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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 >> 宋爱昌, 男, 52

宋爱昌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无罪被判三年 宋爱昌上诉到市中级法院
个人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桥西区
有关恶人: 54所家属院居委会人员白娟、单位专业部书记盖永军、54所离退办主任王新许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12-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8-07-19: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康建林、白援吉骚扰辖区内法轮功学员

从今年6月30日开始,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康建林、白援吉,还有自称是居委会的女的,到54所家属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已经知道去过冯会计、樊秀荣、包克银、宋爱昌、张琳等家。警察自称是奉命,通过法轮功学员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应该知道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法律人士认为,只要法轮功学员与警察一碰面,警察就完成了照像任务,警察这种骚扰行为只是犯罪链条的第一个环节,这些上门骚扰的警察还不能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他们只是被动地执行所谓的上级命令,法轮功学员不开门、不接见、将其拒之门外是合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9/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71254.html#1871822545-1

2015-06-2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高级工程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高级工程师宋爱昌,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邮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六月十八日高检已签收。

宋爱昌,男,一九五六年九月一日出生,汉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所高级工程师,一九九四年任物资处处长,一九九七年任设备处处长。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咽炎、慢性胃炎等疾病,中西医治疗一直未见效,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半年后疾病不翼而飞。宋爱昌学了法轮功之后,按照李洪志老师教导的“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修心性、做好人。他在控告状中列举了几个例子,用事实来说明法轮功是教导人们重德行善、做好人的:

“一九九八年五月,单位准备进口国外的生产设备,签订购买合同之前要到国外厂家去考察,互赠礼品成为一种社交礼节,我买了中国传统工艺品鼻烟壶作为礼物,价格倒也不是很贵,当时我在单位担任设备处处长,但我没有在单位报销,都是自己出了这笔钱,我觉得自己学了法轮功了,就得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我送给人家的礼品不能让单位出钱,这件事我没有给任何人讲过。”

“一九九八年夏天,我从国外回来后,我国长江等流域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全国上下纷纷捐款,我原以为单位会设立一个捐款箱,大家往里投钱,我就把一千八百元钱交给了助理员,委托他代办。后来得知,钱是集中交到单位财务室,然后由单位统一捐出。随后张榜公布了捐款名单,我名列第一。单位职工都惊讶,有的问我为什么捐这么多钱,比单位领导高出好多。我说:因为我学了法轮功,否则我不会捐这么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负责计划采购审批,人们看是肥差,别人会有求于我,可以得到所谓的“回扣”。但我不这么看,也不这么干,我认为是责任,是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现仅举一例:有一天我正在单位的厂房内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客户趁我不备,将一摞钱塞到了我的工作服里。当时我环顾左右,发现周围有人,不便当面拒绝。下班后,我亲自到客户住的宾馆里,把钱如数归还。他们有点不解,以为我嫌少。我告诉他们:“我学了法轮功了,你们可以看看这《转法轮》,你们的城市里也会有人学的,你去问问他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们一听,表示理解,就把钱收下了。”

“我一直住我妻子单位分配的住房,单位分房子了,有人建议我开个假证明,以便能在本单位分一套住房,当时我的想法是:这么做不符合我信仰的“真、善、忍”,于是就没有在这上面用心,违规造假的事我不干。”

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颠倒黑白,发动了这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镇压,各级政府、基层单位都成立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卷入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之中。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宋爱昌于当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北京去上访,告诉政府法轮功被诬陷的真相。回来后,单位逼迫他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但他坚信法轮大法是冤枉的,没有附和他们。于是,他担任的设备处处长职务被拿掉了,还被开除了党籍,同时给了他很严厉的行政处分——开除并留用察看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宋爱昌被绑架到了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去洗脑,单位还派了两人昼夜轮流陪守,在洗脑班里,他失去了人身自由,遭受了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下班后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桥西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经过三次退回补充侦查,四次开庭,两次上诉,先后有六名辩护律师介入,在证据不能成立,且证据间相互矛盾,指控的所谓“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强行介入,最终作出“维持三年”的枉法裁决!

宋爱昌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回家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允许他上班,致使他至今没有工资收入,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保险,因此,他还存在着退休金没地方领取等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

鉴于宋爱昌所遭受的判刑、洗脑以及精神上和经济上的诸多迫害皆源于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宋爱昌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江泽民的诉状,要求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0/中国电子科技集团高级工程师控告元凶江泽民-311140.html

2014-03-06: 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被骚扰
2014年3月4日下午6点半,家住河北省石家庄五十四所生活小区的宋爱昌家楼下,有公安和警车,他们上楼了,男警察好像是康建林,还有几个人,约七点多,警车开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6/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8429.html

2013-12-07: 石家庄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后续补充
继11月15日事件之后,石家庄610、公安、国保、国安等系统指使各辖区的派出所警察继续对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绑架。据悉,现在正处在非法取证阶段,目前已把原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转押,打着办“学习班”的名义,秘密关押审讯,现在第一看守所只剩下法轮功学员陈田奎。目前,已知具体被绑架的学员情况如下:

▲2013年11月15日左右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胡晓彬,被石岗大街派出所绑架,家中只剩下老母亲一人以泪洗面。
◇李岩,被方村派出所绑架。
◇杨琳,40岁左右,在西三庄送变电三公司工作,于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在单位被革新街派出所绑架,据说与台历有关,现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杨母是河北省医院小儿科大夫,父亲已去世。家住水源路南口路东送变电宿舍,现家人已聘请律师介入。

▲11月28、29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张仁菊,原43中英语教师。11月28日,一群暴徒闯入张仁菊家中,强行在住室内肆意搜索乱翻,并将其绑架带走。待张仁菊的老伴(未修炼法轮功)中午下班回家,见屋内一片狼藉,十分惊愕。此时,来自建通派出所的电话告知,这些是他们所为,并让他立刻到所里接受问讯。张仁菊的老伴赶到后,曾亲眼见到张仁菊,却被恶警强行隔离,不允许说话。后张仁菊被送到二看。

◇杨会州、闫汝娟夫妇,11月29日上午8点,和平路化肥一区家电维修部杨会州和闫汝娟遭育才街派出所绑架,家里被抄,门市被封,据说门口装了几个监控的镜头,修理部里有警察蹲坑,后派出所让家属交3000元钱,说是去“学习”几天,估计是和其它被非法关押的与台历架有关的学员关在一起,進行非法审讯。

12月3日上午10点,育才街警察用小型客货将杨会州家的东西装车,又一次非法抄家,可怜杨会州的80多岁的老父老母,有家不能归。

◇张栓路,石家庄行唐县独羊岗乡独羊岗中学教师,被行唐公安绑架,后送往石家庄二看。

▲受骚扰或失踪的法轮功学员:

◇庞淑芳遭到骚扰,11月28日下午一点左右,河东派出所4、5个警察到长安区建华南大街河北梆子剧院家属院庞淑芳的家中,抢走了大法资料、光盘,九评,台历30本,大法书等。60多岁的庞淑芳是残疾人,整天坐在轮椅上,派出所警察在她家一直骚扰。
◇刘雅君,自11月29日起,电话关机,找不到她本人。

◇白彩萍,在家被骚扰、警察调查内容与台历有关。

▲已回家的法轮功学员:

◇11月28日,胡延霞被绑架,责任单位之一、桥西区东里派出所指导员赵姓、警察杨涛(音)与家属见面,说胡延霞检查身体不合格、让家属交300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骗说人在拘留所。实则胡延霞被非法关押在北杜花园小区几天后,由于身体虚弱,与12月3日中午回家。
◇刘丽娜,12月4日十点左右,在新世隆超市被一男一女警察带走,晚上回到家中。
◇11月15日被绑架的宋爱昌回到家中。
◇11月15日被绑架的孟德芬身体检查不合格,后回家。

