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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 东宁县 >> 苗福(苗福景,苗甫), 男, 5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10-02:曾遭冤狱七载 黑龙江苗福失踪九个月
在中国大陆,一份私人财产随时可能被收缴、掠夺,无处申诉;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可能被虐杀、失踪,无声无息;在中国大陆,治理腐败的官员动辄贪污数亿元,官匪一家;而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却被关进黑牢、肆意虐待。黑龙江省东宁县苗福的遭遇就是中国大陆黑幕的一个缩影。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苗福陪同被绑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公安局了解情况,被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绑架,遭残忍折磨,被拳头猛击头部、脸部,七天六夜不让睡觉,硬塑料管都给打断了三根,折磨至神志失常。之后,再被非法判七年,遭强制“转化”迫害,冬天不让穿棉衣,累遭毒打等酷刑,腿内被扎入多根针,两个乳头都被警察用电棍电成了黑色。

苗福二零一九年出狱后瘦弱不堪,神志不清,精神时好时坏,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下旬失踪,至今杳无消息。苗福现在是否健在?身在何方?尤其国内外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被曝光后,越来越多的证人站出来指证中共的活摘罪恶,苗福的失踪更加令人担忧。

一、随同家属了解情况遭绑架、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法轮功学员曹文波等七人开车去道河镇附近农村,被道河镇派出所警察以法轮功信仰为由绑架。七位学员的家属陆续找“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国保大队及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陈述信仰合法的事实,希望释放自己的亲人,各部门互相推诿,也不让探视。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时,赵占东恼羞成怒,亲手将陪同家属前去的法轮功学员苗福绑架,当晚又派人到苗福家(东宁镇房产八号楼)非法掠走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私人物品,使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受到惊吓。

二月二日至九日,苗福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县公安局审讯室,苗福坚信自己无罪,始终零口供。警察轮班折磨苗福,七天六夜不让他睡觉,用力扇耳光,当时就把牙齿打坏。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已遭恶报得了胃癌)猛击其头部,还有一个曹姓队长(110警察)用腰带打苗福的头,折磨至精神恍惚,脑子被打坏,丧失很多记忆。

到看守所后,苗福被关在五号监室,有个姓李的大队长让犯人把苗福弄到办公室,按倒在地,指使柴寿连等犯人用硬塑料管(也叫“小白龙”)毒打苗福的后腰部位,塑料管里不知装的是什么,打上非常痛,塑料管都打折了,当时将苗福的左肾打伤,很长时间不敢直腰,几年后才慢慢恢复。有一次苗福的手脚都被锁着,有个叫李明的杀人犯喊着威胁姓曹的(三岔口人)等三人打苗福,致使苗福后背痛得很长时间不能躺下,只能趴着睡。

四月份,他们用脚镣把苗福在床上定位,不让上厕所,就这样抻床式的定位四天五夜。后来他们扒掉苗福的衣服开窗冻他,有个叫周建权的犯人用干毛巾包着拳头打苗福左肋(这样打没有外伤),把苗福左侧肋条打断;有个犯人还用湿毛巾蘸盐面用劲搓苗福后背,钻心的痛苦令苗福痛到了极限。杨亚军、郭俊臣、李明等犯人,还把苗福弄到厕所拳打脚踢,打坏了左侧虎牙和右侧软肋,只因苗福坚持信仰。

当律师会见到苗福时,他已精神恍惚,目光呆滞,看人时眼神直勾勾的,说话语无伦次,所答非所问,还不断的自言自语:“告他,告他。”与没被绑架前的苗福完全判若两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苗福与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东宁县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苗福神志不清,反应迟钝,说话声音细微,有气无力的,身体虚弱得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胳膊上、脸上都有伤,已失去很多记忆,只记得被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击打,打的头部。苗福从原本非常健康的人,被折磨得几乎是呆傻状态,人瘦得皮包骨,45岁的人像个小老头,庭审过程中,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

