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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嘉峪关市 >> 曹慧琴, 女, 60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2008年12月8日 迫害致死 (2008-12-19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8-12-19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需要继续确认的致死案例编号 194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1-11: 命案“私了”隐藏的罪恶(中)
十、欺骗受害者家人未得逞,书记出面要“私了”

曹慧琴,女,六十多岁,甘肃省嘉峪关市四零四厂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被四零四厂迫害致死。尸体停放在四零四厂太平间。恶警声称,八日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人还活着,十五分钟后去看人已上吊。尸检结果:面目安详,脖子有勒痕,身上有针眼,背部发青。

曹慧琴的家人说:她不可能自杀。如果真是上吊自杀,面目不可能是安详的,舌头应该是吐出来的,而曹桂琴老人的舌头很正常。而且又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撕了床单,拧成绳子,再把绳子拴到房顶到咽气,十五分钟内完成,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如果自杀的解释不成立,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被打死后,杀人凶手伪造自杀现场。

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二分厂书记找到曹慧琴的家人说要私了,默认他们做错了,说赔点钱,先把人火化了,墓地他们出钱买。曹慧琴的家人说一定要有个说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1/命案“私了”隐藏的罪恶(中)-318710.html

2009-02-11: 曝光甘肃省嘉峪关市恶警王先福杀人罪行
甘肃省嘉峪关市恶警王先福,40岁左右,404厂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其人坏事干绝。于2008年12月在404厂看守所打死一个60多岁的老人,这个警察中的败类还能让他留在公安局里继续危害人民吗?这个执法犯法的人中败类不应该被绳之以法吗?杀人偿命,这是天理。否则,法律的公正何在,百姓的安全又何在?警察不能保障百姓的人身安全,滥用酷刑,又有谁来监督他们呢?

2008年12月8号,恶警之首王先福带人闯进法轮功修炼者曹慧琴家。非法抄走家中贵重物品。并抓走了她。说是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放人,老人被抓进去3天3夜不让睡觉,连续审讯,严刑逼供,后转到404厂看守所,继续迫害。恶人没有从老人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恼羞成怒,用高压电棍电击曹慧琴老人:身上、腿上、到处乱电。高压电流从前胸穿过心脏,整个前胸后背被烤焦,致使老人死去。

恶警怕担责任,逃脱法律制裁,伪造自杀现场2天后告知老人家属,说曹慧琴上吊自杀了。

疑点一:看守所的房间里根本就没有地方挂床单。

疑点二:据恶警给曹慧琴的家属说:晚上9:45分看时人还好好的,15分钟后看时老人已经上吊身亡了。试想15分钟内,又要撕床单,拧成绳子,挂上去,到上吊咽气,一个60多岁的老人能做到吗?

疑点三:上吊自杀的人舌头应该是吐出来的,可老人的舌头好好的,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老人是先被打死后被挂上去,伪造的自杀现场。

疑点四:法轮功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自杀,自杀是有罪的。再说恶警通知拘留15天,罚1000元钱,又不是判多少年,老人怎么会想不开自杀呢。

疑点五:如果老人是自杀的,前胸和后背烧焦的伤口如何解释。

曹慧琴老伴和孩子气愤之余,将404厂公安局、看守所告上检察院,恶首王先福等给曹慧琴的女儿、女婿的单位施压不让上告,曹慧琴老伴的单位二分厂书记马×× 受上级的压力和指派找他老伴要私了,说他们买骨灰盒,买墓地的钱只出一部份,曹慧琴家人不干,一定要上告,揪出杀人凶手,老人在外地的一个侄子是个律师,来帮着打官司,404总厂、610、公安局紧急开会,商量对策,结果搞了一场闹剧。谎称曹慧琴老人的遗体“丢了”,从厂区出去的车辆一律打开后备箱检查是否偷了遗体。肯定是怕律师带法医验尸,发现他们的杀人恶行。

他们做了两手准备,一边藏了尸体,一边和曹慧琴家人谈判。赔几万元私了。曹慧琴家人不干。老人在日本的亲属要带记者来过问此事,他们这才害怕了。公安局出 12万私了。曹慧琴家人为了让死者入土为安,也就接受了条件。这时遗体出现了,第二天急忙把老人的遗体火化,公安局派车跟着,害怕有人抢遗体。暴露他们杀人、伪造假现场的罪行。就如天安门自焚伪案一样,有头脑的人稍一分析就可以知道真相。烧伤的部位如何处理?气管切开会唱歌?

这个首恶王先福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对跟他母亲一样的老人下此毒手,而且干了坏事不知悔改,还把责任推给别人,在曹慧琴老人之前还抓了一个404退休职工叫谢桂芳,也是王先福带人抓的。奥运期间抓了一个住在阳光小区的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梁静远,还骗人说是嘉峪关公安局警察抓得,他们没有办法,只好提前下手。还骗大家说这个外地的大法弟子的工作是他找的,那个大法弟子的工作是他找的,全是骗人的鬼话,无非是想洗脱他的罪行,逃脱最后的审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偿命,这是不变的天理。

这场江泽民出于嫉妒,一意孤行,而发动的这场人神之共愤的对法轮功的镇压中,在这个恶魔下的命令“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打死算自杀”的邪恶宣言中,中共对那些杀人,放火,偷抢的坏人不去管,而是拿出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迫害法轮功,而邪恶的 610,且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从未讲过法律。到现在已是骑虎难下了,怎么向人民交代,政府才是真正的说谎者。

