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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孙忠仁, 男, 65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4-01-19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孙姣
夫妻/父母: 孙忠仁 范玉芹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9-02: 被冤判四年 丹东孙忠仁依法控告涉案人员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忠仁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向丹东振兴区法院递交刑事申诉书,同时控告有关涉案公检法人员滥用职权对他夫妻二人进行非法判刑的违法行为。

原因: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前提下,丹东市振兴区国保警察闯入孙忠仁家,没有任何手续进行抄家,把电脑、法轮大法书全都抄走。把孙忠仁和老伴范玉琴一起带到丹东纤维派出所非法构陷,老伴范玉琴因突来的打击精神受到刺激,血压升至二百多,暂时保外被释放回家。孙忠仁则被非法起诉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非法判刑孙忠仁四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五点左右,范玉琴被丹东振兴区国保、原丹东桃源派出所警察用万能钥匙打开家门,将范玉琴又一次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控告部分,孙忠仁列举了丹东公检法人员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违反三家共同的立案标准——刑法学理论上的犯罪四要素,对他夫妻进行非法立案、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证据与罪名无关的情况下对他们诬判。在办案过程中,公检法人员多处程序违法。

判决书的法律依据一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但是在判决书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孙忠仁有能力利用某组织,并有能力导致哪一部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实施。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构成要件,因此罪名不成立。法律依据二是利用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两高”是执法机关,不是立法机关,法官错误使用法律对孙忠仁的进行判刑。

孙忠仁在没有任何非法行为的前提下被非法判刑,在沈阳监狱里,狱警违反监狱法第七条,强迫改变孙忠仁的信仰(国家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让正常接见、打电话。并且违反监狱法第十四条,将监管入监人员职权交予他人行使。利用犯人对孙忠仁进行监管。致使孙忠仁在身体以及精神上遭受伤害。

孙忠仁指出了涉案公检法人员严重破坏了刑法、刑诉法、警察法、检察官法、法官法的正确实施,对其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的非法行为进行了控告。目的是从法律和良知的角度唤醒公检法人员的善念,不要做破坏人权的工具,停止对合法修炼团体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违法行为,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还他及老伴范玉琴清白,立即释放范玉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被冤判四年-丹东孙忠仁依法控告涉案人员-353271.html

2014-11-08: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范玉芹再次被绑架

范玉芹,女,63岁,家住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桃铁小区。2014年11月5日下午三点左右,邻居发现在范玉芹家楼下有人蹲坑。下午五点多丹东振兴区国保、丹东桃源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将范玉芹绑架。

范玉芹曾于2013年11月25日与丈夫孙忠仁、儿子孙姣一同被警察绑架,两天后孙姣被放回。丈夫孙忠仁被判刑四年。由于范玉芹血压高保外就医。后来纤维派出所警察多次打电话,要求范玉芹到派出所去,范玉芹只好离家,近日回家时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8/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0019.html

2014-06-19: 丹东国保支队与恶警杜国军的暴行
......
6、 将孙忠仁构陷判刑入狱

法轮功学员孙忠仁遭绑架,被构陷判刑入狱,杜国军是直接凶手。

孙忠仁,六十五岁,残疾人,家住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丹东公安局国保支队杜国军与振兴区公安分局的指挥下,振兴区纤维派出所王慧彬、胡德鹏、贾宏烨三名警察闯入家中,将孙忠仁一家三口绑架,抢走家中电脑、五百多元钱的真相币、大法书等东西。妻子范玉芹被迫害血压高达200多,当晚放回家;儿子孙皎被非法关押两天放回家;孙忠仁当晚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

同年十二月,丹东公安局国保支队操控与振兴区公安分局和纤维派出所,以颠倒黑白的鬼话和强加的罪名,将孙忠仁非法提交振兴区检察院。十二月三十日,家人从北京聘请正义律师为孙忠仁做无罪辩护。律师去振兴区检察院依法要求阅读孙忠仁的案卷遭拒绝。律师又去纤维派出所找所长金乔,要求他们立即释放孙忠仁,并依照法律向他递交了《孙忠仁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律师意见书》,金乔看后回答:我们是上指下派才这么做的。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振兴区检、法两院合谋非法庭审孙忠仁。审判长陶占华与公诉者对律师无懈可击、有理有据的辩护,张口结舌,以“择日开庭”的谎言结束非法庭审。陶占华告诉孙忠仁的家人和律师,他自己只是例行公事而无定案的权利,一切都是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策划导演的。孙忠仁被非法诬判三年投入监狱,恶警杜国军在其中付出了很多。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9/丹东国保支队与恶警杜国军的暴行-293662.html

