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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滨海新区 滨海监狱(原港北监狱,男) >> 孙建跃(孙建洋,孙建杨), 男, 30
出生时间: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1-03-28
交叉列在: 天津 > 宁河区(宁河县)
交叉列在: 天津 > 北辰区 双口劳教所(男)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1-09:天津市宁河区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已回家
2022年9月26日,宁河区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非法抄家,他们是:岳怀江、于文秀、冯士华、冯国茹、郑志华、岳冬梅、孙建跃。 由于岳冬梅身体原因没被带走外,其余6人被绑架到派出所,现在6人都已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9/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1703.html 2018-10-25: 2015年被天津市宁河区(宁河县)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孙建跃已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安全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5/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76213.html 2016-06-05: 从十五岁遭迫害 身陷冤狱的天津青年控告江泽民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从十五岁起就开始遭中共警察绑架、关押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多,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一五年一月与母亲又被警察跟踪绑架,五月十八日遭非法庭审,冤判四年,现在在天津滨海监狱遭受迫害。 身陷牢狱的孙建跃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向最高检察院、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据熟知孙建跃的人及村民说,孙建跃是个心胸坦荡、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人。他无论在哪儿打工,老板都舍不得他走。二零零九年,孙建跃在宁河县芦台镇芦台第四中学食堂打工,被迫辞退的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孩子了。 下面是孙建跃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于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日出生在天津市宁河县端庄村一个平凡的农民家庭里。自幼和母亲在一起,因此从小就与外界很少联系,形成了纯真、天性善良的性格。十三岁那年(一九九八年)正是法轮大法弘传之际,有幸幸遇大法,与母亲一同学法修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十五岁那年与母亲一同進京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被绑架、非法关押。当时警察问我:“为啥来北京?有什么说的吗?”我说:“还我师父清白;还法轮功清白;还我们一个公开的炼功环境。”次日遭遣返。 时任大辛乡乡长付连臣、政法委书记赵连普、派出所所长张金伟等将我劫持回乡里,非法软禁三天三夜,不让吃喝。突然有一天,计生办主任赵侠端来一盆烩饼,满脸堆笑。因是同村人,我们还以为是来“关心”一下我们。谁知,乡里其他人把我叫走,一口饭没让吃,到一个屋子里。一走進屋子,里面四、五个警察匆忙把门关上,并把窗帘拉上,开始逼问所谓的口供。由于我不给他们任何答复,就被警察强行罚站,长时间站立之后,所长张金伟还将擦粉笔黑板的抹布塞到我嘴里,不许我喘气,并用胶皮棒殴打我。由于我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以及长时间蹲姿、罚站,坚持不住就坐在了地上。这时,警察李强穿着黑色皮鞋(警察专用)走到我跟前,突然用力踹向我的脖子,又向身上喷了一口水,怕我昏死过去。 之后又分别在乡里、大于洗脑班、芦台看守所(十四天)非法关押迫害。在警察张金伟、李强等人非法将我劫持至看守所的路上,所长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又惨遭毒打,我的鼻子被打流血了,头发也被张金伟揪下了一把。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我与法轮功学员平玉荣在芦台开发区张贴大法真相时,被芦台镇镇北派出所警察绑架,我二人均被抄家、遭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宁河看守所期间,他们软硬兼施,一方面,宁河公安分局、国保队长杜明远伪善诱供,说什么要与我交朋友,让我交代与之有关连的其他人员,想要从我这立下一功。另一面,监室里的犯人对我暴力殴打,逼问口供,想为自己减少期限。致使我站不起来,躺不下,浑身疼痛,不能入眠,只能在地上坐了一个晚上。后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犯对我说是刑警队让他们干的。 在历经五十多天拘留期未达目的之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天津双口劳教所非法关押做奴工。在宁河看守所关押期间,家属去会见,看守所不让,公安局不让见面。了解公安内幕的人说:“准把人打坏了。”而在双口被非法劳教期间,家属去接见,劳教所警察让家属在印有诋毁法轮功的纸上签字,否则不让见面。 二零零九年,我历经了一年多的非法劳教,终于回到家中,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在芦台四中食堂打工。哪知,宁河镇派出所警察冯光满以伪善的方式向家人套取我的工作地点,同时向附近的邻居打听我的情况,背地里给芦台四中校长施压,将我辞退。老板多次向校长保证、求情,都被拒绝。就在我被辞退当天,老板娘和几个一起干活的阿姨们都流下眼泪,甚至失声痛哭,大骂这伙坏蛋丧尽天良。她们说,人家不就炼法轮功吗?怎么啦,这以后上哪去找这么好的孩子呀。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我与母亲开车出去讲真相,中途被宁河县丰台镇派出所绑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宁河县公、检、法、司人员互相推诿,互相勾结,拒不放人。在此期间,他们非法查抄车上的所有物品,包括真相语言手机二十五部,条幅二条,法轮佛法书籍一本及电话通讯录等各种物品,并强行对我们照相、按手印。下午三点多被劫持到芦台镇派出所。