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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兰州 开发区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 金怡均(金怡君), 女, 49
个人情况: 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瑞兴园南区家属院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1-12-1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10-26: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历经三年迫害 已回家
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历经三年非法关押迫害,于2024年9月24日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6/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4278.html 2024-08-19: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即将冤狱期满 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2021年9月24日被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于2023年8月11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12月4日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 2024年9月24日是金怡均冤狱期满的日子,家人盼望她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19/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81014.html#24818222444-1 2024-05-22:甘肃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 不许家人会见 甘肃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大约五百多人次(截至二零二二年的数据),现有七个监区。七监区是专门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二零二零年以来,甘肃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仍在继续。打骂、体罚是常有的事。长时间罚蹲,不让上厕所,是最邪恶、最常用的迫害手段。体罚是身体上的难受,更邪恶的是对人精神的迫害、思想的迫害、信仰的迫害,更让人生不如死。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遭迫害情况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在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遭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金怡均上诉到兰州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中级法院,被告知金怡均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监狱以刚入监为由,不让家人接见。 二零二四年二月底,据监狱知情者说:金怡均因一直不“转化”,被强迫一直蹲着,大冬天将棉袄、棉裤浇上冷水在过道里拖拽、被要求天天写思想汇报等等手段迫害。 家人每月都去女子监狱,但黑监狱一直以金怡均不“转化”为名,一直不让家人会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2/甘肃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许家人会见-477850.html 2024-01-02: 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家人终于见到被非法关押近两年又两个多月的金怡均女士。金怡均精神状况尚好,人清瘦了许多。十二月四日,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监狱以刚入监为由,不让家人接见。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在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遭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5000元。金怡均上诉到兰州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中级法院,被告知金怡均被非法维持原判。 金怡均现年49岁,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因为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自二零一三年,兰州市司法局拒绝对她的执业证年检,使她无法继续从事律师职业。自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持续对金怡均进行骚扰,威胁她写 “三书”、放弃信仰,并扬言如不写“三书”,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西湖街道工大社区及金怡均家门周围的四块污蔑法轮功的展板被人取掉,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查看电梯录像,发现金怡均于九月十日凌晨五点左右乘坐过电梯,便向派出所恶告金怡均“破坏公共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警察冯宇晨及社区书记巴娟娟等人闯到金怡均家中,将她绑架到七里河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后,又于十月二日将她劫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教导员王芳雄、办案警察冯宇晨等人,为了所谓业绩,要把金怡均这个案件办成定案,煞有介事地将金怡均在电梯中的录像送到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所谓“鉴定”,证据不够,就以金怡均二零一二年因接同修出狱而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去朋友家拜访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作为所谓“证据”,将她构陷到七里河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七里河区检察院人员张景荣将案卷转到城关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城关区检察院的张琼莺、曹寰将金怡均构陷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城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金怡均女士。主办法官金济勇,审判长刘冬郁,审判员腾霄琼、马鑫燕,书记员李江涛。针对检察院张琼莺诬陷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金怡均平静地指出其中的荒唐。金怡均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琼莺只是机械地把所谓的“证据”翻来覆去的念了三遍。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刘冬郁宣布休庭,没有宣布结果。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金怡均非法判刑三年,非法罚款5000元。金怡均已向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接案法官马岩(0931-856319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470535.html 2023-10-14: 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遭非法判刑三年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罚款5000元。金怡均已向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接案法官马岩。 金怡均女士遭绑架、构陷、诬判经过 金怡均现年49岁,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西湖街道工大社区及金怡均家门周围的四块污蔑法轮功的展板被人取掉,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查看电梯录像,发现金怡均于九月十日凌晨五点左右乘坐过电梯,便向派出所恶告金怡均“破坏公共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警察冯宇晨及社区书记巴娟娟等人闯到金怡均家中,将她绑架到七里河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后,又于十月二日将她劫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教导员王芳雄、办案警察冯宇晨等人,为了所谓业绩,要把金怡均这个案件办成定案,煞有介事地将金怡均在电梯中的录像送到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所谓“鉴定”,证据不够,就以金怡均二零一二年因接同修出狱而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去朋友家拜访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作为所谓“证据”,将她构陷到同七里河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七里河区检察院人员张景荣将案卷转到城关区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城关区检察院的张琼莺、曹寰将金怡均构陷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城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金怡均女士。主办法官金济勇,审判长刘冬郁,审判员腾霄琼、马鑫燕,书记员李江涛。针对检察院张琼莺诬陷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金怡均平静地指出其中的荒唐。金怡均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琼莺只是机械地把所谓的“证据”翻来覆去的念了三遍。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刘冬郁宣布休庭,没有宣布结果。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金怡均非法判刑三年,非法罚款5000元。金怡均已向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接案法官马岩。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折磨金怡均女士事实 金怡均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因为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自二零一三年,兰州市司法局拒绝对她的执业证年检,使她无法继续从事律师职业。自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持续对金怡均进行骚扰,威胁她写 “三书”、放弃信仰,并扬言如不写“三书”,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 金怡均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被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她不背监规,点名时不蹲,在大队长李鹏指令下,她遭酷刑“背铐”串镣折磨,在戴镣的十五天里,在押人员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不让低头,不让闭眼,揪她头发,踹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不许她睡觉。这十五天里,也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使她没办法接水,无法刷牙。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借口过了给水时间不给她喝水;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在整个被酷刑“背铐”的过程中,金怡均受尽折磨。至今,金怡均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目前已知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看守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有:金怡均(被枉判三年,已上诉)、张萍(被枉判五年、在上诉)、周月珍(被枉判三年半,已上诉)、崔建萍(被枉判四年,二审阶段)、杨卉(被枉判一年四个月,今年十月到期)、李亚(被枉判四年半,今年十一月到期)、崔承香(十月五日被送医住院);刘桂芳、谢桂芳、王琳、祁玉莲及刘菀秋、刘磊母女等十三人。 另外,二零一二年六月结束八年冤刑、六年冤狱的原中学教师魏周香女士,之前也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看守所(遭绑架日期待查),近日得知已被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份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14/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遭非法判刑三年-467103.html 二三年四月七日遭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据悉,金怡均在进法庭门口时才被解下手铐,她看上去体力不支,一进法庭就跌坐在椅子上,很吃力的样子。据悉她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折磨。 金怡均现年49岁,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该社区及金怡均家门周围的四块邪恶展板被人取掉。