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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 荔湾区 >> 朱洛新(夫吴志平), 女, 43

朱洛新(夫吴志平)
澳门妻子朱洛新(法轮功学员,澳门大学毕业)被非法判刑十年
个人情况: 原广州市荔湾区辅导站副站长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十年
个人近况: 已释
报告人 : 新西兰肖煜晖
亲友关系: 朋友
立案日期: 2003-10-19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吴志均(吴志军) 吴志平(朱洛新夫)
儿媳: 朱洛新(夫吴志平)
夫妻/父母: 吴玉娴
兄弟姐妹/伯父母: 吴玉韫
交叉列在: 广东 > 澳门大学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7-26: 广州市一周内62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据明慧网统计,从五月底到七月十六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逾八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的诉讼状副本,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截至七月十六日,广州市二百二十人(二百零二案例)控告江泽民,其中从七月十日至七月十六日一周内有六十二个控告人,五十八个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绝政策,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
广州中山大学医学院职工吴志均,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炼法轮功,曾多次被评为基础医学院先进工作者。他一家多人遭严重迫害,母亲与四姨被迫害致死。他在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中说:“如果用‘家破人亡’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处境一点也不为过。我和我的家人所遭遇的一切苦难及伤痛,也只是大陆亿万法轮功学员血泪史的个案之一,只是冰山的一角。那些执法者们敢于执法犯法,是因为被控告人江泽民按照自己的意愿给法轮功定了性,也给了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一张杀人许可证。”

吴志均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和他母亲吴玉娴分别被非法劳教两年。由于我分别向梧州市政府和劳教委提出申诉,指出梧州国保支队非法拘留我们时,没收现金三万多人民币、港币一万多元,没有出示收据。梧州国保支队被责整改,被迫退回非法占有款项。但是,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吴志均和母亲吴玉娴被非法批捕,分别被非法判刑八年、七年。吴玉娴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送广西南宁女子监狱,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被迫害致死。

吴志均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被送广西桂林监狱。他在控告书中陈述说:“……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牢中之牢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在洗脑班逼我写“三书”,一个多月不给我睡觉,专人轮班夹控布置不同的题目逼我写所谓的‘揭批材料’,致我多次头晕摔倒在地。”

吴志均的四姨吴玉韫(六十岁、原广东江门市第一中学教师)被多次关押洗脑班,二零零四年九月被迫害致死。

吴志均的弟弟吴志平因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弟媳朱洛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十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6/广州市一周内62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313071.html

2013-10-14: 广州法轮功学员朱洛新自述受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4/广州法轮功学员朱洛新自述受迫害经历-281047.html

2010-11-15: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二)
—— 中共广州市法庭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略记
……
附录一:广州市部份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名单
6. 朱洛新(广州,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遭绑架,被非法判刑十年,劫入韶关监狱,后转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5/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二)-232882.html

2010-01-07: 朱洛新陷狱七年 被关黑屋近三载
(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朱洛新,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至今身陷囹圄已七年,其中狱警将她关禁闭两年十个月,在黑房里不见天日,妄图摧残她的意志,出禁闭室时,朱洛新已不能走路,头发全白了。

朱洛新,女,四十三岁,原法轮功广州市荔湾区义务辅导站站长。朱洛新澳门大学毕业,在香港工作期间,不幸染上了一种皮肤病,全身奇痒无比,吃了许多药可止痒却不能根治。一九九四年十二月,朱洛新在去加拿大留学的前夕回广州处理事宜,却有幸参加了法轮功创始人最后一期大陆传功讲法班,当场得到身体清理,皮肤奇痒不翼而飞。朱洛新身心为之震撼,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朱洛新曾工作于任天堂、搜狐等知名公司,任经理助理,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被迫离开搜狐。

诬判十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中午,朱洛新、王蓉、吴碧云等三人在乘坐的士途中,被警察追踪至广州中医药大学对面,遭绑架后失踪。警方既不告诉家人关押地点,更不让家人见面。

朱洛新、王蓉、吴碧云在饱受虐待半年之后,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上午遭广州市白云区伪法院秘密开庭审判,法院不通知家人,反以欺世盗名的手法,为她们每人派了一名所谓的律师。当得知消息的一位大法弟子的四位亲人赶到法庭时,却被告之说只能进一人。其实法庭后面坐了二十来位不明身份的人,其中的两人台上、台下忙于照像。很明显这些人是公安内部的便衣和打手。当时法庭外戒备森严,持枪把守,巡逻警察无数。

