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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崔春诚(崔振成), 男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丹东庙岭 拘留时间: 2014年4月2日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4-04-1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11-13: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李淑香遭迫害近况
辽宁丹东庙岭法轮功学员李淑香在十一月五日被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一医院检查出患7公分子宫肌瘤,监狱拒收。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合谋准备将于十一月十一日再次送监狱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丹东市庙岭法轮功学员崔春诚、李淑香夫妇被宽甸国保绑架。当时警察闯入把崔家,翻箱倒柜,抢走车一台、电脑四台、打印机二台、切纸机、VCD播放机二台、大法资料等若干,千多元现金也被警察抢走。警察叫夫妇俩在搜查单上签字被拒后,警察就逼迫在场的围观的邻居王玉饵给签字。崔春诚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李淑香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五月八日家属接到逮捕证。八月七日宽甸法院法官吴娜打电话给崔振成、李淑香的家人,说:“案卷在我这儿”。还说李淑香说不让请辩护人。家人说已经请了。吴娜说:“那你叫辩护律师给我挂电话或来一趟。”后了解到,是宽甸检察院办案人员李海滨威胁李淑香。最后吴娜说:法院将于八月十九日对崔振成、李淑香非法开庭” 八月十九日开庭,崔振成却突然当场辞退律师,只说家里有果园、有上学的女儿没有人照顾,据崔振成律师说,在当天开庭前接见时,他也没有透露任何要辞退律师的意思。从这一点看,迫害大法的恶人就是要千方百计阻止受迫害法轮功学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后来得知宽甸法院对崔春诚、李淑香非法判刑两年。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办案单位把李淑香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一医院检查出患子宫肌瘤,肌瘤有七公分,在被监狱拒收后,回丹东看守所。在丹东医院检查说:子宫肌瘤是良性的,这样看守所和办案单位合谋准备将于十一月十一日再次送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0227.html 2014-09-12: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均被非法判刑两年 崔振成、李淑香均被宽甸法院非法判刑两年。李淑香要求依法上诉。在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开庭前一个星期,法院突然通知家属要求见李淑香的律师,并说李淑香要辞退律师。据了解,是宽甸检察院办案人员李海滨威胁李淑香。 八月十九日开庭,崔振成却突然当场辞退律师,只说家里有果园、有上学的女儿没有人照顾,据崔振成律师说,在当天开庭前接见时,他也没有透露任何要辞退律师的意思。从这一点看,迫害大法的恶人就是要千方百计阻止受迫害法轮功学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2/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7647.html 2014-08-18: 丹东市警察威逼法轮功学员辞退律师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李海滨恐吓李淑香,企图威逼李淑香辞退辩护律师。 八月十四日,李淑香的律师到丹东会见了李淑香,律师问她为什么要辞退律师,李淑香说:“李海滨对我说:‘如证据不足或者你撒谎,你会被判十五年,家人请的律师都将被牵连。’我没撒谎,我知道他们什么都能干的出来,我也不想连累别人,所以我就不想请了。”律师说:“我做了八年律师了,就没听说有这样的事,你怕什么,他说了不算。” 另外,警察绑架崔振成、李淑香夫妇时,涉嫌偷窃了一万三千元钱。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丹东市九连城庙岭村法轮功学员崔振成、李淑香夫妇被宽甸国保、宽甸侦查大队、九连城派出所王名扬、王忠新、霍喜庆、赵明军、王金海五名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警察抢走崔家轿车一辆、电脑四台、打印机、刻录机等生活用品若干。 家人请了北京律师,在律师接见李淑香时,李淑香说家里有一万三千元钱在一个柜子的黑包里,并做了笔录。李淑香在写的笔录上按了手印,律师将笔录给了李淑香的女儿,女儿说,“当天抄家后,我先回来,就看到那个黑包在地上,但里面什么都没有。”