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查看电梯录像,发现金怡均于九月十日凌晨五点左右乘坐过电梯,便向派出所恶告金怡均“破坏公共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警察冯宇晨及社区书记巴娟娟等人闯到金怡均家中,将她绑架到七里河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后,又于十月二日将她劫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六号室非法关押。 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教导员王芳雄、办案警察冯宇晨等人,为了所谓业绩,要把金怡均这个案件办成定案,煞有介事地将金怡均在电梯中的录像送到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所谓“鉴定”,证据不够,就以金怡均二零一二年因接同修出狱而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去朋友家拜访而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作为所谓“证据”。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城关区检察院的张琼莺、曹寰将金怡均构陷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主办法官是金济勇。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城关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金怡均女士。针对检察院张琼莺诬陷的“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金怡均平静地指出其中的荒唐。金怡均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为金怡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琼莺只是机械地把所谓的“证据”翻来覆去的念了三遍。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刘冬郁宣布休庭,没有宣布结果。 金怡均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因为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自二零一三年,兰州市司法局拒绝对她的执业证年检,使她无法继续从事律师职业。自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持续对金怡均进行骚扰,威胁她写 “三书”、放弃信仰,并扬言如不写“三书”,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 金怡均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被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她不背监规,点名时不蹲,在大队长李鹏指令下,她遭酷刑“背铐”串镣折磨,在戴镣的十五天里,在押人员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不让低头,不让闭眼,揪她头发,踹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不许她睡觉。这十五天里,也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使她没办法接水,无法刷牙。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借口过了给水时间不给喝水;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在整个被酷刑“背铐”的过程中,金怡均受尽折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2/遭看守所折磨-兰州金怡均被非法庭审时体力难支-458733.html 2023-04-12:遭看守所折磨 兰州金怡均被非法庭审时体力难支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在被绑架、关押一年半后,于二零 2023-04-05: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非法开庭时间改变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非法开庭时间改为2023年4月7日下午,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5/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8482.html 2023-03-24:兰州市金怡均在看守所遭酷刑 并面临非法庭审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已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十七个月。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她遭“背铐”酷刑迫害十五天,她无水喝、无水洗漱,看守所犯人不许她睡觉,她遭殴打。近日得知,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金怡均面临城关区法院非法庭审。 金怡均,49岁,她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因为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自二零一三年,兰州市司法局拒绝对她的执业证年检,使她无法继续从事律师职业。 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遭酷刑迫害 金怡均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不是犯人,因此,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警察点名时,她不蹲,被罚站,被号室长(犯人)纵容在押人员殴打。点名的队长看见金怡均被打时,听到打的是法轮功(学员),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怡均被酷刑“背铐”穿镣,队长们一直盯着监控,无人制止。金怡均被戴镣的十五天。在这十五天里,看守所犯人二十四小时不让她睡觉,不让她低头,不让她闭眼,揪她头发、踹她,每个在押人员用自己的方式殴打金怡均,阻止金怡均睡觉。 在这十五天里,警察不让任何人帮金怡均,金怡均没办法接水,就无法刷牙。有两次,金怡均要求喝水,她们以金怡均过了食品柜给水的时间,不给她喝水。无奈,金怡均想到厕所直接取冲厕所的水,也不让她喝。号室长(犯人)说,传出去,让别人以为我让她喝垃圾盆的水。但,还是不给金怡均水喝。金怡均无法洗头,洗衣服,号室的犯人却嫌金怡均脏、臭。 信仰真善忍 被政法委、公检法等构陷 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金怡均被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宇晨及社区巴娟娟等人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直接被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金怡均被劫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非法关押至今。 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教导员王芳雄、办案警察冯宇晨等人,无中生有、拼凑所谓“证据”,将金怡均在电梯中的录像送到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所谓的“鉴定”,并将金怡均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作为 “证据”,非法起诉金怡均为“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曹寰,将金怡均非法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城检二部刑诉[2022]4号)。在城关法院的主办法官是金济勇。 最近,金怡均的家人接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通知,被告知:金怡均被构陷一案将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24/兰州市金怡均在看守所遭酷刑-并面临非法庭审-458067.html 2022-07-23:甘肃兰州市金怡均女士被构陷到法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被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至今近十个月。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曹寰,非法将金怡均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城检二部刑诉[2022]4号)。在城关法院的主办法官是金济勇。 金怡均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四块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荒唐地以金怡均九月十日凌晨5点左右在电梯中的摄像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六号室非法关押。 更荒唐的是,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所长王继飞、教导员王芳雄、办案警察冯宇晨等人,无中生有、拼凑所谓“证据”,将金怡均在电梯中的录像送到甘肃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所谓的“鉴定”结果,及金怡均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作为“证据”,起诉金怡均“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 金怡均在看守所要求看守所给自己纸、笔写申诉材料,看守所却一直不给家人送给金怡均的纸和笔,非法阻挠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 关于金怡均遭受的骚扰等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兰州金怡均被非法关押近半年 家人非常忧虑》《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遭劳教洗脑迫害 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等。 在兰州市看守所,至今仍非法关押着十五位大法学员(第一看守所十三位、第三看守所二位),在恶劣的黑窝,他们被禁止炼功、禁止写申诉,只要发现炼功,就遭酷刑折磨,长时间的惨无人道的“背穿”酷刑,使大法学员致残,威胁到生命安全。而这严重的虐待监管人员罪却一直被看守所堂而皇之的屡犯着,行凶者逍遥法外。 现如今,甘肃兰州市疫情蔓延,邪党人员强制“清零”,全城封控已是第十二天,确诊人数只升不降,被封在家中的民众天天被强制做核酸,严重的天天竟然要做五次核酸,物价飞涨,网上订购食品还不能及时送到家中,方舱隔离人员已达万人。 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道德回升的正法,因此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广受赞誉与褒奖。即使在中国,信仰自由同样是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利。中共和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23年来,滥用法律,是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迫害佛法修炼、迫害正信所犯的严重罪行,都难逃天理和人间法律的严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3/甘肃兰州市金怡均女士被构陷到法院-446679.html 2022-07-07: 兰州法轮功学员张萍遭酷刑折磨、非法批捕 …… 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的法轮功学员有:崔承香、崔建平、王枚、金怡君、周月珍。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7/兰州法轮功学员张萍遭酷刑折磨、非法批捕-445888.html 2022-03-25: 甘肃兰州市金怡均再次被派出所构陷到检察院 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48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七里河拘留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四个多月了。现在她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询问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情况,张琼莺说:年前已经退回去了,补充证据的时间是30天。当家人追问退到哪里时,张琼莺却说:不能告诉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冯宇晨询问情况。冯宇晨说:昨天我们才收到检察院的退卷。家人对他说,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那你们咋还不放人。冯宇晨说,那我们会补充证据,再有这个我们要听上面的安排。 随后的一段时间,金怡均的母亲不辞辛劳,一直到小西湖派出所询问金怡均的情况,希望派出所早日释放自己无罪的女儿,警察冯宇晨不搭理家人,教导员王芳雄还是说他们在处理,还对金怡均的母亲说:到时间了,他们会送金怡均回家。家人给检察院张琼莺打电话,她说还没到检察院。 最近家人再次给检察院张琼莺打电话询问,张琼莺说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金怡均案件再次转到检察院,家人询问为什么之前一直说没到呢,张琼莺却说因为忙,没顾上查。 家人还是恳请张琼莺能依法办案,不要将无罪的人起诉。张琼莺不置可否,只是告诉家人再次核查的时间为一个月,即:如果所谓事实相符,她会在四月九日之后起诉到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25/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0481.html 2022-03-15: 兰州金怡均被非法关押近半年 家人非常忧虑 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七里河拘留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近半年,家人非常担忧。