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 >> 冯达夫

男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沈阳沈河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0-02-28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监狱/庭审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0-06-05: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5月31日下午,辽宁沈阳市沈河区伪法院对近期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听到部份结果如下: 马国启: 三年; 冯达夫: 三年, 缓期执行三年; 郭鸿雁: 拒绝签字。法院人诱骗说,三、四个月就回家了,就签了吧!郭鸿雁仍拒绝签字。法院人让家属签字,并说10月15日就回家,家属也拒绝签字。家属要接郭鸿雁回家,否则上诉; 王玉春:听说当天晚上就可以接回

2010-06-05: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5月31日下午,辽宁沈阳市沈河区伪法院对近期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听到部份结果如下:

马国启: 三年;
冯达夫: 三年, 缓期执行三年;
郭鸿雁: 拒绝签字。法院人诱骗说,三、四个月就回家了,就签了吧!郭鸿雁仍拒绝签字。法院人让家属签字,并说10月15日就回家,家属也拒绝签字。家属要接郭鸿雁回家,否则上诉;
王玉春:听说当天晚上就可以接回家;
黄晓杰:情况不明。
下午4点多钟,恶人用铁链把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的手臂连在一起,绑架上车,送回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5/224862.html

2010-03-20: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王燕、黄晓杰、冯达夫、王玉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在法院已经排上号了,欲近日非法开庭,三月十九日下午家属到法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90.html

2010-03-20: 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王燕、黄晓杰、冯达夫、王玉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在法院已经排上号了,欲近日非法开庭,三月十九日下午家属到法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0/220090.html

2010-03-01: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黄小杰、王玉春、冯达夫面临邪党公检法联合构陷。三月一日、二日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22.html#10228223615-1

2010-03-01: 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多位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马国启、黄小杰、王玉春、冯达夫面临邪党公检法联合构陷。三月一日、二日沈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22.html#10228223615-1

2010-02-27:律师介入 同事捐助 沈阳沈河区法院撤诉 沈阳法轮功学员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等于2009年9月至11月间被警察绑架,面临非法庭审。王玉春家属请了正义律师准备辩护,王玉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自愿捐助5000元钱给王玉春。2010年2月5日沈河区法院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 2009年9月至11月期间,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当地派出所,相继非法抓捕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黄晓杰、

2010-02-27: 律师介入 同事捐助 沈阳沈河区法院撤诉

沈阳法轮功学员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等于2009年9月至11月间被警察绑架,面临非法庭审。王玉春家属请了正义律师准备辩护,王玉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自愿捐助5000元钱给王玉春。2010年2月5日沈河区法院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
2009年9月至11月期间,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伙同当地派出所,相继非法抓捕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黄晓杰、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均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并将面临非法庭审。

王玉春家属率先聘请了一名正义辩护律师。王玉春家属因此曾遭受到沈阳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无理骚扰。沈阳市“610”等四人胁迫家属到沈河区法院,法院主审官李红拿出事先拟草的一份所谓解聘律师协议书,使用流氓手段,欺骗、威胁家属照抄、签字。

王玉春所在单位领导和百名职工得知王玉春被非法抓捕的消息后,联名上书,强烈要求沈河区公安分局无条件放人,并自愿捐助5000元钱,寄给沈阳市看守所(这5000元钱王玉春本人至今未收到)。据悉王玉春现被非法取保候审。

被迫害人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家属获悉沈河区法院意欲在2010年新年前非法开庭,于2010年1月中旬,共同聘请了两名正义辩护律师。两名律师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在沈阳市看守所与受害人见面,很顺利的获取到受害人受害证据。

沈河区法院惧怕正义辩护律师介入,2010年2月5日法院主审官李红,突然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郭鸿雁家属新年过后,赶到沈河区检察院调查案卷并核实:案卷已经退回到沈河区公安分局。律师提醒受害人家属,沈河区公安分局有可能二次非法上诉,有意欲阻挡正义辩护律师介入,暗箱操作非法庭审的可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7/218929.html

沈阳 沈河区(27,49,42中学)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6-10-08: 曝光相关警察信息: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

所长 张岩松
户籍: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街11-8号
电话1:13840305255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电话2:18341858816 【辽宁阜新-中国移动】
电话3:15524033511 【辽宁沈阳-中国联通】
地址: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城区南顺城路16号沈河分局刑警大队
地址: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城区南关路华润中央公园F楼公寓1906室
车牌号:辽ANN386
QQ:3221514994, 1101826720

教导员 曹杰 警号 113125
电话:13998833033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户籍和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南翰林路21号2-5-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A222
邮箱:caojie999@163.com
车牌: 辽APU600 / 辽AL273R / 辽A5R688 / 辽AK665R

曹杰妻子:代剑萍
电话:13700013861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住址:沈阳市沈河区南翰林路21号2-5-2
车牌:辽A1A7A6
邮箱:992357373@qq.com,13700013861@139.com

副所长 栾志鹏 警号 109209
电话:18642005446 【辽宁沈阳-中国联通】
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望云寺路87-1号3-4-1
籍贯: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邮箱:xlzp364238696@163.com
车牌号:辽A9SF60
栾志鹏母亲:韩晓宏
籍贯: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电话1:13504992578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电话2:13709846345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QQ号:1943925097

副所长 张洪硕
电话:15502404720 【辽宁沈阳-中国联通】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55-1号

副所长 王冠 警号 113374
电话1:13840007556 【辽宁沈阳-中国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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