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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 鹿泉市 河北省女子监狱(石家庄二监狱,石家庄女子监狱) >> 王三英, 女

王三英
亲友近40人联合签名要求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无罪释放王三英
个人情况: 石家庄优抚医院职工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泰华园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8-06-25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1-29: 石家庄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河北省女子监狱劫持
3、王三英,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被恶警绑架,后遭新华区法院一审枉判四年徒刑。王三英上诉,但石家庄中级法院二审不顾事实仍维持原判,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将王三英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進行迫害。

王三英一家人
王三英一家人

王三英,大专文化,是石家庄优抚医院的一名职工,出生于高干家庭,父亲曾任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河北省人大副主任。但她却没有高干子弟的恶习,为人正直,从不阿谀奉承。她的小家像所有普通中国人家庭一样,她和丈夫及一个独生儿子三口之家。因为时运不好,丈夫下岗了,一家人的生活就由王三英一个人承担。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

王三英秉性倔强,曾经头晕乏力,患有关节炎和妇科病,被疾病折磨得脾气暴躁,常跟人吵架。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病都好了。因为法轮功讲究“真善忍”,这使得她变得心态平和,再也不和别人顶撞了。在家里孝顺老人、关心丈夫孩子;在单位里是优秀职工,在利益上不计较,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亲人、朋友和同事对她的评价都很高。她的丈夫评价说:“她修炼得不错。所以我从来不反对她修炼。虽然我自己不修炼,但是我知道法轮功好;她的同事气愤的说:三英这么好的人,修炼法轮功就是为了修身养性、祛病健身,这在家里呆着、好好的,怎么就变成罪犯了。

被踹坏的王三英家门
被踹坏的王三英家门

事实上,在王三英被绑架的前几天,片警已经多次打电话骚扰王三英,称奥运期间是特殊时期,对法轮功要严打,假意提醒注意安全。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下午,上着班的王三英被片警又叫回家,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恶警抓捕,家被抄,家中存单、现金也被洗劫一空。后王三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王三英被新华区检察院公诉到新华区法院,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的案件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整个法庭审理过程,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王三英亲友20馀人旁听开庭审理后才恍然大悟: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王三英无罪,警察执法犯法。庭审后,王三英亲友近40人联合签名要求新华区法院无罪释放王三英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新华区法院法官徇私枉法,勾结中院做出违法判决,枉判王三英有期徒刑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下达判决书。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将王三英劫持到省女子监狱進行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9/石家庄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河北省女子监狱劫持-233062.html
2010-07-29: 中共奥运以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事实
……
三、典型案例
无罪无证据依然强行判刑
案例3:王三英,女,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

2008年6月3日下午王三英被抓捕,2009年1月21日被判刑4年,判决书中引用了北京李和平律师、孙红力律师的主要辩护观点: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依据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适用法律错误;拥有和邮寄法轮功资料是践行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的权利,等等。判决书中原文引用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没有列出其他理由,却直接做出结论:对王三英非法判刑4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9/227271.html

2009-04-09: 王三英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王三英自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被邪党恶警绑架,后遭新华区伪法院一审枉判四年徒刑。王三英上诉,二审时律师发现证据上的重大漏洞:即所搜查的物品持有人是她丈夫的签名,而非王三英。但石家庄中级法院二审不顾事实仍维持原判,于四月二日将王三英劫持到省女子监狱進行迫害。
目前王三英被非法关押在第四监区,队长打电话告诉王三英的丈夫,第一个月是“严管、教育、转化”阶段,不允许探视,并问询王三英的丈夫对此事的看法,妄图联合迫害,王三英的丈夫回答:“王三英在单位是公认的好职工,在家里相夫教子,孝敬老人。她没有犯罪。”队长无言,只说看来你们夫妻感情很好。

目前,王三英及其家属准备再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们法院提起再诉。

王三英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只有几百元打工收入的丈夫将如何维持儿子的学费和日常生活啊!这是中共恶党的又一邪恶罪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9/198647.html

2009-02-07: 王三英已依法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2009年1月21日,新华区法院告知了王三英一事的判决结果,尽管王三英是被非法抓捕,超期羁押(超期近三个月),两位正直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当庭无力反驳,因为修炼法轮功,王三英最终被枉判了4年。 王三英一审枉判,2月5日已依法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又有两位正义律师再次介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7/194996.html

