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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 >> 何莲春(何连春), 女, 50

何莲春(何连春)
何莲春(何连春)
个人情况: 个旧市工商银行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红河州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10-28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何莲春(何连春) 何莉春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7-10:云南何莲春姐妹陷冤狱 父亲申冤被骚扰
云南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何莉春姐妹俩先后被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判刑4年、7年,现在都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严管、酷刑等折磨。父亲为刚出狱不久又遭冤狱的大女儿何莲春向司法机关申诉,被频繁骚扰、抄家,并被威胁不准再寄申诉信。

这是姐姐何莲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合计21年)。

何莲春,彝族,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是家中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都跑了一遍,西医、中医、草药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妹妹何莉春,四十六岁,彝族,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

一、父亲为女儿申诉被频繁骚扰、抄家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结束10年冤狱回家,由于10年前云南省蒙自市610不法分子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致使何莲春无家可归,只好回到石屏县宝秀镇父亲家中。何莲春没有听从蒙自市610的所谓“安排”,于八月底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被绑架,刚刚从看守所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二月被建水县法院不顾辩护律师所诉“本案不存在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提起公诉都是违法的”的辩护意见,最终以何莲春两次被非法判刑,以检察院指控的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警察抓获,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为所谓犯罪证据,以“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罪”等莫须有的罪名再次判刑4年,勒索罚款2千元。

何莲春父亲认为自己的女儿没有违法犯罪却被无辜判刑,有违法律与情理,于是向上级检察院和法院以及政法委,以申诉信方式进行申诉,但是申诉信寄出不久,当地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等不法人员,就到何莲春父亲家进行骚扰,威胁不准再向上申诉,说:“不要控告了,人已经送到监狱了。”要他将申诉材料交给他们云云,端午节当地派出所警察又到何莲春父亲家中骚扰,又再次翻东西。

二零一九年八月何莲春到昆明打工期间,石屏县政法委书记张建民、石屏县宝秀镇书记何凯和一个女镇长、石屏县宝秀镇综合办张祥武、石屏县宝秀镇派出所所长白志伟和红河州司法局二人曾经6次到何莲春父亲家里盘问何莲春去处。二零一九年九月“七十周年阅兵”维稳,以上不法人员又到父亲家中追问何莲春下落,同时进行了非法抄家,抄走了父亲为女儿准备的“控告材料”。同时威胁何莲春父亲说:国家将法轮功定性“×教”,要他叫女儿写个“保证书”不要再炼法轮功了。

何莲春父亲告诉他们:我不知道国家有什么将法轮功定性为“×教”的法律,我只知道我女儿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中学没有毕业就停学,到处求医问药。为了给她治病,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准备盖房子的木料都卖了,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但是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还是何莲春炼了法轮功后,疾病全部好了,而且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孩,她炼法轮功后人也变了,会体贴丈夫,孝敬父母,爱护弟妹,作为父母,谁不为自己孩子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而高兴。作为父母看到女儿炼法轮功后好好的,我们尊重她的选择,而且,宪法也允许有信仰的自由啊!

二、姐姐何莲春三次被冤判总计21年 曾遭非人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开始,何莲春只因坚持信仰,多年来三次被判刑,刑期达21年,在关押期间又遭受到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因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当时女儿才1岁。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10年。由于610的干预,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又将她的丈夫介绍给一个公务员,致使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

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九月,何莲春被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不认罪,不配合警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打耳光、拽着头发往墙上撞、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二零零九年五月底何莲春开始绝食反迫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去看她时,见她整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样。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莲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六监区期间,遭“禁闭”、“严管”达五年多,期间被罚坐“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与众不同,只有长约20多公分,宽约8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给一瓶水。长时间(近一年)因为她不报告:“犯人上卫生间。”所以就不准她上卫生间,她曾经在冬天里多次尿憋得忍不住而尿在裤子里,为上卫生间经常遭到包夹脚踢手打,常常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何莲春由于不配合警察无理要求,被罚穿“紧束衣”;两次被开“批斗会”。

从二零一五年二月起,何莲春开始长期绝食反迫害,遭到上百次野蛮灌食、灌药,饭食里投放不明药物,当着三百多服刑人员的面野蛮灌食。十年中何莲春只买过二十多次的咸菜食品,有很长时间连卫生纸都不让买,导致一片卫生巾一用几个月,这件事还被监狱长等人当笑话拿在大会小会上奚落、侮辱。还被剥夺了通信、会见家人的权利。由于长期插胃管灌食,导致何莲春口腔、鼻腔粘膜溃烂、长期胃痛、吐血,全口牙齿松动,一颗门牙和一颗大牙脱落,胃肠功能紊乱,不能吃刺激食物,被折磨的导致两次病危住院抢救,使何莲春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伤害。以下是何莲春遭到的部份酷刑迫害形式。

何莲春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看守所拒收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周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

三、妹妹何莉春用真相币被判刑7年 现今仍遭监狱 “严管”

何莉春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区协警绑架到廖廊派出所。随后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7年后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

根据刑满回来的法轮功学员讲述:何莲春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开始(二零一九年七月女二监为加强对法轮功的迫害,违背《宪法》和《监狱法》,在九监区针对法轮功学员成立了专门的严管监舍,对严管进行分级,分一级严管、二级严管和考察级,其邪恶程度远超之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于何莉春女士不配合监狱的所谓转化,被进行一级严管至今。

严管期间的何莉春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和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5点40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小凳子到晚上12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吃饭吃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由于何莉春不按狱警要求写侮辱性的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又不得购买食品,致使何莉春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另外,监狱还以疫情为由剥夺了家人接见、打亲情电话和通信的权利。家人聘请律师见何莲春,监狱为了掩盖罪恶,还以种种借口刁难、剥夺了律师会见何莉春的合法权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何莉春被劫持到曲靖市麒麟区廖廊派出所期间。被警察强迫脱光衣服侮辱搜身,关押在审讯室,不给吃饭、喝水。由于何莉春拒绝摘下800度的眼镜,遭到协警野蛮推拽,并且背铐着锁在审讯椅上,使何莉春动弹不得,要求上卫生间也不允许,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解开手铐。 第二日何莉春又遭曲靖市麒麟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个警察(三男二女)审讯,被七八个警察按住采DNA血样、拍照,还将她按倒在地上,警察不断给何莉春脚掌心挠痒、折磨她,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

四、母亲在思念女儿的悲伤中去世

何莉春二零零九年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不认罪,遭到警察酷刑折磨,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二零零九年五月底何莲春开始绝食反迫害,六十多岁的老母亲去看她时,见她整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样,母亲心疼的哭了。从此后一直放心不下狱中的女儿,常常失眠和不思饮食。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父母和妹妹好不容易见到关押在女二监的何莲春,父母亲眼看到何莲春就像从垃圾里出来的一样,浑身脏兮兮。何莲春向父母诉说了自己被殴打的遭遇,说经常只能用开水泡一点饭吃,水不够喝,不得洗澡。家人叫她买点营养品吃,她说监狱不给不认罪严管的人买。她还说小便不正常,常常很急,去解又只能解出一点点,这是因为狱警强迫她认罪(转化),不报告就不给上厕所,憋成这样的,她还透露了2012年的时候,因为她不认罪,有10个月的时间不给她洗漱、用水。

为此,父母曾经聘请律师控告女二监的违法行为,从此以后监狱以何莲春暴露监狱情况为由,剥夺了家人探视。现在监狱又以疫情为理由,拒绝了父亲对何莲春及何莉春的探视。

母亲再次看到女儿遭到的折磨后,更加牵挂被关押的女儿何莲春,身体越来越差,因思念过度成疾,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在牵挂女儿的悲伤中去世。

有关何莲春、何莉春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三次被冤判总计近20年-云南何莲春曾遭非人折磨”、“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遭十五年冤狱迫害 云南何莲春又被枉判四年(图)”、“云南蒙自市何莲春再遭冤狱残害-家人控告”、“云南彝族女工程师遭警察折磨、被非法判刑七年”、“彝族工程师何莉春在云南女二监被严管迫害逾九月”。

在此呼吁善良、正义的人士,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大陆目前已经进行了22年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给予关注;对那些还在侵犯人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进行追责!