与此同时,他们非法抄家直至晚上十点左右,将大法师父的相片、大法书籍、电脑两台、打印机、裁纸机、所有手机、耳环等全部抄走。当时我家的床铺歪斜,衣柜和平柜的所有门都敞开,里面凌乱不堪,惨不忍睹。 我与母亲被分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由丰台派出所和宁河国保的警察分别非法审问至二十二日凌晨(因那里不透明,不知几点),只觉得睡了一会,又冷又饿。到宁河县医院上班时间,他们使用警车拉我母子到那里做身体各项检查。完毕,马不停蹄地又把我们送往天津看守所(因当时宁河看守所装修)。在二零一四年农历新年前劫持回宁河看守所,至今不能正式与家人见面,只在被非法庭审时(五月十八日)上午与家人见面。 十六年来,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直至今天一直发生着,与我有同样遭遇的大法弟子又何止千千万万。这一切恶果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站在被告席上的不应该是我,而应是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5/从十五岁遭迫害-身陷冤狱的天津青年控告江泽民-329574.html 2015-09-06: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 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法轮功学员孙建跃,8月15日从宁河县看守所被劫持到天津滨海监狱,(原名“天津港北监狱”),地址是:天津市大港区学府路384号,据知,应在8月17日律师接见,8月18日送往监狱,可是在8月15日就劫持走了,同时威胁、骚扰律师,监听律师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6/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15278.html 2015-06-13: 天津市孙建跃非法判刑四年 已上诉 最近得知,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在没开庭的情况下,将孙建跃非法判刑四年,孙本人不服判决,向天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2/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0761.html 2015-05-24: 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荡说“信仰无罪”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遭宁河县法院非法庭审。这位十五岁起就屡遭中共警察绑架的青年人,在庭上堂堂正正地说:“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有信仰自由,我在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无罪。” 孙建跃和母亲马翠贤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关押在宁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后,宁河县公安局、检察院将孙建跃构陷到法院。 五月十八日对孙建跃的所谓庭审,实际上就是公检法不法人员以法律为幌子,合谋走过场而已。据悉,当庭还出现荒唐一幕: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竟发现孙建跃没在现场,才匆忙将孙建跃带入现场。 两位正义律师李维达、么民富在法庭上为孙建跃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李晓媛不止一次诬蔑法轮功,被正义律师当庭指正,李晓媛还蛮横说:“我说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师质问:“你说是邪教,请问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晓媛被问得哑口无言。 公诉人还一度转移话题,指着坐在一旁的孙建跃的母亲,说她就是炼法轮功的,并且炼了十几年了,她就是证据。孙母当即驳斥公诉人的这种论证是极其荒谬,可笑至极。 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被正义律师、孙建跃,还有孙母质问的无言以对,场面极其尴尬。最后正义律师提出:“信仰属思想范畴,刑法治有行之罪,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追究其前任党魁(江泽民)的罪行,因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整个非法庭审持续约一小时二十分钟。审判长宣布合议后择日开庭。 孙建跃,出生在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今年三十岁,他自十五岁开始就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多,受到警察、犯人的凌辱、谩骂、殴打,甚至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但孙建跃总是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向迫害他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希望他们良知觉醒。 据熟知孙建跃的人及村民说,孙建跃是个心胸坦荡、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人。他无论在哪儿打工,老板都舍不得他走。二零零九年,孙建跃在宁河县芦台镇芦台第四中学食堂打工。宁河镇派出所警察向他的亲人骗取了他工作单位的联系方式后,给芦台四中校长施压,将孙建跃辞退,食堂老板多次向校长求情,都被拒绝。在孙建跃被辞退的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孩子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4/天津青年法庭上坦荡说“信仰无罪”(图)-309922.html 2015-05-17: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面临非法庭审 天津市宁河县法院欲于5月18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孙建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7/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09597.html 2015-02-28: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已绝食数日 情况危急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马翠贤、孙建跃(又名孙建洋)是母子,2015年1月26日,俩人在打真相电话时,被警察绑架,随后均被关押在天津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2015年2月20日,马翠贤被“取保候审”回家。