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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 汤原县 >> 李艳荣, 女, 56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汤原县胜利乡福隆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0-12-1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1-19: 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情况
......法轮功学员李艳荣,五十六岁。户口所在地的汤原县胜利乡党委书记刘大伟,找她大女儿的男朋友谈话,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下午谈了一次,第二天又谈了一次,要求他劝李艳荣签字,说不签字,三天后,就动手抓人。 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一点多,李艳荣的两个女儿要出门,在楼道门口处,被胜利乡派出所警察强行带到胜利乡派出所,警察告诉两个孩子说:“拘留票都写好了,知道拘你不合法,但也要拘你们。你们出来了,可以去告我们。你们赢了,政府替我们赔偿你们。过后我还拘你们。” 直到晚上九点多,由别人担保,才把孩子放回来。警察让担保人保证第二天找不到李艳荣,再由担保人把两个孩子送去派出所。 李艳荣的两个孩子第二天也没找到妈妈,就又被送去了派出所,晚上才被接回来。警察说:“找不到你妈,就去县国保找你们。”孩子被吓得着急上火,现在都在打针。胜利派出所的警察经常打电话恐吓李艳荣的两个孩子,说要拘她们。孩子现在都不敢在家呆。 胜利乡乡长给李艳荣的妹妹李艳丽打电话,让她把她姐姐交出来。第二天晚上,胜利乡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说,他们领导要找李艳丽谈话,让她去一趟派出所,李艳丽没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9/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情况-418760.html 2013-04-25: 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汤原县李秀芹和李艳荣 汤原县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和李艳荣正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坐小板凳”的迫害。最近从哈尔滨女子监狱传来消息,监狱把所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调到十一监区迫害。李秀芹和李艳荣正遭受从早上5点到晚上9点“坐小板凳”的迫害。特别是李秀芹被迫害得犯了心脏病、在监狱检查出她有心梗等病状的情况下,监狱仍然没人性的每天强迫她继续“坐小板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5/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2467.html 2011-05-26: 黑龙江汤原县法轮功学员李艳荣被送進监狱医院 黑龙江汤原县法轮功学员李艳荣二零一零年七月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汤原县看守所,十一月份被查出肺结核,当家属去询问时所长乔云亭却解释说,是陈旧性肺结核,并说现已开完庭只有等待送往监狱,并没有给李艳荣進行治疗。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李艳荣的妹妹去佳木斯市中院询问案情進展情况时,中院负责此案办案人宋佩霞(音)亲口说三月四日中院才收到汤原县法院提交的上述材料,现在还没结果,但三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去哈尔滨市途中用别人手机与家里联系,说她们已被劫持往哈尔滨。家属知情后去看守所询问却无人告知,二十四日家属又去问,乔云亭爱理不理的说就送哈尔滨了,具体是哪也不告诉。 李艳荣的家属经多方打听,三月二十九日才找到李艳荣被关押的地方,她已被关入哈尔滨女子监狱医院。她具体病倒甚么程度家属也不了解,接见时有一名狱警一直在一旁监听,狱警让家属给李艳荣买一些保肝的药。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绑架李艳荣、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汤原县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带人将他们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在佳木斯市和汤原县政法委和六一零的操控下,公、检、法合谋,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对李艳荣、李秀芹等八法轮功学员诬判七、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6/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41495.html 2011-03-26: 黑龙江汤原县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被劫持到哈尔滨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李艳荣的妹妹去汤原看守所要求会见自己的姐姐时,才得知汤原看守所所长乔云亭等人在三月二十三日早上三点左右,把李秀芹等八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劫持到哈尔滨,具体地址不详。