再次善劝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不法分子,善恶必报,人不治天治。报应来时,你们怎么面对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就凭是执行上级命令的托词就能推脱责任了吗?!人做的事最终都得自己去面对,造下的罪恶都得自己去承担。现在你们唯一的希望,立即停止迫害,尽你们所能善待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得到神的宽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10/云南何莲春姐妹陷冤狱-父亲申冤被骚扰-427987.html

2021-06-27:三次被冤判总计近20年 云南何莲春曾遭非人折磨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善良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女士,曾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十五年半冤狱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她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又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此,补充何莲春于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酷刑折磨。


一九九六年六月,当年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是有目共睹的奇迹。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就被连续非法判刑,原来幸福的家庭被610不法分子强行拆散,何母亲由于牵挂女儿,常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渐渐衰弱,于二零一七年去世。

一、三次枉判 总计近20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何莲春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第二女子监狱非人折磨:暴力灌食、灌药、超时劳动

在二零零九年到二零一九年二月被绑架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何莲春因不放弃信仰、不断以绝食反迫害,更遭到了超乎世人想象的非人折磨。

在被关入入监监区九监区强迫转化期间,何莲春由于决不放弃信仰,被强制从早到晚十四、五个小时的坐在有七十二颗凸起的小钉钉的小塑料凳子上,双手要齐齐的放在双腿上不准动。臀部坐烂了并多次被野蛮灌食,何莲春也不放弃信仰。

后被转关到六监区,在六监区遭到更残酷的迫害,连星期天也不让休息的坐小凳。何莲春从早坐到晚,她的手稍微放歪一点就被专门派来包夹法轮功学员的凶恶的杀人犯(杀自己母亲)的包夹朱世新使劲打手,逼着摆好手为止。何莲春因不认罪,上厕所不报告不自称自己是“服刑人员”,就从早到晚上十点都不让她上厕所,很多次都把大小便解到了裤子里,还不给及时洗。何莲春为了少解小便,就少喝水甚至几乎不喝水。原本每人每天可打一壶水,可何莲春一个星期都“喝不完”一壶水。连同组同住的很多犯人都非常同情她。

何莲春一绝食反迫害,她的包夹就用勺等工具野蛮撬嘴捏鼻子的灌食。包夹朱世新等人还经常突然骂她,以手没放正等为由打她的手,还在灌食她的饭菜里下不明药粉,甚至在不是吃饭时间时也当面给她灌药。包夹得意大声地当着众人的面炫耀:说不吃药哪次不被我们给灌进去了?

直到后来,有一名也被关到六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争取到了每天上三次厕所不报告和可站起来活动三次的待遇后,何莲春才得以每天可站起来活动三次的机会。结果警察却换了一种迫害方式,让何莲春每天天不亮就跟着犯人出监到劳动车间,晚上天黑了、星星月亮出来了,才跟着大家一起回来 。她去了却坚决不劳动,可回到监房后,星期天别人休息时却依然让她还坐小凳。

从二零一五年二月起,何莲春开始长期绝食反迫害,无论被拖去从鼻子灌食多久,何莲春都不吃饭,并要求无罪释放。坚持一年多的她瘦得皮包骨,还被暴力在地上拖的内裤都破了、鞋袜被拖掉,臀部和腿及脚等多处流血。监狱就又换成人工撬嘴灌:六、七个人按住用一个大勺撬开嘴按住舌头,再用一小勺舀稀食灌进去,何莲春的牙齿被撬松撬掉,一段时间后又换成从鼻子插管灌,来回换着灌。

何莲春女士承受了非人的折磨,却依然坚持绝食反迫害。监区依然逼她跟着出监到车间,每天在车间一头的边上,当着三百多服刑人员面野蛮灌食她。很多胆小的人都不敢多看。每天灌三次:早上的馒头、中午、晚上的饭先用水泡后,再在一个小打碎机里打成糊,在她反抗力气小时就两三个人灌,在反抗力度大时,那些车间里不干活专门戴着袖套到处转的犯人监督岗都跑过去参与灌,六七人一起按住灌,是六监区队长和警察指使着这些犯人在这样灌。有人使劲打她的头,揪头发,多次打的她的头、身体青肿!有的用一把大勺先撬开嘴,按住舌头,再用小勺舀稀糊灌进去!一些犯人一边干活一边小声说:又是大勺套小勺,太惨了。

有一次何莲春疼得大喊救命!可整个监区除了一名法轮功学员大声疾呼“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停止野蛮灌食、法轮大法好!”又被拖走关进小单间外,整个车间警察都无视这一切,在默许着这种野蛮灌食,令所有良知尚存的人震惊!

何莲春常常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每次一灌完食就把她推入厕所,由包夹守着厕所门、看着,一、两小时左右后才能出来。可无论邪恶怎么折磨,都不能让何莲春放弃信仰!

由于不准买吃的和只能买极少的生活用品,甚至一包卫生巾、一小包洗衣粉,何莲春都要用一年甚至更长。这件事被监狱长等人当笑话教材的拿在大会小会上讲:一片卫生巾要用几个月。这并不是法轮功学员不讲卫生,恰恰说明了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惨烈!

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何莲春被转关到八监区(老、病、残监区)后,被强迫送入监狱系统中心医院强迫打针吃药九天。回监区后,让她每天跟着去劳动车间,早上出监晚上收监。何莲春女士依然不断地绝食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可监狱却在她十年的刑期上还延长了这九天才将她“刑满”释放回家。

结语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是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是正法正道、宇宙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道德,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修炼法轮功就是在当今中国法律下都是合法的。可是红河州610及政法委、国保等人员却无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将刚出冤狱才几个月要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良家妇女何莲春女士再次绑架、构陷到监狱!将来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现在公务员法也规定:执行上级明显错误的命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承担。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学大法经书《转法轮》,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民众,在执行上级明显错误的命令(如绑架法轮功学员)时,完全可以选择把枪口抬高一寸,不要再给善良百姓造成更大的冤枉。这都是当今相关公职人员完全能做的。希望身在当今道德急速下滑的末世之人能尽快醒悟,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及子孙后代积点德,不要为了一点利益而堵死了自己的生路。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6/27/三次被冤判总计近20年-云南何莲春曾遭非人折磨-427432.html

2020-09-06: 遭十五年冤狱迫害 云南何莲春又被枉判四年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善良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女士,曾二次被非法判刑,遭受十五年半冤狱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份又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结束十年冤狱,由于十年前610不法分子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致使何莲春无家可归,只有回到石屏县父亲家中。何莲春没有按照蒙自市610的“安排”到蒙自打工,于八月底来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休息日,何莲春去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在返回住地的路上,被为七十年国殇阅兵维稳而追踪到昆明的蒙自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以建检一部刑诉[2020]19号起诉(检察员李艳芳等二人)。所谓“罪行”是: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民警绑架,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建水县法院(审判长王贵鑫,审判员邹伟文,人民陪审员张炳发)不顾辩护律师所诉“本案不存在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提起公诉都是违法的”辩护意见。最终以何莲春两次被非法判刑,以检察院指控的何莲春从王汇真家中出来后在昆明市西华小区被蒙自市民警抓获,查获手机一部,里面存有法轮功资料为所谓犯罪证据。以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等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四年,罚款二千元。

此前,何莲春连续两次被判刑累计十七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二零零二年七月九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二零零九年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十年,610不法分子还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拆散了她幸福美满的家庭。

修炼法轮大法 摆脱一身疾病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是家中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

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都跑了一遍,西医、中医、草药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就被连续非法判刑十七年,原来幸福的家庭被610不法分子强行拆散。

何莲春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酷刑迫害

何莲春无论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或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被警察和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多次殴打、戴十公斤重脚镣、关禁闭、被“严管”罚坐长约20多公分,宽约6公分多的“小小凳子”上、不让上厕所(致使小便常解在裤子上)、不让写信、不让购物,不让会见家人等;被穿“紧束衣”(捆绑、限制手脚活动的衣服)、开批斗会、野蛮灌食、灌药达上百次,致使口腔、鼻腔溃烂、流血,牙齿松动,掉落一颗大牙和一颗门牙,出现胃痛,吃饭困难,一吃刺激食物,胃就疼痛厉害,导致两次迫害后病危而住院。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小凳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小凳

关于何莲春遭受的迫害,请详见明慧网《《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

妹妹何莉春遭7年冤狱被严管迫害

妹妹何莉春,四十六岁,云南省建筑十四局工程师。2017年8月23日上午领女儿到超市买东西时被人举报所用的钱上有字,被曲靖市麒麟区协警绑架到廖廊派出所。后被曲靖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

何莉春在麒麟区廖廊派出所,遭警察强迫脱光衣服侮辱搜身,不给吃饭、喝水、不准戴800度眼镜、双手铐坐在老虎凳上,强迫采DNA血样、拍照、按倒在地上被警察(059532)挠痒等酷刑折磨,使何莉春痛苦不堪。致使何莉春的两手腕、手臂到处青紫、肿胀,右大腿、左膝盖处青紫。

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集训监区)期间,由于不放弃信仰自2019年11月开始被进行一级严管至今已经九个多月。期间何莉春女士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垫一床薄薄的棉垫,和盖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刮风下雨也不准关窗子,任由冷风吹。也不给加棉被,而且还不准穿棉衣、棉裤,只准穿一套单衣。每天5点40起床,抬水到监室洗漱后,就要一直坐在地铺上到晚上12点,一天限四次上厕所,错过时间就不给上。每天只给喝三杯水,吃饭吃菜也被克扣,被包夹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饭菜)来折磨。一个星期洗头、洗澡一次,时间一共只给五分钟,半个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长时间都不给洗。何莉春女士还被强迫去打扫卫生间、洗漱间、电视房等公共区域,如果不打扫就不让她洗自己的饭碗,不让她上厕所。

由于何莉春女士不按狱警要求写购买物品申请,一直不让买纸、卫生巾等日用品,长期都没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时就只好脏着。因为经常被克扣饭菜,又不得购买食品,致使何莉春女士长期处于饥饿之中,严重缺乏营养,身体日渐虚弱。监狱还剥夺了家人接见,打亲情电话和通信的权利。