法庭上,三位大法弟子正气浩然,坚决不配合邪恶。朱洛新说:“法轮功无罪,我们也无罪。因此你们所问的一切都不成立,历史和时间将作证。”三位大法弟子都一致表示要上诉。大法弟子不畏强权、不畏邪恶的正气震慑了整个法庭。审判官、律师们、还有那些陪审的便衣们都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最后审判官只好宣布休庭,不敢马上宣判。

两个多月后的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下午,朱洛新被诬判十年,王蓉被诬判六年,吴碧云虽免去刑事处分,但仍被警方带走,这种非法审判是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朱洛新、王蓉表示要继续上诉。

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这个人间地狱,朱洛新遭受狱警唆使的囚犯毒打等多种酷刑折磨,每天被强迫做超强度的奴工──制作廉价出口商品。

丈夫避难芬兰

朱洛新的丈夫吴志平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因不放弃信仰,于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被中共恶徒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两年,期间从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五日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被吊铐在劳教所五大队操场曝晒。每天要铐十七个多小时,一天只能去三次厕所,吃饭、去厕所的时间只有十多分钟,其迫害细节暂不赘述。

从劳教所出狱后,吴志平于二零零三年避难泰国,历经五年艰辛被国际难民组织营救到芬兰。

亲人两死两囚

吴志平的家人同样因信仰法轮大法深遭迫害。吴志平七十高龄的母亲吴玉娴,曾是广州市越秀区中医杂病医院的副院长,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判刑七年,在狱中三年被监狱折磨至病危,方保外就医,后因折磨过于严重,医治无效,不久离世。

吴志平的姨母吴玉韫是广东省江门市第一中学退休教师,曾三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迫害,第三次被关押迫害长达一年多后去世。

吴志平的哥哥吴志均,原在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微生物教研室工作,因不放弃法轮功修炼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伪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广西桂林市监狱。

朱洛新自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被绑架后,八年多来未能与丈夫吴志平见过一面。广东省女子监狱还剥夺了吴志平朱洛新的通信权利,寄给朱洛新的信也都被监狱非法扣押。吴志平已经很久不知道她的情况,非常担心妻子的身体状况。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7/215840.html

2009-02-24: 呼吁营救我的妻子朱洛新  文/吴志平
我是1996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广州学员。1999年7月中共政府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我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于2001年10月10日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2年,期间从2002年1月25日至2002年6月8日被吊铐在劳教所五大队操场曝晒。每天要铐17个多小时,一天只能去三次厕所,吃饭、去厕所的时间只有十多分钟,其迫害细节暂不赘述。在解除劳教后于2003年逃到泰国,历经5年艰辛被国际难民组织营救到芬兰。

我的妻子朱洛新,43岁,澳门大学毕业,修炼之前在香港染上了一种皮肤病,修炼后身体很快得到治愈,也见证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朱洛新曾工作于外资公司任天堂、广州搜狐公司,任经理助理。2001年12月3日在广州市因运送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局警察非法绑架,因此而被非法判刑十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近八年。在刚进监狱时遭遇一种叫“小号”的刑罚,长达二年十个月,她头发全白了,同时还遭受狱警唆使的囚犯毒打等多种酷刑折磨,每天被非法强迫超强度的无偿劳动——制作廉价出口商品。

同样我的家庭成员因信仰法轮大法遭受迫害。我的哥哥吴志均,原在广州市中山医院大学微生物教研室工作,因不放弃法轮功修炼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非法判刑8年,曾非法关押在广西桂林市监狱;我70岁高龄的母亲吴玉娴曾是广州市越秀区中医杂病医院的副院长,也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判刑7年,在狱中三年被监狱方折磨病危,保外就医后因折磨过于严重,医治无效,不久离世;我的姨母吴玉韫是广东省江门市第一中学退休教师,曾三次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折磨,于第三次被关押迫害长达一年多后去世。

我与妻子八年多来未能见过一面,已经很久不知道她的情况,我非常担心我妻子的身体状况。至今广东省女子监狱剥夺了我与妻子的通信权利,寄给妻子信也都被监狱非法扣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4/196005.html

2007-04-03: 朱洛新吴志平的妻子,于2001年12月被绑架,后送广州白云区看守所关押,至2003年2月26日送广东省韶关女子监狱后迁移至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广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3/152062.html

