯人争抢当“帮教”去“转化”法轮功学员,一旦当上“帮教”,这些罪犯就象魔鬼附体一样变的更加凶狠残暴。在监狱,狱警就是利用这些真正的罪犯毫无底线的残害法轮功学员。

据了解,在监狱的“攻坚”监区,原来的九监区和十一监区,现在十一监区更改为八监区,还专门成立了所谓的“防暴大队”,就是将一些心狠手辣的罪犯形成一个小团体,殴打坚定的法轮功学员。

副队长牟宁,是原八监区(生活监区、伙食监区)狱警,人很恶,刚来八监区时就表演出这样一幕。一天中午要吃饭了,监室的人把餐具拿出来正准备吃饭时,外面喊要点名,因做奴工的犯人刚回来,八组靠门口的一个人动作稍慢了点,就被牟宁把凳子踢翻了,餐具撒落到地上,整个监室的人被罚站五个小时,中午都没让吃饭。被踢掉餐具的犯人吓的犯了心脏病,不然就被送小号去了。

杨丽斌,原来是监狱“610”办公室主任,二零一八年被调换到八监任教导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所在的“攻坚”监区是狱中之狱,二十四小时被监管,连晚上睡觉时都是被重点监管控制的对象,其他犯人都可以到别的监室走动、聊天,唯独法轮功学员不行,连上厕所都得排号。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厕所方便,其他法轮功学员就不能去,尽管厕所蹲位闲着没有其他人使用,也得等着,就是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打招呼,不能见面,连对视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去厕所时还有“包夹”贴身跟着,任何一个刑事犯人都可以“包夹”法轮功学员,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都不能随便说话。杨立华一直坚持反迫害,所以处境非常艰难。

从二零一九年四月对刑事犯也有不让随便走动的要求,但是相对来讲要比法轮功学员宽松多了。

狱政科的管理条例中规定:“犯人不能代替行使警察的职能权力。”但在黑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根本就不按此规章行事,犯人可以随意殴打法轮功学员,不受任何处罚,想想谁给犯人这样的权力?谁在纵容这样行恶?大家都心知肚明。刑事犯之间吵闹、骂架,说成是在管法轮功都会安然无恙,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法轮功学员如果没有家人关照、去监狱会见、存钱,就会受到帮教的嘲讽、歧视和指责。说什么:你看,你家人都不管你了吧。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目的,处处设立障碍、出难题,肉体上迫害你,精神上折磨你,它们的目的就是让法轮功学员妥协、放弃修炼。

因为生活必需品卫生纸、透明皂、牙膏等物品需要钱去买,特别是拒绝“转化”而且坚持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如没有家人来存钱,处境就非常艰难。“包夹”不但控制法轮功学员不让跟其他人说话,还阻止别人送生活用品给法轮功学员。有的帮教说过,杨立华离婚了,家人也不管她了。“包夹”就千方百计的阻止其他法轮功学员送给杨立华生活用品。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也不让串换东西使用,刑事犯人就可以,还能把东西送给其它监室的人。监区组长为了讨好包组警察或监区领导,积极主动去做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在背地里虐待、歧视、严管迫害法轮功学员,找个借口就可以严码、坐小凳,五、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被二、三十岁的“帮教”打骂是常事。每个监室都有监控,二十四小时开启,对帮教们这些违法行为,狱警看到了也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实际上是在纵容这些恶人迫害好人。如果有家人常去会见的,恶人还能有所收敛,因她们违法行恶也怕曝光,怕家人控告监狱,如果没有家人管的法轮功学员处境就可想而知了。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是一座人间地狱,是抑善扬恶的场所。狱警和罪犯恶人被中共洗脑后的扭曲变态心理,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相互勾结残害自己的同胞,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的迫害,已人性全无。杨立华被迫害致死,无论是监狱长、狱警、道长、组长、包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有参与的行恶者,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追诉,更逃不出天理的严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7/回忆黑龙江女监对杨立华等法轮功学员的摧残-396339.html