母亲在思念女儿中去世

何莲春2010年年初就被关押到女子监狱,直到2012年中秋节前9月25日经过各种周折,何莲春父母才终于见到了她。父母见她浑身上下很脏,由于很久没洗头发,污垢与头发粘稠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父母才知何莲春因为不放弃信仰,不认罪,进到监狱就被严管折磨的事。

母亲知道何莲春的情况后,由于牵挂女儿,常常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渐渐衰弱,于2017年在思念何莲春中去世,终年70岁。

现年79岁的老父亲,日夜思念两个女儿。2019年9月26日,蒙自市国保警察在当地公安警察陪同下,突然闯到石屏县何莲春的父亲家中,追问何莲春的下落,在无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抄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

何莲春虽然遭到不公的对待和非人的残酷折磨,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的善劝那些曾经绑架过她的警察,610人员、检察官和法官,以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伤害过她的警察和服刑人员,她说:“我虽然遭受到非法判刑,非人性的虐待,但是我是一个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我不会记恨你们,因为你们才是受中共蒙蔽的真正受害者,你们的行为不但违法,也丧失了人的良知和人性。”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可是宇宙的法则呀,何莲春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认清形势,摆脱中共的操控,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才能为自己和后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9/6/遭十五年冤狱迫害-云南何莲春又被枉判四年(图)-411434.html

2020-07-16: 曾遭十五年半冤狱 云南善良妇女又面临非法开庭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女士,曾遭十五年半冤狱迫害,二零一九年二月出狱后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构陷,面临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建水法院非法开庭。

何莲春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提着二个西瓜去看病业中的同修王汇真,进门看见二个戴红袖套的男人坐在客厅,何莲春进入王汇真的房间聊天,十多分钟就离开王家(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西华小区),出门就被蒙自公安在西华小区附近非法抓捕。

何莲春女士被非法关押在红河州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逮捕。只因为在她的手机中发现法轮功相关的电子文件,就非法逮捕并起诉了她。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自幼体弱多病,一九九六年六月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何莲春连续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十七年,陷冤狱十五年半。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六一零、国保警察构陷,非法判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二零零九年六月,何莲春又被蒙自县六一零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十二天后,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非法判刑十年,六一零不法分子还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拆散了她幸福美满的家庭。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才出狱,却又被绑架、构陷。据悉,为了十一维稳,公安九月二十七日无故违法抓捕了在昆明看望朋友的何莲春。此前九月二十三日,蒙自市国保警察在石屏县当地派出的带领下,到何莲春父亲家找她(何莲春二月出狱,曾暂回老家居住),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6/曾遭十五年半冤狱-云南善良妇女又面临非法开庭-409077.html

2019-11-14: 曾陷冤狱15年半 云南何莲春再遭非法批捕
今年二月二日,云南省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农妇何莲春结束十年冤狱回到家中,来到昆明打工。九月二十五日,何莲春探望刚刚被绑架因病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王汇真,被蹲坑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再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此前,何莲春连续两次被非法关押、判刑——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610、国保警察构陷,非法判重刑七年,提前一年半出狱。二零零九年六月,何莲春又被蒙自县610绑架到洗脑班“转化”迫害,十二天后,由于何莲春不放弃大法修炼,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610不法分子还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拆散了她幸福美满的家庭。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何莲春才回到家乡石屏县。至此,从二零零一年起,至今十八年中,何莲春被重刑十七年,陷冤狱十五年半。

今年二月,何莲春结束十年冤狱后,为了生活,她到昆明打工。因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昆明法轮功学员王汇真和几位在她家学习《转法轮》著作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王汇真身体不适,其他法轮功学员年龄大,他们当晚都被放回家。第二天,九月二十五日,何莲春惦记着王汇真的身体,去看望她,结果,被守候在王汇真家中的便衣警察绑架,随后被红河州国保大队警察押回蒙自县,非法关押在红河州看守所。

九月二十七日,国保警察和当地派出所警察还到何莲春的老家石屏县宝秀镇非法抄了她父亲的家,抢走了一些私人物品。

最近,家人已接到通知,何莲春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修炼法轮大法 摆脱一身疾病

何莲春,一九七零年出生在石屏县宝秀镇,后嫁到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何莲春是家中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

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都跑了一遍,西医、中医、草药等,各种方法都尝试过,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岁的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从二零零一年十月,何莲春就被连续被非法判刑十七年,原来幸福的家庭被610不法分子强行拆散。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酷刑迫害

何莲春无论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或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被警察和包夹(专门看守法轮功学员的犯人)多次殴打、戴十公斤重脚镣、关禁闭、被“严管”罚坐长约20多公分,宽约6公分多的“小小凳子”上、不让上厕所(致使小便常解在裤子上)、不让写信、不让购物,不让会见家人等;被穿“紧束衣”(捆绑、限制手脚活动的衣服)、开批斗会、野蛮灌食、灌药达上百次,致使口腔、鼻腔溃烂、流血,牙齿松动,掉落一颗大牙和一颗门牙,出现胃痛,吃饭困难,一吃刺激食物,胃就疼痛厉害,导致两次迫害后病危而住院。

何莲春虽然遭到不公的对待和非人的残酷折磨,但是她依然无怨无悔的善劝那些曾经绑架过她的警察,610人员、两次非法判重刑共计十七年的公诉检察官和法官,以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伤害过她的警察和服刑人员,她说:“我虽然遭受到非法判刑,非人性的虐待,但是我是一个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我不会记恨你们,因为你们才是受中共蒙蔽的真正受害者,你们的行为不但违法,也丧失了人的良知和人性。”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可是宇宙的法则呀,何莲春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认清形势,摆脱中共的操控,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才能为自己和后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4/曾陷冤狱15年半-云南何莲春再遭非法批捕(图)-395802.html

2019-10-07: 云南省蒙自市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出狱不久再遭绑架
2019年9月27日,云南省蒙自市近70岁的法轮功学员何莲春再遭绑架。现关押在红河州看守所。

何莲春曾两次遭冤狱,一次七年,一次十年;她才出狱不久,这次又再遭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7/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4291.html#19106235549-1

2019-03-26: 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
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年仅四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何莲春,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狱、上百次野蛮灌食。

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凌晨,何莲春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在蒙自城区贴真相资料时,被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何莲春在蒙自城区向世人发放真相小册子时,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十年。不久前才出狱。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被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抵制迫害,不配合警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何莲春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被送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六监区期间,严管达五年多,期间被罚坐“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与众不同,只有长约20多公分,宽约8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给一瓶水(500ml),近一年不得上卫生间,而且经常遭到包夹的殴打,穿“紧束衣”,两次被开批斗会侮辱,何莲春进行了二十多次绝食抗议,遭到上百次野蛮灌食、灌药,饭食里投放不明药物。

由于长期插胃管灌食,导致何莲春口腔、鼻腔粘膜溃烂、长期胃痛、吐血,被折磨得两次出现病危,全口牙齿松动,一颗门牙和一颗大牙脱落,胃肠功能紊乱,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极大的摧残。

十年中何莲春只买过20多元的咸菜食品,有很长时间连卫生纸都不让买,不得通信、不得会见家人,蒙自市610主任还多次到监狱进行骚扰。

何莲春出生于一九七零年七月,在家中是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治病。西医、中医、草药各种方法都尝试过,家里还给她请了“师娘跳大神”驱邪等等方法,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

一九九六年六月,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何莲春只是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两次被610、国保警察绑架判重刑。二零零九年六月,何莲春第二次被绑架后,蒙自县610、公安警察把她劫持拉到一个宾馆进行强迫洗脑转化十二天(在法院的判决中,这十二天被称作“取保候审”),但是何莲春坚决不放弃大法修炼,结果被判十年重刑,并且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

下面是何莲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监狱后自述第二次被绑架、判刑关押遭到的迫害事实。

我叫何莲春,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凌晨,我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在蒙自城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一起被绑架抄家,后来我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女二监关押期间,由于难以承受女二监对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及我对家庭的牵挂,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被提前一年半时间释放回家。回家后我仍然继续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在蒙自县城区向世人发放真相小册子时,再次被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关押。最后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一、在看守所被警察打耳光、拽着头发往墙上撞、戴10公斤脚镣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我被绑架关押进蒙自县看守所(那时县还没有改市),由于我坚持法轮功信仰,我没有犯罪,我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遭到警察打耳光,我喊“法轮大法好!”,警察就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撞得我头昏眼花,后来还给我戴上了10公斤的脚镣达一个月,双脚都被磨破出血、流脓,随后我进行绝食抗议,被多次野蛮灌食,致使身体极度虚弱。

二、遭受610、国保警察强迫转化、逼迫离婚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底,我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身体虚弱,六月初610就胁迫我丈夫配合他们,以谎言欺骗说接我回家,结果610和国保警察把我骗到一所宾馆(地点在蒙自南湖附近)看押起来。蒙自县610主任杨秀英、国保警察、还有社区的共十多名人员轮流看守,对我轮番进行洗脑、强迫转化,610主任杨秀英威胁我说:写个“保证书”就可以回家,如果不写就判你重刑。我不配合他们,最后红河州中级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秘密判我十年重刑,我被判刑父母都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怎么判的刑。

