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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市 >> 胡建国, 男, 4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
拘留时间: 2001年10月25日
迫害情况: 枉判14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3-03-3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1-22: 辽宁朝阳市公安局长监控、逼迫下属绑架抢劫
……
在朝阳市西街小区胡建国的住处,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前进分局局长亲自带领警察撬门入室,家中物品及抽屉里的一千元钱被警察盗走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2/辽宁朝阳市公安局长监控、逼迫下属绑架抢劫-319473.html

2015-08-05: 浪子回头反遭十余年冤狱 朝阳市胡建国控告江泽民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胡建国,今年四十八岁,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非法重刑十四年,在锦州监狱苦熬了十二年;四千多个日日夜夜,熬过种种酷刑折磨——打骂、侮辱、抱凳、坐凳、大燕飞、吊墙上、浇凉水、鞭子抽、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戴械具、野蛮灌食、用袜子勒嘴、限制说话自由等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胡建国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要求检察院立案侦查,将江泽民绳之以法。江泽民集团对胡建国及其家人的迫害事实如下:

一、大法使我浪子回头,给了我新生

我今年四十八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正好三十岁。修炼大法前的我当时工作在朝阳广播电视报社,是一个司机,成天和领导在外面吃吃喝喝、工作应酬。时间一长开始随波逐流,和酒店的小姐鬼混在一起,家也不顾了,孩子也不管了。直到后来被妻子发现了,追到单位来闹,单位领导一看也管不了,就把我给开除了。妻子与我离了婚,没有了家,没了工作,断了经济来源,唯一的孩子还判给了我。那时一点招儿都没了,无奈常常领着孩子到父母家蹭吃蹭喝,听着父母的数落,心里很不舒服。自己平时养成了不爱吃苦、不爱劳动,还想吃好、喝好、玩好的坏习惯,走到这一步,真是举步维艰,心情沮丧到了极点,对生活感到迷茫,对人生感到绝望。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混日子。

一九九七年夏日的一天,无所事事的我来到市政府公园,看到很多人,一圈一圈的围着看书,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我好奇的走了过去,他们在看一本书《转法轮》。后来我也有缘请了一本,当我翻开《转法轮》看到<论语>时,就被那深深的法理吸引住了,越看越爱看,不想吃不想喝,也不想别人来打扰,就想快点把他看完。看完后,心情这个激动啊!知道了自己在无知中造了那么多的罪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那么多的伤害和痛苦,真的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得到大法呢!

从此以后,我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一个好人。做事首先考虑别人,和邻居、亲朋好友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也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出租车养家糊口,不再去父母那蹭吃蹭喝,不再让二老为我操心了。对孩子也有了爱心,我们相处融洽,父母看到了我的变化,脸上露出了笑容。孩子也变得乖巧、听话。前妻看到了我的变化,也有心要与我复婚。

同时在大法中,让我明白了失与得的道理,在给别人开出租车时,有的出租车司机每天私自捞下几十块钱是常事,我却一分也不剩,全部交给车主。遇到熟人坐车不给钱时,我就自己把钱垫上。每天跑的里程数和交给车主的钱比车主自己干都多,他们知道我炼法轮功不贪不占,开车又好,车主们都抢着要我。从此,我的生活有了保障。我的道德、心性有了提高,精神面貌都有了改观,人从此也精神起来了。我切身的感到按真善忍的标准为人处事让我找到了从未有过的心灵上的安宁与做人的那种踏实。那时自感幸福的法光照耀着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感谢师父!感谢大法!是法轮大法使我浪子回头,给了我新生,我愿用“真、善、忍”的法理净化心灵善待每一个与我有缘的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不顾法轮功给社会带来安定、给人民带来健康和道德回升的事实,不顾违反国际法、中国宪法等多部法律,一意孤行发动了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血腥镇压。十六年的残酷迫害,非法重判我十四年冤狱,致使我在监狱苦熬了十二年,在外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上访遭酷刑迫害

大约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我听说天安门广场在疯狂抓捕法轮功,把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抻着胳膊腿就扔在卡车上了,我听后心情特别沉重。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大法中深受其益,他教导人心向善,使人道德回升,对社会、对人民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一个政府采取这样的方式,来镇压法轮功这样一个善良群体。震惊之余,我决定去看一看,心里想着,如果真是这样,哪怕是牺牲生命我也要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是清白的!师父是清白的!因为这是我多年来的亲身体会与感受,因此我愿用我今生的所有来回报与感恩这样好的大法与师父!

