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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 >> 于云刚, 男, 48

于云刚
于云刚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佳木斯市北焦化社区
个人近况: 2011年2月26日 迫害致死 (null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9-08-24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232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3-29: 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于云刚遗体被火化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被佳木斯监狱三月五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遗体被火化。佳木斯监狱只“允许”于云刚的几个直系亲属参加了告别仪式,其余人不许参加。

三月以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云刚、刘传江被佳木斯监狱先后迫害致死的消息曝光后,佳木斯监狱、国安、公安以及社区统一参与了对于云刚亲属的监控和迫害。于云刚的几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家里的电话全部被监控,和这些亲属有联系的电话也被监控,亲属住处楼下二十四小时有便衣“蹲坑”。于云刚的哥哥走到哪,便衣就跟到哪,连出门打针都跟着;于云刚的嫂子上班,便衣也是走哪跟哪。

在这种邪恶的红色恐怖之下,于云刚的所有亲属们的精神压力巨大,痛苦已经到了极限、恐惧已经到了极限、承受已经到了极限,明知道自己的确认是被迫害含冤致死,于云刚的哥哥也被迫签字同意火化遗体。

据知情人称,佳木斯监狱对于能够火化了于云刚、刘传江的遗体很“满意”,其杀人毁证的本质昭然若揭。

佳木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于二零一一年二月成立了“严管队”,二月二十一日开始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仅六天时间,于二月二十六日把年仅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迫害致死,在三月五日即第十二天,又把年仅四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迫害致死。紧接着,三月八日半夜一点多,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被佳木斯监狱害死。

出于对身陷佳木斯监狱的亲人的生命安危担忧,得知此消息的法轮功学员家人纷纷到监狱要求接见。佳木斯监狱非但没有收敛其罪恶行径,近日又昼夜加班成立了“特勤队”,每天来回巡视,并监督、盘查、殴打接见法轮功学员的亲属;现佳木斯监狱又勾结佳木斯市公安局、佳木斯市莲江口公安局与国保大队,将迫害延伸到了看望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身上。继姜波涛家属被监狱便衣警察殴打、衣服被撕破后,三月二十一日又有四、五名不知身份的便衣将一名去佳木斯监狱看望的法轮功学员亲属绑架。面对四、五名没出示身份证的便衣人员,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亲属不配合他们粗暴的黑社会行为,那四人强行将其抬走。

佳木斯监狱的暴力迫害并不局限于“严管队”。法轮功学员姜波涛(九监区一中队)二月二十八日深夜又被犯人暴打逼迫“转化”,喊叫声传出监舍。二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多,法轮功学员、原牡丹江监狱狱警侯喜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分区,在食堂打饭时,给监区警察送讲述法轮功真相的信,被二监区四分 区警察任岩峰带回办公室内,凶狠地叫骂、毒打侯喜才,拳脚齐上,多拳打在脸上、太阳穴上,直打到侯喜才晕倒在地。原牡丹江监狱狱警戴启鸿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传播真相,被非法判刑五年,在佳木斯监狱遭恶警和犯人殴打、电击,嘴部被电击溃烂,一直都不能吃东西,人已严重脱相,二零一零年九月被迫害至生命垂危。

据悉,桦南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前桦南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商锡平,被折磨的面容枯槁不成样子。法轮功学员李少志、陈继忠、高永胜目前被迫害的也非常严重,七十岁的陈继忠被打得大便都拉裤子里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9/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于云刚遗体被火化(图)-238250.html

2011-03-21: 佳木斯监狱三起命案曝光 中共恐慌

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以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云刚和刘传江在佳木斯监狱先后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被明慧网、《大纪元时报》和新唐人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受到海内外关注。近日获悉,三月十一日前后,中共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秘密派人到佳木斯市调查,但并非调查谁参与迫害或追究凶手的责任,而是调查消息的来源,中共邪党草菅人命又害怕被曝光的面目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秦月明、于云刚家属不断被骚扰,同时面临着中共各部门的巨大压力。

三月八日,伊春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派二人(一姓韩、一姓秦,附两张照片)专程赶到佳木斯市,与秦月明家人谈话,探听情况;三月十四日晚,佳木斯市向阳区公安分局保卫派出所警察来到秦月明家人所租住的旅店,暗查、胁迫旅店工作人员说出秦月明的家人都与哪些人有过联系,并在秦月明家人所租住房间的对侧入住了两名保卫派出所的便衣,秦月明家人不断被跟踪。

伊春市“610”非法组织派二人(一姓韩、一姓秦)专程赶到佳木斯市,与秦月明家人谈话,探听情况。

于云刚有四个哥哥、一个姐姐,近日其中有人不断受到佳木斯市国安、公安、“610”邪恶组织以及社区人员的骚扰,威胁、恐吓不要与法轮功学员联系;住宅的楼下天天有国安、公安便衣“蹲守”,所用车辆频繁更换。

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云刚和刘传江在佳木斯监狱先后被残酷迫害致死的消息广泛曝光后,从北京一直到佳木斯监狱的各监区都非常震惊。他们认为,连对监狱大部份警察都隐瞒的杀人消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被国际媒体曝光有些不可思议。于是就怀疑监狱内部有人提供消息。因此,三月十一日前后,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等部门秘密派人到佳木斯市调查,截至发稿日仍然在佳木斯市。据消息来源称,他们开始对所有相关的人(包括非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进行监控,对家属进行跟踪。从三月十八日开始,对佳木斯监狱所有人员的电话进行每天二十四小时监控。

另外,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的很多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身体状况都不好,其中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血压很高,高压都在二百以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1/佳木斯监狱三起命案曝光-中共恐慌-237883.html

2011-03-18: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于云刚生前被迫害事实

二零零九年,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于云刚在中共当局一连串的执法犯法的行为后被枉判六年,不久前在佳木斯监狱残酷的“转化”(采用暴力迫害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迫害中被迫害致昏迷,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此前于二月二十六日佳木斯监狱把年仅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迫害致死,此后三月八日又把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迫害致死。