我被判刑后“610”人员强逼我与丈夫离婚(丈夫并没有找过我说离婚之事,而是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判离婚,家产和孩子也全都归丈夫所有。为此我向法院写了不离婚申诉。)法院判我离婚后,610人员立即为丈夫介绍了一名女子,并促成了两人的婚姻。

三、在女二监遭非人酷刑迫害、失去了一切人的基本权利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六监区关押,因为我不服判决,不认罪,被监狱“严管”五年。在五年严管期间限制我的基本生理需要,限制上厕所、喝水、睡觉、洗澡、买生活用品等的权利,每天长时间强迫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动,不准说话,不准出监房,还被监区开了两次批斗大会,我进行过二十多次绝食抗议,监狱对我进行了上百次的暴力(插胃管,用勺撬)灌食、输液、灌药,导致我口腔、鼻腔溃烂、流血,牙齿松动,掉落一颗大牙和一颗门牙,出现胃痛,吃饭困难,一吃刺激食物胃就疼痛厉害,导致两次迫害后病危而住院。监狱还剥夺了我通信、会见家人的权利。

1、坐“小小凳子”遭包夹殴打

在女二监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进行“禁闭”或严管,我进到女二监六监区后,因为不转化就被进行严管:罚每天坐小凳子,别人坐的是方凳子,可是我坐的是一条很小的小条凳子(约20×6公分),因为很窄,坐在上面极不舒服,坐了两天,我臀部疼痛难忍,象针扎一样钻心的疼,我就不断地扭动,先被包夹训斥(包夹一个是云南德宏盈江的何麻锐,另一个是湖南的罗佳丽,另外一个叫徐红英,上海人,因杀母判死缓服刑人员,后来释放回去后遭报全身溃烂死亡)。后来因为我晃动,包夹就开始殴打我,包夹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打倒在地上,不但用手打,还用脚踩,结果小凳子随我倒地时砸烂了,后来我就以绝食进行抗议,才没有再坐小凳子。

2、因为上厕所被包夹多次殴打

在严管期间限制我每天上三次厕所,而且到厕所时(要经过警察值班室)还要向警察报告“某某服刑人员上厕所”(其他人都不报告),我认为这是对我的侮辱,我就不报告,包夹就不让我上厕所。白天我为了不上厕所,就不喝水,吃饭时汤也不喝,到了晚上十一点,警察睡觉去了,我才上厕所,第二天六点,警察还没有起床我又上一次厕所。

有一天下午,我实在憋不住尿了,就冲进厕所,还没有尿,就被五大三粗的包夹徐红英当着警察的面,将我拖到走廊上打我,并用脚踹我,她打我的头,我双手抱住头,她就打我的肚子,并且用胶鞋打我的头、脸和身上,最后还把我打倒在地,跌倒时还把别人放在走廊上的暖水瓶打烂了,还溅湿了我的裤子,还好是隔夜的水,没有被烫伤,最后还让我赔了别人一个暖水瓶。

二零一二年有一天,我实在憋不住尿了,我就将小便尿在监室装垃圾的簸箕里,刚好被包夹徐红英看见,她就把我抱起来摔倒在地,并把我的头按到尿里,还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我,导致我臀部、全身青紫没有一块好的。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很冷,还下了雪(云南昆明很少下雪),天冷小便就特多,白天忍不住,我就将小便解在棉裤里焐干了,小便再急时又解在棉裤里焐干。

3、不打报告不准洗澡、洗漱、用水

洗漱、洗澡、妇女用水是一个人的基本生活权利,但是在女二监却被警察用来进行所谓转化精神迫害的一种手段,因为我不认罪、不转化,警察就规定我要洗漱、洗澡必须打报告:“某某服刑人员请求……”。我认为我不是服刑人员,那些真正的服刑人员(女二监关押的都是杀人、贩毒的重刑犯)都不报告,为什么非要我报告。因为我不报告,所以警察就不让我洗漱、洗澡。

由于几个月都没有洗过澡,身上都是腥臭味,同监室的人都奚落我,谩骂我,什么难听的语言都有,我跟他们说:不是我不想洗澡,而是警察不让我洗。后来监室的人实在闻不下去,就找警察反映,警察才让我隔一段时间去洗一次澡。

4、被暴力强行灌食、灌药上百次

在女二监我受到非法虐待和不公,警察看见我被包夹殴打,也是视而不见,我向警察反映问题,警察毫不理会,向驻监检察室反映也无效,我只有用绝食的方式,用自己微弱的生命来抗争。绝食抗议虐待有二十多次,每次绝食时都遭到暴力野蛮灌食。

二零一二年有一次我绝食达三个多月,警察叫包夹和监督岗每天给我插胃管灌食,每次都是几个人按住我,给我插胃管,因为他们都没有医学常识,每次插胃管都从鼻子硬插,弄得我满鼻腔、满嘴都是血,每次都要吐很多的血,由于插的次数多了,鼻腔、口腔、喉咙粘膜都溃烂了,吞咽都非常困难。有一次她们给我留置胃管时间长了,我受不了,就自己拔了,于是她们就按住我,捏着我的嘴巴,用一个比一般汤匙大的勺边撬边灌,有个人还叫喊插深点插深点,勺子都顶到我的小舌上,弄得我气都喘不过来,难受极了,脸涨得通红,差点换不过气来。

二零一零年九月,由于我长时间绝食,野蛮插胃管流了不少血,身体极度衰弱,各种血细胞都下降,电解质紊乱,出现生命危险,监狱将我送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抢救,医院下病危通知后,监狱才通知我家人。九月十三日,我母亲从石屏辗转来到女二监,在狱警的带领下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看到了我,这时我几乎奄奄一息,身体极度虚弱。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前的接见日,九月二十五日在我父母的再三要求下终于见到了我,由于长期不得洗漱,父母见我浑身上下很脏,头发很久没洗,污垢与头发粘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父母才知我不放弃信仰,不认罪,被严管折磨的事。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监狱突然又要求家人来看望我。因为监狱的迫害,我绝食抗议,加之血压升高,我不吃药,他们除了野蛮给我灌食外,又每天三次灌药,每次灌药时,几个人又是捏鼻子,又是捏嘴巴灌药,由于长时间的捏嘴巴灌药,我的牙齿出现松动、疼痛不能吃饭,身体极度虚弱,更加消瘦。监狱的目的是让父母来(在准备好的文书上)签字,动员我每天按她们的要求吃药。这次狱警通知家人来见我,很明显是因为我的身体被迫害出现多种疾病,随时有生命危险,为了推卸责任,才让父母来看望的,因为没有达到狱警的愿望,六监区刘监区长还对父母说:“以后一天都不让你们来看了。”

5、被包夹找茬殴打

大概在二零一四年一天晚上,一个包夹在纸上写了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师父的一些话,贴在我睡的床的对面墙上,几个包夹盯着我,看我有什么反应,我乘她们不注意,就把贴的纸撕了下来。这时几个包夹一拥而上,将我从床上拖到地上,脚踢手打,打我的脸、头、身上,我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个包夹就用枕头捂住我的头,不让我喊,使我气都喘不过来。过后,我全身到处都是伤痕。我向警察报告,并拉开衣服给她们看,但是每次包夹行凶后,警察都知道,我也向驻监狱检察官检举揭发,但都是不了了之。

6、父母控告监狱,我却被监区批斗两次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父亲来看我时见我满脸、四肢伤痕,我就讲了我绝食,被包夹何麻锐、罗佳丽每天三次给我强行灌食、灌药,用比嘴巴大几倍的大勺子塞进嘴巴,插至喉咙灌食,那个大勺子是监狱特制的,喉咙都插烂了,十日开始每天都灌三次,一天吐血好几次。

父母针对我遭受迫害的事实,聘请律师,并向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状告第二女子监狱违法行为。监狱报复我,六监区专门组织了两次对我的批斗大会,指定专人在大会上批判我,监狱以我向外泄露监狱秘密,再次对我进行严管,更加限制了我的各项基本权利,停止了我的接见,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我妹妹带着女儿到达监狱要求会见我,并递交了相关证件。会见室的警察谢兰芬打电话给六监区通知何莲春妹妹来会见,不料一分钟后监区打电话给谢兰芬说“不予会见”。谢兰芬说:不予会见的原因是前次你们亲人来会见时泄露了很多监狱的秘密。以后你们来会见,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何莲春现在是属于严管期间。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妹妹带着她女儿和我的女儿再次到监狱要求会见我,并说侄女已经有三、四年没见过妈妈了,想念她妈,希望能够见上一面。结果狱方还是以前一次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探视。

7、在监狱近十年我只购买过20多元食品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我被非法判刑十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六监区关押,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监狱,我仅仅被允许购买过20多元的咸菜,很长时间监狱以我被严管,不准购物,包括卫生纸、牙膏、肥皂、洗衣粉等一般生活用品,例假来了,我就用报纸,或者其它纸,后来有的警察实在看不过去,允许我购买卫生纸,直到二零一六年底,由于家人状告监狱后,我被调到八监区,情况才稍有改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6/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384358.html

2019-02-09: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2018年12月4日被绑架的辽宁省朝阳市王淑玲已回家。