于是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初,便和几个法轮功学员一起去了北京。我想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政府的官员们,法轮功是好的,迫害是不对的。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到了天安门广场,我正准备打开法轮功横幅,还没等喊出我的心声,就被蜂拥而上的便衣特务绑架了,他们把我关到了前门派出所,后被送到西城区看守所。

在那里,被非法刑拘一个月,遭到管号犯人和警察的非人折磨。晚上一警察喝酒回来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没吱声,他就用他的大皮鞋踩住我的嘴,来回拧,并且说着肮脏的话,我的嘴破裂了,出血了,肿了起来。回到监舍,又让犯人体罚我、打我嘴巴子,往我的身上浇冷水,寒冷的冬季,十几盆凉水順着我的头流遍整个身体,使我几乎晕了过去。

一个月后,送至驻京办,国保警察到我父母家要了1000元钱,说是接我的路费,后来我从驻京办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在北京刑拘期间,警察抄走了我在北京住地房屋内的东西,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丝网印刷机、复印纸、耗材、网框、现金等物品,价值约一万元。没出任何手续。

三、再陷囹圄 遭酷刑逼供 被吊三天三宿

二零零一年九月,在纺织路中心市场口附近,警察扣押了我从闫旭光那借来的松花江面包车一辆,价值四万多元钱。车内装有二十箱A4打印纸(价值2800元),还有一件外衣(价值500元)。没出任何手续。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我和几名法轮功学员正在家中学法,突然,外面有不明人员在外开始砸门敲窗,有一女法轮功学员问他们是谁?干什么?他们不做回答,只喊开门。法轮功学员刚把门打开,他们就闯进来十多人,翻箱倒柜,又搜身,有法轮功学员认出他们是国保大队的白文友等人,女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他们对女法轮功学员连踢带打。我被几个警察塞到一辆警车里,带到红旗路派出所,强行戴上手铐、脚镣铐在凳子上。

红旗路派出所,去了两个警察到我的父母家,以给我办事为由,敲诈了2000元钱。没出任何手续。后我又被送到双塔区国保大队。双塔区国保大队十几个警察到我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物品有: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0000元)、台式电脑三台(价值15000元)打字机二台(价值5000元)、复印件一台(价值4000元)、手机五部(价值12000元)、传呼机三部(价值1400元)、电话卡20张(价值2000元)、电子书一部(价值500元)、衣物被褥若干(价值6000元)、手包一个(价值400元)、大法书籍二箱(6000元)、其它打印耗材若干(1000多元)、现金:11270元、存折一个(40000元)。合计:114570元。

在我租用闫旭光的地下室中,抄走了以下物品:

速印机:1台 (32000元)、笔记本电脑:1台(3000元)、A4佳印纸:30箱(4200元)、 不干胶:10多箱(3000元)、大切纸刀:1个 (1000元)、小切纸刀:1个(300元)、大订书器:1个 (200元)、小订书器:3个(30元)、油墨:5箱(1000元)、透明胶带:1箱(400元)、双面胶:1箱(200元)、搓纸垫:5个(150元)、电饭锅:1个(200元)、衣服被褥: 若干(3000元)、传呼机:3个(1000元)、手机西门子:1部(800元)、办公桌:1个(200元)、速印机隔音箱:1个(1000元)、其它小物品合计(200元)。合计:51880元。

傍晚时,又送到刑警大队的深挖中队(折磨人更残酷的地方)。他们把我的双手挂在墙上的两个铁环上,把我吊起来三天三宿。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两个警察一个班,2小时一换班,我困时,警察用高压喷壶往身上喷凉水,用手一根一根的插肋骨缝,用树条抽,用脚踢、打嘴巴子等。还让我供出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说是能从轻处罚我,我没有配合,后被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又遭到了犯人的体罚:让我做大雁飞的姿势靠在墙上,并用脚跟刨我的后腰,使腰部产生剧烈疼痛。并强迫背监规,长时间罚站,强迫给他们干活,无奈我开始绝食抗议,在我衣服上写着信仰无罪,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后被他们强制灌食,戴手铐、脚镣20多天,并用犯人限制我的自由。就这样每天的清水白菜加窝头,严重的营养缺乏和晒不到太阳使那里的人脸色苍白浑身无力。期间有多名警察带着社会闲散人员,手拿着镐把到我的父母家,威胁恐吓,抄走了铝合金网框等物品,没出任何手续。

