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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本溪市(彩北大白楼,彩北监狱) >> 张鹏柱(张朋柱), 男, 52

个人情况: 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本钢)汽运二队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彩屯
拘留时间: 2004年9月18日半夜1点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3-12-2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7-24: 辽宁本溪大法弟子张鹏柱,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平安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4/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6659.html

2021-04-11: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 家属坚持追责
辽宁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后,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3-4年,上诉后,本溪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在律师没有递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不通知律师,直接下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一年多来,家属曾多次向辽宁省各级公检法及政法委等许多政府职能部门提交《刑事控告状》等法律文书,从未得到回复过,但家属们不气馁,不放弃,坚持追究不法人员的责任。经过一年多的奔波,现在,已经开始陆续接到各部门的回复信息了。

最高检察院以手机信息回复告知提交的材料已经转到相关部门处理。

向辽宁省检察院邮寄的《刑事控告状》,他们现已给家属打电话,核实了控告情况。

辽宁省政法委对于递交的《刑事控告状》,已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受理,现已转辽宁省高级法院。

辽宁省司法厅对于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审理终结:本溪市司法局以“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回复,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现撤销本溪市司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责令本溪市司法局在法定时限内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重新作出答复。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溪市法轮功学员杨丽威、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绑架、构陷。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本溪市桓仁县法院,在律师及家属的强烈反对下,非法强行对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视频开庭。杨丽威,因被迫害得身体出现多处器官衰竭,而被取保在家,于七月三日在家里被非法开庭。

九月四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冤判3-4年后,家属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中法主要负责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长 熊铁宁)。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本溪市中级法院终审(2020)辽05刑终118号裁定书,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针对本溪市中级法院终审的违法“维持原判”的判决,家属们不服!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已向本溪市中级法院提起申诉。

面对一审明显违法的情况,二审法官熊铁宁不仅不终止冤案,而且再一次地重演一审法官王思杰、陈晓云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继续违法剥夺家属们的亲属辩护权力,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继续枉法制造冤案!

二零一九年九月家属通过EMS特快专递,向本溪市公安局依法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依法公开:

1.公开出具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对法轮功宣传品性质认定的法律依据;
2.公开出具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认定部门资质、在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情况,以及公安部授权情况;
3.公开出具认定人信息(姓名、职务)、认定人的专业资格、认定部门资质及备案情况;
4.公开出具《认定意见》部门负责人的信息。
本溪市公安局签收后,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对家属打击报复,于2019年9月开始对家属非法“布控”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月,家属通过EMS特快专递,向本溪市公安局依法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依法公开出具对家属非法“布控”的法律依据、并要求立即解除非法“布控”。

本溪市公安局的非法“布控”使得家属在乘车出行时,被多次拦截拦查、被不公正对待。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对本人及家人都造成了严重身心伤害!

家属的一切行为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只是想要一个最起码的知情权:受迫害的家人到底触犯了哪条法律?如果犯法,最起码得让人知道,犯了哪条法律吧?但却没有想到的是,因此而遭到非法“布控”迫害!这是本溪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滥用职权对家属打击报复!

一年多来,家属们不断地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及省、市、县各级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政协、人大、纪委等政府部门递交控告状,对本溪市中级法院及桓仁县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一审、二审法官王思杰、陈晓云、熊铁宁及检察官孙金甲、王宏军等人提起刑事控告,并要求真正依法办案、无罪放人。

辽宁省检察院审查后,将材料转给本溪市检察院处理。本溪市检察院给家属回复,称法轮功问题是“政治问题”,你们赶紧息诉服判,不要再写信了,写了我们也不会处理。当家属说得讲法律吧,检察院却称就这么回复你了,不要再写信了。

检察院冠冕堂皇的宣称维护公平、正义,实际上却把法律当成了一纸空文,可以随意践踏,只不过是一块遮羞布。现在,连遮羞布都不要了。

针对本溪市检察院的违法行为,家属即刻对违法给予回复的检察官时江楠提起法律诉讼。

二零二零年十月家属以EMS向本溪市司法局依法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桓仁县检察院检察官孙金甲、桓仁县法院法官王思杰、陈晓云的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及司法绩效考试成绩。该申请被签收。

又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以EMS向本溪市司法局依法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本溪市中级法院法官熊铁宁的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及司法绩效考试成绩。该申请被签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本溪市司法局才通知家属,对于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给予回复,十二月二十一日收到书面回复函,回复函中称:“司法考试成绩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如不服,可向本溪市政府或辽宁省司法厅递交行政复议,或向明山区法院递交行政诉讼。”

作为司法人员,首先必须具备司法资质。其次,司法人员的司法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因为司法人员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和神圣使命。对于司法人员的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就至关重要,怎么能说是个人隐私呢?按照这种逻辑,是不是司法人员的姓名和性别,也应该属于个人隐私了!

