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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四平市 >> 周丽萍(周丽平,周立平), 女, 6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5-02: 吉林省长春地区14名法轮功学员被四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2021年4月30日上午,四平市中级法院到四平市看守所,对孟祥岐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视频宣判,维持原判。当日下午下执行。据悉,此裁定书与同被四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的李建辉一案内容有一致的地方,仿佛复制粘贴的一样。

审判长是四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宇桐,审判员是副庭长李晓霞。近日,多位律师去递交手续,李晓霞都不接电话,后来干脆关机。打通办公室电话,其他人就说李晓霞出门了,也不给联系。此前,李晓霞曾对向她要(让律师备案)法律依据的律师说:“别逼我了……”庭长张宇桐与其说法一致。家属去法院的监察室等部门反映无果,去四平市检察院控告也不接待,去吉林省检察院控告也不受理。

以下是非法判决结果: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
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孟祥岐的岳母付贵华,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罚金四千;
付贵华大女儿于健莉,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崔桂贤的亲家母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江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罚金五千;
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罚金三千;
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四,罚金三千;
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候审,判三缓五,罚金三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二零二一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4110.html#215202130-1

2021-05-02: 长春14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 四平司法系统处处违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泽民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开始迫害后,对法轮功修炼者实行:“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性迫害政策。迫害持续了二十多年,据明慧网记载,吉林省一直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吉林省的中共高层以完成政治任务的方式,逼迫各级司法工作者协同作恶。而中共政法委对待法轮功的迫害指令,俨然成了执法者知法犯法的最高指示。

吉林省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明确对律师与法轮功学员家属表示:政法委明确指示,对待法轮功案件,一律不受理、不接待。对待普通案件,就算是杀人犯,都可以正常按法律程序处理,但法轮功不行。政法委领导一切,如果不认可,可以去中央反映。

二零一九年,是中共邪党建政七十周年,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国保大队长王明山、教导员张喜昆,处心积虑想立功表现,组织策划,利用电话、网络长期监控、跟踪法轮功学员孟祥岐,定为“大案要案”,并逐级上报,使一个普通公民利用手机通话工具与家人联系的正常行为,变成公安部督办案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局长侯国田带领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几百警力,伙同长春市警察和社区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在吉林省内实施大面积绑架及抢劫,绑架人数达33人。

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是:孟祥岐及父母孟凡军、王桂珍;岳父母姚德义、付贵华;妻姐夫妻于健莉、王东吉;妻姐公婆王克民、王凤芝;韩建平及妻子孙艳霞、女儿韩雪、外甥女高红玉;崔桂贤、刘冬英俩亲家;姜洪及兄弟姜辉、姜辉的儿子、亲属姜雪燕;谭秋成、侯红庆、付德才是合租房屋的朋友;江涛、李长坤、李志玲、关立新、王凤华、张绍平、杨某、周某、任某、石某、陈某等,他们分别被绑架到四平市拘留所、白山市拘留所。孟祥岐的妻子于健萍和三个月大的儿子被监视居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四平市之最:被抢劫财物、丢失的工作、聘请律师的相关费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00万。

此次绑架案实施前,四平市公安局开会部署:对成功绑架一名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奖励10分,成功绑架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警察奖励1分。

此次绑架事件是二零一零年以来吉林省政法委、610、公安等联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之最,非法判刑14人,最高刑期九年,最低刑期七年。绑架的原因荒唐可笑,可称为吉林省之最:亲人、朋友之间的相互用电话联系,竟成了绑架的证据,最后拼凑证据而强行判刑也是吉林省首创。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教导员利用迫害法轮功学员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因得到了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的支持,最后成了公安部督办案件的,可称全国之最。被协同知法犯法的公、检、法、司工作人员高达几百人,也是最近三年之最。

一、梨树县法院一审法官违法言行

被非法庭审的14位法轮功学员中的九名当事人代理律师,将委托手续提交给梨树县法院刑事庭承办法官崔仁与主审法官李楠,他们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到四平市司法局、律师所在地司法局办理两地备案手续证明,否则不允许代理案件。跟其中九位代理律师反复强调: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政法委说了算。讽刺崔桂贤的代理律师:你找习近平签字去!