2009-01-24: 石家庄邪党法院枉判王三英四年刑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经7个多月了。2009年1月21日,新华区法院将四年的违法判决书交给律师,判决书中都是莫须有的罪名,任意践踏法律,视法律如儿戏。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2008年6月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9月9日被新华区检察院“起诉”到新华区法院。刑诉法第168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从 2008年9月9日检察院起诉至新华区法院,10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的案件庭审,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整个法庭审理过程,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可时至2009年1月19日法院仍没有宣判,实际羁押审理已达4个月又10天,已造成王三英被非法超期羁押近3个月。

一个月前,经多方打听,得知新华区法院已做出判决,报中院审批去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贯干扰下级法院独立审判、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破坏二审终审制,已经有律师投诉,仍然不思悔改。

1月20日,代理律师就王三英被非法超期羁押与新华区法院法官交涉,强烈要求改变强制措施,依法要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否则将控告法官非法拘禁,法官心虚假意约律师第二天面谈。可是在现实利益面前,法官选择了徇私枉法,急忙勾结中院将早已做出的违法判决(枉判王三英有期徒刑四年)打印出来,第二天、1月21日交于如约前往的律师并送达当事人。

判决书中引用了李和平律师关于“我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件规定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学员学习、拥有、散发法轮功资料受宪法保护、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起诉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等辩护意见。邪党法官实在找不到法律依据了,就像开庭审理时理屈词穷一样,在判决书中强词夺理的写道:“本院认为法轮功是×教……”,制造冤狱,不拿法律当回事了。代理律师认为,桥西区法院院长和主审法官张中文已经构成枉法裁判罪和迷信“上面”指令破坏法律实施罪。

得知此消息,家人感觉如晴天霹雳、没想到邪党法院如此视法律当儿戏。亲友们也非常气愤,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法官一直放风说起诉的是预备可能判缓,结果判了实刑四年。要过年了,没有女主人的家将如何清冷,在老人面前还要强忍眼泪、强装笑脸,这是怎样的悲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4/194050.html

2009-01-11: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违法干预下级法院审判
2008年10月下旬,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分别对周景华、赵统销、王三英等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至今早已超过了法定的审限,造成三个大法弟子被非法超期羁押2个多月。心急如焚的家属们到处托人打听,得到的消息是判决结果已有,现在已报到中院去审批了。如此看来,石家庄中级法院又在故伎重演,仍然在违反法律程序,干预下级法院审判,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破坏国家二审终审制度。即使是审判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每个委员的签名也会留在案卷的副卷中,迫害大法弟子、枉法诬判的证据无论时日长短都是有据可查的。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193326.html

2008-12-28: 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警察的土匪行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8/192436.html

2008-12-27: 王三英家属控告石家庄法官 检察院自招违法
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至今已被非法超期羁押达两个月。王三英的家属日前已就此违法行为進行投诉控告,要求追究新华区法院及其法官张中文的法律责任。其间新华区检察院人员谎话连连,自招违法。

王三英于2008年6月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9月18日被新华区检察院诉到新华区法院。据知,检察院将案卷送达法院的具体时间比律师得知案卷移交的时间还要早,应该是9月9日。而法律规定,审限为一个半月。新华区法院应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判决,否则就是超期羁押。可现在已经是 12月25日了,法院仍没有判决结果,也不放人,致使王三英被非法超期羁押达两个月。

近期,王三英家属到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询问他们对法官张中文的投诉结果。新华区检察院公诉科长赵更林说,法院已经向石家庄市中院办理了延期手续。但法律规定办理延期必须是省高院批准,中院无权办理。“已经办理了延期手续”的说法只是新华区检察院蒙蔽家属的谎言。

王三英家属又就新华区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王三英提出质问,得到的回答是:对法轮功学员都是以刑法第300条起诉,根据是两高的内部文件。但内部文件不是法律,这是作为检察院人员应该知道的基本法律常识。所以新华区检察院是不打自招:他们根本就是执法不依法,愚弄百姓。