由于中共铺天盖地对法轮功的造谣和抹黑宣传,大法弟子本着善念向世人讲真相,根本目的是为了救人,去其众生头脑中被邪党所灌输谎言的毒害,挽救其将来因敌视大法而被淘汰的危险,这是大法弟子在承受被迫害时还能挽救众生的慈悲伟大的举动,而且大法弟子讲清真相是在还公民的知情权,是正义之举。

这个警察中的败类还能让他看留在公安队伍里继续危害人民吗?这个知法犯法的人中败类不应该被绳之以法吗?杀人偿命、这是天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1/195208.html

2008-12-18: 甘肃嘉峪关市曹慧琴被迫害致死
甘肃省嘉峪关市404厂大法弟子曹慧琴,女,60多岁,2008年12月8日被迫害致死。尸体停放在404厂太平间。恶警声称,8日晚上9:45人还活着,15分钟后去看人已上吊。尸检结果:面目安详,脖子有勒痕,身上有针眼,背部发青。

曹慧琴的家人说:她不可能自杀。如果真是上吊自杀,面目不可能是安详的,舌头应该是吐出来的,而曹桂琴老人的舌头很正常。而且又是60多岁的人了,撕了床单,拧成绳子,再把绳子栓到房顶到咽气,15分钟内完成,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如果自杀的解释不成立,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被打死后,杀人凶手伪造自杀现场。

12月11日上午,404厂二分厂书记找到曹慧琴的家人说要私了,默认他们做错了,说陪点钱,先把人火化了,墓地他们出钱买。曹慧琴的家人说一定要有个说法。

曹慧琴是404厂家属,12月2日(下大雪),404厂恶警对曹慧琴非法抄家,抢走电脑、1台打印机、1台录音机、1台DVD等私人财物。恶警抓走曹慧琴老人,从晚8:00-凌晨3:00一直审问。当时,不法警察说:拘留15天,罚款1000元,10几天后就回家了。

曹慧琴老人从2008年12月5日被404厂恶警送到404厂看守所迫害。她老伴无人照顾,吃不上饭。据悉,恶人在她家门口蹲坑,同时跟踪其他大法弟子。

此外,404厂退休职工、大法弟子谢桂芳于2008年11月29日凌晨发资料时被404厂“610”恶警非法抓捕,至今未归,据悉被打的走不了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8/191807.html

嘉峪关市联系资料(区号: 937)

2017-09-17: 嘉峪关区号0937 邮编:735100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及相关单位
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人员:
曹华林:0937-631663763162836315054 程志祎:13519485816
工作地址:甘肃省嘉峪关体育大道2号市公安局
公诉人:王敏:18993789668 0937-6302074
工作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市检察院
承办法官:杜建丽:0937-6301540 刑庭庭长:杨卫军:0937-6218909
工作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阳关路与迎宾路交叉处城区法院
单位:嘉峪关市公安局长城分局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市五一中路7号
分局电话:0937-6302924
朱生斌:1779377079318709471855.
孙晓威、申旺信、姚永明、杨磊、陈刘记
单位: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广场东侧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电话:0937- 8883786
政法委书记:王进平
副书记:杨茂海:13893793359
副书记:刘兆坤
市社会治理局局长:雷丽
单位:嘉峪关市公安局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体育大道2号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生武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华,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建华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拴保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纯阳
副局长:张先锋
严平:13993768861
市公安局调研员、办公室主任:何明玉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 瑜
市公安局警务督查支队支队长:周永龙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何有山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张锋军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赵海军、谢明善、甘世俊、梁国民、袁核成、魏 政
嘉峪关市公安局相关电话
局长0937-6316637、副局长0937-6316283、纪委0937-6315054、办公室0937-6311043、副局长0937-6312628、副局长0937-6315662、政治处0937-6315478、戒毒所0937-6235248、看守所0937-6225622、看守所0937-62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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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37)

2009-02-11:
参与迫害的还有:周万录:13309475108 0937-6785425
徐宁:13399425700
秦经建:0937-6785137
沈国华:13993765711
王先福:13993766129
尚新华:13993769885
李庆华:13993765185
李戈成:13993766330
何新华:13993766016
邓磊:13993760976
刘洁:13993766956
刘国强(张志国):13993766511

2008-12-18:
甘肃省嘉峪关市404厂有关电话:
甘肃省兰州市508信箱总厂 邮编:732850
总厂厂长宋学斌; 总厂书记刘仕鹏;
“610”主任 周万录:0937-3655425;

甘肃省兰州市508信箱公安局 邮编:732850
公安局长 沈国华:0937-6784896;
公安局长刘国强:13993792345;
看守所所长邓磊:0937-6786782;
看守所教导员何秀魁电话:0937-6786333;
看守所所长刘洁电话:0937-6788651(或,09376784856);
公安局三科科长王先福;
恶警尚新华:0937-6783092; 刘政权:0937-6788659;
李戈成:0937-6786438; 何 斌:0937-6784501;
田占军:0937-3650912;
苏继忠;王一鸣;付静;朱宝平;何新华;刘敬等。原看守所所长王秉严。
蹲坑恶人刘成昌电话:09376786270。

原政法委负责人朱宝平电话:13209483398
秦经建原政法委主任:13399425738
民政局电话:0937-676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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