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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 穆棱市(穆稜市) >> 吴国利(吴国力,吴国立), 男, 49
个人情况: 穆陵市下城子铁路职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黑龙江穆陵市下城子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3-12-04
案例分类:
起诉案例 灌食/灌物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牡丹江市监狱(尖山子监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8-02-26: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历年来迫害好人的恶行简述
二零零一年十月,铁路公安分处将穆棱市民吴国利绑架到牡丹江铁路看守所,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把他家门窗打碎,打伤他的家人,抢劫了许多私人物品。在看守所,吴国利被警察用白龙(六分粗的白塑料管,一米多长,里面装上沙子)将臀部抽成黑紫色,被野蛮灌食,鼻子里血流不止,撕心裂肺的痛。之后吴国利被非法劳教二年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6/牡丹江铁路警察非法关押张金霞-362251.htm 2017-01-17: 遭劳教判刑迫害 黑龙江穆棱市吴国利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穆棱市四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吴国利,遭非法劳教、判刑,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残忍酷刑迫害多年。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吴国利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政策,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吴国利说,江泽民“以权代法,先定罪后立法,玩立法机构于股掌;侵犯人权,未审判先施刑,视人民生命如草芥;结帮乱党,出台打压政策,把人民政府变为镇压机器。”“用金钱、权力、生存胁迫无数本不愿参与迫害的中国人(上至政府官员、工作人员,下至街头百姓)抛弃良心,协同诬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众,使这些人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难以洗刷的道义污点。” 下面是吴国利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叫吴国利,一九九八年秋天开始修炼法轮功,我被师父深入浅出的法理所吸引,明白了许多过去弄不懂的事情。在修炼之前,身体状况很不好,腰椎骨质增生,不能干重活,整天腰痛,严重时腿都抬不起来。妻子每天下班回家之后,除了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外,还要给我按摩,自己痛苦不说,还给家人增加了负担。为了治病,花了不少钱,也到牡丹江各大医院求医问诊。修炼了法轮功以后,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精神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心中由衷的感谢李洪志师父,感谢法轮功给我生活带来的光明。我开始到乡下去弘扬法轮功,把大法的神奇告诉世人,叫更多的人能够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文革式的打压迫害。我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七日去北京上访,到信访局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并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二十九日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当天晚上被牡丹江驻京办事处接走,五月一日被绑架送回牡丹江,并被非法送进牡丹江铁路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十五天过后直接又把我绑架到虎林铁路农场,强迫参加劳动长达八个月。这八个月每天都要参加劳动却一分钱也不给开,还要每月向农场交一百二十元的伙食费。 二零零一年十月,铁路公安分处又将我绑架到牡丹江铁路看守所,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进行抄家,把我家门窗打碎,打伤我的家人,抄走了许多个人物品。在看守所,我拒绝穿囚服,拒绝照相。警察对我长时间的拳打脚踢,还用白龙(六分粗的白塑料管,一米多长,里面装上沙子)抽我的臀部,将臀部抽成黑紫色,多少天不能坐下。打完后将我双手铐起来,关进小号。 我开始绝食抗议。绝食大约到了第九天,他们开始对我进行灌食迫害,拿着细胶管往鼻子里插,从鼻子里插进去,从嘴里返出来。反复几次后,鼻子里血流不止,满地扔的都是擦过血的纸,那种痛苦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撕心裂肺的痛。第二天,警察拿来两块木板,绑成十字架,把我绑在十字架上,继续灌食。当狱医拿管子站在我头前时,内心恐惧万分。又插了几次,又出了不少血,又是撕心裂肺的痛。他们还指使犯人给我灌食,给我打点滴,我拒绝。把我弄到医院,打催眠的药(药量是正常的三倍),我睡着后给我打点滴。第十四天放弃绝食,开始吃饭。 之后将我非法劳教二年,投送牡丹江四道劳教所。到劳教所的第一天,警察指使犯人对我进行残酷的殴打,致使我当场休克。第二天,三个犯人将我带到一个空屋内,脱光我的衣服,躺在地上,三个人穿着皮鞋,长时间的在我身上连踢带踹;用四根粉笔将手指隔开,然后再用力压我的手指,将粉笔压碎;还用手使劲抠我的肋骨处,肉被抠漏至骨。这次酷刑使我一个多月不能走路,二零零三年七月回家。 二零零五年秋的一天,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到我家强行抄家,非法抄走电脑等个人物品。 二零零六年正月十五,下城子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进我家,将我绑架到八面通公安局,并于当天晚上非法送进八面通看守所,刑讯逼供,之后将我非法劳教二年。我的妹妹不愿让我再上劳教所受罪,花钱给我办了所外执行。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下城子镇派出所二名警察在客运站将我绑架到八面通公安分局,并抢走了我身上带的三千多元钱,并将我住处的所有个人物品抄走。他们对我刑讯逼供之后非法判我五年,送进牡丹江监狱(一警察以给我办事为由勒索家属一万元钱)。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出狱回家。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穆棱市国保大队和穆陵镇派出所的许多警察到我的居住处非法抄家,我所有个人物品被洗劫一空,价值两万余元。 二零零零年至今,他们一直都在监听我和我家人的电话。我至今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这些年对我的非法迫害,给我的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妻子一个人要负担起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的重担。我的母亲为我担惊受怕,还要经常到看守所,监狱来看我,并且为了我在里面不再遭罪,背着我给监狱警察送钱,以求照顾。