无辜善良民众被迫害、基本人权遭践踏、法治得不到保障,负有职责的人却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浪费纳税人的钱却姑息养奸、放纵恶人行恶、蓄意制造冤假错案。 这样的司法人员如果具有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合格,那么他们就是执法犯法;如果没有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不合格,那么这样的人怎么能担当法官和检察官呢?这不在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法律吗?怎么能说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是个人隐私呢?!

对于司法局的不予公开的回复,家属们不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要求公开上述公检法人员的司法资质及司法考试成绩不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的不予公开的范围之内,应依法予以公开。

因此,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家属向辽宁省司法厅邮寄EMS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到本溪市明山区法院面交了《行政起诉状》,要求依法予以公开所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司法厅、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一月四日予以立案。辽宁省司法厅两次给予家属回复函,告知立案所需的补充证据以及因疫情原因中止对本案的审理时间,现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以EMS发回复函称:“已经恢复处理,因为案情复杂,延期一个月。”

近来,家属于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到本溪市中级法院面交《控告状》及各种证据材料,立案庭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告知到市纪委或公安局报案。在家属们的要求下,门卫又帮助查找法院负责接待部门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又到本溪市检察院,门卫告知:“今天全体开会学习,不对外不接待。”门卫让看贴在玻璃上的通知,大意是:疫情期间有事尽量通过电话或邮寄,能不到本院就不要到本院来。如到本院须扫码、出示14天的出行记录、身份证件等等,在门卫等待安排接待(每个星期三、五,是阅卷时间,不对外办公……) 。

家属们又赶到本溪市纪委,接待人员说市纪委信访处搬到本溪市信访局了,得去那递交。但家属赶到信访办时,正是午休时间,家属在外面等到下午1:30时,再去信访局,却被要求填表登记,家属说明,我们不是来上访的,是到本市纪委提交控告材料的,但信访局人员说:那也必须先登记身份证,然后给分配窗口,否则就不让进。因家属知道要是把材料交到信访部门等于是“零”!而且,一旦在那登记,很可能就会被邪党上到“访民”黑名单上,会遭到非法“布控”。所以,最后材料只能邮寄了。

之后,家属又去本溪市人大,门卫听家属要提交冤案控告材料和一些基本情况后告知:人大控申的工作人员已经半年没接待来访人员了,明天早上8:30之前到接待室排队等着,要早点来。此时家属们已是腿酸脚痛、饥肠辘辘……

次日,家属们在早8点赶到本溪市人大,等了很长时间,负责接待的一位姓段的人员才来,一听说是关于法轮功的案子,很激进、嚣张,高声叫嚷了一些被邪党洗脑后的歪理邪说,并说:“告诉你们,在本溪市所有领导的办公桌上都有你们寄的法轮功材料,谁都知道,谁都管不了……”但家属们不动心,和善的对他讲了在法律方面对法轮功迫害的违法之处及善恶有报的真相。接待人员很快的平静下来听,并表示“领导指示:有关法轮功的案子一律不接”,他也做不了主。他说现在公检法马上开始大清洗了,一切冤假错案都要追责,回家听信吧。当时,现场还有一些其他访民也在听。之后,家属到邮局把材料寄往各个公检法及政府职能部门。

过程中,家属能感受到,只要到各部门现场,有理有据的诉说和展现出来的素质,都能让接触到的人们感受到,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善良的好人,有素质,根本不象电视里说的那样,大多数接待的人都很友善。近两年的时间,家属们一直不间断的对各级公检法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递交控告及各种法律文书,已经有了一些成效。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1/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家属坚持追责-423226.html

2021-01-19: 辽宁本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对司法局行政起诉
辽宁本溪市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对本溪市司法局提起的行政起诉,2021年1月4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立案。1月6日,辽宁省司法厅对于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予以受理。

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2019年5月23日被绑架后,于2020年9月4日被非法判刑3-4年,上诉后,本溪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在律师没有递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不通知律师,直接下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一年多来,家属不断的向最高检、最高法及省市县各级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递交控告书,对本溪市中法及桓仁县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人员提起刑事控告,要求公检法人员能真正依法办案、无罪放人。