2014-04-04: 辽宁丹东市孙忠仁被非法开庭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审被劫持四个多月的孙忠仁老人。此前,区检察院不许其辩护律师阅卷,企图用这种手段将孙忠仁陷害入狱。

六十五岁的残疾人孙忠仁,家住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他妻子范玉琴开门准备下楼时,突然被纤维派出所的警察胡德鹏、贾宏烨、王慧彬三人拦住,这些警察在未着警服、未出示传唤证明、未说清姓名、未出示搜查证件、更未获得当事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冲進屋里,绑架了在家的孙忠仁和他的儿子孙姣(未修炼法轮功)。范玉琴因血压高达二百一十毫米汞柱而被放回家;儿子被非法关押两天后放回。同年十二月上旬,孙忠仁被振兴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三十日,孙忠仁的家人为他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振兴区法院如临大敌,许多便衣警察及车辆给法院围住,一女士问:今天法院干甚么这么多人?一老者说:法轮功开庭。看门警察不允许市民及家人進入旁听,最后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只允许两名家人入内。其他家属非常气愤地说,“为甚么不让我们進去?”把门的永昌派出所警察说:“电影票都卖完了,没座了,还能進去吗?”家属说:“我们站着也行”,警察说:“这是上级的指令,我也没办法。”

两位家属進入后,已经开庭一会儿了。庭里早已坐满了像公务员的人。孙忠仁当庭自辩,律师也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辩护,表示孙忠仁没有犯罪。

在开庭前,公诉人找到孙忠仁家属,说:在庭上别喊口号,别闹事,对你爸不好,抓谁对你爸都不好,都是上面规定的。

公诉人说孙忠仁在市场买肉时向王秀敏(桃源市场卖肉的)散发法轮功资料,传播X教。

孙忠仁回答:没有散发,我不承认传播邪教,法轮功不是邪教,我炼法轮功就是为了强身健体,自我修炼,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

公诉人声称孙忠仁的善良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辩护律师随即说:本案没有孙忠仁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据,公诉人在庭上出示的证据与本案涉嫌的罪名没有关联性,即使属实也仅能证明孙忠仁有传播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而本案涉嫌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宣传资料不等于邪教宣传资料;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也不等于利用邪教组织,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连性。我的当事人行为即使属实,也不构成犯罪,因此对公诉机关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有罪行,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律师说:“孙忠仁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信仰和修炼法轮功是思想层面的事情,一种思想如果非要以高压形式解决只能是适得其反,事与愿违!这么多年的事实和经历足以说明此问题,压的越甚,积累的社会矛盾就越强烈。孙忠仁修炼法轮功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因此他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意图。另外,向市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范畴,无可厚非。

“综合考量,我作为信仰法律的法律人,根据我国的现行宪法和法律在综合考虑本案实质问题和孙忠仁的行为性质后,辩护人认为审判机关及合议庭成员在本案当中应该自觉与宪法和法律保持高度一致,立即无罪释放孙忠仁,为此,我郑重提请审判机关及合议庭能在孙忠仁无罪释放的判决上写下你们光辉的名字。”

孙忠仁的绑架及处理都是在丹东国保一手策划的,法官陶占华也只是例行公事的,按照他们早已定好了东西宣读,最后不得不宣布择日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4/辽宁丹东市孙忠仁被非法开庭-289540.html

2014-03-24: 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将对孙忠仁非法开庭

中共丹东振兴区法院将于下周五(3月28日)上午九点半对法轮功学员孙忠仁非法开庭,有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4/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9102.html

2014-03-15: 辽宁丹东孙忠仁被诬陷(电话补充)
孙忠仁的家属去检察院要人,找到公诉人李晓影,她却说案卷不在她那,在“领导”那,这时出来一个自称姓朱的,叫朱晓峰的人,说有甚么事和他说。当家人说我们请的律师说孙忠仁根本没有犯罪,而且法律是以行为定罪时,朱晓峰显然法盲的说国家定的是有罪,律师那是个人认识,不代表国家,我们代表国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14/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8718.html

2014-02-20: 诬陷辽宁丹东孙忠仁的卷宗已移交振兴区检察院公诉二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0/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7910.html

2014-01-21: 辽宁省丹东市孙忠仁被非法批捕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修炼者孙忠仁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当地警察闯入家中绑架、抄家。十二月上旬,孙忠仁被非法批捕。家人已经为孙聘请了律师。恶警扬言还要抓捕孙忠仁的妻子。

六十五岁的残疾人孙忠仁,家住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孙忠仁的妻子范玉芹开门准备下楼时,突然被纤维派出所的警察胡德鹏、贾宏烨、王慧彬三人拦住,在未着警服、未出示传唤证明、未说清姓名、未出示搜查证件、更未获得当事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警察冲進屋里去。当时在家的孙忠仁被绑架、孙的儿子孙姣(未修炼法轮功)下班回家,也被绑架。