我的母亲为此事操尽了心,并于二零一二年过年前含冤离世,我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他们不仅对我的肉体进行迫害,同时也使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强迫我放弃精神信仰(已经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使我一直生活在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悔恨与痛苦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7/遭劳教判刑迫害-黑龙江穆棱市吴国利控告江泽民-340982.html 2012-06-23: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的消息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法轮功学员朱媛珠于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回家。 ◇河南郑州法轮功学员周合理已于六月十六日回家。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隆竹云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师父的加持下,正念闯出银川市看守所。 ◇山东省武城县法轮功学员柏子秀已回家。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生六月二十一日从吉林市晓光村洗脑班出狱回家。 ◇山东寿光法轮功学员张明舟和妹妹不到两天就从洗脑班正念闯出。 ◇上海松江泗泾法轮功学员朱媛珠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平安回家。 ◇河北唐山李真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回到家中。谢谢关心此事的好人! ◇天津市西青区法轮功学员高恩芬已安全回家。 ◇陕西宝鸡市陈秋芬、茹红霞已于六月二十一日回家。 ◇黑龙江宁安法轮功学员刘颜波、付有于六月十一日被劫持到牡丹江洗脑班,付有于六月十四日回 家,刘颜波于六月十九日回家。 ◇被非法判刑十年的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李凤娣已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出狱回家。请当地法轮功学员尽快帮助其走出邪恶的阴影。 ◇法轮功学员朱秀成、吴国利已从牡丹江监狱出狱回家。原牡丹江师范学院办公室主任朱秀成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殴打,后枉判五年半。吴国利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绑架,后被穆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3/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59226.html 2009-07-18: 十余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操控法院枉法判处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三年半至七年刑期。零九年二月,他们先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为了所谓“转化”,公开对大法弟子肆意虐待、奴役,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牡丹江监狱十监区,为执行牡丹江监狱一系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以经济利益为手段,诱使干警和服刑人员对大法弟子行恶。受狱警指使,十监区刑事犯侯振宝(牢头)对该监区的王新民、谢玉欢等四名大法弟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殴打、折磨、用手铐长时间吊起。现谢玉欢被关押在小号(禁闭室)。 一、牡丹江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零八年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法院枉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各四年;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宁安市伪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恶党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柏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未修炼法轮功)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关押迫害,已被分到各个监区强制奴役劳动,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枉判五年、四年,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三个多月,近日被分到各个监区,被强制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0.html 2009-06-22: 牡丹江监狱正在迫害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 黑龙江省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以及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被穆棱市伪法院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所谓集训。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诬判五年、四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 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近三个月,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集训队以此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 侯喜才居住在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警苑小区2-7号楼,是牡丹江市监狱的家属区。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三书”侮辱自己的良知,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后,戴启鸿也被诬判五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被送到牡丹江监狱后,先要在监狱集训队同新犯人一起进行所谓的“集训”。犯人通常集训三个月以内,然后分到各监区。而对无罪的大法弟子为了所谓的转化进行超期迫害,最长的达一年,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说什么不转化就一直留在集训队,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186.html 2009-03-30: 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被诬判入狱 黑龙江省穆棱市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此前,牡丹江市大法弟子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而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被诬判四年,被劫持往监狱,地点不详;牡丹江监狱财务科侯喜才坚持修炼法轮功,不写“三书”,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一、牡丹江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诬判 大法弟子宫呈阁,牡丹江第二中学数学教师,大学毕业。仅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已多次遭到绑架迫害。曾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牡丹江劳教所,后转到黑龙江省鸡西市劳教所关押一年,后又被送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关押。