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金怡均的家人从律师那得知,看守所还是没把家人送进去的纸和笔给金怡均;从开始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时,她丈夫给打的钱,大概1500元一直不能用上,生活用品等都很紧张。 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询问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情况,张琼莺说:年前已经退回去了,补充证据的时间是30天。当家人追问退到哪里时,张琼莺却说:不能告诉你。 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冯宇晨询问情况。冯宇晨说:昨天我们才收到检察院的退卷。家人对他说,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那你们咋还不放人。冯宇晨说,那我们会补充证据,再有这个我们要听上面的安排。 金怡均的母亲不辞辛劳,一直到小西湖派出所询问金怡均的情况,希望派出所早日释放自己无罪的女儿,警察冯宇晨不搭理家人,教导员王芳雄还是说他们在处理,到后来直接不让金怡均的母亲进派出所大门。家人给检察院张琼莺打电话,她说还没到检察院。 金怡均的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家住榆中农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老人到兰州来看望女儿,刚进女儿家,还没顾上和女儿说几句话,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在自己家中,被非法闯入家中的所谓“人民警察”带走,自此至今近半年的日日夜夜,老人成夜成夜地睡不着觉,每次到兰州来,早上赶早车都不吃饭,到派出所、看守所等处奔波一天,不是被推诿就是被恐吓,赶晚班车回到榆中家中,一天都吃不下去饭,每日在痛苦中煎熬。 金怡均上中学的女儿,因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每周末回到家中,面对的是空荡荡的家,过年期间,因惧怕亲戚们询问母亲的情况,孩子不肯回姥姥、姥爷家过年,独自一人在家中挨饿,知道姥姥要到兰州来,就打电话给姥姥:姥姥,来时多带些吃的啊!孩子心中的苦楚又该向谁诉说。 金怡均原是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金怡均一直要求看守所给自己纸和笔,写申诉材料,但看守所却非法扣留家人给金怡均买的纸和笔,非法阻挡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家人曾多次到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去找直接带走金怡均的片警冯宇晨,要求放人,但冯宇晨不是说让家人等着,就是推诿,后来直接说已经交给检察院了,不归派出所管了。 金怡均的丈夫长年在外地工作,得知妻子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马上想办法打钱到看守所,希望妻子能用上,谁知近半年后却被告知:打给金怡均的钱金怡均花不上。过年期间,金怡均的丈夫,在面对老丈人时,堂堂七尺男儿竟不觉失声痛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15/兰州金怡均被非法关押近半年-家人非常忧虑-440073.html 2022-02-14: 兰州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案件年前由检察院退卷 兰州市七里河区48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七里河拘留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四个多月了,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城关区检察院张琼莺,询问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情况,张琼莺说:年前已经退回去了,补充证据的时间是30天。当家人追问退到哪里时,张琼莺却说:不能告诉你。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上午,金怡均家人到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找到办案警察冯宇晨询问情况。冯宇晨说:昨天我们才收到检察院的退卷。家人对他说,既然退卷,那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全,那你们咋还不放人。冯宇晨说,那我们会补充证据,再有这个我们要听上面的安排。家人要找派出所的领导,冯宇晨说领导们都出去办事了。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下午,金怡均家人聘请的律师会见了金怡均,得知看守所内每天早上安排人员“学习”,下午安排看电视,个人没有空余的时间,家人送给金怡均写申诉材料的纸和笔,看守所仍然一直没有给金怡均,非法阻挠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为此,家人去办公楼找到看守所所长李奎,提出要求解决金怡均用纸笔写申诉的事,李所长说他会过问这件事,同时审查金怡均写的东西合法,他们会依法上递的。 金怡均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她在十四队六号室。 家人曾多次到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去找直接带走金怡均的片警冯宇晨,要求放人,但冯宇晨不是说让家人等着,就是推诿,后来直接说已经交给检察院了,不归派出所管了。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金怡均一直要求看守所给自己纸和笔,写申诉材料,但看守所却非法扣留家人给金怡均买的纸和笔,非法阻挡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 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以来,家人多次去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查询,城关区检察院的电脑上一直没有金怡均的信息,城关检察院便说还没转来,让家人去找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家人又去七里河检察院去查,七里河检察院人员张景荣态度非常不耐烦,对家人说:转走了,不在这里,你找着有啥作用,你不知道金怡均干了啥吗,并说就是她和派出所、国保人员去给金怡均下的逮捕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家人再次找到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找不到负责金怡均案件的公诉人张琼莺,其同事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就已经转过来了,让家人不要来了,一月底就会起诉到法院,不要再来找。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还是张琼莺的同事,打电话告诉金怡均的家人,他们去过看守所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左右,家人打电话给兰州市城关检察院,检察院张琼莺的助手曹寰说“案件”还在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14/兰州金怡均被非法起诉案件年前由检察院退卷-438955.html 2022-01-15:被非法关押逾三月 兰州金怡均被起诉到检察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48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被警察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七里河拘留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至今已三个多月,已被非法起诉到检察院。 家人曾多次到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去找直接带走金怡均的片警冯宇晨,要求放人,但冯宇晨不是说让家人等着,就是推诿,后来直接说已经交给检察院了,不归派出所管了。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金怡均的母亲再次找派出所要求放人,七里河小西湖派出所指导员王芳雄大声呵斥老人,态度非常恶劣。 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以来,家人多次去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查询,城关区检察院的电脑上一直没有金怡均的信息,城关检察院便说案卷还没转来,让家人去找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院,家人又去七里河检察院去查,七里河检察院人员张景荣态度非常不耐烦,对家人说:转走了,不在这里,你找着有啥作用,你不知道金怡均干了啥吗,并说就是她和派出所、国保人员去给金怡均下的所谓“逮捕令”。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家人再次找到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第二监察部,找不到负责金怡均案件的公诉人张崇银,其同事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就已经转过来了,让家人不要来了,一月底就会起诉到法院,家人递交要求免予起诉的申请书,他们也不接。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日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金怡均一直要求看守所给自己纸和笔,写申诉材料,但看守所却非法扣留家人给金怡均买的纸和笔,非法阻挡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 金怡均女士,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开始构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为借口,将金怡均转为刑事拘留(所谓罪名“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十月二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王继飞、冯某上派下达,从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月十二日下午,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及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六、七人,在金怡均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带着开锁匠要强行开锁入金怡均的家门。并打电话叫来金怡均的母亲及妹妹,后在家人的坚持下没有叫开锁匠强行开门,胁迫金怡均的母亲找来钥匙、开门进去抄家,抄出一些私人物品,还有打印的诉状(有些是空白的)等,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指使人每个角落细找,当派出所警察问拿这些东西有啥用时,孙某说拿走,总能找出她(金怡均)的问题。 关于金怡均遭受的骚扰等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兰州金怡均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被拒受理》《遭劳教洗脑迫害 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5/被非法关押逾三月-兰州金怡均被起诉到检察院-436843.html 2021-12-17: 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非法关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7/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960.html 2021-11-19: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遭非法关押近两个月 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九月二十四日在家中被警察劫持、非法关押至今已经近两个月,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当地政法委、610及国保人员曾到她家非法搜查、找所谓的“证据”。 金怡均,女,47岁,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二零二一年以来,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持续对她骚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品,并扬言如不写“三书”, 将对金怡均采取强制措施。不法人员在她家一楼门口安装了许多摄像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金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 兰州市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开始构陷金怡均,以她二零一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一次,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留七天三次为借口,将金怡均转为刑事拘留(所谓罪名“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十月二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王继飞、冯某上派下达,从拘留所把金怡均接出,直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月十二日下午,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及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警察及社区巴娟娟等六、七人,在金怡均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带着开锁匠要强行开锁入金怡均的家门。并打电话叫来金怡均的母亲及妹妹,后在家人的坚持下没有叫开锁匠强行开门,胁迫金怡均的母亲找来钥匙、开门进去抄家,抄出一些私人物品,还有打印的诉状(有些是空白的)等,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指使人每个角落细找,当派出所警察问拿这些东西有啥用时,孙某说拿走,总能找出她(金怡均)的问题。 十月二十六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叫金怡均的丈夫拿回日期是十月十六号开的逮捕令,落款是七里河公安分局。