本溪市桓仁县法院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不许家属旁听,法院刑庭庭长王思杰和副庭长陈晓云、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等违背回避制度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枉法裁判。桓仁县法院和检察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诬告陷害法轮功学员。本溪市中法二审法官刑二庭副庭长熊铁宁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违背回避制度,不通知律师、在律师没有提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绕过律师直接对法轮功学员下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辽宁省检察院对于家属的控告,转给本溪市检察院处理,本溪市检察院回复称:法轮功是政治问题,你们赶紧息诉服判,也不要再递交控告材料了,交了也不处理。

家属对于桓仁县法院刑庭庭长王思杰和副庭长陈晓云、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和本溪市中法的刑二庭副庭长熊铁宁的司法资质、司法考试成绩和司法绩效考试成绩分别于2020年10月25日和11月5日向本溪市司法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本溪市司法局超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回复之20日的期限,于12月18日才给予回复。回复称:司法考试成绩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并声称如不服,可向辽宁省司法厅、本溪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向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是法官、检察官的职责。具有司法资质和合格的司法考试成绩和绩效考试成绩,是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果法官和检察官连司法资质都不具备、司法考试成绩都不合格,他们怎么可能会依法办案!?如果具备司法资质和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却无视法律、违法办案、诬告陷害、蓄意制造冤假错案,那么更需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2021年1月4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对于受迫害者家属的对于本溪市司法局的行政起诉给予立案。1月6日,辽宁省司法厅对于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予以受理。本溪市政府对于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未给予任何回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9/辽宁本溪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对司法局行政起诉-418749.html

2020-12-17: 辽宁本溪市检察院称是政治问题、告诉家属不要申诉
辽宁省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2019年5月23日被绑架后,于2020年9月4日被非法判刑3-4年,上诉后,本溪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在律师没有递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不通知律师,直接下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此前,在律师阅卷时,中院法官熊铁宁就声称“交不交辩护意见都不影响我们下裁定”。而且,桓仁县法院一审非法剥夺亲友辩护权及不许家属旁听,中法二审法院也是同样非法剥夺亲属辩护权。

一年多来,家属不断的向最高检、最高法及省市县各级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递交控告书,对本溪市中法及桓仁县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人员提起刑事控告,要求公检法人员能真正依法办案、无罪放人。

辽宁省检察院审查后,将材料转给本溪市检察院处理。近日,本溪市检察院给家属回复,称法轮功问题是政治问题,你们赶紧息诉服判,不要再写信了,写了我们也不会处理。当家属说得讲法律吧,检察院却称就这么回复你了,不要再写信了。

检察院冠冕堂皇的宣称维护公平、正义,实际上却把法律当成了一纸空文,可以随意践踏,只不过是一块遮羞布。现在,连遮羞布都不要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7/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6608.html

2020-11-05: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意图继续迫害邓玉林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2019年5月23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于9月4日被冤判后,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中法主要负责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长 熊铁宁。

桓仁县法院一审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禁止家属旁听,在家属对审判长王思杰、法官陈晓云、公诉人孙金甲提起刑事控告后、形成利害关系,相关被控告人依法应该回避却不回避、枉法裁判、制造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在违反回避制度、违反公开审判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下,应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面对一审明显违法的情况,二审法官熊铁宁不仅不终止冤案,而且再一次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剥夺亲属辩护权、不允许亲属做辩护、意图继续枉法制造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5/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4658.html

2020-09-06: 辽宁邓玉林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
辽宁省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杨丽威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邓玉林和杨丽威四年,各勒索罚金二万元,张莉敏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张鹏柱三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胡林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杨丽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邓玉林、胡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杨丽威、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五月二十五日,胡林被转往沈阳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

法轮功学员胡林因被沈阳市法库县非法定为“网逃”,而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

剥夺家属权益 桓仁县法院强行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本溪市桓仁县法院,在律师及家属的强烈反对下,非法强行对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视频开庭。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律师和家属来到法院,却只准律师进法庭,不允许家属旁听。非法庭审现场,只有桓仁县国保大队的几个人和检察院的公诉人及法院的法官。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与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丽威,因被迫害的身体出现多处器官衰竭,而被取保在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上午,已在家里被非法开庭。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多,家属已经一年多没和他们见面了,非常想见他们一面。但这种合理合法的要求,却被桓仁县法院剥夺,法院人员宣称疫情期间,不准旁听。然而,这只针对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同时开庭的其它案件,却没有这个限制,可以旁听。

