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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凌莉(小林), 女, 42
个人情况: 昆明总后96201部队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05-0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8-05: 被逼复员、遭冤狱 昆明市凌莉控告江泽民
云南省昆明市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凌莉女士,在96201部队工作十八年,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隔离长达四个多月后,被逼迫复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一直遭受迫害。近期,凌莉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控告人凌莉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自幼体弱,一九九九年四月始炼法轮功,炼功后身心健康,受益很大。不曾想,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却对这么好的功法发动了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我和我的母亲到我家看望我的儿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陷害,我被我原单位云南省昆明市96201部队劫持绑架、非法关押、隔离长达四个多月。每天指使五~六个人二十四小时非法监控我,逼我写“汇报”材料,给我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后来部队逼我复员,我在部队工作十八年后失去工作,失去了经济生活来源(附复员证二份)。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芳等人非法劫持我和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闯入我家抢走我的私人财物:电脑、mp3、手机、法轮大法经书和其他财物,也没有出具清单给我。并诬告我们“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们请律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但是云南省昆明市法院并不理睬,结果我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我不服判决,在狱中一直被严管,被昆明市监狱中的警察和犯人虐待。不许我和其他人说话、接触,逼我每天坐小板凳洗脑十四小时多,不准我动弹。我先后写了五封申诉状,让狱警拿给昆明市法院,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对我的非法关押对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我的前夫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承受不住这个打击和我离婚,当时孩子仅九岁,小小年纪就失去了母亲在身边的呵护照顾,身心受到重创。 我的父母六七十岁了,两位老人自我被迫害以来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中。在我被昆明市监狱非法关押的五年里,老人每年往返千里到监狱中看我,每次都遭到狱警的限制,说是上面领导的指示。同时我的亲朋好友也都受到了间接的迫害惊吓,有的不愿和我们来往,怕受牵连。 我从监狱放出后,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我回到湖北省家乡探亲,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看法轮大法讲法录像时,湖北省团风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等人员非法闯入,将我劫持绑架、非法拘留十天。后当地的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把我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五十三天。610办公室人员和公安人员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给我。 十几年中,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下,真不知有多少象我这样因坚守法轮功信仰的人被关押,被残害、被欺辱;又不知有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另一方面,不知又有多少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在江泽民的谎言欺骗和淫威下,干下了残害善良的罪恶。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5/被逼复员、遭冤狱-昆明市凌莉控告江泽民-313647.html 2015-05-02: 法轮功学员王廷生婆婆、叶菊花婆婆、凌莉被以上邪恶之徒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新村洗脑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二零一五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8213.html 2013-05-10: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阻挠凌莉会见家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被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而后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凌莉女士,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与她的父母会见过一次,至今十一个月女二监一直阻挠家属会见。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四月二十四日、五月七日,从老家湖北专程赶来的七十岁的父亲和六十四岁的母亲到女二监要求见女儿再次遭到无理。 今年四月十六日,凌莉父母从湖北老家坐火车赶来昆明看女儿,二十三日九点左右凌莉父母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女儿,监狱会见室的谢警察和张警察要求他们写会见申请,还说当天不能答复。 第二天凌莉父母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室,谢警察打电话联系监区,回复说监区已经拿到了申请书,但领导不在,当天无法回复,如果可以会见就打电话联系凌莉父母。 两个星期后,五月七日凌莉父母又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会见室,张警察说不让见,但凌莉父母要求查看递交进去的申请意见书。张警察打电话给里面,里面一个警察将申请意见书送出来,还不太愿意给凌莉父母看,在凌莉父母再三要求后才看到了申请意见书。 申请意见书上凌莉父母写道:“我们是女二监一监区凌莉的父母亲,从老家湖北坐火车到昆明来,想见女儿凌莉,请你们批准。凌莉的父亲凌志刚,母亲吴凤仙,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意见书上监狱批字是:“凌莉目前依然是严管期,父母会见不利于其改造,不予会见”,签名为:秦敏,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领导批字:同意,签名为:莫瑞,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另外一个签名为:雷明,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除了阻挠正常会见外,女二监还阻挠正常的通信和电话,二零一三年至今凌莉父母没有收到凌莉的一封信,二零一二年收到两封信,而凌莉到监狱后从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二零一三年二月中旬,凌莉父亲接到自称为女二监管凌莉的警察的电话,警察让凌莉父母拉凌莉一把,当凌莉的父亲问对方贵姓,对方说有规定不能说,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二零一二年六月份凌莉的妹妹说自己单位的领导找自己谈话,说云南那边打电话来威胁,让她管好自己的父母。 