这次大绑架事件涉及的区域范围广,人数多,时间又很紧,提供消息的人士时有出入,报导中,人名或相关责任人如有小的失误,请谅解。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7/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3657.html

2013-11-24: 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被绑架情况补充
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家住石家庄54所家属院。十一月十五日早晨六点十分,有人敲门,紧接着家中停电,宋爱昌去开门,猛然冲進很多警察,三室两厅几乎都占满了警察,到现在家属回忆也说不清到底去了多少警察,同时去的还有54所家属院居委会人员白娟、单位专业部书记盖永军、宋爱昌的妻子马丽霞所在的54所离退办主任王新许。家中三人的手机全部被搜走,包括不修炼的马丽霞的新旧手机和不用的手机。宋爱昌的女儿宋蒙(在54所遥控专业部工作)的所有的银行卡也全部搜走,电脑两台连无线路由器都被警察拿走了。

警察绑架了宋爱昌一家三口,当天晚放出妻子和女儿,后来又来了两次抄家,重点是电器之类物品,如mp3、U盘、点播机等。

现在宋爱昌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南货场)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3065.html

2013-11-19: 石家庄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
十一月十五日早晨六、七点钟,石家庄市“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等出动了大批警察、便衣统一行动,采用电话窃听、定位、录像、跟踪等特务手段,对石家庄及周边县市的多名法轮功学员進行了有预谋、大规模的绑架、抢劫、非法抄家、骚扰等罪恶行动,使得几十个幸福家庭瞬间被阴霾笼罩......

......54所的宋爱昌一家三口早上被绑架,晚上妻子和女儿回家,宋爱昌被绑架到南货场拘留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9/石家庄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绑架-282872.html

2013-11-17: 河北石家庄十馀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晨,河北省石家庄市以及石家庄平山县、栾城县发生多起绑架事件,已知有十八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骚扰或关押,其中部份学员目前被劫持在县公安局或看守所。据悉是石家庄国安恶警的统一行动。

石家庄市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或绑架

到目前已知的,石家庄市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企图绑架)或绑架:陈田奎、冯晓梅、程文芬、王晓峰、孟德芬、齐香彩、白彩萍、牛敏捷、宋爱昌、胡艳霞、张淑云、董战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7/河北石家庄十馀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282787.html

2010-06-24: 石家庄市宋爱昌已于六月二十二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876.html

2009-11-20: 石市中院强行抢权 非法对宋爱昌维持原判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案历经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二审一次,重审开庭一次,过程中由于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及方方面面的违法行径,宋爱昌再次上诉,并和律师一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石家庄市中院回避该案的审理”的书面申请。然而河北省高院不作为,无故拖延,石家庄市中院趁机强行非法介入,于2009年7月非法对宋爱昌作出判决:维持原判(三年)。

案件简要回顾: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自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从住宅楼下被警察带走至今,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2年零5个月了,时间已跨越3个年头。

一审历经三次开庭,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采信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的《物品监定证明》,在一审超期羁押九个多月后,于2008年9月22日对宋爱昌枉判三年。

宋爱昌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律师和家属针对一审程序中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伪造司法监定文书、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破坏二审终审制、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等违法行为,分别发出多份投诉,中级法院只得在2008年11月4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2008年11月21日案卷退回桥西区法院。

2009年2月17日上午10点10分,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第十一审判庭重审开庭。因原有证据属非法,公诉人心虚当庭撤伪证,然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桥西区法院穷凶极恶,丧心病狂,仍不顾事实,于2009年3月16日继续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

宋爱昌不服依法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届时又有两位正义律师介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宋爱昌及其律师谢燕益、唐吉田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案石家庄中院的违法表现,使我们不得不联想到更多的事件,这一系列刚刚发生的事件已经一再证明石家庄市中院的司法公信力早已彻底破产!申请石家庄市中院回避该案的二审审理。虽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各个部门互相推诿,经过律师和审监一庭、立案一庭、刑二庭的周旋力争,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依法接受了申请。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刑二庭确是无故推延,不做任何处理。与此同时,石家庄市中院吕玲在非法提讯宋爱昌时也曾坦称已看到抄送的申请信件。可吕玲明知高院未做出决定,即中院尚无管辖权,却仍然提讯宋爱昌。为此宋爱昌已经委托辩护人向石家庄市检察院递交检举信,要求调查该院院长许广为在此案件中的渎职行为。吕玲这种行为应当由许广为承担领导责任。

2009年7月,在河北省高院没有做出处理决定前,在石家庄市中院尚无管辖权的情况下,石家庄市中院非法强行介入,非法对宋爱昌做出判决:维持原判(三年)。这不得不让人想到,这是否是省高院和中院互相勾结、暗箱操作的结果!
目前宋爱昌仍被非法拘禁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现在中国司法界的司法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日益遭到摧毁的危急形势,司法界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已是中国特色!

希望石家庄市中院法官能够认清形势,幡然醒悟。立即释放大法弟子宋爱昌,将功补过,挽回损失,为自己和家人赢得美好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0/212942.html

2009-06-29: 石家庄高级工程师被劫持两年 遭刑讯逼供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男,五十二岁,中电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时,在住宅楼下被警察带走至今,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二年了,期间被刑讯逼供。

在非法关押期间,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恶警千方百计的罗织罪名,宋爱昌遭恶警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脚心,致使他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两年来,宋爱昌的案子经历了三次补充侦查、四次一审开庭、二次上诉,先后有六位律师介入。在第一次上诉期间,辩护律师就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问题专门進行了投诉。

在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的背后存在着无法掩盖的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法庭应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置法律于不顾,向石家庄中级法院请示如何处置,石家庄市中院于2008年9月10日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批复。一、二审法院此举公然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第十条规定的“两审终审制”的审判原则。

第一次上诉期间,石家庄中院迫于辩护律师在此问题上的严正交涉,不得不撤销原判,但并没有改判无罪,而是以“证据未质证”为幌子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再次受理后,先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一个月之后,公诉人未向法庭提供任何新的证据,而且将前两次补充侦查所获得的关于打印设备是否完好,以及资料与打印设备之间是否相关联的两份监定报告当庭撤销了。这表明三次补充侦查无任何结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但桥西区法院却再次作出与前次相同的违法判决,宋爱昌遂即第二次提出了上诉,石家庄中院指派第一次上诉的原合议庭成员受个体经济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宋爱昌委托辩护律师于2009年4月 29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向石家庄中院回避审理此案。目前,河北省高院尚未作出回覆,而石家庄中院的吕玲却三次非法提审宋爱昌,欲强行介入非法审理迫害。

宋爱昌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宋爱昌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道德也变得高尚了,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这样的好人却被非法关押了两年。

宋爱昌案诉讼备忘录:2007年6月23日关押在二看;2007年9月12日石家庄杨律师介入;2007年9月17日北京李顺章律师介入;9月25日收到起诉书;10月26日一审第一次开庭;2008年2月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2008年2月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2008年7月1日一审第三次开庭;2008年8月8日黎雄兵律师介入替换杨律师;2008年9月22日接到判决书;2008年10月9日程海律师介入;2008年11月3日中院核实;2008年12月5日接到《发回重审》裁定;2009年2月17日重审开庭(一审四次开庭);3月16日判决书收到;2009年3月29日谢燕益和唐吉田律师介入;2009年4月29日向省高院递交回避申请《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附一:《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关于防止司法渎职行为的备忘录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并高勇院长阁下:

就贵院负责处理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审理宋爱昌一案,作为其辩护人我们已于2009年3月29日向贵院正式发出了《强烈呼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审理宋爱昌案》的法律意见,该文件亦同时抄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广为院长。嗣后,我们于2009年4月7日、4月20日与贵院审监庭赵军法官、陈国精庭长,立案庭贾建平庭长见面交涉或电话沟通,贾庭长告知我们,案件已报院领导正在研究之中。我们对于贵院最终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回避审理这一重大程序问题依法裁夺深切期待。与此同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明知我们已提出回避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并且其违法干涉司法独立的严重错误已成无可争议之事实,仍将错就错不思悔改,具体表现在第一、其所组合议庭仍是原班人马,由吕玲继续担任主审法官。根据相关证据显示见(2008石刑终字第00598 号刑事裁定书)该裁定回避案件本质,以“证据没有质证”这一次要问题掩盖没有证据这一根本性问题正是由吕玲等作出的,其行为显然是在为石家庄市中院的违法行为买单,吕玲等是否知晓甚或直接参与了干涉司法独立的司法渎职行为值得怀疑,在上述情况下,如吕玲等主动回避审理此案合法、合情、合理,而石家庄中院违法干涉下级法院独立审判,在当事人二次上诉后不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却错误安排违法的老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该案着实令人费解!第二、 2009年4月27日下午14:30左右,石家庄市中院吕玲法官打电话给辩护人,要求辩护人必须在5月1日之前看卷,吕玲法官的这一无理要求除了显得唐突毫无法律根据之外却可以反映出有关方面欲“强势”介入该案继续违法审理的强烈动机!但是,种种玩忽职守、滥用司法权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违法者注定会为此付出代价只是早晚的事情!

综上所述,辩护人的种种交涉与努力应当足以促使一个严肃认真的审判机关对其负责的诉讼程序進行较为充份的判断了!我们认为,对于石家庄市中院在本案中已经发生的和仍在持续发生的违法行为作为其上级法院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7条、第18条明确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同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再一次要求依法处理我们的诉求,以避免司法瑕疵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9/203634.html

2009-04-04: 律师强烈呼吁石家庄中院回避审理宋爱昌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在住宅楼下被警察带走至今,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近二十个月了。历经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采信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的《物品监定证明》,在一审超期羁押九个多月后,于2008年9月22日对宋爱昌枉判三年。
宋爱昌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律师和家属针对一审程序中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伪造司法监定文书、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破坏二审终审制、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等违法行为,分别发出多份投诉,中级法院只得在2008年11月4日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2008年11月21日案卷退回桥西区法院重审。

2009年2月17日上午10点10分,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在两位北京正义律师的有理有据辩护下,检察院的公诉人理屈词穷、丑态百出,法院的审判长有气无力、哑口无言,公诉人心虚当庭自己宣布撤掉一审时的主要证据。

然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因宋爱昌已经被非法关押20多个月了,涉及赔偿问题,检察院不敢撤诉、法院不敢判无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检法联合勾结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不顾事实,于2009年3月13日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维持了原一审的错误判决。

宋爱昌再上诉至石家庄高级法院,这是第四轮重审的二审阶段。鉴于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违法干预下级法院审判,宋爱昌的辩护律师强烈要求石家庄中院回避审理宋爱昌案。以下是辩护律师申诉信: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4/198348.html

2009-03-30: 石家庄桥西法院受610胁迫 坚持冤判宋爱昌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在610的操控下,仍不顾事实,坚持践踏法律,于2009年3月13日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维持了原一审的错误判决。宋爱昌不服依法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目前已有两位正义律师介入,这是第四轮了──重审的二审阶段。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从住宅楼下被警察带走至今,一直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1年零9个月了。历经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采信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的《物品监定证明》,在一审超期羁押九个多月后,于2008年9月22日对宋爱昌枉判三年。

宋爱昌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律师和家属针对一审程序中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伪造司法监定文书、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破坏二审终审制、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等违法行为,分别发出多份投诉,中级法院只得在2008年11月4日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2008年11月21日案卷退回桥西区法院重审。

2009年2月17日上午10点10分,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在两位北京正义律师的有理有据辩护下,检察院的公诉人理屈词穷、丑态百出,法院的审判长有气无力、哑口无言,公诉人心虚当庭自己宣布撤掉一审时的主要证据。

然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桥西区法院在610的操控下,仍不顾事实,于2009年3月13日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维持了原一审的错误判决。

宋爱昌案重审开庭后,律师和主审法官赵静以及主管院长啜曾义多次沟通案情,两位一再表示他们会按照证据作出判决,暗示因无证据会判无罪;重审开庭前,在律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的多次投诉控告下,合议庭审判长赵静认为宋案没有证据,一再让检察院撤诉,因为宋爱昌已经被非法关押20多个月了,涉及国家赔偿问题,明明公认的宋案没有证据,可检察院不敢撤诉、法院不敢判无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检法联合勾结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非法判三年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律师和家属曾经找到啜曾义和赵静,他们一再表明是瞧西区法院审委会的集体决定。

据悉对大法弟子的判决都是各级610操纵判决结果,在黑龙江鸡西的一个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非法开庭,所有的旁听证都被区610的人拿走,在律师和家属的力争下,家属到区610领到四张旁听证,所谓的“公开审判”,只允许四位家属,却有36个610人员旁听。由于大法弟子当庭揭露酷刑迫害,律师强烈要求追查凶手,出现了610没有提前部署的新情况,审判长不知所措匆匆宣布休庭,当着律师和家属的面,610人员毫无顾虑的召集法官、检察官开会谋划,操控法官独立审判。

在湖北的一个区法院审理的法轮功案件,由于家属坚持不懈的要人,当局惧怕影响,区610盖章的一个手写公函,就将一个已经被起诉的法轮功学员名字从被告人中撤出。

在此,希望石家庄中级法院能够尊重宪法,依据事实,守住良心底线,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无罪释放宋爱昌。其实只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都将逃脱不了天理的严惩和法律的制裁。

610在国际社会已经臭名昭著,是江氏镇压法轮功的罪恶工具,早已血债纍纍,必将随着江氏的没落和中共的解体而退出历史的舞台,清算的时日不远了,不要和610一起做中共的陪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0/198065.html

2009-02-14: 石家庄市国保支队陷害宋爱昌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案历经一审开庭三次,因为没有证据,曾退侦两次,最后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了一份《物品监定证明》,“证明”在宋爱昌家中所搜出的物品为宋爱昌家中打印机打印。

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非法采信了这一非法证据,在一审,超期羁押宋爱昌九个多月后,于2008年9月22日对宋爱昌枉判三年。
众人皆知,石家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只是一个执法机构,没有资格也没有监定权,出具这一证明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说是非法的。

而且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是:据了解,目前中国大陆根本就没有技术能够监定打印的文件是哪一台打印机打印的。这一事实在石家庄市的另外一当事人王三英的庭审中得到了印证。

在石家庄市的一个当事人王三英庭审中,同是石家庄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王三英一案补充侦工作说明》中称:“从王三英家中搜查出的宣传册、宣传单内容与家中搜查出的电脑硬盘、U盘中内容绝大部份内容是一致的,经请示石家庄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作出监定宣传册、宣传单是王三英家中的打印机一体机制作的”。

就此,石家庄市国保支队陷害宋爱昌黑幕得到证实。然而,市国保支队竟然不顾国法,栽赃陷害,致使宋爱昌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1年零8个月了,时间已跨越了3个年头,其家人遭受了怎样的绝望与痛苦,期间宋爱昌的父亲因承受了不了唯一的优秀的儿子遭此冤狱,致使本已稳定的病情加重而去世,死不瞑目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4/195378.html

2009-02-08: 石家庄法官与公诉人联合造假继续劫持宋爱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8/194995.html

2009-01-20: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非法拘禁 亲友要求释放宋爱昌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自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被警察从住宅楼下绑架走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零六个月了。历经桥西区法院非法一审开庭三次,退侦两次,主审法官苏常印采信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的《物品监定证明》,在一审超期羁押九个多月后,于二零零八年月二十二日对宋爱昌枉判三年。宋爱昌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律师和家属针对桥西区法院的一审程序中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伪造司法监定文书、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破坏二审终审制、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等违法行为,分别发出多份投诉,中级法院只得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现在重审又已经超期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0/193851.html