四、无罪重判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惨遭非人折磨

在朝阳市看守所里非法关押了一年四个月,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的情况下,我因坚持信仰竟被枉判十四年重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二零零三年二月,我被强行送到了锦州监狱入监队,又因为绝食,遭到了姓梁的大队长打我的嘴巴子和其他狱警的群体殴打并株连监舍其他犯人,如果我不吃饭,他们都不许吃。

在二零零五年冬季的一天,新来的大队长崔元岐和管教科长牛宝金率领监区所有狱警来到监舍,强行对我进行搜查,搜走了我的一部电子书。他们问:“书是哪来的?”我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要关我禁闭,我走到监舍门外,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把我拽回来,大队长崔元岐命令犯人脱下我的袜子,把我的嘴勒上,勒得我的嘴十几天吃饭都很困难。后用十多个犯人把我连拖带架带勒送到禁闭室,强行把我抱在凳上。

凳子高约50公分,两边各有一个手能伸过去的铁环,双手双脚同时跨过凳子,用手铐、脚镣固定。“抱凳”是一种很残酷的酷刑,将人的四肢固定在一个很小的凳子上,腰不能直起,四肢不能活动,呼吸都很困难,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样坐着,一般人抱凳不许超过7天,这样人最容易被致残。

每天用5个犯人和小号警察轮番看管我,不许睡觉,抱在凳上直不起腰来,第二天就感觉非常痛苦,腰部疼痛异常,象折了一样,为了减轻痛苦,屁股在有限的范围蹭来蹭去,就这样抱了十一天。手铐已经深深的勒到肉里,到现在手腕还留有疤痕。屁股也磨烂了,裤衩和磨破的肉粘在一起,上厕所就得把肉撕开,回来坐在那里又粘在屁股上,无数次的反复,无数次的撕心裂肺。

冬天的小号,天窗开着,雪花飘落下来,直接落在我的脖子里,寒冷异常,我穿着单薄的衣服,离门口很近的地方,门缝里的风吹过,简直能把人的骨头穿透,我向队长要求加一件衣服,他们说你不认罪就不给。看管我的犯人都穿着棉衣,裹着棉被,还在说冷,我求晚班看管我的犯人给我挡挡风,他们回答说不敢,我就在想同是难中的弟兄,怎么一点人的同情心也没有。此时我的心比外面的天都凉。

最后,长时间的不让睡觉,导致我的精神恍惚,看到地板砖象海浪一样翻滚,墙上脚印象古代兵马俑一样站立着,我的神经出现幻觉,腰部也受到严重损伤(后长达三年腰直不起来),大脑受到严重刺激。脑浆在翻滚,天旋地转,恶心,呕吐。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号队长怕出事情,把我放下来,要求监区警察给我治疗,这样,我每天戴着脚镣、手铐,由队长让犯人背着到医院去打针。屁股的肉刚刚长上,大队长又迫不及待的迫使我抱凳八天,共抱了十九天,在小号关押四十五天后,送回监舍。

二零零九年夏天,有犯人举报说我写经文,大队长崔元岐、管教科长牛宝金、中队长王宝忠、分队长闫建忠又把我送往严管队,这里是专门犯人的地方。我来到这里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又一次强迫我抱凳,时间是七天。

后来又坐在凳上,坐的凳子是一个小圆凳,只有半个屁股大小,要求身体坐直,一动不动,只要动一下,就用鞭子抽,鞭子是用铜丝拧成几股、外面套上塑料管子做成的,一鞭子下去,血就渗出来了,打嘴巴子也给打出血了,由于不服从管理,所谓的抗改吃饭时,一个馒头分四份,只给其中一份,必须在很短时间吃完,回去坐好。每天早五点半到晚八点半。而我所在中队的中队长王宝忠说:“在这里你不听话整死你太正常了,随后填一个有病、医治无效就解决了,或者说自杀,找几个证人证明就完了,每年死的人还少吗?”就这样,我被折磨了四十五天后送回监区。