三名律师进庭后,也被分开,一个律师一个小屋,每个律师面前一个小屏幕,与看守所连线。所展示的所谓视频证据及监控,根本无法看清,并且从头到尾,也没提到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干了什么,到底哪儿违法了。所谓的证人也无一到场,同时,所谓的证人,都没亲眼见到过三位法轮功学员。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杨丽威被非法裁决:邓玉林和杨丽威被非法判刑四年,张莉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鹏柱被非法判刑三年二个月。

此前,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和妻子滕洪涛曾被绑架,被秘密判刑九年,分别在大连南关岭监狱和沈北女监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邓玉林、滕洪涛夫妇结束九年冤狱,回到家。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

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来,倒行逆施,违犯宪法与法律,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现在仍在发生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6/辽宁邓玉林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411439.html

2020-08-22: 剥夺家属辩护、旁听权 桓仁县法院强行非法开庭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法院,在律师及家属的强烈反对下,强行对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视频非法开庭,并且剥夺张莉敏、邓玉林的亲属的辩护权,不允许家属旁听。

律师、家属辩护人依法反对视频开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张莉敏、邓玉林的律师及家属,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疫情期间线上诉讼规定的“不得强制线上诉讼”的通知,向桓仁县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包谏国、刑庭庭长王思杰,通过EMS方式,递交了《不同意在线视频审理的意见书》。

桓仁县法院是违背最高法院通知规定,强行于八月十八日线上非法开庭,而且在开庭前,看守所人员一直以疫情期间为借口,不允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至此,律师已有七个月没见到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八月十七日下午,律师及家属亲自来到桓仁县法院,递交了律师不到庭的意见书,对法院这种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同时要求,依据最高法院通知,终止非法庭审,立即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但是,桓仁县法院法官陈晓云通过电话表示,不到庭,就视为自动放弃辩护。

非法庭审 剥夺家属辩护、旁听权利

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律师和家属来到法院,却只准律师进法庭,不允许家属旁听。非法庭审现场,只有桓仁县国保大队的几个人和检察院的公诉人及法院的法官。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与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丽威,因被迫害的身体出现多处器官衰竭,而被取保在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上午,已在家里被非法开庭。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多,家属已经一年多没和他们见面了,非常想见他们一面。但这种合理合法的要求,却被桓仁县法院剥夺,法院人员宣称疫情期间,不准旁听。然而,这只针对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同时开庭的其它案件,却没有这个限制,可以旁听。

三名律师进庭后,也被分开,一个律师一个小屋,每个律师面前一个小屏幕,与看守所连线。所展示的所谓视频证据及监控,根本无法看清,并且从头到尾,也没提到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干了什么,到底哪儿违法了。所谓的证人也无一到场,同时,所谓的证人,都没亲眼见到过三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拥有法轮大法著作,而且,法轮大法著作教导人们做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是合理合法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第一百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这说明,法轮功书籍属于合法出版物。

法轮功书籍合法,那么对法轮功的介绍、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相关资料当然合法,所以,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合理合法,法轮功真相资料是个人合法财产。

法庭上,律师们依据法律,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上午十一点,非法庭审收场。

目前,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一同被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中,邓玉林、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看守所,张莉敏被非法关押于本溪市看守所。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法轮功学员胡林,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事件回顾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杨丽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同日,邓玉林、胡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转往沈阳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

杨丽威、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聘请的律师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见杨丽威仅十分钟,就被赶了出来,说是本溪市国保命令不许接见。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法院刑庭陈晓云为责任法官。

法轮功学员胡林,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后,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2/剥夺家属辩护、旁听权-桓仁县法院强行非法开庭-410805.html

2020-08-16: 辽宁本溪市张鹏柱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辽宁省桓仁县法院法官陈晓云通知律师,欲于八月十八日,对本溪地区张鹏柱、邓玉林、张丽敏三位在线视频非法开庭,律师、家属辩护人、家属依照法规表示反对。法官陈晓云强硬拒绝家属辩护人和家属参加庭审。

法轮功学员杨丽威、胡林、张鹏柱、邓玉林、张丽敏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其中沈阳法轮功学员胡林被迫害致死,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非法批捕,被构陷。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上旬,两位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先后向桓仁县法院院长王其林、刑庭庭长王思杰、法官陈晓云邮寄EMS快递,送达《不同意在线视频审理案件的意见》法律文书,法院已签收。