2009-01-11: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违法干预下级法院审判
......
石家庄电子部十三所大法弟子宋爱昌案上诉,中院又故伎重演,竟然赤裸裸的把操控下级法院判决的往来公函,装订在案卷中,本意想暗示当事人和家属上诉没用。律师复印后,中院又厚颜无耻的勾结司法局给律师施加压力,想要收回已经复印的案卷。遭到家属和律师的抵制。委托的律师针对宋爱昌案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没有证据、超期羁押九个月、公安刑讯逼供,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强烈建议石家庄中院改判宋爱昌无罪释放,或退回原法院开庭重审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同时就宋爱昌案的严重违法行为,律师和家属已经分别向相关单位先后发出六份请求或投诉函,要求追究中院相关法官的法律责任,中院心虚,裁定宋爱昌案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

宋爱昌的亲友也联名发出呐喊:我们的亲人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凭甚么还被非法关押?在二十世纪的今天,我们不相信文革的悲剧会再重演,但愿“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再成为现实。我们再次强烈要求,立即释放亲人宋爱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193326.html

2009-01-09: 宋爱昌被非法关押一年半 重审案再次超期
宋爱昌2007年6月22日中午下班从住宅楼下被绑架走至今,已被非法关押1年零6个月,桥西区法院同石家庄市中院一并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宋爱昌达12个月。宋爱昌案一审经过三次开庭,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竟然毫不犹豫的采信了非法证据,在2008年9月22日桥西区法院最后非法判宋爱昌有期徒刑3年。宋爱昌依法提起上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在2008年11月21日做出裁定:1、撤销一审判决;2、发回到桥西区法院重审。

目前,重审期限已经过了1个半月。刑诉法第168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本案没有126条所述的情形,故本案标准审限最长只有一个半月。而桥西法院截至目前既没有开庭,又没有放人,造成再次超期,却没有给当事人和家属任何说法,可见桥西法院法官视人为草芥一般。

超期羁押是国家和最高法院、最高检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是一种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对公民的非法拘禁。

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弄虚作假,伪造了一份所谓的《物品监定证明》,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司法监定机构资质和司法监定人员资格证书,私自進行司法监定工作并出具监定证明属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律师和家属已经投诉,目前还没有结果。

在此衷心希望桥西区法院能够遵从宪法、重事实、重证据依法重审宋爱昌一案,愿主管法官守住良心底线,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无罪释放宋爱昌!还宋爱昌以公道!目前在严重超期羁押的情况下,首先应依法改变羁押方式,允许取保候审,释放当事人宋爱昌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9/193223.html

2008-12-29: 宋爱昌律师控告石家庄市国保大队伪造证据 相关部门相互推诿
宋爱昌律师控告石家庄市国保大队伪造证据,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宋爱昌家属打暴电话、跑断腿,已不知向何处去申冤。宋爱昌案现处于重审阶段。在一审经过两次开庭都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主审法官苏常印曾经对家属说,没有证据,肯定放人;可是第三次开庭,石家庄市国保大队竟违法开出一个某些材料是宋爱昌打印的证明(石家庄市国保大队只是一个执法机构,没有资格也没有监定权),桥西区法院依此非法判了宋爱昌3年。近日,辩护律师曾试图和市国保大队進行交涉,希望能够妥善处理,但被市局信访办拒之门外,不予理睬;多次电话和市国保大队沟通无果。

家属到省公安厅信访办,信访办人员告诉家属可以到市公安局找纪检委的赵处长,可家属到市公安局,控申处的杨警官仍然拒绝给纪检委联系。无奈,律师依法向有关部门進行投诉,监察处的23号值班员让律师把投诉信放到举报信箱里;同时家属在省公安厅纪检接待日(12月8日下午)向省公安厅纪检委如实反映了情况,开始接待人员(王年真)推托说甚么市国保大队涉及国家机密如何如何,家属谈到这和保密无关。接待人员在认真听取了家属的诉说后,答应向上反映一下。但一周过去了,家属再次打电话给河北省公安厅纪委的王年真,王年真说,12月9日就把《投诉材料》交给林书记了,但一直没有反馈意见;家属打电话给石家庄市检察院法纪处,法纪处的白处长(女)说:“公安的证明是否有问题不是我们监督的范围;但法院应对这样的《证明》是否采信作正确判断。如果一审采信不合理,二审会打回来的。还是找法院吧。”

12月16日上午,家属又打电话公安局监察处,监察处的值班员不敢报值班号,让其查收到举报的处理情况,当他看到是法轮功的案子,就反覆强调法轮功的案子不归他们管,或者找23号值班员去;家属又报一线希望给市政法委杨处长打电话,杨处长让到市公安局控伸处,等到了市公安局控伸处,负责接待的赵警察(女)认为这属于违纪,应该到石家庄市检察院法纪处去控告,法纪处应该就此立案。

推来推去,家属打暴电话、跑断腿,已不知向何处去申冤,这就是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吗?在此希望有关部门及省公安厅纪检委依法处置石家庄市国保大队违法伪造证据一事,还当事人公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9/192486.html

2008-12-20: 石家庄公检法诬判宋爱昌 律师、亲友抗争(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0/191913.html

2008-12-04: 石家庄宋爱昌案退回重审 正义律师再次介入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自2007年6月22日上午下班回家,在住宅楼下被中共警察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1年零6个月了。期间警察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宋爱昌的脚心,致使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2008年9月22日,在石家庄中院的直接授意下,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宋爱昌有期徒刑3年。经过律师和亲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调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迫在2008年11月4日做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桥西区法院重审。

2008年9月22日,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宋爱昌有期徒刑3年。主审法官苏常印只送达给关押在看守所的宋爱昌,对代理律师和家属故意隐瞒,企图拖过十天的上诉期,是律师递交补充辩护词时,偶然才得知判决结果的。律师当面质问苏,宋爱昌案子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为甚么判三年?判了为甚么不依法律程序给律师送达?到底是何居心?苏自知理亏,虚张声势的给律师扣帽子,说律师也是炼法轮功的。

宋爱昌提起上诉,律师和家属亲人就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中院代替下级法院判决等违法行为,分别向纪委、督察、人大、监察、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進行投诉控告。经过律师和亲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调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迫在2008年11月4日做出裁定:1、撤销一审判决;2、发回到桥西区法院重审。11月22日家属经过多次催问才得知发回重审的消息。

退回重审的裁定一般由一审法官通知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然而到2008年12月1日,将近一个月了,一审主审法官苏常印仍没有通知当事人宋爱昌,律师质问苏为甚么不送达裁定书,家属责怪苏当初就该无罪释放,非得判个三年,这不还得发回来重审?苏灰溜溜的搪塞以后不归他管了。

现在宋爱昌案由桥西区法院刑二庭重审,副庭长赵静为主审法官,审判长还没有确定,有可能是刑二庭庭长张燕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4/191080.html

2008-11-15: 石家庄科苑路派出所恶警迫害恶行(图)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科苑路派出所,原名为373派出所,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一直紧跟中共邪党的指令,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曾将电子部54所职工、法轮功学员黄玉兰、吴风兰、贾健、王爱军、景新、郭金鹏、崔维娜和刘文秀等先后绑架到洗脑班迫害,54所退休职工欧桂英、韩建国、董艳萍、李玉玲、李渠塘、鲍克银、李金昌等也被373派出所恶警绑架过,有的被迫交所谓的“保证金”,有的被罚款。

1999年11月25日,石家庄54所技术人员黄玉兰,与本单位崔维娜、谢青、范秀荣、李明荣等法轮功学员一行进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后劫持回石家庄,关押在373派出所,该派出所逼迫家属每人交二万五千元“保证金”才放人。2004年1月17日,科苑路派出所和54所不法官员勾结再次将黄玉兰送洗脑班迫害。

