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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通化市 >> 李秀红, 女, 3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2-18:吉林省通化市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家属

2017年2月16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一自称山下派出所的张姓警察,给法轮功学员李秀红的家属打电话,询问李秀红的情况,并索要李秀红的电话号码。此警察称是因为李秀红户籍归他管,但李秀红户籍并不在山下派出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8/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3256.html

2015-09-07:历经种种酷刑折磨 吉林通化李秀红控告恶首江泽民
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最高检、最高法、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委员会邮寄了控告状,控告恶首江泽民发动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的灾难。四部门已于六月二十七日签收。这是她控告状中的一部份。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7/历经种种酷刑折磨-吉林通化李秀红控告恶首江泽民-315218.html
2014-10-02: 吉林通化市李秀红被绑架迫害经过

吉林省通化市及东昌区的政法委、“610办公室”、东昌分局、刑警队、特警队、二道江分局以及老站、团结、新站、东昌、环通等各派出所警察,从九月二日凌晨三点多开始蹲坑,早晨六点到八点左右,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下面是李秀红被绑架迫害的情况:

九月二日早六点左右,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公安局六七个警察,非法闯入李秀红的住所,一个警察亮出警察证说是通化市公安局的,警察证上写着:通化市公安局张文迪;两个警察将李秀红用力按在床上,未出示搜查证,便搜查了其住所,抢走了几部手机、一部笔记本电脑、一个MP3、一块移动硬盘、二十几张真相币、还有工资卡、医保卡、超市、药店的会员卡、公交卡等今都未归还。

随后,一群警察只让穿着短睡衣、睡裤的李秀红穿了一件外套,拿了一条外裤,就将其带去了团结派出所,移交民警:金玉龙、张明泽。派出所警察说已经跟踪很久,有录像、有照片,还让其说出在某法轮功学员家都见过谁,都说什么、干什么了。还说很多同修都去过那个学员家“会功”。李秀红零口供、零签字。

从早上六七点钟到团结派出所到晚上六七点钟离开,警察未给其一点水和食物,虽然李秀红再三要求,也没让她穿上外裤。

晚九点左右,李秀红、朱亚萍被劫持入看守所后,在狱警值班室,狱警说“把她衣服扒下来”,一群犯人便蜂拥而上,连掐带扯,撕扯李秀红的上衣。犯人将衣服抢下后,把纽扣剪掉。因李秀红不让抢衣服,值班狱警王湃闻声从卧室出来,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李秀红两个嘴巴。

进入二号监室后,因李秀红不穿囚服,以毒犯梅杰为首的四个犯人当着狱警陈佳的面,把李秀红推到监室内的厕所,连掐带打还浇凉水……陈佳转身就走了。李秀红的嘴被打破,胳膊被掐破,多处瘀青黑紫色十多天后还在。

据说,在李秀红之后,在二号监室还有一名法轮功学员遭毒打,但没听到喊声。

九月三号一早,二号监室又传来学员丁丽娜的喊声:打人了!打人了!那天,丁丽娜下楼照像,穿着囚服,赤着胳膊。后来得知也是因不穿囚服被打、被浇凉水。

李秀红向了号民警马骏(从柳河刑警队抽调)说明:这里犯人打我,管教看着不管,我要向驻所检察官提出控告。问题没解决之前,我绝食。李秀红向在场的狱警队长李欣春说了此事,也向所长姜宏杰反映了犯人打人一事,并给他看了胳膊上的伤,姜宏杰答应处理,但此后并无消息。

九月八日李秀红已食水未进近七天。下午开始给李秀红输液,九月九日开始灌食。灌食第一天用的是十八的粗管,后来改用十六的管子。后来每天灌两次,再后来就开始每天输液一次。

九月二十四日晚二十三点多,李秀红出现严重输液反应;第二天又出现严重输液反应。

九月二十五日,李秀红家属为其聘请的正义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李秀红李秀红在会见室外等了很久,并未见到律师,后来向狱警队长李欣春提出此事,李欣春说:姜所问了,是政法委不让见。李秀红随即向驻所检察室赵姓检察官提出此事,赵以李秀红进食为条件,还说:别和我讲理,我不和你讲理。下午六一零头目薛玉亮、办案民警马文波等到看守所,企图让李秀红进食、辞退律师。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检察院的人员提审李秀红李秀红向狱警表示,没见到我的律师之前我谁都不见。后来被强行带到会见室,李秀红对检察院人员提出坚持要见律师,并要控告公安机关阻碍律师会见。

九月二十六日十八点左右,李秀红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吉林通化市李秀红被绑架迫害经过-298441.html

2014-9-29:9月2日被绑架的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9月26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9/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98283.html

2014-09-29: 吉林通化市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

吉林省通化市及东昌区的政法委、“610办公室”、东昌分局、刑警队、特警队、二道江分局以及老站、团结、新站、东昌、环通等各派出所警察,从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凌晨三点多开始蹲坑,早晨六点到八点左右,绑架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九月二日,法轮功学员刘晓娜、朱亚萍、丁丽娜、尹桂春、朱亚先、李秀红、李秀英、张淑华、赵丽华被非法关押入看守所后,李秀红、丁丽娜因不穿囚服遭犯人殴打。恶徒用折磨妹妹朱亚萍逼迫姐姐朱亚先点号。

为反迫害,李秀红、刘晓娜、丁丽娜、李秀英绝食,后刘晓娜、丁丽娜、李秀英进食。现在丁丽娜又有近七天没有进食,九月二十六日被抬出监室在狱警室外的走廊里输液、灌食。

丁丽娜拒绝配合,输液时被铐在铁椅子上,即便这样,针还是被丁丽娜挣扎鼓了。狱警就用宽透明胶带将丁丽娜的手紧紧缠在铁椅子上。先输液、后灌食,从上午九点多直到下午三点左右才回监室,走廊里很冷。丁丽娜脸色很不好,身体很弱。下午狱警队长李欣春把丁丽娜的妈妈李秀英找去同丁丽娜谈话,她们母女不在同一监室。

丁丽娜九月二日早晨上班,一开门,一下闯进一群警察,丁丽娜“啊”了一声跑回屋,警察涌进屋,绑架了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的李秀英。后在李秀英的坚持下,警察才让六十多岁的李秀英穿上外衣。警察还殴打丁丽娜,并将她带到环通派出所。

李秀红一直绝食反迫害,政法委下文,不许法轮功学员请律师,李秀红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却见不到李秀红李秀红现已回到家中。

九月二日当天,李秀英、朱亚先、逄增德、张朝彬因身体情况,看守所拒收,但政法委不许,每人押了一千元钱强迫看守所留下。逄增德至今血压高、便秘,有一时期吃不下饭。

朱亚先被到看守所后,每天咳浓痰,胸疼,后来就咳血。派出所带着去检查后,又给送回看守所,说是没事。朱亚先、朱亚萍姐妹住在一处,九月二日一大早,妹妹朱亚萍去早市买菜。刚下楼,就被蹲坑的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朱亚萍的钥匙,打开了朱家的大门,绑架了还穿着睡衣的朱亚先,并在朱家一通乱翻。姐妹俩被劫持到老站派出所,朱亚先被一王姓警察浇凉水。

法轮功学员杜国林在看守所不配合邪恶,不照相。杜国林是九月二日正在上班时,被一群警察绑架的。杜国林坚决抵制绑架,一群警察无可奈何,随即调来特警,将杜国林的上衣撕扯掉,将他劫持到东昌派出所。后据警察讲,杜国林患癌症晚期的妹妹,见警察抄哥哥的家,在床上痛哭,其状凄惨。

现在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重点监护,十一之前,两名得力犯人监护一名法轮功学员,睡觉都要在法轮功学员两边。

已经知道的,此次非法抓捕大多是跟踪,有录像有照片。警察至今还在拿着照片让看守所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指认,这些照片有清楚的,也有模糊的,好像是一些视频截图。薛玉亮声称,现在抓起来的是掌握了“充分证据”的。这次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就有被在电脑城录像的。

有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已到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29/吉林通化市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298308.html

2014-09-06: 吉林通化市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九月二日,早上6点至10点期间,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分局及各片派出所绑架多名大法弟子,并进行非法抄家,掠夺私人财物。据消息,通化市当天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被绑架,已证实的人有:赵丽华,张淑华,杜国林,逄增德,杨本林,李秀英,丁丽娜,泰秀丽,刘晓娜,杨玉霞,李秀红,曲晓非,徐洪军,单广东,候庆华,李占武,刘玉华,王淑梅,亚仙,赵桂花,魏宝霞,李月华,尹某,温某,张某。

据悉,中共不法人员可能利用手机长期跟踪定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6/二零一四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96983.html

2014-09-03: 通化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9月2日早上6点,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通化市:杨本林、逄增德;外贸:赵丽华、逄林;新站:张淑华;银行学校:杜国林;二道江:李秀红

参与绑架的人有东昌分局、各派出所、社区,大约是20左右人。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3/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96851.html

2012-06-12: 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两次被劳教折磨的遭遇

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备受折磨。二零一一年六月李秀红再次被劫入劳教所迫害。以下是李秀红的自述:

母亲被迫害致死

我叫李秀红。父亲因工死亡时,母亲只有二十七岁。我们姐妹三人,当时大姐六岁,二姐三岁,我只有七个月零十天。母亲一直守寡,历尽艰辛,独自一人将我们姐妹抚养长大,还要赡养姥姥。积劳成疾,四十多岁的母亲已头发斑白,身体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病。她吃了无数的药,但病势还是日益沉重。妈妈开始练气功,但没有什么太大起色。以当时的状态,生命已快到了尽头。一九九六年母亲修炼了法轮大法,她变的越来越无私,越来越和善,越来越健康,整个人精力充沛容光焕发。从前上班都要我去替,到能给姐姐带孩子。八十高龄的姥姥从医院拒收让回家准备后事,到修炼法轮大法后能正常生活。从小体弱多病的我常年靠各种各样的药和激素来维持,但病情还是在不断的发展,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病痛不翼而飞。而我们都是修炼后一片药没吃,一分钱的医药费也没花,只是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仅道德提升而且身体也非常健康。

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后,这一切都变了。多部门众多人员不停地骚扰、警察抄家、非法拘留、强制洗脑、限制人身自由、不许妈妈去照顾坐月子的二姐……妈妈的身体状况开始恶化,后来开始吐血。

二零零一年三月,当地公安等部门人员一大早,把在姐姐家休养身体的妈妈从被子里叫起来,带去市委党校。妈妈血压一天之内升至二百四十,可仍被关押一个月。我也在下班后被带去了党校关押一个月。我们每人都有一个本单位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陪同。开始不允许我与妈妈见面,理由是“怕串供”。后来妈妈血压太高,呕吐不止,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让我去护理。在那里,我们被强迫看污蔑大法的书、电视、文艺演出(演出中刚开始骂李洪志师父和大法,音响器材就烧了,被迫停止。),在此洗脑班开班的前几天主要负责人的儿子在车祸中死亡。

由于失去了正常的修炼和生活环境,在各种压力和折磨中,妈妈身体每况愈下。二零零七年六月,妈妈和姥姥在十三天内相继去世。在失去父爱三十四年后我又失去了母爱和疼爱我的姥姥。而如果没有这场对真、善、忍的打压,我们原本可以非常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

第一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我正在家做饭,我住地派出所(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王岩、李冬闯入我家将我绑架。临走他们把煤气关掉,并不允许我通知家人。随后警察又绑架了下班回来的我不修炼的家人,还抄了我的家。家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抢走了我两千多元钱(两年多后归还)还不允许我姐姐清点,并强行拽住上前阻止他们这一违法行为的我二姐。

我父母双亡,只有两个姐姐,我与二姐同住。警察抓走了二姐夫妇,家中留下只有九岁的小姨侄一人。后来送我去劳教所的路上,警察王岩说:“那晚是我在那陪你姨侄的。”我说:“你们当着他的面抓走了他的父母,你在那陪他,他不更害怕吗?”两年多后我从劳教所回到家中才知道,那晚警察去了我家四次反复搜查。小姨侄因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大便失禁,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四年多后仍不敢一人独宿,晚上起来上厕所,要把经过处所有灯都打开,听到有人敲门就会慌恐惊惧。