于云刚,男,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六日生,身高一点七五米,体重七十公斤,工作单位是原佳木斯化工厂电工;在邪党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中,妻子与他离异。
一、遭绑架、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共邪党恶首之一周永康以保“冬季运动会” 为由,坐镇黑龙江直接操控迫害法轮功学员。出于对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挂“小喇叭”向世人讲真相的极度恐惧,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直接操控下,佳木斯市安全局、公安系统所有警种甚至还从外地调集警力,对参与挂“小喇叭”讲真相的于云刚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绑架和酷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于云刚被佳木斯市检察院非法批捕,次日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于云刚等法轮功学员都以绝食的形式抵制邪党的无理迫害。于云刚曾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据见证人讲,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对参与挂“小喇叭”讲真相的于云刚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向阳区法院甚至连开庭的时间都不敢向家属说明,七月六日上午,法轮功学员亲属还到法院询问开庭时间,遭到办案人刑一庭庭长赵玉斌的蛮横回绝:“(开庭时间)没定,家属没有资格来问。”说完,他还不耐烦的撵家属快走,可当天晚上九点多,却突然通知将于七日上午九点在佳木斯看守所开庭。

非法开庭时,由于多日被关押、迫害,四名法轮功学员身体状况十分虚弱,于云刚还被插着鼻饲管。整个开庭过程法院不允许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只允许被非法审判的学员回答是与不是,有和没有。在庭审结束时,刑一庭庭长赵玉斌竟然只让每位法轮功学员说两句话作为“答辩”,没有宣布非法审判结果,最后只以宣布“改日宣判”而告终。休庭后,当家属离庭时,还能听到于云刚等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

之后,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一直不给于云刚等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所谓“判决书”,后辗转获悉,于云刚已被非法判刑六年。于云刚等法轮功学员都对非法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要求依法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佳木斯市中院找二审办案人刑庭的宋佩侠时,竟遇到法官采用流氓伎俩拖延时间的情况,市中级法院告知法轮功学员家属,二审办案人宋佩侠已经请假一周(二审上诉期限是一周),也没有说明案件是否移交,以此来拖过二审的上诉时间。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于云刚被绑架到佳木斯监狱集训队。

二、 在残酷的“转化”中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一年二月,佳木斯监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召开大会,主管监狱长扬言所谓的“转化”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成立了严管队,并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始往严管队里绑架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多名犯人包夹迫害,每天被逼迫写“四书”,停止一切在监狱应该有的权利,如亲属接见、和家人通电话、买生活用品等。

二月二十五日和二十七日,于云刚分别被灌食一次;二十八日被灌食两次,当晚昏迷,被抬离监狱。

三月一日,有目击者看到一排持枪武警守在佳木斯监狱门口,他们谎称监狱有人要越狱逃跑,其实是和“严管队”暴力迫害有关。当日下午三点多,于云刚被佳木斯监狱紧急送往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当地人称“二院”),据悉于云刚耳朵因被矿泉水瓶击打致黑紫,CT报告有脑畸形伴出血,医生施行开颅手术,从于云刚头部取出一块头骨,并一再下病危通知,告诉家人准备后事。
术后,于云刚一直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为隐瞒迫害事实,重症监护室门口一直有警察和便衣监守,不许外人介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两位家人才得以见于云刚一面,只见于云刚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两眼发直,根本不认人。三月三日下午四点多钟,医生再次对于云刚进行紧急抢救,情况十分危急。
三月五日下午三点,医院重症监护室外突然涌进数十位警察将病房围住,不准家属和外人靠近,警察一把夺走于云刚家属手里拿的寿衣,扒下于云刚的外衣,连内衣都不给脱,套上寿衣就要抬走。这时,于云刚的家人才意识到于云刚已经去世了。家属强烈要求在病房内看于云刚的尸体,遭到无理拒绝,恶警们强行将尸体抬到楼下的车上,并让家属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家属悲愤之下拒绝签字。警察就严密监视这位家属,走哪跟哪,就连与人说话都在跟前偷听,还一边录像 。

由于家属强烈要求等亲友到齐见于云刚一面,副监狱长才勉强答应:“我就给你五分钟时间。”五分钟后抢尸体的车队立刻离开医院。家属追问:把人拉哪去?警察丢下一句:回监狱。整个过程警察表现十分惊慌。家属多次交涉,佳木斯监狱仍不给家属出具于云刚死因的书面材料,也不让看监控录像。说什么录像没有保留,都被挤出去了(一般监控录像最少保存一个月)。家属再次提出要看遗体,监狱长回答说,只能两个人看,而且只能看面部,不能脱衣服看。

据佳木斯敬享园(尸体存放处)知情人介绍,前些天确实是有监狱警察来过联系存放尸体一事,还要求存放在地下室,不能放在上面。并特别要求,不准任何人看尸体,连家属也不能看。被追问不让家属看尸体的原因时,警察竟回答说,这是个法轮功(学员)。但事后一直没有送去。后来得知,监狱害怕于云刚被迫害的情况曝光,所以连尸体也要由监狱保存。

连续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后,佳木斯监狱和公安十分害怕百姓知道他们的杀人事实,晚上在监狱周围和市区都有警察“蹲坑”、巡逻,三月十三日晚,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附近被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毫无理由的绑架,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8/237748.html

2011-03-16: 二周害死三人 佳木斯监狱迫害还在继续

佳木斯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于二零一一年二月成立了“严管队”,二月二十一日开始暴力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仅六天时间,于二月二十六日把年仅47岁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迫害致死,在三月五日即第十二天,又把年仅48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迫害致死。紧接着,三月八日半夜一点多,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被佳木斯监狱害死。

佳木斯监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召开大会,主管监狱长扬言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成立严管队。从二月二十一日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进严管队,每天逼迫写四书,停止一切在监狱应该有的权利,如亲 属接见、给家人打电话、买生活用品等。在十五天之内连续虐杀三位法轮功学员。

一、满是瘀伤的秦月明遗体
....

