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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葫芦岛 龙港区 >> 刘文芝, 女, 76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12-1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12-12: 被酷刑致残 刘文芝控告原马三家女二所所长苏境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刘文芝,76岁,曾患有多种疾病,为了治病家里都变穷了;炼法轮功后获得了身心健康。

二零零二年四月,刘文芝被当地中共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劳教3年,在马三家劳教所惨遭折磨:不让睡觉,手铐脚镣铐柱子,禁止上厕所,大小便都弄在裤子里,甚至为防臭味,用大塑料袋把人包起来,再捆上手脚。如此23天后她精神失常、不识亲人,腰疼得不敢伸直,腿疼得不能走路。至今刘文芝的精神尚未完全恢复,现已驼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刘文芝老太太向相关机构控告原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的刑事责任,并依法对控告人进行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

下面是刘文芝老人的刑事控告书: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刘文芝,女,民族,汉,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一组114号

被控告人:苏境,单位:原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

控告事项:

1、控告人是一位纯朴的农妇,在马三家劳教所被折磨23天后精神失常,双腿不能正常走路。现已驼背。现依法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的刑事责任。

2、依法对控告人进行经济及精神损害赔偿。

事实与理由:

我叫刘文芝,今年76岁,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笊笠头子哨所所长王策等几个人突然闯入我家,强行抢劫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合法财物。第二天,我去哨所要书,被控告人王策等不但不给,还把我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禁了15天,接着又把我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了3年。

在马三家劳教所,我遭受非人的折磨,马三家教养院堪称是人间地狱。我因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警察指使犯人采取非人的方法虐待、折磨我。

1、她们把我弄到一个狭窄、黑暗的墙角体罚虐待。
2、她们几个人同时用凉水浇我。
3、23天不让我睡觉,采用“车轮”战术轮班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污辱和谩骂等。
4、23天后,她们把我铐在柱子上,并戴上脚镣。时间一长,我的手腕、脚脖子都被卡得破皮、流血。
5、她们为了达到迫使我放弃信仰,不断的变着花样摧残我,手段越来越卑鄙、残忍。她们开始禁止我上厕所,致使我大、小便都弄在裤子里。她们怕臭味熏着,就用大塑料袋把我包起来,怕我动,又捆上手脚,还用木棒打我的头。
6、有一天,她们扒光我的衣服,一丝不挂,说是要给我录像,说要上电视,企图对我进行人格污辱。我拼命挣扎,坚决不让录,最后没有录成。

仅仅几十多天的体罚、虐待等折磨,我腰疼得不敢伸直,腿疼得不能走路,浑身的疼痛使我的身体彻底的垮下来了。

为了抗议这种残酷迫害与凌辱,我开始绝食抗议。六、七天以后,她们要给我灌食,我不配合。她们几个人摁住我强行灌食,我用力挣扎、抵抗却没有力气了。这时的我开始出现精神恍惚,神志不清、身体极度虚弱了。

劳教所警察不想让我死在劳教所,打电话给笊笠头子哨所要求他们接我回家,但哨所既没有接人也没有通知我家属。几天后,教养院直接给我家里打电话,紧急通知我家人马上来接人,要求连夜到,越快越好。当我家人连夜赶到马三家教养院时,我已经脱相不认识亲人了,奄奄一息,出现生命危险了,由四个人抬上车接回家去了。

回家后我就疯了,不知道穿衣服、穿鞋、大小便不知道背着人,随时随地拉在炕上、屋里、院里,拉完屎用手抓着吃、喝尿,谁不让吃就打谁,吐得别人一身一脸。白天晚上到处走,家人只好把我送到医院治疗,治疗17天,回来后没有几天又复发。家人又第二次把她送到医院治疗。共计有二个多月,花了二万元钱。(锦州市康宁医院诊断书)

从马三家劳教院回来那天,家人又被劳教院大队长王某、副大队长董某勒索近500元,他们只打了一个白条,上面写着:挂号费3元、车费150元、检查费198元、灌食费134元、包米面粥12元、共计497元。