2018年5月12日被绑架的辽宁省朝阳市刘新已于年前回家。

云南省蒙自市何莲春结束十年冤狱于二月二日回到石屏县家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9/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82545.html

2016-10-01: 云南蒙自市何莲春再遭冤狱残害 家人控告
云南省蒙自市现年四十六岁的何莲春女士,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遭七年冤狱,于二零零九年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到严管、毒打、灌药等迫害,几次生命垂危。何莲春的父母曾担心地表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

狱方还经常剥夺何莲春家人探视权。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何莲春的妹妹带着何莲春的女儿再次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要求会见何莲春,并说侄女已经有三、四年没见过妈妈了,希望能够见上一面。结果狱方还是以何莲春会见时泄露了很多监狱的“秘密”为借口拒绝。狱方所谓“秘密”就是何莲春向亲人诉述她所遭受的迫害事实。

何莲春的父母被迫向相关单位控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相关人员以及绑架构陷何莲春的人员。何莲春的父亲还于八月二十五日给监狱长、驻监检察室主任、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等人写了亲笔劝善信。

何莲春的父母在控告书中指出:云南省检察院法院对何莲春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的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何莲春修炼法轮功合法。任何犯罪都是有社会危害性的。对起诉书判决书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证明本案不存在有任何危害后果:判决书上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是一、户籍证明;二、抓获经过;三、搜查笔录、照片及扣押物品清单;四、书证、物证、照片及鉴定书,这几项就是证明了何莲春是法轮功修炼者和持有法轮功修炼的书籍和宣传品,没有对社会或他人造成危害。六、刑事判决书及释放证明等都是因为何莲春修炼了法轮功或者宣传真相而入罪的。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的证人的证言,只能证明被告人何莲春有坚持修炼和宣传法轮大法好的行为。

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会知道,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宗教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其实,真正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就是江泽民及其非法设立的610办公室,具体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江泽民作为中共总书记和国家主席,更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而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610办公室作为一个党内机构,怎么可以行使侦查权,甚至操控宪法设立的权力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呢?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最基本的人权,就是宪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中。《世界人权宣言》(直译为《普世人权宣言》)在序言中写道:“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我国是《普世人权宣言》的发起国和签署国,有义务履行宣言的全部规定。判决书以“被告人何莲春积极宣传法轮功”为由,对何莲春实施刑事追究,明显侵犯了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人而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最高检(二千零六)二号《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办案人员明知对何莲春控罪没有法律依据,仍然以违反法律的手段,对其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构成共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拘禁罪。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涉嫌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伤害罪

因为法律赋予监狱对公检法等相关执法部门整个执法过程是否公正有进行司法监督的权利,对明显非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司法决定和法院判决,监狱有权拒绝执行,并依法对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作为监管场所的监狱,除行使自己的司法监督权对公安、检察、法院机关整个执法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外,保障被法院认定为应受到刑事追究的公民的申诉控告,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何莲春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送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后,不服判决,不认罪,被监狱以严管的名义长期迫害,严管期间限制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如:限制上厕所,喝水,睡觉,洗澡、买生活用品等,每天长时间强迫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动,不准说话,不准出监房,何莲春身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多次绝食抗议,监狱对何莲春暴力灌食和输液,内脏的很多器官都不同程度的受到过损害,最明显的是灌药灌食导致她牙齿松动吃饭困难,胃已经完全不能接受任何刺激性的食物了。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何莲春会见父亲和妹妹时,她说每顿几乎是辣子菜,她都是用开水泡一点饭吃,而且喝的水也不够喝,洗澡水就更没有了。我们叫她买点营养品吃,她说监狱不给不认罪严管的人买。她还说小便不正常,常常很急,去解又只能解出一点点,这是因为狱警强迫她认罪(转化),不报告就不给上厕所,憋成这样的,她还透露了二零一二年的时候,因为她不认罪,有十个月的时间不给她洗漱、用水,父母亲眼看到她象睡在垃圾里的一样,浑身脏兮兮的。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会见时何莲春说:我的胃、喉咙等内部被插管插坏了,一点辣的都受不了,一吃辣子就胃疼,总是反反复复的,好点又吃疼了,好点又吃疼了,三个月的时间,一直有一顿吃的是一碗辣米线,我向监狱反应都不给解决,我总是吃一顿饿一顿的,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绝食的。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何莲春说:“现在还在绝食(绝食第九十天),昨天和今天她们使用暴力按着我、捏着我的脖子从嘴巴给我灌食,气都要喘不过来了,牙齿这一把都还在疼痛。”看着她描述的样子都是极其痛苦的……问她什么人按的?她说是刑事罪犯。问:“有没有强迫你转化?写保证书什么的?”她说:“以前她们有时是在劝我转化,写保证,我不认罪,那个犯人使劲打我的头和肚子,她们把门关起来,我大声喊叫都没有人听见,那个犯人打我把她的手都打到好疼好疼,她又脱下鞋子来用鞋子继续打我……她们还用枕头捂住我的嘴和鼻子,让我喘不过气来……”我问:“有没有关禁闭或者坐小板凳?”她说:“有,从早坐到晚……有一个叫朱石新的犯人用凳子毒打她,把凳子都打烂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会见时何莲春说:二零一二年,何莲春因不认罪不准上厕所,只能尿在裤子里捂干,有一次憋不住尿,她尿在装垃圾的撮箕里,被包夹犯徐红英(上海人,吸毒犯)把她推倒并把头按到尿里,还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她,导致臀部全部青紫没有一块好的。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会见何莲春。看到她满脸的伤,说:“她们给我强行灌食,用比嘴巴大几倍的大勺子塞进嘴巴,插至喉咙灌食,那个大勺子是监狱特制的,喉咙都插烂了,十日开始每天都灌三次,一天吐血好几次。”问:“警察打你还是犯人打你?”她说是包夹她的犯人。是两位判了死缓的重刑犯对她施暴,一个是云南德宏盈江的何麻锐,另一个是湖南的罗佳丽。才会见两三分钟,摄像的张鹤云警察(警号为5355028)就开始干扰,不到十分钟便被强行挂断电话,终止会见。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要求会见被拒绝。会见室警察谢兰芬说前次你们来会见泄露了很多监狱的秘密,不认罪就属于严管,你们来会见,不该问的就不要问。我给她讲我们亲眼见的何莲春的伤势,谢说:不可能,检察院就在那儿摆着……

以上事实证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何莲春的相关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权、故意伤害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云南蒙自市何莲春再遭冤狱残害-家人控告-335728.html

2016-08-09: 何莲春长期遭监狱严管迫害 亲属被剥夺探视权
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妇女何莲春,现年四十五岁,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先后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十七年。何莲春现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到严管迫害,日前更被狱方剥夺亲属探视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9/何莲春长期遭监狱严管迫害-亲属被剥夺探视权-332714.html

2015-11-22: 被非法判刑十年 何莲春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
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曾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十七年,第二次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严管、毒打、灌药等迫害,几次生命垂危。何莲春的父母曾担心地表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

何莲春家人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会见,何春莲还在继续绝食,身体情况危急。她向家人诉说了她被打等情况。家属找到监狱局反映,监狱局说何春莲是自残,不承认她被打等事实。

何莲春父母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向两高寄了对江泽民的控告信,反应女儿在云南女二监受迫害情况:何莲春先后两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现仍被关押在女二监六监区迫害。

何莲春十五岁就患十多种严重的疾病,初中还未毕业就休学了。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在很短时间内,全身疾病消失,重获新生。

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何莲春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六年回家。二零零九年六月又被法院秘密判刑十年。九月被政府逼迫离婚。

何莲春不放弃信仰,遭打骂等各种迫害,监狱不给其洗漱达十个月之久。

面对暴力她以绝食抗争,被野蛮鼻饲,食物灌入肺中致生命垂危,满口牙齿松动、疼痛、脱落。监狱多次非法拒绝家人接见。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才给会见,她已绝食第六十三天;四月二十二日会见已绝食七十天;五月十二日会见已绝食九十天,前后两天监狱还在对她折磨。

之后,监狱就非法剥夺家属和律师的会见权。直到现在十一月初才给会见,可情况让家人心痛和绝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2/被非法判刑十年-何莲春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迫害-319487.html

2015-07-18: 何莲春狱中生死未卜 父母控告元凶江泽民
“狱警叫来三个结实的女犯,当着我们的面把瘦弱的女儿紧抓住椅子扶手的手拨开,强行把她拖出会见室,女儿大声地对我们喊:‘起诉监狱!’”——这一幕是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的父亲和妹妹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最后一次见女儿的情景。
何莲春曾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十七年,第二次于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严管、毒打、灌药等迫害,几次生命垂危。何莲春的父母曾担心地表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

鉴于江泽民是发动迫害的元凶,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何莲春的父母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以下是选自何莲春的父母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中的部分内容。

法轮大法给了何莲春第二次生命

我女儿何莲春十五岁时就身患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胃痛、肝胆痛、坐骨神经痛、痛经、腰痛、头痛、全身痛、从上小学时就患有便秘(五~六天一次),在四个月时耳朵流脓,年年发作,一直未好。一到冬天胸部和坐骨神经疼痛难忍,每天晚上因坐骨神经疼痛难忍使她无法入睡,要用拳头用力捶打才稍有好转,走遍了云南省大大小小的医院,女儿的病也不见好转,她勉强上到初三还没有毕业就休学了。