2019-11-19: 黑龙江孙吴县年轻妈妈被迫害致死 乡亲们说冤
得知消息四十三岁的杨立华去世了,听到消息的人无不感到震惊,都觉得这怎么可能,一个年纪轻轻的人怎么就没了呢?可是这真的是事实,在十一月九日其骨灰下葬。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左右,家属接到哈尔滨女子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杨立华有病了在医院,杨立华的丈夫和弟弟及弟媳急忙买票前往哈尔滨,可是就在当天下午监狱又打来的电话说杨立华已经不行了。等到家属到达哈尔滨医大二院,看到人没有了气息。

在哈尔滨医大二院,杨立华的家属想看看病例,是什么原因就让这么年轻的人,这么快就没命了。警察不让家属拿病例,只有警察拿着才让看,家属看到杨立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想就这样把人火化,想做尸检,结果警察找理由诱骗,说是做尸检需要很长时间,还得向上面汇报批准,那不知道要几个月呢。家属不懂那么多,无奈只得签字把遗体火化。

杨立华本人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对人热心,每一个和她打过交道的人都说她人真好。当乡亲们知道杨立华突然去世,都觉的这怎么可能,那么年轻的人,怎么突然去世了,觉的太可惜了、太冤枉了。

杨立华在身体尚未恢复的情况下托朋友找了一份工作,维持家庭的生活,供养俩个上学的孩子,却没有想到因为这份工作自己又被非法判刑,距刚刚结束之前的冤狱仅仅三个月。难道就因为炼法轮功做好人,工作不让干,生活都没有保障,讨个说法,就被判刑,简直是天大的冤案。

生存权被剥夺 上访被绑架判刑

杨立华二零一七年八月出冤狱回家,身体尚未恢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就急着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给车加油,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杨立华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间,被孙吴县红旗街派出所所长孙世军碰到。孙世军滥用职权,强令该单位无故辞退杨立华,并说无论你到哪里上班我都会告诉他们你炼法轮功不能用你。

无奈的杨立华想只能找红旗街派出所所长孙世军告诉他你不能这样做,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学法轮就不能工作养家糊口。让人没想到在派出所不但没有见到所长孙世军,杨立华还被无理的非法扣押两个多小时,过后派出所拒绝承认曾扣押过杨立华

杨立华和朋友曲永霞说了此事,曲永霞觉的派出所人员怎么能这样目无王法,滥用职权,个人的生存权都没有了,应该找他们说理,她们俩个去了派出所、县政府、信访局,可是这些部门都相互推诿,也没能得到解决。

在她们第二次(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去信访办时,被信访办人员(曾庆明)举报说法轮功在政府闹事,国保队长田立远领着警察及武装协警很多人把俩个手无寸铁的家庭妇女绑架了,当晚就被非法抄家,并送往看守所。

没几天,曲永霞和杨立华就被非法批捕。据知情人说,当时孙吴县大县长(徐刚)说一定要重判她们法轮功。就这样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短短的一个多月就被孙吴法院主审法官(张虹)非法判刑,杨立华四年、曲永霞三年。

二人不服上诉至黑河市中级法院,并聘请了律师,一审主审法官张虹还曾想阻止律师阅卷,律师向张虹递交了《复制法院庭审过程录音、录像申请书》,张虹也未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剥夺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的行为。

黑河市中级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开庭,在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仍维持原判,随即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中旬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

律师辩护说:本案能从发生、侦办到审查起诉,又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有罪,简直不可思议,上诉人正常的、合理的为生存养家糊口的工作权利被所谓“人民警察”无情的剥夺,本辩护人感觉到匪夷所思,更感觉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是上诉人向政法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后,有关单位非但不处理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反而罗列罪名对为生存而寻求帮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公民进行打击,这还是我们满怀希望、无限信任的“人民公仆”吗?也许有人会讲,你杨立华、曲永霞为工作就说工作的事情,为何要递交资料,那么我们要问,象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之类的公务人员为何仇视杨立华,让其连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许,因为她信仰法轮功?但首先她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她要生存,要养活自己,要抚养子女,要赡养老人啊!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冷漠让人情何以堪啊!

