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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 >> 冯达夫,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06-05: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5月31日下午,辽宁沈阳市沈河区伪法院对近期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听到部份结果如下: 马国启: 三年; 冯达夫: 三年, 缓期执行三年; 郭鸿雁: 拒绝签字。法院人诱骗说,三、四个月就回家了,就签了吧!郭鸿雁仍拒绝签字。法院人让家属签字,并说10月15日就回家,家属也拒绝签字。家属要接郭鸿雁回家,否则上诉; 王玉春:听说当天晚上就可以接回家; 黄晓杰:情况不明。 下午4点多钟,恶人用铁链把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的手臂连在一起,绑架上车,送回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5/224862.html 2010-03-20: 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王燕、黄晓杰、冯达夫、王玉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在法院已经排上号了,欲近日非法开庭,三月十九日下午家属到法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90.html 2010-03-01: 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黄小杰、王玉春、冯达夫面临邪党公检法联合构陷。三月一日、二日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22.html#10228223615-1 2010-02-27: 律师介入 同事捐助 沈阳沈河区法院撤诉 沈阳法轮功学员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等于2009年9月至11月间被警察绑架,面临非法庭审。王玉春家属请了正义律师准备辩护,王玉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自愿捐助5000元钱给王玉春。2010年2月5日沈河区法院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 2009年9月至11月期间,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当地派出所,相继非法抓捕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均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并将面临非法庭审。 王玉春家属率先聘请了一名正义辩护律师。王玉春家属因此曾遭受到沈阳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无理骚扰。沈阳市“610”等四人胁迫家属到沈河区法院,法院主审官李红拿出事先拟草的一份所谓解聘律师协议书,使用流氓手段,欺骗、威胁家属照抄、签字。 王玉春所在单位领导和百名职工得知王玉春被非法抓捕的消息后,联名上书,强烈要求沈河区公安分局无条件放人,并自愿捐助5000元钱,寄给沈阳市看守所(这5000元钱王玉春本人至今未收到)。据悉王玉春现被非法取保候审。 被迫害人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家属获悉沈河区法院意欲在2010年新年前非法开庭,于2010年1月中旬,共同聘请了两名正义辩护律师。两名律师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在沈阳市看守所与受害人见面,很顺利的获取到受害人受害证据。 沈河区法院惧怕正义辩护律师介入,2010年2月5日法院主审官李红,突然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郭鸿雁家属新年过后,赶到沈河区检察院调查案卷并核实:案卷已经退回到沈河区公安分局。律师提醒受害人家属,沈河区公安分局有可能二次非法上诉,有意欲阻挡正义辩护律师介入,暗箱操作非法庭审的可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7/218929.html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联系资料(区号: 24)2025-06-29: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信访接待电话:024-22763192 院长:王志文,电话:024-22763001 刑三庭:电话:024-22763756 刑三庭庭长:贾敏飞,电话:024-22763564 审判长(副庭长):姜辉,电话:024-22763733 审判员(法官):于晓微,电话:024-22763172 审判员(法官):宋永政,电话:024-22763668 法官助理:金梁,电话:024-22763731 书记员:郑金玲,电话:024-22763871 沈阳市沈河区泉园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9-11号 邮编:110065 值班电话:024-24229076 所长:高明 电话:15502612787 值班所长:王允菲 警号:108942 办案警察(副所长):赵洋 警号:109516 电话:13022404040 办案警察:刘晓明 电话:13998869972 办案警察:胡云坤 警号:113142 电话:13840358099 办案警察:郭浩源 警号:106852 电话:18525117334 参与办案警察:吴晓萌 警号:109230;李兴东 警号:113106; 肇宝怡、陈林、隋冰、赵娇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办公室电话: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局长:李刚 副局长、政委:王笑春 警号:100800(分管纪检、国保大队) 副局长:纪旭(协助王笑春) 国保大队:024-24859695、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国保大队长:杨文清 副大队长:徐宝军 手机:13840333009 办案国保警察:任杰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 邮编:110044 检察长:韩壮 电话:024-62199001 承办检察官:胡丹 电话:024-8836331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