家属依法向法官崔仁递交亲友辩护手续,法官崔仁直接拒绝:你们不行!去司法局备案,去派出所开证明,得政法委同意。家属给司法局打电话,司法局回复:你们不是律师,不需要备案。家属来到梨树县检察院控告法官崔仁违法,控申科朱科长答复:我给崔仁打电话了,崔仁合法。

联系主审法官李楠,说法与崔仁一致,多次拒接电话。致使当事人亲友辩护及律师辩护的权利被剥夺。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开庭当日,14位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的权利被当庭剥夺。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梨树法院非法判决公布,非法判决如下: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孟祥岐的岳母付贵华(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
崔桂贤的亲家母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
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江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
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
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

14人全部上诉。

二、四平市法院二审法官违法言行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付贵华的代理律师到四平市中级法院递交律师手续,书记员请示法官李晓霞后,收下了律师的手续,并把付贵华的一审判决书交给了代理律师。律师正常阅卷后,在四平市东站等车时,接到中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让等一会儿。他们赶到后,抢走了一审判决书,逼迫律师删除手机内为付贵华阅卷后的卷宗内容,并要求律师进行双备案后,才能给律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韩建平、王凤芝、刘冬英的代理律师到四平市中级法院递交律师手续。法官李晓霞先以办案为由,让律师等她提审完再联系。中午韩建平家属给法官李晓霞打电话,说:“我在法院等你呢!”李晓霞说:“你在法院也不行啊,谁让你来的呀?我现在发烧呢,从看守所出来我就发烧了,我去都去不了,我都没法接待你,我发烧,咋接待你,你们来之前都不经过提前沟通,贸然就来,你说你大老远的,你让我咋办?”

家属提议:“让书记员代收律师手续。”法官李晓霞:“不行,不行。他们经过律师协会、司法协会报备了吗?”家属说:“没有这方面规定。”李晓霞:“没有(报备)不行,没有我们不收,我肯定收不了。”家属:“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官李晓霞:“象这类案件,我们必须经过报备才能接受。”家属说要看依据。法官李晓霞说:“没有。你找我们庭长张宇桐,我现在真的没法接待你,我发烧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庭长张宇桐和法官李晓霞,接待了韩建平和孟祥岐的代理律师和家属,并问家属的诉求是什么。家属、律师表达了从最一开始的抓捕、到检察院侦查、再到一审法院,整个过程中所有的程序都严重违法,严重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要求打回一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公正的、在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从新开庭审理。并向他们表明,自己的亲人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更构不成犯罪。被迫害当事人的为人,得到了当地百姓的认可。200多民众自愿签名按手印,证明他们是好人,希望相关部门早日释放他们回家。

两个法官接过按满红手印的材料后,感到震惊。庭长张宇桐说:我们会认真看你们给我们的材料,会非常认真的做这个案子,秉持公平、公正。现在正在政法教育整顿,我们会把这个案子做的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两位代理律师从法律角度有理有据的向两位法官阐明此案的违法之处,认为此案是特大冤案。申明:如果一个公民将自己受迫害的经历发到网上,并不构成犯罪,不能因为发到法轮功网站上,就人为的拔高、认定是犯罪。

两位法官一直强调:如果自己不执行备案要求,自己就是违法,并坚持认为这是全国性的,不相信律师可以不经过备案就可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还作无罪辩护。律师回应:吉林省也不是绝对不让律师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吉林辽源、吉林长春都有律师为法轮功做过无罪辩护,有判决案例。

张宇桐庭长说:他们(吉林辽源、吉林长春)不执行,他们违法,我们不能违法。律师说:全国31个省,难道30个省(没有违法“备案”的规定)都违法了?就咱们吉林省不违法?”

律师又说:四平市看守所之前一直以“备案”为由,阻挠律师会见。前一段时间,经过多方投诉,他们看守所也向他们上级部门反映、沟通,现在四平市看守所已不再要求律师“备案”了,律师可以依照法律正常会见了。

两位律师向两位法官递交手续,庭长张宇桐坚持:没有备案,不能接。律师问:有法律依据吗?庭长张宇桐说:有。之后,让法官李晓霞给你们把文件号发过去。

家属向法官递交亲友辩护手续,他们接收,正式承认家属辩护人身份,并让家属尽早提交辩护意见。

次日律师多次向法官李晓霞要备案的文件号,遭到拒绝:没有,别逼我了。律师说:你是办案的,我也是办案的,你个人也做不了主,备案是不是你自己说了算?