曾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残酷迫害

在二零一四年八月,杨立华因为在电线杆上写法轮大法好,被公安局副局长(吴玉龙)等人绑架,被主审法官(张虹)非法判刑三年。那时她的小儿子才五岁多,大女儿刚刚上小学,年幼的俩个孩子就这样被失去妈妈的照顾。

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她被体罚被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都直不起来,走路都困难。据曾经和杨立华在一起的犯人讲,杨立华在监狱有时被打的很长时间都苏醒不过来,有时被灌浓盐水,口渴的手捧着水盆喝水。

这一次在监狱,也不知道杨立华受了怎样的酷刑折磨,没能看家人一面,没有和家人说一句话,就失去了年仅四十三岁的生命。

杨立华的爸爸因为女儿再次被非法抓捕,悲愤过度,一病不起,心疼可怜的女儿怎么刚刚出狱回家,身体还没有恢复,怎么又遭此迫害,在得知女儿又被非法判刑四年,无法接受事实,突然离世。

杨立华的妈妈曾经得过鼻癌,鼻子都没了,脸部就是一个大窟窿,不敢外出、怕吓到外人,杨立华的爸爸去世后扔下她的妈妈也无人照顾,她的妈妈也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被迫害去世了,有亲人去看她时,她的妈妈还在讲,等等我姑娘回来我就好了。

杨立华的俩个孩子还在上学,为了尽可能不伤害到孩子,所有知道杨立华去世的人都在隐瞒着,她的丈夫只有忍着悲伤,笑对孩子,照顾着孩子上学。每一个有良心的人,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帮助还来不及,怎么能去加害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9/黑龙江孙吴县年轻妈妈被迫害致死-乡亲们说冤-395983.html

2019-11-17: 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于十一月五日左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监狱通知家属杨立华病重,等家属到达哈尔滨医大二院时人已经不行了,随后杨立华就去世了。

家属问她死亡原因,想看病例,而监狱方面手拿着病例让家属看一眼,家属看到杨立华身上有青一块、紫一块的,而监狱方解释是尸斑。家属想做尸检,监狱警方和家属说要是做尸检需要很长时间,而且需要监狱方往上汇报,领导批准,不知道几个月才能批下来。

家属并不想把遗体火化,在监狱方威胁恐吓下,只好签字将遗体火化。在十一月九日家属将骨灰拿回,并下葬。

杨立华女士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四年八月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在监狱,她被体罚被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都直不起来,走路都困难。二零一七年八月出狱回家仅三个月,杨立华身体尚未恢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就急着让朋友帮忙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给车加油,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

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间,杨立华被孙吴县东所所长孙世军碰到,孙世军强令该单位无故辞退杨立华。法轮功学员曲永霞知道此事后,觉的这也太没有公道了,就陪同杨立华前往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合理说明情况,被百般刁难、推诿,无法解决,她们就拿出目前国家对有关公务人员的行为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展示给相关人员了解。

结果她们俩个被政府人员说成闹政府,宣传法轮功,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信访办门前被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没几天,曲永霞和杨立华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们被孙吴县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

家属感到这也太荒唐了,聘请律师上诉至黑河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级法院对曲永霞、杨立华上诉案在孙吴县法院开庭。天津的唐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对方无言对答。两个当事人也做了自我辩护,最后律师要求证人出庭,检方不同意,庭长驳回律师的要求。

唐律师还针对杨立华本身的事说:本案能从发生、侦办到审查起诉,又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有罪,简直不可思议,上诉人正常的、合理的为生存养家糊口的工作权利被所谓“人民警察”无情的剥夺,本辩护人感觉到匪夷所思,更感觉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是上诉人向政法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后,有关单位非但不处理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反而罗列罪名对为生存而寻求帮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公民进行打击,这还是我们满怀希望、无限信任的“人民公仆”吗?也许有人会讲,你杨立华、曲永霞为工作就说工作的事情,为何要递交资料,那么我们要问,象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之类的公务人员为何仇视杨立华,让其连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许,因为她信仰法轮功?但首先她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她要生存,要养活自己,要抚养子女,要赡养老人啊!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冷漠让人情何以堪啊!

