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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 >> 周汉春, 男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4-15: 回到家中
2009-08-16: 锦州监狱仍在迫害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第七、八监区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许志斌、周汉春,因炼功被关押禁闭,并遭受“抱凳”迫害。 “抱凳”是一种很残酷的酷刑,将人的四肢固定在一个很小的凳子上,腰不能直起,四肢不能活动,呼吸都很困难,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样坐着,一般人很难挺过二、三天。 新任狱长马振峰采取比前任辛廷权更加恶劣的措施对付大法弟子,如果大法弟子亲人相见,其要求必由当地派出所开具所谓不炼功证明,并对大法弟子家属肆意污辱、谩骂,典型的一个流氓执法者形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6/206567.html#0981601620-12 2006-02-19: 周汉春在锦州南山监狱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 据可靠消息,在锦州南山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周汉春正绝食抗议迫害,身体已经极度虚弱。 周汉春因发放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锦州南山监狱他绝食抗议迫害,现体重只剩六、七十斤。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9/121190.html 2004-11-11: 2000年4月19日,太和分局把我们绑架到凤龙宾馆(辽宁锦州驻北京办事处),有锦州、本溪、朝阳的大法弟子共二十多人。在凤龙宾馆我们被非法关押两天一宿,太和分局指使北京刑警狠毒的打大法弟子。 有一恶警自称是公安局长,进房间就对大法弟子连打带踹,有一名女大法弟子大腿被踹青。接着这个警察又开始打周汉春。一顿踹之后,打大嘴巴,用反撇子,一边打,一边骂,周汉春满嘴是血,门牙被打活动。后来恶警发现自己的表蒙子打碎了,气得骂骂咧咧。周汉春往外吐血吐出一些碎玻璃渣子。(周汉春,2002年5月13日晚出去发真象材料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现关押在锦州南山监狱。)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1/88908.html 2003-11-27: 2003年,锦州大法弟子周汉春来到葫芦岛市南票镇三家子地区某饭店打工,他发现此地区长期没有大法真象资料,世人受喉舌媒体的谎言毒害都不明白真象。周汉春深深地知道做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是他的神圣职责。周汉春经常利用晚上时间到附近及远处发放传单,当地是偏僻的山区,道路崎岖,户与户之间比较分散,他为了救度更多众生,走到深夜,甚至天亮才回来。 2003年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这天晚上周汉春出去挂条幅、喷字、贴不干胶。在做真象的过程中被事先蹲坑的恶警绑架到南票镇三家子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周汉春曾正念闯出,但由于被一不明真象的世人拦截,致使三名恶警从后面追了上来,使他又被非法绑架,送到南票黄甲看守所。五个半月后被非法判刑,于2003年10月28日被劫持到锦州监狱入监队。 锦州监狱入监队大队长梁军电话:13604965014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5-06-12: 1、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反邪教支队)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2、凌海市公安局 地址:凌海市国庆路8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91023 局长:才俊衡 副局长:吕明轩 凌海市国保大队: 电话:0416-8191070 大队长:张荣辉 13841600555 副大队长:张秀华(女)13704163599 指导员办公室电话:0416-8191067 3、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5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83112/8183110 所长:李滨 17641601742 教导员:周凤新 13840655583 副所长:杜海鹏 凌海大凌河派出所警察:周正18241660654、韩大年17641601758 4、黑山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中山路6号,邮编121400 黑山县公安局局长:秦奇 政委:张宏 副局长:张志、李超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震 13897822227 副大队长:李博 办0416-5512076 黑山公安局督查办:0416-5536966 5、义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416-7071178 局长:张柯 副局长:邹家宝(主管迫害法轮功) 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刘海志 13898380181 6、北镇市公安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西环路,邮编:121300 电话:0416-6634282 北镇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416-6630215 大队队长:张小民 7、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 案管办:8107130/8107151 批捕科:8107161 检察官:李峰(负责批捕和审查起诉)0416-8107161、1331416000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