在之前律师接见问话时,也同样出现睡过去的症状,不知是多少天不让睡觉还是被下不明药物迫害所致(不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时出现这种情况)。

二、正义辩护遭遇流氓法官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王全璋、董前勇等五位北京市正义律师为几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董前勇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肖华辩护时说:

当事人肖华有二十多种病,仅仅因为信仰法轮功,就神奇的好了。肖华作为法轮功信仰者的个人属性在本案中非常明显。作为法轮功信仰者,谈论法轮功信仰是她的权利;当今全球信息共享,每一个上网的人,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都可以把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文章、图片进行上传、下载、保存及互相交流。作为法轮功信仰者,肖华不懂电脑,只有小学文化,但作为公民,作为人,同样具有这些平等权利!将公民的正常的信仰行为或日常生活的琐事认定为犯罪是荒唐可笑的。

辩护人认为,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也有表达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我国《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辩护人认为,目前对法轮功信仰者采取的惩治行动包括:监视、跟踪、窃听、搜家、拘捕、罚款、转化、劳教、判刑等限制或者剥夺法轮功信仰者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一个信仰宗教的公民采取上述措施,无疑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辩护详情见《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

鉴于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人打坏,被刑讯逼供且身上有伤,王全璋律师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即对公检法在办案中以骗供、诱供、逼供等而取得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保持案件的公正)。

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说,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他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任意打断辩护人发言,猛砸桌子,向律师咆哮。

八月九日,东宁县法院秘密在看守所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决:苗福被诬判七年,其他人被诬判一年半至三年。王传发不给家属判决书,声称家属没资格上诉。

王全璋律师经正当程序将法官王传发予以控告,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到看守所为苗福处理上诉事宜,遭遇王传发,王传发不顾其他警察阻拦,竟冲上来辱骂、殴打律师,叫嚣“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王传发还称自己是“土匪”,无所顾忌的说自己“受贿一百万!”

三、狱中多次被打伤,迫害致心脏衰竭

上诉状被王传发撕了,身心俱伤的苗福被投入牡丹江监狱,遭强制“转化”迫害,累累遭受酷刑折磨,多次被关禁闭(关小号),多次被打伤。七年中先后有三个刑满释放的人给家属捎信说:“苗福在监狱又被关小号了!”“苗福在监狱又被打坏了”等等。

在牡丹江监狱期间,苗福因坚持信仰,争取炼功权利,拒绝写放弃修炼的“四书”,多次被狱警指使的犯人毒打,被管事犯人张永珍扇耳光,被姓周的犯人用床板打,并被关小号。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苗福被关在十七监区,拒绝“转化”,被一中队队长王卫江用电棍电,然后被包夹犯人秦喜龙、程贵涛、袁长福轮班看着不让睡觉、不让闭眼。有天夜里,他们把苗福弄到洗漱间毒打、泼冷水,还有一个叫郭振江的值星员也参与打苗福,把苗福的门牙都打坏了。苗福不写所谓思想汇报,队长赵春强多次打他,还勒索一百元钱。

后来苗福被转入十三监区,中队长是朱宝江。因苗福在监舍炼功,拒绝做奴工,车间狱警张晓东强行把苗福拖入监区长办公室,狱警朱智军、郭起鹏拿电棍同时电他,下午又把他关进禁闭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十一监区监区长杜刚、副监区长毕海波,指使犯人杨金国等几人残酷迫害苗福长达八天,搞强制“转化”。致使苗福被打掉两颗牙齿,迫害得严重心脏衰竭,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

苗福拒绝写“转化书”等四书,赵春强就气急败坏的使劲打苗福嘴巴子,连续打了几十下。打完后,用高压电棍反复电击苗福的脖子和敏感部位,造成他的脖子和胸部布满水泡,两个乳头被电成黑色。