律师在辩护词中说:公诉机关和一审法院更是曲解法律,已经涉嫌徇私枉法,如果允许和纵容这种行为的发生,我们每个公民将处于极度恐惧和不安之中,也将极大损害普通民众对国家司法体系的信心。正是因为没有信仰,才导致我们每个人为追求名利而不择手段,不知节制,对我们的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大损害。

唐律师在法庭上说的有理有据,句句震撼人心,无论是从法律方面,还是人的良知方面,都说的让法庭内外所有的人员心服口服,就连审判长都说,我们都明白了,不用再讲了。可是黑河市中级法院最后不顾事实,依然维持一审的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7/杨立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395910.html

2018-12-02: 合理反应情况 黑龙江两位善良女子被投入冤狱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的工作被红旗街派出所(东所)所长孙世军等警察强制剥夺,杨立华与法轮功学员曲永霞俩人一起到政法、信访部门合理反映情况,遭绑架,被分别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上诉被黑河市中级法院驳回。

刚刚出冤狱不久的杨立华女士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没想到又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连同关心自己的朋友曲永霞也被非法判刑三年。这样的冤案在这个偏远的小县城发生着,真的让人匪夷所思,荒唐至极。

杨立华女士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四年八月,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严酷迫害,在监狱,她被体罚被毒打,人瘦的皮包骨,腰都直不起来,走路都困难。二零一七年八月出狱回家仅三个月,杨立华身体尚未恢复,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差,就急着让朋友帮忙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给车加油,解决家庭的经济困难。

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间,杨立华被孙吴县东所所长孙世军碰到,孙世军强令该单位无故辞退杨立华,因为杨立华修炼法轮功。

曲永霞知道此事后,觉的这也太没有公道了,哪一部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就不能找工作了?难道派出所所长就可以目无王法,滥用职权,总得有个地方能管一管吧。曲永霞就陪同杨立华前往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合理说明情况,被百般刁难、推诿,无法解决,她们就拿出目前我们国家对有关公务人员的行为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展示给相关人员了解,就这样她们俩个被政府人员说成闹政府,宣传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信访办门前被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

没几天,曲永霞和杨立华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们被孙吴县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

曲永霞的家属感到这也太荒唐了,聘请律师上诉至黑河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级法院对曲永霞、杨立华上诉案在孙吴县法院开庭。天津的唐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对方无言对答。俩个学员也做了自我辩护,最后律师要求证人出庭,检方不同意,庭长驳回律师的要求。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唐律师还针对杨立华本身的事说:本案能从发生、侦办到审查起诉,又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有罪,简直不可思议,上诉人正常的、合理的为生存养家糊口的工作权利被所谓“人民警察”无情的剥夺,本辩护人感觉到匪夷所思,更感觉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是上诉人向政法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后,有关单位非但不处理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反而罗列罪名对为生存而寻求帮助、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公民进行打击,这还是我们满怀希望、无限信任的“人民公仆”吗?也许有人会讲,你杨立华、曲永霞为工作就说工作的事情,为何要递交资料,那么我们要问,像东所所长孙世军、指导员王瑞之类的公务人员为何仇视杨立华,让其连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许,因为她信仰法轮功?但首先她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她要生存,要养活自己,要抚养子女,要赡养老人啊!我们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冷漠让人情何以堪啊!

唐律师在辩护词中说:公诉机关和一审法院更是曲解法律,已经涉嫌徇私枉法,如果允许和纵容这种行为的发生,我们每个公民将出于极度恐惧和不安之中,将使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极大损害普通民众对国家司法体系的信心。正是因为没有信仰,才导致我们每个人为追求名利而不择手段,不知节制,对我们的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造成极大损害。

唐律师在法庭上说的有理有据,句句震撼人心,无论是从法律方面,还是人的良知方面,都说的让法庭内外所有的人员心服口服,就连审判长都说,我们都明白了,不用再讲了。可是黑河市中级法院最后不顾事实,依然维持一审的判决。

杨立华因为自己的信仰,一次一次的被非法骚扰,被冤判,她不曾伤害过任何人,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做好人,哪里有错?当人们真的了解了她的一些事实,就会知道她为什么不放弃信仰、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了。