见过他的人都说每次见到他,都是被抬着出来。 2003 年4月24日,在鸡西市劳教所,因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们的要求,劳教所政委王洪武,大队长朱立俊,副大队长王海富,中队长祁敏等恶警带几十人,带着电棍绳索冲进监舍,对法轮功学员宫呈阁等大打出手,把宫呈阁等架出监室,疯狂的毒打,其中宫呈阁被打的最惨,宫呈阁脚趾被打黑,遍体鳞伤。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宫呈阁在牡丹江第二中学上班时,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阳明分局以找谈话为名绑架至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经家属上公安局要人,恶警索要罚款后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利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利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宫呈阁遭绑架,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穆棱市伪法院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 二、牡丹江监狱警察侯喜才、戴启鸿被诬判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三书”,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也被诬判四年,被送往监狱,地点不详。 三、韩志广律师无罪辩护 西安法院草菅人命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审理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一案,庭上惊曝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李海峰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作无罪辩护。 事件经过: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伯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国保大队彭福明,为陷害李海峰收集“陷害证据”。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我受不了就承认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不是法轮功学员)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正如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现在身上还有上绳留下的绳勒痕。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然而,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仍然不顾法律和公道,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张玉华被送往哈尔滨。 四、 从法轮功学员的被诬判看中共的司法黑暗 在赵柏亮被非法开庭中,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词中说:本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认真查阅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人赵柏亮,又经过庭审调查,更加有理由认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牡西检刑诉(2008)138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赵柏亮从事法轮功活动的事实虽然基本存在,但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宣告无罪。 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如下辩护(节选): 第一、本辩护人认为,直至开庭的今日,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第二、本辩护人认为非法组织并不等同于邪教,法轮功虽然在中国大陆没有合法存在,但却绝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邪教。 1、被告人赵柏亮不具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主观要件,参照2008年1月份人民法院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对于刑法第 300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的分析描述(1909页),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为之。通过控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明显的可以看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这种犯罪的故意,赵柏亮他本是学医的,难免会对各种气功、中医发生兴趣,偶然发现法轮功中一些有益的成份,如人间的真和善等。法轮功中的“真善忍”本身也是精神文明和道德伦理的组成部份。 2、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他同样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理论,要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而此处的 “法律”很明显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⑵、被告人赵柏亮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他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他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⑶、他采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进行了破坏,客观上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遭到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⑷、需要强调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即违反法律不等于破坏法律。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上列的四个条件。 在客观上,控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哪部法律由于赵柏亮的行为而受到破坏。所以,赵柏亮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近来海外媒体曝光了青岛和沈阳两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加强打压法轮功的秘密文件。沈阳市铁西区“610”办公室下发的秘密文件还暴露出中共的司法黑线:绝对不能出现无罪判决。这种见不得人的秘密文件,再一次暴露出中共以内部文件代替法律继续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再一次暴露出中国的司法黑暗。 中共用政治代替法律由来已久,其打击法轮功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国际社会自然也拒绝接受。近年来,全国越来越多的人权律师敢于顶住中共的政治压力,用法律来给被非法抓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打压法轮功是非法的。 中共秘密给司法部门下达的新底线,赤裸裸地暴露出其在背后操纵法律的违法行为。