据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最高法院下发了(法〔2020〕49号)文件,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规定“当事人不同意案件在线办理,依法申请延期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不得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案件符合诉讼法律关于中止审理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桓仁县法院法官陈晓云通知律师,欲于八月十八日采用在线视频审理此案,律师、亲友辩护人及家属依照法规反对,然而,法院无视律师、辩护人、家属要求,欲非法开庭,违反上述规定。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上午,家属多次打电话询问法官陈晓云,家属问,为何没有接到开庭通知。法官陈晓云说:“不需要通知家属。”家属说是亲友辩护人,法官陈晓云说:“你不适合做亲友辩护人。”家属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亲友辩护人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剥夺我的辩护权,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陈法官说:“我就这样回复你了。”家属问:“开庭时,我们很多家属怎么安排?”回答说:“疫情期间,不让进庭旁听,我就这样回复你了。”然后,匆匆挂机了。家属再拨,法官不接听。

事件回顾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杨丽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同日,邓玉林、胡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转往沈阳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

杨丽威、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聘请的律师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见杨丽威仅十分钟,就被赶了出来,说是本溪市国保命令不许接见。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法院刑庭陈晓云为责任法官。

法轮功学员胡林因被沈阳市法库县非法定为“网逃”,而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邓玉林、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看守所,张莉敏被非法关押于本溪市看守所。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

律师准备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法院却违法,干涉司法公正,在非法开庭前通知司法局对律师施压。

另外,前几天,两名律师相继接到有关政法部门的施压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16/辽宁本溪市张鹏柱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410543.html

2020-08-09: 辽宁本溪市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面临非法开庭。日前,律师接到桓仁县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桓仁县法院开庭。

并且律师接到各自所在地司法局电话,受到施压、威胁、刁难和不合理要求。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杨丽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同日,邓玉林、胡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转往沈阳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

杨丽威、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聘请的律师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见杨丽威仅十分钟,就被赶了出来,说是本溪市国保命令不许接见。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法院刑庭陈晓云为责任法官。

法轮功学员胡林因被沈阳市法库县非法定为“网逃”,而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邓玉林、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看守所,张莉敏被非法关押于本溪市看守所。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

现在律师准备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法院却公然违法,干涉司法公正,在非法开庭前通知司法局对律师施压!这样的法院和法官会真正依法办案吗?能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吗?

桓仁公检法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们:迫害佛法,罪大无边!你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你们心中也都有善良的一面,为了自己和家人,不要执迷于眼前的小利,而毁了自己永远的未来,请无条件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目前的这场瘟疫,就是针对迫害大法者而来!赶紧将功赎罪!真心的希望你们能在善恶之间做出正确的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9/辽宁本溪市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面临非法开庭-410222.html

2020-05-24: 辽宁本溪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一年
辽宁本溪法轮功学员杨丽威、胡林、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五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桓仁县国保及桓仁普乐堡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构陷到法院。胡林被非法判刑两年,在沈阳康家山监狱被迫害致死。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邓玉林、张鹏柱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到目前,已经被非法关押一年整。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杨丽威、邓玉林、张鹏柱、胡林、张莉敏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去桓仁县散发真相资料,被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二十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

同日,邓玉林、胡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第二天,胡林被转往沈阳法库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杨丽威、张莉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聘请的律师到本溪市看守所,接见杨丽微仅十分钟,就被赶了出来,说是本溪市国保命令不许接见。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法院刑庭陈晓云为责任法官。

法轮功学员胡林因被沈阳市法库县非法定为“网逃”,而被转至法库县看守所,最终被非法判刑两年。从被绑架开始,胡林一直在绝食抵制迫害,在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法库县看守所走后门强行送往沈阳康家山监狱,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沈阳康家山监狱迫害致死。

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而被取保。

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已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现无法得知被非法关押中的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的情况如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24/辽宁本溪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一年-406760.html

2019-08-15: 辽宁本溪5.23被绑架同修被构陷到桓仁县法院
辽宁本溪5月23日被绑架的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杨丽微(杨丽威)在被构陷到桓仁县检察院10天左右,即被桓仁县检察院构陷到桓仁县法院。

杨丽微被迫害致病危回家,桓仁检察院不放过,仍然遭骚扰,被构陷至桓仁县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5/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91500.html