孙建跃仍被非法关押,截止现在,孙建跃已绝食数日,情况危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8/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5687.html 2015-02-24: 天津宁河县好青年被关押月余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马翠贤、孙建跃(又名孙建洋)母子俩一月二十一日开车外出讲真相被人恶告,先后被关押在宁河及西青看守所,至今杳无音讯。他们的家人及朋友非常担心他们的处境,尤其在这新年团聚的时刻,更是给家人增添了一份焦虑和不安。 自从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这母子俩多次受到中共邪党各部门的迫害。二零零零年,只有十五岁的孙建跃因进京上访,遭大辛乡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长时间罚站,用胶皮棒抽打,用鞋跟儿踹脖子,又向他身上喷水,怕他昏死过去,然后非法羁押在县看守所。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孙建跃遭到毒打,鼻子被打流血,头发也被揪下一绺。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孙建跃因张贴真相资料又一次被恶人构陷,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此期间更是遭受种种非人的折磨,有时被暴力殴打浑身疼痛,晚上不能睡觉,只能在地上坐一晚。 孙建跃出生在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男,今年三十岁,一米七几的身高,清秀的脸庞,单薄的身材,逢人不笑不说话,善意的眼神背后有着一颗坚毅的心。据熟知他的人及村民说,他是个心胸坦荡、乐观、积极向上、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经常说:“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他对法轮大法的感恩溢于言表。 孙建跃无论在哪儿打工,都受到老板的夸奖,老板都舍不得他走。孙建跃在历经一年多的非法劳教之后,于二零零九年在宁河县芦台镇芦台四中食堂打工,谁知宁河县宁河镇派出所警察以伪善的伎俩向他的亲人套取了他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背地里给芦台四中校长施压,将孙建跃辞退,善良的老板多次向校长求情,都被拒绝。就在孙建跃被辞退的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孩子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场迫害,如果不是因为讲真相救度世人多次身陷囹圄,也许他会有更好的前程,也许他的经济状况会更好。虽说在他多次的受迫害过程中,有很多的警察和普犯对他进行凌辱、谩骂、殴打甚至将他迫害的奄奄一息时,孙建跃都无怨无恨,总是抱着一颗善良的心,向他们讲清着大法的真相,希望他们良知觉醒。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共迫害难以为继》的文章,文章中提到六名律师联名控告河北三河市警察;律师为法轮功无罪辩护,公诉人无异议;葫芦岛法院一审无罪而判,二审即将开庭,种种现象的发生,不正说明民众正在觉醒,不再与邪恶为伍。那些仍追随江氏集团,不思悔改的人,也终将被历史所唾弃。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六旬法轮功学员郑淑云二审上诉案。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李仲伟律师逐条剖析、反驳了“公诉人”所有指控,为郑淑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仲伟律师从正义、良知与道义的层面指出:“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建立法庭的最终目的是主持社会的正义,所以法庭判案必须以正义为依规。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4/天津宁河县好青年被关押月余(图)-305546.html 2015-01-24: 天津市宁河县大法弟子马翠贤,孙建洋被绑架 1月21号下午,宁河县宁河镇端庄村大法弟子马翠贤、孙建洋母子俩开车打真相电话,行驶到丰台镇后棘坨村附近被绑架,抄走车上约四十部手机,晚上7:30左右,非法抄家,掳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等相关物品。现在他们可能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23日家属去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3526.html 2010-05-29: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五) ......孙建跃,男,十五岁 二零零零年,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孙建跃進京上访被遣返,遭大辛乡恶警刑讯逼供。当时孙建跃与其他大法弟子被软禁在一个屋子,后被单独调到另一个屋子,屋里有四五个警察,当孙建跃一進屋子,恶警就匆忙把门关上,并把窗簾拉上,开始向他逼问所谓的口供。由于孙建跃不给恶警答覆,被恶警强行罚站,长时间站立。恶警所长张金伟还将擦粉笔、擦黑板的抹布塞到他的嘴里,不许他喘气,并用胶皮棒殴打孙建跃。由于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孙建跃坚持不住,坐在了地上,这时恶警李强穿著黑色皮鞋走到他的面前,突然用力踹向他的脖子,又向他身上喷了一口水,怕孙建跃昏死过去。 第二天,恶警张金伟、李强等人将孙建跃送往宁河县芦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四天,在车上恶警张金伟问他还炼不炼(法轮功),孙说炼,又遭到张的毒打,孙建跃鼻子被打流血了,头发也被张金伟揪下了一撮。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孙建跃与大法弟子平玉荣在芦台开发区张贴大法真相时,被芦台镇镇北派出所绑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荣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已作报导)。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孙建跃被关押在宁河县芦台看守所期间,恶警杜明远伪善诱供,说甚么想交他为朋友,要从他这儿立下一功,让孙交待与之有关连的其他人员,另一方面监室里的犯人对孙建跃進行暴力殴打,逼问口供,想为自己立功减少刑期,致使孙浑身疼痛,晚上不能睡觉,只能在地上一坐一个晚上,后来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犯对孙说是刑警队让他们干的。