即使这样,迫害仍在继续。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四日,笊笠头子哨所、北港镇政府“610”等10多个人突然闯入我家,说是奉“上边”指示带我去兴城洗脑班,我不去,就和他们讲道理,一紧张,又出现了病态。我家人拿出医院诊断书据理力争:“人都被整疯了,为治病我们花了二万元。你们还要抓她。她最怕受刺激,整出病来谁负责!”恶警蛮横地说:“整出病来你再治,治好了再整你。我们什么都不管,就管法轮功。”面对不讲道理的警察,我家人毫不畏惧,坚决不允许他们抓人,一直僵持到晚上,他们中的一个人说:“听说劳教所不打人吗?这不明摆着是打的吗?她都成这样了,别带她走了,影响不好。”这十多个人才走了。

我一个纯朴的农家妇女,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竟遭到如此残酷的迫害,人间正义何在?仅仅23天,一个健康的1米63个头的我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现在虽然精神有所好转,21年来,我腰疼不敢伸直、长期弯着、成了驼背,双手扶着手推车一小步一小步往前蹭。

我被马三家教养院虐待、折磨成这样子,我的经历只是被非法拘禁在劳教所中法轮功学员的一个缩影。据报道,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因为转化法轮功学员有功上级奖励她5万元钱,她的手上染指了多少法轮功学员的血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2/被酷刑致残-刘文芝控告原马三家女二所所长苏境-469214.html

2023-04-12: 传法轮功真相 沈阳市林丽红和刘文芝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林丽红和刘文芝被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和三年。她们上诉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林丽红一九六八年三月一日出生,55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张文芝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生,74岁,户籍是抚顺县石文大街,租住在沈阳市沈河区富友家园。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一点,林丽红在乘坐刘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时,告诉刘某某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下车时,林丽红给刘某某印有“法轮功保平安”字样的卡片。当日,林丽红到张文芝家时,被警察跟踪。

第二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点,林丽红在沈河区富友小区东门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她的大法书、大法法像及手机等。林丽红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一点,张文芝在租住的沈阳市沈河区富友小区家中遭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大法法像及台历半成品等。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张文芝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监视居住”。法院指定辩护人孙林,辽宁友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林丽红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非法批捕。林丽红的辩护人赵志义,辽宁迅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丽红和张文芝被警察、检察院、法院人员构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沈开检公诉刑诉【2022】Z13号起诉书,非法指控林丽红和张文芝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向法院非法起诉,检察官:伊兴良、助理赵梦。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刑事判决书(2022)辽0191刑初32号,枉判林丽红四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枉判张文芝三年,勒索罚金三千元。审判长:杨松,陪审员:周明兰,李春梅,书记员:段可心。

林丽红和张文芝不服枉判,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长刘大勇,审判员于晓微、宋永政、法官助理孙晓康、书记员周禹辛。刑事裁定书(2023)辽01刑终65号。

目前,林丽红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张文芝在家中。

此前,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林丽红曾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枉判一年,勒索罚金一万元;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张文芝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枉判三年,缓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4/12/传法轮功真相-沈阳市林丽红和刘文芝被非法判刑-458715.html

2010-04-07: 被马三家迫害精神失常的三十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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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刘文芝,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村民。因坚持炼法轮功祛病健身,2002年 4月14日被当地恶人送马三家劳教所。在马三家劳教所惨遭折磨,不让睡觉,手铐脚镣铐在柱子上禁止上厕所,大小便都弄在裤子里,甚至为防臭味,用大塑料袋 把人包起来,再捆上手脚。如此23日后,人已脱相,不识亲人。回家后即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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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122.html

2003-12-18: 刘文芝,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街道牛营子村村民。因坚持炼法轮功祛病健身,被当地恶人送马三家劳教所。在马三家劳教所惨遭折磨,不让睡觉,手铐脚镣铐柱子,禁止上厕所,大小便都弄在裤子里,甚至为防臭味,用大塑料袋把人包起来,再捆上手脚。如此23日后,人已脱相,不识亲人。回家后即精神失常。但笊笠头子哨所、北港镇政府恶人仍不放过,又试图把人送洗脑班。

