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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 >> 王勇, 女, 43

个人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9-04-2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09-28: 云南昆明女教师王勇的申诉

云南昆明西山区粤秀中学语文女教师王勇,近日向西山区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对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王姓警察和一名温姓警察以及三名自称是西山区政府的人员到家中威胁煽动一事,王勇女士要求法律监督部门追究不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人员的侵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名王姓警察和一名温姓警察以及三名自称是西山区政府的人员来到王勇家中,问她炼不炼法轮功,并威胁说:炼就自己负责,不炼就写个保证。其中的一个人公然诽谤法轮功,诋毁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

王勇是粤秀中学公认的好老师,从教已二十多年了,因身体有病于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功。她修炼后各方面都有很大改变,其中在工作中帮助最大。脾气不再暴躁,取而代之的是平和的语气,善心加道理,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看人总是看别人的长处,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尊重,得到了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的肯定。

然而像王老师这样的好人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三日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回到家中,由一级教师降为职员,工资也相应降档。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钟,王老师正在学校办公室批阅学生期中考试卷,被校长派人叫到校长室,在那被西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邱学彦等四、五人绑架到金碧派出所,随后被迫流离失所。六月二十四日中午,在昆明公共汽车东站被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冯军等人绑架到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迫害,从办公室五楼卫生间窗口跳下,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肺挫伤,左手关节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骨突出。

附:王勇老师的申诉原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8/230205.html

2010-09-08: 昆明法轮功学员上诉 驳斥被强加的罪名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致信昆明法院审判长,对昆明中级法院对他们的判刑提出上诉,指出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仅无罪更是有益于社会,而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则是正义之举;相反,法院将好人无理判刑才是违反了宪法,更是对好人的无端迫害。

法轮功学员凌莉女士,一九七三年日出生,汉族。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她因修炼法轮功被昆明市西山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签逮。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开庭,同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法轮功学员王勇(三年),张秀英(三年),董桂芬(三年),罪名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凌莉女士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

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结社、出版的自由。我们四名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大法,在锻炼身体的同时,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没有做任何坏事,不偷、不抢、不骗、不奸、不淫、不赌、不害人、不杀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没有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任何危害。”

他们在上诉中质问审判长:“我们因共同的信仰在家中一起读读《转法轮》,这也犯法吗?请问是破坏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既然法律重证据,讲公平、公正,那么我们这些普通的老百姓,一心向善的中国公民为什么没有最基本的自由?请审判长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我们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

针对法轮功学员所拥有的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真相资料及护身符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说:“拥有这些物品都是合理、合法的,这些东西是我们省吃俭用、辛苦工作,用自己的积蓄节约制作,并没有诈骗他人钱财。本着佛法普度众生的目的,免费送给有缘人,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没有聚众闹事,没有打架斗殴,更没有任何暴力行为,没有对社会秩序造成任何影响。老百姓知道了真善忍,安份守己做正当生意,约束自己不做坏事。法轮功学员对社会对他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是真正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我们洪扬的就是真、善、忍这个中华民族的精魂和美德,法轮大法的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的电脑打印机等也是私人财产,那么将这些私人物品作为判刑证据实在毫无依据。不管我们有多少法轮大法经书、光盘、护身符等都是法轮功学员的私人物品,我们愿意送给谁,那是我们的自由,我们不去诈骗他人,不去用他换取别人的钱财,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

在昆明市中院的非法庭审中,其中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但是中院都不予采纳,理由是“无事实依据”,“与相关法律相悖”。对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质问:“那么是否律师所提出的法律条文都是一指空文?辩护律师提出的都是根据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款:其一,国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取缔法轮功;其二,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是×教,只是报纸、电视上这样宣传,法律讲的是证据,重在依照法律明文规定的条款。既然有可依照的条款,为什么不严格遵照执行?不依照法律办事?是否宣传机构大于国家法律?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那么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其三,鉴定法轮功的机构是否有国家认定的鉴定资格,是否可以鉴定法轮功有违法的内容?它有国家认定的鉴定资格证书吗?它能鉴定法轮大法的经书、含有法轮功内容的资料有违反国家法律吗?”