二、于云刚被迫害致死,遗体被抢

三月一日,目击者看到一排持枪武警守在佳木斯监狱门口,他们谎称监狱有人要越狱逃跑,其实是和“严管队”暴力迫害有关。

当天下午三点多,于云刚又被监狱严管队迫害的昏迷不醒,紧急送往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CT报告脑畸形伴出血。医生行开颅手术,从头部取出一块头骨,并一再下病危通知,告诉家人准备后事。术后于云刚 被推进ICU(重症监护室),门口一直有警察和便衣监守,不许外人介入,医护人员也都不敢吱声。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两位家人才得以见于云刚一面,只见于云刚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两眼发直,根本不认人。

三月五日下午三点,医院重症监护室外突然涌进数十位警察将病房围住,不准家属和外人靠近,警察一把夺走于云刚家属手里拿的寿衣,扒下于云刚的外衣,连内衣 都不给脱,套上寿衣就要抬走。这时于云刚的家人才意识到于云刚已经去世了。家属强烈要求在病房内看于云刚的尸体,遭到无理拒绝,强行将尸体抬到楼下的车上,并让家属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家属悲愤之下拒绝签字。警察就严密监视这位家属,走哪跟哪,就连与人说话都在跟前偷听,还一边录像。

由于家属强烈要求等亲友到齐见于云刚一面,副监狱长才勉强答应:“我就给你五分钟时间。”五分钟后抢尸体的车队立刻离开医院。家属追问:把人拉哪去?警察丢下一句:回监狱。整个过程警察表现十分惊慌。

二零零九年二月,黑龙江省公安厅以保冬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全为名,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用广播喇叭讲真相为借口,派遣所谓的专案组现场指挥,在佳木斯“六一零”、公安局、安全局协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的配合下,对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疯狂的迫害。在短短不到两周的时间内,陆续绑架二十多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甚 至酷刑迫害。于云刚就是这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之一,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曾有人去敬享园(尸体存放处)打听,据那里的人介绍,前一天确实是有监狱的警察来过联系存放尸体一事,还要求存放在地下室,不能放在上面。并特别要求,不准任何人看尸体,家属也不能看。那里的人追问不让家属看的原因时,警察回答说,这是个法轮功(学员)。但事后一直没有送去。后来得知,监狱害怕于云刚被迫害的情况被曝光所致。

家属多次去交涉,狱方不给家属于云刚死亡原因的书面材料,也不让看监控录像。说什么录像没有保留,都被挤出去了。家属再次提出要看遗体,监狱长回答说,只能两个人看,而且只能看面部,不能脱衣服看。

据悉,于云刚那黑紫的耳朵是用矿泉水瓶打的,这就是为什么为于云刚做开颅手术的原因。

秦月明、于云刚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后,监狱曾先后两次召开全监狱干警通报大会,与其说是通报,倒不如说是统一口径,编造的谎言说有一个不吃饭,心脏病猝死;另一名高血压导致脑出血....

自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佳木斯监狱执行江氏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迫害政策。在佳木斯监狱高大华丽 的办公大楼后面,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狱警们采用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酷刑手段,残酷程度非人所能想象。迫害导致法轮功学员致伤残、精神失常, 甚至致死。

截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仍有七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佳木斯监狱中遭受折磨。这里究竟非法关押过多少法轮功学员,实施了什么样的迫害,外界很难详细知道,目前曝光出来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多日来,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大队长于义枫等人对秦月明的家属先是信誓旦旦的保证不曾对法轮功学员有过任何虐伤行为,见秦月明的家属没有被其所蒙骗,于义枫等人又百般推诿和抵赖。由于佳木斯监狱的恶行被曝光后,在当地的影响很大,监狱方又开始威胁、恐吓秦月明家属与当地法轮功学员有联系,是在“参与政治”等。在秦月明家属的一再坚持下,他们又开始推脱回避。期间,伊春市金山屯区六一零头目秦汉东曾多次给秦月明的家属打电话,为监狱开脱罪责,诱劝其不要追究监狱的责任,还为此与伊春市金山屯区政法委韩姓邪党书记专程赶到佳木斯来诱骗秦月明的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6/二周害死三人-佳木斯监狱迫害还在继续(图)-237664.html


2011-03-16: 中共政法委、“六一零”指挥的又一轮迫害

近些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采 取“外松内紧”的方式,使得一些人误以为迫害在中国不存在了。事实上,中共在暗地里迫害法轮功不仅一直在进行着,而且还制定了一个打压法轮功的三年计划, 名为“2010-2012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简称为“新三年攻坚巩固整体仗”),要在全国范围内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下图 是江西省南昌县商业局发的“2010-2012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实施方案”的开头。

江西省南昌县商业局的“2010-2012年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实施方案”的开头
所 谓的“攻坚”,是针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所谓的“巩固”,是针对那些被谎言欺骗、或被暴力威逼而被迫放弃法轮功信仰的人进行的迫害。这个所谓的“整 体仗”是中共又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系统地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具体由各级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在背后操纵实施。
二零一零年七月底八月初,中共各地“六一零”非法组织的人员在武汉市召开会议,是一次各地“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经验交流”。据说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上又重复当初江泽民的命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并给各地拨款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
中共用判刑、劳教或绑架到洗脑班等等手段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的手段多种多样,包括各种酷刑、伪善欺骗、注射药物破坏神经、性虐待等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无法一一列举。
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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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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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脑班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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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教所、监狱里加重迫害法轮功
全国的 劳教所、监狱里非法关押了很多法轮功学员。这个“新三年攻坚巩固整体仗”正在劳教所和监狱里残酷地实施。例如,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江西省劳动教养管理 局网站登了一条题为《全省劳教系统教育转化“新三年攻坚巩固整体仗”动员部署会在省女所召开》的消息,并且说这个会是根据司法部劳动局和省610的文件精 神而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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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黑龙江佳木斯监狱里传出,仅两周时间,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虐杀。

佳木斯监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召开大会,主管监狱长扬言所谓的“转化”(采用暴力迫害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成立了 “严管队”,并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始往严管队里绑架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多名犯人包夹迫害,每天被逼迫写“四书”, 停止一切在监狱应该有的权利,如亲属接见、和家人通电话、买生活用品等。

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和于云刚被绑架到严管队遭受迫害,在短短的一周之内,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被迫害致死;几天后,三月五日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被迫害致死;三月八日凌晨,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九监区一中队的法轮功学员刘传江被迫害致死。