警察还去姐夫妹妹家孩子的学校骚扰,说什么“我带她出去发传单了”,而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警察还蓄谋骚扰姐姐年迈多病的公婆。半个月后,姐夫从拘留所回家时人已瘦的脱相,他七十多岁的父母看到儿子这样,禁不住泪如雨下。警察以“我炼功二姐不举报,是包庇”为名,阴谋劳教二姐一年。后来二姐上诉,姐夫的家人也在外走访有关部门,四处奔波,二姐才得以脱狱。

抄二姐家时,警察也抄了大姐家。

同年六月三日我被关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暴力、酷刑强制洗脑

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即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清早起来炼功。管教上班后,魏丹等人便用电棍电击。前后一共使用了六根电棍,其中一大队两根,从六大队借来一根,七大队借来一根(一、六、七大队都在同一栋楼里),又从警戒科借了两根新的,魏丹说新的电足,好使。就用五根电棍(一根电棍坏了)轮流充电电击我。魏丹和叶颎两人动手电击我时,在场的还有大队长闫利锋,姜丽君,管教王雷,段亚娟等。闫利锋还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电你们,还少了呢,我们用五根……”并指挥魏、叶两警察:“打,给我打……”

叶颎还打我的耳光,并用剪刀把打我的脸,将我打倒在地,强行剪掉了我的发辫;闫利锋两腿夹住我的头,叶颎等强行扒掉了我的外衣外裤,套上囚裤,接着就开始对我连打带电。电击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天,致使满屋子里飘着的都是衣服和皮肉的焦糊味,而这时我已全身发抖,站立不稳。叶颎为了掩盖她们的罪行和对我造成的伤害就说:“她是不是冷啊,给她穿上衣服吧。”接着就把囚衣给我套上了。

管教下班后,我被绑在了俗称“死人床”的刑具上。此床铺由铁条交叠而成,将受刑者手脚用手铐、皮带呈大字形固定,一动不能动,形如死人,故而得名。

从这时起,我就一直被绑在死人床上,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被绑了两天后我就排不出尿了,那天我二十多小时没排尿,憋得很难受。当天的值班管教段亚娟要带我去卫生所导尿,看管我的人建议放下来活动一下,如排不出来再去导尿。当我起来时身体严重失衡、头晕,揉了好半天肚子才把尿排出来。尿液呈黄红色,尿完后又被绑在死人床上,后来再小便时就没知觉了,只是感觉肚子绞痛,而且有时候绞痛已经很严重了,等上大半夜都尿不出来。我开始腰痛,有时两侧轮流痛。一周后尾骨处生出了几个包,已近化脓。而电棍在两肩、臂上留下那密密麻麻的一层血痂,两个多月后洗澡时才用澡巾搓掉。

被绑在死人床上期间,吃饭要别人喂,大小便需别人脱裤子,拿便桶。这不仅是对我的人身伤害,也是对看管我的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与摧残。我曾多次向多名管教反映死人床对受刑者身体的残害,应该予以废除。

我所经受的迫害远非仅仅是刑具。死人床的最长期限是七天,可有许多时候我在床上一绑就是十多天才放下来洗漱,然后再绑上。由于长期绑在床上不能动,背部几近麻木,每次洗漱时看到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会变成一道桔红色,很久颜色都不恢复。心脏和血压也都不正常,尾骨处经常起脓包,到快要流脓了才把腿放开,脓包消了再绑上。后背被铁条硌的疼痛难忍,就连看管的人都于心不忍,于是在臀部给垫了个小薄垫子,管教王雷发现后,训斥了看管一通,命令其把垫撤掉。后来小便时尿液流到尾骨处,总会隐隐的感到的刺痛,因为总是平躺,照看的人也不易看到,等仔细看时才发现尾椎骨处都硌破了,并结了厚厚的血痂。松开腿后好长时间血痂才慢慢褪去。由于长期躺着且反复受伤,尾骨处有巴掌大的一块肉变成黑乎乎的,没有了知觉。

后来每天白天将我以一种站不直也坐不下,或两手吊铐在床栏杆上等痛苦姿势站铐在床头,每天少则十二、三个小时,多则十六、七个小时。晚上依旧平躺着绑在死人床上。再后来,因为身体实在不行了,才改为白天只是约束性铐在床头。

以精神摧残逼“转化”

刑具造成的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残酷的是在精神上的摧残。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因炼功遭毒打,后被绑在死人床上。邪悟的人强行读攻击污蔑大法的书给我听,还把电视机放在紧挨着我的那张床上,就在我的脚下,高声播放攻击、污蔑大法的光碟。管教指使看管我的人假装背诵所规所纪,企图以此给我洗脑。

劳教所还经常找外面的一些人来转化法轮功学员。这些人都是以前学过法轮功,后来走向反面人,或专门从事这一工作的人。

祝家辉就是最活跃的一个。其人原籍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据说曾在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局任探长。大法被迫害初期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而后邪悟。并被利用、指使到处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尤其是各劳教所、监狱等,更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因其做“转化”有“功”,现就职于朝阳沟劳教所任科长。祝曾和邪悟者康凯(长春人)一起出主意说:我要是再炼功就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终时,一次没有任何管教陪同,祝独自一人在没敲门也没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了女监室(当时有人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用手指戳着我的胳膊肆无忌惮地辱骂。因为狱警怕别人看到我所受的迫害,所以把绑我的死人床放在门后。祝说只有狗才拴在门旁。当晚,大队长李颖来把我由白天站着铐在床头的姿势改为晚上躺着铐在床上时。我将祝擅自闯入女监室的事反映给李颖,并提出男子进入女监室之前要先敲门,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些人(指被关的人)也是人,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而且道理是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祝做“转化”时又喊又唱的)更不是骂出来的。李颖说是所里让他来的,他有所里发的通行证。后来,祝再也没来见过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我被带到警察值班室,里面坐着一个瘦瘦的男子。队长闫利锋说了几句话就出去了。此人问我是不是李秀红等一些问题。我请他做一下自我介绍,他言辞闪烁顾左右而言他。在我一再询问下,他才说他是通化市党校的,名叫李伟(后来我才知道此人是朝阳沟劳教所的一高姓大队长)。受我朋友之托来看望我。我问他是哪个朋友,他始终没说。他还给我看了一份讲述一些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真相的资料,其中就有关于我的。他问我写的是不是真实情况。后来他开始歪曲、污蔑法轮大法。我就走了。队长闫利锋说也不知此人是谁。一个连主管的大队长都不知是谁的陌生男子,居然能进入省女劳教所的两道大门,坐在五楼的警察值班室,想找谁谈话就找谁谈话,这说明了什么呢?

在这里有着多少的诡异,所谓的“转化”中有着多少的欺骗,实在是正常人难以想象的。

被剥夺会见亲人的权利

人有享受亲情的权利,亲人间对彼此的情况有知情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但只因坚持修炼,我的这个权利被剥夺了。

二零零八年,以所谓炼功“违纪”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不穿囚服为借口,我一度被阻止接见 。最长的一次我连续一年零三个月没有见到家人,只是在家人的努力下通过两次电话。虽然见到我的次数寥寥机会渺茫,但在近两年里,我的家人几乎每月都赶到劳教所,因为我长期受刑身体渐弱他们甚至每月来劳教所数次。为争取见到我,他们奔波于通化、长春两市,辗转于各职能部门之间。为节省一点钱,多来看我一次。他们要挤一夜的火车,夏天闷热,冬天很冷,有时还要饿着肚子,只带一点水。即使这样,原本不富裕的家已开始负债。而我所遭受的酷刑和身体情况更使我的家人忧心如焚,尤其在见不到我的情况下更甚。两个姐姐、姐夫在这样的境况下有的渐生白发,有的形容消瘦,有的开始体弱多病……劳教所这种非法拒绝家人与我见面的做法,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我的家人经常给劳教所里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但得到的并非是实情。家人给我写的字条我欲回复,看管的人告诉说:“闫队长说要写不炼功的保证才能松开手铐,让你写信。”我很想念我的家人,但如果我因此而写了保证书,天理何在?正义何在?受辱的又岂止是我个人,连我的家人都会因我而蒙羞!所以家里的信没回成。后来警察王雷却矢口否认写保证才允许给家人写信这个事实。

二零零九年八月末我写了一封家书,介绍和记录了一些我在劳教所里的真实情况。管教王雷说这封信不能邮,已交给大队,大队又上交劳教所,劳教所又转交给了检察院。如果是这样,此信应该是被检察院扣押了。因为家人并没有收到我的这封信。劳教所里是没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经过管教查看,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接收或邮寄。劳教所的严酷与黑暗对外更是要严密封锁的。

抵制迫害不做奴工

因为我没触犯任何一条法律,不是罪犯,对我的关押是违法的,所以我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来管理我并拒绝做奴工。劳教所的队长姜丽君、王秀丽就在生活待遇上对我进行歧视,例如,劳教所统一将旧木椅更换成软椅时,就以“先保证参加生产者需要”为由,把原本已经发给我的软椅换成了木椅,而实际上空闲的软椅还有很多。因我早晨炼功、拒做奴工,所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别人都睡午觉了,不让我午睡。管教王雷直接就说:“参加生产的才能午睡。”可见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实质只是一种对顺从奴役的奖励。

超时劳动在这里成了正常的。一些在押人员的身体因此损伤很大。

不穿囚服、不戴名签

我不穿囚服不戴名签,她们就把囚服和名签缝在我的衣服上。河北籍传销犯冯波叶、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曾在我双手被铐床头的情况下将我按坐床上,揪着我的头发扯着我的耳朵将我上身平压在大腿上,把名签缝到我的棉袄的后肩胛及前襟上,至今衣服上还有扯名签时留下的破洞。囚服也是一样,由几个人强行套在我身上。一次在撕扯间我的手被抓破。就这样囚服一次次的强行套上,名签一次次的缝在衣服上,但都被我一次次的脱下或撕下。后来就不再强迫我穿囚服、戴名签了。

残暴的狱警

因为我炼功,管教王秀丽抬手就给我一个嘴巴并出言侮辱我父母;因为炼功,管教王雷劈头盖脸就扇我一通耳光,有一次一个反抽将我打倒在床上;因为炼功,队长姜丽君使劲踢我,等等等等。对我的虐待不止于此,被绑死人床后白带增多,因为不能清洗,照看我的人就在我方便后给垫一块卫生纸。管教王雷见了,表面不说什么暗地里却命令她们不许垫,七月份以后天气很热,王命令不许给我擦汗,不许给我擦拭任何部位和换衣祙,并经常来检查。

在二零零八年九、十两个月,我的手铐一直没解开过,也就是说,我两个月没洗漱过,原因是我不承诺也不写保证不炼功。王雷不允许任何人和我说话,别人在吃饭或洗漱时经过我的门前,管教都要把门给关紧,除看管人,不让我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可以对其他人笑,甚至对视。其他人要是对我笑或看我一眼,就面临着被骂、被罚。狱警还将我与自然隔绝。除检查身体等特殊原因外,我都是足不许出户,虽然放风的机会很难得,但别人偶尔还有,我却从来没有。甚至在门口站着看看窗外也不准。被关押的两年多来,我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为使我放弃炼功,狱警们还用尽恶毒肮脏下流的语言,并使用其它卑鄙无耻手段。仅以闫利锋为例,她曾在我方便时闯进屋骂我就象卖淫女。还有一次闫当众骂我不要脸,不如街上的马子,并扬言要将我方便时的情景用手机拍下上网。她还命令不许在我方便时给拿便桶,要我拉尿在裤子里,谁不听就给谁加期,让她永远在这伺候我。对此严重虐待的违法行为,我开始绝食并要求见驻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申诉。并在此要求受阻后为自己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二十个小时后,虽没见到检察官,但有人拿来了便桶。

