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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鹤岗 绥滨县 >> 刘思远,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绥滨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08-20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12-24: 由金英等五人冤案上诉 鹤岗市中院强行结案
法轮功学员袁玉龙、杨淑珍、高玉敏、由金英、刘思远,在鹤岗市绥滨县被绑架、非法关押三月,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开庭诬判,五名法轮功学员同时上诉至鹤岗中级法院。鹤岗中院不开庭,在没有辩护律师辩护词的情况下强行结案,维持原判。袁玉龙、刘思远被劫持佳木斯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袁玉龙、杨淑珍、高玉敏、由金英与绥滨县法轮功学员刘思远五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晚九时许,到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发放介绍事实情况的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迫害。三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鹤岗第一看守所,两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绥滨县看守所。

五位学员的家属及亲人,多次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的对待家属。袁玉龙的老伴刘洪真从七月十六日开始就一直守候在绥滨县公安局一楼大厅,要找局长讨说法,结果无人理睬。老人一时悲愤交加,倒在公安局大厅抽搐一个多小时,国保大队恶警张振强竟对老人一轮拳打脚踢。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高玉敏的母亲刘桂清,八十三岁老人,每日往返邻县绥滨公、检、法院要人,遭无理拒绝。老人终因劳累,心力交瘁,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含冤离世,离世前连女儿高玉敏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

家属和社会民众强烈呼吁无罪释放五位法轮功学员。五位家属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对绥滨县公安局和检察机关进行控诉。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鹤岗市绥滨县法院在绥滨县看守所设立所谓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袁玉龙和刘思远进行非法庭审,绥滨法院刑庭庭长吴军、检察院的黄作龙为了达到重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频频打断、干扰律师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自辩。企图对他们非法判刑三至七年。

绥滨法院非法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诬判后,五名法轮功学员同时提出上诉。二审到鹤岗中院。十二月中旬律师接到鹤岗中院电话,说已决定二审不开庭,并让律师提交辩护词。北京正义律师兰志学到鹤岗中院,找到二审法官李巍,郑重提交了申请二审公开开庭的法律意见书,义正词严地要求开庭公开审理,因为新刑法元旦以后执行,二审必须开庭。邪党鹤岗中院想得到辩护词后草草结案,不开庭维持原判。

法官李蔚指律师说:你是兰律师吧,把律师证拿来看看。李蔚非常慌张说:我们想尽早把这件事在元旦前结束,基本维持原判,你把辩护词拿来吧,不想开庭了。兰律师说:我这次来把我的建议书共5页带来了,辩护词还没拿来。法官李蔚说:你先到对面打字室做个笔录吧。兰志学律师说:绥滨公安局法院对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提供的物证不符,不符合法律,公诉机关提供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与本案没有关系并不相连,我的当事人由金英本是一个普通公民,修炼法轮功只是强身健体,做一个好人,国家宪法第35条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出版自由,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并拒交二审辩护词。

据悉,法轮功学员高玉敏在鹤岗第一看守所的被犯人打伤;袁玉龙已绝食抗议迫害9天。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4/由金英等五人冤案上诉-鹤岗市中院强行结案-266905.html
2012-10-27: 受中共洗脑操纵 黑龙江绥滨县法官刁难律师
黑龙江绥滨县法院日前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在频遭刁难的过程中,坚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习惯为邪党工具的所谓法官,竟不解地问:怎么可以这样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法院在绥滨县看守所设立所谓法庭,对富锦市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袁玉龙和绥滨县法轮功学员刘思远进行非法庭审,企图对他们非法判刑三至七年。绥滨法院刑庭庭长吴军、检察院的黄作龙为了达到重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频频干扰律师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自辩。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刘思远的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的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不能成立,因为事实不清,且没有证据。他的当事人是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所做的事是向别人介绍法轮功,并讲真相给人们听,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采用的手段是和平的,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律师并强调,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已经在几年前加入了这两项公约。

律师还特别指出: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本案中司法部门借用《刑法》第三百条来构陷、迫害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就是有罪。谁也不能借口自己是服从命令而对自己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开脱。法庭应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法官吴军曾企图阻止律师辩护,同时对律师做出的无罪辩护感到不解,反复询问律师是不是也炼法轮功?怎么能这样辩护?最后绥滨公、检、法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不敢公布审判结果,宣称待合义庭合义后,再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案件回放: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晚九点,由金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绥法县看守所。由金英、杨淑珍与高玉敏三人在非法开庭前绝食反迫害。

家属和社会民众强烈呼吁无罪释放五位法轮功学员。五位家属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对绥滨县公安局和检察机关进行控诉。期间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不间断地找公安局长陆建生和国保大队的张振强等人理论,讲真相。仍未能阻止他们的恶行。期间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被转押在鹤岗市第一看守所。