这些穿着警服的公安警察执法犯法,再次对法轮功学员先抓人,后立依据。 关于金怡均遭受的骚扰等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兰州金怡均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被拒受理》《遭劳教洗脑迫害 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等。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其后,在中国大陆刊发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12项罪名”,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 善恶有报自古以来就有应验,人不治天治,这规律如今就真实地体现在现实社会中,人又怎么能逃过天道循环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七里河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某等人蓄谋迫害一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又岂是一般的糊涂!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9/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遭非法关押近两个月-433776.html 2021-10-28: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遭绑架 2021年9月24日中午,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在家中被绑架。 十一点多,兰州市七里河社区和派出所人员,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其中一个姓冯,其他都不知道。派出所2男一女,社区2女一男,去了金怡均家,非法抄走了私人物品:一台打印机,一本挂历,7张有字的钱,几张盘,还有放碟的机子。 金怡均被绑架到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路边的一个拘留所,说是拘留十天,但在拘留七天的时候,七里河派出所给金怡均的家人打电话说转看守所了,在家人一再要求下,七里河分局十月二号给了一个刑拘通知书。金怡均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28/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2973.html#211027233335-1 2021-09-12: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家遭政法委、610骚扰 金怡均,女,47岁,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最近,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610人员威胁金怡均写“三书”放弃信仰,并在她家社区、家门张贴污蔑大法的宣传,给她和邻居带来生活上莫大的干扰。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两点,金怡均到工大社区,见到了要求和自己见面的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同时还有西湖街道综治办主任杨斌、综治员吴军,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陈大洪,还有一位女辅警,以及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等人。 这一次政法委书记直接要求金怡均写所谓“三书”,要求金怡均配合“转化”,片警也提到只要写了,他们录个像,金怡均就可以所谓“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他们也就不找了。金怡均都拒绝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金怡均看到自己楼栋口张贴着污蔑大法的东西、还有横幅,自己家门口也被贴上了污蔑大法的东西。 九月八日清晨七点,金怡均出门又看到自己家门口被贴上了污蔑大法的东西。就去工大社区找社区书记,谁知社区书记以及综治员都不在社区。 大概下午两点左右,金怡均回到家属院,走到院内,看到街道综治办人员以及社区人员很多人都在院中,院子里摆放着四个污蔑大法的展板和一个横幅。金怡均上前询问这些人,搞这些东西干什么?在自己家门口张贴这个东西干什么?只差直接贴在自己身上了,贴到身上是不是就是大字报,整个文革运动?街道综治办主任杨斌说这个是政法委强书记让干的,让金怡均去问强书记,并说强书记也来了,在院子里凉亭坐着。 金怡均就去找政法委书记,强书记也站起身,后来几个人都坐在凉亭来谈。来的人还有610的蔺主任,随后来了两个自称是市政法委的人,一个姓张一个姓王,他们和片警以及杨斌一起,给金怡均做工作让写“四书”,并说他们写好、打印好,金怡均只要签个字、录个像就可以了,他们可以保密不外传,并说七里河区就剩金怡均一人没转化了,成了市里的名人了,如果现在不转化,后面就采取强制措施。 金怡均给这些人讲,“作为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应该拿着法律依据来跟自己谈转化的事,而不是口头上说,口说无凭。另外,说法轮功是某教,需要拿出书面的东西来说,公安部(2000)39号通知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2011年《新闻出版署50号令》解禁了一九九九年当时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的两个禁令,证明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还有国家在讲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习近平提到向宪法宣誓,所以,作为你们要求所谓转化的问题需要有法律依据。何况《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市政法委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法轮功不属宗教信仰,对金怡均要求出示法律依据觉的不可思议。还提到“围攻中南海”如果没有组织,怎么会派三个代表进去(跟朱总理谈话)?610办公室蔺主任也提到关于“天安门自焚”,金怡均不在现场如何知道是造假?金怡均给其讲自焚疑点,并谈到法轮功书籍中明确自杀是有罪的。 谈话间,金怡均了解到姓张的工作人员是一九八四年出生的,在政法委专门负责教育转化工作,而且工作多年;王姓工作人员刚到政法委工作,在强制措施办公室,之前是交警。他们在跟金怡均谈的过程中,多次提到他们不是专家,无法跟金怡均说清楚,可以找一个佛教的专家来跟金怡均去谈,他们可以陪同一起听听。金怡均拒绝。 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要求第二天继续跟金怡均谈,金怡均说自己没时间。金怡均多次告诉他们,写“四书”对他们不好,并提到,“无论在政法委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了解到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件都是冤假错案,面对这么多的冤假错案作为政法委人员,想没想过后果?何况法律只约束行为,不约束思想。法轮大法是佛法。你们不要再干这样的事,那个罪业太大。”这些人不愿意让金怡均说,还时不时的说:现在是这样谈,到后面就不一样了,他们可以采取措施,比如对微信的监控,对金怡均如何活动的监控,只要金怡均有活动就会……还有找个翻墙等。这些人还问金怡均在哪里上班,什么时间离开家等等。 大概下午四点半左右,这些人让金怡均回家,金怡均回家的路上,看到院子里贴了很多污蔑大法的东西,还有宣传页夹在楼栋口,在电梯里也张贴着污蔑大法的宣传页。在金怡均离开不久,这些人也在五点左右的时候离开了,并拿走了那四个污蔑大法的展板和横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2/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家遭政法委、610骚扰-430717.html 2021-07-17:兰州金怡均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被拒受理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金怡均女士向城关司法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维护合法权益,还自己公道,但告知去司法局拿回所递交的材料。 金怡均,女,47岁,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拒绝执业证年检至今。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金怡均在自己家属院门口被兰州市公安局26处警察绑架,非法劳教一年。金怡均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甘肃省劳教委维持原劳教决定。金怡均依法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庭审中,律师和金怡均的辩护以及陈述、对案件证据的质证,使当时出庭的市局法制科的两位工作人员哑口无言,在场的警察都听明白了是警察违法操作、陷害无辜,金怡均是被无辜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但是城关区法院通过劳教所警察给金怡均施加压力,要求金怡均答应法院判决下来后不上诉,金怡均拒绝,坚持法院如果不能维持公道,违法下判,自己一定会依法上诉。故而,城关法院就一直迟迟不下判,等到金怡均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后,法院竟然以传唤金怡均两次不到庭为由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并将当时庭审的过程在案件卷宗中全部抹掉,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拒绝给金怡均复印案件卷宗材料,致使金怡均被非法劳教后,法院工作人员又联手剥夺金怡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权。然而,此冤案还未了结,新的构陷又出现了。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金怡均在探望七十岁的老人祁丽君的时候,被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按照拘留决定书的规定,在被拘留人接到拘留决定书后的六十日内可以向兰州市公安局或城关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到七月十四日的时候,恰好是第六十日,也就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最后一天。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上午,金怡均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包括三份证据材料交给城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中午的时候,金怡均看到有几个未接的陌生电话,回拨过去没有人接听,不知是哪里给自己打的,还以为打错了。晚上的时候,金怡均看到手机上有一个短信:自称是城关区行政复议应诉科的,要求金怡均将自己的材料拿走。金怡均回复,下周去司法局。 城关区司法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老卷烟厂隔壁,在往南关十字走的第二个天桥下面靠北,位于马路东边,在路边就可以看到。行政复议应诉科在司法局三楼,301室。兰州市行政复议应诉科位于西关十字中山桥,在兰州市司法局的五楼,508室。 金怡均去兰州市行政复议应诉科递交材料的时候,办公室没有人,只好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向兰州市行政复议应诉科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城关区司法局能够依法受理并还金怡均公道;希望兰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能够督促城关区行政复议应诉科依法维护金怡均的合法权益。希望嘉峪关路派出所警察如此非法侵害普通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不再发生。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7/兰州金怡均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被拒受理-428293.html 2021-07-10:兰州市嘉峪关路派出所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在兰州市城关区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祁丽君家的楼道里和家中,嘉峪关路派出所警察和市局26处的人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祁丽君、赵丽、金怡均、范玉梅、朱小春、马老太太、李秀兰、侯爱琴、陈秀芬。 此后,祁丽君被保外就医;赵丽和金怡均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其他六位法轮功学员于第二天,即五月十四日,回家。 绑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赵丽来探视祁丽君。 当日,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的警察受派出所副所长魏向孔的指使,在祁丽君家的单元楼道里蹲坑守候,从下午两点开始,先后劫持了去祁丽君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范玉梅、朱小春、马老太太、李秀兰、侯爱琴、陈秀芬。当时,在祁家的楼两侧和周围都是便衣。 接着,范玉梅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嘉峪关路派出所,非法审讯。警察询问是谁通知去的祁丽君家,记录家庭人员信息,并要求在诽谤大法的文字上签字、按手印等。直到五月十四日凌晨四点,才将这六位法轮功学员送回家中。 五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也来到祁丽君家里。金怡均上楼的时候,看到楼道里有四个年轻人,三男一女。这些人有的坐在楼道台阶上,有的站着。金怡均上楼的时候,这些人让开个道,让她上楼了。 五月十三日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一个声称辖区周姓片警敲祁丽君家的门,要求进屋,祁丽君拒绝给其开门。几分钟后,门被撞开,闯进来一、二十个不明身份的人,都是身材壮实、身着便装的人。一进门,就将祁丽君、赵丽、金怡均分别控制住,并说:我们是市局的。 祁丽君要求这些人出示工作证、抓人的法律依据,这些人只是说:到时候有人会告诉你。在多次追要下,这些人将一页纸在三个人面前晃了晃,就拿走了,上面是《检查证》,落款是城关公安分局。 