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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 前進区(前进区,南岗派出所) >> 刘秀芳, 女, 68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九州岛 个人近况: 2021年1月29日 迫害致死 (2021-03-30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3-12-31
案例分类: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剥夺睡眠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碼坐小凳/老虎凳/铁椅子/背铐/拷地環 约束衣/长时间被捆缚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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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八次被绑架 佳木斯刘秀芳遭“清零”骚扰后离世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疫情笼罩下的佳木斯少了很多往日的欢笑,天空飘着清雪,二十点五十五分,饱受中共邪党迫害的刘秀芳女士,闭上了双眼,留下相伴四十多年身体状况不好的丈夫……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22年的迫害中,刘秀芳曾被八次绑架、三次劳教、一次判刑迫害,遭受多种酷刑折磨,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二零一九年六月出现脑梗,瘫痪在床。刘秀芳曾这样描述过她的一段经历,她说:“回到号里,刑事犯正在吃饭,一刑事犯关切问我被打得怎么样?我一脱下裤子,她看到后,竟然被吓得跳了起来,不住地说‘打得太狠了、打得太狠了’。号长告诉我,你就这么趴着吧,不要码坐了,要不你的臀部非得烂了不可。” 刘秀芳的离世,是佳木斯市公安局指示所在辖区建设派出所及相关居委会成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清零”行动一手造成的。刘秀芳和儿子一家的户口在一起,归属于佳木斯向阳区建设派出所,社区人员多次骚扰她的儿子家,要找到刘秀芳住处。 二零二零年七月的一天下午,佳木斯市向阳区九洲社区主任和建设派出所的警察,再一次骚扰刘秀芳的儿子家。当时刘秀芳的孙子一个人在家学习,孩子只好给母亲打电话。刘秀芳的儿媳回来后,正告他们:老人病重,如果你们去了,病情加重了怎么办?他们打电话给建设派出所所长请示,所长批示后,他们执意要见刘秀芳本人。 无奈之下,刘秀芳的儿媳带着这伙人来到刘秀芳的住处,他们逼迫刘秀芳在放弃信仰的表格里按了手印,并且给她录了像。然而刘秀芳在自己身患重病,瘫痪在床之时没有得到一点温暖和关心,被强迫做违背良心的事,心里受到了很大的创伤,身体每况愈下,六个月后含冤离世。 刘秀芳,佳木斯人,一九五三年出生。曾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哮喘、小便失禁伴有大腿浮肿等病患,曾被病痛折磨的她想过自杀,因念及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不得不在病痛中挣扎求生。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刘秀芳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亲身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她曾患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了。 一、在看守所遭疯狂毒打 因坚守信仰真、善、忍,刘秀芳曾被八次绑架、关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佳木斯,被勒索了二百元钱,被非法关押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正月末,建设派出所警察以刘江滨为首,伙同三四个警察把刘秀芳绑架到派出所,随即劫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刘秀芳遭到崔姓警察的疯狂毒打,用一米多长、一寸多宽的厚竹板子,一板子就把刘秀芳打趴下了,然后让她起来,继续反复打。整个臀部和大腿被打的成了一个黑紫色的大血饼,连看守所的女警都看不下去了,都说打的太狠了。 刘秀芳曾这样描述过:“回到号里,刑事犯正在吃饭,关切问我被打得怎么样?我一脱下裤子,她看到后,竟然被吓得跳了起来,不住地说‘打得太狠了、打得太狠了’。号长告诉我,你就这么趴着吧,不要码坐了,要不你的臀部非得烂了不可。” 一年过后,伤处瘀血的印记都还可以看见。一个月后,家人通过找关系、被勒索了一千元钱才将刘秀芳放回。 二、毒打,铐死人床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刘秀芳进京上访,上午九点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劫持回佳木斯,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因拒绝放弃信仰,摘掉了写有诽谤李洪志师父字样的牌子,被恶警何强恶狠狠地打了一个嘴巴,并被非法加刑三个月。 刘秀芳曾因为坚决抵制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何强指使警察高晓华把刘秀芳拽到楼下库房、铐在行李架上,宫队长又把她铐到死人床上一个星期。 刘秀芳曾回忆道:“人被铐在死人床上那种痛苦的感觉,真是难以形容,真是太痛苦了!一动也不能动,即使大小便一只手也得被铐在床上。胸疼痛得就好象前后粘连在了一起,手脚不能动一点,一动,手铐就铐到肉里了。” 三、抄家、全身被“大字型”定铐 二零零二年五月晚上七点多,刘秀芳到夜市免费赠送真相光盘,被市公安局绑架、当晚送到看守所。第二天市公安局恶警非法抄家。 在看守所,刘秀芳被“大字型”定铐在床铺上,持续了一天时间,刘秀芳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非法送到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回到家中。 四、又被非法劳教两次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刘秀芳被蹲坑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马学俊、左秀云、王清荣、戴立霞等七人。 刘秀芳被非法劳教两年。在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刘秀芳被强迫做奴役:挑小豆,遭“大背铐”酷刑折磨,被非法关押半年后,获得自由。 