刘姐现年55周岁,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曾患有多种疾病。十几年中为了治病家里都变穷了,也不见好。长期的病魔缠身使她开始厌倦人生。后来刘姐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开始修炼。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刘姐全身疾病一扫而光,浑身轻松,干活有劲,精神头足,好象换了一个人。她深感法轮大法的超常与神奇,逢人就讲大法的好处。有许多人因此也得了法。

99年7月20日,江××对法轮功进行全面邪恶镇压。面对铺天盖地诬陷栽赃,刘姐坚信大法,坚持修炼,讲真象。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笊笠头子哨所警察还有“610”等人多次来刘姐家威胁、恐吓,逼迫刘姐交出大法书籍,放弃修炼,都遭到刘姐拒绝。刘姐用炼功以来自身的巨大变化、用铁的事实告诉他们:是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没有法轮大法就没有我的今天。你们问问我周围这些人,谁不知道我一身病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一不炼功身体就不好受,病就上来,你们不让我炼功我就得被病折磨死,无论你们怎样对我,我也要炼!这些人无言以对,多次骚扰无效都灰溜溜地走了。

随着江××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断升级,各级政府部门,警察及“610”对炼功人的迫害也越来越严重。2002年4月14日,笊笠头子哨所所长王策等几个人突然闯入刘姐家,强行搜走法轮功书籍。第二天刘姐去哨所要书,王策不但不给,又把刘姐送到拘留所,关了15天,接着又把刘姐送到马三家非法判了3年劳教。

马三家教养院是人间地狱。刘姐刚到那里就被几个犹大围住谈话,要刘姐放弃修炼。刘姐不理她们,心里背诵大法。这些人开始看着还很“和善”渐渐地就变了脸,面目凶狠起来,对刘姐威胁、恐吓。又把刘姐弄到一个狭窄、黑暗的墙角体罚。环境一天比一天坏。刘姐仍然不理她们。她们几个人同时用凉水浇刘姐,一边浇一边用肮脏的语言骂着。

时间一天天过去,对刘姐的迫害也在逐渐升级。开始不让她睡觉,采用“车轮”战术轮班对她进行人身攻击、污辱和谩骂等。后来就把刘姐铐在柱子上,并带上脚镣。时间一长,刘姐的手腕、脚脖子都被卡得破皮、流血。她们为了达到迫使刘姐放弃修炼的目的,不断地变着花样摧残刘姐,手段越来越卑鄙、残忍。她们开始禁止刘姐上厕所,致使刘姐大、小便都弄在裤子里。犹大们怕臭味熏着,就用大塑料袋把刘姐包起来,怕她动,又捆上手脚。还用木棒打刘姐的头。有一天,她们来扒刘姐的衣服,给她照相,说要上电视,企图对她进行人格污辱。刘姐拼命挣扎,坚决不让照,最后相没有照成。仅仅十多天的体罚、虐待等折磨,腰疼得不敢伸直,腿疼得不能走路,浑身的疼痛使她彻夜不眠,刘姐的身体彻底地垮下来了。

为了抗议这种残酷地迫害,刘姐开始绝食抗议。恶人们对浑身伤痛、身体虚弱的刘姐仍继续迫害。六、七天以后,她们要给刘姐灌食,刘姐不让灌。她们几个人摁住她强行灌食,刘姐用力挣扎、抵抗却没有力气了。这时的刘姐开始出现精神恍惚,神志不清、身体极度虚弱了。

劳教所害怕她万一死在里边恶警担责任,打电话给笊笠头子哨所要他们把刘姐接回来。但哨所既没有接人也没有通知刘姐家属。直到几天后劳教院直接给刘姐家里打电话,紧急通知刘姐家人马上来接人,要求连夜到,越快越好。当刘姐家人连夜赶到马三家劳教院时,刘姐几乎亲人都不认识了,奄奄一息,已经脱相了,这时的刘姐已经出现生命危险了,由四个人抬上车接回家去了。仅仅23天,一个健康的她被折磨成如此地步。