杨立华曾经身体非常不好,常年有病,基本不能干活。成家后由于体质太差,她的两个孩子都是早产儿。大女儿不足九个月分娩,小儿子更是无法想象,只有六个月就出生了,寒冷的冬天在四壁透风的小土房内,看着只有手掌大小的孩子,她哭了!本来家庭条件就差,没钱去医院,孩子又早产,怎么办呢?不去医院只有等死,去了医院也很难说,他毕竟太小了,嘴都不会张呢。您能理解一个母亲即将失去孩子时的无助吗?在场的大姨看她太苦了,不忍心说孩子不能活,她的丈夫看到是个儿子也怕孩子死去,毕竟是一个生命,这时他想起了法轮功师父,随即跪地拜求师父:如果孩子能活命,我们全家一定坚修大法,将来领着孩子一起修炼。就这样,他们一家人每天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奇迹真的出现了,孩子真的活下来了。大家都说:神了,真是神佛保佑。

孩子在慢慢长大,她的家也在大法中受益,条件好了很多。由于江泽民一意孤行,胁迫公检法司系统对修炼真善忍的人进行残酷的迫害,她的丈夫后来吓的不敢学了,杨立华内心也很苦,常言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大法和大法师父给了她无以言表的恩惠,让她的家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她怎能不告诉乡亲,让更多的人知道大法好,大家都得到福报呢?

江泽民利用中共打压法轮功十九年,残害了多少人的生命,有成千上万的人被打死、打残、甚至被活摘器官。但法轮功并没有被打倒,反之法轮大法却走向世界,洪传全球,各个族裔的人都在学,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包括许多国家的总统、议员、科学家、各界领域的精英等等都在学。全世界只有那个邪恶的江泽民利用中共这个邪恶的组织在愚蠢的迫害法轮功。

法轮功不是普通的气功,是佛法修炼。历史上所有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有一位知名人士说:历史是一面人类文明的镜子,几千年来人类几大正教信仰,也曾经历过强权的打压,但最终其理念被人类广泛接受,共同铸就了人类道德与文明的根基——普世价值。迫害佛法和修佛的人那是要遭天谴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治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2/合理反应情况-黑龙江两位善良女子被投入冤狱-377934.html

2018-03-11: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曲永霞和杨立华二审被非法维持原判五年

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曲永霞和杨立华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家属聘请律师上诉至黑河市中级法院。

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级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驳倒公诉人的所有证据,使公诉人无话对答,庭长无话可说,告诉律师不要再讲了,我都听明白了。律师要求,对我当事人应当宣判无罪,当庭释放。庭长最后休庭,告诉律师,等合议庭合议。

可是在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黑河市中院做出非法决定,驳回曲永霞和杨立华上诉,维持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1/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2750.html

2018-02-25: 黑龙江孙吴县俩善良妇女依法上访遭冤判
因当地红旗街派出所所长孙世军等警察无理干预法轮功学员杨立华正常找工作,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曲永霞与杨立华俩人一起到政法、信访部门合理反映情况,遭孙吴县法院分别冤判三年和四年,现已上诉黑河市中级法院。

目前,曲永霞与杨立华两人仍被非法关押。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杨立华因不放弃修炼,曾被非法判刑三年。杨立华离异,家里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杨立华的母亲曾患有鼻癌,鼻子只剩下两个黑窟窿,父亲得重病,因无钱医治,医院已经下病危通知书。

二零一七年八月,杨立华结束三年冤狱回家后,为了养家糊口,在加油站找了份工作。刚刚工作两天,被红旗街派出所(东所)所长孙世军看到,孙世军强令该加油站辞退杨立华

曲永霞知道此事后,她和杨立华都觉得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没犯法呀,还没有法律规定说炼法轮功的就不能找活干,得找个说理的地方,于是,曲永霞陪同杨立华前往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合理反映情况,却被抓到看守所关押。

没几天,曲永霞和杨立华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曲永霞被孙吴县法院冤判三年,杨立华四年。俩人上诉至黑河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级法院对曲永霞、杨立华上诉案开庭。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对方无言对答,俩个学员也做了自我辩护,最后律师要求证人出庭,检方不同意,庭长驳回律师的要求。