二零零三年秋,刘秀芳在早市讲法轮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东风公安分局警察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刘秀芳到法轮功学员家串门,被松江派出所两名蹲坑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强迫长时间码坐。半年后,刘秀芳获得自由。 五、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号,刘秀芳被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连民、副大队长詹文军为首的十多个警察闯进家里绑架,被铐在老虎凳上五天四夜、三天不让吃饭、不让睡觉,造成刘秀芳小便失禁。 刘秀芳的丈夫和儿子同时被绑架,他们并未修炼法轮功。丈夫被警察打嘴巴子,被铐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最后警察编了个假证据,强迫她的丈夫按了手印,把他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了两天一夜。刘秀芳儿子在市公安局被非法拘禁两天一夜,被铐一夜,还被抢走两部手机。 因被非法拘禁和殴打,刘秀芳丈夫放回家后,受到过度惊吓而变得目光呆滞,他本来就胆小,在单位是被公认的好人,被迫害后不愿说话、记忆力减退,还有痴呆的症状,几年过去了,也未恢复正常。 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刘秀芳的同时,不到两周的时间内,法轮功学员付裕、沈国、王桂珍、黄卫中、田海涛、栾秀媛、于云刚、刘孝斌、孙庆河、李秀荣等二十多人陆续遭绑架。 刘秀芳、于云刚、付裕和吴志刚等人,是因为利用“小喇叭”的形式向世人传递法轮功真相,而遭绑架。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刘秀芳非法判刑三年、于云刚八年、吴志刚六年、付裕五年。 佳木斯监狱半个月之内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之一的就有于云刚。二零一一年,佳木斯监狱狱长叶枫为了完成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指标,在不到半个月内,就直接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于云刚因被用钝性物击打头部,脑出血致死。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因灌食插管到肺里致死;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刘传江在监舍被活活打死。付裕被佳木斯监狱折磨得患有高血压,脑梗塞,被保外就医放回家。然而付裕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付裕离世。 刘秀芳被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佳木斯市刘秀芳自述八次遭中共迫害经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30/八次被绑架-佳木斯刘秀芳遭“清零”骚扰后离世-422751.html 2020-08-21: 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社区人员与警察骚扰刘秀芳及家人 2020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佳木斯市向阳区九州岛花园社区主任和片警,领着向阳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的几个警察去到法轮功学员刘秀芳的儿子家敲门骚扰。刘秀芳的孙子自己在家学习。社区主任与警察敲开门进屋后,一直等到刘秀芳的儿子和儿媳下班回家。 社区主任问:刘秀芳在哪住?见刘秀芳的家人不配合,就恐吓威胁说:如果不告诉,就停发工资。刘秀芳的儿媳遭恐吓威胁,怕停发工资,被迫的配合了邪恶的要求。社区主任与警察找到刘秀芳本人,逼迫刘秀芳按照社区的要求在发的表格里按了手印,还给刘秀芳录了像。 刘秀芳女士曾遭非法判刑,冤狱三年期满被释放回家,身心健康一直未能完全恢复。辖区建设派出所警察经常打电话骚扰刘秀芳的儿子。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1/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0782.html 2011-04-28: 刘秀芳生命垂危 黑龙江女子监狱不放人(图)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秀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监狱以种种借口不放人,却逼迫家属签字承认监狱的所谓“治疗”而推卸责任。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多年来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迫害致死致残多名法轮功学员,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种种手段折磨致重病,然后所谓的“治疗”致死致残的。 刘秀芳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遭绑架,同年七月七日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号,监狱通知家属说刘秀芳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住院,心衰、血压高,叫家属速去探视,并允许把她的孙子也带去。 十五日,家属到监狱医院见到了刘秀芳。病危中的刘秀芳,见到他八岁的孙子,失声痛哭的说:“奶奶想你呀!”孙子也痛哭流涕的说:“奶奶我也想你呀!”祖孙二人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在一旁的大夫和监狱警察,强行将玻璃门拉上,阻断刘秀芳和亲人的零距离接触。 刘秀芳隔着玻璃,眼巴巴的望着小孙子,她俯下身子,把手贴在玻璃窗上,小孙子也急忙在外一侧将小手贴在玻璃窗上,与奶奶的手相对,祖孙二人,隔着玻璃,对望着流泪。在一旁监听的二监区的董队长对刘秀芳说:“你得配合治疗,为了你的孙子和儿子,你也得配合监狱治疗。” 刘秀芳面容憔悴、脸色苍白,向家属讲:“我心律每分钟170下,血压很高,昨晚(十四日)医生不知打的什么药,打完针后我的头都要胀开了,血管都要炸了,一宿也没睡觉。”她的表情极其痛苦。刘秀芳又告诉家人:“在这里不让炼功,不让学法,我作为修炼人,都成空壳了,我死这里是他们迫害死的。”董队长说:“谁迫害你了?”刘秀芳说:“这里的环境这么紧张,我病了。我病这么重,你们还不放人,我若死这里就是你们迫害死的!”董说:“我也想让你回家,但办保外就医,得走程序。”刘秀芳还有很多话要说,就被警察强行带走了。 董对家属呵斥说:“你们不能走,你们得签字,证明刘秀芳的病是因为不配合监狱治疗所致。”于是,董就与监狱大夫,拟写让家属签字的书面材料,准备让家属签字。