从另一方面看,这些秘密文件也真实地暴露出中共在节节败退。海外分析人士指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高压压不住人心,高压封锁不住法轮功真相。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共的“司法新底线”必将被正义力量打破,还法轮功司法公正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0/198057.html 2008-12-28: 牡丹江“六一零”操控法院诬判十余法轮功学员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各市县“六一零”(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机构操控法院枉法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宁安市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穆棱市伪法院诬判大法弟子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三年零六个月。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8/192441.html 2008-11-30: 牡丹江和穆棱两地大法弟子遭穆棱法院的迫害 黑龙江省穆棱市法院两次对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审判。第一次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中旬,穆棱法院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孙建国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绝词穷,草草收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中旬,穆棱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非法宣判,现得知宫呈阁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其他大法弟子情况现不详,望大法弟子和被迫害大法弟子的家属能够提供详情上网曝光。 希望牡丹江市和穆棱市的大法弟子不要被当前的假相迷惑,坚持不懈的讲清真相,救度世人,直到所有被绑架的功友都正念闯出黑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62.html 2008-10-25: 据了解,李海峰、赵百亮、李永胜的所谓案子现已经转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但李海峰的案子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证据。 被非法绑架的宫呈阁、吴国立、孙发、贾昌民、赵建国等仍被非法关押。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0/25/188377.htm 2008-07-21: 牡丹江大法弟子被绑架迫害近况 奥运临近,中共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借口,堵塞民众言路和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禁止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在六月三十日前后这几天,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和穆棱市国保大队又以帮助参与转移卫星电视天线为由,在牡丹江地区制造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件,并非法抄家,数人被迫离家。其中穆棱市公安局参与多起在牡丹江的绑架案。已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勒索,大法弟子李海峰惨遭牡丹江国保不法人员殴打,张玉凤被迫害的行走困难…… 一、近日牡丹江地区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1、绥芬河大法弟子迟利华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三十左右,镇派出所二人到大法弟子迟利华家,迟利华家还有另一法轮功学员,后来派出所来了五、六人,其中有便衣人员,开始翻找出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光盘等,并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晚上八多钟两人被押到派出所。另一学员家中的大法书也被全部劫走,并被押到派出所,进行审讯。经家人担保,本人签保证后第二天被放回家。迟利华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桦林镇安民村村民教福军和尤胜军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上午,桦林镇安民村大法弟子教福军在干活的地方,遭阳明分局伙同桦林镇派出所绑架,大法弟子尤胜军在家中被绑架,二人被分别勒索三千元、一千元,当天下午放回家。 3、小儿子出生仅四天,赵百亮一家被绑架迫害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六-七个恶警到大法弟子赵百亮家非法抓人。被非法抓捕的有赵百亮、张玉华、张玉凤、程丽、杨某某(张玉凤和程丽是母女,到赵家去给赵妻下奶;杨某某跟赵共同租住一户住房是邻居关系;张玉华是赵的岳母)。家里仅剩下赵百亮的妻子(产后才四天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从外地来照顾儿媳坐月子的赵的母亲也无故一同被劫持走,当晚放回。当晚恶警恐吓张玉凤,逼其交出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否则冻结工资没收房证,黄花派出所把其房钥匙和房证非法掠走。 七月一日,恶警们把程丽带回家同时恐吓八岁的孩子。 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赵百亮的父亲赵丛勋、弟弟赵百昌,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被黑龙江省海林市新安镇恶警绑架。 当日被新安镇恶警绑架的还有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杜乃荣、王福琴夫妇,杜乃荣家电脑、打印机等财物被抢走。 4、牡丹江大法弟子李海峰被殴打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协同穆棱国保及所辖派出所警察。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绑架了大法弟子李海峰,遭不修炼的叫大斌的世人(未修炼法轮功)强烈抵制。大斌也遭绑架,恶警把大斌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抢走。 另据公安内部透露,李海峰在国保遭殴打。 5、海林市双峰村耿桂芝等被绑架 六月三十日,海林市双峰村大法弟子耿桂芝,其姐姐和杨林村大法弟子韩荣庆被海林公安局绑架。 6、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晚,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在阳明区亲属家被绑架勒索,现已离牡。 7、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绑架董淑艳未遂 七月二日,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闯到大法弟子董淑艳家,强行掠走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并欲绑架董淑艳,董淑艳不配合并且大声喊“警察抓好人啦!”董的丈夫也阻拦恶警带走妻子,董没有被恶警带走。 8、牡丹江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七月一日,牡丹江机车前进派出所警察到姓郑的女同修绑架二名大法学员:姓赵的女同修和姓郑的女同修,当天姓赵的同修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郑同修被送往看守所,至今仍在被迫害。 