2019-06-10: 本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610图谋扩大迫害
辽宁本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杨丽威、邓玉林、张鹏柱、胡林、张莉敏2019年5月23日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有半个月时间,警方仍没给家属出具拘留通知书。

现据公安内部正义人士透露:本溪市610、公安局、国保大队,根据手机及车长期窃听、定位、跟踪等方式,查出与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关及其他所谓“重点人员”64人,列出17名所谓“黑名单”,欲在6月28日前实施绑架。

杨丽威、邓玉林、张鹏柱、胡林、张莉敏5月23日去桓仁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本溪市国保大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20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5月24日,非法抄家,不法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

张鹏柱也于2004年9月18日午夜被警察入室绑架,后被非法判刑9年,在盘锦监狱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2005年5月,警察大队长王建军蓄意对张鹏柱实施了六个月的“定位”迫害:用一张单人床,把人呈“大”字形铐在床上,用四副手铐分别把手和脚铐在两边。解除定位迫害后,开始加戴戒具,每天二十四小时戴着手铐和脚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0/本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610图谋扩大迫害-388514.html

2019-05-30: 辽宁本溪杨丽微等五位大法弟子遭绑架
2019年5月23日下午,辽宁本溪遭绑架的大法弟子有:杨丽微(女,50岁),张丽敏(女,40岁左右),胡林(男,40岁左右,沈阳人,具体不详),邓玉林(男,52岁),张鹏柱(男,52岁)。

2019年5月23日下午,本溪市这些大法弟子到本溪桓仁县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辽宁省公安厅操控本溪市610国保及桓仁县公安派出所,近20个警察绑架、抄家,其中,从杨丽微家中非法抄走很多物品。

目前,杨丽微、张丽敏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胡林、邓玉林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看守所,张鹏柱被非法关押在桓仁县拘留所。家属焦急万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30/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88059.html

2011-08-16: 辽宁盘锦监狱恶警王建军残害法轮功学员
盘锦监狱是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每年都发生诬陷法轮大法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每年都有法轮功学员在狱内遭受严重迫害中致伤、致死及致残的事件。自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零年间,仅五监区就发生过几项严重蓄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恶警王建军二零零四年十月份由六分监区的中队长提升为管教大队长,加重了对服刑人员的惩治力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雪上加霜,方法阴毒,方式狠辣。如果哪个服刑人员(非法轮功学员)听到“王大”二字,就会被吓的脸色骤变、语无伦次、气不敢出;服刑人员称他的管教方式为:镐把、电棍、拳脚炮,暗称他为老虎。

二零零五年五月,王建军把刚刚关入五监区(现在的二监区)一中队迫害的本溪法轮功学员张鹏柱,以莫须有的借口,蓄意对张鹏柱实施了六个月的“定位”迫害:用一张单人床,把人呈“大”字形铐在床上,用四副手铐分别把手和脚铐在两边。解除定位迫害后,开始加戴戒具,每天二十四小时戴着手铐和脚镣。参与的恶警是管教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韩雪松。

二零零六年四月,因包夹犯人参与迫害,张鹏柱割腕(注:修炼者不可自残)抗议,再次遭到六个月的定位迫害;解除定位迫害后,继续加戴戒具。这次参与迫害的责任恶警管教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恶警以不服从管理为借口,把张鹏柱强行带到大队教育室,用镐把和电棍把张鹏柱折磨了两个多小时;事后又将张鹏柱进行迫害三个多月,到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才解除定位和加戴戒具的迫害。这次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恶警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刘继春,赵红玉等。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王建军,刘继春,赵红玉来到四中队和二队院内,分别找到四队法轮功学员张宪廷,商艳明干活,并在其办公室把张宪廷和商艳明用高压电棍电了四十多分钟;张宪廷上身被电的全是红点,商艳明的手被电击后肿的象馒头一样,左下腭被打成黑紫色。到二零零九年下半年才恢复正常。在被释放前又被吊铐一个多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三中队不让法轮功学员赵潞打电话与家人联系,赵潞与管教刘继春评理,被刘继春打了一顿;十六日,教育科长窦春给赵潞凑一份袭警的材料,让赵潞签字,赵潞没签;十七日晚八点恶警王建军带着管教全体恶警把赵潞铐住,用一百万伏高压电棍把赵潞电的整个身都烧焦,局部已被电成死肉疙瘩,头部被打出好几道伤口。