最近一次凌莉父母见到女儿是一年前,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早上十点,那次会见了半个小时。但是里面警察记录,外面一个警察限制凌莉父母所说的话。当时凌莉穿着高领棉毛衫,手腕上有护腕,精神状况还好,凌莉说自己在里面没有干活。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下午两点左右有大约四个警察,穿警服来凌莉家骚扰,当时凌莉父母亲在家,大约敲门敲了二十分钟,凌莉父母没有开门。 凌莉,四十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五十二号九幢二单元四百零一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公、检、法、司各部门之上的邪恶机构)、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告等六名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并抄家,抢走了法轮功书籍、神韵新年晚会光碟、手机、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后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 与凌莉一起被绑架的还有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女,四十七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董桂芬(女,六十一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四百五十六号附二十六室)、张秀英(女,七十八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一单元601号)。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这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凌莉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作无罪辯护。在法庭上,尽管公诉人朱林和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长杨捷、李琰都无言以对,但最后昆明市中级法院还是无视宪法和法律,在“六一零”的操控胁迫下,依然法外施法。之后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千零九)昆刑一初字第一百八十一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判刑三年,张秀英、王勇监外执行。 凌莉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一直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被监狱关“禁闭”、“坐小板凳”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10/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阻挠凌莉会见家人-273314.html 2010-09-08:昆明法轮功学员上诉 驳斥被强加的罪名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致信昆明法院审判长,对昆明中级法院对他们的判刑提出上诉,指出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仅无罪更是有益于社会,而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则是正义之举;相反,法院将好人无理判刑才是违反了宪法,更是对好人的无端迫害。 法轮功学员凌莉女士,一九七三年日出生,汉族。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她因修炼法轮功被昆明市西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签逮。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开庭,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王勇(三年),张秀英(三年),董桂芬(三年),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凌莉女士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结社、出版的自由。我们四名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大法,在锻炼身体的同时,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没有做任何坏事,不偷、不抢、不骗、不奸、不淫、不赌、不害人、不杀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没有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任何危害。” 他们在上诉中质问审判长:“我们因共同的信仰在家中一起读读《转法轮》,这也犯法吗?请问是破坏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既然法律重证据,讲公平、公正,那么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一心向善的中国公民为什么没有最基本的自由?请审判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我们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针对法轮功学员所拥有的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真相资料及护身符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说:“拥有这些物品都是合理、合法的,这些东西是我们省吃俭用、辛苦工作,用自己的积蓄节约制作,并没有诈骗他人钱财。本着佛法普度众生的目的,免费送给有缘人,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没有聚众闹事,没有打架斗殴,更没有任何暴力行为,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影响。老百姓知道了真善忍,安份守己做正当生意,约束自己不做坏事。法轮功学员对社会对他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是真正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我们洪扬的就是真、善、忍这个中华民族的精魂和美德,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的电脑打印机等也是私人财产,那么将这些私人物品作为判刑证据实在毫无依据。不管我们有多少法轮大法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愿意送给谁,那是我们的自由,我们不去诈骗他人,不去用他换取别人的钱财,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 在昆明市中院的非法庭审中,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但是中院都不予采纳,理由是“无事实依据”,“与相关法律相悖”。对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质问:“那么是否律师所提出的法律条文都是一指空文?辩护律师提出的都是根据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款:其一,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取缔法轮功;其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是×教,只是报纸、电视上这样宣传,法律讲的是证据,重在依照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款。