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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 朝阳区(朝阳县) >> 何勇,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4-24: 辽宁省朝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
据悉,被辽宁省朝阳市绑架的葫芦岛市五位法轮功学员李燕、齐百芬、王秀英、何勇等大约在4月15日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现在还没有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4/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7052.html 2016-01-09: 亲属递交文件证实亲人无罪 法官签字接收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罪恶的邪教。中共邪教根本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但即使根据中共自己的文件,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国务院、公安部发布的文件曾明确列出邪教名单,里面根本没有法轮功。 中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诬陷的罪名是所谓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个罪名放在中共和江泽民身上是最恰当的,是江泽民利用中共这个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假借法律陷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朝阳县法院欲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开庭审理。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审判长刘玉丽递交了国务院、公安部证明修炼法轮功合法的文件。刘玉丽签名接受,还表示会依法办案。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屯乡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了在葫芦岛市南票区及朝阳县大屯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徐玉兰、王英、齐百芬、李艳、何勇等五人,并将他们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辽宁省朝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五位法轮功学员当庭讲了真相,正念强,状态都很好。最后法官说认罪就不判或改判,不认罪就判刑三至七年,并说二十天后定结果,如判刑就直接送走,不通知家属。 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上午,五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到朝阳县法院,见了女审判长刘玉丽,当面递交了公通字(2000)第39号文件。刘玉丽在几番推脱不成的情况下,要求亲友在该文件上签字,写上递交人的名字、时间等。亲友们说:“签字是可以的。但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原则,法院方面也必须给我们打个收据,也要签字。” 刘玉丽显出很为难的样子,反复推脱,说已经有个律师递交过这个文件了。亲友说:“那不一样,律师递交的是律师的,我递交的是我的,很可能不一样。” 刘玉丽看实在推脱不了,只好勉强答应说:“那我们要商量一下,等一会告诉你(其实这点小事作为审判长完全可以做主决定。”大约十多分钟,刘玉丽和一个年轻小伙子下来(按照警察办案规矩,至少两人),双方互相签了字。 亲友并向两人说明:“这个文件代表了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代表了中国政府、代表了法律部门公安部,证明法轮功是合法的。而且在二零一四年《法制晚报》重新刊登了这个文件;两天后的六月四日,《中华网》也刊登了这个文件。《中华网》是面对全世界的网站,也就是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刘玉丽表示:这个案子合议庭还没有合议。我们要请示领导,和有关部门商议。 亲友指出: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法院有独立的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但是那个“判决书”上却是你的签字。按照习、李政权推出“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法官要为自己的案子终身负责。刘玉丽表示:我们会依法办案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9/亲属递交文件证实亲人无罪-法官签字接收-322002.html 2015-04-23: 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 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等与一名家属,被朝阳县公安局、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县看守所里月余,现朝阳县公安局把构陷九人的冤案移交到朝阳县检察院,预谋加重迫害。 三月十六日,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齐百芬、王英、何勇、徐桂兰八人,在朝阳县大屯乡讲真相时,被大屯派出所绑架, 并上报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晓过带人亲自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 张晓过带人到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几天后张晓过在北京医院查出患上癌症。 三月二十六日,家属来朝阳县公安局要人时,不但没放人,姬设梅的弟弟姬西被公安局副局长刘海仁、国保大队警察刘志英、教导员王逸元等人扣留,当天被劫持到朝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告诫那些被中共利用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执迷不悟,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明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却知法犯法,起诉无辜者、审判无辜者、制造冤狱,最终都难逃历史的审判、人民的公审、法律的制裁。 一位律师曾告诫:“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债务买单。”赶快清醒吧,报应如影随形,随时可能会降临在你的头上!只有停止迫害,将功赎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3/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307904.html 2015-03-21: 辽宁葫芦岛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 3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黄甲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赵家屯法轮功学员齐百芬、王英、何勇、徐桂兰等8人在大屯乡孙家湾农村讲真相、发质料时,被大屯乡派出所绑架了,后又被朝阳县国保大队带走,非法关押在西大营子朝阳县看守所。后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大多数没有抄到什么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1/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506.html 2015-03-20: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姬设梅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3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黄甲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赵家屯法轮功学员:齐百芬、王英、何勇(男)、徐桂兰等8名,在朝阳县所辖区大屯乡孙家湾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大屯乡派出所绑架后,又被朝阳县国保大队伙同东大屯派出所人员带走。3月18日得知,他们被现非法关押在西大营子朝阳县看守所。 3月19日,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大多数没有抄到什么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6464.html 2012-05-24: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劫持的男法轮功学员 辽宁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是严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法轮功学员很难互相说话。目前,那里还非法关押着十二位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清原县城的程秀昌,被非法劳教期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拒绝写 “三书”,恶警连续给他约十个黑旗(恶警每月给所有劳教刑期判定,一个黑旗加期五天),随时都是被迫害对像。恶警王飞经常迫害他,找他谈话施压、打他嘴巴子等等。 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截至二零一二年四月上旬,一共关押着十二名法轮大法学员,抚顺市三人、锦州市四人、朝阳市三人、葫芦岛市二人 。 下面是十二名法轮大法学员的详细资料( 二零一二年四月): 地 区 人 名 非法判决出狱时间 大约实际出狱时间 葫芦岛市 何勇 2012年8月8日 7月中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4/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劫持的男法轮功学员-258017.html 2011-09-8: 辽宁葫芦岛市恶警绑架李春琴等法轮功学员 .......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二点三十分左右,南票区法轮功学员何勇于在家中被抓。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8/辽宁葫芦岛市恶警绑架李春琴等法轮功学员-246435.html 朝阳 朝阳区(朝阳县)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4-10-12:参与迫害单位相关人员及电话: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参与案件人员: 双塔区法院法官 耿红岩 13052612086 18004210556 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 单位更多人员: 院长 邸力兵18642196202、13904910059 主管刑庭 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18004210625 张晓凡 18004210695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 地址1: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二段15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962807 地址2: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鸣街30号,邮编122099 电话:0421-2962000 参与案件人员: 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 白艳丽 0421-2962809、13842119930 检察官助理 毕冬雪 13591879479 单位更多人员: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政治部主任谭文杰13842156333 检委会专职委员郑立军15566797856 检察官仇伟容13130848677 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2807358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二段28号,邮编122000 参与案件人员: 案件主管:大队长 姜宗林 13898081562 警号861329 办案人: 赵帅 18804211337 其他人员: 副局长 戴良芳 13904913609 荣伟 15566798383 牛威 18348123999 单位更多人员: 局长李宏伟 政委张锡峰13842159998 副局长李晓东13704219819 副局长李全奎13516018682 副局长刘强 魏涛13742191918、13942191918 高玉国13516018955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1)2016-04-24:
朝阳中法参与人:孟凡石(男、审判长) 办电:0421-3886058,邮编122000 家属向孟凡石要一审的判决书,孟说法院没有义务给家属,也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开庭。 另悉,2015年12月18号,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朝阳县法院非法庭审后,五人都被冤判三年,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 朝阳县法院参与人:刘玉丽)(女、审判长) 办电:0421-8999542 手机:15642886569 赵晓飞: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