金怡均看到这些人就是十年前绑架自己的市局26处的那些人,这些人也觉的金怡均很面熟,通过人脸识别,他们知道是金怡均后,好几个人都提到:就是那次在兰州监狱…… 在祁丽君的家里,市局26处的便衣将祁丽君家中的私人物品挨个屋子乱翻乱找,连被子都不放过,都要打开看看,每一个纸箱都要打开查找。而将祁丽君和赵丽、金怡均分别控制在不同的屋子里,后来在市局一个警察的授意下,将直对金怡均的执法记录仪拿走,放到了赵丽所在的房间。 这些人在查抄过程中,言谈中,提到五月十三日嘉峪关路派出所就预谋好到祁丽君家里绑架她,至于在楼梯口堵截的几位法轮功学员和在家中绑架的赵丽、金怡均,并不是他们的目标,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在家中绑架法轮功学员祁丽君,而且由市局26处的人出面,由市局绑架,嘉峪关路派出所接下来具体办案,幕后指使和预谋的人就是嘉峪关路派出所副所长魏向孔。 后来这些人问嘉峪关路派出所的副所长魏向孔,这两个人怎么办?在魏向孔的授意下,赵丽、金怡均和祁丽君在夜里十一点三十分左右,被劫持到嘉峪关路派出所的一楼办案区,被非法审讯。 非法审讯 在嘉峪关路派出所办案区,赵丽、祁丽君和金怡均被分别放在不同的审讯室,赵丽和祁丽君被强制坐在铁椅子里,金怡均则是在铁椅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 派出所警察苏煜锋在非法审讯赵丽的时候,赵丽要求其出示法轮功违法的法律依据。苏煜锋说他这是传唤。赵丽说,那就拿出传唤证。苏煜锋就离开了。 另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跟赵丽说,只是聊聊天,问赵丽九字真言是什么?当赵丽说出九字真言后,又将这些内容写到审讯笔录里。赵丽要求仔细看审讯笔录,再签字,并提到派出所审讯室墙上贴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的内容,派出所警察并没有按照这个告知书的内容在办案。 为了不让赵丽看到墙上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派出所警察将赵丽的眼镜无理拿走,赵丽多次索要、说自己近视眼,不戴眼镜,看不见东西,警察也不给她眼镜。 在强行做核酸检测和体检的过程中,因为不配合,赵丽的双手手腕被手铐铐伤,胳膊被警察拉拽的淤青,到了拘留所多日,胳膊上的淤青和手腕处的伤痕都没有消退。 从三个人被绑架到派出所后,一直没有警察找金怡均,没有人问话、没有人询问,直到第三天的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将赵丽、祁丽君、金怡均劫持到拘留所,也没有给三人看拘留决定书。 非法拘留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五日晚上十一点四十分左右,赵丽、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祁丽君因为年满七十岁,拘留所拒收,被派出所警察卢超带回。 在拘留所的十五天里,因为不穿号服、不下蹲、不报数,在号室炼功,赵丽、金怡均被值班队长屡次制止,被监控室的警察多次制止,还被罚站在院子里念拘留所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 到了五月二十六日,拘留所以有人来拘留所检查为由,要求赵丽、金怡均穿号服,值班队长要求完之后,副所长丁姓所长专门找赵丽、金怡均要求穿号服,后来给两人强行穿上号服,赵丽的号服在队列训练的过程中,刚好在来人检查的过程中,掉下来两次,都是值班队长拾起来给其披上。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有警察称拘留所的一把手在询问法轮功(学员)最近表现怎么样?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左右,拘留所的一把手和副所长牛姓所长,以及值班医生一起进到女队,值班队长在要求大家报数的时候,赵丽和金怡均因不下蹲和不穿号服,被牛姓所长当众呵斥,并将二人叫到队长办公室。 在队长办公室里,两个所长相继恐吓赵丽、金怡均,要给两个人延期,威胁要将行政拘留转成刑事拘留等等。拘留所的所长多次提到:哪怕只剩下最后一分钟,也要按照要求执行(大意)。 在赵丽多次要求拘留所所长出示法轮功违法的法律依据的时候,拘留所值班警察王队长和值班医生将赵丽强行绑上了“约束床”,这个“约束床”跟“死人床”不同的是,两个胳膊是垂下来的,铐在床上,双脚也铐在床上。将赵丽铐到约束床上后,两个所长就走了。 值班的两个女警和值班医生,用给赵丽上“约束床”来恐吓金怡均,所谓上了那个床,就不好下了,你不受管教,领导说我们没有能力,我们只好用我们的办法,你也不要恨我。并当着金怡均的面,写给拘留人员上“约束床”的审批单,然后找领导批示…… 后来,要求金怡均答应只要不在号室炼功,就可以不穿号服;要求赵丽答应不炼功,就将赵丽从“约束床”上放下来。 直到五月二十九日早晨九点左右,才将赵丽从“约束床”上放下来。 祁丽君遭骚扰 被迫流离失所 祁丽君因年满七十岁,拘留所不收,五月十六日凌晨,派出所警察将祁丽君送回家。但是祁丽君回到家里后,仍被持续骚扰,致使她被迫流离失所,七十岁的老人有家难回。 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家后又遭拘留 五月三十日,嘉峪关派出所的警察卢超来拘留所,将赵丽、金怡均接到派出所。赵丽的眼镜在离开派出所的时候,警察都没有给,理由是当时拿走赵丽眼镜的警察是另一个警察,五月三十日又是一个周日,很多警察没有上班,没办法找。 金怡均则被七里河区公安分局小西湖派出所副所长王姓所长和一个警察、街道两人、社区两人,六个人接到了小西湖派出所后,才回的家。 赵丽回家后,于六月二十二日,又被西固公安分局西固城派出所送往兰州市西固区拘留所,非法拘留。 近两年来 嘉峪关路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恶行 近几年来,城关区被迫害的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有一个相似的地方:法轮功学员马军,孤身一人,被绑架之后,没有家人可以出面营救;法轮功学员韩旭,因离异,也无儿女,父亲已经九十多岁,唯一的姐姐已经七十多岁,在营救韩旭的过程中,老人的精力很有限;法轮功学员李亚,也是离异,女儿在外地工作,难以脱身为母亲的冤案找公检法部门要人;现在的祁丽君,七十岁,女儿之前往祁丽君的户口上落户时,当时嘉峪关路派出所没有允许,无奈祁丽君的女儿常年在外地,无法照顾母亲,而派出所警察又对老人的骚扰不仅持续不断还十分猖狂,而且还不仅仅只针对祁丽君一位老人。 1、对七位老人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嘉峪关路派出所绑架的六位法轮功学员范玉梅、朱小春、马老太太、李秀兰、侯爱琴、陈秀芬,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加上祁丽君,共计七位老人。虽然几位老人回到了家,但还是被社区等人员继续骚扰。 2、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轮功学员刘桂兰被骚扰恐吓 刘桂兰,女,七十八岁,兰州民航公司家属,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三个警察闯进刘桂兰家中,非法抄家,抢走老人的大法书,明慧期刊等,并将刘桂兰老人带到民航派出所,挟持两个多小时,把刘桂兰的女儿叫去,让刘桂兰在他们写的东西上签字、压手印,刘桂兰的眼睛基本看不见东西,所以也看不清他们写的是什么。 第二天,嘉峪关路派出所三个警察又闯进刘桂兰家中,再次要刘桂兰在他们写的东西上签字,刘桂兰不签,他们就强迫家人签了,才走。 二零二零年四月以后,嘉峪关社区人员每月都到刘桂兰家中骚扰。 二零二零年八月九日,嘉峪关街道书记带人到刘桂兰家骚扰,恐吓刘桂兰说名字已经挂在公安部了,不能坐飞机、火车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中旬,嘉峪关街道书记再次带人到刘桂兰家骚扰。 后来政法委的人带人多次到刘桂兰家中,要求刘桂兰骂师父骂大法。 3、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及社区骚扰大法学员董秀兰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上午快十二点,兰州市城关区大法学员董秀兰回到家时,门口有多人等她,跟着先后进去九个人,五男四女,说他们是派出所和社区的,董秀兰让他们写出他们的名字和电话,他们写了又自己装起来,有一个代写了几个名字和电话,却又说自己写的是假的。 他们要董秀兰签不炼功的字,被董秀兰拒绝,并一直呆到下午三点多才走,期间董秀兰一直给他们讲真相。 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一男警察和社区女书记又来董秀兰家,女书记说:我们活不了了,完成任务来了。男警察说:我没有伤害你,我们也是被逼的。董秀兰正告他们违法,要告他们,他们就走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0/兰州市嘉峪关路派出所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427990.html 2021-06-05: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辽宁朝阳市罗淑芝老人于5月19日冤狱期满回家。 ◇辽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沟门子村甄玉玲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已回家。 2021-05-19:甘肃兰州警察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赵丽等三人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于中午一点多到城关区法轮功学员祁丽君家做客,七里河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于下午三点多也是不请自来,到祁丽君家做客。祁丽君家的单元楼层过道,三、四楼层都国保人员蹲守,但没人拦她。 后来到下午七点左右,便衣警察将祁丽君的家门强行打开,进去的是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的魏所长和一辅警 、兰州市七里河国保大队人员、兰州市26处人员等近二十人,他们将三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控制在三个房间,并电话叫来西固区国保警察雷明(音)。 魏所长指挥辅警到处翻抄,抢走祁丽君的几本大法书及个人钱财3600元。 晚上,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警车拉到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祁丽君和赵丽分别被铐在铁椅子上,金怡均在另外的房间。 第二天,三人被拉到医院做核酸检测,做完后金怡均和赵丽被非法关到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 十五号晚上十二点后,在确定祁丽君已是七十岁后,警察将老人送回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9/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综合消息-425917.html 2021-05-18: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赵丽被城关国保劫持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西固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到兰州市城关区法轮功学员祁丽君家做客,進门不久,兰州市城关国保人员就开始敲祁丽君的家门。并劫持了随后上楼梯的其他六位法轮功学员,将六位法轮功学员拉到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四点,才将六位法轮功学员送回各自家中。 祁丽君坚决不给城关国保人员开门,持续到晚上七点左右,国保警察用万能钥匙,强行打开祁丽君的家门破门而入,并叫来嘉峪关路社区人员,对祁丽君家非法抄家,抢走祁丽君的私人物品,然后在将近十二点时,将祁丽君、金怡均、赵丽三人劫持到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非法关押,直到五月十六日凌晨十二点以后,将祁丽君送回家中。 金怡均、赵丽则被送往兰州市桃树坪拘留所非法关押。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8/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1)-425834.html 2021-05-04: 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骚扰金怡均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接到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的电话,说政法委的人要在下午和金怡均见面。得知金怡均没有时间后,将时间改为二十五日(星期天)早晨,在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办公室见面,政法委的人在那里等金怡均。 四月二十五日早晨十点左右,金怡均来到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见到办公室有很多人。在办公室坐了不到几分钟,就让所有的人到一个类似会议室的房间,大家围坐一圈。 当时参与的人有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强生辉、七里河区“610”主任蔺主任、七里河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孙队长(女)、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教导员王芳雄、小西湖派出所片警陈大洪、西湖街道办事处管政法的副书记王宁、西湖街道综治办主任杨斌、还有一男一女两个综治员、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 派出所教导员在金怡均到的时候,衣服上就戴着执法记录仪,是开着的。到了会议室,把执法记录仪放到桌子上,对着金怡均。还有一个不知名的穿警服的女警察,还有两个人在门口靠墙角的桌子旁坐着,看似为大家负责倒水。房间的另一角立着一个摄像机,直对着所有人。 金怡均和政法委书记、“610”主任、国保队长面对面而坐。 这些人是为“转化”金怡均有备而来,有准备好的视频让金怡均看,金怡均不看。他们说的都是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那一套话,问话也是。主要以政法委书记强生辉、街道副书记王宁来主讲,王宁所言全是对法轮功的污蔑诽谤之词,金怡均不跟其直接对话,只是跟政法委书记说。 金怡均说:“我今天来之前也想过,要么是综治员又骗我是政法委书记来了,要么我可能真能见到政法委强书记,也可能你们会很多人等在这里。但是,我还是选择来了。因为我想告诉你们一句话,就是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对你们不好,会伤及你们的生命。”政法委书记说那是迷信,如何如何。 金怡均说:“我找政法委书记,是要书记帮助我解决问题的。社区人员、综治办杨主任,动不动让人去我家,敲我的门,给我拍照。普查人口的时候,还安排人上门砸我的门,持续骚扰十几天。三月三日,又给我家断电断水。警察带二十多人到我家,还开着警车在我的家属院招摇过市,说是上门入户。有带着二十多人上门入户的吗? “给我家从三月二日断电、断水到三日他们离开我家,这个行为非常恶劣。你让我们怎么生活?你们这种做法如果我的家人不理解,怎么办?是不是会导致我们夫妻不和,家庭破裂?