为了不让苗福喊“法轮大法好!”,赵春强指使杨金国往苗福嘴里塞满破布,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几人围住一起打。打完后又扒光衣服往身上浇凉水,打开窗户冻(东北十二月份温度在零下二十多度,滴水成冰)。连续七天不让睡觉,轮班反复折磨,一合眼就打,把苗福折磨得神志不清,送医院抢救。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有人问怎么回事?杨金国等人说他是精神病犯了,苗福大声喊“我不是精神病,我是法轮功(学员),被他们打的,他们不让我穿棉衣。”回到监区又被继续殴打。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监狱生产车间炼功时,再被十七监区服刑人员殴打,苗福喊“法轮大法好!”,被包夹打得身体淤青,额头擦伤,左眼角皮肤裂伤。

十一月二十二日,苗福的哥哥去牡丹江监狱探视苗福,看到苗福满脸伤痕,就问了一句,“你的脸怎么了?”苗福照实说“被打的!”就这一句话,监狱因怕更多罪行曝光,狱警立即把苗福强行带走了,探视过程总共还不到五分钟。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迫害苗福时,冬天里站队时,不让苗福穿棉衣,只穿着衬衣衬裤。第三任队长付占军用电棍把他的头部打坏,鲜血直流。还有一次,付占军与赵春强安排犯人把苗福弄到办公室,按倒在地,往苗福鼻孔里灌芥末油。他们还往苗福大腿内侧扎入多根针,有的针尖折在里面没有取出,针尖遗留在肉里,会随血液流动,致使他异常疼痛。据悉,苗福被送进牡丹江公安医院,被注射不明药物。施加扎针迫害的是队长付占军。

二零一八年苗福曾两次被送“严管”监区迫害。因炼功,多次被罚坐“老虎凳”,为了不让他喊“法轮大法好!”,狱警与犯人还往他嘴里塞满袜子,再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狱警杨志勇、冯松岩多次往苗福脸上喷辣椒水,冯松岩还用一种长杆,弯头能放电的刑具插卡在苗福的腿上电他。还把苗福关在没床的小屋不给行李,在光板地上过夜,一直迫害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被调到有床的屋子。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苗福终于结束了七年的冤狱迫害回到东宁,已经被迫害的精神恍惚,一时清醒一时迷糊,身体非常虚弱。亲友送给他东西,不论吃的、用的,他全部送人,学法学不上几分钟就说“有人不让”,起身就走了。有时几天不吃不喝,有时半夜给人打电话问:“出啥事了?”有时半夜三更就出去了,说有人找他。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下旬,当地要求都做核酸,苗福害怕会被打针,跑去他哥家,第三天出去后就失踪了。家属张贴了寻人启事,也到派出所报了案,至今毫无音信,生死未卜。好端端一个人,就这样被中共邪党操控的东宁县公安局和牡丹江监狱迫害成这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曾遭冤狱七载-黑龙江苗福失踪九个月-432101.html

2021-08-19: 黑龙江东宁市曾经被迫害大法弟子情况补充
苗福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监狱回来后,精神一直恍恍惚惚,时好时坏。疫情期间他住在东宁市同修租住的车库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清晨四点多钟,苗福从租住小区走了五个小时,到了东宁市周边大肚川镇闹枝沟村自己的三哥家。在他三哥家住了几天后,于十二月二十六日早八点多钟从他三哥家出走,至今未归。

寻人启事我们在附近村屯都贴了,也到所属的大肚川镇派出所报了案,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9/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29767.html

2019-02-25: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苗福遭七年冤狱迫害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福,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结束七年冤狱迫害,身体虚弱,经常出现幻觉。善良健康的苗福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陪同被绑架的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前去公安局要人,被当场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牡丹江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今年五十二岁的苗福在狱中多次被迫害导致心脏严重衰竭、并出现高血压症状,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

