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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 清河县(通河县) >> 闫志军,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9-12-28: 黑龙江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以境内大通河得名。99年“7•20”之前,每天清晨,通河县的大街两边、公园都能看到一群一群的炼功人,他们中男女老少都有,伴随着悠扬的法轮功炼功音乐,炼着优美的五套功法,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法轮功的学员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要求自己做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整个通河县呈现一片祥和的气氛。 然而99年7月,江泽民利用中共邪党,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整个通河县也被恐怖笼罩。法轮功学员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为了让众生明白真相,为了救度被谎言毒害的世人,被中共邪恶残酷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通河县被非法抓捕上百人,至少7人被非法判刑;张春光(女)因进京上访被抓,在通河县看守所遭受非人折磨,导致旧病复发,不能自理,家人被勒索罚款 7000元;三站乡大法弟子赵福群(女)被非法关押,绝食抗议100多天,在通河县“610”主任刘剑英、看守所所长腾振新任职期间被强行灌食数次,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现生活不能自理,仍需年迈的父母照料,即使这样,仍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劳教所被拒收,才送回家中。 下面是发生在通河县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以及参与迫害好人的恶人得到报应的情况。 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情况 迫害案例八 时间:2008年7月29日 地点: 通河县富林乡 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闫志军 参与绑架的部门: 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富林乡派出所 参与绑架的责任人: 刘培敏、池海波、张雪岩 迫害情况: 2008年7月29日,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培敏等人伙同富林乡派出所所长池海波、警察张雪岩等非法闯入富林乡大法弟子闫志军家,想绑架闫志军。闫志军的两个妹妹和家人(未修炼法轮功)奋力抵制这种恶行,想阻止绑架发生。恶警打电话又叫来几辆警车数十人野蛮绑架闫志军和他的两个妹妹(第十天他的两个妹妹才被放回家中)。家里被恶警翻的一片狼藉,仓房里的粮食被倒了一地,在通河县公安局,闫志军遭到恶警刘培敏、池海波毒打,逼他害别的法轮功学员。闫拒绝这种卑鄙行径,恶警没得逞,疯狂的用塑料袋套住闫志军的头三次,大打出手,穿着皮鞋猛踢闫志军戴手铐的手、头部、全身,最恶毒的是恶警刘培敏把倒在地的闫志军扯着手铐链一把拎起来,使得闫志军痛苦异常。闫志军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被勒索一万多元钱后,才放回家中。 详见:黑龙江通河县闫志军等被国保绑架勒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7/186652.html ...... 通河县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钱财的部份情况 1. 王德海,男,被非法罚款3000元 2. 高志永,男,被非法罚款2000元 3. 徐怀安,男,被非法罚款2000元 4. 高文君,女,被非法罚款1000元 5. 慈清华,女,被非法罚款2000元 6. 张春光,女,因进京上访被绑架,在通河县看守所遭受非人的折磨,导致她不能自理,并被非法罚款7000元。 7. 王茂杰:原浓河中学英语教师法轮功学员,被通河县浓河镇教育办主任、浓河中学校长孙鹤立刁难,不准他上班工作,孙鹤立又将王茂杰的从2001年2月至2003年4月近两万元人民币工资占为己有。在看守所里,被县国保科勒索2000元才将他释放 8. 李民:被通河县派出所所长孟凡文、恶警刘波强行罚款2000元。 9. 2001年7月,有几位法轮功学员将要送往长林子劳教所之前,利用家人探望的机会,恶警腾振新向所有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家人索取钱财,每人300元人民币。 10. 金钱,因在看守所遭受迫害出现严重病业,已闯出看守所,家人被勒索钱财五、六千元。 11. 2004年2月23日上午,胜利村的10位法轮功学员主动清理公路上的冰雪,清理到第十天的时候,通河县交警队巡逻警察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国安科科长蒋建东带领通河县第2、3派出所全部警察,将1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绑架到通河县看守所辱骂攻击,后伙同通河县610将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绑架到“转化班”并分别勒索每人2000至4000元,不给任何收据,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真、善、忍”。