结语
中共搞“假恶斗”,与善良为敌,容不下“真善忍”。中共所谓的“新三年攻坚巩固整体仗”制造了更多的人间惨案。中共把合法公民当成战场上的敌人一样来残酷打击,仅仅因为他们信仰“真善忍”。中共迫害善良的修炼民众,造成了中国的信仰真空,使得道德急速下滑。这也反映出中共的邪恶本性。
中共“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一次次地失败了,所谓的“新三年攻坚巩固整体仗”也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6/中共政法委、“六一零”指挥的又一轮迫害-237656.html

2011-03-09: 佳木斯监狱近日害死二名法轮功学员

佳木斯监狱二月二十一日开始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严管队里迫害,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即所谓的“转化”)。二十六日佳木斯监狱将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迫害致死,事隔几日又将年仅四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迫害致死。三月五日下午三点,数十个警察将于云刚所在的病房围住,不准家属靠近,抢走尸体。

佳木斯监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召开大会,主管监狱长扬言对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成立严管队。从二月二十一日开始,绑架九名(经核实九人,更多不详)法轮功学员进严管队。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多名犯人包夹迫害,每天逼迫写四书,停止一切在监狱应该有的权利,如亲属接见、给家人打电话、 买生活用品等。

二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在这个严管队被迫害致死。三月一日下午三点多于云刚又被严管队迫害的昏迷不醒,从监狱紧急送往佳木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医生从头部取出一块头骨,并告诉家属:“这人不行了,赶快准备后事吧。” 手术后于云刚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警察、便衣严密把守,医生和家人都不能随便进入病房。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允许两位家人与于云刚见一面。于云刚两眼发直,不能认人。

三月五日下午三点,医院重症监护室外突然涌进数十位警察将病房围住,不准家属和外人靠近,警察一把夺走于云刚家属手里拿的寿衣,扒下于云刚的外衣,连内衣都不给脱,套上寿衣就要抬走。这时于云刚的家人才意识到于云刚已经去世了。家属强烈要求在病房内看于云刚的尸体,遭到无理拒绝,强行将尸体抬到楼下的车上,并让家属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家属悲愤之下拒绝签字。警察就严密监视这位家属,走哪跟哪,就连与人说话都在跟前偷听,还一边录像 。

由于家属强烈要求等亲友到齐见于云刚一面,副监狱长才勉强答应:“我就给你五分钟时间。”五分钟后抢尸体的车队立刻离开医院。家属追问:把人拉哪去?警察丢下一句:回监狱。整个过程警察表现十分惊慌。

于云刚,男,身高一米七五米,体重七十公斤,出生于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六日。二零零九年二月,黑龙江省公安厅以保冬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安全为名,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用广播喇叭向世人讲清真相为借口,派遣所谓的专案组现场指挥,在佳木斯“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公安局、安全局协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的配合下,对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疯狂的迫害。在短短不到两周的时间内,二十多法轮功学员陆续遭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甚至酷刑迫害。于云刚就是这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之一,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数日后,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短短十余天,佳木斯监狱夺走了两个原本健康的生命,残酷迫害令人发指。除了刚刚被迫害致死的秦月明(伊春)和于云刚(佳木斯),目前被非法关到“严管队”经核实到的还有十一人(更多详情不明),他们是王兰生(鸡西)、范强(宝泉岭)、付裕(佳木斯)、商锡平(桦南)、刘俊华(佳木斯)、陈东(建三江)、刘振昌(鹤岗)、包永胜(伊春)、李绍志(佳木斯)、谭凤江(伊春)、陈继忠(依兰)等。

据悉,法轮功学员李少志、陈继忠、高永胜目前被迫害得也非常严重,七十岁的陈继忠被打的大便都拉裤子里了。法轮功学员谭凤江也被殴打。

佳木斯监狱的暴力迫害不仅仅局限于严管队。法轮功学员姜波涛(九监区一中队)二月二十八日深夜又被犯人暴打逼迫“转化”,喊叫声传出监舍。二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多,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二监区四分区的原牡丹江狱警侯喜才在食堂打饭时,给监区警察送真相信,被二监区四分区警察任岩峰强行带回办公室内,凶狠的叫骂、毒打侯喜才,拳脚齐上,多拳打在脸上、太阳穴上,直打到侯喜才晕倒在地。

桦南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前桦南林业局派出所副所长商锡平,二月二十一日被绑架到佳木斯监狱严管队,关在这里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有多名犯人包夹,失去了生活最基本的权利,连上厕所都被限制。商锡平绝食抗议,现已绝食九天,被强制灌食、强制输液,面容枯槁被折磨的不成样子。

佳木斯监狱相关责任人:
直接参与迫害的有集训队队长集训监区:
大队长:于义枫
正教:胡新宇
副教:申庆新(此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卖命)
狱政:
干事:李洪
干事:史俊峰

集训监区一分监区
监区长:张朝辉
指导员:李志海

集训监区二分监区
分监区长:徐亮(此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卖命)
干警:杜炎
附注:一中队犯人武传海是帮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此人是佳木斯人。

狱长:叶枫 0454-8816001
副 狱 长:李好军
政   委:张玉成
政治处主任:田月生
教 改 科长:曹建武
教改科副科长:高俊
610:董大全 13946424222 张庆峰

相关单位、人员电话: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0451-86335924
地址:哈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邮编150080(哈市11线通达街下车),每周三为局长接待日。
狱政处处长 周金华:0451-86331628(管理投诉事务)
办事员 张秀红
教改处:0451-86338154
黑龙江省监狱书记 刘维民:0451-86316442、0451-86342238
信访办:0451-86304828
接待投诉:0451-86375598
办公室:0451-86335924
值班室:0451-86342139
工会:0451-86349895