陪人去公安局被绑架、刑讯逼供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东宁市法轮功学员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的西河村、岭后村、跃进村等地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让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在跃进村林业检查站附近,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王巍、副所长张文贞、警察王路平等绑架抢劫,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610”(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东宁市闹枝沟人),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至九日,苗福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市公安局审讯室,当时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队长是林晓伟(现在已遭恶报得了胃癌并作了切除手术)。苗福不配合审讯被他们扇耳光,当时就把牙齿打坏,还有一个110警察姓曹的队长用腰带打苗福的头。警察轮班看着苗福,七天六夜不让他睡觉,把他折磨的到现在还经常出现精神恍惚的状态。

到看守所后,苗福被关在五号监室,责任警察姓孟。有位姓李的大队长安排劳动号的犯人把苗福弄到民警办公室,按倒在地指使劳动号犯人,其中有个叫柴寿连的用塑料管(也叫小白龙)打苗福的后腰部位,塑料管里不知装的是什么,打上非常痛。当时将苗福的左肾打伤,很长时间不敢直腰,站立不稳,几年后才慢慢恢复。有一次苗福的手脚都被锁着,有个叫李明的杀人犯喊着威胁姓曹的(三岔口人)等三人打苗福,致使苗福后背痛的很长时间不能躺下,只能趴着睡。

在二零一二年四月份,他们用脚镣把苗福在床上定位,不让上厕所,就这样抻床式的定位四天五夜。后来他们扒掉苗福的衣服开窗冻他,有个叫周建权的犯人用干毛巾包着拳头打苗福左肋(这样打没有外伤),把苗福左侧肋条打断;有个犯人还用湿毛巾蘸盐面用劲搓苗福后背,钻心的痛苦令苗福痛到了极限。还有的犯人用放飞机的形式折磨苗福,有个叫韩忠谏的犯人勒索苗福一百元钱;杨亚军、郭俊臣、李明,还有个可能叫王宁的,把苗福弄到厕所拳打脚踢,打坏了左侧虎牙和右侧软肋;当时在五号监室时是孟姓警察,十三号监室时是张成富,后又换成姓孙的。

被构陷、非法判刑七年

东宁县公安局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当年四十五岁的苗福、东宁镇北河沿村四十五岁的村民王喜和、家住东宁镇东升小区六十五岁的曹文波、东宁镇万鹿沟村四十九岁的梁君志、东宁镇暖泉一村四十七岁的村民许以利、道河镇小地营村五十二岁的肖华、东宁镇暖一村六十二岁的张桂芹、以及东宁镇妇联退休干部六十二岁的张桂芹。

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却能通过审查起诉!

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当时苗福瘦得皮包骨,四十多岁的人象个小老头。在法庭上发现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一个原本非常健康的人现在变的几乎是呆傻,在庭审时竟然不知不觉地就睡过去了。

然而,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东宁法院在律师与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在看守所对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判刑,苗福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牡丹江监狱遭惨无人道折磨

到了牡丹江监狱集训队,苗福不配合签字,被管事的犯人张永珍扇耳光;抵制背监规,被有个姓周的用床板打。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份,苗福被关押在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因为不写四书,不转化,被一中队队长王卫江用电棍电,并安排包夹犯人秦喜龙、程贵涛、袁长福轮番看管,不让上床休息、不让睡觉、不让闭眼,有天夜里他们几个把苗福弄到洗漱间毒打,泼冷水,还有一个叫郭振江的值星员也参与打苗福,把苗福门牙打坏了。因为苗福不写所谓思想汇报,队长赵春强多次打他,还勒索一百元钱。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苗福不写思想汇报,第三任队长付占军用电棍把他的头部打坏,血直流。还有一次也是不写思想汇报,付占军与赵春强安排犯人把苗福弄到监舍扒光衣服,又拖到洗手间用凉水浇,后来弄到办公室,按倒在地往苗福的鼻孔里灌芥末油。他们还在苗福的左腿内侧扎入了好几根针,有的针尖折在里面没有取出。给苗福施加扎针迫害的是队长付占军。