为大法弟子王三英辩护的律师李和平认为,这个刑法第300条本身就违反法律,他指出:“刑法第300条里有这么一句话,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从纯法律角度来讲,『邪教’这个词本身 就不是一个法律语言,法律没法判断『邪教’,就是说,你判断一个宗教是邪教,这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就是违反了中国宪法,刑法第300条本身就是违宪的。这条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其实,不管谁下了何种命令或那个机构做了何种决定,法律的准绳是不变的。只要在客观的基础上作出独立的、正确判决,就不会为错误的决定或命令承担责任。在此希望新华法院的判决能经的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希望各位法官对王三英做无罪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7/192356.html

2008-12-12: 超期羁押 王三英家属多次投诉
自九月十八日大法弟子王三英的案卷被检察院提交到新华区法院至今已两个半个月,已经大大超过法院审理案件的羁押期限。王三英家属在开庭后多次要求取保候审,辩护律师也提交了相关申请,但至今未有答覆。王三英家属询问案件审理進程,法官张中文声称法院审委会还在讨论中,自己也做不了主。当王三英家属问及法院对王三英超期羁押时,张中文只是口头说已经办理了延期羁押手续,且延期羁押不需要通知当事人家属。张中文也未对王三英家属出示延期羁押相关证明。王三英家属现已对新华区法院及主审法官张中文進行投诉。

近期,大法弟子王三英家属又多次到检察院、新华区法院对超期羁押的行为進行投诉。家属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重述了警察非法抄家抓人的过程。家属明确表示,公民个人住宅是公民个人隐私最集中的地方,任何人不得擅自闯入,当时看到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不仅王三英的法轮功书籍等被抄走,同时一些个人私有财产也被拿走,包括手机、存折、银行卡和现金,存折和银行卡已经归还,但现金尚未归还。这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家属还向法院、检察院明确表示,其实这种非法抄家取证的案件本应依法退回,希望检察院、法院不要受外界因素控制而将好人枉判。

王三英家属已经向以下单位发出了投诉信,但均未得到回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2/191426.html

2008-12-05: 投诉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及法官张中文执法犯法
河北省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2008年6月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9月18日被新华区检察院诉到新华区法院,法律规定的审限为一个半月,新华区法院应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判决,否则就是超期羁押。11月28日,代理律师再次到新华区法院与法官沟通:鉴于此案存在太多的问题,希望法院能依法办案,做出不构成犯罪的判决,释放王三英回家和亲人团聚,不要留下任何后遗症,以取信于民,家属也多次申请取保候审。直到12月3日法院仍没有判决结果,也不放人,已造成王三英被非法超期羁押一个月的恶劣后果。目前王三英家属正在就超期羁押的违法行为投诉控告,要求追究新华区法院及其法官张中文的法律责任。

刑诉法第168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本案没有126条所述的情形,故本案标准审限最长只有一个半月。但是,从 2008年9月18日检察院起诉至新华区法院,到今日(2008年12月2日),实际羁押审理期间是2个月又12天,也就是超期羁押近1个月!超期羁押是国家和最高法院、最高检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是一种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对公民的非法拘禁。

案情回顾:

石家庄大法弟子王三英,修炼法轮功受益很多。倔强的脾气变温和了,原来的头晕和妇科病都不治而愈了,在家里孝顺老人、关心丈夫孩子;在单位里,任劳任怨、工作认真努力,亲人、朋友和同事对她的评价都很高,对她修炼法轮功很理解。但99年江氏和中共互相勾结镇压法轮功后,每到所谓的敏感日,王三英就被邪党人员上门骚扰,亲友经常提醒她在家好好炼、注意安全。

2008年6月3日,以奥运安全的名义,片区警察竟然跑到王三英家里踹坏门,把她抓走了,还抄了家,拿走了7万多元的存折、现金和给孩子学习用的电脑等物品。警察欺骗家属给王三英做工作,让她承认寄过法轮功传单,说只要是个人行为,就可以结案回家了。可是2008年6月12日突然将王三英转捕、起诉、要判刑。家人知道上当了,就从北京请来两位律师为她辩护。

2008年10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的案件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李和平律师从适用法律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97年公布的,而那时法轮功还是受国家支持的,所以刑法第300条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用刑法300条起诉法轮功修炼者王三英,是适用法律错误。同时,李律师还强调在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另一位代理律师孙红力指出警察违反法律程序,没有立案就抓人并上门搜查,所谓的证据是在抓人后在住处查抄的一些法轮功真相信;而且扣押清单上也没有三英本人签字,办案警察涂改文件,更可笑的是,6月3日当天同一时间里,办案警察发了两个处罚决定──“行政的”和“刑事的”,自相矛盾。

王三英在法庭上陈述,法轮功就是叫人做好人,严格要求自己,现在为了做好人而被抓進牢房,不知道是让做好人还是不让做好人呢?