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家属陪同律师向宽甸检察院的控诉科反映关于丢失钱的事,当时找不到李海滨,电话也不通,家属要求控诉科的人反映给办案人李海滨,控诉科的人要求家属写一份申诉书。几天后家属打电话给李海滨,李海滨告诉崔的女儿说:“你妈情绪不稳,她还给写了一张纸条,不同意你当第二辩护人,有时间你来拿。”女儿说:“妈妈说的一万三千元钱确实没有了。”李说:“我们正在调查钱的事。”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家属去宽甸检察院控诉科递交申诉书,并顺便向李索要纸条。门卫说:“李海滨不在。”家属又来到控诉科,一个姓宋的接待家属。宋说:“李海滨到丹东培训了,你写的申诉书给我吧,我转交给他。”家属对宋说:“法轮功没有罪,天安门自焚都是假的,主要迫害法轮功之一的周永康都被依法审查了,你们还在干。” 当天崔的女儿接到宽甸法院吴娜法官的电话说:“崔振成、李淑香的案卷现在在我这,有什么事找我。”并说:“你妈说不请辩护律师。”女儿说:“我已经请了,不能退呀。”吴说:“你让律师给我来个电话或来一趟。”并说:“法院将于八月十九日上午开庭”。 现如今中共高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遭到现世报应纷纷落马,中共公检法司还在继续跟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践踏法律,迫害人权,瞒心昧己,泯灭良知,最终定会遭到天理的惩罚!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8/丹东市警察威逼法轮功学员辞退律师-296148.html 2014-08-09: 辽宁丹东崔振成、李淑香面临非法庭审 8月7日,辽宁丹东崔振成、李淑香的家属到宽甸检察院递交《申诉书》时,没有找到检察官李海滨。控诉科一姓宋的接下《申诉书》,答应转交给李海滨。当日,宽甸法院一姓吴的女法官打电话给崔振成、李淑香的家人,说:“案卷在我这儿”。还说李淑香说不让请辩护人。家人说已经请了。吴说:“那你叫辩护律师给我挂电话或来一趟。”最后吴说:法院将于8月19日对崔振成、李淑香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9/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5764.html 2014-06-21: 辽宁丹东市庙岭崔振成和王淑香夫妇被迫害的补充 被宽甸警察绑架的辽宁丹东市庙岭法轮功学员崔振成(50岁)和王淑香(51岁)夫妇,到现在被非法关押七十七天了。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宽甸侦查大队的其中有参与绑架的姓王的警察、还有一个叫王×香的女警察等五人穿便衣,把王淑香非法带回她自己的家里,屋里屋外的拍照,此时,正好王淑香的女儿在家,警察却不允许母女说话,只有在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她们说几句。女儿告诉了王淑香请律师的事。王淑香的女儿说她妈的状态还行,在里面干活,很累。 参与绑架的有宽甸国保、宽甸侦查大队、九连城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0/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3701.html 2014-06-17: 辽宁丹东崔春诚、李淑香夫妇面临非法起诉 辽宁丹东市庙岭法轮功学员崔春诚、李淑香夫妇4月2日在家中被宽甸县公安局侦查大队警察绑架。崔春诚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李淑香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五月八日家属接到逮捕证,现案子已递交到检察院。 当时警察闯入把崔家,翻箱倒柜,抢走车一台、电脑四台、打印机、刻录机、大法资料等若干,九千多元现金也被警察抢走。警察叫夫妇俩在搜查单上签字被拒后,警察就逼迫在场的围观的邻居给签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7/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2310.html 2014-04-19: 辽宁省丹东庙岭崔春诚、李淑香(音)夫妇被绑架 2014年4月2日,丹东市庙岭法轮功学员崔春诚、李淑香(音)夫妇被丹东市几个警察绑架。崔春诚被非法关押在宽甸看守所,李淑香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 2014年4月2日上午,几个恶警闯到崔春诚家,绑架崔春诚,并从家中抢走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等物品,下午四名警察到李淑香打工的地方,将李淑香绑架,并且还到附近的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据说,是长甸镇的妇女主任记住崔春诚的车牌,并恶告构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8/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0175.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