回家后刘姐就疯了,不知道穿衣服、穿鞋、大小便不知道背着人,随时随地拉在炕上、屋里、院里,拉完屎用手抓着吃、喝尿,谁不让吃就打谁,吐得别人一身一脸。白天晚上到处走,家人只好把她送到医院治疗,治疗17天,回来后没有几天又复发。家人又第二次把她送到医院治疗。现在虽然精神有所好转,但却落下一身病,腰疼不敢伸直,长期弯着;腿疼走路困难;手脚麻木,不灵活,经常摔跟头;上厕所一天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体力下降,连20斤重的东西都拿不动。精神一受刺激就犯病。

仅从2002年4月15日刘姐被非法拘留、劳教到两次治病就花了一万多元。从马三家劳教院回来那天又被劳教院大队长王某、副大队长董某勒索近500元,他们只打了一个白条,上面写着:
挂号费 3元
车费 150元
检查费 198元
灌食费 134元
包米面粥 12元
计497元

既使这样,迫害仍在继续。2003年10月14日笊笠头子哨所、北港镇政府、“610”等10多个人突然闯入刘姐家,说是奉“上边”指示带她去兴城洗脑班,刘姐不去,就和他们讲道理,一紧张,又出现了病态。刘姐家人拿出医院诊断书据理力争,“人都被整疯了,为治病我们花了上万元。你们还要抓她。她最怕受刺激,整出病来谁负责!”恶警蛮横地说:“整出病来你再治,治好了再整你。我们什么都不管,就管法轮功。”面对不讲道理的警察,刘姐家人毫不畏惧,坚决不允许他们抓人,一直僵持到晚上,在场的一些有正义感的人都为刘姐抱不平,这十多个恶人理屈词穷,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一个纯朴的农家妇女,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竟遭到如此残酷的迫害,人间正义何在?在此我们呼吁海内外各界正义之士,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共同抵制这场迫害,早日将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及其帮凶送上审判台。

参与迫害的不法人员名单:

现龙港区笊笠头子哨所所长:王策 0429-2077966(办)13909893959(手机)
龙港区北港街道党委书记任守民: 13909893959(手机)0429-2075001(办)0429-3180458(宅)
龙港区北港街道党委副书记齐瑞荣:13052669005(手机)0429-2075003(办)0429-2075288(宅)
阚爱民:0429-2075008(办)0429-2075646(宅)0429-2075010(办)
北港镇派出所所长:王学信:0429-3116624
副所长娄春生:13130999501
龙港区610办公室:0429-2092621
北宁社区主任:张素秋13052654188
副主任:杨晓亮2135505(宅) 3900513(办)
丰乐社区主任:孙桂芳2135372(办)2122200(宅)
群英社区主任:王秀凤3901429(办)2136572

葫芦岛 龙港区联系资料(区号: 429)

2022-12-23: 葫芦岛市中法法官于洋 0429-8580550
合议庭成员:刘伟、薛丽(女),法官助理:赵辰,书记员:蔡晓博(女),庭审记录员:梁颖(女)。
葫芦岛市龙港区边防派出所
所长孙玉柱;电话15042952888 18304291111
副所长刘冰;电话13898783266
警察刘鹏宇;电话13624298667
葫芦岛市龙港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福飙,电话:15942928876 0429—2298063
检察长:关德权 139 9893 8668
连山区法院参与非法庭审人员:
审判长:李福山15642963172、0429-2164525、0429-2166146
陪审员:刘莉、寇宇
书记员:聂佳慧(女)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检察官:龙胆13942924343、0416-2659789
书记员:刘晓涵18624291110
葫芦岛中级法院
审判长:尹淼
法官助理:贾霄
审判员:韩玲(女)、薛春来
书记员:丁慧美(女)

2022-08-07: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邮编:125000
公诉人(承办人):连山区检察院:龙胆 办电:2659789 手机:13942924343
法官(承办人):连山区法院:李福山 办电:2164525 手机:15642963172
其他相关责任人:
孙亭(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13909831338;张建党(原龙港分局局长)13904295005
孙玉柱(边防派出所所长)15042952888;刘冰(龙港区边防派出所副所长)13898783266
刘鹏宇(龙港区边防派出所警察)13624298667;王福飙(龙港区检察官,承办人)15942928876
刘建新(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13942967700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领导
关德权 0429- 265900113998938668; 常辉 265900513942952929
岳红岗2659003 , 18042950115; 刘凤纯 2659006, 1313095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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