我的身体已经很虚弱,虽然被铐在床头时可以坐着但由于心脏难以承受,能够坐着的时间在逐渐缩短,大部份时间都得躺着。听到节奏快一点的音乐或周围的声音大一些心脏就会受不了。一天晚上,闫利锋值班,我坐着支撑不住了,刚躺下不久闫就进来让我起来运动。我向闫说明情况后,闫依然坚持,并说这是对我好。她让两个犯人拖我起来运动,还吩咐另一个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我据理力争坚决不吃才作罢。四月份,卫生所的宋副所长在给我检查完身体后明确说以我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必服用速效救心丸。闫利锋作为非医务人员滥用药物也不只这一次。法轮大法学员孙淑香因长期遭受威逼、恐吓、强制洗脑、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近十二点才能睡觉等迫害,(我曾和管教王雷说过这样对人身体伤害极大,但王雷矢口否认说孙和大家一样正常就寝,几天后当我们再路过孙的寝室时,屋门就关的紧紧的,有时还有管教站那看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上约九点五十五分左右,孙淑香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闫给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后来医务人员赶来抢救了近半个小时,又送去医务所抢救了半个多小时才回来。

狱警教唆犯人犯罪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初开始,我拒绝吃早餐,原因是我被绑死人床期间,负责我早餐的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不止一次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并且还说了许多对大法和我师父不敬的话。我向管教王雷反映此事,并明确提出不是要给郑加期,而是要其知错道歉。可王雷不仅没对骂人者做出相应处理,反而在上午得知此事后下午就任命郑为互包组长,以纵容她继续行恶。在这之前郑曾经在我炼功时使劲打我的手,管教王雷也在场。我当时就说郑打人,可王雷马上袒护她说那不是打,是拍。为了维护大法的尊严、修炼者的尊严,为了对管教及犯罪人员的这些丑恶行为表示抗议,我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吃早餐。可闫利锋为推卸责任掩过饰非,对来所的劳教局工作人员谎称我是由于给郑加期的要求没得到满足而赌气不吃饭。我当场揭穿了她的谎言。

由于管教如此包庇纵容,在这里犯人逞凶行恶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之事已司空见惯。

嚣张的犯人王玉琴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 我从死人床被放了下来,但对我的迫害并未停止,只是变成了犯人直接迫害而管教在背后指使,撑腰。先是给我洗脑,未果后,因为我炼功,松原市上访人员王玉琴把床单剪成条结绳将我手脚都绑上,还强令其他人用生产用的胶带绑我。王以阻止我炼功为名,对我暴力殴打,一次在推搡中我的头重重的撞在了上铺边缘的角钢上。王玉琴还怂恿其他犯人打我。王玉琴告诉吉林的吴翠娥、长春的刘凤琴说:“她炼功就踹她腿,给踹折。”告诉盗窃犯杨英侠说:“她炼功你就往死揍,没事,现在是国家整法轮功,她们没地方讲理,怎么整她们都没事。”她还经常拽着我的一只脚脖子满地拖,以致我后背、脖子等处都有擦伤。她说管教魏丹给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时就是这样拖的。王玉琴的这些行为我都告诉了狱警,狱警王雷、杨薇也都看到过我身上的伤,但却根本不管,相反狱警们还经常把自己做的各种菜送给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嚣张。

由于心脏极其衰弱,我听到噪音就会受不了,王玉琴就把录音机放到最大声,摆在我的床边,声音大得关着门好几层楼都听的到。我告诉闫利锋此事,闫的答复是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王玉琴见我炼功就在地上沷了许多水,然后把我踹倒在地,并按在水里来回拖,她狠踹我肩一脚,我的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立刻呼吸困难,好半天才缓过气来。王又把浑身湿淋淋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的我拽到了走廊。那天正好降温,王玉琴将走廊门窗都打开(平时只要我在走廊里,不论天多热门窗都要关上,我走过后才可打开,王玉琴说是王雷吩咐的),管教于波路过用脚尖点着我的肩、胳膊说:“只要你还炼功对你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过份。”王玉琴打我时她在门口都看到了却说没看到,并说即便是撒了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有了管教如此纵容,王玉琴对其他在押人员也呼来呵去、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她曾得意的说:“王(王雷)管教说了,我让谁干什么谁就得干什么。”还说:“你们谁要不管好她(指我),谁对她好,我就报告闫队长和王管教,看闫队长不扒你们的皮。”而事实上许多人确因她的汇报(很多时候是无中生有)而被狱警训斥,可对王玉琴打人骂人及对其他在押人员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狱警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更多的恶人恶行

四川籍传销犯蒲水连也积极参与对我的迫害。她除打我外,还想出各种方法折磨我。例如,其中一种方法是在我床前地上沷很多水,使我每次下床都要趟水而过。时间长了,我的鞋里都长了霉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为我炼功,吉林市传销犯张丽娟抓着我的头往床栏杆上撞,还有一次张把我的头踢到暖气上又弹回来,我嘴角鲜血直流(当时十九岁的河南籍传销犯王娟看到我脸上的血迹吓的尖声大叫)。我把此事反映给了大队长李颖,但也不了了之。王玉琴看到后,以给我做证为条件诱惑我听她的。张丽娟还当众把我推倒在地,踹着我的后背大叫:“就打你了,怎么的!……”还指使江西籍传销犯吴海林打我,掐我。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我洗漱时把我推倒在地,因我的坐姿没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并大喊:“打死你,打死你!”被管教叫去谈话后即改口说她是在“阻止我撞暖气自杀。”几天后还向我抱怨说:“那天打你大家拉我时把我的胸都抻疼了,现在还疼呢。”林玉雪还在我炼功时对我拳打脚踢。大队长李颖却说那只是阻止我炼功而已,并当场问同屋的其他两人,她俩支支吾吾不敢实说。李颖让她们写证实,林玉雪写好后让她俩人抄,连抄几遍都说不行,林玉雪的证实上最后一句是:任何人没打李秀红。而良知尚存的两人将此句抹去。林玉雪曾多次将我打伤,一次还把我的脖子上抓得血迹斑斑。我把抓痕给管教王雷看,王却默不作声,置若罔闻。在邪悟者林玉雪看管我期间,几乎每天早晨她都在我炼功时对我使用手铐,很多时候都将手铐扣脱扣了,由于手铐过紧,我的手腕处经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铐弄伤,衣袖口也被划破。在押人员都能使用刑具,这里的法纪管理如何就很清楚了。

虚伪的“司法公正”

我曾因遭受严重迫害而找过所长马利廷、田源,但都无济于事,迫害反而变本加厉。零九年四月,面对这里的邪恶迫害我决定申诉,但却困难重重。首先狱警王雷说必须经由大队批准,劳教所才能递出申诉材料。并阻止我见驻劳教所的检察官。由于我的家人长期见不到我,便走访了检察机关并在外反映了我被迫害的情况,检察官受我家人委托来调查我的情况,申诉一事才得以与检察官直接联系。

与检察长同来的一个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你怎么不忍呢?”申诉稿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张丽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谋将我骗出,然后翻查了我的物品箱,连卫生纸卷都抖开了。

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王玉琴打我,还用鞋底踩着我的脸。值班警察叶颎、于波来了却只在走廊同王密谈。我开门问如何处理王玉琴打人一事,叶居然说:“你不是告我们吗,那就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还找我们处理什么?找个你信的着的人处理吧。”说完便拂袖而去。申诉写好后,要呈交的检察官却几个月都见不到,狱警们互相推诿,叶颎主管法律事务却说此申诉不归她管,我直接找到闫利锋,闫才让叶收下。叶却以我到管教室不喊报告为由拒不接受申诉书。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诉书直接交给了驻所检察官周烜夷,但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张丽娟曾说:“你告也没用,你这边说什么那边就告诉管教了,这里猫腻多着呢!”而狱警们的违法行为依旧如故。

伪造材料 非法加期

劳教所里关于我的资料都是虚假的,从日常起居到所谓的表现、证实都是假的。只要狱警一声令下,事发时不在现场的人也能写出“证词”来,且言之凿凿。证实写完后要狱警检查,不合格的要几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狱警写出底稿让大家抄。而且所有材料中需将我写的一无是处。比如说,卫生,看管的人写“良好”,狱警就会找个借口说“不合格”。我的物品还经常被人偷翻,包括卫生间里的洗漱用具及物品库中的包裹,有些东西会不翼而飞,而通过正常报货买的清洁球在用了几个月后被以“危险品”、劳教所不允许使用为名而抢走。

为阻止我炼功,在所规所纪中勾肩搭背都不允许的情况下,狱警王雷却暗中指使看管我的人与我同床而睡,欲指使其对我进行性侵犯,目的是想让我重情欲而放弃修炼,并嘱咐任何时候别人调查都不许承认。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已到解教期,可是劳教所非法加期四个月,就是不放人。还说加期是“上级批示”的,而劳教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批示文件。

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因当地国保警察打击报复、违法办案,我再一次被关入劳教所。

艰难的控告

入所当天我对劳教所警察提出要对国保警察、劳教所当年参与迫害我的不法警察发起控告。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先服从管理、然后再说。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把我一只手铐在床上,强行拽着我的另一只手按手印,在我奋力反抗下,只乱七八糟的按上了几个指尖、指甲印。

第二天我开始绝食。在灌食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多次要求写控告。可队长刘颖惠、警察段亚娟却以种种借口不许我买纸笔。并说这是请示过了的。一些日子后,她们又说可以私人借我纸笔。七月份,段亚娟拿来了一支笔,七月二十日刘颖惠又拿来了一本信纸。我都拒绝了。因为我账上有钱,为什么不能自己买而要借用呢?她们说过的一句话也许就是这一切的最好诠释:不能让你拿着劳教所的钱告劳教所。

家人第一次来见我,又被停止接见。知道我正在绝食,在遭受灌食,见我又被阻止,从小就很坚强的大姐泪如雨下。这是队长刘颖惠对我说的。

绝食第三十八天,所长田源批准,从劳教所小卖店赊给我一支笔和一本稿纸。我才得以写控告。

劳教所就寝是有时间的,我每天被灌食、输液完后才能洗漱、写控告,有的值班警察以到就寝时间为由让我停止写控告。就这样,断断续续的每天写一点,在绝食四十多天后,我完成了对当地国保警察的控告书、致通化市长的控诉信和对劳教所部份警察违法行为的控告书。

控告发出的第二天,管理科长岳军来到监室说:“你在外面干什么了,出去你怎么不告呢?让你写就够给你开绿灯的了。”“以前的事总说有意思吗?”并告诉夹控我的人:以后不许她写东西。

后来我的油笔芯用完了,向队长刘颖惠要(笔芯为个人购买警察保管),刘说:主管警察段亚娟在休假,笔芯都在她那里。可笔芯到货时段亚娟已经休假,所以一定不是由段保管。等段亚娟休完假上班后我才拿到笔芯。

第一份控告发出后,在得不到回复的情况下,每隔一个月,我都会向所投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再寄出控告,直至最高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管理科长岳军又一次来到监室说:你要告也让你告了,你还这样,那就别告了。下午警察段亚娟退回了我因行政复议迟迟得不到答复而写给公安厅长马明的信。并说:“我早就不想给你邮了,我没有这个义务。你写了这么多份都是一样的内容,有什么意思。”我本来叙述的就是同一个案件,怎么会写一份一个样呢?而且作为劳教警察,邮寄控告是法定义务与职责。怎么就成了没这个义务了呢?这不是明摆着在违法吗?