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绑架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汤原县公安局副政委周金哲带人将他们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在佳木斯市和汤原县政法委和六一零的操控下,公、检、法合谋,通过伪造所谓的证据,错误适用法律等邪恶手段,无视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无罪辩护,進行了走过场式的一审和二审,对李艳荣、李秀芹等八法轮功学员诬判七、八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6/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8119.html 2011-01-07: 黑龙江九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汤原县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八年,姜红八年,宋丹八年,李艳荣七年六个月,李孝梅七年六个月,张秀英七年,李淑云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缓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7/234616.html 2010-12-12:北京两律师为汤原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图)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半,黑龙江省汤原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被关押五个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艳荣、姜红、李孝梅、宋丹、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开庭。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迫害,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零签字。来自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为李艳荣和李秀芹做了无罪辩护。 传真相遭无理绑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李秀芹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汤原县吉祥乡首望村发真相资料,不明真相的村民给汤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打黑报告。在县公安局的指使下,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伙同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在吉祥乡的路上把十名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劫下,把十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吉祥乡派出所。 在吉祥乡派出所,法轮功学员李艳荣和姜红因为向警察讲真相,分别遭到恶警于开勇和郭刚的野蛮殴打,随后又被公安局副政委周金泽带队再度绑架到汤原看守所進行迫害。其中法轮功学员宋慧兰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被允许家属接走。裴志福被迫害的双腿不能行走才给办了保外就医。 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一直在汤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在看守所,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公安局邪党纪检书记亲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人员要狠。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并企图把一名和他论理的家属绑架,并阻止家人探视。 中共迫害好人 严密布控 十二月二日开庭当日,汤原县公安局特制定了《“12.2”安保工作方案》,文件中称:“按照『内紧外松’的工作原则”纠集全县警力七十馀人,交警队、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正阳派出所,公安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刑警大队人员,技侦大队,经保大队都有人员出动,局长廉景琦任组长,政委赵雪冰,副政委周金泽、副局长赵明华、纪检书记兰秀军等都有任务分工和职责,他们怕老百姓知道迫害法轮功,早早在法院门前拉上一大圈警戒线,由于当时风雪交加,特别寒冷,当官的坐在车里,小警察有的着装,有的便衣,在警戒线周围,三步一岗,二步一哨,有的拿着录像机進行录像,监视警戒线周围的家属和过往行人,他们在文件中叫 “收集和固定证据,收集法轮功人员活动的情报信息”。 开庭前,汤原邪党法院严格控制旁听人数,只有少数人被允许参加旁听。以安全检查为名对進入法院的家属和律师進行非法搜身,用探测仪器挨个仔细检查,很多随身物品如手机,手表等都不许带入法庭,就连律师用的笔都不许带入法庭。一名家属新买的 MP5被法院没收,一直没还。副政委周金泽还在警戒线外强抢了一名家属戴的手表,并企图抓捕戴手表的家属未能得逞。