附:佳木斯监狱相关电话(区号 0454)(注:此为以前收集的电话号码)
一监区
刘仁利  8816198    13845450555  655555
贾高亭  8816197    13512699967  6500
田培军  8816359    13512699883  6485
陈永新  8816550    13836667897  67897
刑罚执行科
赵金华  8816208  8812468  13512699123  6301
侯彦光  8816690  8813078  13512699788  6788
史晓明  8816259  8870777  13836648555  64555
狱政科
杨旭伟  8816202  8816677  13512699799  6736
李学健  8816209  8815868  13512699090  6567
王志凯  8816209  8080068  13359643055
狱侦科
刘西波  8816203  8812808  13512643500  6358
胡新宇  8816799  13512699966  66333
教改科
曹健武  8816205   13284549287
高俊   8816610     13836608026  69826
张萍   8816610     13354541515
田东生           13624541455    65455
赵军            13512665303    65303
季红   8816610     13684546348   610789
杜绍全            13512671199
吴鹏             13284549281
张卿峰            13512699993    6222
李俊杰  8816690     13284549023
李月梅            13674543699
张磊  一监区 6550     13212997006
齐峰  二监区 6251     13604545815    63457
洪伟  三监区 6353     13512643543    61008
王凯  四监区 6670     15145456560
赵民  五监区 6195     15164518522    6177
单开锐 六监区 6451     13603699500    6307
董贵永 七监区 6351     13512672073    6649
何东义 八监区 6613     13314549133    62420
郭恒文 九监区 6336     13512669611    69611
张永刚 出监监区6450     13512699168    6272
邹兆峰 后勤监区6454     15846999538
张伟  入监监区6674     13845475977
胡全胜            13512699007
一监区大队长:刘仁利    副队长:田培军    大队副教:陈永新
一中队长:张庆良      二中队长:陈春林(原一中队干警)
三中队长:王燕涛      四中队长:苏佳峰(原一中队长)
一监区大队长:刘仁利    副队长:田培军    大队副教:陈永新
一中队长:张庆良      二中队长:陈春林(原一中队干警)
三中队长:王彦涛      四中队长:苏佳峰(原一中队长)
一监区大队长:刘仁利    副队长:田培军    大队副教:陈永新
一中队长:张庆良      二中队长:陈春林(原一中队干警)
三中队长:王彦涛      四中队长:苏佳峰(原一中队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9/佳木斯监狱近日害死二名法轮功学员-237372.html

2011-02-26: 一死一命危 佳木斯监狱迫害仍在继续

继二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后,三月一日下午三点多钟法轮功学员于云刚被从监狱紧急送往佳木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开颅手术,医生从头部取出一块头骨,并一再下病危通知,告诉家人准备后事。重症监护室门口一直有警察和便衣监守,不许外人介入,医护人员也都不敢吱声。

术后于云刚一直在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截止到发稿时刻,三月三日下午四点多钟,医生再次对于云刚进行紧急抢救,情况十分危急。

佳木斯监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召开大会,主管监狱长扬言所谓的“转化”(采用暴力迫害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率要达到百分之八十五,成立了严管队,并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始往严管队里绑架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多名犯人包夹迫害,每天被逼迫写“四书”,停止一切在监狱应该有的权利,如亲属接见、和家人通电话、买生活用品等。

秦月明和于云刚是被绑架到严管队遭受迫害,短短一周内,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于云刚生命垂危。佳木斯监狱迫害手段之残暴可见一斑。

近日被非法关到严管队的法轮功学员中经核实的有九人(更多详情不明),一监区一分区王兰生(鸡西)、四监区一分区范强(宝泉岭)和秦月明(伊春)、七监区一分区付裕(佳木斯)、商锡平(桦南)、刘俊华(佳木斯)、陈东(建三江)、刘振昌(鹤岗)、于云刚(佳木斯),严管队设在集训队,不让带行李和生活用品等,其中一楼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四人,二楼五人。

另外,没被绑架到严管队的法轮功学员姜波涛(九监区一中队)二月二十八日深夜又被犯人暴打逼迫“转化”,喊叫声传出监舍。佳木斯监狱的暴力迫害不仅仅局限于严管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5/一死一命危-佳木斯监狱迫害仍在继续-237209.html

2010-12-15: 公民建议函:将宋佩侠尽快清除出法官队伍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法官法》对法官职责的要求。

宋佩侠作为佳木斯中级法院一名多年来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官,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和执法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和失职行为:

一、不能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惩恶扬善、弘扬正义

纵观中国所有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信仰法轮功是违法的。而所有关于对法轮功问题的定性规定如1999年10月26日报载,江泽民主席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法轮功是邪教” ;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决定取缔法轮功的通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等等均不能作为法律实施。为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而普遍使用的《刑法》第300条也没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两高解释也因为违宪不适用处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官来说,宋佩侠是应该熟知法律的规定的。然而宋佩侠视法律于不顾,多次枉法裁判,在受理法轮功学员的二审案件中明知一审法院判决有错,还坚持原判,丧失了一名法官应具备的刚直不阿、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本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5条规定“法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

二、超越权限诱骗、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左右宋佩侠在受理法轮功学员马多的二审案件中,预先设计由宋佩侠诱骗,对马多的亲属谎称上午没时间,“约”他们下午一点十五分再来。下午马多的亲属和朋友陪同律师刚走进法院,就发现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成员陈万友正在法院的门卫室内坐着。见到宋佩侠后,宋找借口百般刁难,迫使律师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延误了很长的时间。期间宋佩侠一直不停的与外面的人通电话,内外串通、相互勾结。一直拖到了下午三时以后,宋佩侠才告诉律师和家属可以走了,当律师和家属刚走出法院大门就陷入了一大群警察的包围圈里。时任佳木斯“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政法委副书记刘衍亲自现场指挥,一帮警察不由分说冲上去架住律师的胳膊,强行将其拉入法院一间屋子里,而屋子外面开始暴力绑架马多的亲友。与此同时,另一伙警察则将在法院外面等待的马多的母亲邱玉霞及亲朋好友等8人绑架。宋佩侠在将马多非法判刑后不久,强行将马多的母亲邱玉霞也非法判刑三年,母女二人都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这次事件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项晓波、蔡荣、屈玉杰、邱玉芬、赵文杰、田洪英和王洪忠被非法劳教。