一九九六年七月,有幸遇到《转法轮》一书,当时昆明市各大院校、公园、广场处处可见炼法轮功的人群,听说祛病健身有奇效,医院看不好的各种疑难重症都有炼好的。何莲春如获至宝,捧起《转法轮》便认真读起来,就在她学炼法轮功的第一天,便秘就消失了。在很短时间内,她所有的病就痊愈了,一下子丢掉了十多年的药罐子。可那漫长的、度日如年的、生不如死的带病的日子,莲春终身都无法忘记!她说:“这法轮功太好了,太神奇了!是法轮功救了我,给了我新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狱中遭残酷迫害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女儿何莲春先后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十七年,现仍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第六监区。她不放弃信仰,不“转化”、不认罪,在狱中一直被刑事犯二十四小时包夹、长时间坐小板凳、关禁闭,限制上厕所、不给洗漱,受尽种种酷刑折磨、虐待,强行灌药致使她满口的牙齿松动、脱落,曾几次生命垂危。女儿莲春不堪忍受这种种迫害,多次绝食抗议,监狱对她暴力灌食,插管导致她的内脏很多器官都有损伤;由于不按狱警要求报告就不让上厕所,长期憋尿,大小便早已不正常。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女儿莲春在狱中第六次绝食反迫害,监狱一直对她采取强制措施,拒绝我们家属会见,对我们隐瞒实情,直到她绝食两个月以后,身体极度虚弱才通知我们去看她。

五月十二日,她已经绝食第九十天,时至我写诉状的今日,是我们亲人最后一次见到她,她整个人早已经消瘦的变形了,四月份时就得知她的体重就只有三十多公斤(原来有五十多公斤),白细胞只有两点八克,随时有生命危险。

五月十二日这天,女儿告诉我们:昨天和今天监狱指使刑事罪犯掐着她的脖子从嘴巴野蛮灌食,气都喘不过来,下巴这一块,牙齿这些都还在疼痛;包夹她的犯人还曾经用暴力打她的肚子和头部,打到施暴者的手都痛了,又脱下鞋子来继续毒打她,包夹打她是关起门来的,任她怎么喊叫都没人搭理。还有刑事犯用枕头捂住她的嘴和鼻子,让她喘不过气来。一个名叫朱石新的犯人用凳子毒打她至凳子都打烂掉。

由于她跟我们说里面被迫害的情况,狱警一次次的按断电话,时间未到便终止我们谈话,我们拒绝狱警的无理,都不愿离开,狱警便叫来三个结实的女犯当着我们的面把瘦弱的女儿紧抓住椅子扶手的手拨开,强行把她拖出会见室,女儿便大声的对我们喊:“起诉监狱!!!”

之后监狱一直非法剥夺我们家属及律师的会见权利,封锁消息,如今女儿生死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8/何莲春狱中生死未卜-父母控告元凶江泽民-312609.html

2014-12-24: 云南七旬老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图)
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于二零零九年被中共非法秘密判刑十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等迫害,四十多岁的人牙齿松动、不能吃饭,身体极度虚弱。

家人担心何莲春的身体,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再次辗转来到监狱要求接见,并按监狱规定开了当地公安局的会见证明,结果狱警直接说是何莲春在“严管”不得接见。

何莲春父母担心女儿的安危,表示“还有五年的刑期,女儿能活着出来吗?”下面是何莲春的父亲何成云呼吁,希望好心人“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叫何成云,今年七十三岁了,是云南省石屏县宝秀镇(原亚房子乡)十老寨村一个普通的农民。我的大女儿何莲春,是个很小就懂事,勤劳善良的孩子,原来在云南蒙自999电池组装厂工作,任劳任怨,处处与人为善,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

可是这个善良的孩子却从二零零一年开始无辜二次被判刑入狱。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十月再次被抓捕判刑,至今被第二次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十年的刑期啊,就因为孩子不放弃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监狱一直对她实行严管。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狱警通知我们见女儿,并要求我们劝她放弃信仰。女儿莲春说宪法规定,信仰无罪。全家人当时心里都很沉重。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女二监的警察突然打电话给家人说:何莲春身体出现许多病症,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让家人赶快去看她。由于较远,家里又忙我离不开,六十多岁的老伴辗转来到昆明时已是九月中旬,她好不容易来到女二监,狱警让她打了出租车跟着狱警的车到一个僻远的医院,在外面等了很长时间才见到女儿。女儿已经跟前几日完全变了一个样,消瘦了许多。

狱警对家人又是摄像,又是录音的。整个过程,女儿都没有言语。她为了抵制监狱以严管的方式强迫放弃信仰,采取绝食的方法捍卫自己的信仰权利,没想到遭到更严酷的迫害,她被进行鼻饲野蛮灌食,就是从鼻孔插管到胃里灌入不明流质,结果插管时插到了肺里,使她的肺衰竭,出现病危。监狱怕承担责任,所以通知家人来签字,说是要给她申请保外就医,我们相信了警察的话,签了字,等待女儿保外回家。后来女儿又奇迹般的活过来,她们不仅不给保外就医,又带去严管,继续强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前的这个接见日,九月二十五日我和老伴再三的要求下终于见到了孩子,这是女儿入狱以来我第一次见到孩子,只见她浑身上下很脏,头发很久没洗,污垢与头发粘稠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原来由于我女儿不放弃信仰,不认罪,女二监的警察对她从入狱开始就实行严管近五年。

“严管”就是让几个刑事罪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包夹她(盯着人),早上六点半起床到晚上十一点半,只能坐在三寸高小凳子上一个姿势十六,七个小时,不准她上厕所,不准她洗漱,不准洗澡洗头,不准换洗衣服包括内衣内裤和床单被褥,不准自己打饭,总之不准屁股离开小板凳一秒钟(一个月后屁股会坐出血印),期间不准与任何人说话,不准买任何吃的东西和用的东西(包括卫生纸都要警察批准后由包夹她的犯人代买)。不准她有一秒钟的自由活动时间,更不准与家人会见,直到认罪并放弃信仰才解除严管。警察说何莲春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她不喊报告词,监狱规定,不喊报告词就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不让换洗衣服……这是合法的规定吗?女儿莲春认为报告词里含有认罪成份,(比如服刑人要求上厕所时要求这样报告:报告警官,罪犯×××请求上厕所,请批准!)所以不肯喊报告词。这次警察让接见的目的还是要我们配合他们给女儿压力劝女儿放弃信仰,还说认罪便可以减刑。之后我再去要求会见都没有允许。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监狱突然又要求我们去看何莲春。六月十日上午,我和老伴见到女儿已经身体极度虚弱,更加瘦了,四十多岁的人牙齿已经松动、疼痛不能吃饭了,但思想意识还很清醒。接见时,女儿站在边上,有三个警察,其中一个拿着摄像机拍摄,一个为刘姓监区长,拿着一个电话听筒;另一个为狱医,拿着话筒跟我老伴一直在讲,说我女儿有高血压,会引起心脏病、眼底出血、脑出血等多种疾病,还说会引起肾功能不好,每天都要叫她吃药,不能停,现在她已停药十多天了,希望家人在她们准备好的文书上签字,让她每天按她们的要求吃药。

这里说明一点,我女儿在入狱之前身体很好,没有以上的任何病症,我们拒绝签字,要求保外就医。狱警说不够条件。我担心孩子,便说我要给孩子请最好的律师,那个监区长冷冷地说:要请律师就去请。在狱警要求我们配合签字时,女儿在隔音玻璃里面不断地摆手和摇头,刘监区长把目光对向女儿,想制止她。老伴强烈要求要与女儿通话,那个狱医警察才把话筒交给女儿,老伴问:“过年时我见到你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变得这么瘦弱,是不是没有吃饭?”女儿说:“不是我不吃饭,我的牙齿被她们强行灌药时这样捏着我的嘴把它们捏得松动了,前面这些都很痛(边说边指着牙齿给我们看),我实在是吃不下饭了。”刘监区长说了句:“谁动你的牙齿了。”老伴说:“你买一点牛奶喝,给你的钱不要节省。”女儿说:“跟您说过,人家不给买,您怎么不相信我呢?”