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只能说几个典型的例子,就在这样的冷酷无情、极度高压恐怖的环境中,我艰难的熬过了四千多个日日夜夜,那种身心所遭受的创伤,不是用人类的语言所能描述得了。但我深深知道在众多被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当中,我也仅仅是冰山一角,这场迫害其惨烈程度罄竹难书,用滔天罪恶来形容都显得苍白无力,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道德底线。

五、家人所承受的迫害与苦难

我的父母、姐姐、哥哥、弟弟、孩子、前妻和其他亲人朋友等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由于我不认罪,监区管教科长牛宝金、干事牛万民、中队长臧立军等三人受李大队长的安排,从锦州来到我家做我父母的“工作”,给他们施加压力。在邪恶谎言的灌输下,不明真相的父亲,每次来见我时,不是说对大法的不敬的话,就是对我破口大骂,给我的思想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亲眼看到大法给我带来巨大变化的老父亲被谎言毒害到如此地步,我心里难过极了。以后,一听到父亲来见我,我就头疼不想见。

大约在2008年的一天,父亲又来见我,我发现:他变了。他不再说大法不好了,也不骂了,对我表现出一种关切和疼爱,看到我的气色有些不好,我站起来时,腰还有点伸不直(那时腰还没有完全恢复),父亲就问:“在这里吃饱了吗?有没有人打你?”中队长程文忠和狱警牛万民气急败坏的站起来,指着我的父亲吼道:“谁打他了?!你让他自己说,我们对他什么样。”父亲看到他们的样子,害怕走后我再次遭到迫害,强忍心中的怒火,就不吱声了。父亲给我带来的东西,他们又以各种理由退了回去。父亲带着忧伤、担心与无助走了。看到父亲那步履蹒跚苍老的背影,我的心都碎了!我也万没想到这一次见面成了我父子今生的诀别,给我留下了永久的痛……

一段时间以后,两个姐姐眼睛哭的红红的来见我,说咱爸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了,还要我们带他来看你,我们说:“你去不了,没人敢拉你。”父亲就骂俩个姐姐。姐姐到这儿就跟我哭诉这件事情。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父亲的消息。直到父亲带着对儿子的牵挂与担心悲苦的离开了人世,家里人求监狱让我看父亲最后一面,他们不但没有批准,反而对我封锁了父亲的一切消息。人生在世都有父母,无论如何能理解老人临终前见不到儿女的那种痛苦期盼,可在这里最基本的人性,良知已荡然无存。

还有我的孩子,在没迫害以前,我们父子俩和睦相处,孩子乖巧懂事听话,学习也很认真,我们每天都快乐的生活着。可是迫害使我们失去了这一切。九岁的孩子从此没有了父亲的呵护和教育,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十五年漫长的生活,让他经历了来自社会、家庭的鄙视。他的姥爷曾因为我儿子(他的外孙)喝了他一杯牛奶,就把他抓起来摔在地上;儿子的妈妈为了生活,经常不能按时回家。在一个冬天的晚上,儿子放学回来,在家门口等妈妈,一直等到深夜二点多钟,妈妈还没回来,他在不知不觉中靠着门睡着了。

儿子在社会、学校也遭到了老师、学生、社会闲散人员的歧视、谩骂和殴打,老师曾经说:“你爸是炼法轮功的,你上不上学没有用。”后来找了一些理由把他开除了。他的同学还有比他大一点的学生、社会闲散人员经常对他恐吓、打骂,上学没处去,打工没人要(年龄小)。后经家人介绍,到一朋友工地打工,晚上记车数,睡着了,又险些被卸土渣的翻斗车埋在地里。再长大一点,要报考军校,因为爸爸炼法轮功,政审不合格。从此儿子在社会上游荡,一直到现在。

我的前妻,在我修大法后,我们原本可以复婚,过安静、幸福的生活。迫害开始了,警察经常在我家楼道里蹲坑直至深夜,前妻每天都提心吊胆,不敢回家。国保警察还找到她,说我要回来,前妻告诉他们的话,可以得到五万元钱的奖赏。

六、结语

十四年啊,作为人子,我不能为父亲尽孝;作为父亲,孩子得不到我的教育,作为丈夫,妻子得不到我的呵护。原本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了。当身心被摧残伤痕累累的我走出监狱大门时,我已无家可归,生活更没有着落,这么多年我被迫害的一无所有。