法官李晓霞:不是自己说了算。

律师:在全国各个地方,都没有报备,你让我报备,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刑事诉讼法》。

法官李晓霞:不讲《刑事诉讼法》。

律师:你是法官,我是律师,不讲法律、不讲《刑事诉讼法》,讲什么?

法官李晓霞:讲内部规章。

律师:你不能拿内部规章当法律。司法局不可能给你盖这个章,盖了就违法,要求我两地备案,违反《刑事诉讼法》。

法官李晓霞:那你该告、告吧。二零一三年六月九日,有一个律师代理这个案件的一个规定。

律师:文件号是多少?

法官李晓霞:暂时不能告诉你,保密。

律师:这还得保密啊。

法官李晓霞:你别为难我了,我也没办法了。刚才来了个律师,我跟他吵起来了。

律师:有事说事,吵什么吵。

法官李晓霞:也是,没必要吵。

律师:告诉我文号就行了。

法官李晓霞:告诉不了,你自己找去,你们可以向司法部查询。你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也懂法律,文号就是不能告诉你。

亲友辩护人向法官李晓霞索要一审判决书,然后写辩护意见。法官李晓霞说:你先不用写,我们这边正在核实,够不够代理条件,我们也在研究,还没定下来,你就算作为代理人,判决书我也不能给你。你炼不炼法轮功啊?

家属:你不给我判决书,我咋写?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刘冬英的代理律师来到四平市中级法院,要求递交律师手续,法官李晓霞拒收。

三、梨树县检察院违法行为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构陷案非法开庭,对违法庭审,家属决定依法控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家属来到梨树县检察院,联系检察官王哲称不在。门卫却不断接到检察院里面打出的电话,询问家属走没走?并支起多个执法记录仪对着家属。当快下班时,突然进屋两个警察,称收到报警电话,举报法轮功学员家属把检察院包围了。看到事实并非如此,向上级报告:屋里就两人,检察院没被包围。这时,梨树县检察院的检察长丁晓明领着两个人气势汹汹的进来了。家属讲述此案的诸多违法之处,检察长丁晓明态度有所缓和。

四、四平市中级检察院违法言行

二零二零年,家属和律师第一次来到四平市检察院控申科,控告一审法院法官崔仁的违法行为,控申科宋主任不接案件,反而报警。当警察听明白是怎么回事后,也觉的检察院没必要报警。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家属来到四平市中级检察院控申科,递交一审法院违法的控告书。控申科宋主任一看案件与法轮功有关系,态度蛮横不接待,家属向吉林省高级检察院反映。高检接待人员电话敦促四平中检接待家属。四平中检接待人员让家属等着,说:控申科宋主任在开会。

一个多小时后,宋主任出来看到家属后说:你们的事我都知道,不就法轮功嘛。不受理!一会儿要开会。转身就走。家属无奈再次给高检打电话。宋主任见状立刻找人接待家属。但他们依旧不接控告书,家属要求他们出具一个不接控告书的书面回执。答复:只能口头回复,书面给不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家属向四平市检察院控申科反应梨树县法院崔仁法官不接律师手续的违法行为,问可不可以立案?答复可以,但需要崔仁的书面回复。打电话给法官崔仁,崔仁态度缓和:我违法了,不也得上级纠正嘛。

五、四平市看守所违法行为

自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14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会见权被严格限制。最初在四平市拘留所期间,按规定,家属可以会见当事人。但当家属在接见日去会见时,却被四平市拘留所告知:办案单位(梨树县国保)不让见。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十四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挟持到四平市看守所。家属聘请律师会见当事人,遭到四平市看守所阻挠:梨树县国保交代了,律师不备案,不让见。律师与家属多次控告无果。

近期,政法教育整顿,四平市看守所态度有所变化,也了解到,针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吉林省内所有的看守所都让律师会见。梨树县国保大队长王明山,对之前交代过四平市看守所律师不备案不让会见的事矢口否认,认为现在都是二审阶段了,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压力之下,四平市看守所就此事请示四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得到答复:对律师会见当事人不需再备案了。

结语

虽然这场迫害尚未结束,但形势在变,正义在抬头,良知在复苏。一位北京律师在庭上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时曾说:“以法律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信仰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愿各位司法工作者能够深思。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2/长春14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四平司法系统处处违法-424094.html