这次事件是由宋佩侠与佳木斯“六一零”政法委、市公安局直属国保大队的陈万友等恶人相互勾结,动用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永和派出所、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长虹派出所等单位的大部份警力事先预谋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法官法》总则第二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法官的权利只是审判权,宋佩侠滥用职权,策划参与绑架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造成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送去非法劳教,使多个家庭陷于痛苦之中,使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妻子、孩子、母亲、父亲,家庭减少了经济来源,生活更加困顿。《法官法》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第三十三条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无故拖延、贻误工作,使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立案、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 法官应当勤勉敬业,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不得因个人的事务、日程安排或者其他行为影响职责的正常履行。”宋佩侠在受理有关法轮功学员的二审案件中经常找各种借口、个人理由不履行职责。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李绍志家属到佳市中级法院询问李绍志案子的情况,却被告知当天下午就判。当家属得知负责案件的法官是宋佩侠,家属要求找宋佩侠时,对方说宋佩侠出差了。这时家属又和身在外地的律师取得联系。李绍志的辩护律师给法院打电话询问,法院声称“法官宋佩侠出差回不来。”律师问道: “今天怎么能结案?”对方支吾说:“待会能回来。”下午宋佩侠回来后对一直等她的李绍志家属说:“合议庭已经合议完了,维持原判。”

宋佩侠在受理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的上诉案件期间,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付裕的家人到佳木斯市中院找宋佩侠时,被告知宋佩侠已经请假一周。宋佩侠故伎重演,以请假来拖延上诉时间(因上诉期限恰好是一周)。八月二十四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及其亲属来到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准备找宋佩侠询问二审的情况。法院门卫接待室的人通过内部电话与刑一庭沟通后,转告家属,法院对付裕、于云刚、刘秀芳和吴志刚的二审非法判决结果已经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中院二审的非法判决没有通知当事人家属,当时法轮功学员付裕、于云刚和吴志刚已被送往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家人仍对此一无所知。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聘请两位律师在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宋佩侠担任办案人。十一月二十六日,王丽新、李秀荣聘请的两位律师去中院办理手续时,宋佩侠又谎称去医院输液借此回避律师,由中级法院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出面办理了律师介入的相关手续。十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次来到市中级法院询问有关二审的一些情况。家属通过电话找到宋佩侠,宋佩侠的态度非常蛮横恶劣,拒绝与家属见面,并说二审不开庭了,家属两次挂电话询问为何不开庭,宋佩侠说不开庭是上边有令,关于法轮功的事不受理,说完话立刻把电话挂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九条 法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 第二十条 法官必须杜绝粗心大意、无故拖延、贻误工作的行为,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到: (一)合理安排各项审判事务,提高诉讼效率; (二)对于各项司法职责的履行都给予足够的重视,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给予同样审慎的关注,并且投入合理的、足够的时间; (三)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注意节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时间。

四、阻碍律师参与诉讼,影响司法程序公正

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受理法轮功学员李绍志的二审案件中,宋佩侠欺骗家属和律师,阻止律师辩护,谎称出差,致使北京正义律师无法代理,然后通过监听电话得知十八日前律师因有其它的案件不能来,就在十八日匆匆结案,达到不让律师介入的目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左右,法轮功学员马多的律师在当事人亲友陪同下应宋佩侠之约赶到法院,到门口就发现他们被由佳木斯市“六一零”、公安局,以及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永和派出所、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长虹派出所等单位警察包围。一帮警察不由分说冲上去便架住律师的胳膊,不顾律师的大声质问,强行将其拉入法院一间屋子里。之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没有通知家人和律师,在辩护律师被强行剥夺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情况下,直接宣布判处马多三年有期徒刑。

五、不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官法》第八条法官享有下列权利:“(二)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坚持和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佳木斯市郊区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王丽新三年零六个月、李秀荣三年徒刑。王丽新、李秀荣提出上诉,详述公安机关执法犯法,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开庭审理。王丽新、李秀荣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以来的身心变化,以及在高压下为什么不放弃修炼,俩人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然而,佳木斯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宋佩侠却蛮横地告诉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不开庭”,理由是“上边有令”。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的家属来到市中级法院,询问有关二审的情况。法院门口处的法警禁止家属上楼找办案人宋佩侠,只能用内部电话联系。家属从电话中听到宋佩侠的态度非常烦躁、生气。当家属问宋佩侠什么时候二审开庭,宋强硬地回答说:“不开庭了!”家属想当面谈,她立刻回答: “没有必要!”并很快挂断了电话。后来家属用手机再一次给宋佩侠的办公室拨通电话,问宋佩侠为什么二审不开庭,是不是还要暗箱操作啊,宋佩侠回答说,什么暗箱操作,那是铁的事实!家属理直气壮的质问她,宋佩侠说不开庭是上边有令,关于法轮功的事不受理。宋佩侠说完话再次把电话挂断。作为一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上面的命令。判决书签证的是你,将来追究责任的时候是你,“上面”的哪个人替你承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十一条 法官审理案件应当保持中立。 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过言语、表情或者行为流露自己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者态度。

六、宋佩侠在接待当事人及家属时的表现影响法官的职业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司法礼仪做了严格规定。 第三十一条 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第三十七条 法官在日常生活中,应当严格自律,行为检点,培养高尚的道德操守,成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楷模。

法轮功学员王丽新、李秀荣的家属多次来到市中级法院,通过电话与宋佩侠联系,宋佩侠刚开始接电话都是很客气,当得知是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时声音立即就变了调:你们家属有什么资格叫我接见,我告诉你不开庭了!我说了不算,你找院长去!不开庭,就是不开庭!