54所退休职工董燕萍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科苑路派出所恶警多次抄家。2001年9月29日派出所将其一家三口绑架到派出所,董燕萍被关在铁笼子里,并遭受殴打,使她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白天精神恍惚,晚上睡不着觉。以后又多次被恶警抄家骚扰。 2002年10月30日,科苑路派出所一伙恶警每天多次砸家门,在极其邪恶的威逼下,董燕萍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2月6日,董燕萍在家属区大院内又一次被科苑路派出所恶警绑架,2004年9月28日被迫害离世。

54所高级工程师崔维娜,因进京上访被373派出所恶警勒索了2.5万的所谓 “保证金”。 2003年11月份,373派出所恶警曾将她强行劫持到河北省会洗脑班迫害。崔维娜为了抵制精神迫害,离家出走,后又被373派出所恶警和54所不法人员合谋从唐山亲戚处再次绑架回洗脑班。

2004年3月10日,373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石家庄54所李增清家中,企图搜寻有关法轮功方面的资料,结果一无所获,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同日,恶警们窜到刘文秀家中,发现她家里摆放着法轮功的书籍,刘文秀当时就被劫持到了派出所,后被送进河北省会洗脑班关押。因刘文秀母亲生病住院急需她去照料,她才得以脱离魔窟。

2007年6月22日,54所高级工程师宋爱昌下班回家,被在家门口蹲坑的科苑路派出所恶警绑架、野蛮抄家,恶警李兴峰、王晓东用皮带死命抽打宋爱昌脚心,刑讯逼供,皮带都打断了,致使宋爱昌多日不能行走。2007年9月底,科苑路派出所恶警以奥运提前清场为名,将宋爱昌非法起诉到桥西区法院。10月15日,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又一次到宋爱昌家非法查抄,并对家人威胁恐吓,气焰嚣张。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1/15/189743.html

2008-11-15: 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宋爱昌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恶警以奥运的名义抓走,遭受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零五个月了。期间,邪党人员千方百计的罗织罪名,桥西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三次,经两次退侦补充所谓的证据,将宋爱昌非法判刑三年。宋爱昌上诉到市中级法院,现在处于二审阶段。

辩护律师只递交了程序方面的辩护词,辩护人强烈建议改判无罪释放,如果做不到也可退回重审。

因没有证据,事实不清,没有所谓“制作”“传播”行为,一审三次开庭都没有当庭质证。二审阶段为一至一个半月,特殊情况可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最多两个半月。到目前为止,宋爱昌已上诉四十多天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仍在推延中,没有给出结果。

在这里我们也奉劝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法官守住良心底线,不要犯罪,不要无辜迫害好人,还宋爱昌一个公道,改判无罪释放,或退回重审。

宋爱昌所在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在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宋爱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号,这样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5/189790.html

2008-11-15: 石家庄科苑路派出所恶警迫害恶行(图)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科苑路派出所,原名为373派出所,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一直紧跟中共邪党的指令,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曾将电子部54所职工、法轮功学员黄玉兰、吴风兰、贾健、王爱军、景新、郭金鹏、崔维娜和刘文秀等先后绑架到洗脑班迫害,54所退休职工欧桂英、韩建国、董艳萍、李玉玲、李渠塘、鲍克银、李金昌等也被373派出所恶警绑架过,有的被迫交所谓的“保证金”,有的被罚款。

1999年11月25日,石家庄54所技术人员黄玉兰,与本单位崔维娜、谢青、范秀荣、李明荣等法轮功学员一行進京上访,被恶警绑架后劫持回石家庄,关押在373派出所,该派出所逼迫家属每人交二万五千元“保证金”才放人。2004年1月17日,科苑路派出所和54所不法官员勾结再次将黄玉兰送洗脑班迫害。

54所退休职工董燕萍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到科苑路派出所恶警多次抄家。2001年9月29日派出所将其一家三口绑架到派出所,董燕萍被关在铁笼子里,并遭受殴打,使她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白天精神恍惚,晚上睡不着觉。以后又多次被恶警抄家骚扰。 2002年10月30日,科苑路派出所一伙恶警每天多次砸家门,在极其邪恶的威逼下,董燕萍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2月6日,董燕萍在家属区大院内又一次被科苑路派出所恶警绑架,2004年9月28日被迫害离世。

54所高级工程师崔维娜,因進京上访被373派出所恶警勒索了2.5万的所谓 “保证金”。 2003年11月份,373派出所恶警曾将她强行劫持到河北省会洗脑班迫害。崔维娜为了抵制精神迫害,离家出走,后又被373派出所恶警和54所不法人员合谋从唐山亲戚处再次绑架回洗脑班。

2004年3月10日,373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石家庄54所李增清家中,企图搜寻有关法轮功方面的资料,结果一无所获,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同日,恶警们窜到刘文秀家中,发现她家里摆放着法轮功的书籍,刘文秀当时就被劫持到了派出所,后被送進河北省会洗脑班关押。因刘文秀母亲生病住院急需她去照料,她才得以脱离魔窟。

2007年6月22日,54所高级工程师宋爱昌下班回家,被在家门口蹲坑的科苑路派出所恶警绑架、野蛮抄家,恶警李兴峰、王晓东用皮带死命抽打宋爱昌脚心,刑讯逼供,皮带都打断了,致使宋爱昌多日不能行走。2007年9月底,科苑路派出所恶警以奥运提前清场为名,将宋爱昌非法起诉到桥西区法院。10月15日,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又一次到宋爱昌家非法查抄,并对家人威胁恐吓,气焰嚣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5/189743.html

2008-11-11: 无罪被判三年 石家庄高级工程师宋爱昌上诉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恶警以奥运的名义抓走,同时野蛮抄家,遭受刑讯逼供,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零五个月了。期间,宋爱昌经两次退侦补充所谓的证据,桥西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三次,邪党人员千方百计的罗织罪名,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奥运刚刚结束,就将宋爱昌非法判刑三年。宋爱昌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二审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目前没有任何回应。

九月二十二日,宋爱昌被非法判刑三年。经过三次开庭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宋爱昌本人及其亲友更加明白宋爱昌无罪,强烈要求无罪释放,目前已经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委托的律师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后,发现宋爱昌案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没有证据、超期羁押九个月、公案刑讯逼供,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只递交了程序方面的辩护词,律师强烈建议石家庄中级法院改判宋爱昌无罪释放,或退回原法院,开庭重审,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同时就非法审理宋爱昌案的严重违法行为,先后向石家庄中级法院及其上级相关单位发出一系列的请求和投诉函,家属也联名递交了情况反映信。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男,五十二岁,中电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他不仅身体健康了,道德也变得高尚了。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一次捐款一千八百元,是单位两千馀人捐款最多的职工。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宋爱昌被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的警察联合到家里抓捕、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恶警李兴峰、王晓东用皮带狠命的抽打宋爱昌的脚心,皮带都打断了,致使宋爱昌多日不能行走。八月二十五日警察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开始审理,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开庭,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宣判,历经一年的时间,期间经过一次退侦、二次退侦,又一次、二次、三次开庭审理,在适用法律错误、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偷偷的强行判刑三年,还不通知代理律师和家属,企图拖过十天的上诉期,是在律师亲自前往法院的追问下才得知已经宣判。如此不公正的判决,宋爱昌及其亲友坚决不能接受,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委托两位北京律师介入二审程序。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二审代理律师前往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原想逼着律师交辩护词,然后草草结案。蛮横的对律师说:“一周内交辩护词,否则视同放弃!”律师问:“案卷材料里没移交证据,怎么写辩护词,如果你们明确就没有证据,我们也是可以写的”。法官心虚哑口无言,最后答应再做商议,让律师等通知。