十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律师一行六十多人早早来到绥滨县看守所等候开庭。不一会,一辆警车把由金英、杨淑珍和高玉敏押到法院。亲人们站在门外互相召唤,这让看守所的警察非常惧怕,厉声喝斥家属,并开始驱赶。原本停在外院的面包车也被驱出院外,并将大门落锁关闭。不一会,看守所又调来一车防暴警察开进大院。公安局检察院和政法委610的警车接连驶入。小小的院落停满了数十辆警车。家属都被拦在门外。由于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站在栅栏前看不到自己的妈妈,见大门打开就往里冲,边跑边哭喊着:我要见妈妈,我要见妈妈……令在场的家属和民众声泪惧下。结果被警察组成的人墙拦住,那些警察架着女孩的胳膊把她拖出门外。周围的民众见此情形,气愤地说:就是杀人犯,开庭时还让家属见一面呢,这法轮功咋的啦?孩子都不让见,太霸道了。

在家属的强烈抗议和律师的严正要求下,最终法庭让五位家属近距离旁听,有警察威胁他们:你们都给我小心点,谁敢不听话就清出去,别乱说话,知道不?不准哭,哭就给你轰出去,让你见不着妈。

在开庭现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员在政法委官员的亲自监督下,围在两张桌子旁。绥滨县公、检、法、司系统联合造假,不知从哪找来社会闲杂人员出庭诬陷法轮功学员。欲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三至七年。

在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袁玉龙的时候,袁玉龙向法庭人员揭露共产党的罪恶,讲到三年大饥荒饿死人无数时,吴军打断发言,称与本案无关的事别扯的太远。袁玉龙讲:那我就说法轮大法好。吴姓法官说:哎,对,对,就这么说,照这个路子说。最后又发现自己失言,又谎乱纠错。

法轮功学员高玉敏则讲公安部认定的七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吴军马上打断她。高玉敏说:“是你让我说,还不让我把话说完,那你这啥叫我说话了呀?”

吴军还数次阻止律师辩护并喝斥被绑架的学员。一位律师的精彩辩词还使庭审现场响起一阵掌声。吴军更加坐立不安,一度离开。

据悉,最后有某法庭人员说:“我们知道法轮功都是好人,但这事是我能说了算的?我要是把他们无罪释放了,我就得替他们进去。”可见,中共的所谓法官,都是中共的工具,是为中共需要服务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7/受中共洗脑操纵-黑龙江绥滨县法官刁难律师-264553.html

2012-10-20: 黑龙江绥滨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中共人员操控检察院、法院预谋在十月十九日上午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袁玉龙、杨淑珍、高玉敏、由金英与绥滨县法轮功学员刘思远五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晚九时许,到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迫害。
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聘请了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三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鹤岗第一看守所。两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绥滨县看守所。五位学员的家属及亲人,多次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的对待家属。当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

一、亲人要人,被搪塞、推诿、打骂等蛮横对待

富锦市与绥滨县仅一江之隔,绥滨县的法轮功学员少,由于受邪党的欺骗,明白真相的少,而富锦的大法学员想:他们离我们这么近,都不知道真相,如果大淘汰到来来,那里不明真相的人不都得淘汰吗!于心不忍,更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决定到绥滨县去发真相资料,让善良的有缘生命明白真相,知道法轮大法好!免于淘汰。

原政法委公安局的安云峰、宫魁明、赵万龙等人,在中共邪党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下,为了紧跟迫害好人的形势,在二零零三年定的抓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有赏,抓一个人多少钱,搜到一份资料五元钱。现在的人为了钱无恶不作。这样这条有赏的法下之法害了很多无辜之人。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的刘青春就是为了领赏和五元钱,不顾他们生命的安危,诬告举报了五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绑架迫害。

听到此消息的第二天,五位学员的亲人每天都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地对待家属。七月二十日早上,高玉敏亲属,被警察连踢带推打出门外,恶警回头又给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两脚,连打带骂将他们一起推出公安局大门。

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绥滨看守所警察和国保大队长张振强将六十三岁的袁玉龙拉到医院,野蛮灌食,连打带骂。当袁玉龙的妻子问张振强:我家老头被你们给灌食了吗?你们还打他了吗?他们开始矢口否认,而后态度蛮横地说:打了又怎么样?又没打死。并把公安局大厅里的椅子全撤走不让家属坐,经常往外面撵家属,把家属拿的包扔出去。有一次张振强把包扔出去,差点让捡废品的捡走。

七月二十六日,袁玉龙妻子又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时,由于警察的不断欺骗,气愤中老人突然倒地抽搐起来,这时国保大队张振强冲到她身边,用脚在身上乱踢,边踢边喊:起来!起来!起来!老人抽得更厉害。不知踢了多少下,后来张振强确认老人不是装的才罢手,等老人清醒后,发现头上有两个大包,腿也被踢得青紫。

当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相依为命的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这个恶声总在十七岁未成年的幼小心灵中回荡,她是一中的学生,上课不能专心听课,原本聪明的孩子,现在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一道数学题,别人给讲五遍都听不明白。

高玉敏的母亲,今年八十三岁。听到女儿被绑架后,天天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去要人,三十多天如一日的坚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为了什么?