2020-10-01: 长春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公检法作践法庭
长春地区十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树公安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四平梨树县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公检法作践法庭,临时换主审,剥夺当事人的律师辩护及亲友辩护的权利,不允许当事人说话,限制家属旁听,所谓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十六人大案,竟然四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了。

这十六位法轮功学员是:孟祥岐(原籍梨树),孟凡军(孟祥岐父亲),付贵华(孟祥岐岳母),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王东吉(于健莉丈夫),王克民(于健莉公公),王凤芝(于健莉婆婆),韩建平,崔桂贤,刘冬英(崔桂贤亲家),江涛,谭秋成,侯红庆,张绍平,李长坤(已取保),周丽萍(已取保)。

非法剥夺正义律师无罪辩护的权利

九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韩建平的辩护律师接到法院电话,告诉他来阅卷,下午会见。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刘畅要求律师递交一份辩护词,律师说没有完成,只有大纲,这样律师把辩护意见递交给梨树法院。

九月二十八日再来梨树法院的火车上,接到四平司法局、法院的电话通知,说因律师二零一四年写过不正当言论,取消其备案资格,不允许到庭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四平火车站下车后,被限制自由,其中有四平市司法局局长、副局长、管处长等其他身份不明共七个人。说这件事是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案子,因为人多,影响大。昨天开会决定取消律师的无罪辩护资格。律师要取消辩护资格的书面材料,只给看了一下,照相也不允许。随后这些人给律师买了返程车票,所有人上车并把律师送出吉林省,他们在沈阳下车后返回。

九月二十八日还有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在四平市的宾馆被监视跟踪,一些无牌照的车蹲坑监视到下午三点多。律师们所在地律协也接到四平或者梨树相关的单位打来的电话,要求律师撤回。近几天来,介入这个案件的不少外地律师,被当地司法局电话追踪,并婉转警告,企图阻止无罪辩护律师发声。律师们不得不在来梨树法院的途中返回。

非法剥夺家属的旁听权利

九月二十八日早八点多,载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车来到梨树法院时,此时梨树法院内外已全副武装,法院西边的半条路被两辆车拦截,不允许任何车辆及行人通过,法院周边有警戒线拦截,交警骑车巡逻。据交警说公安局的、检察院的、法院的、司法局的人都来了,法庭内外大约有一百来人。

九月二十八日一早,家属来到法院门口准备旁听,被骑摩托车的警察驱赶到指定的对面宾馆角落里。国保人员上前给家属照相、问姓名、要身份证、要电话、做身份核实、排查。

每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法庭只允许一名家属入场旁听,其中法轮功学员王东吉的家属被拒绝入庭旁听。九点开庭后,家属被安排到指定地点就座,每名家属周围坐满了国保便衣还有大夫。家属说你们没有旁听证为什么能进来旁听,而我们家属被拒绝入庭。其中国保警察王明山被家属认出后,匆匆离开法庭。

临时换主审 当事人要求回避

此前参与此案的法院人员一直是刑事庭副庭长崔仁,可是九月二十八日开庭时主审法官换成了刑事庭庭长李楠。此前家属找到她,她都说这件事不归她管,让家属找主审崔仁。

可是正式开庭时主审变成李楠(女,五十多岁),陪审是崔仁及另外一名五十多岁的男性,书记员两名:刘畅,女,三十多岁;另一名,男,五十多岁。检察院主公诉人是王哲(女,五十多岁),还有两名不知姓名的公诉人。法庭上还有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场。

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铐着手铐脚镣以及全套隔离防护服依次入场后,主审法官李楠告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当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权利时,法轮功学员孟祥岐说之前曾向法院递交过要求崔仁回避的意见书,因为自己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主审法官就是崔仁,那次判决既不公平也不公正甚至违法,所以要求他回避。临时换主审不合法要求主审李楠回避。这时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求回避的声音此起彼伏,有要求公诉人回避的,有要求共产党员回避的,有要求无神论者回避的,所有人都要求自己的辩护律师出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这时法院及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只好离开法庭,休庭。十分钟左右继续开庭,李楠说申请回避要求不符合规定,正常开庭。