家属也多次对宋佩侠讲:李庭长,我的家人被判刑是冤案,“她们做好人没有错,这次请你好好把握,这也是对你好,也为你的家庭好。”宋佩侠没好调的说:我怎么不愿意听你说的这些话!然后宋很快就挂断电话。家属再挂电话,宋佩侠不接电话或者让别人接听,拒绝与家属面谈也拒绝接家属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

综上所述,佳木斯中级法院法官宋佩侠在其行使职责的范围内的行为,完全不具备一个法官应有的质素,建议佳木斯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尽快将其从法官队伍中清除出去。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 '宋佩侠'
宋佩侠

宋佩侠相关信息:
宋佩侠,性别,女,1958年02月06日出生,住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保卫社区33组83号。办公室8620162,手机13314544858,宅电8695052
宋佩侠丈夫王伟明,在佳木斯市百货大楼工作;儿子王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5/公民建议函-将宋佩侠尽快清除出法官队伍-233676.html

2009-08-19: 于云刚等被判刑 佳木斯法院追撵恫吓家属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后,一直不给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判决书”。七月二十九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遭到法院工作人员、庭长赵玉斌的追撵和恐吓。后来,家人辗转获悉,向阳区法院已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八年;吴志刚六年;付裕五年;刘秀芳三年。向阳区法院人员作恶心虚,欲盖弥彰。

七月二十九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找刑一庭庭长赵玉斌,准备就此事来咨询一下。当时赵玉斌不在,与他在同一办公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在不知内情的情况下,起初态度还算客气,可一听到来者是咨询有关法轮功的案件,竟立马一反常态的质问:“谁叫你们進来的?!你们没有权力来问(这事)。”她还一边赶他们快走,一边给门卫打电话。当付裕家属提出还要再等一等赵玉斌时,她竟恐吓道:“你们再不走,我就叫人带你们下去!”

恰逢此时,赵玉斌回来了,当他问明来因后,蛮横地一口回绝道:“要问,就到看守所找当事人问去!”他还撵他们快走。付裕家属一看如此,就想再上五楼去找院长打听一下。

可当赵玉斌发觉付裕家属没有离开法院时,就开始到处追找他们。一直追到院长办公室门前,不容分说的一下将他们拦劫住,还叫嚷道:“这是领导办公的地方,不许你们在这儿!就是不许你们在这儿!快走!”付裕家属见状只好无奈的离开了法院。

当他们走到法院侧面,发现那里设有信访接待室时,就抱着一线希望准备進去打听一下。没想到法院的工作人员和门卫在赵玉斌的唆使下,一直尾随其后。一见他们要進信访接待室时,就赶紧去阻拦,还逼问他们是否也炼法轮功。最后,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只好失望的离开了佳木斯向阳区法院。

后来,上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辗转获悉,向阳区法院已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八年;对吴志刚非法判刑六年;对付裕非法判刑五年;对刘秀芳非法判刑三年。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都对向阳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不服,已经提出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无罪并立即释放的上诉。

赵玉斌曾紧随邪党在先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绍志和崔胜云时表现十分卖力,特别是二零零九年在参与过对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邪党法院特为其配备了一台“现代”新专车,企图怂恿其在对法轮功学员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事件回放

今年二月初,邪党恶首之一周永康以保“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为由,坐镇黑龙江直接操控迫害,邪党暴力机器开足了马力在佳木斯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从参与的部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直至佳木斯市安全局、佳木斯市整个公安系统的所有警种以及其它一些相关部门,甚至还从外地调集来了警力;到利用的无线电监控等设备;再到采取所谓的喇叭事件不能让当地公安介入、对所谓的重点24小时监控和蹲坑;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吊铐、毒打、“熬鹰”等酷刑迫害,甚至绑架家人做人质。其参与人员之多、手段之恶劣,可以说自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在当地还未曾有过。

从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形式是自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对邪恶又一次有力的震慑,令末日到来前的邪党非常惶恐和胆寒。

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和刘秀芳等人都是因为利用“小喇叭”的形式向世人讲真相,而遭到邪党疯狂的迫害。他们均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被佳木斯市检察院强制批捕,于次日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于云刚和付裕还在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邪党的无理迫害,目前他们的身体状况十分虚弱。付裕在被公安非法提外审期间,曾遭佳木斯市公安局高东旭的毒打,并经历了五天五夜不让合眼睡觉(又称之为“熬鹰”)的迫害。于云刚曾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据见证人讲,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206399.html

2009-08-24: 老伴含冤去世 儿子被非法判刑

来到家住黑龙江佳木斯市北焦化社区吴老汉的家中,院落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净而又规整,可是除了几条大狗与老人相依为伴外,家中显得冷冷清清。原来吴老汉的老伴栾基芝已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末含冤离世,儿子吴志刚现又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从老人落寞的神情中,可以想象的到他内心的痛楚与辛酸。

栾基芝屡遭迫害,含冤离世

老伴栾基芝自从修炼大法后,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后,作为在大法中深受其益的栾基芝,同其他千千万万大法弟子一样,本着善意于二零零零年六月来到北京,想通过依法上访的形式,向政府澄清法轮功真相,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可还没找到信访办,就遭到北京警察的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半个月左右后,栾基芝才得以回到家中。紧随其后,恶党以“连坐制”的形式指派江南村(又称竹板屯)小学校长来“包保”栾基芝。

从此以后,这位小学校长在上级的胁迫下,为了个人的利益不被牵连,就经常上门骚扰,威逼栾基芝写什么“保证书”。此外,佳木斯郊区长青乡政府邪党人员、友谊路派出所的警察也经常进家骚扰。那时长青乡政府邪党部门官员甚至做过联合、胁迫下属村屯的“包保”人员,乘夜幕降临时,偷偷摸摸的来到被邪党登记在册的法轮功学员家,只要在窗外一看到谁家的灯还亮着,就可以闯入民宅盘查骚扰。

二零零零年十月,栾基芝冲破被监控和骚扰的重重阻力和封锁,再次进京上访。从那以后,她独自一人漂泊在外,流浪了一年多的时间。其间所吃的苦,令常人难以想象。她曾在饥饿难耐时,到垃圾箱捡拾过被人丢弃的残羹剩菜,也曾打过零工,挣些微薄的收入勉强糊口。因为当时公安恶警正在到处追找她,那时对她而言,除了肉体上所承受的之外,其实更大的痛苦是来自精神上的压力和漫长的苦难对人意志的消磨。在那种强大的压力下,生存下来的艰辛,对于曾经有过被中共恶党迫害经历的人来讲,可谓感同身受,刻骨铭心。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和长虹派出所的邪恶之徒闯入江南村大法弟子李凤华家,抄家后绑架了李凤华、李香兰、段玉发(男)、李艳杰、冯秀娟和栾基芝等数名大法弟子。时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的陈永德与其他恶警把抄到的真相资料与从别处抄来的资料放在一起,在邪党喉舌电视媒体上大肆炒作,造假宣传,煽动仇恨。致使李香兰、段玉发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李凤华,直到被迫害至生命垂危,才被抬回家,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含冤去世。(详情见【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佳木斯市大法学员李凤华被当地恶警迫害致死》)