才四十多岁的女儿之前从未有牙病现在却连饭都不能吃了,女儿还说:“你们不能签字,这个字绝对不能签,……”刘监区长马上按断电话不让她再说下去,会见中刘监区长共按断电话两次,后来直接就说时间到了,停止了接见。

这次狱警通知我们家人来见女儿,很明显是因为女儿身体被迫害出现多种疾病,随时还会出现生命危险,为了推卸责任,才让我们来看望的,结果没有达成狱警的愿望,刘监区长还说:“以后一天都不让你们来看了。”

全家人担心何莲春的身体,于是我、老伴、小女儿、儿媳妇、孙女及外孙女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再次辗转来到女二监要求接见,我们都按规定开了当地公安局的会见证明,结果狱警这次真的不让我们任何人接见,直接说是何莲春在严管期间不得接见。

我们真的很担心女儿的安危,还有五年的刑期,女儿能活着出来吗?现在的监狱警察可以随意虐待折磨犯人,希望好心人给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知道还有如此的黑监狱,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4/云南七旬老人-女儿能活着出来吗-(图)-301914.html

2014-06-07: 云南省石屏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狱中被迫害严重
2014年6月5日,云南省红河洲蒙自市“610”和石屏县“610”人员到石屏县找到何莲春父母的家,当时只有其父一人在家,“610”人员声称,这段时间何莲春不吃药也不打针,让家人去看望她,并且说何莲春的父母和弟媳都可以去探望,但不提妹妹,女二监曾不许其妹探望。“610”人员留下蒙自市“610”办公室电话号码,说确定去看望就打电话给他们联系监狱警察。

“610”人员没具体说何莲春的身体哪里不好。家人猜测可能何莲春被迫害的非常不好了,要不他们不会去家里的。何莲春父亲当场强烈要求要保外就医。何莲春母亲6月6日上午打电话给“610”主任杨秀英,问何莲春的情况,杨秀英说,监狱人说是高血压什么症(没听懂),只是叫她们通知家属去看望,没叫她们一起去。

何莲春的父母和妹妹准备下周二和周三这两天的接见时间去云南省女二监探望,并与监狱交涉。请同修帮忙发正念加持,打真相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7/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3139.html

2012-01-21: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剥夺探视权
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是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的常规接见日。云南蒙自的法轮功学员何连春被非法关押在此。这天,何连春的60多岁的老母亲,办好了接见手续来见女儿。当天上午到监狱会见室递了手续证明(云南省石屏县宝秀派出所盖有公章的探监说证明)。审查证件的狱警说:“她(指何连春)不出来。”又说要当地“610”组织的探视证明为借口推拖。
然后,监狱里专管给何连春洗脑、强制转化的狱警赵燕、黄凤军,对何连春的妹妹说:只要家属答应要做何连春的“转化工作”,放弃修炼才有可能让家属接见。并且要何连春的妹妹当场表明态度。其妹表示不接受狱警的无理要求。
等到下午,会见室的警察还是不让接见。家属问任何问题,两个狱警均不给予正面回答。两名狱警的警号是5355191,535519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52105.html

2011-09-13: 云南何莲春两次被诬判共十五年
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何莲春于2009年被中共非法秘密判刑10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狱中,她坚持对真善忍的信念,遭受到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等迫害。她多次以绝食抗议迫害,目前身体状况极差,体质很弱。

年仅41岁的何莲春女士(1970年11月7日生),先前于2001年10月1日凌晨与其他4名法轮功学员在蒙自城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一起被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5年,当时女儿才1岁,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何莲春女士,红河州蒙自县文澜镇高家村人,2009年1月23日在蒙自城区向世人发放真相小册子时,被便衣跟踪陷害,再次被恶警绑架、抄家。抄家时的警察都是着便衣,开的是挂地方牌照的车,其丈夫把铁门打开让恶警抄的家,抄走大量真相资料、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被非法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

何莲春女士2009年1月23日至2009年9月被非法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坚持信仰,不配合邪恶,曾被恶警打耳光、拽着头发往墙上撞、被戴10公斤脚镣等残酷迫害。2009年5月底她开始绝食反迫害,60多岁的老母亲去看她时,见她整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样,看到自己的女儿就为做个好人,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就遭受到如此折磨,老人伤心得落下了眼泪。6月初其被中共邪党谎言欺骗、不明白真相的丈夫配合恶警,以回家的谎言欺骗何莲春女士,带她到外面去吃东西,随后把她带到恶警事先在蒙自南湖附近租用的一幢别墅里关押起来,此时她才知道上当。其丈夫还配合着邪恶到处散布说:警察对她可好了,住的环境好,还有各种水果吃。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给轮流看她的那些恶警吃的。

2009年6月中旬,红河州中级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秘密判何莲春女士10年重刑,其亲人都不知道是甚么时间、怎么判的,开没开庭都不清楚。在邪恶的胁迫下,其丈夫已与她离婚,并把家产和孩子都据为己有。离婚案是其丈夫单方面提出,在看守所里秘密强行审理的,参加的人除了何莲春和她的丈夫外,就是公检法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有明,审判员:彭兴亮)。何莲春不承认这一切,只对她丈夫说:你好糊涂啊!

2009年10月至今,何莲春女士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六监区迫害,队长姓龙(电话:13888508207)。2010年8月24日,其家人在蒙自“610”成员的监视下与其见过一次面,她不怎么说话,但看得出她很坚定。2010年9月7日,女二监的警察给何莲春的家人打电话说:她身体出现许多病症,医院下病危通知了,让家人赶快去看她。

2010年9月13日,老母亲从石屏辗转来到女二监,在狱警的带领下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医院(据说是监狱医院,不知具体地址),在狱警的安排下接见,这时才知她这次也是绝食反迫害,还遭受恶警从鼻孔灌食的残酷迫害等。

从去年9月至今,家人再未见过她,其母曾打电话到女二监想寻问其情况,打通电话后,那边却说:你打错了。这样,家人只能向蒙自县610询问情况,610头目杨秀英(电话13887352355)一开始说,她也不知道情况,好久没联系过,等她问问监狱那边再说,后来跟何莲春母亲说:“何莲春还是老样子,三不三的还不吃饭,她是用自己的身体跟政府对抗,她再这样下去,别人不一定还会那样抢救她,还会对她那么好”。610头目还说:家人要想去看她,要通过610和监狱联系好了才能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3/云南何莲春两次被诬判共十五年-246703.html

2010-05-17: 云南蒙自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恶党政法系统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被非法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九人。被迫害致死的一人,被非法判刑的七人次,被非法劳教的三人。 另有多名教师有的被迫害不得上讲台讲课,有的学员家被“610”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人员经常上门威胁。

1、苏慧琼,女,60岁左右。2000年时,红河州“610”、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非法闯入苏慧琼家中,翻箱倒柜搜书、抢东西。当时苏慧琼受到惊吓晕倒在地,出现脑血栓症状。从此讲话不清,流口水,出门需人拉扶,于2008年去世。

2、何莲春,女,30多岁。于2001年底与其他4名法轮功学员去贴真相资料,被恶警跟踪,五人一起被抓。何莲春被非法判重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1岁。出狱后,坚持真、善、忍信仰,2009年1月23日出外发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不明真相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脚看守所,又被诬判10年重刑。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省女二监。

3、赵凤云,女,4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4、陈运琼,女,3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5、李文翠,女,4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6、万永生,男,40多岁,蒙自县新安所人。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5年,在省一监狱关押。

7、万秀芬,女,60多岁。于2002年1月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家人并遭5000元罚款。被非法判3年劳教,所外执行。后钱只退回4500元。

8、刘凤美,女,40多岁。于2002年1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家人并遭5000元罚款。刘凤美被非法判1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4500元。

9、刘淡华,女,50左右。于2002年1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当晚被四名恶警拳打脚踢。家人也遭5000元罚款。被非法判1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4500元。

10-11、李夕珠,女,60多岁;女儿邹振英,30多岁。于2010年5月 13日外出讲真相时,被蒙自县国保公安人员跟踪,遭绑架,女儿当晚放出。李夕珠和另一名帮开车的常人现仍被非法关押在蒙自县白露脚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7/223838.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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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何莲春,三十多岁,红河州蒙自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元月二十三日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非法绑架后,被诬判十年,现关進女二监禁闭室。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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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10-03-02: 云南省红河州至今仍陷冤狱的法轮功学员
......何莲春:女,30多岁,红河州蒙自县法轮功学员,2009年1月23日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后,被诬判10年。何莲春在被非法庭审期间,一直绝食反迫害,被非人道灌食,身体受到很大摧残。因全家人就靠何莲春打工度日,何莲春被非法抓捕后丈夫受到打击,又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一双儿女无人照顾。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219113.html

2009-08-15: 云南红河州大法弟子苏琼波、何莲春被诬判
云南红河州个旧市大法弟子苏琼波于2009年2月12日被个旧市610及国保大队不明真相恶警非法抓捕后一直关在大屯镇看守所,至今不让家人见面。6月19日她在看守所内接到被诬判8年的通知后,坚决不承认这种无理迫害,在看守所内直接上诉。

红河州610及伪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诬判她8年,整个过程都阴暗见不得光:秘密开庭、法庭上说不出罪、也不能当庭宣判、更不敢通知她的家人!害怕叫世人知道他们干的这种昧良心的事。过后到关押她的看守所告知被诬判8年。

红河州蒙自县大法弟子何莲春(原写的何迎春应改为何莲春)于2009年1月23日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不明真相恶警非法抓捕后,一直关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脚看守所,被诬判10年,至今也不通知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5/206566.html

2008-10-27: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以下简称女二监)位于昆明市西郊林家院,监狱在集训区设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队长杨欢(40多岁),原先的队长姓马(30岁左右),现已调至监狱教育科担任教育科副科长。副队长郑平,孙某某,另外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有谢玲、景绒、周某某、梁某某等十多个30岁左右的女警察,另外监狱在四监区专门设了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组,监管警察吴旭、余某某、监管领导李鼕鼕,现已调离在监狱教育科任副队长。