你们那么不愿意我的孩子有爹、有妈吗?你们跟我有仇吗?我今天在这里说了多遍,你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说社区巴书记,说说综治办杨主任,不为我主持公道。难道社区和街道人员持续上门骚扰,是受您强书记的指示吗?” 这些人说上门不是骚扰,是工作。还是站在“转化”的角度要说话,金怡均一一告诉他们,他们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然后说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些人一直是站在民政部取缔非法组织、公安部的六禁止来说,要求“转化”金怡均的思想。金怡均说:“真善忍就是法轮功,法轮功就是真善忍。任何时候我都说真善忍好,难道不是吗?对法轮功的打压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迫害。 “我自己被迫害的亲身经历,就让我看到针对法轮功的打压就是彻彻底底的迫害。还有,迫害法轮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从家里抓人。针对法轮功的负面宣传全是来自媒体,没有一例来自生活中。你们可以做个实验,到大街上问问行人:‘法轮功怎么样?’如果对方说:‘不好。’如果问:‘为啥不好?’对方会说:‘电视上说的。’ “还有一点,对法轮功学员是先抓人,后立依据。七月二十日抓人,所有针对法轮功的所谓依据都是之后出现的。你们觉的这先抓人,后拿依据合适不合适?关于‘天安门自焚’,九九年电视上自己说炼法轮功的人上亿,可是从九九年迫害至今二十一年里,就只有那五个人自焚。翻开法轮功书籍看看,法轮功是禁止杀生的,自杀是有罪的,连堕胎都是有罪的。只要是看过法轮功书籍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金怡均再三提到,你们都是司法人员,政法委的、派出所的、公安分局的。可是你们桌子上什么都没有,你们没有任何依据告诉我法轮功是违法的。 街道书记王宁最后用恐吓的口吻告诉金怡均,如果他们再接到“不许骚扰某某某”的电话,他们就会来查找根源,让金怡均想清楚。后来金怡均了解到,因为去年九月份明慧网曝光了街道综治办人员骚扰一事,这些人接到了法轮功的真相电话。 他们认为金怡均是法轮功的骨干,因接到这些电话很生气,就出现了普查人口人员借普查人口为名上门骚扰、故意砸门的事,以及三月三日来二十多人,用这种方式来恐吓和吓唬金怡均。 金怡均对政法委书记说,自己之前被冤,现在被持续骚扰,作为政法委书记,协调一下法院,还金怡均公道。政法委书记说:他们也会考虑以后让检察院、法院出面解决金怡均思想“转化”问题。 事实上,并非是真相电话的问题。小西湖派出所这几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肆无忌惮,是七里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积极、最严重的派出所。西湖街道也试图在法轮功学员“转化”上做出一点成绩。前一段时间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康茜华,就是长期遭受派出所人员的骚扰,二零一九年四月被小西湖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袁秀英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也是小西湖派出所、西湖街道参与其中。他们只不过再找更多的理由来迫害法轮功学员而已。 到了十二点左右,政法委书记说:“双方不在一个频道上。”金怡均就告诉他们自己要回去了。又对他们说:“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告诉你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对你们不好。”金怡均告诉政法委书记等人,自己还会去政法委找强书记和蔺主任,也会去派出所找教导员,会拿着书面的材料告诉你们,上门骚扰就是违法的。这些人也说他们会在办公室等。而后,金怡均就离开了街道办事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4/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骚扰金怡均-424164.html 2021-04-27: 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接到工大社区综治员林婧的电话,说政法委的人要在下午和她见面。金怡均告诉她没时间后,改为二十五日早晨星期天在西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办公室见面,政法委的人在那里等她。 金怡均女士,汉族,今年47岁,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因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劳教,兰州市司法局至今没有给其执业证年检,使其无法正常执业。金怡均女士现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瑞兴园南区家属院,经常遭到街道办、社区人员骚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7/兰州市七里河区政法委对金怡均的持续迫害-423842.html 2020-09-09: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骚扰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点半左右,金怡均听到敲门声,开门后看见门口站着五个人,两男三女,来人中有一人称他们是西湖街道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和工大社区的工作人员。金怡均问来人:“你们有工作证吗?”来人说:”没有带工作证,但是有身份证。“并出示了身份证,一个叫杨斌,1987年出生,是西湖街道综治办的工作人员。一个叫林婧,1984年出生,是工大社区的工作人员。五个人中,西湖街道是两位男工作人员,工大社区是三位女工作人员。这些人坐了大概一小时,杨斌以开会为由,他们离开金怡均的家。在此期间,杨斌多次提到,因为区(政法委)和市(政法委)要来验收,所以他们街道和社区的人前来回访。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9/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1595.html 2018-11-16: 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被当地610骚扰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四点左右,自称七里河区610的李主任和土门墩街道一个魏姓女工作人员,还有三个建西西路社区的三个人,共五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金怡均的家中。 社区一个小姑娘进到客厅,拿着手机准备照相,被金怡均制止。金怡均说,如果照相,我就不接待,你们就出去。几个人异口同声的说着,让女孩子将手机收了起来。 自称610的李主任,坐下后,说道,就是为了“诬告滥诉”一事来看看金怡均的思想动向,确定下一步怎么办。一说到诉江,金怡均更正李说的不对,并说为什么会诉,李却不让说,还说让写“三书”,并将自己有的法轮功的书籍等交到社区。 李说如果他们来说不听,就给找个地方,让专门的人跟金怡均说。“今天我们只是来看看你的思想动向,以后还会有人来。”当金怡均问他们,真善忍哪一点不好,你们在座的五位不也是按照真善忍教育自己的孩子吗?如果我们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们在单位、在家庭都是和和睦睦多好。几个人避而不答。 期间金怡均多次讲真相,要告诉他们自己被非法劳教是公安违法,对法轮功是一场迫害,每次都被610的李打断,不让说。金怡均对李说,你看社区的那两个小姑娘,年龄那么小,怎么让她们干这个事,你不给她们说清楚法轮功是什么,就让她们来做这个事。你给她们一本《转法轮》看看,她们一定能明辨是非。就是你们的警察自己说的,如果中国人,每人一本《转法轮》,他们看了后,这个社会只会越来越好。 金怡均对李说,你从进来,一直不按照事实说话。你当主任,你说说你究竟见没见过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法律文件,李愣了一下,说他见过。金怡均说,那你给我看看。 呆了大概半个小时,一直是610的李在说,说的全是邪党的那套说辞。街道的魏姓女工作人员问金怡均,你有工作吗?金说有,并说,我正准备找律师打官司要我的工作。并站起来取出纸,说,你们把你们的姓名写下来,将来你们真对我做了什么,我一定会告你们。没有人说名字,610的也只是说姓,不说名字,还解嘲的说,法轮功都这样,动不动拿出纸笔,让你写名字,说要告你。 临出门时,金怡均说,我希望以法轮功的名义,不要再上我的门。你们进我的门连因法轮功而上门的文件、法律依据都没有,但是我能够控告你们,你们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6/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7224.html 2015-06-06: 遭劳教洗脑迫害 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 金怡均,女,四十一岁,原兰州市一名法律工作者,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被兰州市司法局无理停止年检执业证已经两年。二零一二年一月,金怡均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甘肃省女子劳教(戒毒)所,遭受非人的折磨,其目的就是强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金怡均正式控告迫害首恶江泽民,江必须为自己的罪责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是金怡均自述其控告江泽民的事实与理由。 一、我是这样开始修炼法轮功的 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从走出学校步入社会起,我一直相信我自己,不相信这世上有神,更不相信善恶有报。自从一九九五年到法院实习开始,一门心思想的就是怎么能挣到更多的钱,可是,总是“不如意事常八九,能与人言无二三”。 二零零三年年底,我单位来了一位同事,给我讲法轮功真相,讲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北京天安门的法轮功自焚事件是江泽民与中共为栽赃法轮功制造的骗局。我不信。因为我确信共产党不会骗我的。我们相处了一年。这一年里,她在单位上与同事不争不吵,工作勤勤恳恳,有人和无人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与人说话总是那么和善、真诚,和她在一起,很轻松,无需防备。 看着她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对任何人和善诚恳的样子,有一天,我在心里说:“如果法轮功都是她这样的人,那么肯定是政府错了。”接下来,我用我所学的法律专业来分析法轮功的真伪。我不相信法轮功学员的说辞,我只想看中共给我的说词是否能站住脚。 首先,四二五所谓的中南海事件,电视上说有一万人去了中南海,我也看到电视上是有很多的人,站在路边,并没有影响交通,车仍然畅通无阻,还有警察两个、三个的站在一边聊天。这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也是中共自己的媒体报道的。最后还说这些人晚上都回家了。这回家就和围攻扯不上边了,如果围攻,会有制裁措施的,不可能回家;既然回家,那么肯定就是上访,上访完了自然就回家了。由此我断定:中共媒体的所谓四二五围攻中南海是撒谎。 其次,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自焚”。其中有一人自焚时腿中间有两个雪碧瓶子完好无损。如果雪碧瓶子完好无损,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火没着;另一种可能是火着完后放上去的。我看电视的时候,看到了黑烟,有烟就有火,既然有火,要保证雪碧瓶子完好无损,只能是火着完后放上去的。火着完后放上雪碧瓶子再拍下来让全世界的人来欣赏,那只有是小品了。小品是娱乐节目,不是事实,在法律上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法轮功会让人自焚。故中共鼓吹的自焚是骗人的把戏。 我通过法律角度,看到江泽民在媒体上对法轮功的所有宣传都是造谣诬蔑,一个堂堂国家主席竟然做出这样的苟且之事,我毅然决定:我要炼法轮功。 在学习《转法轮》的过程中,我明白了善恶有报是天理。我知道在钱财上不能和人去争了,真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实难求”。从此,我在购买东西时也不那么斤斤计较、愤愤不平了,与人发生钱财利益的争夺之后的那种感觉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也离我远去了,相反,人变得快乐、愉悦。我这才知道,为什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无论江泽民怎么打压,法轮功不但没有打压下去,还广传世界,原来,那些人尝到了法轮功的甜头。而我的认识,还是极浅极浅的。法轮功更深奥的法理只有真正修炼的人在他的真修层次中才能理悟和体会。但是我明白了,人来世上,德是最重要的。 二、江泽民违法犯罪的罪恶行径 就在我沉浸在《转法轮》的无边法理中、在快乐愉悦的心情中享受着我的生活的时候,被控告人江泽民打乱了我平静幸福的生活。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我去兰州监狱接一位法轮功学员邵彦波,他因为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八年,这一天他冤狱到期。可是甘肃省六一零办公室唐生和会宁警察、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执意要把邵彦波带走,在兰州法轮功学员的坚持下,我们接走了邵彦波。可是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的警察(一男一女)跟踪我到家属院门口,将我绑架。在我不配合的情况下,他们打电话又叫来四、五个男警察直接把我架到车上,其中一人在车上恶狠狠的打我几个耳光。到市局二十六处的办公室,绑架我的最先的那一男一女在我到市局五楼二十六处办公室后就离开了。 办公室晚上留了四个警察,两男两女,七日晚轮番审讯我,把我放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这警察说,他审讯我一晚上,给他加班费三百元。就是这个警察,在别的警察不在场时,用拳头猛锤我的头,还用手掐我的右手手背,一下子我的眼睛被打得充血、手背变得瘀青,直到半个多月后才开始慢慢好转(这些看守所也有记录)。 在我提出我会请律师告他们时,他很蛮横的告诉我,他们不讲法律。我告诉他们,我接人没有违法,他们说,他们知道,我没有违法,他们不会提接人的事。 十二月八日上班,又来了几位警察,所有的警察都不出示工作证,也不说他们姓什么,叫什么。可是他们在这一天以兰州市市局二十六处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开着车来到的我的家里非法抄了我的财产,抢走了我师父的法像还有我的其它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年历、大法书籍还有真相币等)。他们还几个人强抓住我的手在纸上按上我的十个手指印;还给我强行拍照。八日晚把我送进了兰州第一看守所。我被非法拘禁在兰州第一看守所一个月。 