这时家属已走出医院大门,董就从医院追出来,在医院门前的路上,不顾过往行人的观看,大声叫嚷,不让家属走,逼迫家属到监狱签字。家属不从,董就强令家属留下。 四月十五日那天,天气很冷,孩子冻得直打冷战,家属只好在一家邻近的旅店租了一个房间,呆在那里。董就在小旅店的方厅,看着家属,不让家属离开,同时往监狱打电话,让监区长与家属交涉。 就这样,家属被扣押了三个多小时,直到十一点半,监狱一王姓的监区长和监狱的“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与家属谈为刘秀芳保外就医一事,家属让监狱立即放人,监狱坚持走保外就医程序。家属无奈,只好同意办保外就医。董又令家属,下午再次去医院劝刘秀芳配合治疗,并说:“实在不行,你们就摁着刘秀芳,我们给她打针。”家属拒绝了董的无理要求。结果下午,家属到医院后,医院并没有让家属接见刘秀芳,而是继续逼迫家属签字,为了不配合医院的签字要求,家属只好离开医院。董还是不断的给家属打电话,逼迫家属再回医院签字。 四月二十一日,哈尔滨女子监狱两位狱警到佳木斯找刘秀芳的家属,拿出《监外执行决定书》让刘秀芳的家属签字。刘秀芳的儿子出于亲情,很无奈的签了字,同意接收命危的母亲回家。之后警察要家属带领到相关部门签字。先后到了佳木斯建设派出所和市政府“六一零办公室”,这两个部门均阻挠给刘秀芳办保外就医,以刘秀芳是“要案、重犯”为由拒绝在《监外执行决定书》上签字。于是监狱的狱警就将此事交给了家属,让家属托关系把字签上。二十二日刘秀芳的家属和两狱警又到向阳公安分局,向阳分局也拒绝签字。 家属要求监狱马上放人。监狱不放人却说:监外执行的程序在运作中了,什么方案都不能采纳。 目前,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医院以刘秀芳不配合治疗为由,将命危的刘秀芳送回了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8/刘秀芳生命垂危-黑龙江女子监狱不放人(图)-239774.html 2010-12-15: 公民建议函:将宋佩侠尽快清除出法官队伍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法官法》对法官职责的要求。 宋佩侠作为佳木斯中级法院一名多年来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官,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和执法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和失职行为: 一、不能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惩恶扬善、弘扬正义 纵观中国所有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信仰法轮功是违法的。而所有关于对法轮功问题的定性规定如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主席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法轮功是邪教” ;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决定取缔法轮功的通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等等均不能作为法律实施。为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而普遍使用的《刑法》第300条也没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两高解释也因为违宪不适用处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官来说,宋佩侠是应该熟知法律的规定的。然而宋佩侠视法律于不顾,多次枉法裁判,在受理法轮功学员的二审案件中明知一审法院判决有错,还坚持原判,丧失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刚直不阿、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本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5条规定“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 二、超越权限诱骗、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左右宋佩侠在受理法轮功学员马多的二审案件中,预先设计由宋佩侠诱骗,对马多的亲属谎称上午没时间,“约”他们下午一点十五分再来。下午马多的亲属和朋友陪同律师刚走进法院,就发现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成员陈万友正在法院的门卫室内坐着。见到宋佩侠后,宋找借口百般刁难,迫使律师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延误了很长的时间。期间宋佩侠一直不停的与外面的人通电话,内外串通、相互勾结。一直拖到了下午三时以后,宋佩侠才告诉律师和家属可以走了,当律师和家属刚走出法院大门就陷入了一大群警察的包围圈里。时任佳木斯“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政法委副书记刘衍亲自现场指挥,一帮警察不由分说冲上去架住律师的胳膊,强行将其拉入法院一间屋子里,而屋子外面开始暴力绑架马多的亲友。与此同时,另一伙警察则将在法院外面等待的马多的母亲邱玉霞及亲朋好友等8人绑架。宋佩侠在将马多非法判刑后不久,强行将马多的母亲邱玉霞也非法判刑三年,母女二人都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这次事件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项晓波、蔡荣、屈玉杰、邱玉芬、赵文杰、田洪英和王洪忠被非法劳教。 这次事件是由宋佩侠与佳木斯“六一零”政法委、市公安局直属国保大队的陈万友等恶人相互勾结,动用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永和派出所、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长虹派出所等单位的大部份警力事先预谋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法官法》总则第二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利只是审判权,宋佩侠滥用职权,策划参与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造成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送去非法劳教,使多个家庭陷于痛苦之中,使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母亲、父亲,家庭减少了经济来源,生活更加困顿。