栾基芝在佳木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天后,回到家中。可家中从此再无宁日,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长虹派出所的警察、北焦化社区的协警李培玉经常上门骚扰,长虹派出所的片警每月一次、甚至有时两次砸门入室骚扰。

在长期的精神高压下,栾基芝的身体每况愈下,最后瘫痪在床,连生活都无法自理。好在儿子吴志刚很孝顺,他对母亲照料的很精心。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末,饱经苦难的栾基芝离开人世,终年六十一岁。

吴志刚被非法判刑

身为水暖工的吴志刚靠在劳务市场等活打工维生,劳务市场上的人都知道大刚(吴志刚的小名)是个好孩子,他品行端正、为人忠厚善良,活干的好,不欺骗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宁可自己吃亏,尊敬老人,主动操持家务。母亲去世后,父亲年岁大了干不了水暖活,就在家里饲养了几条狗,家中的生活还算平静。

可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上午,一行五名警察身着便装来到吴志刚家要找大刚。他们的到来,再一次打破了近十年来一家人难得的宁静生活。因大刚出去干活没在家,因为这些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大刚的父亲就问其姓名,他们也不告诉。大刚的父亲就问他们:“你们不都是‘伟大、光荣、正确’吗?怎么不敢说出姓名?”最后,他们支吾说他们中有两个人是市公安局的。其中有一个警察一再逼问大刚的情况,其他人则是屋里屋外的到处乱看乱翻,并说要带走老人有事要说。

大刚的父亲让他们有事在家说,他们不同意。老人又建议到社区去说,他们也不同意。于是,他们就把大刚的父亲带到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随后又带到前进公安分局,让他见了一位大约六十岁的老太太,问大刚父亲认不认识这个老太太,他们互相都说不认识。最后,在大刚父亲的严厉斥责下,警察才不得不让他回家。大刚父亲告诉他们:“是你们用车给我拉来的,现在你们也得用车把我送回去。”最后自知理亏的他们没用自己的车,而是给大刚父亲十二元钱,叫他自己打出租车回家了。

二月十七日,大刚父亲见儿子没回家,就到处去打听,可没有儿子的任何消息,老人心急如焚,寝食难安。五天后,警察送来一张“拘留通知单”,上面写的日期是二月十八日。老人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二月十七日下午,警察又去了大刚干活的地方(原佳木斯师专附近),绑架了大刚。大刚已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据好心人说,大刚遭受了一天一夜的酷刑折磨。可吴志刚在什么地方、因为什么遭受迫害、被迫害到什么成度,全都不得而知。大刚父亲去看守所要求见儿子,警察也不让看。

二月十八日,六名警察又去大刚家到处乱翻,还到处拍照,大刚父子俩靠做水暖工,到处打工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家中存有一些干活用的设备与材料是情理之中的事。可警察也要逐一盘问一翻,最后把干活剩下的铁皮也都给拉走了,屋里屋外被翻的乱七八糟,一片狼藉。

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大法弟子吴志刚、于云刚、付裕、刘秀芳非法开庭,一直不给这些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判决书”。七月二十九日,付裕年过七旬的老母亲来到法院,遭到法院工作人员、庭长赵玉斌的追撵和恐吓。后来,家人辗转获悉,向阳区法院已对于云刚非法判刑八年;吴志刚六年;付裕五年;刘秀芳三年。

大刚的父亲今年六十三岁,老伴栾基芝已去年十一月末去世,尸骨未寒。与他相依为命的儿子就是他的希望。大刚是个好孩子,劳务市场上的人都知道大刚的品行端正、为人忠厚、善良,活干的好,不欺骗人,宁可自己吃亏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尊敬老人,主动操持家务,这么好的孩子被酷刑折磨和非法关押,现又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这对老人家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老人整天愁眉不展,不知道去哪说理,现在又见不到儿子,也不知道儿子已被迫害成什么样子了。

2009年2月初,邪党恶首之一周永康以保“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为由,坐镇黑龙江直接操控迫害,邪党暴力机器开足了马力在佳木斯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从参与的部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黑龙江省公安厅直至佳木斯市安全局、佳木斯市整个公安系统的所有警种以及其它一些相关部门,甚至还从外地调集来了警力;到利用的无线电监控等设备;再到采取所谓的喇叭事件不能让当地公安介入、对所谓的重点24小时监控和蹲坑;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吊铐、毒打、“熬鹰”等酷刑迫害、刑讯逼供,甚至绑架家人做人质。其参与人员之多、手段之恶劣,可以说自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在当地还未曾有过。

从另一方面,这也反映出用“小喇叭”讲真相的形式是自电视插播真相之后,对邪恶又一次有力的震慑,令末日到来前的邪党非常惶恐和胆寒。

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等人都是因为利用“小喇叭”的形式向世人传递法轮功真相,而遭到邪党疯狂的迫害。他们均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被佳木斯市检察院强制批捕,于次日被佳木斯市公安局非法逮捕。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佳木斯看守所对参与用“小喇叭”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于云刚、付裕、刘秀芳和吴志刚非法开庭。向阳区法院对外谎称是公开开庭,却不敢把“法庭”设在法院,而是设在了地处郊外的佳木斯看守所。

于云刚和付裕还在以绝食的方式抵制邪党的无理迫害,目前他们的身体状况十分虚弱。付裕在被公安非法提外审期间,曾遭佳木斯市公安局高东旭的毒打,并经历了五天五夜不让合眼睡觉(又称之为“熬鹰”)的迫害。吴志刚被酷刑折磨了一天一夜。于云刚曾遭到吊铐、毒打等残酷迫害,身上伤势很重。据见证人讲,在看守所被公安非法提审时,于云刚的头上还缠着绷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4/207097.html

佳木斯监狱(原莲江口监狱,连江口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454)

2020-01-09: 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林明健:1376659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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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冯立波:1301905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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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城镇派出所副所长 赵泽勋:18645759157

2019-08-03: 黑龙江省同江市国保队长陆文双1594659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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