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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阜新市 >> 郭春怀, 男, 5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6-14: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2019年11月16日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近期冤狱期满已经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14/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6965.html 2020-10-10: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郭春怀被非法判刑 据悉,郭春怀已于9月28号被细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勒索罚款5000元,家人已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0/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3621.html 2020-09-22: 辽宁阜新市郭春怀被非法开庭 女儿做无罪辩护 辽宁省阜新市郭春怀于2020年9月18日被非法视频开庭,他女儿作为家属辩护人,依法做无罪辩护。郭春怀2019年11月16日晚被阜新市细河区北苑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 郭春怀女儿入场的时候,法庭上的司法人员已经提前坐好,他女儿被告知坐在辩护人座位上,此时她认真地检查了面前的通讯仪器,发现是完好的,于是等着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当问到“何时受过什么法律处分”时,由于是远程视频开庭,所以只通过侧面立着的液晶显示屏中看到郭春怀,坐在一个独立的房间里,手脚上均带着镣铐,他的通讯仪器也是正常的,因为其女儿与郭春怀在近10月之久没有见过面,所以并不能告诉他该如何应答,郭春怀只说了曾遭遇过迫害的时间,此时他极力想表达自己无罪事实,并要求审判长刘海波调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和质问公诉人张庆东自己破坏什么法律实施时,被审判长刘海波打断并警告他不能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要遵守法庭秩序,郭春怀被打断发言。 审判长刘海波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但在此过程中刘海波没有问是否公开审理,郭春怀一一回答了他的问题。刘海波询问郭春怀和其女儿是否申请回避及理由时,郭春怀女儿提出申请回避,理由是无神论信仰的人做不到对有神论信仰的公平审理,刘海波打断了她,说:直接要求谁回避!女儿答:为了保证审判公正,请一切加入共产党的人都应该回避,刘海波直接驳回。 开庭阶段完毕后,审判长刘海波宣布开始法庭调查。 公诉人张庆东宣读起诉书,并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郭春怀,在此过程中张庆东故意小声,快速的念,郭春怀并没有听清。 刘海波让郭春怀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时,郭春怀对构陷的罪名不承认,并反复质问自己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破坏了哪个法律实施?哪条法律证明我信仰是×教了?并要求排除非法证据,说了取证时执法人员没有让他知晓到底有什么具体证据,有一些文件没有让他签字。 公诉人张庆东讯问郭春怀时,问他从包里发现的真相材料是不是他的,从居民门上粘贴的材料是不是他的,哪来的?等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时,郭春怀都拒绝回答。 审判长刘海波问了其女儿有要对郭春怀说的吗?女儿回答:有的,庭判长。并问了郭春怀:当事人,你在被审讯期间是否遭受过虐待、殴打,以及一切侵犯人权的不公正对待? 郭春怀回答:有!!我在被审讯期间被执法人员暴力对待,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和脚镣,一直在强迫我。 他女儿又问:当事人,你是否同意我为你排除非法证据?郭春怀回答:我需要! 出示、核实证据时,公诉人张庆东以含混不清的语调快速念了一遍证据,导致郭春怀根本没有听清是什么,又要求重述一遍,还是没听清。 张庆东举出的证据有:1.案件来源;2.被告人供述;3.辨认笔录;4.搜查笔录;5.物证照片;6.认定意见;7.书证。张庆东故意快速念完,让其女儿也没办法听清是什么。当他举出1、2条证据时,郭春怀女儿进行了驳斥:审判长,我认为以上证据应该是无效证据,理由是,通过阅卷,我发现能从以上证据中提炼出三个有效信息:第一,我当事人身份;第二,我当事人信仰;第三,我当事人携带并散发了与其信仰有关的宣传品。但是请问公诉人,你指控我当事人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个罪名包括两个条件,第一是我当事人信仰是邪教,第二是我当事人确实破坏了法律实施,你知道这二者缺一不可吗? 审判长刘海波敲槌警告郭春怀女儿:辩护人你不要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话!你没有权利质问公诉人!郭春怀女儿答:我并没有对公诉人进行人身攻击,庭判长。郭春怀女儿继续说,但是以上证据并不能证明这二者,与本案指控罪名无关,是无效证据。 对公诉人提出的3,4,5所谓证据,郭春怀女儿以雷同的回答驳斥了,指出是无效证据。提到认证意见时,其女儿对其违法性进行了驳斥,当提到两高的负责人泯灭法律人起码的法律人格时,庭判长刘海波警告她不要人身攻击,郭春怀女儿只能避开所有质问性字眼,但是当她提到610发出指令抓人时,庭判长声称她三次人身攻击,扰乱法庭纪律,让法警将她移出法庭。郭春怀女儿大喊:庭判长! 我没有进行任何人身攻击,你为何剥夺我合法辩护权?!我要控告你! 然后五六个身穿警服的法警将女儿整个人拖出法庭。 陈述到结尾,刘海波以宣判1-2年问郭春怀服从不服从时,郭春怀并不服从,并大声质问其判案依据和法律依据。刘海波宣布休庭。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庆东没有回答关于郭春怀和其女儿提出的任何问题,屡次质问郭春怀与案无关的问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2/辽宁阜新市郭春怀被非法开庭-女儿做无罪辩护-412107.html 2020-09-14: 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面临非法视频开庭 2020年9月10日,法轮功学员郭春怀家属接到阜新市细河区法院的通知,将于2020年9月18日非法开庭,不让家属见面,以视频形式非法庭审。 法轮功学员郭春怀2019年11月16日晚因在小区内讲真相、发资料被小区物业人员举报,遭北苑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14/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11786.html 2019-11-18: 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遭绑架 11月16日晚,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男)因讲真相、发资料被阜新市细河区北苑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8/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95940.html#191117214936-1 2013-02-02: 辽宁阜新市郭春怀近日被非法判刑 近日获悉: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已于本月二十二日被细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已送往锦州南山监狱。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晚,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在祥宇一品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由于小区保安诬告,被东苑派出所恶警野蛮绑架,之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细河区法院以不公开开庭对法轮功学员郭春怀非法审判。庭上除其妻外无其他旁听者,郭春怀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上没有当庭宣布审理结果。 可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郭春怀却被细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已送往锦州南山监狱。