《法官法》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故拖延、贻误工作,使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立案、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 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宋佩侠在受理有关法轮功学员的二审案件中经常找各种借口、个人理由不履行职责。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李绍志家属到佳市中级法院询问李绍志案子的情况,却被告知当天下午就判。当家属得知负责案件的法官是宋佩侠,家属要求找宋佩侠时,对方说宋佩侠出差了。这时家属又和身在外地的律师取得联系。李绍志的辩护律师给法院打电话询问,法院声称“法官宋佩侠出差回不来。”律师问道: “今天怎么能结案?”对方支吾说:“待会能回来。”下午宋佩侠回来后对一直等她的李绍志家属说:“合议庭已经合议完了,维持原判。” 宋佩侠在受理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的上诉案件期间,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付裕的家人到佳木斯市中院找宋佩侠时,被告知宋佩侠已经请假一周。宋佩侠故伎重演,以请假来拖延上诉时间(因上诉期限恰好是一周)。八月二十四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及其亲属来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准备找宋佩侠询问二审的情况。法院门卫接待室的人通过内部电话与刑一庭沟通后,转告家属,法院对付裕、于云刚、刘秀芳和吴志刚的二审非法判决结果已经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中院二审的非法判决没有通知当事人家属,当时法轮功学员付裕、于云刚和吴志刚已被送往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家人仍对此一无所知。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聘请两位律师在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宋佩侠担任办案人。十一月二十六日,王丽新、李秀荣聘请的两位律师去中院办理手续时,宋佩侠又谎称去医院输液借此回避律师,由中级法院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出面办理了律师介入的相关手续。十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次来到市中级法院询问有关二审的一些情况。家属通过电话找到宋佩侠,宋佩侠的态度非常蛮横恶劣,拒绝与家属见面,并说二审不开庭了,家属两次挂电话询问为何不开庭,宋佩侠说不开庭是上边有令,关于法轮功的事不受理,说完话立刻把电话挂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九条 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第二十条 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 (二)对于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并且投入合理的、足够的时间; (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 四、阻碍律师参与诉讼,影响司法程序公正 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受理法轮功学员李绍志的二审案件中,宋佩侠欺骗家属和律师,阻止律师辩护,谎称出差,致使北京正义律师无法代理,然后通过监听电话得知十八日前律师因有其它的案件不能来,就在十八日匆匆结案,达到不让律师介入的目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左右,法轮功学员马多的律师在当事人亲友陪同下应宋佩侠之约赶到法院,到门口就发现他们被由佳木斯市“六一零”、公安局,以及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永和派出所、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长虹派出所等单位警察包围。一帮警察不由分说冲上去便架住律师的胳膊,不顾律师的大声质问,强行将其拉入法院一间屋子里。之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在辩护律师被强行剥夺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情况下,直接宣布判处马多三年有期徒刑。 五、不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官法》第八条法官享有下列权利:“(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佳木斯市郊区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王丽新三年零六个月、李秀荣三年徒刑。王丽新、李秀荣提出上诉,详述公安机关执法犯法,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开庭审理。王丽新、李秀荣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来的身心变化,以及在高压下为什么不放弃修炼,俩人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然而,佳木斯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宋佩侠却蛮横地告诉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不开庭”,理由是“上边有令”。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的家属来到市中级法院,询问有关二审的情况。法院门口处的法警禁止家属上楼找办案人宋佩侠,只能用内部电话联系。家属从电话中听到宋佩侠的态度非常烦躁、生气。当家属问宋佩侠什么时候二审开庭,宋强硬地回答说:“不开庭了!”家属想当面谈,她立刻回答: “没有必要!”并很快挂断了电话。后来家属用手机再一次给宋佩侠的办公室拨通电话,问宋佩侠为什么二审不开庭,是不是还要暗箱操作啊,宋佩侠回答说,什么暗箱操作,那是铁的事实!家属理直气壮的质问她,宋佩侠说不开庭是上边有令,关于法轮功的事不受理。宋佩侠说完话再次把电话挂断。作为一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上面的命令。