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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宁河区(宁河县) >> 李春秀, 女, 54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宁河县芦台镇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10-05-20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苏云忠 李春秀
兄弟姐妹/伯父母: 李振军 王慧娟(王会娟)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1-9: 天津市宁河区当局继续骚扰法轮功学员
......
芦台镇法轮功学员李春秀,因其还在取保期间,派出所让她去一趟若不签字就收监,因其不配合,目前流离失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9/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4868.html

2020-03-29: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春秀、邢振华被绑架 现已回家
2020年3月24日上午,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春秀、邢振华在家乐超市门口讲真相时,被芦台派出所警察绑架。先后来了两辆警车十来个警察将她俩绑架到芦台派出所迫害、并抄家。宁河区国保警察也参与迫害极其邪恶。当天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警察不放。第二天下午,李春秀、邢振华每人被勒索了五千元,办了所谓的“取保候审”后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9/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03105.html

2020-03-26: 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春秀、邢振华被绑架
3月24日早上9点多,天津市宁河区法轮功学员李春秀(54岁)、邢振华(70岁左右)两位同修在家乐超市门口讲真相,被警察绑架,随后被抄家,人被带到派出所审讯。两人都被非法抄家了,他们家人到了派出所,警察没让家属进派出所,让在外面等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6/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2978.html

2016-09-24: 天津市宁河区大法弟子李春秀被绑架
2016年9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天津市宁河区大法弟子李春秀,在当地家乐超市附近,被警察绑架,关押在宁河区芦台派出所,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警察不理。截至22日下午6点,派出所没有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3/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5381.html

2014-06-24: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王春淑被绑架
6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北埋珠村法轮功学员王春淑在集市上讲真相时,被丰台派出所警察绑架。下午5点30分左右,王春淑回到家中。第二天上午10点30分,警察再次从家中绑架了王春淑,说是非法拘留15天。

近期,宁河县先后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人恶意举报后被绑架。其中李春秀于当天下午安全回家;岳景耐被非法拘留15天,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4/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93873.html

2010-05-20: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市宁 河县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送洗脑班等。其中,三人被迫害致死,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一百零三人次被非法劳教,二百三十多人被劫持 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他们不仅被剥夺人身自由,还被以各种藉口施以经济勒索、被扣押工资、株连家属、制造家庭悲剧等,经济勒索可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 十万元不等。下面,是部份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
十八、李春秀,女,宁河县芦台镇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李春秀在北京上访期间被绑架。被非法挟持回宁河县看守所迫害,期间又被非法挟持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進行非法迫害七天。随后又被非法关押在芦台镇政府强制洗脑,学习污蔑大法的材料。在被非法迫害期间,亲戚家的喜事都被禁止参加。在李春秀回家前,芦台镇政府副镇长李建潮强行勒索走三千元人民币,并向李春秀的丈夫苏云忠(大法学员)勒索人民币一千元,这才将李春秀和苏云忠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邪党两会期间,恶警们再次将李春秀绑架到宁河县芦台镇政府進行迫害一个月有馀。

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两名恶警来到李春秀家,说“到镇政府有几句话说,说完了就回来”,以此将李春秀骗到芦台镇政府,随即对李春秀非法关押迫害,过年期间不许李春秀与家人团聚。宁河县妇联主席阎淑荣、妇联主任田淑敏等恶人每天强迫李春秀跑步、学习污蔑大法的材料,每天被强制写 “三书”,使李春秀备受精神摧残折磨。正月初七,被非法挟持到宁河县大于村洗脑班進行迫害将近二个月。并强行勒索所谓的饭钱六百元(每月三百元)人民币。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宁河县公安局的数名恶警和芦台派出所恶警郑玉江等人非法对李春秀家進行抄家搜查,连李春秀八十五岁的公公的家俱都未能幸免,老人的家俱只有老人自己使用,其他人从不敢未经老人同意打开,而恶警们完全不顾老人的感受,强行对老人的家俱進行搜查,使老人受到严重惊吓。李春秀的小姑本是常人,但在恶警搜家的过程中,不仅将李春秀的小姑绑架到芦台派出所威胁恐吓,而且对其家里也是翻个底朝天,连同一台价值八千元的全新电脑和许多光盘一并抄走,至今未退回任何物件。