非法庭审时,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以致公诉人朱林在法庭上对于律师的辩护无话可说,更无言反驳。对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在上诉书中指出:“如果说法庭是公正的、公平的,法院、检察院人员所戴徽章是天平,那么是应该是维护人间正义的,为什么对律师的辩护根本不予采纳?我们的辩护律师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而审判长却无视宪法、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完全偏向公诉方,法庭已失去了其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仅如此,对无罪的好人判刑本身已是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把这些善良的修炼人关进大牢才是真正的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扰乱了四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四名法轮功学员中的王勇先生是粤秀中学老师,是全校师生公认的好教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学校深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信任;张秀英女士已年满七十四岁了,上诉书中质问:“这样一位一心向善的老人,如何能够对社会有危害呢?”凌莉女士上有六、七十岁的父母需要孝敬,下有上小学的孩子需要照顾,而董桂芬女士年近六十岁了,修炼大法后身心健康,在社会上、在家庭中都是公认的好人。

上诉书中质问:“把这些善良的人送进大牢,只因她们坚定自己的信仰吗?请问信仰有何罪?请问她们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她们对社会秩序造成什么严重影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8/229365.html

2010-02-20: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案例

法轮功学员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2009年4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 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并又先后绑架了其他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法轮功学员,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判刑三年,张秀英、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0/218517.html

2010-01-11: 昆明市司法局阻挠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30日对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大法弟子要求上诉,可是昆明市司法局无理阻挠本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被判刑三年,张秀英与王勇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接到判决后,四位当事人均不服判决,要求进一步上诉,在找到本地律师愿意代理此案件并作无罪辩护后,昆明市司法局公然阻挠律师代理,不允许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为法轮功辩护,同时以吊销律师执照相威胁。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并又先后绑架了其他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 2009年4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216109.html

2009-12-30: 昆明市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8:30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面对大法弟子当庭讲真相及正义律师的无罪辩护,法庭当庭未做出宣判。2009年11月3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81号刑事判决书,捏造证据,强加罪名,非法对凌莉判刑五年,对其他三位大法弟子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分别判刑三年,张秀英因年纪大,身患重病,需保外就医,因此监外执行。此次判决的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李锬,杨捷;书记员:段云萍;昆明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朱林。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其绑架,又先后绑架了王勇、董桂芬、张秀英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2003年9月10日回家。2009年4 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西山分局警察从学校非法绑架,之后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今年6月24日下午再次被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带领一帮警察绑架,当日下午4时许,王勇从西山区国保大队5楼坠下,身受重伤。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家属直到6月25日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2009年6月20日被监视居住,次日被取保候审。

董桂芬,女,57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456号附26室,2009年4月21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非法抓捕,5月28日被非法逮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

张秀英,女,74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南站新村163栋1单元601号。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2006年3月8日回家,2009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0/215341.html

2009-11-22: 云南邪党操控法院非法开庭,辩护律师义正辞严
2009年11月19日,云南中级法院对云南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等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大法弟子们以博大的慈悲向法官及在场的公检法人员讲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重申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合法,讲真相合法。北京律师李静林、孙玉新为大法弟子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李静林律师在分析中外法律法规后得出结论“法轮功弟子信仰真、善、忍合法”,孙玉新律师就刑法三百条质疑公诉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公诉人无语,最后律师要求应立即无罪释放四名大法弟子。在场人员无不感动,并报以掌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2/213061.html

2009-11-14: 昆明市中级伪法院将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最新消息,昆明市中级伪法院将于2009年11月19日下午对凌莉、王勇、董桂芬、张秀英四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将凌莉绑架,同时绑架了其他三位大法弟子,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等设备。凌莉与董桂芬从4月21日至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张秀英、王勇取保候审。
凌莉,女,36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后新街52号9幢2单元401室。
王勇,女,43岁,昆明市西山区粤秀中学教师,2002年12月10日曾被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一年。
董桂芬,女,56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
张秀英,女73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2003年4月7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4/212597.html

2009-07-07: 昆明市中学教师王勇被警察围捕 坠楼重伤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第一中学教师王勇女士于2009年6月24日遭西山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围捕,在恶警的威逼下,被迫从5楼坠下,受重伤,胸前3根肋骨折断,全身不能动。

此事发生于王勇在昆明市东站附近租住的一处单元楼5楼的房间。这是王勇为躲避恶警抓捕而被迫离家后找的暂住处。事发当天下午4时许,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带领警察若干人到王勇住处围捕,当时在王勇家的大法弟子邓智旭、吉红莲被非法抓捕。王勇为躲避抓捕,在众多警察的威逼下,被迫从5楼坠下。事发后警察将王勇送到昆明市第四十三医院,经检查,胸前3根肋骨折断,胸柱突出。右臂崩裂,左边身体发黑,全身不能动,连讲话都十分困难。