2006-02-23: 怀念我的母亲吴玉娴
...2002年1月1日母亲与哥哥吴志均因不放弃法轮功信仰,同时在广西梧州被捕,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八年,送广西南宁女子监狱和广西桂林监狱。在此之前2001年12月3日我的太太朱洛新(原广州市荔湾区辅导站副站长)也同样因不放弃法轮功信仰被非法抓捕判刑十年,送广州市郊广东省女子监狱。而我本人也于2001年5月28日被捕后送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劳教两年,期间从2002年1月25日至2002年6月8日被吊铐在劳教所五大队操场曝晒。我母亲的妹妹吴玉韫也因不放弃法轮功信仰于2004年9月被迫害致死,其它迫害细节暂不赘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3/121399.html

2005-09-26: 七旬母亲被非法判七年、妻子判十年 文/吴志平
中秋刚过,思断愁肠,心情凝重的我几经思考还是写下这段往事的回忆,表达我对在大陆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关押、迫害的亲人的思念。

* 妻子被非法判刑十年,现被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我的太太朱洛新,小的时候住在广州市西关逢源正街道21号,而我就住在以此相隔不远的斜对面——逢源正街12号之一。但也许缘份未到,我们那时并不相识。

八十年代初朱洛新举家迁至澳门,一九八五年她在澳门大学读书,毕业后曾在其叔叔澳门的一间大公司任职,淡泊名利、看破红尘的她决意到香港大屿山出家修行了一年。但朱洛新后来在香港工作期间,不幸染上了一种皮肤病,全身奇痒无比,吃了许多药可止痒却不能根治,无奈之中在即将去加拿大留学的前夕回到广州处理事宜,却有幸参加了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师父最后一期大陆广州传功讲法班。当场得到身体清理,皮肤奇痒不翼而飞,这使朱洛新感到身心为之震撼,决定放弃留在香港和到加拿大留学的机会,临时找了一份合资企业在广州郊外的“香满楼”牛奶公司的工作(以上照片即是那时所摄)。

九六年一月,我到广州越秀公园白鸽广场学炼法轮功时,与朱洛新相遇,一见钟情,相视的一瞬间颇感意外,似曾相识却不敢相认,冥冥之中有定数,转了一圈有缘终会一线牵,今生有缘同修法轮大法、结合乃前世因缘所致。法轮大法从一九九二年开始洪传,使多少人祛病健身受益而获得新生;使多少人修炼返本归真思想境界得到升华,广大民众信仰法轮大法,遵从“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向善,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归航。每逢佳节想起太太的笑容是如此纯朴,这种纯朴是喜得法轮大法的自然流露。

我的太太朱洛新品貌端正、善良、工作勤奋,曾被推选为法轮大法广州辅导站荔湾区站长,也曾在外资公司任天堂、搜狐公司工作过;在九九年七月江氏与中共打压法轮功时被迫离开搜狐。如今,朱洛新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女子监狱,每天被强迫超劳动负荷的迫害,人被晒黑了许多,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6/111228.html

2004-11-30: 我(新西兰肖煜晖)是1995-1998广州中医药大学炼功点的。我们在大学时一起炼功学法,炼功点在大学喷水池边,离图书馆较远的那边,下雨时会在办公楼的楼下大堂或办公楼内炼功。学法点是吴玉娴家,当时是飞鹅西南一街12号之三303室,当时的辅导员是王淑珍。后来吴玉娴的儿子吴志平朱洛新结婚后就搬家了,我只去过一次,不记得地址。

2003-10-19: 朱洛新2001年12月被抓后送广州白云区看守所关押,至2003年2月26日送广东省韶关女子监狱后迁移至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广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

2003-10-18: 广州市荔湾区大法弟子朱洛新被非法判刑十年
广州市荔湾区大法弟子朱洛新于2001年12月被抓后送广州白云区看守所关押,至2003年2月26日送广东省韶关女子监狱后迁移至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广东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十年。朱洛新的婆婆吴玉娴也于2002年1月1日被抓后关押在广西梧州市第一看守所,并于2003年2月26日被送广西南宁女子监狱,被非法判刑七年,朱洛新丈夫的哥哥吴志均于2003年3月11日被送广西桂林监狱,被非法判刑八年。

朱洛新的丈夫,大法弟子吴志平于2001年10月10日绑架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劳教两年。

2003-08-25: 广州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被白云区法院枉法判重刑
广州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吴碧云于2001年12月3日被劫持半年之后,于2002年6月10日被非法审判,又两个多月后于2002年8月20日下午在广州白云区法院被非法判决,朱洛新被判刑十年,王蓉被判刑六年,吴碧云虽免去刑事处分,但仍被警方带走,这种非法审判是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進行的。朱洛新、王蓉表示要继续上诉。