二、母亲遭非法关押 女儿写劝善信 被迫控告

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听闻相依为命的母亲被非法关押,到绥滨公安局向警察要妈妈,却遭到公安局长的恶声辱骂:“你妈要被枪毙了。”

由金英女士后来又被秘密转移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曾电话通知家属可以去接见。由金英17岁未成年女孩在大人陪同下前去探望,却遭看守所拒绝。一同遭抓捕的还有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有的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情况危急。

由金英母女的不幸遭遇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同情,为了帮助妈妈讨回公道,17的女孩写了《给参与绑架的警察的公开信》,以及对办案单位绥滨县公安局提起了法律控诉:《关于对陆建生、张振强等对由金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控告》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0/黑龙江绥滨县法院预谋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264254.html

2012-08-18: 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现在还在做什么?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晚九时许,富锦市法轮功学员袁玉龙、杨淑珍、高玉敏、由金英与绥滨县法轮功学员刘思远五人,到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发放真相时,被绑架,现非法关押在绥滨县看守所已三十多天,不见音讯。
听到此消息的第二天,五位学员的家属及亲人,每天都去绥滨县公安局要求无罪释放被绑架的家人,而公安局相关人员都用搪塞、推诿、推、撵、打骂等手段,态度蛮横的对待家属。

七月二十日早上高玉敏亲属,被警察连踢带推打出门外,回头又给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两脚,连打带骂将他们一起推出公安局大门。

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绥滨看守所警察和国保大队长张振强将六十三岁的袁玉龙拉到医院,野蛮灌食,连打带骂,现在袁玉龙什么情况、生死未卜。当袁玉龙的妻子问张振强:我家老头被你们给灌食了吗?你们还打他了吗?他们开始矢口否认,而后态度蛮横的说:打了又怎么样?又没打死。并把公安局大厅里的椅子全撤走不让家属坐,经常往外面撵家属,把家属拿的包扔出去。有一次张振强把包扔出去,差点让捡废品的捡走。

七月二十六日,袁玉龙妻子又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时,由于警察的不断欺骗,气愤中老人突然倒地抽搐起来,这时国保大队张振强冲到她身边,用脚在身上乱踢,边踢边喊:起来!起来!起来!老人抽得更厉害。不知踢了多少下,后来张振强确认老人不是装的才罢手,等老人清醒后,发现头上有两个大包,腿也被踢的青紫。

当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由冬慧向警察请求要妈妈时,公安局长陆建生说:你妈快被枪毙了!这个恶声总在十七岁未成年的幼小心灵中回荡,她是一中的学生,上课不能专心听课,原本聪明的孩子,现在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有时一道数学题,别人给讲五遍都听不明白。

高玉敏的母亲,今年八十三岁。听到女儿被绑架后,天天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去要人,三十多天如一日的坚持着,这老的老、小的小为了什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8/黑龙江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现在还在做什么--261677.html

鹤岗 绥滨县联系资料(区号: 468)

2012-11-11:黑龙江省绥滨县县长 康晓峰 手机 13904681780
人大常委员主任 刘忠胜 手机15604881345
04687866818  04687862458
副县长 潘仁波 手机 13359776120 04687862323 04687862293
副县长兼政协 石太安 手机13904884978 04687862538 04687863978
政法委书记(迫害法轮功) 姜福臣 手机 13304686015 04687863945 04687862603
04687862949 04687863090 04687860601
姜福臣的妻子 于红 住宅 04687865278
政法委 04687871000 04687862766 04687861482 04687866613
绥滨县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公安局国保大队刘运财15094515052、住宅04687863792
张振强15904684078
▼公安局局长陆建生13224688666、书记宋昌荣13946793999
▼政法委书记赵兴滨、副书记陈忠厚/办04687862949
610办04687860610
绥滨县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公安局国保大队刘运财15094515052、张振强15904684078
▼公安局局长陆建生13224688666、书记宋昌荣13946793999 04687871177
▼政法委书记赵兴滨、副书记陈忠厚/办04687862949
610办7860610高铁军18646819521刘运财18646819518
鹤岗市政法委:方达力 13945769000   610:艾洪伍 13946743885   局长:赵局长 18846800001
吴军 开厅法厅长 13359977987
公安电话
04687867969
04687871177
04687862511
0468787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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