而事前并未通知家人。 郭春怀,男,四十多岁,家住阜新市细河区学苑街道东风路社区。在市丝杠厂工作,车工。他为人正派,技术高超,在厂、社区,口碑极好。 郭春怀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妻与他在同一间工厂上班,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在读中学。 现在,这一切,就因郭春怀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做好人,而且比现今的好人还要更好的好人,处处为别人考虑,讲真相,却遭到恶警绑架、非法判刑,使一个温馨的家庭在中国癸巳年大年之前就这样破碎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辽宁阜新市郭春怀近日被非法判刑-268660.html 2012-12-21: 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郭春怀被非法庭审 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郭春怀八月三十日晚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 12月21日一点半,在细河区法院开庭对法轮功学员郭春怀非法审判。 郭春怀,男,四十多岁,家住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学苑街道东风路社区。工作在市丝杠厂,车工,为人正派,技术高超,在厂、社区,口碑极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1/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6798.html#121220223538-1 2012-09-01: 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郭春怀被绑架 辽宁阜新法轮功学员郭春怀八月三十日晚被绑架。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五六个警察闯到郭春怀家非法抄家,拿走电脑主机等私人物品。现在郭春怀被关在东苑派出所。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2239.html 阜新市联系资料(区号: 418)2024-11-08: 东梁派出所所长:陈海滨,电话:15041810700
2024-01-23: 阜新市中级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0418-6281138 案件直接责任人: 审判长:顾坤平(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审判员:李渊(刑事庭第一庭副庭长13464814966) 审判员:李长江(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0418-6281012) 法官助理:杨思莹13941881910 书记员:高小雅 阜新市中法其他信息: 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夏妍(女,1971年8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23年7月3日任代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辽宁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2019年10月30日任,2023年仍在任) 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寒(2023年信息) 党组成员、副院长:白芝海(2023-02-08的信息)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修田 纪检组长:吴秀峰 刑事庭第一庭庭长:常汝新(2023-02-08的信息) 2023-10-29: 阜新县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县人民街49-51号,邮编123100 责任法官:李博(女) 电话:0418-8312426、0418-8312434 、13358717196 、18740185539 2023-10-08: 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100号。电话:0418-2178513 细河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瞳0418-2178503(1977年6月生,2023年任职。) 副局长办公室电话:2178503 2178502 2178506 2178505 2023-06-24:阜新市阜蒙县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大街49号。邮编123100 电话:0418-8312471 0418-8804582 阜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丛凯13019867775(2020年12月信息。原阜新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8)主审法官:刘海波 电话:0418-6281818
公诉人: 张庆东 电话:0418-2176100 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管景成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邢建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海,张福田,韩红梅 检察员: 批捕科办公电话:0418-2178966 成员:佟晓冬,廉超,王国权,杨文武,张春宇,吴玉柱,牛丽,成心涛,崔音赫 阜新市细河区法院电话:0418-6281811 刑庭部份信息: 于娟娟:0418-6281817 审判员:俞成竹,刘海波 陪审员:史楠,李盟 书记员:夏宇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2-12-21: 这里是阜新市细河区法院的电话,是2009年的信息,可能有部份已变更。
细河区法院地址:四合大街251(四合旧物市场北约100米道西) 邮编:123000 电话请见附件 细河区法院 姓名职务部门单位直拨电话手机 值班室3966081 霍春芳院长院领导3966065 13904988491 胡常友副院长院领导3966067 15941866000 王淑辉副院长院领导3966068 13904982999 赵兰云纪检组长院领导3966070 13841891616 韩桂英主任办公室3966069 13841813009 李芝军司机办公室3966063 13904180196 周彤司机办公室3966063 13464890055 王佩杰审判员刑事审判庭3966075 13464862506 刘海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3966075 13904982949 李奎军书记员刑事审判庭3966075 13841851515 李向全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841818077 郭宏光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白国庆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941808602 吴海楼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464883496 丁孝侦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398149896 吉辉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941834555 张健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5941800089 常亮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3841860086 孙敬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一庭3966079 15941854088 邢军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3966078 13464810017 刘辉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3966078 13464860432 王贵志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3966078 13841806954 罗丽彤书记员民事审判第二庭3966078 1590422965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