这一切源于江泽民集团对“真、善、忍”的践踏,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至此,特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作为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肩负着维护宪法、匡扶正义、除邪灭乱的重任。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轮功学员有权利要求把这场迫害依照国法从新衡定,把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还社会以公正,还法律以公平,还法轮大法以清白,让正义和善良得以彰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5/浪子回头反遭十余年冤狱-朝阳市胡建国控告江泽民-313661.html

2010-09-25: 揭露辽宁朝阳市邪党恶徒刘非与屈连春

下面是辽宁省朝阳市二个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主要恶徒刘非与屈连春的部份犯罪事实。
一、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刘非捏造事实、陷害好人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刘非,多年来一直参与栽赃陷害枉判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勾当。自二零零二年以来,朝阳市双塔区所有被绑架、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由其代表双塔区法院非法起诉,过程中表现极其邪恶。他对无中生有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从不核实,反而夸大、捏造事实,栽赃陷害,并非法增加刑期。

二零零二年至今,遭刘陷害被非法判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胡建国(枉判14年)、李淑萍、张绍峰(夫妻双双非法判刑8年)、李群芳(枉判11年)、孙秀华(枉判10年)、金翠香(枉判10年)、林桂芝(枉判7年)姜伟(非法判刑8年)李英轩(非法判刑6年)、潘玉峰(枉判8年)、楚秀梅(枉判6年)、景菲(枉判4年)、陈淑梅(枉判3年)、李文生(判3缓5)、李翠华(枉判11年)唐锦丽(枉判3年)李亮(枉判3年)、贾桂琴(非法判重刑13年)、曹智勇等几十人,给诸多家庭造成了深重灾难,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

这些人的冤狱都有刘非捏造事实、加重迫害的因素。例如:谎称法轮功学员唐锦丽拎一个普通塑料袋,装了五十多斤重的书出去散发,其体积、重量都超过塑料袋所能容纳的十几倍。刘非以此为由起诉唐锦丽,枉判三年冤狱。近日,又以类似手段夸大数字、罗织罪名,在双塔法院的法庭上刘非以所谓公诉人的身份,当庭恶毒污蔑法轮功,构陷贾桂芹,后将60岁的贾桂琴非法判重刑十三年,并于九月十三日送往沈阳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这些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关进监狱后,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在类似人间地狱中煎熬着。至今朝阳市还有十几人仍在各大监狱遭受迫害,她们的安危时时牵挂着亲人的心,家人在艰辛的探监路上一走就是多年,他(她)们困惑:信仰真善忍咋就成了罪过,这是什么世道呀?!

刘非多年来一直打着执法的幌子陷害善良,虽经多方劝阻,至今仍不悔改。善恶必报是天理!不论何人指使,执法犯法,栽赃陷害善良,天理不容;现在呼吁停止迫害的国际呼声越来越高,迫害法轮功的所有恶人即将面临正义力量的审判!不论时日长短,不论天涯海角,刘非必将承担历史罪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5/230129.html

2010-05-10: 辽宁朝阳地区各级“六一零”的罪行

“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氏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组织。它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形成了严密的独立体系,在地方隶属政法委,专职迫害法轮功,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即“革委会”非常相似。在江泽民集团“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政策下,“六一零”办公室操控当地公、检、法、司法(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人员,一直在丧尽天良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由于迫害遭到国际谴责,一些地方的“六一零”改名“维稳办”、“综治办”、“反邪教办”、”“六一五办”等等。由于害怕遭到追查和清算,“六一零”做事没有文件依据,多数是口头传达,平时行为鬼祟,讲话半张着嘴,怕别人听到、知道。基于此,“六一零”在政府中成为不务正业的代名词,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不愿意在 “六一零”工作,只有一些想借此升官的人,昧着良心去干伤天害理的事。

辽宁朝阳市“六一零办”的黑窝,设在市委楼对面、阳光宾馆以东路北约一百米的小灰楼里。九九年至今,先后有姜源栋、姚惠钧、屈连春三届政法委书记,白云静、李生芳、韩久雁三任“六一零”头目。他们驱使朝阳五县二区“六一零”、公检法、司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人都负有杀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命案,以下仅举几个案例。