610头子柴臣亲自在法院坐镇。 正义律师辩护震撼了法庭 当公诉人指控法轮功学员是犯了“破坏法律实施罪”时,李艳荣的辩护律师用明了的事例和朴实的话语,有理有据的辩清了法轮功学员没犯法。 他在辩护词中说:“直到现在,无论是被告人本人,还是公诉人和辩护人,都不知道被告人到底要破坏哪部法律的实施。” 听了正义律师的辩护,法官和公诉人都自知理亏而默不做声。法轮功学员家属当庭觉醒了,他们以前有的对法轮功误解很深,现在终于明白了学法轮功根本就不犯法。不少家人对学法轮功的家人由怨恨转向支持,对中共迫害无辜感到愤慨。最后八名法轮功学员都做了自己无罪的陈述,并要求当庭放人。 庭审中,法官卢林按照中共的意图,進行了走过场式的丑陋表演。他的流氓嘴脸和低下素质让在场律师和家属深感震惊。他既当法官又当公诉人,本应公诉人说的话,也让他说了。当着律师、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及法警,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他粗暴阻止李秀芹的辩护律师進行辩护,无视案件事实。 中共邪党的流氓本性尽显 在这起迫害十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中,中共的流氓本性和邪恶本质暴露无遗。从表面上看,迫害法轮功不声张了,这是它们“内紧外松”的伎俩;暗地里,中共的迫害根本就没变。 为了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辩护,汤原公安局曾通过北京司法局,对李秀芹聘请的北京辩护律师進行威胁施压,妄图阻止律师出庭。施压未能得逞后,在开庭当日又刁难律师,不让律师進入法院办公,故意让律师在寒冷的外面受冻。在庭审中李秀芹的辩护律师刚开头,伪法官卢林就粗暴阻止律师的辩护,并威胁律师,要把律师驱逐出法庭。对正义律师的威胁恐吓,正说明了中共迫害法轮功不具有合法性,是心虚的表现。 中共邪党利用各种手段,伪善欺骗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开庭前,中共汤原法院放风说,只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能当庭与法轮功划清界线,就可被释放。裴志福的家人上了当,胁迫裴志福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已经双腿不能行走和理智不清的裴志福,在法庭上任由伪法官卢林和公诉人张弘的摆布。 一九九零年,裴志福先生罹患股骨头坏死,得病十年,痛苦难忍,体重只有七十多斤。那时家里的孩子还小,全家的重担都落在妻子一个人身上。家人承受着痛苦,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开始裴志福还能拄双拐动一动,后来四、五年瘫痪在床,身体瘦成皮包骨,亲戚、朋友谁看见谁流泪。为了给他治病,家里房子也卖了,钱也花光了,到处求医问药,无效果,只好躺在床上挨日子。家人都认为他已经不行了,为他把后事都准备好了,全家人整天也处于痛苦之中。 一九九六年元旦,正在走投无路之时,经人介绍,裴志福看了《转法轮》这本书,开始只能躺在床上看书,慢慢能坐着了,逐渐的能坐时间长了,于是,开始坐在床上炼功,后来能拄双拐走路了,但双腿不能分开,只能一蹦一蹦往前走。再后来通过学法炼功,到二零零零年,经过四年的学法炼功,裴志福把双拐扔掉,终于可以走路了。当他扔掉双拐、自己能走路时,他们全家人都哭了。可是中共邪党不顾法轮大法救人的事实,通过狡诈欺骗和威逼,迫使裴志福放弃信仰,真是邪恶至极。 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汤原公安局公然伪造证据。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照片证据,照片上有光盘和布袋及法轮功学员的照片,经法轮功学员确认,这些照片是公安局周金泽等人伪造好后强行与法轮功学员照在一起的。当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在法庭上指出她根本没有布袋,这些照片是公安局恶意伪造和强行拍照的时候,公诉人张弘没做任何解释。 伪造证人证言,被律师当场揭穿。当律师指出按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以上规定,证人证言要经过质证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本案的证人徐金花、曹秀娟、李凤英、王武平、王士梅、曹金玉、王淑娟都未出庭接受质证。因此,这些证人证言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事实证明,这些人都没有身份证明,都是公安机关伪造出来的。 被绑架到看守所不久,李秀芹曾被野蛮灌食,并曾准备好了固定床,要把人绑在上面长期的灌食盐水,后来未能得逞。李秀芹被迫害的生命垂危,长期躺在床上不能下地行走,生命危险而被送到医院抢救。家属去要人时,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互相推诿,不顾人的死活,他们不但不让李秀芹恢复健康,还把极度虚弱的李秀芹用车拉到法庭進行迫害。由于李秀芹说话无力声音小,在法庭上通过一名法警在她和法官之间传话。 正如李艳荣的辩护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所说:“大家只要和她们接触了解,就能发现,她们都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人,不具有任何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目的,相反,她们是真心希望他人好和社会好的人。本案的当事人只是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修炼仅仅是为了强身健体和提高道德情操,不具有阻扰任何法律实施的政治目的。”