正月初七(二月二十三)上班后,黑河市中级法院方答复已经收到律师的辩护词,正在合议此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5/黑龙江孙吴县俩善良妇女依法上访遭冤判-362195.html

2018-02-04: 黑龙江省孙吴县的法轮功学员曲永霞、杨立华被非法二次庭审
黑龙江省孙吴县的法轮功学员曲永霞、杨立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进行二次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对方无言对答,俩个学员也做了自我辩护,最后律师要求证人出庭,检方不同意,庭长驳回律师的要求,明显的徇私枉法。

结束庭审,等待合议庭合议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4/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22.html

2018-01-27: 黑龙江省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曲永霞、杨立华面临二审开庭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曲永霞、杨立华在2017年11月17日被孙吴县法院非法冤判三年和四年,两人都已经上诉。现在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欲于1月31日对曲永霞、杨立华上诉案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0149.html

2017-11-30: 孙吴县两名女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相关情况补充
近期,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两名女法轮功学员曲永霞、杨立华遭绑架,她们被连夜送到孙吴县红光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0/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7309.html

2017-11-19: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大法弟子曲永霞和杨立华近期遭绑架
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大法弟子曲永霞和杨立华在县信访办被绑架。

曲永霞自己开商店。十九大之前,各个派出所和街道社区都去骚扰,致使她的丈夫与她闹离婚,还起诉到法院,为此,曲永霞想找政法委(610)说说,告诉他们在不要来家里骚扰,导致家庭不和,邻居也打听为什么派出所、社区的总来,影响商店正常营业。

大法弟子杨立华被冤判三年,刚刚回来三个月,身体也刚刚有点恢复,因为家庭困难,出去找了一份在加油站的工作,刚刚干活两天,就让去给车加油的派出所所长孙士军(音)碰见了,和加油站人说怎么能用她干活呢,她是炼法轮功的,加油站看所长这么说,就辞退了她。杨立华就到派出所找他们说理,可是派出所一王姓警察还把她关了两个多小时,过后那个警察还不承认随便关人了。还说那你要炼法轮功你到哪儿干活我们都得去说。

曲永霞听到这个事,就觉得警察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啊,也得让人活呀,还没有法律规定说炼法轮功的就不能找活干。得找个说理的地方,两人就去了县政府和信访办,讲真相时被抓走了,她们被连夜送到孙吴县红光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9/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6879.html

2017-07-24: 黑龙江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即将出狱
据悉,被非法关押遭黑龙江女子监狱十一监区六组一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即将于2017年 7月31日出狱。该同修鼻子和嘴有残缺,其女儿或她本人叫杨丽华。因联系不上家人,希望有知情者联系她家人,给她准备衣物并来接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24/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1335.html#177240133-57

2014-09-02: 遭非法判刑的黑龙江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被劫持入狱
黑龙江省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8月27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她于8月12日被孙吴县公检法非法判刑三年。家人说材料是后凑的。之前被非法判刑三年孙吴县法轮功学员王德海、赵忠玉已被劫持到北安监狱。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4/9/10/319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6798.html

2014-08-02: 黑龙江孙吴县杨立华被绑架 赵忠玉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孙吴县法轮功学员杨立华8月1日4点之前,被孙吴县公安局勾结孙吴县检察院、孙吴县法院强行绑架到孙吴县红光看守所。警察扬言过十天左右由非法审判。

据悉,法轮功学员赵忠玉日前被非法判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2/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5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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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女):监狱长二把手,管理改造工作
郭琳琳:原八监区二把手,现任六监区大队长。郭琳琳任八监区二把手期间,常去省六一零学习迫害法轮功经验,与省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头子顾长海勾搭成奸,成为顾的后老婆。
岳秀凤:八监区大队长
索媛媛:八监区副大队长,管理改造工作
吴艳宇:一分监区区长,负责五楼
沙 莎:二分监区区长,负责六楼
肖x x :三分监区区长,专职负责迫害五楼、六楼的法轮功学员
李 琳:一组包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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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旭旭:三组包组警察
黄虹霄:四组包组警察
沙 莎:五组包组警察
吴艳宇:六组包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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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莎:十组包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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