期间,还向2 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索要价值1000元的鹿鞭。 12、张翠娟,女,被勒索4000元。 13、吕沛根,男,被县公安局勒索2000元,被拘留所勒索300元。 14、闫志军,男,被勒索一万元。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8/215201.html 2008-09-27: 黑龙江通河县闫志军等被国保绑架勒索 黑龙江省通河县邪恶610和公安局,在奥运前夕,疯狂抓捕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在看守所利用各种残酷的手段(精神的和肉体的)残害大法弟子。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闫志军、陈守梅、郑玉林。 2008年7月29日,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培敏等人伙同富林乡派出所所长池海波、警员张雪岩等非法闯入富林乡大法弟子闫志军家,想绑架闫志军。闫志军的两个妹妹和家人(未修炼法轮功)奋力抵制这种恶行,想阻止绑架发生。 恶警打电话又叫来几辆警车数十人野蛮绑架闫志军和他的两个妹妹(第十天他的两个妹妹才被放回家中)。家里被恶警翻的一片狼藉,仓房里的粮食被倒了一地,在通河县公安局,闫志军遭到恶警刘培敏、池海波毒打,逼他害别的法轮功学员。闫拒绝这种卑鄙行径,恶警没得逞,疯狂的用塑料袋套住闫志军的头三次,大打出手,穿着皮鞋猛踢闫志军戴手铐的手、头部、全身,最恶毒的是恶警刘培敏把倒在地的闫志军扯着手铐链一把拎起来,使得闫志军痛苦异常。 恶警刘培敏曾多次行恶,一名富林乡大法弟子被刘等人绑架到岔林河,揪住他的头发往河水里反复浸;一名女大法弟子被刘绑架后,多次往头上套塑料袋,用床板狠命打女大法弟子,该女大法弟子被打的浑身青紫。 2008年7月29日晚和7月30日下午,通河县大法弟子陈守梅和郑玉林被绑架,抄家,在此之前通河县大法弟子宋占林、张文广被绑架,抄家。 大法弟子闫志军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被勒索一万多元钱后,才放回家中。大法弟子陈守梅、郑玉林仍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地址通河县太平岗监狱原火化厂),过着非人的生活。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9/27/186652.html 2008-08-02: 黑龙江省通河县大法弟子闫志军、郑玉林等被绑架抄家 2008年7月29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富林乡大法弟子闫志军,被通河县公安局和富林乡派出所非法绑架抄家,抄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 2008年7月29日晚,通河镇前进街大法弟子陈守梅(音),被通河县公安局非法绑架并抄家,抄走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 2008年7月30日下午,黑龙江省通河县通河镇大法弟子郑玉林被非法绑架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183306.html 2008-08-02: 黑龙江通河县大法弟子闫志军被恶警绑架 7月29号,家中电脑打印机被抄走,带头抓人的是富林乡派出所所长池海波,池海波自恶党镇压法轮大法以来,一直助恶为虐,把自己与家人陷于面临淘汰的危险境地。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8/2/183233.html 哈尔滨 清河县(通河县)联系资料(区号: 451)2024-10-17: 国保大队队长世国电话:15326628122
浓河派出所所长张大伟电话:18646336717 2023-09-27:黑龙江省通河县浓河镇派出所所长张大伟 18646336717 河镇政法委书记,宋广玉,手机号:1504676555 何玉祥电话13206578258 2023-08-03: 黑龙江省通河县浓河镇浓河村王丽樱带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丽樱 电话:15776403998 2022-08-14: 张士国妻子电话号码:13206578299 2021-01-13: 通河县浓河镇浓河村新上任书记 王立英 电话15776403998 村长 齐广发 电话13845033028 会计 陆占龙 电话15084625186 2020-11-21: 通河县浓河镇浓河村邪党书记: 孟宪彬 电话,13101510616 浓河村干部 王绪兴 电话,13796749551 浓河村村长 齐广发 电话 13845033028 浓河派出所所长 王汉富 电话 15326628813 浓河镇派出所警察 夏利民 电话 15326628813 浓河镇职员 何玉祥 电话 13206578285 2020-11-10: 依兰县法院: 地址:依兰县通河街295号,邮编:154800 院长:孔庆春 13303607168 刑庭庭长: 张安克 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办公:57226583 副庭长:刘艳红:13251518800 审判员:吕守方:13904640390 审判员:齐莹:15084609211 书记员:汤梓赫:15546426089 书记员:杨宇光:15776652228 书记员:崔明龙:15755116345 法院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办公:57239229 副院长:史锦田:13845028828,办公:57222378 副院长:陈佰新:18104509997,办公:57223862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