整个法庭审理过程,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王三英亲友20馀人旁听开庭审理后才恍然大悟,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王三英无罪,警察执法犯法。庭审后,王三英亲友近40人联名写信: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王三英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要求法院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進一句忠言,法律的神圣不容玷污,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各位相关领导从法理人情两个角度考量,请立即无罪释放王三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5/191145.html

2008-11-24: 王三英被非法开庭 四十亲友要求无罪释放
2008 年10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的案件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和法官最后也无异议。王三英亲友20馀人出庭旁听,对这件事有非常清晰的认识:王三英并没有做任何坏事,而且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目前王三英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王三英亲友近40人联合签名要求新华区法院无罪释放王三英: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的亲人(朋友)王三英是无罪的。在事实和法律公正面前,要求法院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释放王三英回家和亲人团聚!

情况反映——请立即无罪释放王三英

各位领导:
我们是法轮功学员王三英的亲人、同事和朋友,对王三英非常关心和了解。三英为人善良、心直口快、乐于助人,就是性格有点倔强。在家里孝顺老人、关心丈夫孩子;在单位里,任劳任怨,工作认真努力,亲人、朋友和同事对她的评价都很高。三英修炼法轮功就是为了修心养性、祛病健身,这在家里呆着、好好的,怎么就变成罪犯了。10月31日在新华区法院开庭审理王三英的案子,我们都去旁听开庭。三英这么好的一个人,竟然被当成犯罪嫌疑人押上法庭,我们都很心酸想流泪。

我们以前只是从感性上知道三英炼法轮功受益良多,都很认可;通过旁听对三英的法庭调查审理,我们从法律角度也明确了修炼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请各位领导监督法院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结果,立即无罪释放王三英回家和亲人团聚!

三英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和妇科病。炼法轮功后,这些病都好了。因为法轮功讲究“真善忍”,这使得她变得心态平和,再也不和别人顶撞了。那时国家很支持,我们对她炼法轮功也很理解。后来得知有些炼法轮功的人被抓、被打、被单位开除,我们也很担心害怕,提醒她多注意安全。

2008年6月3日,警察竟然跑到三英家里踹坏门,把她抓走了,还抄了家,拿走了7万多元的存折、现金和给孩子学习用的电脑等物品。警察欺骗我们给三英做工作,让她承认寄过法轮功传单,说只要是个人行为,就可以结案回家了。可是2008年6月12日突然将三英拘留、转捕、起诉。我们真以为她犯法了,心里非常着急也没办法,就从北京请来两位北京律师为她辩护。

其中李和平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兼任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发组织项目协调代表,曾获美国民主奖,具有很高的业务水准。

法庭上,李律师从适用法律方面做了系统的阐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97年公布的,而那时法轮功还是受国家支持的,所以刑法第300条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用刑法 300条起诉法轮功修炼者王三英,是适用法律错误。同时,李律师还强调在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

另一位代理律师指出警察违反法律程序,没有立案就抓人并上门搜查,所谓的证据是在抓人后在住处查抄的一些法轮功真相信;而且扣押清单上也没有三英本人签字,办案警察涂改文件,更可笑的是,6月3日当天同一时间里,办案警察发了两个处罚决定──“行政的”和“刑事的”,自相矛盾。

王三英在法庭上陈述,法轮功就是叫人做好人,严格要求自己,现在为了做好人而被抓進牢房,不知道是让做好人还是不让做好人呢?

事实确实是这么回事,我们亲友都知道,她从小就脾气很犟,好与人顶撞。炼功后,她比以前能忍让了,心胸开阔,关心周围的每一个人,是同事的贴心好姐妹;在家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对这么一个公认的好人要判刑,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整个法庭审理过程,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连我们非专业人士也听的非常明白,王三英无罪,警察执法犯法。

王三英突然被抓走,她的整个家庭陷入恐慌,正上大学的儿子整日闷闷不乐;她丈夫打工的收入微薄,家计难以维持;她的公公有病住院,见不到儿媳床前照顾,老人时常问起,家人只能搪塞说她工作太忙。好好的一家人真的家不成家了!这不是往绝路上逼吗?这也违背当局倡导的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呀!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進一句忠言,法律的神圣不容玷污,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各位相关领导从法理人情两个角度考量,请立即无罪释放王三英