二零零二年六月份,李春秀再次被挟持到汉沽看守所非法关押,李春秀被关在铁笼子里面。三天后,李春秀再次被挟持回宁河县看守所,因为身体虚弱,李春秀被挟持到宁河县医院检查身体,被强制戴上数公斤重的手铐和脚镣,在李春秀被迫害身体虚弱的时候,宁河县公安局强制李春秀住在宁河县医院,宁河县公安局、芦台派出所和宁河县看守所每天都各有一名警察看守。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的一天下午,李春秀的丈夫苏云忠(大法学员)被恶警绑架到宁河县公安局,恶警王洪武等人对苏云忠拍桌子打板凳,威胁恐吓,威逼苏云忠说出妻弟李振军夫妇流离失所的下落。李春秀下班后听说此事,便去宁河县公安局要人。刚到宁河县公安局,从大门外進来一辆警车,车上下来两个人,将李春秀挟持到车上,不由分说,非法将李春秀送到宁河县看守所進行迫害。当时家里只剩下两个没有成年人监护的孩子(一个是李春秀的儿子,年仅十三岁,另一个是弟弟李振军和弟媳王会娟的女儿,年仅九岁,此时李振军和王会娟均被非法关進监狱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恶警在对李春秀非法审问的时候,有意颠倒黑白,意图摧垮李春秀的精神意志。恶警们白天养精蓄锐,让李春秀在监号里進行所谓的休息,而实际上李春秀回到监号,狱警们根本不许李春秀合眼休息;晚上恶警们便将李春秀挟持到审讯室非法审问,一合眼就立即被叫醒!恶警王洪武叫嚣:“叫你不说,把你送看守所,关到男号,十个男的,就你一个女的!”李春秀回到监号里,恶警们便将其他与李春秀同监号的人叫到外边,了解李春秀在监号里的言行,对李春秀严密進行监视。

二零零三年一月份,在对邪恶的反迫害中,李春秀绝食一月有馀。邪恶便对李春秀進行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因在宁河县期间李春秀被迫害的身体虚弱,劳教所没敢收下,于是宁河县公安局又将李春秀挟持到宁河县医院,以治疗为名,继续对李春秀進行人身折磨和精神摧残。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宁河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刘彦章、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支队赵子有等恶警把李春秀绑架到宁河县桥北开发区凯利达宾馆非法审问,同时还有一个天津市公安局恶警王一智。

李春秀原本在家里自办了一个幼儿园,孩子们都很愿意到这里来。可是芦台镇政府和芦台派出所的恶警一次次的对李春秀非法关押迫害,致使孩子家长们担心孩子受到惊吓,于是无奈之下,李春秀将幼儿园关闭。在二零零三年李春秀被劳动教养后回到家里,李春秀再次开设幼儿园,取名“明慧幼儿园”,为此,芦台镇政府的恶人王志军和宁河县教育局、宁河县民政局的恶人受命来到李春秀家里,强制命令李春秀改掉名字,摘下牌子。芦台派出所的分管片警也来到李春秀家里,使在场的孩子们又不同程度的受到惊吓。

历次对李春秀進行绑架迫害的参与恶人分别是:
芦台镇政府 书记 褚太然
镇长 方玉田
政法委书记 程作先
副镇长 史少全 李健潮
芦台镇永兴街居委会 孙禄昌
宁河县公安局恶警 刘彦章 赵子有 刘震 付** 李** 孙建民 谷守辉
芦台派出所所长 张健 郑玉江
宁河县看守所所长翟**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6/223761.html

宁河区(宁河县)联系资料(区号: 22)

2021-09-04:天津宁河区政法委: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8号,邮编301500
书记边均兴02269591922(前两任书记遭恶报后由天津市调进) 13802132768、02269591922
刘俊江15822115508
王树涛13920566298
运向伟13323311113
窦玉兵18822311007
韩月辰13370355678
王萍15602058930
马旺18622099373
宁河区防范办:
岳文平13702096285
崔军13820784559
宁河区“610”办:
电话:02269577588
主任岳文平 022-69577588、13702096285
岳文平妻冯克玲13001393486 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小区庆阳里2-3-501室
法院院长 于盛乐18522678089
法院副院长 庞海顺13602136658宅69582856
蔡骏清 办6911986869589218 手机13502160044
王树伦 办6959196669593620 手机18920297853 13512005588
李贺永 办6956135069566998 手机1382153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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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 曹铁办69561327 手机18920297187 13002213376
李长喜 办6922298869569383手机15922278661
靳加伏 办69561332 手机18920473120
宁河区检察院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邮编301500
电话:(022)69591258
天津市宁河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军(原检察长已经换):022-69591258
公诉科副科长:朱德增13920856876
公诉科 李菁华:1375271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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