市局二十六处的警察对我提审五次,用让号室的其他犯人打我来恐吓我,要我供出那天去兰州监狱的都是哪些法轮功学员。当我的家人为我聘请的律师前来兰州找他们交涉帮我维权的时候,他们不见律师,也不允许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我。反而在律师来过后第二天兰州市劳教委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将我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匆匆将我送进甘肃省女子劳教(戒毒)所。离开看守所时,看守所警察强行给我拍照,他们把我当犯人对待,这是对我人格和肖像权的侮辱和侵权行为。 在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一年里,我年仅九岁的女儿正在上四年级,因为我被绑架和非法拘禁,孩子无人照顾,每天天不亮,坐第一趟班车去学校,中午二点三十分上课,她总是在一点的时候就守在校门口,她怕自己迟到;没人给她洗衣服,她每天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走在学校与回家的路上;整整一年,她不和任何人说话,无论是老师、同学还是我的家人,她只是哭;她一个人在家,没有人给她做饭,晚上睡觉害怕就看到满屋子都是圆圆的各种颜色的法轮再转,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我的母亲刚刚六十岁,听到我被绑架的消息心急如焚,找市局二十六处要人,找劳教所,终因未果又见不到我后(劳教所第一个月不让家属见),一下子精神全垮了,躺在床上整整一个月,人也变得日益憔悴和消瘦,以前健壮的身体变得单薄无力,什么病都上到了身上,流不尽管不住的泪水成了她每天的访客,盼女儿回家的那点希冀支撑着她一次又一次的去劳教所看我; 我的父亲平时很是乐观豁达,见人笑呵呵的爱开玩笑。听到我被绑架和非法拘禁之后,原先精神十足,自信满满的老人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稳健的步子一下子变得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平路上都走不平稳。老人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次次往返于劳教所、公安局、法院之间,为我的官司操尽了心。司法机关的渎职行为使原本充满希望的老人一下子精神处于崩溃,不愿也不再提及用法律维权的事。那份伤痛都被母亲、父亲用不再提及来掩饰、再掩饰。 刚刚生完孩子只有十五天的妹妹因为我被绑架和非法拘禁,孩子还未满月就四处奔走、安慰父母、哺乳幼儿,还要去劳教所看我、还要关注我女儿的学习……最后落下一身的毛病——头痛、耳鸣、记忆力差…… 而劳教所使用各种残酷的手段逼迫我“转化”。这一切,都是江泽民指使劳教所所长刘永红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所为,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包夹监视、被摄像头监控,劳教所警察都是在所长刘永红的指使下,为“转化”目的不择手段。劳教所副所长王缚鲲给警察们说,为了“转化”你们,劳教所有两百个警察,一人一天已经做好了准备。 综上所述,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公然侮辱、诽谤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同时在强权的压制下,迫使中国公检法司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诋毁“真、善、忍”,使这些可贵的生命站在了神佛的对立面,跟着中共“与神斗、与天斗”。江泽民又和周永康等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残害生命,手段惨烈,人神共愤。故起诉江泽民是天意使然,将江泽民绳之以法是必然,江泽民必须为自己的罪责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6/遭劳教洗脑迫害-原兰州市法律工作者控告首恶江泽民-310484.html 2013-10-20: 从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枉法看中共践踏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0/从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枉法看中共践踏法律-281486.html 2012-12-08: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河北唐山市丰润区法轮功学员詹秀敏已出拘留所回家。 ◇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结束一年冤狱十二月七日从柳沟河女子劳教所出狱回家。 ◇法轮功学员李福斌在被非法关押半年后于十二月七日回家。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失踪的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建中(音)已从谭岗洗脑班回家。 ◇重庆长寿区法轮功学员陈仲中从二零一一年十月失踪下落不明,现知他去年十月被绑架、劫持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现已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被绑架至“和家小宾馆”洗脑班的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宋殿杰、王泉良、宋桂香、高文兰、杨福军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回家;被同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景杰也于早些时候回家。 ◇河北任丘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教师张义明于12月4日已回家。 ◇攀枝花市女大法弟子张爱碧、刘明先在攀枝花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天,现已回家。 ◇近日得知重庆地区曹成英已经从洗脑班顺利返回。 ◇高密市法轮功学员沙明深 2012年10月25日在家中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高密市看守所,11月23日回家。 ◇渤海职业学院大法弟子张义明2012年12月4日从廊坊洗脑班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8/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66265.html 2012-12-06: 甘肃省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将于本月7日非法劳教到期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本月7号非法劳教到期,望兰州法轮功学员关注并正念加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6/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6264.html 2012-06-09: 兰州金怡均上诉案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的诉讼案,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位于柳沟河的甘肃省女子劳教所开庭。开庭前,法院一度禁止金怡均女士出庭,后在律师的正义坚持下,法院退让。 金怡均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在接出狱的法轮功学员邵延波后,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劳教一年。金怡均提出行政复议,遭省劳教委否决。后经多次努力,由金怡均的父亲金汉光全权代表,将金怡均的诉状递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立案。 法庭原定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在开庭前一天,辩护方律师坚持:当事人必须出庭。法院不准,律师提出理由:当事人不出庭,我为谁辩护?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只好退让,将开庭地址移至非法关押金怡均的劳教所——兰州柳沟河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举行。 法庭于六月七日上午九点多开庭,辩护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有理有据地证明金怡均女士无罪,也使在场的劳教所管教人员听到了事实真相。据悉,法官在不置一词的情况下,以上级通知开会为由,很快宣布休庭。 其实,这是一宗极简单的案件,是非曲直一目了然:金怡均女士接自己出狱的同修何罪之有?竟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甘肃省省劳教委非法劳教? 有消息透露,在中共中央政法委的主导下,各地非法劳教一位法轮功学员可得到三万元的奖赏(因层层盘剥情况不同,各地具体数目待核实)。那么,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有没有胆量查实这背后的黑幕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9/兰州金怡均上诉案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258686.html 2012-06-04: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金怡均的行政起诉状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金怡均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在接冤狱期满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后,被兰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金怡均委托家人向甘肃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撤销对她的非法劳教复议,甘肃省劳教委维持原判。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金怡均及家人向兰州市城关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金怡均家人接到兰州市城关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告知书,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上午开庭审理金怡均的行政起诉状。 2012-05-31: 兰州金怡均递状要求撤销非法劳教 法院已立案 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去年十二月被兰州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金怡均先委托家人向甘肃省劳教委员会提出复议,却遭维持非法原判的回覆。金怡均及家人遂向兰州市城关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要求依法撤销非法劳教决定。目前法院已对金怡均的起诉状立案审理。 金怡均女士,三十八岁,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轮功学员邵颜波八年冤狱期满,金怡均到兰州监狱帮助家属接邵颜波回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晚,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将金怡均在兰州市七里河区205家属院门口绑架,带至兰州市公安局一房间内。十几个人都不亮明身份,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威逼金怡均,有一人还用拳头狠命的在金怡均头上猛捣,掐金怡均的右手,致使金怡均眼睛充血,手面被掐处淤青(看守所有记录)。第二天中午,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便衣闯入金怡均家中非法搜家,金怡均九岁的孩子及她的丈夫先后回家,发现一群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在既无搜查证,又无家人的情况下進行非法搜查(搜查证是在搜查结束时才补充提供)。 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家人委托律师要求会见金怡均,遭看守所无理拒绝,看守所明确说是兰州市公安局二十六处的授意。律师去兰州市公安局五楼二十六处办公地点,二十六处人员又找各种藉口推诿不见。当日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便以《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的所谓依据,金怡均被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将金怡均劫持到甘肃省榆中女子劳教所。 作为法律工作者,金怡均指出这些人抓人、审讯、搜查不仅违反法定程序,而且警察是先实施绑架,后蒐集证据罗织罪名,故而金怡均委托家人向甘肃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撤销对她的非法劳教复议。甘肃省劳动教养委员会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才回覆,并继续维持对金怡均的非法原判。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金怡均及家人再次向兰州市城关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要求依法撤销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兰劳教决字(2012)3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还金怡均清白和自由并退回被兰州市公安局查收的金怡均所有的书籍和物品。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金怡均家人接到兰州市城关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告知书》,法院决定对金怡均的起诉状立案审理。 在甘肃省女子劳教所,恶警非法强制金怡均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金怡均坚守自己的信仰无罪,并在正常行使自己合法上诉权利期间,一直遭受劳教所恶警阻挠,其家人也被呵斥、恐吓,如不做金怡均的“思想转化”工作,将被停止会见等威胁。 