判决书签证的是你,将来追究责任的时候是你,“上面”的哪个人替你承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一条 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六、宋佩侠在接待当事人及家属时的表现影响法官的职业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做了严格规定。 第三十一条 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七条 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的家属多次来到市中级法院,通过电话与宋佩侠联系,宋佩侠刚开始接电话都是很客气,当得知是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时声音立即就变了调:你们家属有什么资格叫我接见,我告诉你不开庭了!我说了不算,你找院长去!不开庭,就是不开庭! 家属也多次对宋佩侠讲:李庭长,我的家人被判刑是冤案,“她们做好人没有错,这次请你好好把握,这也是对你好,也为你的家庭好。”宋佩侠没好调的说:我怎么不愿意听你说的这些话!然后宋很快就挂断电话。家属再挂电话,宋佩侠不接电话或者让别人接听,拒绝与家属面谈也拒绝接家属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 综上所述,佳木斯中级法院法官宋佩侠在其行使职责的范围内的行为,完全不具备一个法官应有的质素,建议佳木斯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尽快将其从法官队伍中清除出去。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宋佩侠' 宋佩侠 宋佩侠相关信息: 宋佩侠,性别,女,1958年02月06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保卫社区33组83号。办公室8620162,手机13314544858,宅电8695052 宋佩侠丈夫王伟明,在佳木斯市百货大楼工作; 儿子王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5/公民建议函-将宋佩侠尽快清除出法官队伍-233676.html 2009-09-05: 佳木斯刘秀芳现被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刘秀芳,已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被从佳木斯看守所劫持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刘秀芳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被绑架;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在佳木斯看守所被向阳区法院赵玉斌等人非法庭审;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5/207748.html 2009-08-24: 2009 年2月初,邪党恶首之一周永康以保“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为由,坐镇黑龙江直接操控迫害,邪党暴力机器开足了马力在佳木斯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从参与的部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直至佳木斯市安全局、佳木斯市整个公安系统的所有警种以及其它一些相关部门,甚至还从外地调集来了警力;到利用的无线电监控等设备;再到采取所谓的喇叭事件不能让当地公安介入、对所谓的重点24小时监控和蹲坑;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吊铐、毒打、“熬鹰”等酷刑迫害、刑讯逼供,甚至绑架家人做人质。其参与人员之多、手段之恶劣,可以说自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在当地还未曾有过。 从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形式是自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对邪恶又一次有力的震慑,令末日到来前的邪党非常惶恐和胆寒。 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等人都是因为利用“小喇叭”的形式向世人传递法轮功真相,而遭到邪党疯狂的迫害。他们均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被佳木斯市检察院强制批捕,于次日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于云刚和付裕还在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邪党的无理迫害,目前他们的身体状况十分虚弱。付裕在被公安非法提外审期间,曾遭佳木斯市公安局高东旭的毒打,并经历了五天五夜不让合眼睡觉(又称之为“熬鹰”)的迫害。吴志刚被酷刑折磨了一天一夜。于云刚曾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据见证人讲,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4/207097.html 2009-08-19: 于云刚等被判刑 佳木斯法院追撵恫吓家属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后,一直不给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判决书”。七月二十九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遭到法院工作人员、庭长赵玉斌的追撵和恐吓。后来,家人辗转获悉,向阳区法院已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八年;吴志刚六年;付裕五年;刘秀芳三年。向阳区法院人员作恶心虚,欲盖弥彰。 七月二十九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找刑一庭庭长赵玉斌,准备就此事来咨询一下。当时赵玉斌不在,与他在同一办公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起初态度还算客气,可一听到来者是咨询有关法轮功的案件,竟立马一反常态的质问:“谁叫你们進来的?!你们没有权力来问(这事)。”她还一边赶他们快走,一边给门卫打电话。当付裕家属提出还要再等一等赵玉斌时,她竟恐吓道:“你们再不走,我就叫人带你们下去!” 恰逢此时,赵玉斌回来了,当他问明来因后,蛮横地一口回绝道:“要问,就到看守所找当事人问去!”他还撵他们快走。付裕家属一看如此,就想再上五楼去找院长打听一下。 可当赵玉斌发觉付裕家属没有离开法院时,就开始到处追找他们。一直追到院长办公室门前,不容分说的一下将他们拦劫住,还叫嚷道:“这是领导办公的地方,不许你们在这儿!就是不许你们在这儿!快走!”付裕家属见状只好无奈的离开了法院。 