既然有可依照的条款,为什么不严格遵照执行?不依照法律办事?是否宣传机构大于国家法律?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那么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其三,鉴定法轮功的机构是否有国家认定的鉴定资格,是否可以鉴定法轮功有违法的内容?它有国家认定的鉴定资格证书吗?它能鉴定法轮大法的经书、含有法轮功内容的资料有违反国家法律吗?” 非法庭审时,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以致公诉人朱林在法庭上对于律师的辩护无话可说,更无言反驳。对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如果说法庭是公正的、公平的,法院、检察院人员所戴徽章是天平,那么是应该是维护人间正义的,为什么对律师的辩护根本不予采纳?我们的辩护律师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而审判长却无视宪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完全偏向公诉方,法庭已失去了其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如此,对无罪的好人判刑本身已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把这些善良的修炼人关进大牢才是真正的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四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四名法轮功学员中的王勇先生是粤秀中学老师,是全校师生公认的好教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学校深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信任;张秀英女士已年满七十四岁了,上诉书中质问:“这样一位一心向善的老人,如何能够对社会有危害呢?”凌莉女士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需要孝敬,下有上小学的孩子需要照顾,而董桂芬女士年近六十岁了,修炼大法后身心健康,在社会上、在家庭中都是公认的好人。 上诉书中质问:“把这些善良的人送进大牢,只因她们坚定自己的信仰吗?请问信仰有何罪?请问她们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她们对社会秩序造成什么严重影响?”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进一步指出:法轮功学员学法、修炼,一心向善,遵照李洪志师父的教导严格要求自己,在身心受益的同时做一个好人。法轮大法弘传全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在中国的香港、澳门以及台湾都是大受欢迎的,各个国家及政府已为法轮大法颁发褒奖三千多项,感谢李洪志老师的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所做出的贡献。这些足以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给人类带来了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提升。 法轮大法在中国大陆受到中共的打压,法轮功学员本着说真话的目的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受迫害超过十一年,法轮功学员要求的也只是停止这场邪恶的迫害,他们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诉求,本着善良的愿望,告诫世人不可听信中共谎言、仇视法轮大法,不可对大法犯罪,那会受到天惩。这本是维护善良的正义之举,又怎可作为什么判罪依据呢?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期望审判长、审判员及各位陪审员能够明辨事实,不要参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不要亵渎法律的公正,滥用职权打击善良,在事实与良心面前,做出公正的选择,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8/229365.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77、凌莉,三十六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非法绑架,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被非法判刑五年,现关进女二监迫害。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10-04-19: 昆明西山区“六一零”、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类似盖世太保的组织)、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自1999年 “720”以来跟随江氏集团积极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绑架、骚扰了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劳教和判刑。 现将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警察近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披露于下。 今年以来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继续为江氏集团承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替死鬼,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郭玲娜现仍被关押在看守所; 4月12日上午11点左右,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又非法从家中绑架了杨龚秀、吴其芬、王树兰、圆圆(音)(曲靖法轮功学员)4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抢劫。从吴奇芬家抢走《转法轮》一本、电脑及显示器、音响等全套设备及桌面MP3播放器一个、MP4一个、MP3及数千人民币等。参与抢劫的恶警不敢告诉姓名,只亮了一下搜查证,不等家属看清就急忙收起,当其女儿说要上网让大家来评评理时,一便衣恶警马上威胁到:走着瞧!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于2005年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1. 法轮功学员杨苏红,女,24岁,是一个身高仅有1.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8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 “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1998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1998年2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10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义。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1999年7月20日后,杨苏红坚持信仰、坚持真理,多次遭到西山区“610”、国安大队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2004年11月30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半年的时间内,杨苏红被迫参加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她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2005年5月被送回家,仅一个多月的时间,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参与迫害杨苏红致死的责任单位:西山区“610”、国保大队、春苑派出所、梁源派出所、云南省大板桥女子劳教所) 2.