此外,恶警于晓东是黑龙江某监狱警察,因将犯人打死后,被犯人家属追究的情况下,而辗转调到辽宁盘锦监狱,现在盘锦监狱狱政处,主管教育,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6/辽宁盘锦监狱恶警王建军残害法轮功学员-245422.html

2007-06-14: 张朋柱在盘锦监狱绝食反迫害
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五大队的大法弟子张朋柱在绝食反迫害,被管教科长(王辉)指使定位迫害,情况紧急。详情请同修帮助提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4/156795.html

2005-06-25: 辽宁本溪大法弟子张鹏柱被秘密非法判刑九年
辽宁本溪市大法弟子张鹏柱被秘密非法判刑九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第五大队一分队。他本人要求海内外大法弟子能帮他起诉本溪市公安局对他的绑架和非法判刑九年的刑罚,要求赔偿在精神上、经济上的损失,必须无任何条件的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819.html

2005-06-06: 辽宁本溪市大法弟子张鹏柱被秘密非法判刑九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第五大队一分队。

2004-09-21: 2004年9月18日半夜1点左右,辽宁本溪市多名大法弟子被突然绑架。
大法弟子张鹏柱在彩屯的家中被两名恶警绑架。
本溪市平山区大法弟子潘某某、李某某被绑架。
本溪市牛心台大法弟子小邓在清荣街72号楼家中被恶警绑架。
本溪市转山大法弟子刘大、刘三、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姓名不详)被绑架。
本溪市溪湖区东风乡大法弟子张秀娟、张丽萍、吴玉霞、老张、小李、等被绑架。
本溪市桥头镇大法弟子老赵被绑架。
另还有本溪市溪湖区四名大法弟子被绑架,(姓名不详)。

2003-12-29: 法轮功学员张鹏柱,男,33岁,辽宁省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本钢)汽运二队职工。
2002年2月,张鹏柱所在单位本钢汽运二队队长廉xx、书记及长山社区、本钢保卫处、光明派出所、千金派出所五家单位同时出动,由市610指挥,共十馀人将张包围在家中,意图将张非法抓捕。

恶人想利用撬门压锁的流氓手段把门打开,由于张全力顶住房门未能得逞,双方僵持长达几个小时。最后,张为避免被恶警绑架后酷刑虐杀的危险,在被逼无奈下从楼上跳下逃生。恶警冲入其家中一无所获,将其家中一些生活用品非法抄走。抢走的家中物品有:录像带一套、索尼空白录音带两盘、结婚录像带一盘、全家人合影照片数张、手绢一打。由于非法抓捕,张被迫离开工作岗位,流离失所。

本溪市(彩北大白楼,彩北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414)

2024-11-03: 本溪市看守所驻检办电话:
024-45805838
王悦勇13942431799
孙兴昊13941405927
崔儋15941471777
辽宁省本溪溪湖区法院法官王冕。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163614
工作单位名称:本溪溪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溪湖区民主路4号,邮编117002
手机:18641467710 18241462291
身份证:210502198705171535
住址:本溪市明山区欧洲城三期4#2-1-2
王冕妻子:王琦
工作单位:本溪市刚强选矿有限公司
电话:18740128255
溪湖区河西派出所电话:
所长:顾丹翔024-43170966
副所长(国保大队):孟祥冲15174043988
教导员:刘世鹏13904140306
警察:高吉丰18740127044
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 69号(邮编117000)
检察官(公诉人):侯锐 电话:13065293699、024-45836266

2024-08-12: 本溪市高峪派出所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合峪街富祥家园;邮编:117000
所长:孟照亮 13841423773 警号502478
刑侦副所长:熊刚:17804142860 警号502413(承办人)
教导员李大林:15904149977警号:502532
治安民警:张建楠:13941426324警号:502560
白国财:117804142393警号502318
社区民警:李立鸿:15104142405警号:502770
赵广彬:17804141803警号502680

2024-08-08: 溪湖区河西派出所电话:
所长:顾丹翔024-43170966
副所长(国保大队):孟祥冲15174043988
教导员:刘世鹏13904140306
警察:高吉丰18740127044

本溪市看守所驻检办电话:
024-45805838
王悦勇13942431799
孙兴昊139414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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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辽宁本溪610九一八深夜入室绑架近50人 造成一人死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86828.html

请辽宁本溪市大法学员注意国安特务的破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5/101130.html#2005-5-4-c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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