律师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后,发现宋爱昌案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没有证据、超期羁押九个月、公案刑讯逼供,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只递交了程序方面的辩护词,律师强烈建议石家庄中级法院改判宋爱昌无罪释放,或退回原法院开庭重审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同时就宋爱昌案的严重违法行为,先后向石家庄中级法院及其上级相关单位发出一系列的请求和投诉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1/189566.html

2008-11-04: 无罪被判三年 石家庄高级工程师宋爱昌上诉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二零零七年6月22日中午下班从住宅楼下被劫持走至今,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多月,严重超期羁押达十个半月。中共石家庄市当局三次非法开庭,在严重的证据不足、应该无罪释放的情况下,非法判他三年。宋爱昌已上诉,“案件”现在处于二审阶段。

因没有证据,事实不清(没有“制作”“传播”行为,一审三次开庭都没有当庭质证)。辩护律师只递交了程序方面的辩护词,辩护人强烈建议改判无罪释放,如果做不到也可退回重审。10月22日,律师见到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他们原想逼着宋爱昌的律师交辩护词,然后草草结案,此前法官曾威胁说:“一周内交辩护词,否则视同放弃!”结果律师问:“案卷里没有证据,怎么写辩护词,你们承认没有证据也行”,法官哑口无言,最后答应再做商议。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曾经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两次开庭,两次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又搞了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宣读了对物证的所谓监定结果,可笑的是打印机是坏的、扫瞄仪没有驱动程序,都不能正常使用。也就是说证据的严重不足越来越表现的明显,第三次开庭审理显示起诉宋爱昌制作传单的证据不能成立,应该无罪释放。其实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信仰法轮功不是违法,更不是犯罪行为,制作派发法轮功真相传单属于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宪法保护得合法行为。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他道德变的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馀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宋爱昌被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同时被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宋爱昌所在单位在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宋爱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号,这样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4/189177.html

2008-10-23: 控告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苏常印执法犯法
我们的亲人宋爱昌,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被公安人员从家中带走,严重超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一审先后开庭三次,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执法犯法,拒不采纳,并无理拒绝家属的多次取保候审申请。每次的法庭调查都更加显示宋案适用法律错误、事实明显不清、完全缺乏证据,起诉的罪名不能成立。苏常印也心知肚明,所以拖延了一年、直到2008年9月17日才偷偷做出了一审判决,还不通知律师和家属。而且一年多的审理期间,在家属和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自知理亏、多次表态,宋案证据严重不足,判不了,还伪善的建议赶紧找检察院反映,让他们撤诉。

实际上案件的审理也是经过一次、二次退侦,一次、二次、三次开庭,可是最后在完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还是严重超期关押、强行判了三年。

我们强烈要求中级法院秉公执法,依法改判无罪,立即放我们的亲人宋爱昌!我们同时要求检察院立案调查,追究石家庄市桥西区法官苏常印违法枉判、超期关押、公安刑讯逼供的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3/188334.html

2008-10-18: 请石家庄市的同修们继续营救大法弟子宋爱昌、王三英
大法弟子宋爱昌的案件已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企图在10天内二审,草草出结果;大法弟子王三英的案件有可能在下周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8/187969.html

2008-10-05: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判刑3年
2008年9月17日,石家庄市桥西法院将大法弟子宋爱昌非法判刑3年,判决书中充满了谎言与强词夺理,根本不顾及事实真相,不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强行進行判决。法官心虚一再隐瞒,不敢告诉律师和家人判决结果,一直拖延到残奥会结束才送达。据悉石家庄市政法委是幕后黑手。

9月22日判决书送达宋爱昌本人,宋爱昌已提出上诉。也就是在这一天,宋爱昌的父亲不幸去世,家人面对双重灾难,痛苦欲绝,家人申请让宋爱昌送老父最后一程,以尽人子之道,被野蛮拒绝。

宋爱昌的父亲患有脑血栓、哮喘等病,本来已相对稳定,宋爱昌被非法抓捕后,家人一直对老人隐瞒,但宋爱昌被超期羁押的时间太长了。老人惦念儿子已在心里猜出这一难以让人接受的事实,在悲愤不平与痛苦中病情加重不幸去世,临死都没有见到自己唯一的、心爱的、孝顺的儿子。这是中共邪党丧失人性的又一例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5/187135.html

2008-09-03: 石家庄市宋爱昌被非法关押
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中共当局从家中抓捕,已经非法关押一年多了。第三次开庭是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严重的证据不足,应该无罪释放。现在已经又过去两个多月了,严重的超期关押,代理律师和家人正在准备起诉相关法官执法犯法。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曾经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两次开庭,两次退回检察院补充证据。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又搞了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宣读了对物证的所谓监定结果,可笑的是打印机是坏的、扫瞄仪没有驱动程序,都不能正常使用。也就是说证据的严重不足越来越表现的明显,第三次开庭审理显示起诉宋爱昌制作传单的证据不能成立,应该无罪释放。其实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信仰法轮功不是违法,更不是犯罪行为,制作派发法轮功真相传单属于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受宪法保护得合法行为。

宋爱昌,男,四十八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自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不仅身体健康了,他道德变的高尚了。在一九九八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一千六百馀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

宋爱昌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被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同时被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讯逼供。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补充侦察又送到桥西区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后的第五十一天,一审第二次开庭,当时已经过了六天审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释应该改变强制措施,但桥西区法院执法犯法,无理拒绝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桥西区法院又進行了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宣读了对物证的所谓监定结果,可笑的是打印机是坏的、扫瞄仪没有驱动程序,都不能正常使用。即使套用违宪的两高司法解释,宋爱昌案也是严重的证据不足,应该无罪释放。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案子只能退回补充侦察两次。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诉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诉科科长:武慧玲 :0311-87023442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审判长苏长印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 邮编:050081
指导员:宋建辉 0311-86924733
所长:苗鹏浩0311-86924596
副所长:张东彦 0311-86924734
副所长:范庆阁 0311-86924734
具体办案民警:王晓东 0311-86924136
李雨 0311-86924141
康建林 0311-86924606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局长: 张金池 85188801
政委:杨子华 85188802
党委副书记:高克军 85188803
副局长:张钢 85188804
副局长:赵新建 85188805(负责迫害)
副局长:周长征 85188806
副局长:张义忠 85188806
副局长:陈志刚 85188889
纪检书记:8518880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13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 87091978
书记:陈才佳 0311-87091986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 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 0311-87091346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8/9/3/185225.html

2008-05-30: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关押近一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6/179809.html

2008-05-06: 河北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宋爱昌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宋爱昌,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经快一年了,桥西区法院一审两次开庭,家人聘请的律师据理力争,从适用法律不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等方面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理亏,因所谓的证据不足第二次又将案件退回桥西区检察院,并且对外声称不再管此案,有事情找检察院,但邪党当局仍不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6/177903.html

2008-03-28: 邪党法院执法犯法 石家庄宋爱昌被长期关押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了石家庄市十三所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同时野蛮抄家,并在科苑派出所進行刑讯逼供。七月二十四又非法转捕。八月二十五日公安将所谓的“材料”转到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8/175319.html

2007-11-17: 石家庄恶党法院对宋爱昌非法开庭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10月26日上午10点多至12点多,对石家庄市13所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非法开庭,四名家属旁听。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作无罪辩护,认为:1、没有破坏法律实施:2、没有利用邪教组织:3、事实没有查清。

律师认为,起诉书记录查抄法轮功书籍140本。法庭上公诉人根本没有带物证,只是文字记录的案卷,连物证照片都没有出示,工作非常的不负责任。律师要求用查抄的设备及纸张在法庭现场模拟演示,判断物证140本书到底是否当事人制作,法官推脱时间不够,庭下再演示,结果休庭后就不了了之了。律师指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法庭竟将抄家抄来的王博案辩护词也放在案卷中作为物证。律师还指出,宋爱昌案子9月底已转法院,侦察阶段已经结束,但10月15日,石家庄桥西区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又一次到宋爱昌家非法查抄,这是严重违法。