后来苗福被转入十三监区,中队长是朱宝江,因为苗福在监舍炼功,又不配合干活,三月二十三日在车间时,车间狱警张晓东强行把苗福拖入监区长办公室,狱警朱智军、郭起鹏二人拿电棍同时电,下午又把苗福送禁闭室关押。

二零一八年十月在严管区,苗福炼功,多次被罚坐老虎凳,狱警杨志勇、冯松岩多次往苗福脸上喷辣椒水,冯松岩还用一种长杆,弯头能放电的刑具插卡在苗福的腿上电他。还把苗福关在没床的小屋不给行李,在光板地上过夜,一直到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被调到有床的屋子。

苗福二零一八年曾两次被送严管区严管。为了不让他喊“法轮大法好”,狱警等还往他嘴里塞满袜子,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

苗福在狱中多次被迫害导致心脏严重衰竭、并出现高血压症状,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苗福结束了七年的冤狱迫害,回来后,神志一直不很清醒,时好时坏,经常出现幻觉。邪恶的迫害,把一个健康向上的人,迫害得这般虚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25/黑龙江法轮功学员苗福遭七年冤狱迫害-383166.html

2019-02-04: 黑龙江省东宁市苗福结束七年冤狱于2月2日出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4/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82036.html#1923232514-1

2017-11-22: 非法判刑七年 牡丹江市苗福在监狱遭殴打受重伤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福,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今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今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生产车间炼功时,被殴打,身体淤青,左眼角皮肤裂伤等,同时他还被迫害致严重冠心病、高血压。

苗福,男,五十岁。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善良的苗福陪同当年一月九日被绑架的东宁市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前去公安局要人,被公安局原副局长赵占东当场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

五个月后,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苗福与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东宁市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苗福神志不清,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还被用装了沙子的小白龙(白色硬塑料管)毒打臀部,小白龙都给打断了三根,苗福睡觉都不敢躺下,只能趴着,在监号里,犯人用毛巾沾盐,搓他的后背,并且用各种手段折磨他。使苗福从原本非常健康的人,变的几乎是呆傻的状态。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东宁市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五位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判决书直接给了这八位法轮功学员。苗福被非法判刑七年,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据悉,苗福在牡丹江监狱期间,因为坚持信仰,拒绝写放弃信仰的“四书”,争取炼功的权利,多次被牡丹江监狱狱警指示犯人殴打,并关押禁闭。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生产车间炼功时,再次被该监区服刑人员殴打,包夹不让其炼功,不让他喊“法轮大法好”。

苗福身体多处瘀青,额头擦伤,左眼角皮肤裂伤,右大腿下方被扎入多根针。同时,苗福被迫害的患有严重冠心病、高血压,现在苗福被关押于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2/非法判刑七年-牡丹江市苗福在监狱遭殴打受重伤-356987.html

2016-12-17: 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第17监区遭酷刑迫害
牡丹江市东宁县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苗福,二零一二年被东宁县法院在看守所内非法判七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第十七监区,遭受多种酷刑迫害。

管教赵春强用高压杀伤力极强的电棍电击苗福;十七监区副监区长毕海波执法犯法,他是对苗福迫害的主要狱警,苗福的几颗门牙被打掉,毕海波应当负刑事责任。

副大队长毕海波不遵守监狱的法律,违法犯罪先行,他私自给犯人提供通讯工具,诈骗金额高达二十多万元,已构成合伙犯罪。现在驻牡丹江监狱检察院的主任徐景峰和工作人员常志杰已经开始调查毕海波的犯罪事实,常志杰手机号:13845370166。

被绑架、非法判刑经过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东宁县东宁镇法轮功学员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载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610”(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

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五月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在法庭上,可以看见苗福已经被迫害得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四十多岁的人象个小老头,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苗福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所谓“法官”任意打断本案其他辩护人的发言,对律师的善意提醒,竟然以发司法建议相威胁,“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7/苗福在牡丹江监狱第17监区遭酷刑迫害-339046.html