辛酸的绝食

灌食是由劳教所卫生院的护士操作。偶尔护士也会让犯人推注食物。灌水、输液拔针是由犯人操作。后来输液拔针才由医务人员来做。

据医务人员说,给我灌食用的鼻饲管较一般饲管粗。有的护士偶尔也会在插管时用力或搅动。有的护士会将饲管插的很深,有的会量好长度再插管。在一段时间内,每次插拔鼻饲管都会流血,不流出来也会流在嘴里。食量大多时候都会偏多,一次有个护士问我:李秀红啊,你饱没饱啊?见我没吱声,就说:不说就灌,只要不吐出来就往里灌。有的护士灌食时,灌食量从五百多到六百多,有时七百多毫升,是正常医学灌食量的二倍至三倍。这一做法遭到了有的医务人员的抵制,食量才有所减少。

我的血管偏细,平时都是用五号针头。为将液体快速输入我体内,一次一个护士用一个七号针头,而且将滴速调至最大。还说:她年轻,心脏没问题,快点没事儿。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以尿路感染为名被强行送入专门关押犯人的公安医院住院。公安医院的棚上、地上、下水道等处老鼠乱窜,病房里还有鼠窝、鼠屎,臭气熏天。在这里,我在能正常排尿的情况下被插导尿管;套管针12天没做过任何护理,以致整只胳膊红肿不堪。用硫酸镁敷过后,臂弯处又黑又硬的包块三、四个月才渐渐消退。直至我离开劳教所这只胳膊上的静脉医务人员都找不到。号长是光华股份法人代表孙健,为讨好管教,逼我放弃绝食,将输液速度调快。此液体中含有对血管刺激性非常大的氯化钾。如此输液对血管、心脏的影响可想而知。这就不难理解这里在五月份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于长丽在进食后几天,突然没有血压而去世了。

残酷的环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在公安医院体检时,女劳教所二大队长刘莲英在医院的走廊里看着正在脱囚服的我,对一大队长刘颖惠说:就是给她惯的,要在我们大队早给她拆吧零碎重组装了,看她还敢?我们大队的某某不穿校服(囚服),把她衣服扒光,想穿都不给。某某来时喊法轮大法好,弄走廊里看怎么收拾她,想不喊都不行……与她同行的一个警察跷着二郎腿指着我说:你他妈的……

因为我下楼时喊法轮大法好,一个警察恶狠狠地说:“一脚给她踹楼下去。”

三大队一劳教人员大声呵斥:再喊就揍,使劲揍……其嚣张程度不亚于警察。

省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如同文革小组和盖世太保组织)组织一些以前修炼法轮功后走向反面的邪悟人员来做转化,她们动手打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我高呼“法轮大法好”以示对恶行的抗议,一辽源上访人员高呼:抗议虐待,抗议虐待!警察王珠峰命令夹控用抹布堵我嘴;段亚娟命令夹控用擦尿的破布堵我嘴。我很平静的告诉她:刚刚发的《所务公开手册》中劳教警察纪律第一条就是不准打骂、体罚、污辱、虐待。她捏着我的下巴咬牙切齿地说:你就欠揍!后来有一次她说:要由着我,早打你一千个来回了!

夹控对我好一点,段亚娟就会斥责她们。她们看我太遭罪,就在警察把我按倒绑着灌食时将我腿抬到床上。段亚娟就说她们:不用管她,你们不是她的保姆,记住了!当她经常这样说时,我不想让夹控为我而再多受委屈。我问段亚娟:“她们抬我腿就是我保姆吗?那劳教人员每天给管教收拾桌子,刷饭盒,洗衣做饭,拖地擦厕所……是不是更是保姆啊?”她歇斯底里的大喊:“关你什么事?”后来有一次她说:“在这里我就说的算,我就不讲理,你能把我怎么的?……”这就是一个人民警察的素质,以及在执法时的态度和形象。

累计三年的非法关押,我失去了太多不该失去的,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

由于劳教所方不允许我走时带走我写的文字资料,所以只能凭记忆记述那里发生过的一些事。以上所诉与我的经历相比只是寥寥一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2/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两次被劳教折磨的遭遇-258798.html

2011-12-05: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警迫害李秀红、曹玉珍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魏丹、警察张立红用电棍打大法弟子,同时安排犯人出面证实没打人。

大法弟子曹玉珍71岁,坚定信仰大法,不配合邪恶,挨电棍打,经常罚站半宿,还被强制干活,还有定额, 完不成定额 ,由其他人背缺,激起矛盾。经常加班加点,劳教局来检查时就把工具收起来弄虚作假。强制灌输诽谤大法的歪理邪说,不听不写要罚站(舒兰市的刘双慧、金立荣俩犹大充当邪恶的鹰犬)

吉林市大法弟子李秀红六月份起绝食至今,不配合邪恶的迫害,被强制灌食,被注射不明药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5/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0197.htm

2011-06-23: 李秀红被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现被绑在床上。因绝食,每日被灌食两次,并停止家属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3/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42773.html

2011-06-21: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再遭非法劳教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通化市东昌区国保大队刘新峰等成员绑架,体检完被关入看守所。国保刘新峰说明天给家属送非法劳教通知书。六月十四日荆贵泉等匆忙将李秀红送進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1/242711.html

2011-06-14: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东昌区国保大队恶警刘新峰等绑架,非法关入進看守所。国保刘新峰说明天给家属送劳教通知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4/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2443.html

2011-05-05: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绑架的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已于四月二十七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240026.html

2011-04-28: 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杜国林、李秀红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杜国林、李秀红被绑架已经五天。家属正在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8/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39753.html

2011-04-23: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杜国林、李秀红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国保大队以“盗窃”为名堵截法轮功学员杜国林,强行抢劫时发现大法书籍和电脑等个人贵重物品,就以“携带×教物品”为由绑架了杜国林,同时杜国林使用的汽车也被东昌分局非法扣留。

晚上(时间不详),通化市东昌区国保大队又绑架通化市二道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秀红李秀红被绑的地点等情况不详。当天晚上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大队非法送進长流看所。

据说杜国林是被国保大队警察跟踪蹲坑遭绑架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3/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9446.html

2010-09-05: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回家的经过

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在黑嘴子被迫害2 年4个月(4个月是被非法加期的)。劳教所通知,被所谓“解教释放”日子到了,家属到劳教所接人时,劳教所以当地610不到不放人的非法藉口阻挠。在劳教所大门外面从早上8点一直等到下午1点40分左右,二道江区610才来车,是通钢集团派出所出的车并出一名着装警察,也是通化市东华公安分局的警察(通钢归通化市东华公安分局管)。和二道江区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常敏(女)。

常敏到里面与劳教所联系了20分左右,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长闫利锋出来到大门口,带着一打纸找家属签字,说李秀红甚么字都不签连结帐单都不签,要求一名家属進去到教育科签字并与劳教所领导谈话(大所长马利廷(女)、副所长:田燕秋(女))。劳教所人员包括闫利锋和二道江区610常敏(女)谈李秀红如何不听转化不听管理的事,并说家属姐姐如何大闹劳教所等。很长时间出来叫李秀红的二姐李秀婷進去,里面告诉说,在等一个人,送档案来才能办手续,并告诉李秀婷,李秀红不能坐家属代的车,他们得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让李秀红坐通钢派出所的车回去,他们保证安安全全的把李秀红送回去送到家。家属怎么要求自己带李秀红回去都不行。说家属也可以上他们的车陪着李秀红一同回去,但不准大姐李秀清上他们的车。

2点30多分钟赶来一位女的(二道江区某单位的),带着档案袋匆匆忙忙進劳教所,办理李秀红的甚么手续。不一会劳教所大门口就出现两个男人不离地方一直盯着门外的家属看,里面有人告诉李秀清:“你们快走吧,看没看着,那两个男的是所里安排看着你的,怕你再闹。”

劳教所安排二道江区的车拉着当地派出所、610和三位家属开车到院里接的李秀红。没敢从大门出来,从后院逃走。
车开到通化并没有让李秀红回家,把李秀红及家属拉到通化市东昌区靖宇中学对面“和家小宾馆”,让李秀红住在小宾馆里,要在这里办半个月的洗脑班。二道江区政法委副书记张福今(音)伪善地欺骗家属,被家属识破,揭穿了他的诡计。当晚李秀红走出宾馆。

参与迫害李秀红及家属的有:
黑嘴子劳教所所长:马利廷(女)、副所长:田燕秋(女)、住所检察官主任:周煊夷(女)、一大队长:严利锋(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3/228980.html

2010-08-26: 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红被非法劳教两年迫害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于2008年4月22日被通化市二道江区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后又非法加期三个月,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释放。

在非法关押期间,李秀红不配合管教的一切不合理要求,坚持炼功,恶警对她采取电棍电击、长期绑死人床、利用同性恋骚扰、辱骂等等迫害。恶警使尽了邪恶手段,也不能动摇李秀红坚定正信的心。管教阎立峰要求李秀红在释放当日给她点面子,剪几下头发、穿上演出服在院里走出大门,为自己以后能继续逞凶找个台阶下,李秀红仍拒不配合。阎立峰气急败坏,与通化市二道江区六一零勾结,企图继续办洗脑班迫害李秀红

在释放当日,李秀红家里来车接人,劳教所提出多项复杂手续,让通化市二道江区六一零出人签字。通化市二道江区六一零来人办完手续后,要求李秀红上“六一零”的车,家人不同意,“六一零”向家人保证到本地“六一零”报到后,一定将人送回家,并带上李的姐姐、姐夫。结果二道江区“六一零”没回本地报到,而是将人拉到通化市东昌区的禾家旅店四楼,企图非法给李秀红办洗脑班半个月。在本市法轮功学员的强大正念下,李秀红正念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6/228796.html

2010-08-25: 李秀红一度被六一零从黑嘴子劳教所绑架到转化班

2010年8月23日,吉林省通化市六一零人员从黑嘴子劳教所将李秀红劫持到靖宇中学对面的和家小宾馆,准备办半个月转化班。当晚李秀红已被安全从宾馆领出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5/228766.html

2010-08-07: 劳教所迫害李秀红 家人正告警察

2010年7月30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李秀红的家人李秀清、李秀婷等应劳教所和吉林省检察院邀请,上午九点多钟到达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所官员本想让李秀红的家人劝说她写所谓的“五书” (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之类的东西),可是在家人的询问下,李秀红证实遭恶警电击和绑缚。劳教所警察见恶行败露,就强行结束会面,把李秀红劫持回劳教所。李秀红的家人依法正告警察,不得再折磨虐待李秀红

会面当天,先出来一个女警察把家属接到劳教所管理科的一个屋子让他们等着,说所长全部在开会。十点半左右,田燕秋(女,所长)、住所检察官周煊夷(女)、管理科科长、严利峰(一大队长)、还有一个女警,他们全部着警装,从会议室出来,领着家属進劳教所院内的接见室,又出来男女6、7个警察。同时一个女警把李秀红领出来了。李秀红见了亲人就哭了、家属也哭了。

李秀清扶李秀红坐下来,开始询问李秀红在劳教所的遭遇:李秀红证实2008年6月4日在劳教所被电击的事实,首先是魏丹和叶颎用六根(其中有一根坏了)电棍同时断断续续的电击了李秀红一天,当时在场的还有大队长严利峰,管教王蕾,段亚娟。还有一次迫害是从2008年6 月4日起便被绑在死人床上,一直到2009年的3月份才放下来,在被绑期间,有时十天,有时半个月才放她下来洗漱一次。

听到这里,田所长当时便打断她的话说:那不是死人床。李秀青便问李秀红那个床是甚么样子的?李秀红说是类似于上下铺样子的一种铁床,床上不是木板是铁条。严利峰马上就说她是为了不让李秀红炼功才这样做的。接着家人又问李秀红,包夹她的犯人有没有打她的,李秀红说有,家人问她们都是谁,李秀红说有林玉雪、聂荣琴等。家人又问她,这些人打她的时候她有没有告诉管教,李秀红说告诉了,但是管教不管。等到再问下去的时候,管教便不让再问下去了。

田所长当时说:我们找你们家属来,是做李秀红的“正面工作”的,不是让你们问她这些的。家属就问田所:我们问的难道不是所里的正面工作吗?家属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我们之所以问这些,是因为李秀红在这里呆了这两年多来有一些情况我们一直不了解,我们也一直很相信所长和检察官的话,认为李秀红在这里一直都很好,今天只是想来证实一下我们在外面听到的一些事情是不是真实的。”

