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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延边 图们市(图门市) >> 付立君(付立军), 男, 4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9-06: 吉林省图们市国保大队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近日在当地派出所警察协同下,先后非法抓捕了石岘镇法轮功学员付立军和迟耀才,并非法骚扰了其他一些法轮功学员,据悉讯问关于安装亚太新唐人电视台卫星接收天线(大锅)的情况,意欲迫害安装人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图们市中共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关押近半年的法轮功学员刘晓华。在之前一天,八月二十九日,他们密谋非法抓捕了刘晓华的丈夫——当时在安图县建筑施工工地打工的付立军。 付立军,男,大约四十多岁,因信仰法轮功,曾遭受非法关押和残酷的酷刑迫害,家中贵重私人财物曾被中共图们国保大队警察先后两次洗劫,导致家庭一贫如洗。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刘晓华在家中被非法抓捕时,正赶上付立军因故离家,因此当时避过一难。不得已,付立军将正在上小学的女儿托付给年迈的母亲,自己外出打工挣钱维持生活。 付立军被非法抓捕后不久,二零一一年九月二日,石岘镇法轮功学员迟耀才在家中被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迟耀才,男,大约五十多岁,石岘造纸厂工人。九月二日上午大约八、九点钟,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多人,机动车多辆,并调动了带升降梯的消防车有备而来,非法抓捕了迟耀才。迟耀才被非法抓捕后,被劫持到何处,下落不明。 图们市国保大队警察在非法抓捕了迟耀才后,又接连骚扰了其他一些石岘镇的法轮功学员,收集所谓的证据,有的被他们非法传讯后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6/吉林省图们市国保大队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246322.html 2009-03-26: 图们市国保大队恶警王延晟绑架无辜、抢劫财物 2009年1月,吉林省图们市国保大队王延晟等歹徒闯入大法弟子刘晓华家中抢劫财物,并绑架刘晓华的丈夫付立君和当时家中的三位客人。 1月5日上午9点30分,图们市国保大队王延晟和石岘镇派出所柳基善等一伙六七个警察,突然闯入家住石岘镇的大法弟子刘晓华的家中,刘晓华机智走脱,他们看到人没抓到,就把家中的电脑、VCD机,mp3、录音机、手机、存折(内有8000多元)等一些私人用品抢走。 他们抢劫完财物,王延晟又将刘晓华的丈夫付立君和当时家中的三位客人一同抓走,送到派出所并非法关押。王延晟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六张白纸让付立君签字画押,让其承认电脑和其它物品是属于违规违纪的东西。付立君坚决不签,王延晟拿起手套用力抽打付立军的头部、脸部,抽的付立君眼花缭乱、头晕目眩,恶警并恐吓说,如果不签就劳教,包括当时在场的家中的三位客人。无奈,付立君为不牵连朋友,含泪画押签字。 事后,付立君为了生活的需要,多次找王延晟索要被非法劫走的财物,并指出他的这一行为是违法的,王延晟凶相毕露,高声叫骂:我犯法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有能耐你去告我去,看谁能把我怎么样。并且扬言:付立君,有一天你落到我手里,你看看……此后,付立君的电话被监听,恶警打电话谩骂、恐吓,叫付立君把妻子交出来。不仅如此,他们还去刘晓华的婆婆家、娘家进行骚扰,让他们把人交出来,吓的刘晓华70多岁的母亲得了心脏病,每天打针吃药,无人照料;就连9岁的孩子也被吓的在半夜哭喊警察来了。就这样逼得刘晓华的丈夫不敢在家居住,刘晓华也被迫流离失所,居无定处,致使失业多年的一家生活陷入绝境,孩子上学买书本都借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26/197825.html 延边 图们市(图门市)联系资料(区号: 433)2024-04-09: 龙井市检察院
地址 延边州龙井市安民街海兰路219号 邮编133400 总机0433-3221790、3221791、3222541、3222103、3222780、3223796 办0433-3251102、3236866、3222477 控告申诉科3222000 检察长、书记赵志海 赵志海,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 副检察长文京花分管刑事检察部 文京花,女,朝鲜族,1972年9月出生 副检察长金浩彬分管控告申诉与刑事执行 金浩彬,男,朝鲜族,1981年7月出生 起诉科(公诉科)0433-3222541 举报中心0433-3222000 检察部0433-3222000 检委会专职委员金建武 指导刑事检察部办案一组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 金建武,男,朝鲜族,1973年5月出生, 第一检察部主任李鹤负责刑事检察 李鹤,女,汉族,1979年7月出生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林晔 第三检察部主任冷庆阳负责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 冷庆阳,男,满族,1970年11月出生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成日。张成日,男,朝鲜族,1977年1月出生 监所检察科0433-3280080 龙井市法院 地址 吉林省龙井市河西社区 龙延路交警办公区北90米 邮编133400 值班0433-3476117、3476074、3476109 办0433-3476042 院长张贤男 副院长 何海滨分管刑事审判 副院长朴香子分管立案、申诉、涉诉信访 执行庭0433-3476007 执行局长金哲负责执行、司法警察大队 研究室0433-3476008 纪检室0433-3476005 纪检组长周义学分管监察室 监察室0433-3476011 政治处0433-3476006 审判庭0433-3476025 刑庭庭长金明文0433-3476028 执行庭0433-3476007 行政庭0433-3476020 法警大队0433-3476079、347605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3)200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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