云南省内凡是被610指使公安局、安全局绑架、被法院秘密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基本都被各地送往云南省女二监。自2005年10月份以来,无论法轮功学员年龄大小,入监的第一天就被关進监狱禁闭室,长达40天之久,不准刷牙、用水、洗澡、换衣服,食、睡、排泄全在里面,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上6:30分到晚上11:30分,都要保持一个姿势坐在小硬木凳上,不准动弹,夏季蚊虫苍蝇多时,不准法轮功学员打蚊帐,造成每个被关禁闭的学员外露部位、脸部全是蚊虫叮咬的痕迹。

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两个包夹看管着,看管大法学员的集训区包夹每个人每月可得到监区奖励的劳改分三分,其它监区的包夹可得到劳改分两分,每个罪犯每月劳改分满分为15分,半年90分记一个功。包夹为了能够获得劳改分从而减刑,也极尽所能看管大法学员,每天24小时看管大法学员的一举一动。如若包夹有一点纰漏,就将遭到警察的训斥,还将被扣劳改分。

一、强迫集训操练

每个法轮功学员不论年龄大小,必须参加3个月集训操练,每天顶着烈日连续操练2至4个小时,法轮功学员谭玲芳因强迫操练,曾两次昏倒在操场上,血压升至180/100,心律120以上。

对于离非法关押刑满3个月仍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也進行强迫操练,每天操练不少于4小时,其中笔者知道被强迫操练的就有云南工艺美术学校的美术教师缪菁(60多岁)云南某县大法学员高会芬(50多岁)。

二、使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

杨旺仙,40多岁,2003年被绑架,非法判刑4年,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集训区原专管队队长马某某,专管警察杨永芬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杨旺仙的饮食中,致使原先一个伶俐、能干的中年妇女变成了一个目光呆滞、行动迟缓的“傻子”,直至她刑满前四个月监狱才让回家。

王岚,昆明市工会职工,57岁,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三次被关禁闭室,集训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平指使牢头刘跃新、纳会仙、马淑芳、罗忠红、唐忠梅、杨树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使得原本精明的她现在犹如一个 70多岁的老太太。这是笔者亲眼目睹的。

三、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

牢头们在警察的授意下,经常打骂大法学员,2005年夏天,犯人刘跃新冲進禁闭室对云南宣威籍的大法学员赵秀芝拳打脚踢,致使赵秀芝腰部、腿部被打青。同时牢头们还限制法轮功学员的饮食、大小便等,致使许多大法学员的大小便急在裤中,更有甚者发展到尿急、尿痛、尿频,法轮功学员谭玲芳、杨凤珍、黄涛等就属于此种情况。

四、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劳役

监狱的所有监区都强迫法轮功学员每天长时间干奴工14个小时,每天早上7:30分到晚上22:30分,冬季要到晚上23:00,其间两餐饭时间1小时,超强奴役的负荷使得法轮功学员黄涛(云南玉溪某机械厂工人,非法判刑4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出现严重糖尿病症状,经常血糖指标高达18,人瘦的皮包骨头,监狱因此于2006年12月将黄涛保外就医。临沧市法轮功学员杨凤珍,69岁,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也因劳役时间过长、强度过大,导致严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脸和嘴乌黑,严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几个月,监狱于2006年8月才将杨凤珍老人保外就医。

五、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家人也被连累

李桂(音)芝,50多岁,云南宜良阳宗海一所学校的音乐老师,2004年11月被非法判刑3年,非法关押在第一监区,家中的丈夫和儿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丈夫去世,儿子患了精神病,生活无法自理,李桂(音)芝的学校多次与监狱交涉,监狱仍不放人。

谭玲芳,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供电局退休职工,2005年4月22日傍晚6点多被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女绑架,并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四监区,当时她正在照顾生病的儿子。谭玲芳被非法关押后,她的儿子病情恶化,发展成尿毒症,肾衰竭,心力衰竭,高度贫血。

杜映芳,临沧市党校职工,2005年1月被610及当地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第四监区,其丈夫是临沧市市委职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溃,今年去世。

六、近年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许建霞,60多岁,2003年1月被绑架并判刑3年,在第四监区被迫害;

康永兰,70多岁,砚山人,2004年5月被当地610伙同公安局将老人从医院重病的丈夫身边绑架走,并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严正书,73岁,砚山人,曾两次被绑架迫害,2004年4月19日第二次被绑架并判刑2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叶彦珍,60岁,砚山人,被当地610伙同公安局于2004年5月绑架,并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

李群,46岁,云南砚山县电信局职工,2004年6月被绑架判刑4年,在迫害期间2007年2月份一直被关禁闭并劳役洗脑至今;

李鲜,临沧市中学教师,35岁;李震(李鲜的弟弟);杜映芳,临沧市党校职工;杜映祥(杜映芳的哥哥);朱兵,52岁,个体经营者;杨凤珍这六位法轮功学员于2005年1月被临沧市610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其中,李鲜和杜映芳被判刑7年,李鲜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六监区,杜映仙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四监区;李震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第二劳教所,2007年8月31日又被绑架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朱兵被非法判刑4年,杨凤珍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四监区;杜映群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沈跃萍及其丈夫均为云南玉溪市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夫妇俩曾两次被非法抓捕,2001年沈跃萍被非法劳教1年半,关押在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2004年又被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第三监区,其丈夫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陈桂芬,丘北县人,80多岁,女儿57岁,2004年被绑架,判刑3年,关押在第四监区,女儿被判刑2年。2005年4月由于陈桂芬在监狱出现了脑中风症状,监狱将老人放回;

徐玉珍,80多岁,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芒市人,2002年被绑架判刑3年迫害,曾多次被女二监集训监区送進禁闭室迫害;

何莲春,30多岁,蒙自人,务农。2001年1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1岁;

王汇真,51岁,云南省新华社职工,2001年被非法劳教1年半,关押在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2003年底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4年,2008年8月又第三次被绑架,现下落不明,请知情人士提供线索和帮助;

张小玲,60岁,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供电局退休职工,与丈夫2004年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并抄家,并判刑4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六监区,其丈夫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郭娟,丈夫韩震昆,2004年4月23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抄家,郭娟被非法判刑3年,韩震昆被非法判刑7年;

何其琼,54岁,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10月24日被当地公安局非法闯入家中将其绑架,非法判刑4年,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被两次关禁闭,还遭到警察郑平电棍电击,在第四监区由于过重的劳役,使其身体状况极差,体重也下降;

高明仙,57岁,昆明市钢铁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6月被当地公安局绑架判刑4年;

杨光菊及其哥哥,保山施甸县人,2004年被保山地区610及公安局绑架并判刑3年,杨光菊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哥哥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监狱;

韩俊玉,68岁,云南冶炼厂职工,曾5次被看守所绑架关押,1次被非法劳教,2005年6月又被非法关押判刑,直至送至女二监2个月后才通知家人;

王自兰,66岁,云南省宜良县可保煤矿退休职工,被非法判刑3年;

谢梅,50多岁,昆明磷肥厂职工,2004年10月2日被绑架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六监区;

吴明才,四川人,63岁,云南省景东县森林勘探局退休职工,2005年5月29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杨丕芝,61岁,云南省景东县农民,2005年5月29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后被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2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陈像征,65岁,云南省个旧市人,2004年被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黄王芳,40岁左右,大理人,2005年5月被绑架并判刑5年,关押在女二监一监区迫害;

李现(音)英,下关市交通技术学校教师,48岁左右,2005年6月被下关市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5年,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五监区;

普宝玉,53岁,昆明人,经商,2005年8月被绑架并判刑3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

昆明三十中学教师赵晨锐(音,38岁左右)、赵雪梅,也曾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集训监区迫害,二人曾邪悟并胁从警察做转化工作,现二人也已回家。

目前,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还非法关押着8、9个法轮功学员,五监区非法关押这4、5个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位曾是楚雄市辅导站的负责人,被判重刑;六监区非法关押着5、6个法轮功学员,七监区非法关押着4、5个法轮功学员,二、三监区非法关押着5、6个法轮功学员,全部都是长时间劳役迫害,经常做大夜班劳役。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7/188629.html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09-03: 官渡区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邮编:650200
局长:周朝凯
政委:夏跃江
副局长:安晖宇

官渡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8号,邮编:650011
电话:0871-67016164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振东
副检察长:张欣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浩薇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徐春艳(本案检察员)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王洁
本案检察员:徐春艳
书记员:马晓雨

官渡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邮编:650200
院长:李兴虎(原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刑庭参与审理裁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杨婉菱
陪审员:普璐、王金梅
书记员:叶维怡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屈艳婷
审判员:杨国晖、杨强
书记员:李江敏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邮编: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所长,高春云,警号055616
副所长,吕正刚,警号009804
综合科,付有昌,警号009350
综合科,张高昆,警号009790
特邀监督员,全丹,13888190101
特邀监督员,张海夫,13518767930
特邀监督员,王传发,13888809865
特邀监督员,陈消,电话:13669711153
特邀监督员,刘潘军,电话:13769161406
昆明市检察院驻所监督举报电话:0871-65740044、0871-63063180、0871-63063181
昆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工作人员:田睿娟(主任),孙江,姚云峰
看守所二排的责任警:陆赞、徐湖南

2022-05-28: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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