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二零零零年九月五日,辽宁省八里卜乡榆树林的法轮功学员王丽霞,被双塔公安分局张明华、李朝光、白文友两次绑架、拘留,拘留期间,王丽霞遭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回家二日即离开人世。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朝阳市龙城区政保科孙旭、黄殿相将家住大庙乡土城子的法轮功学员于秀玲,铐在暖气片上酷刑折磨整整十三个小时,见其将死,还得花抢救费,就打开手铐,将于秀玲从四楼窗户扔下,活活摔死。黄、孙还对于的丈夫说“你愿哪告哪告去,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连夜将尸体强行火化。

二零零二年八月四日,凌源市“六一零”头目付延龄与北炉派出所吴宝思,绑架北炉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吴元,非法判刑四年,关入大北监狱,长期酷刑折磨使吴元骨瘦如柴,无法说话,零三年十二月八日,在监狱去世。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双塔公安分局的张明华、白文友绑架任农机公司质检员的法轮功学员李宏伟,两周后,于十月七日,李宏伟被酷刑折磨致死。家属给尸体照相,被张明华、白文友吊铐一天,尸体秘密火化。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一日,建平县公安局将朱碌科乡下营子村法轮功学员蔺志平绑架,一个月后,即十一月二十五日,蔺志平被毒打致死,他的头骨被打塌,胳膊被打断。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朝阳县大屯乡派出所指导员刘兴满将骑摩托车的七道岭乡羊角沟村法轮功学员夏凤友用轿车迫至桥下摔死。县公安局吴宝良还绑架、劳教为夏凤友申冤的哥哥夏凤玉。

二零零七年六月,北票“六一零” 主任亲自参与绑架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孙雪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将其迫害死。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北炉派出所所长李卫华与国保大队长王桂林绑架北炉乡法轮功学员胡艳玲,致其重伤,四日后于八月五日死亡。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指使前进公安分局绑架正常出租的汽车司机陈宝凤,张明华伙同王景龙、刘耀胜将陈宝凤八天害死。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朝阳的范唯怀夫妇、李英军、于丽亚、王树全、李素秋、卜翠琴、李淑霞、孔庆莲;北票的杨景生、王言庆、刘作庆;凌源的王乐(酷刑精神失常致死)、李春荣、韩元国、马孝、于秀春(酷刑精神失常致死)、倪淑琴、季文、李文生(教师)、何桂华、宫玉荣、陈淑贤、杨素清、陈素云;建平的李广玲(马厂中心小学优秀教师)、张树贤、李光斌、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遭绑架、判刑、乃至有的具体迫害致死的过程,都有“六一零”人员的指使和参与,市级“六一零”定刑并督办。

“六一零”定刑期,法院签字判刑

朝阳市“六一零”、政法委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胡建国、李群芳、孙秀华、金翠香、曹志勇、林桂芝、姜伟、谢宝凤、李淑平、张绍峰、李亮、王立阳、王立平、李英轩、褚秀梅、景飞、张奇、冯丽、李翠华、李景芳、孟庆祥、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加害三至十五年重刑。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劳教,对数万名法轮功学员拘留、骚扰、恐吓、抄家、抢劫、勒索钱财,数额巨大。造成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以上大法弟子被非法审判时,公检法人员大多数都是内部传递手续,不开庭,避开律师,不准依法讲理。家属找到法院,法官一致回答:刑期是“六一零”定的,我们说了不算,只是签字走过程,不签字就丢官。市公安局上层某官员直接对家属说:判多少年,都是“六一零”和屈连春随意定的,他们说了算。

“六一零” 作为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执行机构,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事无巨细都要插手。在其指使和纵容下,一些毫无人性的公安、司法人员对善良守法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人的摧残,其酷刑之残忍、歹毒,集古今中外之大全,罄竹难书,具体案例比比皆是。对每一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非法审判乃至刑期都是“六一零”策划决定的。

正告“六一零”人员

“六一零办”灭绝人性的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其手段卑鄙,性质恶劣,早已超出了“人”这个字眼的界定,激起了全世界一切有良心的人民的反对。

二零零三年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旨在追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体和个人。到二零零五年六月止,全球已有二十九个国家、三十五位律师组成了全球公审江泽民集团的律师团。目前包括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吴官正、贾庆林、李长春、曾庆红、周永康、王茂林、刘京、黄菊、等三十二名中共高官在美、英、法、俄、瑞、日、新西兰、秘鲁、等三十多个国家以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非法监禁罪、被起诉。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高官被西班牙法庭起诉;随后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法院直接下达国际通缉令逮捕江泽民、罗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国众议院以四百一十二票赞成,一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六零五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解散“六一零”组织。全球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正义审判的序幕已经拉开。