当时周检察官便说李秀红的家属:很没有意思,那都是一年之前的事情了今天还提它有甚么用?李秀红的家人问道:那一年多之前警察打人就不犯法了吗?严利峰抢话说绑她是为了不让她炼功。李秀红的家人回道:她炼功没有错,又没有影响他人,又没有杀人放火,她犯到了哪条法律,咋不按法律办事,谁也不能说警察打人是对的呀。严利峰就说:我们使用警棍和约束(就是指死人床)都没有过份。家属掏出电话放到桌子上说:你认为你们做得对,你敢把你刚才说的话对着电话再说一边吗?这时,上来两个男警察,一边一个把李秀清连拖带拽,推出门外。同时也上来两个警察要拽李秀红回劳教所。

李秀婷上前阻止说:我还有话要跟妹妹说,为甚么不让我们说话,我要妹妹跟我们回家。我们一年没跟妹妹见面了,大老远的路坐了一夜的车好不容易才赶到这里见到妹妹,我还一句话没说,你们就要把妹妹领走,不能领走,今天要妹妹回家。我家里把床都铺好了,屋里我给收拾得干干净净,就等妹妹回家了。一边说一边上前抱住妹妹的腰不撒手。上来警察把李秀婷和李秀红强行分开,把李秀婷也拖出去了。

李秀婷被警察气得双腿瘫软不能动倒在地上,对田所长和严大队说:我没有别的目的,就想让我妹妹回家,我妹妹在里面受了那么多苦,你们把我妹妹带回去,能不打她?田所长说不能。她告诉田所长,那你必须每天到一大队看看我妹妹,如果妹妹被打了,怎么办?田所说:我们找家属来的目的,是李秀红在这里不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不参加劳动、不穿劳教服。8月23日李秀红就到期了,我们想跟家属沟通一下,能否互相都退一步,我们不用李秀红写“五书”了,只要李秀红回家的时候穿上不是她自己的衣服,不是劳教服(红色的)是演出服白色的,从劳教所当众走出去就行。就算给严大队一个面子,否则严大队以后就没有办法管理了。你给你妹妹写封信吧,把你要说的话跟她说吧,叫你妹妹把头发剪了,稍稍齐一下底边就行。李秀婷说,不管是甚么衣服,不符合我妹妹身份她肯定不会穿,在家上班时,工作服她穿,因为她是工人,工作服符合她的身份。劳教服她不穿因为那不符合她的身份。我尊重妹妹的选择。不许你们强为她。

李秀婷和丈夫每人给李秀红写了一封信,交给田所长带回去给李秀红。并告诉田所长和严大队必须马上让妹妹看到,让妹妹知道家里人都在惦记她。同时强调一定不许任何人再打我妹妹。回家路上,田所长打来电话说她到一大队看李秀红了,跟李秀红谈话了,李秀红也看到信了,并给家属一个电话号码,告诉家属可以马上跟李秀红通电话。家属与李秀红接通电话证实姐姐、姐夫的信都收到了,回去后管教们没敢再对李秀红怎么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6/228029.html

2010-06-17: 李秀红写申诉书 曝光黑嘴子劳教所非人摧残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共在吉林通化地区以“奥运”为藉口,大批绑架法轮功学员。那天李秀红也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恶警从自己家中非法抓走,于同年六月三日被关進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李秀红因炼功被警察用六根电棍电击,长期固定在死人床上,长期不准她洗漱、不许她正常大、小便,限制她的睡眠时间,管教纵容普通劳教人员对她侮辱、虐待,长期的身心折磨和精神压力致使原本健康的李秀红被医院诊断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为维护人性尊严,让劳教所少一些酷刑凌辱,多一些法制、人权,李秀红于 2009 年11月17日写信给检察官,申诉所遭受的迫害,要求对作恶者实施法律制裁,还司法系统以清风正气。

目前李秀红的非法劳教期已满,劳教所却因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拒转化,对她加期四个月,仍被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

以下附李秀红的申诉书。

申诉书

检察官,您好!

我叫李秀红,系吉林省通化市人,我于2008年6月3日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至今一年多,遭到了种种虐待。出于一个公民对法律的信任,现就我遭受的一部份虐待向检察机关申诉,对部份管教的违法行为提出起诉。

管教魏丹、干事叶颖用多根电棍电击我

2008年6月4日早晨,我在四楼寝室炼功被阻止。管教上班后我被带到五楼管教室,一路上管教魏魏丹踹我几脚,干事叶颖还用手打我头、脸、脖子。到管教室后在我没有任何举动,更没有暴力或反击行为的情况下遭到电棍电击,参与电击的管教有魏丹、干事叶颖,电击时使用六根电棍,其中一大队两根,从其他大队借来两根,从警戒科借来两根新的,管教魏丹说新的电足,好使。电击过程中电棍坏了一根,就用五根电棍轮流充电电我,有时魏丹,叶颖一起电我。也就是说多的时候有两个电棍电我。于颖还用脚踹我胃、腹、胯部。并把我踹倒在地,强行剪掉我的发辫后,用剪刀把打我的脸,用手打我的耳光。6月4 日管教下班后,我被手铐和脚镣固定在俗称死人床的床具上,大小便需要别人给脱裤子,几天后,有人看到我胯部淤青。

电击断断续续持续到管教们下班,由于电击时间太长,后来可以闻到衣服的糊味,我感觉心慌并全身发抖站不稳。到现在心慌,心区痛、闷、沉伴随着憋气已成为经常性的,而两臂上的血瘀近两个月后才褪尽,有一次王雷管教见状还以为是皮肤病呢。

在此对魏丹以虐待被监管人故意伤害罪,滥施酷刑罪提出起诉;对叶颖以相同罪名附加侮辱罪起诉。

我被固定在死人床上,大队长闫利锋侮辱我、不许我正常排泄

2008年6月4日我被电击时,大队长闫利锋一直在场,他不仅不制止其下属的违法行为,反而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还少呢,我们有五根等话纵容魏叶两管教行凶,并在我说不会放弃炼功后,指挥魏丹等对我继续电击。

因为我不放弃炼功,我一直被固定在俗称死人床的刑具上,2008年8月19日以后改为晚上固定在死人床上,白天以站姿用手铐铐在床头。2008年8月21日左右,队长闫利锋值班那天晚上他来到寝室,命令当时负责看管我的人,不许在我大小便时给我拿便桶,让我屎尿就拉在裤子里,谁要管我就给谁加期,让他永远在这伺候我。从那时起看管我的六个人就谁也不敢给我拿便桶了,虽然我要方便憋得很难受,他们也不敢拿。我不知道这里加期的标准是甚么,但如此加期是不合情理的,实属赏罚由心,滥用职权。

第二天上午,周占红管教来巡视,我把这一情况向他反映,并要求就此严重虐待行为向驻劳教所检察机关申诉,在答覆之前我绝食绝水,从那时起我开始绝食绝水。

午饭时我没進食水,我绝食绝水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不能保证正常排泄的情况下,我不敢正常進食進水;二是我人权已经受到侵犯,连行动的自由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面对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不人道的行为,这种对生命侮辱,对人性的践踏,我只能用尽我的所有包括的我的生命来抵制,这么做是维护生命的尊严啊,维护人性的尊严,而非不珍惜生命,恰恰相反,这才是对生命的真正的珍视与尊重!

13点50时左右,看管的人拿来便桶,这时据上次方便的时间近20个小时,晚饭时我正常進食。

当时队长闫利锋说我不知道羞耻,不要脸、不如街上的马子等等。后来有一次在我大便时,她从外面路过看到,就走進来侮辱说我像卖淫女等类似的话。

我在方便时需麻烦别人拿便桶,只是因为继续炼功,刑具加身所致,是被动的,也是我所不情愿的,我因为坚持信仰而在承受苦难,这是坚忍不屈而非道德败坏。

可是这样的生活状态和环境却使我的生活状况发生异常;其中大小便不正常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排一次尿近一个小时甚至几个小时都排不出来;有时每隔一小时左右或更短的时间就要排一次;大便几天十几天一次是经常的,最多时达到二十几天甚至一个月一次;至2008年6月以来月经只在2008年6月来过一次,12月份来过一次,2009年2月份来过一次至今已经9个月没再来过……

闫利锋令看管我的人对我严加看管,不许我说话,也不需任何人和我说话;除看管我的人,我极少能看到别人,即使这样见到别人时笑一笑也不行,与别人对视都不行。由此可见在这里连最起码的自由都没有,所规所纪中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使用文明用语更是一纸空文,就连说话笑一笑这种人的本能、天赋人权也是被侵犯甚至被剥夺的,所以我所经受的是身体、心里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折磨。

闫利锋这些言行对我的人格已构成严重侮辱,对我的身心构成严重伤害。

经长春人民医院中日联谊医院两家医院确诊,我患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而在 2008年6月3日我被关押以前,我的身体完全正常,医生说此病乃长期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构成,试问,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心理和精神压力怎么会不大呢?

鉴于此,对大队长闫利锋从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滥施酷刑罪、侮辱人格罪、滥用职权罪及其不作为对其提出起诉,并進行精神索赔十万元。

近两个月不准洗漱、限制睡眠时间

我因为不保证在洗漱时不炼功,从2008年9月2日至十月末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没解除过所谓的约束,也就是说近两个月没有洗漱,也不能换洗衣服包括内衣内裤。管教王雷命令我管我的人:任何人不许给我更换衣物,不许为我擦洗任何部位,两个月不洗漱、不更衣甚至不擦拭所带来的状态和感受可能是许多人难以想像的,因为很少人会在文明社会中有这样的生活经历,甚至在强制的情况下。而其中的痛苦辛酸更是想来都会令人心痛;出的汗又自然干了,长期反覆,皮肤总感觉粘粘的又痒又痛,眼睛更是辣辣的;耳屎用指甲都能抠出一块一块的;指甲长长的;手上慢慢蒙上了又黑又厚的一层,时间长了就可以像皮一样成块成片的揭下来,露出的皮肤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像生了白癜风一样;袜子又硬又凉像板一样;趾甲长的已经能感觉踩到,趾缝间充塞着蜕掉的皮而且已成硬块,一脱袜子哗啦哗啦的掉地上一堆,都能听到响声;蜕落的皮屑到处飞,裤脚一散开,皮屑就像锯末一样唰唰落到地上,厚厚一层,白花花的……还有许许多多,难以尽述。

这种卫生条件已经低于了最低健康卫生标准,这些维持人生存的最起码的条件也就是最基本人权就这样仅仅因为炼了一套舒缓柔和的功法而被剥夺了。而这种卫生条件对许多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滋生与蔓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人为的将我与周围的人置于一种很危险的境地,这才真正是对生命的漠视!