呈报河北省各相关领导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4/190415.html

2008-11-21: 近40名亲友联合签名要求释放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
10 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的案件非法开庭审理,王三英亲友20馀人出庭旁听。两位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和法官最后也无异议。对此通过旁听亲友对这件事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王三英并没有做任何坏事,而且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

开庭后,王三英亲友40馀人联合签名要求新华区法院无罪释放王三英: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的亲人(同事)是无罪的。在事实和法律公正面前,要求法院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释放王三英回家和亲人团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1/190119.html

2008-11-11: 王三英案非法庭审 正义律师为法轮功抗辩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河北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大法弟子王三英非法开庭,经开庭前一天的努力争取,王三英的二十多亲友和同事也到庭旁听,家人委托两位正义律师为王三英做无罪辩护。所谓的“公诉人”是新华区检察院罗万群,“主审法官”新华区法院刑一庭张中全,“审判员”张涛做,刘玉英做“陪审员”,新华公安分局警察、国保工作人员等共计十馀人旁听。

王三英起诉的所谓“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所谓的“证据”是从王三英家里搜查出的内装法轮功资料的、写好邮寄地址的几十个信封。可笑的是这几十封法轮功真相信就能破坏法律实施了。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家属和警察都听的非常明白,王三英无罪,警察执法犯法。在律师指出警察违法之处时,旁听的警察有的悄悄溜出法庭没脸再听下去了。开庭前公诉人罗万群还很嚣张,威胁律师要通过司法局给律师所发司法建议函。律师正告她,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每个人都正在扮演一个角色,你尽管表演,但要为自己的将来负责。整个法庭审理过程中正义始终占上风,邪党人员的邪气被解体,庭审效果非常好。

辩护律师李和平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兼任联合国欧洲金融投资局(EFIB)法律顾问、联合国工发组织项目协调代表,曾获美国民主奖,具有很高的业务水准。李和平律师就适用法律方面系统阐述了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无罪;孙律师就事实和证据方面发表了辩护意见。两位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同时指出办案人员多处违法;检察官的公诉漏洞百出、理屈词穷;法官本应是裁判的角色,但明显偏袒公诉人,压制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大法弟子王三英本人也表现了大法弟子的风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11/189575.html

2008-11-06: 石家庄市王三英无罪仍然被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非法开庭,旁听的有王三英亲友、同事20多人。两位正义律师:一个就信仰无罪做了辩护,一个就没有立案直接抄家是非法的和证据不足做了无罪辩护。庭审当时没有出结果。

王三英是河北省优抚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它的妇科疾病,自从炼法轮功后,这些病都好了,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家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恶警抓捕,家被抄,家中存单、现金也被洗劫一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6/189304.html

2008-10-18: 请石家庄市的同修们继续营救大法弟子宋爱昌、王三英
大法弟子宋爱昌的案件已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企图在10天内二审,草草出结果;大法弟子王三英的案件有可能在下周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8/187969.html

2008-10-05: 石家庄大法弟子王三英被非法起诉
2008年9月12日左右,新华区检察院在王三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非法起诉,材料已被新华区法院非法受理,起诉建议为所谓的犯罪预备。

新华区法院主审法官0311-87030843,张中全、何法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5/187135.html

2008-09-18: 中秋佳节亲友呼吁释放王三英
王三英是河北省优抚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2008年6月3日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恶警抓捕,家被抄,家中存单、现金也被洗劫一空。

王三英的丈夫为她请了律师。我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王三英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在践行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违法,更不是犯罪;律师也愿意为王三英做无罪辩护,并已经跟检察院沟通过辩护意见;目前王三英被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转捕,新华区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已经将案卷退回公安部门。鉴于以上的理由,我们紧急呼吁立即释放王三英

王三英炼法轮功就是为了修身养性、祛病健身。她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它的妇科疾病。自从炼功后,这些病都好了,一粒药也没吃过。因为法轮功讲究“真善忍”,这使得她的性格在这种自我约束的理论中改善很多。王三英的脾气很倔强,在炼功前,她好与人顶撞。炼功后,她比以前更能忍让了。所以我们亲友都很赞同她炼法轮功,那时国家也很支持。