牡丹江机车厂大法弟子张翠芝、赵永燕 、刘保英等五名大法弟子,于七月二日晚在学法小组被前进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其中一名大法弟子七月三日被保释。 七月三日,牡丹江机车一起被绑架的五名大法学员,其中赵云艳、张翠芝、还有姓贾的女同修各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刘宝英、王树华因拒绝非法罚款要求,被送往看守所,因恶警不让家人看望,至今下落不明。 前进派出所恶警刘志刚还不断的到张翠芝家来骚扰,口出脏话。 二、四月份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妄想秘判。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弘因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以下是被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详细情况。 1、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等被非法批捕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立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吴国立也是多次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绑架,异地关押在穆棱看守所。获悉,宫呈阁已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妄想秘判。 四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赵建国再遭绑架。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绑架,他们在看守所被酷刑“定位”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带到市国保大队,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一个叫国良的警察用脚将赵建国牙齿踢掉;警察彭福明给赵建国二次上绳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宋伟茹,牡丹江招商个体业户,口碑极好,丈夫故去后,一人带孩子相依为命。三月二十日早,爱民区国保大队陈亮等人绑架了正在家中的宋伟茹,掠走大法书籍等物品,劫持几个小时,并抢走宋伟茹私人钱款五千元后,将人放回。四月十一日,宋伟茹再次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获悉,宋伟茹仅仅不肯出卖同修,恶警欲非法劳教宋伟茹二年。 四月十日,在牡丹江租住的法轮功学员孙发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在西安区菜库附近绑架。不写“三书”,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五星街道让贾昌民去街道一下,贾昌民去了。九点钟左右,两名市局警察协同柴市派出所赵明哲和花园社区居委会姓赵、姓米的办事员,到贾的住处抄家。获悉,现在贾昌民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家人至今没见到贾昌民本人。 2、恶警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 牡丹江监狱公务员、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弘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戴启弘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弘为人善良。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三书”,事发后,恶人想让这位警察写“悔过书”,并让他的家属、亲戚前来相劝,妄想利用亲情达到迫害的目的,却没有得逞。大约在三月二十八日,被牡丹江市六一零、国保绑架。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恶警以奥运临近,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借口,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二年。 3. 剥夺百姓知情权、禁装“新唐人”电视 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大锅”,收看电视效果非常好。一是安装费用低,一次投资一劳永逸;二是卫星接收到的电视台播放的内容广泛,打开了人们的视野,人们坐在自己的家里就能知道天下大事。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受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径(如查抄卫星天线、罚款等)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安装的卫星天线都是在市场上买的,既然在市场上卖是合法的,消费者去买当然也是合法的。能多收一个电视台的节目看,有什么不好?我们不知道老百姓为什么不能看?看了就被迫害?国家政策不也是对外开放、言论自由的吗?当今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美国的电视台却不能在中国播出,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 所有器材和物品都是属于正当合法的私有财产。作为执法人员,职权范围所缴收的都应该是非法所得的不明财物。而法律也是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后果进行制裁的,我们并没有危害到任何人,没给他人造成伤害。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也是公民的权利。 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们,不要再充当中共的家奴。你们想过没有,在中共对中国人半个世纪的统治中,为了维持它的政权危机,运动不断。文革宣布结束的第二天,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就自杀了,因为许多老干部被迫害死了;为了灭口,七百八十多名警察被秘密送往云南处决,送给家属的是骨灰盒,说是光荣殉职。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不都是偷偷的、不敢公布于众的下达密令与进行吗?还不是下达密令的人怕留下迫害的罪证吗? 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我们在此奉劝你们赶快悬崖勒马,退出中共邪党、团、队,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个正义的国家警察。人的生命是可贵的,我们希望每一个生命都有未来,希望每一个生命都能够珍惜自己的未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40.html 2008-05-13: 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立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吴国立也是多次遭绑架迫害。 在牡丹江四道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恶毒警察所长赵贯英、副所长高延福、队长王学文亲自授意劳教人员背地里迫害法轮功学员。向从铁路看守所转来的下城子铁路职工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脚上钉钉子,吴国立的脚被钉了钉子,过后,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走路。 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吴国立在家时,被穆棱市下城子派出所恶警用万能钥匙破门而入,遭绑架,被八面通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自己怕心太重,被邪恶利用,说出了两位同修的下落,并答应为邪恶做事。”