当他们走到法院侧面,发现那里设有信访接待室时,就抱着一线希望准备進去打听一下。没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和门卫在赵玉斌的唆使下,一直尾随其后。一见他们要進信访接待室时,就赶紧去阻拦,还逼问他们是否也炼法轮功。最后,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只好失望的离开了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后来,上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辗转获悉,向阳区法院已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八年;对吴志刚非法判刑六年;对付裕非法判刑五年;对刘秀芳非法判刑三年。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都对向阳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不服,已经提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的上诉。 赵玉斌曾紧随邪党在先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绍志和崔胜云时表现十分卖力,特别是二零零九年在参与过对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邪党法院特为其配备了一台“现代”新专车,企图怂恿其在对法轮功学员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事件回放 今年二月初,邪党恶首之一周永康以保“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为由,坐镇黑龙江直接操控迫害,邪党暴力机器开足了马力在佳木斯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从参与的部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直至佳木斯市安全局、佳木斯市整个公安系统的所有警种以及其它一些相关部门,甚至还从外地调集来了警力;到利用的无线电监控等设备;再到采取所谓的喇叭事件不能让当地公安介入、对所谓的重点24小时监控和蹲坑;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吊铐、毒打、“熬鹰”等酷刑迫害,甚至绑架家人做人质。其参与人员之多、手段之恶劣,可以说自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在当地还未曾有过。 从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形式是自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对邪恶又一次有力的震慑,令末日到来前的邪党非常惶恐和胆寒。 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等人都是因为利用“小喇叭”的形式向世人讲真相,而遭到邪党疯狂的迫害。他们均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被佳木斯市检察院强制批捕,于次日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于云刚和付裕还在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邪党的无理迫害,目前他们的身体状况十分虚弱。付裕在被公安非法提外审期间,曾遭佳木斯市公安局高东旭的毒打,并经历了五天五夜不让合眼睡觉(又称之为“熬鹰”)的迫害。于云刚曾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据见证人讲,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 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赵玉斌 手机:13298762222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206399.html 2009-07-17: 隐瞒时间地点,佳木斯区法院开庭走过场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要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7/204713.html 2009-03-28: 佳木斯刘秀芳及家人被绑架殴打 自二零零九年二月初开始,黑龙江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佳木斯国安、公安及相关系统的恶人以非法抓捕“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为借口,大面积迫害当地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家人,近二十名大法弟子被蹲坑、抄家、绑架。大法弟子刘秀芳及其家人在此劫中也遭到严重殴打、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大法弟子刘秀芳出门去买菜,这时就过来一个人,一把将刘秀芳推进屋里,按到墙角头朝下,不让动。随后就把刘秀芳丈夫绑架到佳木斯公安局的刑侦科。 警察首先诈骗说:“听说你屋里有人说:‘姐夫,那个喇叭挂哪?’你说:‘挂西边的架子上’,你说没说?” 刘秀芳丈夫回答:“没说”。 没说就开始打,几个人多次上,打嘴巴左右开弓,不间断的打,而且下手非常狠毒,期间把腰带也给抽下来了。最后,刘秀芳丈夫实在承受不住了,屈打成招,违心的说:“我说了”。接下来开始确认刘秀芳丈夫是不是法轮功学员,手段就是打,问:“你炼没炼法轮功?”答:“没炼”。没炼还是打,并逼迫他骂大法师父,不骂就打,直打到他实在承受不住,说几句污蔑师父的话才住手。已经达到目地的邪恶之徒,并没有就此罢休,又将他送进看守所,非法关了三天才放回。 就在绑架刘秀芳和她丈夫的当天,正赶上刘秀芳的儿子回家看老人,恶警把刘秀芳儿子也绑架到松林派出所迫害,在松林派出所坐了两天铁椅子,才放回家。来串门的邻居也被恶警绑架了,在松林派出所审了几小时才放回来。 当天把刘秀芳家翻了个底朝上,工资卡、900元现金都拿走了。儿子放回家后,去前进分局要钱和工资卡,他们不给,说做罚款,再三要求,才很不情愿的给了。 因刘秀芳租房住,恶警把房主也罚了500元钱。 在迫害法轮功的一系列政策中,中共邪党采取的是连坐的政策,这在对刘秀芳的迫害中已表现的尤为突出,她的丈夫、儿子、邻居、房主都遭到株连,更多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单位领导、同事也都遭到了株连,其目的是在社会中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使法轮功学员在社会上无立锥之地,迫使其放弃信仰。 