可是到99年,邪党突然公开迫害法轮功,好像当年的文革重现。电视上每个频道都是同样的内容,铺天盖地的播放诬蔑的谎言。可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看到法轮功学员很好,像王三英就很好,在单位是优秀职工,在利益上不计较,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家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不但根本没有甚么不正常的举动,相反的,她很多事情比旁人看的开,身体比别人都好,生活的又踏实又轻松。

现在王三英突然被绑架,她的整个家庭陷入恐慌,正上大学的儿子整日闷闷不乐,学习也因此受到影响;她丈夫下岗,打工的收入又很微薄,家计难以维持;她的公公有病住院,以前她时不时的去探望、照顾老人。现在老人时常问起,家人也不敢告诉,只能搪塞说她是工作太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18/186124.html

2008-09-03:  石家庄警察绑架王三英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警察2008年6月3日劫持大法弟子王三英,在非法抄家时将其家存折抢劫、非法扣押,家人多次索要不还。王三英的丈夫月收入只有800 元,现在家中经济出现困难,只能借钱度日。王三英的孩子上大学二年级,正是用钱的时候。在律师的帮助下,家人正在向公安机关申请退回被扣的存款。

王三英是河北省优抚医院的一名职工。2008年6月2日,居委会带公安人员去家中骚扰,王三英拒绝开门。6月3日,新华分局国保大队、革新街派出所把她绑架走、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她坚持修炼法轮功。

王三英修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练身体、做好人。她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它的妇科疾病。自从炼功后,这些病都好了,一粒药也没吃过。因为法轮功讲“真善忍”,这使得她的性格改善很多。王三英的脾气很倔强,在炼功前,她好与人顶撞。炼功后,她比以前能忍了。

目前,王三英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不法人员对王三英非法起诉建议书已递交新华区检察院。王三英家人请到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新华区检察院表示证据不足,已将案卷退回石家庄市新华区国保大队進行所谓的“补充侦察”,其实就是罗织罪名。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8/9/3/185227.html

2008-06-24: 呼吁释放我的妻子王三英
我的妻子王三英是石家庄优抚医院的一名职工。2008年6月3日,她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人员绑架,家被抄,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原因是她修炼法轮功。

我妻子王三英修炼法轮功是为了锻练身体、做好人。她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他的妇科疾病。自从炼功后,这些病都好了,一粒药也没吃过。她炼功我是不干涉的,因为法轮功讲究“真”、“善”、“忍”,这使得她的性格在这种自我约束的理论中改善很多。王三英的脾气很倔强,在炼功前,她好与人顶撞。炼功后,她比以前能忍了。

我是法律专业毕业,对法律的一些条款还是知道的。《宪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第36条宣布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公民有传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者(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从事传播宗教信仰内容的权利无须获得来自政府机关的“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被触犯的法律规定必须是符合宪法的规范和原则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这些年来,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被抓捕、绑架、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从劳教所或监狱被家人接回家不久便死亡。而这些人被迫害的原因只是因为说了“法轮大法好”,只是因为没有和×××统一思想或坚持真善忍不“转化”、“悔过”。

面对这些,法轮功学员没有选择沉默。他们用最平和最和平的方式让人们知道“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这是不违背常理的,也是不违法的。因为在任何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呀。这也是作为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难道这也是罪,这就是反政府,这就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大的道理说多了,人们听着也麻木了。可这里我还是想和参与抓人的公安干警、国安人员说句心里话。我知道大家都是在执行任务。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仇恨与矛盾,大家都是为了餬口。可是,×××在这么多年的历次运动中总是拉拢一些人,打击另一些人。运动完了,当时被拉拢的人又被当罪人判刑,以显示×××的“伟光正”。从个人角度看,那会不会有一天谁又会利用这件事给被镇压者平反来树立自己呢。不管可能还是不可能,镇压已经快十年了。毛泽东搞文革也不过十年。我想,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也会随着江泽民的退出权力圈而停止。而且你们开会接到的命令、文件谁签的字、谁署名的?没人。到时候真的出了事就拿办事的人开刀。我真希望这恶梦赶快结束。我说这番话没有别的意思,我们都是老百姓,请大家相互体谅一下吧。