警察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進行抄家。把家里孙姣用的台式电脑的主机抢走,笔记本电脑、人民币八百元(其中有五百元真相币)、大法书等抢走。后把三人带到纤维派出所非法关押。

到派出所后,所长金桥逼问范玉芹:“这些真相币从哪来的?”范玉芹没有回答,他说:“不说话,三个都得進去。”后来一警察说:“那个说了(指孙忠仁)。”并令孙忠仁在所抄的物品上签字。

孙忠仁的女儿孙美霞闻讯赶到派出所,几次要求见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被拒绝,晚上七点左右被警察告知回家。

晚上十点多,美霞接到纤维派出所的所长金桥(音)打来的电话,叫她马上去派出所,等她赶到派出所看到自己的母亲瘫在沙发上,显出无力状。问她怎么了,她说:她心脏很难受,全身无力,头晕恶心。后来所长金桥告诉孙美霞:你带你妈回家,明天再到派出所来。

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九点多,范玉芹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纤维派出所,坐在外屋的沙发上。中午孙美霞给孙忠仁送饭时,看到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在派出所的里屋的椅子上坐着。

下午五点左右警察胡德鹏和孙美霞要孙忠仁家的钥匙。晚六点钟,孙忠仁被市公安局的指导员丁辉和一个警察带回家。在家里强行给孙拍照。之后把范玉芹、孙忠仁带去振兴区医院检查身体,范玉芹血压二百。晚上十点左右,孙、范被送看守所。孙姣被放回家。到看守所范再次被量血压二百一十,看守所拒收,范被送回家,孙忠仁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十二月五日,范玉芹到纤维厂派出所去打听孙忠仁的消息,被告知回家等着。女儿和儿子又相继去派出所要求见父亲,被告知人已经送走了。

十二月七日孙忠仁的弟弟再次去派出所要求见孙忠仁,被骗说:案卷已送检察院了,想见也见不着。

十二月十日,纤维派出所的所长金桥打电话叫孙姣到派出所签字,孙姣拿回其父亲的逮捕证。

十二月十五日,看守所给孙姣打电话说孙忠仁要请律师。

十二月三十日,孙忠仁的家人为他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和家属已去丹东看守所接见孙忠仁。律师又去了绑架迫害部门——丹东市振兴区纤维派出所,负责孙忠仁案件的警察王宁,电话:18840515091。家属和律师到派出所时,是所长金乔(音,电话:13942506063)接待的,当看完《孙忠仁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律师意见书》时,他非常不安,说:“不能这样说……我们也是上指下派的……那么大岁数,我们也不想关他……都是他自己承认的,不信,就调录像看”等等。

近日丹东纤维厂派出所警察又通知范玉芹的家属到医院检查身体,并扬言要把孙忠仁的妻子范玉芹也关起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辽宁省丹东市孙忠仁被非法批捕-285994.html

2014-01-18: 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孙忠仁、范玉芹被迫害情况补充

辽宁丹东纤维厂派出所办案警察王宁,日前叫法轮功学员范玉芹去派出所签字并去医院检查身体,说身体行还得送進看守所去,准备结案。

另外,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孙忠仁的案卷还未送检察院。绑架孙忠仁的三个纤维派出所警察是胡德鹏、贾宏烨、王慧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8/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5884.html

2013-11-28: 辽宁省丹东市孙忠仁被非法关押
在丹东桃铁附近居住的孙忠仁,男,六十多岁。在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半左右,孙忠仁的妻子范玉芹在下楼时,突然被自称是纤维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拦住,并出示证件,说有人举报范玉芹,市公安局委托他们抄家。当时孙忠仁和其不修炼的儿子在家,恶警把家里的电脑、五百多元钱的真相币、大法书等东西抄走。后把三人带走。当天下午范玉芹回家。其儿子非法关押两天放回。

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六点多,市公安局有姓丁和一个高个子的警察把孙忠仁也带回家,在家里强行拍照。之后,把范玉芹带去振兴区医院检查身体,由于范玉芹血压高,二百一十毫米汞柱,并告诉范玉芹第二天去纤维派出所签字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并告知随叫随到。

孙忠仁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正念很强。详情有待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8/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83246.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

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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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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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

绑架孙忠仁的纤维派出所的三个警察是胡德鹏,贾宏烨,王慧彬
金乔 纤维派出所所长,手机13942506063
于洋 纤维派出所的副所长
王宁 负责孙忠仁案的警察。电话18840515091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4-03-15:
振兴检察院检察长 王学平手机:13604951999.办公电话:2027999;
朱晓峰手机:13904950005,办公电话:0415-6276438。
李晓影 办公电话:627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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