因为我坚持晨炼,管教王雷以帮我恢复睡眠为名,有几个月的时间强制看管我在二十三点以后睡觉,其中多数是在二十三点半以后近零点才能躺下休息,而且直到今天,白天都不可以睡觉连闭眼都不行,否则就会被踢,摇晃,拽来扯去,反向用力推两侧脸颊……

每天有七八个人轮换着看我,她们的休息与睡眠时间都比我长得多,但慢慢的她们的身体开始受不了。队长闫利锋也说:再这样下去就把大家都烤干了,把一大队拖垮了。可见如此的作息时间包括生活方式只能使健康的身体越来越差而不能使受损的身体恢复健康。但由于坚持背诵法轮大法的经文和极少的炼功,我已逐渐恢复正常,但这样剥夺睡眠的行为确属侵犯人权,属虐待。

鉴于此,对主管管教王雷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提出起诉。

现在对我的虐待与伤害已依然发生着,暴露出的已不仅仅是这里的管理问题。

管教纵容劳教人员肆意虐待我

自2009年4月 25日以后,从劳教人员张丽娟、王玉琴、蒲水莲为首的其他人被胁迫或主动的对我的虐待与伤害行为经常发生,谩骂,人格侮辱,人身攻击从没断过,身上的淤青,淤紫,血痂褪掉一茬又一茬。我多次向管教反应过,管教杨微,王雷也多次见过我身上的伤,但这些行为依旧在继续发生,而她们仍担任大队学委,互包组长并都能晋级、减期,其中传销犯张丽娟减期四个多月。

王玉琴骂人是家常便饭,污言秽语不断,肮脏下流,她不仅对我连打带骂,对其他人也随意谩骂侮辱,威胁恐吓,命令指使,拉帮结派,跋扈霸道。这些牢头狱霸的行为不仅对我精神与身体造成伤害,对其他人也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和影响。

王玉琴虽横行霸道却无人敢惹,据她讲:闫队和王雷管教说了,她让谁干甚么就得干甚么谁不干她就汇报,她们就会收拾谁。而王玉琴肆意捏造事实,制造事端构陷她人,使她人无辜受累也是经常的,所以,当别人不顺从她时,她动辄就会以“我去报告闫队”、“我去和王管教说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事实也却能如此。

作为互包组长王曾唆使互包组其他成员:她(指我)炼功你就使劲打,往死揍,没事!就王玉琴对我的谩骂,侮辱及借阻止我炼功为名对我殴打和故意伤害及其它伤害行为,我多次向闫利锋队长和王雷管教反映过,但队长闫利锋却说:“就算是这样,最多是扣分,还不够加期。”“你自己解决不了却让我们来解决。”“你是修炼人,要看自己,怎么总说别人。”“你炼功还违纪呢。”甚至在王把收音机放到超大音量折磨我时说“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王雷管教虽多次告诉王不许打人,但在确认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后,也只是告诉我不要和她一样的等话。

2009年9月6日早晨,因为我炼功,王玉琴往地上倒了满满两瓶每瓶容量两升的水,把我按坐在水里来回拖并将我踹倒,我的后脑重重摔在地上使得呼吸都困难,好半天才恢复正常,我的衣裤,头发都湿透了,王拽着后衣领将我拖到走廊,我被勒的直咳嗽,地上留着一道同我臀部一样宽的水迹。

那天正好降温,浑身湿淋淋的我赤脚坐在走廊冰凉的水泥地上。管教于波路过,用脚点着我的胳膊,肩,还说只要我炼功对我采取甚么措施都不过份。我被王按在水里时于波在门口都看到了,她却说甚么都没看见并说就算撒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

类似的事还有很多,例如2009年11月7日劳教人员林玉雪揪着我的头发,摁着我的头打我,我的脸,耳后,脖子等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当时值班管教李秋萍说此事得交大队处理并对我做了劝导,此事即不了了之。我对林的主管教周占红说林打人,并把伤处指给她看,没等我说完她就说这事别和她说,说也没用,要大队处理等等。11月16日我向闫利锋队长

反映此事,在看到我伤处还没褪去的血痂后,闫队说林那不是打人,她也调查这事了。而事实是从事发至今没一个管教对我调查询问过此事,甚至不容我陈述。而林玉雪再对我使用手铐的过程中,在我手,手腕上留下的血痂,衣服上的破洞至今还在,更是无人问津。在这里劳教人员打人、骂人甚至设私刑折磨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大法弟子的事屡见不鲜,她们之所以如此嚣张是与管教们特别是队长闫利锋的纵容、支持或变相纵容分不开的。作为主管管教,主管教育的大队长,闫利锋、王雷、周占红等对这些牢头狱霸,氾滥的违法违纪行为已不仅是监管不利,而应负纵容、支持、包庇的罪责。

随着随着时间流逝,于痕可以散尽,伤口可以痊愈,疤痕都可浅淡、消失,但曾经发生的一切却不会随着光阴烟消云散。一年多来的痛苦的经历还有很多,写出的只是冰山一角。虽如此,因心存那光明而大善的信仰,我没有怨,我没有恨,只有坦然、平和。对这些管教提出的起诉并非因为仇恨,我不想让任何人及爱他的和他爱的人痛苦,只希望通过这些不该发生的却已经发生的事从此不在发生。能使这里多一些人性,少一些凶残;少一些酷刑凌辱,多一些法制、人权,这么做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性的尊严!

因为我对相关的法律没有深入的了解与研究,所处环境也无法做相关的谘询,所以无法列出被起诉人所触犯的具体法律条款,实际罪行与所列罪名也可能有所出入,请检察官予以体谅,并能以被起诉人的实际行为依法追究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证人有许多仍在关押,为避免打击报复本文没有列出,我会向调查人员当面提供。

企盼检察官能秉公执法、明查真相、勿枉勿纵,整肃司法队伍,还司法队伍、司法系统以清风正气。

申诉人;李秀红

2009年11月17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7/225534.html

2010-06-08: 李秀红遭黑嘴子加期 曝光劳教所迫害真相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共在吉林通化地区以“奥运”为藉口,大批绑架法轮大法学员。那天李秀红也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恶警从自己家中绑架,并无端被关進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这里,我们以李秀红的亲身经历来揭露中共治理下的黑嘴子劳教所的残暴和非人性。

如今,李秀红的非法劳教期已满,劳教所却因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拒“转化”,对她加期四个月。

暴力、酷刑强制洗脑、“转化”

李秀红今年37岁。她从小就体弱多病,所以药成了她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十多年前她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使她一身的病痛不翼而飞,从此她按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因此,她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坚定的修炼法轮大法。

劳教所为“转化”李秀红,对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制洗脑。劳教所指定了几个邪悟的人,将法轮大法断章取义或歪曲大法内涵,不停的向李秀红進行灌输。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李秀红清早起来炼功。管教上班后,魏丹等人便用电棍电击她。前后一共使用了六根电棍,其中一大队两根,从六大队借来一根,七大队借来一根(一、六、七大队都在同一栋楼里),又从警戒科借了两根新的,魏丹说新的电足,好使。恶警就用五根电棍(一根电棍坏了)轮流充电电击她。魏丹和叶颖两人动手电击她。在场的还有大队长闫利锋,姜丽君,管教王雷,段亚娟等。闫利锋还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电你们,还少了呢,我们用五根……”

叶颖和魏丹还对李秀红连踢带踹,叶颖问她:“还炼不炼功了?”李秀红没有回答她,叶便疯狂的打她的耳光,并用剪刀柄打她的脸,还强行剪掉了她的头发,并将她打倒在地;闫利锋两腿夹住她的头,叶颖等强行扒掉了她的外衣外裤,给她套上囚裤,接着就开始对她连打带电,电击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天,致使满屋子里飘着的都是衣服和皮肉的焦糊味,而这时的李秀红已全身发抖,站立不稳。叶颖为了掩盖她们的罪行和对李秀红造成的伤害,竟假惺惺的说:“她是不是冷啊,给她穿上衣服吧。”接着就把囚衣给她套上了。

管教下班后,李秀红被绑在了死人床上,用手铐、皮带固定她的手脚。从这时起,李秀红就一直被绑在死人床上,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床是由铁条交叠而成。被绑了两天后她就排不出尿了,那天她二十多小时没排尿,憋得很难受。当天的值班管教段玉娟要带她去卫生所导尿,看管她的人建议把她放下来活动一下,如排不出来再去导尿。当她起来时身体严重失衡,头晕,揉了好半天肚子才把尿排出来。尿液呈黄红色,散发着臭味,尿完后管教继续把她绑在死人床上,后来再小便时她就没知觉了,只是感觉肚子绞痛,而且有时候绞痛已经很严重了,等上大半夜都排不出尿来。她开始腰痛,而且两侧有时轮流痛。一周后她的尾骨处生出了几个包,已经化脓,疼痛自不必说。而电棍在她两臂上留下那密密麻麻的一层血痂,两个多月后她洗澡时才用澡巾搓掉。

被绑在死人床上期间,根本就不让李秀红下床,吃饭别人喂,大小便需别人脱裤子,拿便桶。这不仅是对李秀红的人身伤害,也是对监管她的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与摧残。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李秀红还善意的多次向多名管教反映死人床对受刑者身体的残害,对受刑者周围的人包括施刑者精神上的伤害,这都是很残酷的,应该予以废除。李秀红所经受的迫害远非仅是刑具带来的,死人床的最长期限是7天,可有许多时候她在床上一绑就是十多天才放下来洗漱,然后再绑上。由于长期绑在床上不能动,背部几近出现麻木状态,每次洗漱时看到她身上尤其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会变成一道橘红色,很久这颜色都不恢复。心脏和血压也都不正常,尾骨处经常起脓包,到快要流脓了才把她的腿放开,脓包消了再绑上。后背被铁条硌的疼痛难忍,就连看管她的人都于心不忍,于是在臀部给她垫了个垫子,结果被管教王雷发现,训斥了看管一通,命令其把垫撤掉。后来小便时尿液流到尾骨处,李秀红总会感到一阵阵的刺痛,因为总是平躺,照看她的人也不易看到,等仔细看时才发现尾椎骨处都硌破了,并结了厚厚的血痂。松开腿后好长时间血痂才慢慢褪去。由于长期躺着且反覆受伤,尾骨处有巴掌大的一块肉变成黑乎乎的,没有了知觉。

以精神摧残逼“转化”

刑具造成的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残酷的是邪恶之徒在精神上的摧残。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李秀红因炼功遭毒打,后被绑在死人床上。邪悟的人给她读攻击大法的书,还把电视机放在紧挨着她的那张床上,就在她的脑袋边,高声播放攻击、污蔑大法的光碟。管教指使看管她的人假装背诵所规所纪,企图以此给她洗脑。

从死人床上下来后,李秀红仍坚决不看这些邪恶的东西。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放假期间,管教又找来一些邪悟者以所谓“关心”为名来“转化”她。台湾邪恶网站冒充师父女儿登载的邪恶文章传入劳教所后恶人如获至宝,多次劝她看,被她断然拒绝,接着邪悟者强行读给她听,看甚么作用都不起,只好不了了之。但在邪书中她看到了师父的经文和明慧编辑部文章,却使她惊醒。

劳教所外的邪恶之徒时不时地也会来放毒,祝家辉就是最活跃的一个。其人原籍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曾在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局任探长。大法被迫害初期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而后邪悟,并被中共特务指使到处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尤其是各劳教所、监狱等,更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因其做“转化”有“功”,现就职于朝阳沟劳教所。祝曾和邪悟者康凯(长春人)一起出主意说:李秀红要是再炼功就对她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终时,一次在没有任何管教陪同,祝独自一人没敲门也没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了女监室(当时有人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用手指戳着李秀红的胳膊肆无忌惮地辱骂李秀红。因为狱警怕别人看到李秀红所受的迫害,所以把绑李秀红的死人床放在后头。祝说只有狗才拴在门旁。当晚,大队长李颖来把李秀红由白天站着铐在床头的姿势改为晚上躺着铐在床上时。李秀红将祝擅自闯入女监室的事反映给李颖,并提出男子進入女监室之前要先敲门,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些人(指被关的人)也是人,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而且道理是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祝做“转化”时又喊又唱的)更不是骂出来的。李颖说是所里让他来的,他有所里发的通行证。后来,祝再也没来见过李秀红,虽然他会来大队,只是去做别人的“转化”了。

被剥夺会见亲人的权利

人有享受亲情的权利,亲人间对彼此的情况有知情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但只因坚持修炼,她的这个权利被队长闫利锋无故剥夺了。二零零八年,以所谓她炼功 “违纪”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她不穿囚服为藉口,到现在一年多来,李秀红没有见到自己的家人,只是在她家人的努力下通过两次电话。虽然见到她的次数寥寥,机会渺茫,但在近两年里,她的家人几乎每月都赶到劳教所争取看到她。劳教所这种非法拒绝家人与她见面的做法,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她的家人经常给劳教所里打电话询问李秀红的情况,但得到的并非是实情。家人给她写的字条她欲回覆,看管她的人告诉她:“队长(闫)说要写不炼功的保证才能松开手铐,让你写信。”她执意不写不炼功的保证,所以家里的信就没回成。而王雷却矢口否认以写保证才允许给家人写信这个事实。二零零九年八月末她写了一封家书,介绍和记录了一些她在劳教所里的真实情况,管教王雷说这封信不能邮,已交给大队,大队又上交劳教所,劳教所又转交给了检察院,此信应该是被检察院扣押了。因为她的家人并没有接到她的任何信件。劳教所里是没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经过管教查看,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接收或邮寄。劳教所的严酷与黑暗对外更是要严密封锁的。