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editch.jsp?qid=116259 2012-02-28: 甘肃女子劳教所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甘肃省女子劳教所,又名榆中柳沟河女子劳教所,目前仍非法关押着五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是: 曾玉梅,女,五十六岁,兰州市人,甘肃省检察院退休高级检察官; 金怡均,女,三十八岁,在兰州某法律事务所工作,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祁丽君,女,六十一岁,兰州市人,甘肃省医药進出口保健品公司退休职工; 常秀玲,女,四十八岁,家住庆阳市西峰区秦坝岭一队家属楼小区。她的丈夫叫刘志荣,也是法轮功学员,原为庆阳市西峰区团结小学教师。二零零五年底,被天水市第三监狱迫害致死。 李亚民,女,五十岁,大概是张掖人,情况不详。 曾玉梅、金怡均被非法关在一起;祁丽君、常秀玲、李亚民三人被非法关在一起。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主要是强制洗脑,可以不参加体力劳动,但一天到晚除吃饭、睡觉外,天天给法轮功学员播放邪党预先炮制的造假录像片,逼迫法轮功学员看,内容都是攻击诬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的。因为都是邪恶的内容,搞的学员头痛、头晕。恶警、刑事犯、吸毒的、卖淫的等各种恶人,也经常在法轮功学员面前攻击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 每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犯人包夹,包夹的任务是监督学员并向恶警汇报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不“听话”的就被罚站等体罚,包夹也得陪站。有的包夹支撑不住摔倒,恶警就乘机以此挑动犯人对法轮大法学员的仇恨。大法学员没有任何行动自由,上厕所也有人跟着,目的是让法轮功学员承受不住,动摇自己的信念,屈服于迫害,写“三书”。 法轮大法学员吃的饭菜都是恶警、犯人吃剩下的。 据说由于曾玉梅的特殊身份,成了他们的重点“转化”对像。还让她所在单位、她的朋友、家属“帮助”劳教所做曾玉梅的“思想工作”,让她“转化”,还用亲情来影响她,其儿子的单位很“配合”,请多少天假都批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28/甘肃女子劳教所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253606.html 2012-02-15: 被非法劳教 兰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申诉 兰州法律工作者、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日前在亲人探视时,金怡均明确表示:自己没错,要上诉。 金怡均去年十二月七日因到兰州监狱帮助接回遭八年冤狱的法轮功学员邵颜波,遭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抄家。警察在正义律师介入的当天(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操纵兰州市劳管会非法将金怡均劳教。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下午,警察偷偷摸摸将金怡均从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劫持到甘肃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金怡均的家人终于在甘肃柳沟河女子劳教所,见到被非法关押的金怡均,劳教所里,警察一直跟在金怡均后面,玻璃窗外的家人身旁也站着警察。两个月不见妈妈的九岁女儿,见到妈妈伤心的泣不成声。女狱警竟倒打一耙,对金怡均说:你看你把家人“害”成这样,快写了东西,早日回家……。金怡均问女警:“我又没错,写甚么!”狱警无语。金怡均明确的告诉家人,自己不服对她的非法劳教,要上诉。 据悉,兰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非法劳教的藉口是:警察抢劫金怡均随身携带的挎包并非法抄家发现《转法轮》、《明慧文章汇编》、《九评共产党》等书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5/被非法劳教-兰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申诉-253100.html 2012-01-27: 兰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被非法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7/兰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被非法劳教-252428.html 2012-01-04: 法律工作者被劫入兰州看守所 家人担忧 兰州法律工作者、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因到兰州监狱帮助接回八年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邵颜波,遭兰州市国保大队恶警跟踪、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恶名昭彰,曾迫害致死多名法轮功学员,令金怡均的家人非常担心她的安危。 金怡均,女,三十多岁,在兰州某法律事务所工作,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轮功学员邵颜波八年的冤狱到期,金怡均到兰州监狱帮助家属接邵颜波回家。不料会宁县公安局企图将邵颜波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串通兰州监狱拒不放人,令邵颜波的家人和朋友从早上七点等到晚上九点多。后会宁县公安局还伙同省市政法委、“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司法厅及兰州市国保大队二十多人,威胁、恐吓、威逼来接邵颜波的家人和朋友,并对他们非法照相、摄影、跟踪。 邵颜波及家人坚决抵制恶警的企图,晚上九点多,终于被家人接走。兰州市国保大队及会宁县公安局恶警竟开着多辆警车、多辆出租车,分头跟踪来监狱帮助接会宁邵颜波的家人及朋友。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恶警绑架。据目击者称,看到一辆出租车上一穿红衣服的女人与三个男人跟踪在金怡均搭乘的出租车后。 第二天中午,兰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七、八个便衣恶人闯入金怡均家中非法搜家,金怡均九岁的孩子及她的丈夫先后回家,发现一群人在家中翻箱倒柜。孩子后来说:“这帮人没有钥匙怎么闯到我家乱翻?我觉得我妈妈是被警察抓走的。”警察抢劫了金怡均的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并恐吓其家人。其中一女的自称是张老师(电话13399311618)。 金怡均被绑架后,九岁的孩子心灵遭受了严重创伤。直到第三天,警察才打电话让金怡均的丈夫到兰州市公安局“506室”领回他们非法从金怡均身上搜走的工作证、银行卡及一双沾满了灰土的皮鞋等物,“506室”的一帮恶警恐吓其丈夫要对金怡均非法判刑。 十二月十四日星期三所谓探视日,看守所不让金怡均的家人探视,也不让家人送东西,家人只得被迫买看守所高价的物品给金怡均。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亲友得知金怡均因帮助他人却被绑架后,认为中共警察实在无理,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从外地赶到兰州市公安局要人,被门卫长时间拦在门外,家人给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对方一接通电话就把电话压了。后家人又给抄家时自称“张老师”的女人打电话,该 “张老师”从市公安局的楼上下来后,对金怡均的老人和亲友一顿呵斥,并说:“你家金怡均没治了,我给她做了三天三夜的工作,太顽固了。”“以后金怡均的事你们别再找我了。” 下午四点多,金怡均丈夫赶到公安局,门卫还是不让進,急切的家人只好硬上到楼上,找到“506室”,那里的人见到其丈夫后,又威逼呵斥说:你怎么進来的……。然后就将其丈夫赶了出来。 金怡均的亲友没有办法,又到兰州市政法委找负责人张明泉,门卫也不让進,当打电话说明金怡均被绑架的情况时,兰州市政法委的人员矢口否认说:没有你们找的人(张明泉),也没有你们说的这件事。 目前家人除了知道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外,其它情况一概不知。现金怡均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年迈的老人非常担心金怡均的安危。 兰州第一看守所是臭名昭著的邪恶黑窝,非法关押、迫害过众多的当地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间曾迫害致死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兰香、张凤云、万贵福,并配合致残白三元等多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4/法律工作者被劫入兰州看守所-家人担忧-251470.html 2011-12-17: 兰州金怡君律师被非法劫持 金怡君,女,三十多岁,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某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十二月七日遭兰州市恶警绑架,现被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到兰州监狱接冤狱期满的法轮功学员,该学员所在地会宁公安要将人从监狱非法带走,该大法学员坚决不跟他们走。金律师一直坚持和法轮功学员一道,要求监狱按期放人,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多。期间会宁公安叫来兰州巡逻警车,非法给接人的法轮功学员照相,后又叫来省市“610”、公安等人员二十多人,威胁法轮功学员,并再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照相,二十多人将出狱的法轮功学员围在监狱门口,恐吓、威逼……。但终究邪不压正,在九点多,八年冤狱期满的法轮功学员在亲人的声援下,冲出重围,与亲人一起回家。 但省市“610”、公安,却跟踪接人的法轮功学员和金律师,在金律师回家的路上遭绑架。 第二天,七、八个恶人又拿着金律师家的钥匙,在其家人不在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抢劫金律师的私人物品,并恐吓其家人,要对金律师判刑等等。 现金怡君律师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6/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0505.html 兰州 开发区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931)2024-05-22:
甘肃省女子监狱: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416号,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3610、0931-8325086 监狱长张珍(男) 政委朱光中 副监狱长朱鸿13919121959 念学峰13609350303 副政委吕慧娟 医务所所长刘艳程 七监区监区长杨丽 七监区教导员侯志红13919121623 七监区副监区长张梅13893127520 狱警: 孙立伟13919121962 曹一微13893459983 陈晓彤13919121510 刘晓兰13919121520 马红梅13919121598 肖艳18293108281 魏莹13893389607 王云13893217598 陈佳13893149685 省委第一巡视组(2024年4月17日至7月中旬对兰州市进行巡视) 组长李美华19312952103 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A343号信箱,邮编730000 电子邮箱:gsswdyxsz2024@126.com 2023-05-05: 甘肃省女子监狱 邮编:73004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监狱长:张震(男) 副监狱长朱鸿:13919121959 念学峰:13609350303 七监区副监区长张梅:13893127520 狱警孙立伟:13919121962 曹一微:13893459983 肖 艳:18293108281 魏 莹:13893389607 陈晓彤:13919121510 王 云:13893217598 侯志红:13919121623 刘晓兰:13919121520 马红梅:13919121598 陈 佳:13893149685 2022-11-13: 包夹犯中最邪恶的有:却央卓玛、焦丽娟、胥维;其次有牛爱玲、王蕾等。 甘肃女子监狱相关信息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开发区68号信箱 邮编:73004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31)2024-01-02: 兰州市中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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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 电话: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 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 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 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 房保国 监督电话 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 13893222718 郝一颖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丽霞 15682820888 朱旭东 13919158584 甘肃省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电话:0931-2369000 宣教处:0931-8919069联系人李宏德 技术处:0931-8919164、0931-8919173 检察长:朱玉 0931-2369001 副检察长:2369003、13919396329 副检察长2368006、13909467856 副检察长:李保岗2369006 13909315626 副检察长:丁霞敏 副检察长:徐雷 纪检组长:董兆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 副检察长:张学军2369611、13993116306 办公室副主任吴国礼2369613、13919989501 兰州市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 电话:0931-8358200 检察长:柳小惠 副检察长:姚丽君 王锐 蒲军 胡相元 马如栋 纪检组长:周宏 政治部主任:周永麟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