刘秀芳这个家庭是社会公认的好人,在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开始,十年间,屡遭迫害:骚扰、绑架、抄家、关押、劳教、经济勒索连续不断,可以说没有三天好日子过。 1999年7.20,刘秀芳进京上访,在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交伙食费300元。 2000年正月末,刘秀芳被建设派出所警察绑架。在看守所,刘秀芳遭到崔姓警察的疯狂毒打,用一米多长、一寸多宽的厚竹板子,一板子就把刘秀芳打趴下了,然后让刘秀芳起来,继续反复打,有三十多板子。过后刘秀芳从腰部以下一直到小腿肚,紫黑一片,象血饼子一样,没有一点空隙,疼痛难忍、瘙痒,撕心裂肺的。一年以后伤痛还没有消下去。用四十五斤重的脚镣子,将刘秀芳和另二名大法弟子铐在一起,约四、五天。家属多次要人,被看守所警察敲诈,交现金五百元,才让见一面。永红分局百般刁难,勒卡现金一千元,才放人,又交伙食费近六百元。 2000年10月4日,刘秀芳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关入广场附近一个大铁笼子里,送入北京郊区新建的一个看守所,后来拉入石景山看守所。警察搜身,刘秀芳全被扒光衣服。不报姓名的大法学员被编号。连夜审问,刘秀芳被一男警察左右打好几个嘴巴子,驻京办事处前去接人,又逼拿五十元钱。永红办事处田某将刘秀芳接回,送永红分局,强制非法教养一年。 2002年5月,在秋林夜市,刘秀芳被市局二名警察绑架。恶警又到刘秀芳丈夫单位去骚扰,威胁、恐吓,想把刘秀芳丈夫带走,被单位领导阻拦。多名警察到刘秀芳家抄家,家被翻的底朝天,乱的象强盗抢劫过的一样。在看守所,刘秀芳被大字型钉铐在床铺上,一动动不了,身下不让铺东西,钉了一天时间,二十多天后,送劳教。由于身体状态极差、被拒收。 2002年12月12日,刘秀芳在顺和酒楼一单元门前,被蹲坑的一帮铁路警察强行绑架,送永红分局,两只手被铐在柱子上,永红分局一名姓刘的副局长,用脚猛踹刘秀芳的小腹,连续二次。随后又给刘秀芳铐到暖气铁管子上,站不起、蹲不下,晚上又把刘秀芳铐在椅子上一宿,手腕都被铐破了,之后被无理强制教养二年。 2005年4月7日,刘秀芳到朋友家串门,被松江派出所二名蹲坑警察绑架,强制教养二年。 刘秀芳在劳教所期间,遭到的迫害极其残忍: 第一次被劳教,2000年10月份,一去就是关禁闭,利用各种手段、方式洗脑;在屋里大小便,一天发半瓢水,配有普通犯人监管,随意搜身、翻床铺,连辱带骂、恐吓、欺骗加逼迫。因为摘劳教所里诽谤大法师父的牌子,被何强、王秀荣、刘××狠狠地打大嘴巴子,加期三个月。 第二次被劳教,2003年1月份,早上八、九点钟,首先被警察刘亚东、张小丹像疯了似的搜身,扒光衣服,嘴里不停的谩骂侮辱,一天不让上厕所,上大背铐,恶警刘亚东凶狠狠的将刘秀芳吊背铐铁床上,胳膊象掰折了一样。 2003年3月,警察洪伟又一次将刘秀芳大背铐,铐的刘秀芳长时间浑身颤栗,身体从此留下后遗症。洪伟又指使普通犯人给刘秀芳,以换姿式为由加剧、加重迫害、每次换姿式,铐的特别紧,在铐的时候掰胳膊,那滋味、没有语言能形容,分秒胜过数亿年。刘秀芳被铐后、手、腕肿的象馒头一样,血压持续升高,洪伟要刘秀芳拿五百元钱。刘秀芳把存入卡内的二百八十元钱给洪伟。刘大夫给刘秀芳弟弟打电话,让送钱。永红分局警察勒卡现金三百五十元。 第三次非法劳教,警察李秀锦、张艳受洪伟指使,还有一名普通犯人,强行把身体虚弱的刘秀芳按倒在地,威胁、恐吓、伪骗,硬拽着刘秀芳的手在××书上按手印。 在这些年的迫害中,建设派出所警察数十次到刘秀芳家骚扰,暴力砸门,大喊大叫,不开门,这些警察便跳上门前房子上,再进院。拿铁棍子撬门,用螺丝刀起窗户、扒下铁栅栏。亲人无端受迫害,整夜难眠,每天提心吊胆的,精神都要崩溃了,搅的四邻不安。 目前刘秀芳被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为封锁消息,家属去两次不让见人。因见不到刘秀芳本人,刘秀芳在此劫中遭受的迫害情况还不得而知,不难想象对其家人的迫害尚且如此狠毒,对刘秀芳本人的迫害也一定是令人震惊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8/197910.html 2006-08-21: 只因做好人 刘秀芳被送看守所、判劳教 一、 99年7.20进京,刚出北京站中,被北京警察约数百人拉入丰台体育馆,馆内挤满了数以千计的大法弟子,有老人孩子,一个挤一个坐地上动不了,一天不给吃喝,警察背着枪,不停地轮换。晚上由四个警察强制、粗暴将刘秀芳硬是给扔到车上,连踢带打,拽头发、拧胳膊、将鞋打丢了一只,一直押送到锦州。哈尔滨、佳市共同接回,每人强扣二百元,后送入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交伙食费300元。 二、 2000年正月末,一天晚上7点钟,建设派出所二名警察刘江滨和另一人,私自到刘秀芳家,看到师父像,便返回所里,又重新叫来三、四名警察把刘秀芳带到派出所。随后摘走师父像,把刘秀芳送看守所。在看守所,刘秀芳遭到崔姓警察的疯狂毒打,用一米多长、一寸多宽的厚竹板子,一板子就把刘秀芳打趴下了,然后让起来,继续反复打,有三十多板子,过后刘秀芳从腰部以下一直到小腿肚,紫黑一片,象血饼子一样,没有一点空隙,奇苦难忍、疼痛、搔痒,撕心裂肺的,一年以后伤痛还没有消下去。同时,用四十五斤重的脚镣子,将刘秀芳和另二名大法弟子铐在一起,约四、五天。家属多次要人,被看守所警察欺诈,交现金五百元,才让见一面。永红分局百般刁难,勒卡现金一千元,才放人,又交伙食费近六百元。 三、 2000年10月4日,进京上访,上午9点在天安门广场被抓,非法关入广场附近一个大铁笼子里。下午一点左右,送入北京郊区新建的一个看守所,看守所门前无任何标志,车进入大院后,院里还有一个套院。套院里有平房,车开到套院门口停住,套院竖着一块门匾上写:犬类研究所。此匾非常隐蔽,被一棵大树遮掩着。刘秀芳大声告诉同修:“咱们被拉到犬类研究所里头了。”押车警察惊慌的支吾着说“不是”马上否认。此院屋里已经关满了大法弟子。不久,又开始疏散。这次车里座位一律撤掉,一个挨一个席地而坐,不许向车外看。后来拉入石景山看守所,警察搜身,全被扒光衣服。不报姓名的大法学员被编号。连夜审问,一直折腾到后半夜三、四点钟,刘秀芳被一男警察左右打好几个嘴巴子,驻京办事处前去接人,又逼拿五十元钱。永红办事处田某将刘秀芳接回,送永红分局,强制非法教养一年。 四、 2002年5月,一天晚上,在秋林夜市,刘秀芳被市局二名警察绑架。随后恶警又到刘秀芳爱人单位去骚扰,威胁、恐吓刘秀芳爱人,想带人走,被单位领导阻拦。之后,多名警察到刘秀芳家抄家,家被翻的底朝天,乱的象强盗抢劫过的一样。在看守所,刘秀芳被大字型被钉铐在床铺上,一动动不了,身下不让铺东西,钉了一天时间,二十多天后,送劳教、由于身体状态极差、被拒收。 五、 2002年12月12日,刘秀芳在顺和酒楼一单元门前,被蹲坑的一帮铁路警察强行绑架,送永红分局,两只手被铐在柱子上,永红分局一名姓刘的副局长,用脚猛踹刘秀芳的小腹,连续二次。随后又给刘秀芳铐到暖气铁管子上,站不起、蹲不下,晚上又把刘秀芳铐在椅子上一宿,手腕都被铐破了,之后被无理强制教养二年。 六、 2005年4月7日,刘秀芳到功友家串门,被松江派出所二名蹲坑警察非法绑架,强制教养二年。 在劳教所期间,遭到的迫害极其残忍: 第一次投劳教,2000年10月份,一去就是关禁闭,利用各种手段、方式洗脑;在屋里大小便,一天发半瓢水,配有普通犯人监管,随意搜身、翻床铺。连辱带骂、恐吓、欺骗加逼迫。因为摘劳教所里诽谤师父的牌子,被何强、王秀荣、刘××狠狠地打大嘴巴子,加期三个月。 