在历经五十多天的非法拘留与恶警软硬兼施未果之后,孙建跃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天津双口劳教所非法关押。孙被非法劳教期间,家属去接见,劳教所警察让家属签字,纸上印有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家属不签就不准接见。 在历经一年多的非法劳教之后,孙建跃于二零零九年回到家中,找了一份工作在芦台四中打工,哪知宁河县、宁河镇派出所恶警冯光满以伪善的方式向孙的亲人套取孙的情况,背地里给芦台四中学校校长施压,将孙建跃辞退,老板多次向校长求情都被拒绝,在孙建跃被辞退那天,老板娘和几个阿姨都流下了眼泪,说再也遇不著这么好的孩子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9/224525.html 2007-11-01: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大法弟子遭绑架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大法弟子平玉容,孙建杨,于2007年10月30日晚10点多,在芦台开发区张贴大法不干胶时,被恶人举报后,二人现被芦台镇派出所非法关押已一天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165712.html 滨海新区 滨海监狱(原港北监狱,男)联系资料(区号: 22)2021-03-08: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局长:王江杰13920038555 副局长:刘洁一13363662601、陈瑞俊13602051066郭炜13820802855 贾永刚13902049957、张桂华13920450300 副政委、政治部主任 马迎新13752590608 机关党委副书记:靳朝辉13752634178、蒋琳18622889775 调研员: 刘春生13902192869刘永平13802098040胡亮13602137823 陈志轩15522285296李慧荣13821382299 办公室主任 王惠13820176651副主任:王爱13752056658、付振旺13512050519、梁喆13164097808 狱政管理处 副处长曹凯13312162 588副处长郭炳辉13388057210 教育改造处 处长闫静珍13821008788、 警务督察部 督察长张旭光13820156811 副督察长:贾振志13821668578 、刘松文13920086689 政策法制处 王林平13821660619处长 副处长:薄兆宽13902041617 、杨其森13802058523 天津市滨海监狱相关人员及办公电话 滨海监狱监狱长(电话62071028)汪春增(一把手) 滨海监狱政委 (电话62071088)刘佩刚 (二把手) 滨海监狱副监狱长(电话62071078)陈福义(现主抓狱政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等业务) 滨海监狱副监狱长(电话62071288)宋春旭(主抓生产——原主抓狱政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等业务) 滨海监狱副政委(电话62071068)李俊岭 (主抓政工人事等业务) 滨海监狱副监狱长(电话62071098)周国庆(主抓教育财务等业务) 滨海监狱副监狱长(电话62071048)张兴涛(主抓行政生活等业务) 2021-02-25: 天津滨海大港监狱电话:022-62071066 刘大队长/窦队长/梁汉文) 2020-04-22: 天津市滨海监狱相关人员手机号码补充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2)2015-09-06:
滨海监狱电话:022-62071152 2015-05-17: 办案人员:汪卫军 办公室电69561332 家电69597986 手机18920799998 开庭地点在县老社会保险局。 法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法院领导 刘锡恒 办69223196 手机13821907939 李 强 办69591706 手机13803066927 18920297855 研究室 于伯军 办69561355 宅69572658 手机18920297185 王树伦 办69591966 宅69593620 手机18920297853 林长山 办69561356 宅69579209 手机13820319929 李贺永 办69561350 宅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梁海云 办69561356 宅69582073 手机13820475798 李卓领 办69561345 宅69592290 手机13302021333 审管办 蔡骏清 办69119868 宅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杨 超 办69559607 手机13652115688 庞顺海 办69116219 宅69582856 手机13602136658 刘文望 办69559606 宅69561868 手机18622782701 刑 庭 赵海霞 办69561335 宅69186576 手机15900266891 曹 铁 办69561327 手机18920297187 张 丽 办69561335 手机13920268555 汪卫军 办69561332 手机18920799998 胡海涛 办69561335 手机13752224447 李付元 办69561332 手机15022715858 杨长顺 办69561335 宅69529672 手机13512890506 张宗秋 办69561332 手机13820236989 雷晓珍 办69561335 手机18603407226 靳加伏 办69561332 手机18920473120 姓名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审 管 办 蔡骏清 69119868 69589218 13502160044 杨 超 69559607 13652115688 庞顺海 69116219 69582856 13602136658 刘文望 69559606 69561868 18622782701 李孟龙 69110061 13920884249 张立国 69116222 69566110 13752248912 薄 璐 69117163 13821451161 高玉霞 69561351 59316200 15822180060 胡术华 69117163 15122555635 费翔宇 69561351 13342095377 执 行 庭 张硕昌 69116220 18622011116 冯汉焦 69561359 13752026666 18920297186 梁 艳 69575004 15922112996 刘若男 13516169006 王会民 69561364 13389022800 张学顺 69586669 13207617858 于 江 69561365 13332068886 胡俊华 13920503370 单新华 69117910 13821919608 李光宇 15922032755 冯 云 69561368 15822792688 刘 兵 13821727188 贾立冬 69561375 69578190 1330213706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