2003-06-30: 6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秘密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朱洛新、王蓉、吴碧云,准备非法判他们3年至7年以上徒刑。三位学员都一致表示要上诉,大法学员的正气震慑了整个法庭,审判官宣布休庭,不敢马上宣判。

2003-06-17: 大法弟子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枉法审判中正气凛然
广州市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吴碧云三人于2001年12月3日中午在乘坐的士途中被公安追踪至广州中医药大学对面,遭绑架后失踪。有关公安既不告诉家人关押地点,更不让家人见面。两个月后家人才得知三人在白云看守所被分别关押,但不能见面。

在三位大法弟子饱受虐待半年之后的2002年6月10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判这三位大法弟子,准备分别非法判他们三年至七年以上徒刑。公安、司法为开脱自己,以欺世盗名的手法,美其名曰“提供法律援助”,为她们每人配备一名所谓的律师。当唯一得知消息后的一位大法弟子家中来了四位亲人要進入法庭时,却被告之说上级规定只能進一人。而后,法庭后面又坐了二十来位不明身份的人,而且其中的两人台上、台下忙于照像。很明显这些人是公安内部的便衣和打手。法庭外戒备森严,持枪把守,巡逻警察无数。

法庭上,三位大法弟子正气浩然,坚决不配合邪恶。原荔湾区辅导员朱洛新说:“法轮功无罪,我们也无罪。因此你们所问的一切都不成立,历史和时间将作证。”

三位大法弟子都一致表示要上诉。大法弟子不畏强权、不畏邪恶的正气震慑了整个法庭。审判官、律师们、还有那些陪审的便衣们都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最后审判官只好宣布休庭,不敢马上宣判。

2002-08-25: 广州大法弟子朱洛新、王蓉、吴碧云于2001年12月3日被劫持半年之后,于2002年6月10日被非法审判,又两个多月后于2002年8月20日下午在广州白云区法院被非法判决,朱洛新被判刑十年,王蓉被判刑六年,吴碧云虽免去刑事处分,但仍被警方带走,这种非法审判是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進行的。朱洛新、王蓉表示要继续上诉。

广州 荔湾区联系资料(区号: 20)

2024-09-11:构陷梁少琳的公诉人:陈宇(女)手机:13570086422
办公室:02081601617
广州荔湾区检察院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0号,邮编510145
经办法官是:黄斐斐 电话:0208300592102083006077
广州荔湾区法院,电话:020-81266702 020-8160013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 邮编:510378

2024-06-24: 荔湾法院员额法官名单
序号 部门 姓名 法官等级
1 院长室 姚义堂 三级高级法官 院长
2 院长室 何国秋 三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
3 院长室 罗伟成 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
4 立案庭 梁钊全 一级法官
5 立案庭 李庆伟 一级法官
6 立案庭 梁东燕 一级法官
7 刑事审判庭 梁汉根 一级法官
8 刑事审判庭 廖秋平 一级法官
9 刑事审判庭 李国文 二级法官
11 刑事审判庭 陈枫 一级法官
12 刑事审判庭 何文仪 一级法官
13 刑事审判庭 黄慧珊 三级法官
48 速裁中心 黄少宏 一级法官
49 速裁中心 张艳 三级法官
50 审判监督庭 林敏 四级高级法官
51 审判监督庭 李燕清 一级法官
52 调研科 梁伟芳 一级法官

广州市荔湾法院信访办电话:81036562
其他人员电话
刘兴伟 荔湾法院 15018718266
古莉娜 荔湾法院 1371O902169
陈月思 荔湾法院 13826135141
荔湾法院 13560155909
荔湾法院 13631337133
荔湾法院 13682223788
荔湾法院 18665069755
荔湾法院 13580306630
荔湾法院 13580551190
荔湾法院 13424482882

2023-06-29: 荔湾区检察院:
梁炯锋,13825045292
检察长李江海13925121659
副检察长刘阳,020-81601606
纪检组长温里君18926130102
政治部主任袁绍强180280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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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0)

2009-02-24: 广东女子监狱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信箱,邮编:510545
监狱长陈育生,筹建办副主任张志萍
电话:020-87413120,020-87413069,020-87413186,020-87413113
监狱咨询电话:020─87423069(女监)
监狱举报电话:020─83831187 020─83837934
监狱通信地址:广州市北较场 较场横路一号 邮编 5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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