杨小明,女,35岁,是昆明医学院后勤服务发展中心物业管理科职工,于2001年12月29日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非法抓捕,抄家后送五华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然后被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 2000 年1月7日由于杨小明坚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怀孕不到6个月,在西山区和昆明医学院610办公室以开除党籍、下岗向其丈夫施压,胁迫杨小明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参与迫害单位及责任人: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昆明医学院610办公室:黄群忠、昆明医学院总务科:秦德勇) 3.罗泰友,男,云南省门窗工程公司退休职工。1999年7.20对法轮功迫害开始后,罗泰友因不放弃修炼,曾经被昆明关上公安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绑架到关上看守所关押。因罗泰友绝食五天后,公安怕出事,才将他放回家。2000年6月25日,罗泰友在昆明市西山森林公园讲真相时被公安非法绑架到马村派出所关了一天,26日放回家,27日被官渡公安分局将他送到了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了一个月零三天。回到家一个月零一天后,马村派出所又将他非法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劳教三年。2009年2月12日下午,罗泰友在昆明市西山区螺蛳湾批发市场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当晚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罗泰友的老伴被来抄家的警察吓的神志不清,现在屎尿都要人伺候。之后罗泰友被非法秘密判刑五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参与迫害单位及责任人:昆明市西山公安国保大队、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马村派出所、云南省门窗工程公司人保组古海珍) 4.郭玲娜,女,48岁,家住昆明市东寺街102号附96号,系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职工(2007 年11月28日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2007年8月3日下午3点多钟,郭玲娜被昆明市刘家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8月13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整个过程中,家属未收到任何拘留和劳教通知书。郭玲娜所在单位保卫科人员协助派出所恶警参与了对她的迫害。2008年4月1日又被劳教所非法延期5天(云南省女子劳教所[2008]计延字第3-001号延期决定书),于2009年8月 7日释放。由于郭玲娜丈夫所在单位以工作要挟,导致二人离婚,破坏了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 2009年12月13日,回家仅四个月的郭玲娜在向世人讲真相时,又再次被昆明市西山区恶警绑架,现仍被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郭玲娜以绝食抗议,身体极度衰弱。为郭玲娜作无罪辩护的律师遭到云南省司法厅的恐吓威胁,也不准家人探视,郭玲娜遭绑架后,还在读书的女儿和两位80多岁的父母无人照顾。 5.凌莉,女,36 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王勇,女,42岁,昆明市息山区粤修中学教师;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纺织厂退休职工;董桂芬、女、51岁。该四名法轮功学员于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先后绑架。凌莉被非法判刑5年,张秀英、王勇、董桂芬被分别非法判刑5年。 6.李祖英,女,68岁,昆明市政府退休职工。先后四次被绑架,2005年两次发真相资料时被便衣绑架;2007年11月20日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发真相资料再次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30天;2009年2月13日下午3点,李祖英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发真相资料时,被西山区国保大队便衣温永翔再次绑架。 李祖英的弟弟李x,2009年3月31日,在昆明市马街发放神韵光碟被马街派出所绑架。 7.张亮,男,1953年出生,昆明钢铁总公司龙山矿区病退职工,先后两次被非法劳教。2005年9月28日,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一个月。在劳教所里遭受残酷迫害,大冬天张亮炼功,被包夹犯人从头到脚浇冷水;胸口被警察踩踏,导致胸骨突出、脚趾骨折、颈椎被打伤。2009年1月1日下午4点多,在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建材市场发真相资料,被西山区国保大队一名姓邱的便衣绑架到西山区马街派出所,并被用手铐反手吊铐在铁门上。直到第二天中午11点,在家属找到姓邱的警察强烈要求下才打开手铐,当时张亮的双手及手腕已肿得很严重。张亮又被非法劳教两年。 8.陈小衡,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绑架。 以上仅仅是近年西山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案例。在此我们要奉告昆明市西山区“610”、公安分局那些还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现在该是悬崖勒马的时候了,法轮功是什么?法轮功学员是什么样的人?你们应该很清楚:江泽民被西班牙法院起诉;阿根廷法院对江等数名高官发出逮捕令;美国国会605号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敦促奥巴马会见法轮功学员。善恶有报的天理在衡量着众生,停止迫害,无条件释放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弥补过失才是你们唯一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9/221800.html 2010-02-20: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案例 十四、法轮功学员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2009年4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 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并又先后绑架了其他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法轮功学员,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判刑三年,张秀英、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0/218517.html 2010-01-11: 昆明市司法局阻挠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明慧通讯员昆明报导)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30日对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要求上诉,可是昆明市司法局无理阻挠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被判刑三年,张秀英与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接到判决后,四位当事人均不服判决,要求进一步上诉,在找到本地律师愿意代理此案件并作无罪辩护后,昆明市司法局公然阻挠律师代理,不允许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为法轮功辩护,同时以吊销律师执照相威胁。