公诉人武惠铃、审判长苏长印法庭上面对律师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理屈词穷,但仍蛮横扬言要将宋爱昌因修炼法轮功被原单位惩罚一事作为加重情节。

中共公检法人员受恶党胁迫,都在执法犯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7/166733.html

2007-10-29: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开庭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已于10月26日在石家庄市桥西法院被非法开庭,审判结果还没有出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29/165505.html

2007-09-20: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欲非法起诉宋爱昌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目前面临邪党恶警被非法起诉。迫害宋爱昌的材料已被转到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起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0/163017.html

2007-09-17: 高级工程师宋爱昌被石家庄恶党警察劫持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6月22日中午,联合抓捕了石家庄市13所高级工程师、大法弟子宋爱昌,并在科苑派出所進行刑罚逼供,7月24又非法转捕,8月25日所谓的“材料”已转到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起诉科。宋爱昌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宋爱昌,男,47岁,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自幼体弱多病,曾患有肺结核、慢性胃病和神经衰弱,家里的液化气罐拎上楼都有困难。他自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身体变强壮了,精神状态也变好了,炼功不仅使他身体健康了,更使他道德变得高尚了。在1998年南方发大水时,宋爱昌把出国回来单位给他的1600馀元补助全部捐给了灾区;在单位,宋爱昌曾负责物资采购(他曾任物资处处长),他不贪不占,从不中饱私囊,更不会去吃要回扣,多少次送到家的礼物都被他退了回去。

2007年6月22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抓捕了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在科苑派出所宋爱昌遭受了恐吓威胁及体罚逼供(详情待查), 7月24又被非法转捕。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目前材料已转到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起诉科。

如今,宋爱昌的妻子感觉像天塌了一样,身心疲惫已不堪重负;他的父亲已是70多岁的老人,患有脑血栓瘫痪在床,至今家人都不知如何告诉老人家这残酷的事实,宋爱昌是他唯一的儿子,老人现在一直在打电话要儿子回去(山西)一次。他的女儿在外地上学,放假一回家,先找最疼爱她的爸爸,却已无法相见,如今总是以泪洗面。看到这些,你们于心何忍?公安干警也有父母兄弟、妻子儿女吧?放着贪污腐败、杀人放火的坏人你们不抓!偏要抓好人、判好人吗?试问在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几人能做到像宋爱昌这样的好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7/162827.html

2007-09-08: 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面临非法起诉
6月22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抓捕了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13所高级工程师),7月24又被非法转捕。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目前材料已转到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起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8/162321.html

2007-08-20: 石家庄宋爱昌仍被非法关押,面临被判刑迫害
2007年6月22日中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了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13所高级工程师),7月24宋爱昌被非法转捕,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目前所谓的材料还在科苑派出所,正准备报送桥西区检察院起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0/161213.html

2007-08-11: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转捕
2007年6月22日中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抓捕了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13所高级工程师),7月24又被非法转捕。目前材料还没有到起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1/160616.html

2007-07-28: 河北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面临非法判刑
据公安内部人讲,宋爱昌把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恶警已通知了家属,马上要走所谓的“司法程序”,意味着要非法判刑。同时邪恶仍在加紧监视、监听一些被他们掌控的同修、特别是与宋有关的同修。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8/159661.html

2007-07-24: 石家庄恶警六月份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石家庄市财政局的大法弟子杨裕禄,6月18日被单位找谈话,称要了解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杨裕禄详实的谈了修炼后健康状况得到根本改善的、同事公认的事实。6月20日片区派出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杨裕禄抓走,现仍在关押。

6月22日中午,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电子13所工程师)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的恶警从54所的家中绑架并抄家。

6月21日,原石家庄热电厂职工、石家庄大法学员崔立新,准备去广州出差,在石家庄市火车站,被石家庄市国保大队邓方带领的恶警绑架,随即勾结石家庄育才街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家。崔立新由于不配合邪恶的绑架,被多次毒打,头被打破、胳膊被打折,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赞皇县拘留所,崔立新绝食反迫害。崔立新现已回家。

在6月21日下午,裕华分局副局长李军执行上面的命令,坐镇指挥分局的警察或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实施了一系列的抓捕行动。

新华社的大法弟子滑凤翔,6月21日晚被裕华区裕华路派出所抓走,夜里抄家没有找到所谓的证据后,在强烈抗议下只好放回家;6月22日晚上滑凤翔在家被片区派出所警察劫持;6月23日早上被裕华路办事处强行送到劳教所里的临时洗脑班,在那里被迫害。滑凤翔现已回家。

石家庄青园街岗头村民张文景,6月21日下午,裕华路派出所以有人举报传递法轮功传单、和香港有联系为由,上门抄家。恰好张文景不在,抄家也没有得逞,被张文景老伴赶走。

裕华分局和裕东派出所多次传唤盖五反夫妇(王博的亲戚),盖五反在6月初被劳教。

卓东派出所抓捕了老杜夫妇(盖五反的同学),并抄走孩子学习用的电脑。因为他们处于关心参加了王博案公开开庭,警察反覆追问王博案请律师和开庭情况,现在已经放回家。

2007年6月21日下午3点多,石家庄裕华公安分局的10多个警察先到梁业宁工作的单位抢走了工作用的电脑主机,然后又跑到梁业宁家里抄家,并留下4个警察在家里蹲坑等着抓梁业宁,一直等到天黑才不甘心的走了。

据悉裕华公安分局和四方派出所的警察还在到处抓邱丽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4/159482.html

2007-06-28: 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河北省石家庄桥西区、原13所职工大法弟子宋爱昌被绑架。现得知宋爱昌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可能是北二环第二看守所。警察非法查查宋爱昌的家,抄走天线、接收机、电视、电脑,还从他家的地下室抄出待修理的电脑、打印机及多件大法物品。

警察欲绑架宋爱昌的妻子(不是法轮功学员)作人质,他妻子坚决抵制方才作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8/157763.html

2007-06-27: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已被劫持到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7/157663.html

2007-06-24: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被非法抓走
6月22日中午,石家庄市大法弟子宋爱昌(工程师)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的恶警从54所的家中绑架并抄家,据说家中被翻的乱七八糟,其他具体情况不太清楚,请了解情况的大法弟子尽快把情况上网。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4/157511.html

2007-06-24: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艾昌昨天中午被抓捕
石家庄大法弟子宋艾昌昨天(22日)中午在家中被邪恶抓捕,具体情况不详,据说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科苑派出所都出人了。请知道详情的弟子向明慧投稿,曝光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4/157511.html

2007-06-24: 石家庄桥西区大法弟子宋爱昌被绑架
据可靠消息:石河北省家庄桥西区、原13所职工大法弟子宋爱昌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被抓,详情待调查中。
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4/157511.html

2004-02-21: 到目前为止,除了黄玉兰和吴风兰现在仍在洗脑班受迫害之外,石家庄54所曾将赵锐志、景新、郭金鹏、崔维娜等法轮功学员先后绑架进洗脑班去迫害。此外,退休职工韩建国、董艳萍、李玉玲、李渠塘、鲍克银、李金昌等因修炼法轮功均被373派出所抓捕过,有的被迫交所谓的“保证金”,有的被罚款。2004年2月6日,石家庄54所法轮功学员董艳萍在家属区大院内被373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54所职工都承认法轮功学员心底善良,是好人,可是54所个别领导与373派出所勾结在一起助纣为虐,非要逼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追求。据了解,“石家庄市大法弟子被劫持进洗脑班遭迫害案例”一文中提到的原373派出所恶警刘兵因采用非法手段谋取巨额私利遭恶报一事,54所人人知晓。石家庄54所一个职工参与其中协同作案。这个案件的本身又牵扯到了石家庄54所党委一班人的管理责任,同样与373派出所相关联。这难道是巧合吗?这难道不是在告诫石家庄54所和373派出所官员,你们不能再作恶了,不能再迫害法轮功学员了。否则,只能是自食其果!望其它学员给石家庄54所下列相关责任人打电话或写信,帮助他们了解大法真象。石家庄市五十四所全称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54研究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589号,邮政编码:050081。