国内大批正义人士也勇敢的站出来为法轮功鸣冤,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均、全国十大律师之一高智晟都公开致信胡温,列举大量事实,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国内大批律师顶住中共的打压,纷纷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令在场的大法官理屈词穷,哑口无言。律师的基本依据是:九九年以来,全国人大和公检法部门从未认定过法轮功为邪教。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公通字(二零零五)三十九号文件,是我国迄今为止最近的对邪教认定的法律文件。该文件归纳了中国认定的十四个邪教,而法轮功不在其中。可见“六一零”对法轮功的疯狂打压是非法的,是对《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其“六一零办”是个彻头彻尾的犯罪组织。“六一零”的产生与存在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的耻辱。七千多万的退党大潮也是中国人民对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回应。

需要提醒的是:二战结束后:“盖世太保”遭全球追剿,无一活命;文革结束后:其革委会头子八百七十二人押赴云南全部秘密枪决;试问“六一零办”的人员:迫害法轮功事件结束时,你们怎么办?你们的恶行远甚于前两者,而且有详细记录在案,可悲的下场不难预料。如今天灾频发,苍天告警,审判纷起,举世震怒。迫害善良必遭天惩人灭的大结局已经清晰明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即将兑现,退出恶党,停止做恶是你们唯一的生路,再一味做恶,不思考后路的人,必将断送自己生命的永远。请清醒三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46.html

2008-02-06: 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
姓名年龄住址被判刑年限
潘若生28朝阳市八
吴占庭37朝阳市四
张慧宇39沈阳市十五
徐守福39本溪市十二
胡建国34朝阳市十四
张贵生40本溪市十二
李宝珍50朝阳市七
曹志勇朝阳市七
李建华兴城市五
周汉春葫芦岛市(2003年入狱)
张玉权盘锦市八(2003年入狱)
陈海建平十三
李海林48建平十四
白宏武47大石桥九
邢加秋27葫芦岛六
肖纪文40多十一
张绍峰20多十五
马清源50阜新市四(2003年入狱)
吴赞廷(朝阳)孙铭泽、李德成、徐晓明、孟庆祥、郭立峰、吕国斌、马宝刚、李广、谷文起、王文富
(2004年至2006年)
姓名年龄住址被判刑时间(年)
王存波40鞍山市十四(2005年入锦州监狱)
李有明盘锦四(2007年入狱)
张立凤锦州市四(2007年入狱)

法轮功学员所在监区
一监区,张慧宇(沈阳)、胡建园(朝阳)、吴赞廷(朝阳)、徐宝福(本溪)
二监区,张贵生、肖纪文、张绍丰、李宝珍(朝阳)
三监区,潘若生(朝阳)
四监区,曹智勇(朝阳)
七监区,白洪武(大石桥)、张玉权(盘锦)、孙铭泽、德成
八监区,周汉春(锦州)、徐晓明、孟庆祥、郭立峰
十监区,吕国斌
内创一监区,陈海(建平)
内二,李建华
内三,李海林(建平)
内四,宝刚
内五,李广
内六,谷文起、王文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6/171863.html

2008-01-05: 锦州监狱的“抱凳”折磨(图)

法轮功学员胡建国、孙剑被用“抱凳”折磨时,恶警崔元歧、牛宝金命令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不让他们睡觉,一闭眼就拳打脚踢。只有吃饭、大小便时才打开手铐下凳,除此外,整天都在凳上抱着。犯人分三班,每班不下两人看守。时间长了,屁股坐烂了,腰酸、脚痛、两腿麻木、双手冰冷,吃饭、解手站不起来,得需要两个犯人拽起来。

法轮功学员孙剑、胡建国曾被连续二十五天抱凳折磨、不让睡觉。看管孙剑的犯人齐宝海(辽宁省绥中县人),在锦州监狱服刑了十七年,头一次進小号,看到“抱凳”这种刑具,便不自觉的说了一句:“这不是折磨吗?”