2016-08-05:打掉牙齿、冬天浇凉水——牡丹江监狱折磨苗莆
黑龙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苗莆于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二分监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监区警察赵春强等人为“转化”法轮功学员(即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放弃信仰),于十二月一日至八日对苗莆进行残酷迫害。

为达到使其写所谓“四书”的目的,十七监区负责“改造”的副大队长毕海波和二分监区中队长赵春强直接参与迫害,并指使罪犯杨金国等六人对苗莆进行迫害长达八天,致使苗莆被打掉两颗牙齿,被迫害得出现严重的心脏衰竭,多次被送进监狱医院治疗。十七监区一直对其进行严管。

苗莆拒绝写四书“转化”,恶警赵春强气急败坏的使劲打苗莆嘴巴子,连续打了几十个嘴巴子,打完后用高压电棍反复电击苗莆的脖子和敏感部位,造成脖子和胸部布满水泡,两个乳头被电成黑色。
为了不让苗莆喊“法轮大法好”,恶警赵春强指使罪犯杨金国把苗莆嘴里塞满破布,用透明胶带把嘴封住,白天趁犯人出工后把苗莆拖到水房,在赵春强指使下以杨金国为首的六人将苗莆围在中间并扒去棉衣,拳打脚踢。每天这样轮番折磨,经常不给饭吃,打完后往身上浇凉水,把窗户打开冻着(东北十二月份温度在零下二十多度,滴水成冰)。夜里不让睡觉,由几个人轮班看着,一合眼就打,最后把苗莆折磨得神志不清,送医院抢救。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有人问怎么回事,杨金国等人说他是精神病犯了,苗莆大声喊“我不是精神病,我是法轮功,被他们打的,他们不让我穿棉衣。”回到监区又被继续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5/打掉牙齿、冬天浇凉水——牡丹江监狱折磨苗莆-332493.html

2016-03-15: 黑龙江东宁法轮功学员苗甫遭迫害严重被送监狱医院
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17监区的黑龙江东宁法轮功学员苗甫被牡丹江监狱迫害心脏不好,目前被转到在牡丹江监狱医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5/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5362.html

2015-12-30: 苗甫在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十一监区被殴打、冷冻
十一监区监区长杜刚、副监区长毕海波指使犯人杨金国等几人把苗甫的嘴用棉花堵住,怕其喊叫,再用胶带封住。几人围住一起打,又被扒光,带到厕所,打开窗户冻。连续七天不让睡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0/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1316.html#151229234919-1

2015-12-22: 黑龙江牡丹江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苗甫
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十七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苗甫近期遭受迫害,被殴打,监狱采取暴力转化的方式强迫其放弃信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1/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0750.html#15122023551-11

2012-09-10: 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
黑龙江东宁县法院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诬判苗福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后,四位法轮功学员要求上诉。日前律师到看守所内办理签字,下星期将到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

其中七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被绑架的。当时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

法轮功学员苗福,则是在二月二日上午陪同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遭被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

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家属们一心要为亲人上诉,东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传发竟说家属没资格上诉。

在法庭上,可以看见苗福已经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瘦得皮包骨,四十多岁的人象个小老头,胳膊上、脸上都有伤。苗福走路站立都很困难,说话声音低弱,很多事都已记不得了,只记得的是原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用拳头打的,打的头部。苗福当庭描述审讯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0/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262632.html

2012-08-27: 请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写给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庭长王传发及司法界人士的信

据海外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三年,吕玉兰、梁君志两年,许以力、张桂芹一年半。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这七个月以来,公检法人员根本不让家属见面。现在家属们一心上诉,又没有判决书,东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传发竟说家属没资格上诉。

事件缘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绑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警察又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董前勇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肖华辩护时说:肖华原患有风湿病、胃溃疡、脾肿大、肾炎、子宫瘤、严重结肠炎、严重痔疮、肝功能衰弱、脑外伤、眼花流泪、鼻炎、咽喉炎、四肢浮肿、胸膜炎、严重失眠、脑神经病等二十多种病,严重的惊吓型心脏病使她不能说话,医生说已经不能治了,可以修炼法轮功试试。而在她刚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时候,上述的这些疾病就全都神奇的好了。