2003-12-12: 宋爱昌,男,48岁,大学毕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13研究所职工。曾担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工作出色,为人忠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98年抗洪救灾中捐款1800元,是该单位最多的,人人皆知。当时有些人不理解,知情者讲是由于学了法轮功提高了心性所为。

1999年7月20日后,看到当权者江氏利用权力掌控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对法轮大法進行的造谣诬陷,他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毅然于1999年12月份進京上访,后被当时的石家庄驻進办遣送回石家庄。单位许多人更不理解了,为他惋惜,明摆着处长当不成了。当时,他在物资处任职,支部书记马晓华采取“文革”式做法,组织全处职工轮流值班,严加看管。后来单位不法官员给予他开除党籍,开除所籍、留所察看一年的的所谓处分。一年后,他仍然坚信法轮大法是正确的,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讲明真像,该所因此没有按期撤消对他的“处分”,好像又发文件延长一年。2003年底单位强行把他劫持到河北省洗脑中心去迫害。据可靠消息,该单位至今仍然没有撤消对他的所谓处分。

原所党委书记:许洪波 0311-7091818(宅)
所党委书记:  周春林 0311-7091696(宅),7091956
原组织部部长:尹湘南 0311-7091289
组织部部长:  郑兆森 0311-7091669(宅),7091827
物资处支部书记:马晓华 0311-7091371
保卫处处长:    胡明亮 0311-7091808(宅),7091902

2002-01-16:电子部54所勾结石家庄桥西区373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
据悉电子部五十四所党委副书记于国材勾结石家庄桥西区派出所所长吴付才对五十四所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其罪行如下:

从99年4.25开始,三七三派出所就开始对五十四所进京护法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关押、铐、打,并把大法弟子李向东非法关押22天。其他人则被非法关押在三七三派出所黑暗无窗的铁笼子里。

1999年10月,五十四所大法弟子进京护法,被石家庄桥西区三七三派出所勒索20余万元,每人2.5万元,除此外还把这些大法弟子铐在三七三派出所门口外面的大树上折磨。

2000年三七三派出所对进京护法的大法弟子迫害升级为勒索每人4.8万元,其中2.3万元责令所在单位交。同时五十四所党委对进京护法的大法弟子非法扣发了工资和退休金,只发给182元的生活费,他们的这些非法行径严重侵犯了人权,破坏了大法弟子的正常生活。

2001年三七三派出所更是疯狂至极,竟毫无理由从家中非法抓人。有的大法弟子被送进劳教所,有的被送进看守所拘留所。大法弟子鲍克银在家中被三七三派出所抓走送进了石家庄第一看守所,同时在五十四所院内居住的大法弟子毛国香(在市政公司工作,科级干部)也被抓进看守所。五十四所大法弟子吴凤兰因三七三派出所非法抄家写信上访也被在路上抓走送进看守所,后由看守所转到拘留所,373派出所侵吞了该弟子扣压在派出所的5000元钱(此钱是2000年进京护法被勒索的)。大法弟子韩建国一家三口人、妻子董燕萍、女儿韩宁也被373派出所从家中抓去,铐在373派出所门口的大树上。大法弟子李渠塘(国家级研究员)也被从家中抓去铐在373派出所门口的大树上,被抓的弟子在被勒索钱财后才放人。李渠塘的家人就被勒索2万元。373派出所所长吴付才亲自动手毒打进京护法的弟子。大法弟子卢春燕在发送真相材料时被恶人盯上后抓走,在373派出所遭到了毒打。

2001年五十四所党委副书记于国材勾结三七三派出所所长吴付才把大法弟子贾建,魏丽英等人强行送进转化班进行迫害。

如此种种罪恶行径已引起了五十四所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愤慨,对三七三派出所的罪恶行径必须从根本上彻底清除。人民群众的呼声已从内心出发,在三七三派出所关押大法弟子期间就曾有人高呼:“我不是炼法轮功的,你们这样做就是侵犯人权。”在此奉劝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行恶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弃恶向善,善待大法弟子,不要再使有着五千年古老文明的中华民族蒙羞。

五十四所党委副书记于国材 家庭电话:0311-3633330-3899
办公室电话:0311-3633330-8958
五十四所组宣张秉街 家庭电话:0311-3633330-8327
办公室电话:0311-3633330-8327
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分局三七三所长吴付才 家庭电话:0311-2033165
办公室电话:0311-3615231
传呼:96777-2199
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分局三七三派出所副所长忻长华: 家庭电话:0311-3633330-6431
办公室电话:0311-3633330-4734
传呼:96777-220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299.html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24-03-30:河北石家庄市桥西区
石家庄市区号0311-
石家庄谊安居委会书记李丽,电话:13582033697;张如春,电话:13630837566

桥西区政法委 办公室 66536368 石家庄市普惠路8号 050091
张进良 书记 13323210281 66536328 66536360
王振永 稳定办主任 13933137428 66536361
于景新 综治办主任 13722895258 66536362
孔玉素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13315151576 66536363
防范办办公室 66536365
王建业 防范办副主任 13930158999
刘志强 排调办主任 18931883961
王伟 政治处主任 13833469160
张慧捧 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 13833182087
张玮 政治处主任 13315161718
李长金 副书记 15931100909
许仲琳 13513375600
施其稳 13832180708
刘明 13933122579

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局及派出所人员及电话(2013年9月信息)
李备军 中山派出所所长 13785182511 87896623
王利军 中山派出所指导员 13931976691 87018333
谢佳 裕西派出所所长 13703119338 87010297
康计才 裕西派出所指导员 13932197382
贾朝军 南长派出所所长 13933888767 87016667
孙书海 南长派出所指导员 13933107556
徐镇轩 东里派出所所长 13931108506 83024335
张建清 东里派出所指导员 13703291336
高振强 维明派出所所长 13722859828 87888103
李胜斌 新石派出所所长 13932172183 85188847
林震生 新石派出所指导员 13582171111 83818369
于卫军 红旗派出所所长 13930485137 8383961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08-12-04: 重审直接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刑二庭: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主管庭长:张燕超0311—83867043 手机:13315991032
主管法官:赵静 0311-83867045 手机:13315991
刑二庭内勤电话0311—83867002
桥西区法院值班电话:0311—83867000(可咨询其它相关电话)
一审主审法官:苏常印,手机1331599102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4/191080.html

2008-11-11: 直接责任人: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
宋案主审法官: 裴卫华(女)0311-85187159,手机13931888584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85187186
刑二庭魏庭长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院长许广为
院长李老铁(原河北省涞水县政法委书记,非常邪恶)85187297
朱院长85187028
张院长85187006
其他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85 187012、85187186、85187378、
85187009、85187116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
院长接待室85187039
刑一庭85187135
研究室85187330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
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裕华西路419号 邮编:050051 ;
电话:0311-8301192 87961688 83808663(fax) 87937273
院长高勇、刘瑞川
副院长景汉朝
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
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韩元恒
石家庄市610办公室(青园街56号),
主任梁建斌(比较邪恶)电话86686716(办),0311-85804135(宅电),手机13653312118;
副主任吕军英:86686706、韩新民:8668670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13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 87091978(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已交全款的房号)
书记:陈才佳 0311-87091986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 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 0311-87091346

相关责任人:
石家庄市检察院监所处崔处长87119576
石家庄市检察院住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监察室,赵主任:87755379(关于超期羁押已向其投诉)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
批捕科:0311-87023342
起诉科:0311-87023442
0311-87023441
起诉科科长:武惠玲 :0311-87023442
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审判长苏长印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 邮编:0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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