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并又先后绑架了其他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 2009年4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216109.html 2009-12-30: 昆明市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被非法判刑 (明慧通讯员昆明报导)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判刑三年,张秀英因年纪大,身患重病,需保外就医,因此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其绑架,又先后绑架了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2009年4 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非法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0/215341.html 2009-11-22: 云南邪党操控法院非法开庭,辩护律师义正辞严 2009年11月19日,云南中级法院对云南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等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大法弟子们以博大的慈悲向法官及在场的公检法人员讲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重申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合法,讲真相合法。北京律师李静林、孙玉新为大法弟子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李静林律师在分析中外法律法规后得出结论“法轮功弟子信仰真、善、忍合法”,孙玉新律师就刑法三百条质疑公诉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公诉人无语,最后律师要求应立即无罪释放四名大法弟子。在场人员无不感动,并报以掌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213061.html 2009-11-14: 昆明市中级伪法院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最新消息,昆明市中级伪法院将于2009年11月19日下午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同时绑架了其他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 董桂芬,女,56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 张秀英,女73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4/212597.html 2009-05-05: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五人被绑架的更多情况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董桂芬、王勇、陈小衡等四人先后去凌莉家中,在离开凌莉家后先后被绑架,张秀英在路上被警察非法搜查并带到昆明市金碧派出所,后被家属要回,所谓取保候审,现由警察24小时监控。 陈小衡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一个星期后放回,4月28日已回到家中;王勇是昆明市盘龙区第一中的老师,当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警察从学校绑架,现被关押在何处情况还不清楚;董桂芬是刚到凌莉家按门铃,警察已经在凌莉家中,二人同时被绑架,董桂芬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凌莉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何处情况还不清楚。其中,董桂芬、王勇于4月28日被警察带到凌莉家中所谓的指认现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5/200224.html 2009-04-27: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五人被非法绑架 2009年4月21日中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董桂芬、王勇、小林(姓名待查)、小衡(姓名待查)等五人在张秀英家学法,交流体会,昆明市西山区金碧派出所警察闯进家中把他们五人非法绑架至金碧派出所并扣押。后张秀英的儿子向金碧派出所要人,张秀英现已回到家中,但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关押的地点目前不详,请知情人士提供。 目前,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于2009年4月25日向昆明市西山分局提出要求放人的请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7/199757.html 2009-04-27: 董惠芬、陈小衡、小林等大法弟子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迫害 四月二十二日,云南省昆明市五位大法弟子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等恶警绑架,其中两位大法弟子走脱,董惠芬、陈小衡、小林(姓名不详)三位大法弟子仍被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7/199757.html 2005-09-06: 最近,昆明总后96201部队有一个叫凌莉的同修被人举报,遭该部队绑架。因该同修属于没有暴露的学员,据说从随身物品中查到了《九评》,引起该部队很大震动。该同修目前处境很不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6/109878.html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2024-08-15: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法院 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6-08: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5-30: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徐建斌 审判员:阮文波、刘华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2005-09-06: 凌莉所在部队 总后96201部队部份电话:
干部处:0871-4073211 财务处:0871-4073311 阵管处:0871-4073411 陶久平:0871-4073412(凌莉的丈夫,阵管处处长) 政治部:0871-(待查) 保卫处:0871-(待查) 后勤部:0871-(待查) 卫生处:0871-(待查)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9-12-15: 云南被绑架大法弟子通过法律渠道进一步讲真相
今年11月19日,云南中级法院又对凌莉等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四名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慈悲讲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并请律师作了无罪辩护,在云南公检法司人员中引起极大震动。之后,云南被非法判刑关押的大法弟子龙华鲜、周晋、黎昆平、李谦、李文波等均由家属聘请了律师进行申诉。 去年以来,云南各地有十多名大法弟子因讲真相被绑架并秘密开庭,判刑3至5年不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5/2144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