抵制迫害不做奴工

因为李秀红没触犯任何一条法律,不是罪犯,是被非法关押的,对她的关押是违法的,所以她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来管理她并拒绝做奴工。劳教所的队长就在生活待遇上对她進行歧视,例如,劳教所统一将旧木椅更换成软椅时,就以“先保证参加生产者需要”为由,把原本已经发给她的软椅换成了木椅,而实际上空闲的软椅还有很多。因她早晨炼功、拒做奴工,所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别人都睡午觉了,不让她午睡。管教王雷直接就说:“参加生产的才能午睡。”可见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实质只是一种对顺从奴役的奖励。

不穿囚服、不戴名签

零九年十月,管教王雷在给她强行剪发时有意无意的在她的额头和后颈刺破三、四处并留下了伤痕。她不穿囚服不戴名签,恶警们就把囚服和名签缝在她的衣服上。河北籍传销犯冯波叶、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曾在她双手被铐床头的情况下将她按坐床上,揪着她的头发扯着她的耳朵将她上身平压在大腿上,把名签缝到她的棉袄的后肩胛及前襟上,至今衣服上还有扯名签时留下的破洞。囚服也是一样,由几个人强行套在她身上。一次在撕扯间她的手被抓破。就这样囚服一次次的强行套在她身上,名签一次次的缝在她衣服上,但都被她一次次的脱下或撕下。由于她的坚持,现在不再被强迫她穿囚服、戴名签了。

邪恶的狱警

因为李秀红炼功,管教王秀丽抬手就给她一个嘴巴;因为炼功,管教王雷劈头盖脸就扇她一通耳光;因为炼功,队长姜丽君使劲踢她,等等,等等。对她的虐待不止于此,被绑死人床后白带增多,因为不能清洗,照看她的人就在她方便后给垫一块卫生纸,但管教王雷却暗地里命令她们不许给她垫纸,七月份以后天气很热,王命令不许给她擦汗,不许给她擦洗任何部位和换衣祙,并经常来检查。在二零零八年九、十两个月,她的手铐一直没解开过,也就是说,她两个月没洗漱过,原因是她不承诺也不写保证不炼功。王雷不允许任何人和她说话,别人在吃饭或洗漱时经过她的门前,管教都要把她的门给关紧,除看管她的人,不让她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可以对其他人笑,甚至对视。恶警还将她与自然隔绝,除检查身体等特殊原因外,她都是足不许出户,虽然放风的机会很难得,但别人偶尔还有,她却从来没有。甚至在门口站着看看窗外也不准。她被关押的两年多来,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为使李秀红放弃炼功,狱警们还对她用尽恶毒肮脏下流的语言,并使用其它卑鄙无耻手段。仅以闫利锋为例,她曾在李秀红方便时闯進屋骂她就像卖淫女,还有一次闫当众骂她不要脸,不如街上的马子,并扬言要将她方便时的情景用手机拍下上网,她还命令不许在她方便时给她便桶,要她拉尿在裤子里,谁不听就给谁加期,让她永远在这伺候李秀红

为此事,李秀红开始绝食并要求见驻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進行申诉。并在此要求受阻后为自己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20小时后,虽没见到检察官,但有人给她拿来了便桶。

当时和她遭受同样迫害的还有通化大法弟子闫淑芳。

恶警教唆犯人对大法学员犯罪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初开始,李秀红拒绝吃早餐,原因是她被绑死人床期间,负责她早餐的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对她進行不止一次的人格侮辱,并且还说了许多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李秀红向管教王雷反映此事,并明确提出不是要给郑加期,而是要其对大法和师父道歉,以挽回她胡言乱语给大法造成的不良的影响。可王雷不仅没对骂人者做出相应处理,反而在上午得知此事后下午就任命郑为互包组长,以纵容她继续行恶。在这之前郑曾经在她炼功时使劲打她的手,管教王雷也在场。李秀红当时就说郑打人,可王雷马上袒护她说那不是打,是拍。为了维护大法的尊严、修炼者的尊严,为了对管教及犯罪人员的这些丑恶行为表示抗议,李秀红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吃早餐了。可闫利锋为推卸责任掩过饰非,对劳教局的工作人员谎称她是由于给郑加期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赌气不吃饭。李秀红听到此话后当场揭穿了她的谎言。

由于管教如此包庇纵容,在这里犯人逞凶行恶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之事已司空见惯。李秀红的身体已经很虚弱,虽然被铐在床头时可以坐着但由于心脏难以承受,能够坐着的时间在逐渐缩短,大部份时间都得躺着。听到节奏快一点的音乐或周围的声音大一些心脏就会受不了。一天晚上,闫利锋值班,她坐着支撑不住了,刚躺下不久闫就進来让她起来运动,她向闫说明情况后,闫依然坚持,并让两个犯人拖她起来运动,还吩咐另一个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李秀红据理力争坚决不吃才作罢。四月份,卫生所的宋副所长在给李秀红检查完身体后明确说以她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必服用速效救心丸。闫利锋作为非医务人员滥用药物也不只这一次。法轮大法学员孙淑香因长期遭受威逼、恐吓、强制洗脑,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近十二点才能睡觉等迫害,(李秀红曾和管教王雷说过这样对人身体伤害极大,但王雷矢口否认说孙和大家一样正常就寑,几天后孙的寝室的屋门就关的紧紧的,有时还有管教站那看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上约九点五十五分左右,孙淑香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闫给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后来医务人员赶来抢救了近半个小时,又送去医务所抢救了半个多小时才回过来。

嚣张的恶人王玉琴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李秀红从死人床被放了下来,但对她的迫害并未停止,只是变成了犯人直接迫害而管教在背后指使,撑腰。先是给她洗脑,未果后,因为她炼功,松原市上访人员王玉琴把床单剪成条结绳将她手脚都绑上,还强令其他人用生产用的胶带绑上她,王藉口阻止她炼功为名,对她暴力殴打,一次在推搡中她的头重重的撞在了上铺边缘的角钢上,王玉琴还怂恿其他犯人打她。王玉琴告诉吉林的吴翠娥、长春的刘凤琴说:“她炼功就踹她腿,给踹折。”告诉盗窃犯杨英侠说:“她炼功你就往死揍,没事,现在是国家整法轮功,她们没地方讲理,怎么整她们都没事。”她还经常拽着李秀红的一只脚脖子满地上拖她,并说管教魏丹给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时就是这样拖的。王玉琴的这些行为李秀红都告诉了狱警,狱警王雷、杨薇也都看到过李秀红身上的伤,但却根本不管,相反还经常把自己做的各种菜送给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嚣张。李秀红由于心脏极其衰弱,听到噪音就会受不了,王玉琴就把录音机放到最大声,摆在她的床边,声音大得关着门好几层楼都听的到。李秀红告诉闫利锋此事,闫的答覆是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王玉琴见李秀红炼功就在地上沷了许多水,然后把李秀红踹倒在地,并把她按在水里来回拖,再一个猛推,使李秀红的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她立刻呼吸困难,好半天才缓过气来。王又把浑身湿淋淋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的李秀红拽到了走廊。那天正好降温,王玉琴将走廊门窗都打开(平时只要李秀红在走廊里,不论天多热都要把门窗都关上,她走过后才可打开,王玉琴说是王雷吩咐的),管教于波路过用脚尘点着李秀红的胳膊说:“只要你还炼功对你采取甚么措施都不过份。”王玉琴打李秀红时她在门口都看到了却说没看到,并说即便是撒了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有了管教如此纵容,王玉琴对其他在押人员也呼来呵去的,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她曾得意的说:“王(王雷)管教说了,我让谁干甚么谁就得干甚么,”还说:“你们谁要不管好她(指李秀红),谁对她好,我就报告闫队长和王管教,看闫队长不扒你们的皮。”而事实上许多人确因她的汇报(很多时候是无中生有)而被狱警训斥,可对王玉琴打人骂人及对其他在押人员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狱警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更多的恶人恶行

四川籍传销犯蒲水连也积极参与对李秀红的迫害。她除打李秀红外,还想出各种方法折磨她。例如,其中一种方法是在李秀红床前地上沷很多水,使她每次下床都要趟水而过,时间长了,她的鞋里都长了霉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为李秀红炼功,吉林市传销犯张丽娟抓着她的头往床栏杆上撞,还有一次张把她的头踢到暖气上又弹回来,使李秀红嘴角上的鲜血直流(当时十九岁的河南籍传销犯王娟看到她脸上的血迹吓的尖声大叫)。李秀红把此事反映给了大队长李颖,但也不了了之。王玉琴看到后以给李秀红做证为条件诱惑李秀红听她的。张丽娟还当众把李秀红推倒在地,踹着她的后背大叫:“就打你了,怎么的!……”还指使江西籍传销犯吴海林打她,掐她。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她洗漱时把她推倒在地,因李秀红的坐姿没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并大喊:“就打你,打死你!”被管教叫去谈话后即改口说她是在 “阻止李秀红撞暖气自杀。”几天后还向李秀红抱怨说:“那天打你大家拉我时把我的胸都抻疼了,现在还疼呢。”林玉雪还在李秀红炼功时对她拳打脚踢。大队长李颖却说那只是阻止她炼功而已,并当场问同屋的其他两人,她俩支支吾吾不敢实说 ,李颖让她们写证实,林玉雪写好后让她俩人抄,连抄几遍都说不行,林玉雪的证实上最后一句是:任何人没打李秀红,而两人将此句抹去。林玉雪曾多次将李秀红打伤,一次还把李秀红的脖子上抓得血迹斑斑。李秀红把抓痕给管教王雷看,王却默不作声,置若罔闻。在邪悟者林玉雪看管李秀红期间,几乎每天早晨她都在李秀红炼功时对她使用手铐,很多时候都将手铐扣脱扣了,由于手铐过紧,李秀红的手腕处经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铐弄破了。

虚伪的“司法公正”

在中共的劳教所里,要谈司法的公正性那真是痴人说梦。李秀红曾因遭受严重迫害而找过所长田燕秋、马莉廷,但都无济于事,迫害反而变本加厉。零九年四月,面对这里的邪恶迫害李秀红决定上诉,但却困难重重。首先狱警王雷说必须经由大队批准,劳教所才能递出申诉材料。王等并阻止她见驻劳教所的检察官。由于她的家人长期见不到她,便走访了检察机关并在外反映了她被迫害的情况,检察官受她家人委托来调查她的情况,申诉一事才得以与检察官直接联系。与检察长同来的一个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你怎么不忍呢?”申诉稿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张丽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谋将李秀红骗出,然后翻查了她的物品箱,连卫生纸卷都抖开了。

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王玉琴打李秀红,还用鞋底踩着她的脸,叶颖、于波来了却只在走廊同王密谈,李秀红开门问如何处理王玉琴打人一事?叶居然说:“你不是告我们吗,那就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还找我们处理甚么?找个你信的着的人处理吧。”说完便拂袖而去。申诉写好后,要呈交的检察官却几个月都见不到,狱警们互相推诿,叶颖主管法律事务却说不归她管,李秀红直接找到闫利锋,闫才让叶收下。叶却以李秀红到管教室不喊报告为由拒不接受。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诉书直接交给了驻所检察官周烜夷,但至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张丽娟曾说: “你告也没用,你这边说甚么那边就告诉管教了,这里猫腻多着呢!”而狱警们的违法行为依旧如故。

伪造材料 非法加期

劳教所里关于李秀红的资料都是虚假的,从她的日常起居到所谓的表现,证实都是虚假的,只要狱警一声令下,事发时不在现场的人也能写出“证词”来,且言之凿凿。证实写完后要狱警检查,不合格的要几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狱警写出底稿让大家抄。而且所有材料中需将李秀红写的一无是处。比如说,卫生,看管她的人写 “良好”,狱警就会找个藉口说“不合格”。她的物品还经常被人偷翻,包括卫生间里的洗漱用具及物品库中的包裹,有些东西会不翼而飞,而通过正常报货买的清洁球在用了几个月后被以“危险品”,劳教所不允许使用为名而抢走。