两名家属辩护人被逐出法庭 庭审草草收场

检察院公诉人王哲宣读起诉书后问当事人有没有异议,有人提出异议后,讲述自己修炼合法的事实。主审法官李楠多次阻挠不允许当事人说话、提出异议。检察院公诉人王哲以这些法轮功学员写过迫害经历、参与起诉江泽民、有过被迫害“案底”、写过严正声明、家里有书、有音频等,以此为由进行诬告。期间法轮功学员于健莉要求当庭播放、宣读起诉书上所谓的证据音频及书籍,被拒绝,要她坐下,不得辩护。

其他人也是不等说完就被带走,完全是走过场。这时崔桂贤的女儿齐红丽当庭抗议这种走形式,无视法律,剥夺辩护权,要求律师上庭,被主审法官李楠逐出法庭。

在询问对笔录、证据有没有异议时,韩建平的女儿韩雪抗议,说笔录里多次提到自己这名“证人”,可是从来没有人来询问过自己任何事情。完全捏造,无视事实,违法剥夺父亲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这样的庭审完全做不到公平、公正、合法,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庭审毫无意义,要求立即结束非法庭审。这时身边的便衣蜂拥而上,把她拉出法庭。国保警察王明山说不许喊,把她按住。这时几个人上来把韩雪按住手背到后面,带到信访办的一个玻璃屋里。

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点多非法庭审结束。之前法院崔仁说这个事人多,可能开两三天的庭,结果四个多小时就匆匆结束了。

事件回顾

吉林省长春地区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树警察非法抓捕,二十二人被非法起诉,后改为十六人。包括已取保的李长坤(男,76岁)、周丽萍(女,62岁),及仍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十四人他们是:孟祥岐、孟凡军、王克民、王东吉、韩建平、姜涛,谭秋成、侯红庆、付贵华、于健莉、王凤芝、崔桂贤、刘冬英、张绍平。他们所有人被诬陷为一个案子,虽然梨树县检察院多次退卷,但仍被起诉到梨树县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还调动所辖社区的部份人员,并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据悉,该案被吉林省公安厅申报为部督案件,由梨树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明山、教导员张喜昆具体策划、实施,手段是长期电话、网络监控及跟踪。

四平市公安局长亲自参与,带领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树县公安局共同绑架,并当作是政治任务、论功行赏,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被记分奖励,抓捕法轮功学员记10分,抓捕非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记1分。鼓动不明真相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在无知中作恶。此次行动,从调集数百警力的人数,配备多名随行医生,配备车辆、记录仪、照像录像设备,所采取的办案方式:反锁门窗、协助审讯家属(儿女)、非法抄家、现金扣押、录音录像等情节来看,无疑是一场预谋已久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迫害。

据统计,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三十多人,他们是:孟祥岐、孟繁军、王桂珍、姚德义、付贵华、于健莉、王东吉、王克民、王凤芝、韩雪、江子、温某、韩建平、孙艳霞、高红玉、江涛、侯红幸、谭秋成、李长坤、付德才、李志玲、杨某、周某、任某、石某、陈某、娟子、关立新、姜洪、王凤华、崔桂贤、刘冬英、张绍平等,被绑架到四平市的各拘留所。此外,姜洪的弟弟姜辉和姜辉的儿子以及姜雪燕受牵连,被绑架到白山拘留所。

这其中,有好几个法轮功学员大家庭被迫害。比如法轮功学员孟祥岐一家。他的母亲王桂珍,父亲孟凡军,岳母付贵华,岳父姚德意(不修炼法轮功),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全部被绑架,孟祥岐的妻子于健萍和当时三个月大的孩子被监视居住,并被威胁会把孩子送福利院,把于健萍也关进看守所。后来王桂珍与姚德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各勒索五百五十元所谓伙食费后被放回。

梨树国保以他们互相认识,且在明慧网站查询到他们个人的揭露中共对自己的迫害或发表过从新修炼的严正声明,并以孟祥岐曾在网上购买过二手手机、打印机,推测把这些物品给了法轮功学员,便极力把这些人做成所谓的大案,邀功心切,极尽污蔑之词。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法轮功学员韩建平家属,带着律师去看望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韩建平,门卫不让家人和律师进去会见韩建平,说梨树国保特意交代过,必须让律师在其当地律协和司法备案后,再到四平律协、司法备案,并得让梨树国保王明山同意,由国保来人带着律师才能会见,国保不同意就不能见,韩建平家属和律师只好离去。