家属直到第二天才接到通知到医院看望,西山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威胁王勇家属不许透露王勇的情况,否则,王勇丈夫的工作、王勇家庭的安全、孩子上大学都将受到影响。王勇母亲在得知消息后瘫倒在地,非常凄惨。

此前,王勇女士就曾被恶警绑架。2009年4月21日,王勇和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女)、董桂芬(女)、陈小衡(女)等先后去凌莉(女)家中,在离开凌莉家后先后被绑架(详见2009年4月27日每日明慧)。王勇于4月21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警察从学校绑架,之后走脱被迫离家,在昆明市东站附近租了一处单元楼5楼的住房。

在大陆,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只因坚持信仰并向民众讲真相,就被中共警察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多遭到恶警的虐待和刑讯逼供,之后被非法劳教、判刑,遭受种种苦难。法轮功学员都爱惜生命,法轮功更是严禁自杀,王勇坠楼完全是恶警逼迫所致。

王勇坠楼事件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邓智旭、吉红莲目前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请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

此次带领恶警抓捕王勇的是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国保大队长邱学彦,此人曾参与2009年6月25日一行六人非法骚扰昆明大法弟子王岚,详见2009年6月29日明慧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7/204033.html

2009-07-04: 云南大法弟子王勇、邓智旭、纪红莲被官渡区公安恶警绑架

2009年6月24日,云南大法弟子王勇(女),在昆明市东站租住的房中被官渡区公安恶警绑架。王勇被逼从五楼坠落,左手被严重损伤,左侧三根肋骨折断,左腿粉碎性骨折,伤势严重,现被恶警送到部队43医院,外人不得探望。

同时,一起绑架的还有邓智旭、纪红莲(同音)。两人遭到恶警的非法审讯与逼供,其中,邓智旭于26日被玉溪红塔区恶警何小沛、朱家荣等劫持到玉溪九龙池看守所非法关押。大法弟子邓智旭正念正行,拒绝签字,坚定的绝食反迫害,已绝食8天,身体非常虚弱。纪红莲(同音)被非法关押在官渡区看守所,请昆明的大法弟子了解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4/203911.html

2009-05-05: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五人被绑架的更多情况

2009年4月21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董桂芬、王勇、陈小衡等四人先后去凌莉家中,在离开凌莉家后先后被绑架,张秀英在路上被警察非法搜查并带到昆明市金碧派出所,后被家属要回,所谓取保候审,现由警察24小时监控。

陈小衡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看守所一个星期后放回,4月28日已回到家中;王勇是昆明市盘龙区第一中的老师,当日在学校上完课后被警察从学校绑架,现被关押在何处情况还不清楚;董桂芬是刚到凌莉家按门铃,警察已经在凌莉家中,二人同时被绑架,董桂芬现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西山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凌莉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何处情况还不清楚。其中,董桂芬、王勇于4月28日被警察带到凌莉家中所谓的指认现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5/200224.html

2009-04-27: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五人被非法绑架

2009年4月21日中午,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董桂芬、王勇、小林(姓名待查)、小衡(姓名待查)等五人在张秀英家学法,交流体会,昆明市西山区金碧派出所警察闯进家中把他们五人非法绑架至金碧派出所并扣押。后张秀英的儿子向金碧派出所要人,张秀英现已回到家中,但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关押的地点目前不详,请知情人士提供。

目前,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于2009年4月25日向昆明市西山分局提出要求放人的请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7/199757.html

昆明 西山区(海口镇等)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4-05-30: 昆明市西山区永昌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路165号
报警电话:0871-64141957
监督电话:0871-64144417
邮编:650034
所长:胡俊峰
副所长、社区中队长:赵健
副所长:缪蒙
副所长:孔德强
潘云红,女,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社区民警,警号:015488,联系电话:13987610786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中滩街60号
电话:0871-68590110、0871-68590220
邮编:650114
所长:朱洸霆
副所长:朱广铭
副所长兼治安中队中队长:李建坤 警号015652
副所长兼刑侦中队中队长:王江华 警号057308
副所长兼内勤中队中队长:何林 警号016834
副所长兼巡逻防控中队中队长:沈昆 警号016716
社区中队负责人:徐于胜 警号057359

2024-04-14: 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8573809、0871-68573803、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办公室:0871-68573160

2024-04-09: 法官:邓睿 0871-68109366
书记员:田梦霞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电话:0871-5336511 0871-65325671
邮编:650118
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云
经办警察:罗秀东 0871-65393110

2024-04-08: 迫害安顺莲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电话:0871-5336511 0871-65325671
邮编:650118
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云
经办警察:罗秀东 0871-65393110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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