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王存波、张贵生在此之前也遭受过“抱凳”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5/169658.html

2006-03-25: 辽宁锦州南山监狱的迫害事实

在2005年12月14日,锦州南山监狱一监区四中队新调来的管教大队长崔元岐和管教科长牛宝金领着其手下一班恶警对大法弟子進行了新一轮迫害,将朝阳的胡建国和盘锦的孙健强行关進禁闭室,逼迫写五书“转化”。胡建国和孙健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用袜子把胡建国的嘴勒住,把他俩抱在凳子上,(此凳是专门惩罚人的,高50-60公分、粗30公分左右的木桩,连在一块铁板上,木桩上有两个铁环子,人坐在铁板上,两腿从木凳两侧叉开,两只胳膊从两侧铁环穿过去,然后戴上手铐脚镣,人就无法动弹,腰也直不起来,很多人因此抱残了身体。)连抱了11天,腰部受到了伤害。同时还指使10多名犯人轮番看管不让睡觉,使二人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摧残,直到手腕勒破了,屁股也磨破了,才把他们放下来,没过几天又继续强迫抱木凳,晚上天冷要棉衣都不给,并连带其他犯人,如不写“五书”,就不准出小号。

当他们要对恶警的犯罪行为進行投诉时,恶警说:“你告我们甚么?你上哪去告?你现在连自由都没有,还讲甚么人权?在这里你甚么权利都没有,就是折磨你,让你死不了活受罪。”在此之前,有个姓李的法轮功学员,被关了48天,抱木凳30天,灌食把大便都灌出来了。

现在,南山监狱的迫害仍在继续,恶警给不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消费卡上的钱不让花、邮包给退回去、长期被关在监舍里不让出来,实行精神折磨和生活控制,环境极其恶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5/123700.html

2005-11-21: 锦州监狱欲把好人转化成坏人的种种恶行
辽宁省锦州监狱把“转化”大法学员与奖金、升职提干紧密联系。在权利和利益的驱使下,各监区的邪恶之徒采取威逼、利诱、伪善等手段企图所谓‘转化’大法学员,逼迫大法学员放弃对大法的信仰。

被非法关押在一监区的大法学员吴赞廷,被迫害得出现病业反映,该监区动员干警为吴“捐款”,把吴的亲属找来,营造一种“温馨”的气氛,用伪善试图转化吴赞廷。该监区另一名大法学员胡建国因不配合他们所谓的“转化”,该监区派两名干警到他的家里進行威胁利诱。胡建国的老父亲动情的说:“我儿子过去吃喝嫖赌甚么事都干,政府不管,修‘真善忍’做个好人,你们却判他刑,现在还要转化,往哪里转化,难道还让他学坏不成?”弄得二名干警灰溜溜的走了。

被非法关押在内创八监区大法学员乔忠進在家属接见时,庄姓科长说:“只要他转化,甚么都好说,我可以让他保外就医(其实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利,只是为了要转化率,他就敢胡乱许愿),如果不转化,甚么都免谈。”现在乔忠進已绝食十几天,胸内积水,肝病等重病在身。

二监区的不法之徒对大法学员一向残酷野蛮。他们用胶带将大法学员缠得严严实实;将大法学员多次关押小号,把四肢固定在小木凳上不能动弹,过几天,几名干警还要轮流用各种方式迫害,他们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等。多起迫害事件都发生在这个监区。一大法学员为抵制转化進行绝食,该监区有几名恶警为了提职往上爬,不惜出卖良心仍然野蛮的将其关進小号進行迫害,现在这名大法学员已绝食一个半月,身体已极度虚弱。

另外,入监大队也有一名大法学员绝食一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1/114938.html

2003-03-23: 辽宁省朝阳市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23/46974p.html

胡建国,男,34岁,家住朝阳市双塔区。2000年11月22日在天安门和平请愿被绑架,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被折磨1个月,后正念走脱。2001年10月25日被双塔分局政保科绑架,遭到恶警毒打,晚上又被刑警大队吊在墙上,十几个恶警轮番看守,污言秽语谩骂、拳打脚踢、不许睡觉、不许吃饭、喝水,困了一闭眼就用高压喷水壶喷水,这样被折磨了三天二宿。它们在胡建国的住处抢走电脑、打印机,存折3个5万多元,手机、呼机、手机卡等,还抢走现金1万多元。所有物品都没有清单,没给任何手续。2003年1月被非法判刑14年,现在被关押在朝阳第一看守所。

朝阳市 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4-11-21: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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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双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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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张锡峰:1384215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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