另外,我也向王三英的亲人、朋友、同事等说明一下。我妻子没有罪。不要因为害怕或其他原因就相信了谎言。其实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依据《刑法300条》本身就是违反《宪法》36条的,违宪的法律当然是无效的,不能用的。“两高”的司法解释也越权无效(法律方面的具体论述附后)。老人常说: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良心。我们即使不能发出声音,心里也要有杆秤呀。希望你们能多了解一些情况和真相,在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摆正自己的位置。

我早已下岗失业,她的工资收入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现在她的公公有病住院需要照看,儿子上大学也正是用钱的时候。希望尽快释放我的妻子。她的家人在等她回家。

王三英的丈夫:赵学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4/180811.html

2008-06-05: 石家庄大法弟子王三英被绑架
2008年6月3日下午,石家庄新华区泰华园大法弟子王三英被绑架,家被抄,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农业科学院招待所(邪恶洗脑班)。据悉,此前一天居委会曾带公安去家中骚扰,王三英拒绝开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5/179731.html

石家庄 鹿泉市 河北省女子监狱(石家庄二监狱,石家庄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24-03-28: 河北省女子监狱:
电话0311-83939600 83939604 83939538 83939686 83939698 83939786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南行1公里路西
乘车路线:从解放广场乘311路,旅游2路公交车,到女子监狱站下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路55信箱 13分箱 050222
十三监区区长高丽娜,明慧网多次报道,此人很恶劣。

2023-08-17: 兴隆县八卦岭乡派出所:0314-5738110
兴隆县公安局:0314-5053597
兴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文宁
兴隆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颖达
八卦岭乡派出所所长:崔艳青

2023-07-27: 南宫南宫市公安局政保大队电话:25538
大队长李勇-13393098181
王英俊-18131987777
李怡欣-17692996153
雷宇-15832981662
南宫市公安局局领导电话:
朱伟社-13931982299 办电-25588 刘明亮13231997777 -25501
赵凤栖13393098155 -25478 17692999555
政治处-2554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27/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3484.html# color='red'>23726232932-3

2023-07-16:
石家庄女子监狱咨询电话:0311-83939708
石家庄女子监狱公开电话:0311-83939583

2023-02-08:河北女子监狱警察郭思的电话:1338321144213383211443
司法局郝铎的办公电话:0335-35555960335-3555608

2022-08-11: 河北省女子监狱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永壁村南500米处
邮编:050222
咨询电话:0311-83939708
监察电话:0311-8393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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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09-04-09: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区号:0311):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总机 85187000(可咨询其他电话);
院长:许广为85187297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85187186
副院长 刘世军 张保江 张朱贵
刑二庭庭长 魏淑贞(女 ) 85187158
刑二庭副庭长王峰85187326 13315119295
副庭长 吕玲85187153(主管迫害法轮功案件,邪恶)
本案主管法官:王法官(男)0311-85187230
刑二庭办公室:孙85187151(可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刑二庭办事员:武婵媛 13126136626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院长接待室:85187151
中院信访办:杨主任85187208
中院审委会: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研究室85187330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刑一庭:87797341
刑一庭85187135、85187131
刑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85187240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85187251
立案庭 庭长王正文85187263  内勤85187281;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85187125
法警支队:85187103
值班室:87793242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一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主管法官 张中文 87030843 手机:15832105665
刑一庭庭长:曹同华
院长:郝建峰、隋玉林、张素青、张俊川、高建斌
具体办案单位:石家庄革新街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责任人:王重刚:指导员 办公电话:0311-8520100(参与迫害)
翟中旗 民警 0311-85270138(参与迫害,强行踹门并打电话叫国保抄家)
赵承捷 所长 0311-85270098
办公室:87883523
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地址:石家庄市联盟路(水上公园北门)695 号
局长:金在成  手机:13603113108
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纪检委:王茂生(新调来的,原来在新华区东焦派出所多次带头迫害大法弟子)
政保大队 :副大队长 王云飞  0311-85188078
民警 郭世贤 85188080(参与迫害)
民警 朱晓光 85188085(参与迫害)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刘晓,电话: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与新华区法院同一座楼),
邮编:050051,检察院办公室 0311-8787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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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9-02-10: 一份刑事判决书曝光的内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0/195215.html

2009-01-06: 石家庄检察官信口雌黄、蒙骗王三英家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6/193058.html

2008-10-28: 家人呼吁释放王三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10/28/188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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