第二次投劳教,2003年1月份,早上八、九点钟,首先被警察刘亚东、张小丹像疯了似的搜身,扒光衣服,嘴里不停的谩骂侮辱,一天不让上厕所,下午三点钟便开始大背铐,警察刘亚东凶狠狠的将刘秀芳吊背铐铁床上,胳膊象掰折了一样,真是惨无人道。 2003 年3月份警察洪伟又一次将刘秀芳大背铐,铐的刘秀芳长时间浑身颤栗,身体从此留下后遗症。洪伟又指使普通犯人给刘秀芳,以换姿式为由加剧、加重迫害、每次换姿式,铐的特别紧,在铐的时候掰胳膊,那滋味、没有语言能形容,分秒胜过数亿年。刘秀芳被铐后、手、腕肿的象馒头一样,血压持续升高,洪伟要刘秀芳拿五百元钱。刘秀芳把存入卡内的二百八十元钱给洪伟。刘大夫给刘秀芳弟弟打电话,让送钱。永红分局警察勒卡现金三百五十元。 第三次劳教,警察李秀锦、张艳受洪伟支使,还有一名普通犯人,强行把身体虚弱的刘秀芳按倒在地,威胁、恐吓、伪骗,硬拽着刘秀芳的手在××书上按手印。 迫害7年多来,建设派出所警察无数次到刘秀芳家骚扰,暴力砸门,大喊大叫,不开门,这些警察便跳上门前房子上,再进院。拿铁棍子撬门,用螺丝刀起窗户、扒下铁栅栏。亲人无端受迫害,整夜不眠,每天提心吊胆的,精神都要崩溃了,搅的四邻不安。邻居直骂:我们亲眼看到的中共培养的这帮公安警察真是土匪强盗。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1/136028.html 2005-04-09: 2005年4月6日中午,佳木斯前進区大法弟子宋玉芝、刘秀芳在宋家被郊区松江乡派出所4、5个恶警劫持,恶警掠走大法书、切纸刀等,还有1400元钱,恶警蹲坑企图绑架其他大法弟子,未能得逞。 2003-12-31: 佳木斯公安局永红分局,刘秀芳被强迫坐在铁椅子上,双手紧铐在椅子上的铁环中,身体不能动,永红分局的恶警对她進行毒打。因双手持续被紧铐很长时间,都铐出了血,后来便没有知觉了,被送看守所后一周多也没有恢复。 2003年1月6日,陈万友领着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几名恶徒将大法弟子王东霞、她的丈夫、她的婆婆及大法弟子戴立霞、左秀云、王清荣、刘秀芳、赵立霞、姜成香、寇维香等12名大法弟子送進劳教所。王东霞的丈夫和婆婆体检不合格被释放。另一名大法弟子被查出有严重病症,劳教所拒收,陈万友强行地让其收下了,并告诉劳教所恶徒,这些人都是佳木斯有影响力的。指使劳教所恶徒对这十名大法弟子加重迫害。果然,陈万友走后,劳教所立即行动,中午饭都没让吃,就开始疯狂迫害,昼夜不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2002-02-19: 2001年8月,大法弟子把造谣的宣传牌子摘掉,目的是为了叫这些警察少造假、蒙骗世人。他们疯狂地打了摘牌子的刘秀芳、黄金荣等人,并给加期3个月、2个月、1个月不等,每人罚款200元,罚款都是在家属来看大法弟子时强行扣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9/25257.html 2002-01-23: 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23653.html 佳木斯 前進区(前进区,南岗派出所)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4-10-16: 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总机 0454-8312227
常佳峰,局长 0454-8312319 李德才,党委书记、局长13845458221、8312311 关福才,局长,15804542229, 何欣(新),党委副书记、政委、副局长,13803662777 18645451099,8312312 8634777 管天印,户政副局长,13704059111 18645451682,8782593 8322777 孙成明,副局长,13945453636 18645451033,8312313 8663938 徐凤校,副局长,13945453838 18645451002,8312314 8677559 汤光环,副局长,13199116666 18645451088,8312315 刘显峰,副局长,15246463158 18645451303,8313158 李学忠,副局长, 13846468888 18645450180,8858866 尚志权,副局长,13603695333,8312315 8248575 孟凡涛,13836666555 18645454155 ,8312317 8698522 王国钢,副局长,13604867888 18645451193 郭建,副局长,13796359535 于凯,反贪局局长,13845417666,8322555 刘晓岩,案管中心负责人,13846195678,8307600 皮国庆,研究室主任,13845417999 王笑一,反渎职局负责人,13555599888 王志国,民刑科科长,18704542888 杨亮,技术科负责人,18845437999 罗新宇,法控大队大队长,13946449543 13224662333 18645451072,8791602 孙德伟,法控大队,1303656545 王雪飞,法控大队,18644016699 韩成国,政工科,13945455610 18645451010,8315977 835156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4)佳木斯市永红公安分局常用电话 区号 0454
局长 常玉龙 8247566 8676888 手机 13904543888 8245803 政委 李庆祥 8225391 8249895 呼机 126-1386338 手机 13903680338 副局长 刘润东 8222161 8631788 126-1381777 13904546677 副局长 宋介凡 8653015 8666333 126-5389333 13903689333 副局长 高洪伟 8653017 8647156 126-1381156 13903681156 副局长 孟凡文 8656801 8686558 126-5390988 13836644999 副局长 刘立波 8699363 8587059 127-1367260 6862888 政工科 郭树森 8607753 8699985 13845473789 督察室 孙军 8607753 8647949 926-9659562 13846195755 李华 8607753 8657796 13945468236 本案件有关文件2020-08-21: 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
姜松柏,所长,办电:0454-8445388、8587017,手机:13303687666 刘巍,教导员,办电:0454-8444110,手机:15046450000 高文江,副所长,办电:0454-8444110、8122311,手机:13945481000 周志伟,副所长,办电:0454-8444110、8448566,手机:13945478991 封平,女,户籍员,办电:0454-8444110、3813777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1/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107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