被穆棱市国保大队再次绑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3/178345.html 2008-04-24: 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吴国立、宫成革等被非法关押 目前和穆稜市法轮功学员吴国立接触的学员因安大锅等原因已有数名被绑架。另外,宫成革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八面通看守所,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4/177097.html 2008-04-07: 黑龙江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非法关押 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吴国立在四月初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7/175986.html 2008-04-05: 黑龙江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劫持在看守所 黑龙江穆棱市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劫持在穆棱市看守所,劫持时间大约在4月1日左右,具体情况不详。4月3日早被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并把他的脸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估计恶警又在搞刑讯逼供。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5/175867.html 2008-04-04: 牡丹江八面通下城子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国保绑架 据悉,牡丹江八面通下城子法轮功学员吴国立是在回家取东西的时候被八面通国保绑架的,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八面通看守所。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4/175763.html 2006-11-14: 牡丹江劳教所对李启亮等大法弟子的迫害 ......李启亮不配合邪恶的“转化”,不听从恶警的任何要求。有一次,一位刚入所的大法弟子于波,由于不放弃修炼,出入所教导员恶警穆成田授意劳教人员王长彦、金向哲打于波,打的于波头部肿的很高。当第二次王长彦在监控器下(监控器为了防止监号内打人和自伤自残用的)当众殴打于波时,李启亮大声喊:“不许打人!”恶人王长彦邪恶气焰当时就被震住了,再也没敢毒打于波。从那以后恶人再也不敢当众殴打坚定的大法弟子了。 然而,恶人就是毒。恶毒警察所长赵贯英、副所长高延福、队长王学文亲自授意劳教人员背地里迫害大法弟子。他们把大法弟子傅小帆打的满身是血,向从铁路看守所转来的下城子铁路职工大法弟子吴国利脚上钉钉子,恶人金向哲、郑海鹏用钳子夹牡丹江铁路会计郑锦江的手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4/142403.html 2006-03-27: 黑龙江穆棱市大法弟子吴国立、周芝荣、马淑芬被绑架 2006年2月12日,黑龙江省穆棱市公安局下城子派出所警察用万能钥匙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吴国立家中進行大肆搜查,并把吴国立强行绑走,下城子派出所警察后来又返回吴国立家中抢走了吴家价值千元的進口琴,后经家属多次交涉(又花了钱)才把琴赎回来。 2006年2月16日,黑龙江省穆棱市公安局下城子派出所警察用万能钥匙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周芝荣家中進行大肆搜查,当时大法弟子马淑芬在周家,下城子派出所警察把周芝荣、马淑芬、周的丈夫一同绑走,下城子派出所警察还把周芝荣家准备租地用的3000千元钱抢走(钱放在炕板底下),周的丈夫后被放回,周的丈夫因为没有钱种地,只好给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周新生打电话询问周芝荣和那3000千元种地钱的事,周新生说还要找周的丈夫。现在周的丈夫无钱种地,一家人一年的口粮都成问题了。 吴国立、周芝荣、马淑芬现今都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7/123750.html 2006-03-06: 黑龙江牡丹江市马淑芬和穆棱的周芝荣被绑架 牡丹江市大法弟子马淑芬和穆棱大法弟子周芝荣,于二月十七日,到穆陵市下城子大法弟子吴国利家看望家属。進门不久,就被恶警绑架。 吴国利,于二月十二日在家时,被穆陵市下城子派出所恶警用万能钥匙破门而入,遭绑架,被八面通国保大队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6/122182.html 2006-02-15: 大法弟子吴国利于二○○六年二月十二日在家中被黑龙江穆陵市下城子派出所恶警绑架,后送到八面通国保大队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5/120833.html 2003-12-04: 穆棱市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下属一个县级市,在1999年8月至2003年11月期间,穆棱市大法弟子共计被非法判刑6人,被非法劳教20人,被非法拘留70人。吴国立。男,37岁,被非法劳教1年,第一次曾被送黑龙江省虎林铁路劳教农场,劳教一年;第二次被劳教,劳教二年,地址不详。 牡丹江 穆棱市(穆稜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3-01-19: 穆棱公安局副局长周忠森电话15504533778,座机04535634304
2022-08-25: 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穆棱市第一派出所警察王向海:13946393132 单位电话:0453-3123329 海林市检察院电话:0453-7013911 2022-02-26: 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长征路235号,邮编:157501 电话:0453-3122592 大队长臧殿旭18946333388 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0453-3186375 李博13274579000 胡德才15545316888 田立亮13845317767 固话0453-3186374 八面通第一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穆棱市八面通镇东风路,邮编:157501 电话:0453-3123329 所长室:0453-3133778 值班室:0453-3123329 所长鲁志刚13039701508 宋明超13351735151 李佳东15245599902 曹锟 18724539555 闫范树 0453-3133778、0453-3138099、13946373338 郑运兴、娄华 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新村街127号 电话:0453-3121105 所长张学波 13836321111 唐云飞 穆棱市政府: 市长王志刚0453-3122447 穆棱市政法委: 副书记610主任:赵祥军15245351989 副书记、610办:徐立友0453-3123919、13514510056 田可柱3136399、3121618、13904532618 管文臣3128823、18346311009 陈丽霞3188839、18104533455 胡福运3137515、3125872、15904637361 张阿林3185797、3135339、13766638878 维稳办: 韩冰3187781、13836381930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6-12-28: 牡丹江劳教所王学文等恶人对大法弟子的凶残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8/145637.html 2006-04-26: 黑龙江穆稜市国安周新生迫害大法弟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6/1261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