法庭人员都听得哑口无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北京两律师为汤原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图--233555.html 2010-07-31: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今年四十六岁的李艳荣女士被汤原县公安局强行绑架,在吉祥乡派出所遭到野蛮殴打,现被非法关押在汤原看守所,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不能吃东西,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当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副政委周金哲不但不放人,还企图拘捕要人的家属。 李艳荣是黑龙江省汤原县胜利乡福隆人,在她修炼法轮功前,曾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病,那时她才二十三岁,怀里抱着未断奶的孩子,由于家庭困难直到她高烧不退,夜里常说胡话,才送去医院治疗。为了不影响怀抱的女儿,不得已给孩子断了奶,送回娘家代为抚养。治疗一段时间,病情稍微稳定,因无钱继续用药,只好停止治疗,为以后的生活留下了祸根。 从此以后,每年的春秋两季,李艳荣都要到邻村的诊所打点滴,平时有个伤风感冒的还要另外用药,而且还伴有异病。那时她瘦得没个人样,走路也是有气无力的,更不用说干过重的农活。生活的重担都落到了她丈夫一个人身上。生活上非常贫苦,有时连吃粮都不够,曾不止一次向她母亲要点米度日。当时她的生活真是应了那句话,“破房子漏锅炕上躺个病老婆”。想想哪个男人能承受这么大的生活苦难呢?李艳荣被病魔折磨的脾气暴躁,经常骂人摔东西。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渐渐的成了村里有名的打仗、骂人、耍钱能手。 一九九八年,她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炼功不长时间,她的肺结核病没打针没吃药就好了,也不再赌博了。身心健康后,她过日子也有劲头了,家境逐渐好转了起来。 然而修炼法轮功而身心健康的她,却身陷囹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在此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都能伸出援助之手,使李艳荣能重新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30/227699.html 佳木斯 汤原县联系资料(区号: 454)2023-04-10: 以下信息有二年前的:
东城派出所 04547652110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黄久生 副所长 7652110 7629399 手机13351866789 姜欧 女 户籍员 7652110 7619456 手机13351863456 2022-05-14: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王兆力大队长13803672189(现以换人不知姓名)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穆赞国 所长 孙文海 警察,手机:13763634718 岩石 警察 张耀辉 警察 汤原县公安局鹤立派出所: 刘智海 所长 汤原县鹤立镇政府: 王迪,书记,手机:18646889171 汤原县公安局: 任铁军:7636001-手机15845415888 腾晓鸣:7636002-手机15204546333 赵明华:7636003-手机13199122222 夏明:7636004-手机13836611107 周金泽:7636005_手机13351866661 袁立新:7636006-手机13945402508 李英海:7636007-手机13329441181 兰秀军:7636010-手机13512651866 李圣仁:7636115-手机13329446603 张通:7636015-手机13029970555 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于汉盈(莹),新调来不知电话 副大队长:于宝军04547636051 手机13208411177 教导员:张城04547636041 手机13836688601 关敬权: 冯宏伟:手机13945401155 卢子华:手机13159988789 汤原县东城派出所 曹亚军 所长 13945402777 邢彦昌 教导员 7652110 13903642050 穆文伟 副所长 7652110 7627820 手机1394542682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4)汤原县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信息:
政法委副书记刘晓光:18345453555 政法委刘通:13904549605 郭 光:13329448866 孙大伟:13634548889 综治办刘晓光:13274688666 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王兆力:13803672189 于宝军:13208411177 国保大队副队长 官敬权 东城派出所所长 曹亚军:13945402777 东城派出所副所长 穆文伟:13945426820 东城派出所教导员 邢彦昌:13903642050 西城派出所所长 张立斌:13555438999 西城派出所副所长 梁忠伟:15164503456 那秋成:15846978000 项永纯:15590955222 西城派出所:15846978000 大社区主任 张艺媛:13845428575 汤原县永发乡派出所:13946439726 胜利乡派出所:13274689456 胜利乡乡长杨洋:18249227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