梨树县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卷,但是仍不放人。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九位辩护律师,法院不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非法剥夺律师权利。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崔仁法官多次违法剥夺被害人辩护权,拒接律师正当手续,违法要求律师备案,并称:“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签字”,公然违法。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亲友辩护的权利,也被崔仁违法剥夺,找出各种荒唐的借口,如“让亲友去司法局备案、上派出所签字”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1/长春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公检法作践法庭-412990.html

2020-09-28: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预谋9月28日非法开庭信息补充
2019年8月15日,三十多位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四平市、梨树县公安绑架。

吉林省长春地区30余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梨树警察非法抓捕,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包括已取保的李长坤(男,76岁)、周丽萍(女,62岁)和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14人。梨树县法院预谋9月28日非法开庭。已聘请九位辩护律师,法院不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非法剥夺律师权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8/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12399.html

2020-09-02: 14位被四平公安绑架的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近期将被非法开庭
据悉,2019年8月15日,吉林省四平、梨树公安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近期将被非法开庭,具体日期不详,但如果按照所谓程序,最晚不会超过9月2日。

吉林省长春地区30余名法轮功学员2019年8月15日被四平、梨树警察非法抓捕,22人被非法起诉,后改为16人。包括已取保的李长坤(男,76岁)、周丽萍(女,62岁),及仍被非法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的14人。
....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2/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11261.html#209123234-8

2012-06-22: 四平市周立平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沙河子小光村福利院
吉林省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周立平自2012年5月22日被四平610骗回当地,经过15天,现在被转移到在吉林市沙河子小光村福利院非法关押,其中有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周立平家属前去看望,不让见,说“思想顽固”(仍然坚信大法)。目前,四平市610推脱责任,并称不知道省里怎么安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2/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59237.html#126220018-1

2012-06-06:吉林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周丽平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自称四平社保局马姓人员,给在长春工作的四平市法轮功学员周丽平打电话,谎称退休手续有问题,须本人拿身份证回去办理,将周丽平骗回四平,绑架到四平市警察培训学校的洗脑班进行迫害。
家属前去要人,恶警不让见人,威胁说;不写保证就不放人,写就放。再不写就送省里去。请海内外同修和正义人士见到此消息,营救同修早日回家,同时救度世人。
四平市警察培训学校也叫公安干部学校,在四平市电厂后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6/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8551.html

2002-06-06: 周立平:2000年春节前被关进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因坚强不屈,长时间遭围攻,管教用电棍电她,关小号,然后又在床上呈大字绑了很长时间,又罚站到深夜,不让睡觉,强迫写认识材料和思想汇报,很长时间过去了,她就是不屈服。她右手残疾(缺手指),可警察还逼她打页子,她只好在页板上加绳固定,以超人的毅力打页子。管教还经常逼她抱两个人抱那么多的页子,扛100斤的豆子上、下五楼,每次都少不了她,无论怎么折磨都无法改变她坚定的信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6/31356.html

四平市联系资料(区号: 434)

2022-10-25: 双辽市国保大队正大队长:李振伟 电话:18543418966
双辽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孙立成 电话:18543418568



2022-06-12:
吉林四平市法院关于王玉香退还养老金案涉案人员信息补充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报道:吉林四平市法院践踏法律 逼迫王玉香退还养老金。

涉案人员信息补充:
四平市铁西区法院 审判长 刘天舒 17643450096
吉林省律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许影惠 13904340935
四平市社保局局长 王涛 13904355130 04345106077
社保局综合计划管理科科长 庄红 13694006588/13694006588

涉案单位党员信息:
四平市铁西区法院党员信息
李春光 18543448006 铁西区法院党总支
张丽丽 18543448016 铁西区法院党总支
张英男 18543448081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武丹松 18543448031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韩晓明 18543448096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于峰 18543448078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宋霞 18543448025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张开生 18543448039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边立军 18543448028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曲献 18543448072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李彤 18543448008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王富佳 18543448036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魏丹丹 18543448076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郭博 18543448089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付雪 18543448110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米立红 18543448035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李卓 18543448082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陈超 13104343155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田鹤 17643450093 铁西区法院民一联合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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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阳光下的罪恶:长春女子劳教所残害善良、伪造采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2/25491.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27/19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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