董律师指出,本案实际上是一起不寻常的宪法案件,一个关涉公民信仰自由的大案。如果抛开宪法,只在法律法规层面考虑问题,就会出现合宪的行为受到违宪的法律法规的惩治,形成“政府放火不是罪,公民点灯要判刑”的不公正局面。对一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们的宪法权利,也正确地面对自己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真相和自己的良知,做出本案被告无罪的公正判决。

律师还指出,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也有表达权利。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作为法轮功信仰者,谈论法轮功信仰是他们的权利;当今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每一个上网的人,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都可以把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文章、图片进行上传、下载、保存及互相交流。作为法轮功信仰者,同样具有这些平等权利。

北京李红秀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王喜和的辩护中也指出,王喜和信仰法轮功、进行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是属于宪法明确保护的,与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没有任何关联。

综上所述,作为法律职业人士,你肯定明白,法官的头上除了法律以外,没有别的上司。对于法轮功,无论是江泽民的讲话、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还是你的政治领导人的指示,抑或是政法委的密令,都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律判决的依据。

江泽民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陆续发出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恶指令,你也可能收到了来自各级政法委、“610”的口头通知或指令,不过出于对这场迫害难以为继的恐惧,恐怕没有人会给你任何书面命令,将来的一切都是你承担责任。

在《宪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中,都规定了法官的独立审判权和检察官的独立检察权,《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面对正在发生的罪恶,面对法律的公平被权力者践踏的时候,作为法官,你是参与其中还是拒绝?

这个问题,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在大陆政法界,有许多明白了法轮功真相、目光远大者,已经在向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学员伸出了援助之手。比如,某地一法院副院长就说,他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有的法庭干脆裁定撤销判决,有的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此等义举,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一位正义律师曾面对法庭指出:“当法轮功被昭雪那一天来临时,当你们站在被告席上时,还会有谁、用什么样的法律来为你们辩护?”这样的拷问,不值得你和你的同僚深思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冥冥之中的上天,也在明察人间一切善恶。常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不治天治”。百姓用纳税的钱养活了中共,它却践踏天理和法律精神,肆无忌惮地残酷迫害百姓,这样的政党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当今广传的“天灭中共”,以及超过一亿二千万的大陆民众声明“三退”(退党、退团、退队)的现象,就是清醒的人们顺应天理、为自己的未来作出的良知选择。这一亿二千万人中又有多少是你的同事,甚至上司呢?

在历史的进程走到了今天、中共政权已岌岌可危之时,请你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古训,作出或劝你的同事给上述法轮功学员作出一份公正的判决,也为自己抓住未来。

牡丹江大法弟子
二零一二年八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7/请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262063.html

2012-08-11: 黑龙江东宁县邪党法院对八法轮功学员秘密非法宣判
黑龙江东宁县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经整整七个月。八月九日,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五位正义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判决书直接给了这八位法轮功学员。

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这七个月以来,根本就不让家属见。现在家属们一心上诉又没有判决书,东宁法院刑厅厅长王传发竟厚颜无耻地说家属没资格上诉。被绑架的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情况: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梁君志三年,吕玉兰、肖华两年,许以力、张桂芹一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1/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1446.html

2012-07-15: 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绑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五月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章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鉴于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身上有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苗福当庭描述审讯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竟然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甚至任意打断本案其他辩护人的发言,律师善意提醒,竟然以发司法建议相威胁。

一、王喜和驾自家车拉学员到道河镇发放资料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的西河村、岭后村、跃进村等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告诉村民法轮功是怎么回事,法轮功是被迫害的,让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

在跃进村林业检查站附近,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王巍、副所长张文贞、警察王路平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掠走车内大法资料等,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一月十日上午恶警对被绑架的学员非法抄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现今苗福脑子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身上有伤。

东宁县公安局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绑架批捕了,家住东宁镇房产八号楼,四十五岁的苗福;东宁镇北河沿村四十五岁的村民王喜和;家住东宁镇东升小区六十五岁的曹文波;东宁镇万鹿沟村四十九岁的梁君志;东宁镇暖泉一村四十七岁的村民许以利;道河镇小地营村五十二岁的肖华;东宁镇暖一村六十二岁的张桂芹;以及东宁镇妇联退休干部,家住东宁镇东苑A区,六十二岁的张桂芹。

东宁县公安局,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又将原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却能通过审查起诉!

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市律师李长明、王雅军、李红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章和北京市京昌律师事务所董前勇等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5/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260229.html

2012-07-02: 黑龙江东宁县法院非法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六月二十七日对许以力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目前法院没有最终结果。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道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一月十日上午恶警对被绑架的学员非法抄家。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曾找“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设立的非法机构)及国保大队及副局长赵占东,要求释放自己的亲人,未果。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景,非法关押到东宁看守所,并于当日晚派人到苗福景家非法搜查,导致苗福景七十多岁的老母受到惊吓,寝食难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黑龙江东宁县法院非法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259674.html

牡丹江 东宁县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24-02-04: 东宁市公安局:
局长李谦,主抓迫害
国保大队长尹丽丽15504532660、13943618581
国保副大队长杨威13836399190、15504532663
国保大队教导员杨庆丰13514526286

2023-10-04:东宁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路1号,邮编157299
电话:0453-3673820、0453-3623102
国保大队长尹莉莉15504532660、13946318581
国保副大队长杨某13836399190
国保大队教导员杨庆峰15504532663

2022-12-01:,黑龙江省东宁县 国保大队电话:13836399190
道河镇片警电话:15504532654
关押地电话:0453-63619115

2022-11-27:
国保大队电话:13836399190
道河镇片警电话:15504532654
关押地电话:0453-63619115

2022-08-10:黑龙江省绥阳林业公安局局长与副局长:
张建伟19845306789
林君15344539666
马忠良13936606899
张纬武15326535456
闫正凯(国保大队长)13946374789、18345109982
赵永忠13136891567
王兆友13945375365
刘玉峰15246382766
董冰峰(派出所所长)15303639977
派出所警察李警察:17845496868
魏照东18249387879
贾宁13359681022
李创15184617999
郭祥林13349434313
齐海斌13351738956
王鑫18944531777
张天麒19845306010
夏立海(刑警队副队长)13359538349

2021-12-1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阳林区公安分局新上任的国保大队长闫正凯 13946374789
参与人员:王兆友 13945375365
刘姓警察 1524638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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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6-12-17: 牡丹江监狱:
十七监区二分监区:赵春强
十七监区监区长:杜刚,手机号:15804532222
十七监区副监区长(副教导员):毕海波,手机号:15945361555
牡丹江监狱610办公室主任:张国民,手机号:13039722224
牡丹江监狱610办公室副主任:李伟,手机号:13766663789

2013-10-08: 殴打律师、自称强盗的“法官”

......殴打律师的法官

为所欲为的中共法官:撕上诉状 扇律师耳光

二零一二年六月,北京律师王全璋在为黑龙江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做无罪辩护时,鉴于苗福遭到警察酷刑逼供,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料引发东宁县法院法官王传发咆哮法庭的丑态。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律师到看守所为苗福处理上诉事宜,遭遇王传发,王传发竟冲上来扇律师耳光。

据王全璋律师描述,王传发不但大言不惭的称自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且还辱骂律师是“狗”,叫嚣“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甚至无所顾忌承认:“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据悉,中共迫害法轮功这十多年来,在东宁县这个偏远的小县城,听命于当地“六一零”的所谓法官王传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一直是为所欲为、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次对北京律师的嚣张辱骂、殴打,将其丑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8/殴打律师、自称强盗的“法官”-280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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