为阻止她炼功,在所规所纪中勾肩搭背都不允许的情况下,狱警王雷却暗中指使看管李秀红的人与她同床而睡,欲指使其对李秀红進行性侵犯,目的是想让李秀红重情欲而放弃修炼,并嘱咐任何时候别人调查都不许承认。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李秀红已到解教期,可是劳教所非法加期四个月,就是不放人。还说加期是“上级批示”的,而劳教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批示文件。

现在李秀红依然在黑嘴子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8/225027.html

2010-03-24: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酷刑折磨李秀红
法轮功学员李秀红,今年三十岁左右,未婚,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据说被非法劳教三年。李秀红不肯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被管教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辱骂。目前,李秀红被小偷、同性恋者付晓云包夹迫害,性骚扰,管教也不管。

一、两根电棍同时长时电击

李秀红因不放弃信仰,早起炼功,被护廊杨小玲报告管教。李秀红被带到管教室。恶警将五根电棍充电,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李秀红。当日,恶警对李秀红施两次电棍电击,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均很长时间。

二、绑在死人床上13个多月

李秀红后被绑在死人床上13个多月,只给铺了一半褥子(上半身),是只有两层布里面没有棉花的军用褥套。开始时,李秀红手脚呈大字分开铐,二十四小时不许下床,吃拉全靠别人。

大约半年后,李秀红白天被强制站着,把手铐在床上,晚上躺下铐着。快到一年时,李秀红已经四肢无力,走路艰难了,才将她手铐拿掉。这期间,李秀红经常肚子非常疼痛。

三、缩小生活空间、辱骂

最近,恶警用纸箱将李秀红的床挤成不足一肩宽(二尺半宽),要求李秀红每天坐在里面长达20多小时。

大队委张丽娟经常辱骂李秀红。检察院主任周某来视察,李秀红向他说了每天被强迫坐在纸箱围成的小空间一事,周说这是李秀红的问题。现在恶警变本加厉地迫害李秀红

四、打耳光

包夹王玉琴(上访人员,吉林松原长岭聚宝镇人)经常因李秀红炼功,打她耳光。管教明面说调查,暗地里纵容王玉琴犯罪。

五、性骚扰

目前,负责包夹迫害李秀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小偷,叫付晓云,已经在劳教所待了18年了,而其还是一个同性恋。她每天都性骚扰李秀红,晚上还强行和李秀红住一个床上,使未结过婚的李秀红整夜无法睡觉,报告管教,管教也不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4/220354.html


2010-02-22: 法轮功学员李秀红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迫害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有位叫李秀红的法轮功学员,今年三十岁左右,没有结过婚,好像是被劳教三年但是她不肯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所以一直没有被释放。

负责包夹李秀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小偷,叫付晓云,已经在劳教所待了18年了,而其还是一个同性恋,她每天都性骚扰李秀红,晚上还强行和李秀红住一个床上,使未结过婚的李秀红整夜无法睡觉,报告管教,管教也不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218600.html#102220186-1

2009-10-22: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闫立丰等恶警的迫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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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棍,对不放弃信仰、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常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四个管教电了一上午,后被绑在铁床上近一年,放下来时人已经无力行走了。法轮功学员闫淑芳(音)同样被电几个小时后被绑在铁床上。法轮功学员李秀敏多次电棍电,电时让学员脱掉外衣,只穿内衣,几根电棍同时电,电李秀敏时怕她反抗,把她摁倒在地,有个管教用脚踩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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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2/210834.html

2009-02-21: 吉林女子劳教所捆绑大法弟子李秀红八个月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不法警察为阻止大法弟子李秀红炼功,将其24小时捆绑达8个月之久。李秀红家属对李秀红身体及精神状况极为担忧,表示这样下去,会有生命危险。

劳教所声称:如果不绑她,她会继续炼功,此举将鼓励其他法轮功炼功学法。如果这样放她回去,其他法轮功就会效仿,都这样做还了得。劳教所还声称,如果她能保证10天不炼功、学法,就放她回家。中共邪党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而且肆意践踏,却要老百姓相信它的保证。劳教所此前还曾对家属“做工作”:李秀红能不能不炼功,这样(绑)下去身体就完了,你们也帮着说一说。家人认为李秀红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劳教所迫害造成的,不是她坚持学法炼功造成的,因此拒绝所谓的“做工作”。

吉林省通化大法弟子李秀红,三十五岁,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从家里绑架,恶警到李秀红家,说是看身份证,進行非法抄家,绑架。同年6月10日被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

在劳教所的第二天早上,李秀红起来炼功,即遭到警察5根电棍同时电击了一天。此次电击对李秀红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身体出现衰竭状态。

在随后的一个月时间,恶警白天12小时将大法弟子李秀红双手吊起,晚上12小时绑在床上,美其名曰--约束。一个月后,李秀红身体状况继续恶化,不法警察改为24小时捆绑,至发稿时仍被捆绑。

李秀红在被捆绑期间,吃喝由他人喂食,大小便由他人接,来例假也不许自己垫护垫,再加上不许洗澡,李秀红身上散发的异味可想而知。

2008年11月,家属会见时,李秀红所在大队的严大队长告诉家属,李秀红已被绑半年多,再这样下去就残废了。

2009年1月19日家属会见看到李秀红已站立不稳,说话声音极度虚弱。家属对劳教所马所长反映了此情况,又和劳教所田所长反映了此情况。2009年2月初,李秀红所在大队的管教员告诉家属:李秀红骨瘦如柴,现在每天只能吃下一顿饭,再这样下去我们要鼻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1/195847.html

2009-02-01: 李秀红、阎淑芳正在吉林女子劳教所遭残忍迫害

吉林省通化大法弟子李秀红、阎淑芳,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二人坚持炼功,遭恶警电击并将二人吊在钢丝床上数个月。李秀红现仍然被吊着,不让睡觉,造成身体严重病变,现在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一切不能自理。

阎淑芳被吊在钢丝床上四个月才放开。在迫害严重时,恶警不允许家属接见,而且以不放弃炼功为藉口,每月加期十五天。

李秀红现仍然被吊着,晚上四肢吊着,白天两个胳膊吊着,不能正常洗漱及换洗衣服。来月经时换卫生垫都要别人换,帮她换衣服的人说:她的身上因为不能经常换洗,自己不能大小便,味道很大。

大法弟子李秀红,三十五岁,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从家里绑架。恶警到大法弟子李秀红家,说是看身份证,進行非法抄家,绑架。恶警将李秀红绑架到山上派出所后,又返回将李秀红的姐姐李秀婷及姐夫孙立国(常人)带走,将他们十岁男孩扔在家中,孩子吓的哇哇大哭。

同一天晚九点,江东派出所多名警察到大法弟子阎淑芳家敲门,起初阎淑芳没给警察开门,隔窗给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等到晚十一点时,阎淑芳的丈夫回家,阎给警察开了门。警察到阎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对阎说:只是到派出所去了解点情况,如果骗她就让车轧死。结果阎被带到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李秀红、闫淑芳二零零八年六月份被非法劳教、劫持往臭名远扬的黑嘴子劳教所迫害,零八年六月四日至九月四日被非法绑“铁窗”上。六月五日刚被关押劳教所时,早晨3点50分坚持炼功,要求学法,被电棍电击三天,外衣被扒光,扔在办公室门口,她们高呼“法轮大法好”。九月四日至九月二十六日被罚站,双手绑在床上,晚上绑铁床24小时不准动,吃饭由人喂,不准洗漱,两周洗一次衣服,由专人严管。魏丹,王蕾参与迫害,李影幕后指使 。

恶警:阎立峰、王雷
一大队电话:0431—85384310—510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194632.html

2008-12-16: 通化市二道江大法弟子李秀红被黑嘴子劳教所迫害
李秀红,通化市二道江大法弟子,2008年4月23日在单位被绑架,6月3日被送進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因坚持炼功,被两名恶警用七根电棍轮番电击。绑死人床3个多月至今。期间只洗漱一次,有两天不让她上厕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6/191706.html

2008-12-14: 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以下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被非法关押的部份大法学员情况:

李秀红、闫淑芳,通化二道江北人,08年6月4日至9 月4日被非法绑“铁窗”上。5日刚被关押劳教所时,早晨3点50分坚持炼功,要求学法,被电棍电击三天,外衣被扒光,扔在办公室门口,她们高呼大法好,9月4日至9月26日被罚站,双手绑在床上,晚上绑铁床24小时不准动,吃饭由人喂,不准洗漱,两周洗一次衣服,由专人严管。魏丹,王蕾参与迫害,李影幕后指使 二人始终不“转化”。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4/191604.html

2008-09-04: 通化市大法弟子李秀红、闫淑芳被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迫害

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李秀红与闫淑芳,于08年6月初同时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关押。那里的管教为阻止李秀红炼功,白天让她站立姿势一胳膊向上一胳膊朝下两只手各用一手铐铐在铁床上12小时,晚上将她铐在铁床上躺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4/185268.html

2008-06-25: 曝光吉林通化恶警四月二十三日绑匪行径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吉林通化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了十名大法弟子及一名亲属,对他们進行暴力殴打,其流氓土匪嘴脸行径丝毫不加遮掩。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秦秀丽在家中,龙泉派出所一警察与东昌区国保大队恶警林太远趁秦秀丽的女儿回家时,闯入其家,他们起初没报自己是警察,问秦是不是在卖房子,秦回答是。当龙泉派出所警察坐在沙发上不走时,秦觉的不对,让他离开,他不走。这时恶警林太远下楼打电话(因楼上没信号)。几分钟后,以东昌区国保大队荆贵泉为首的六、七个警察闯到秦秀丽家,荆贵泉问秦是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为甚么炼,秦回答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因为法轮大法好,所以炼。几个恶警立刻翻脸,开始非法抄家,搜走三张师父讲法光盘、一个mp3、一个电子书,随即将秦秀丽连摔带打的绑架到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到大法弟子李秀红家,说是看身份证。过一会儿恶警又返回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一台打印机。警察在带走李秀红时,李秀红想给二姐打电话,被警察抢走电话。恶警将李秀红绑架到山上派出所后,又返回将李秀红的姐姐李秀婷及姐夫孙立国(常人)带走,将他们十岁男孩扔在家中,孩子吓的哇哇大哭。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大约九点,大法弟子刘晓娜在住宅楼道里被东昌派出所恶警绑架。刘晓娜的母亲银桂荣见女儿多时未归,出来找女儿,也在楼道里被恶警绑架。恶警冲進银桂荣的家非法抄家,抢走两台电脑主机、一部电话、一个mp3。参与抄家的有恶警荆贵泉、田越楠、曹秋霞等四人。银桂荣、刘晓娜母女被恶警绑架到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与此同时,与刘晓娜住同一楼的大法弟子王荣兰的丈夫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东昌派出所警察来了,已经到楼下了。没多大一会儿,恶警就来敲门了,接着就砸门,后又拿万能钥匙企图强行开门,因为门里面有一铁插销,恶警打不开,于是这些匪警用两根两尺长、一头带弯的撬棒将门撬坏,十多个恶警冲進屋非法抄家,其中有指导员、片警潘昆等。王荣兰的丈夫质问恶警:“你们凭甚么撬门,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恶警说:你们找共产党去,是共产党叫我们干的。恶警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光盘机一台、光盘一千多张、双面胶、塑封袋、 mp3两个、U盘一个、手机一部。恶警翻腾了两个多小时后,把王荣兰绑架到东昌派出所,把在王荣兰家的大法弟子刘宝珍、王萍绑架到东昌区公安分局五楼的国保大队。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九点,江东派出所多名警察到大法弟子阎淑芳家敲门,起初阎淑芳没给警察开门,隔窗给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等到晚十一点时,阎淑芳的丈夫回家,阎给警察开了门。警察到阎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对阎说只是到派出所去了解点情况,如果骗她就让车轧死。结果阎被带到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国保大队警察拎来一包纸,说是搜查出来的真相传单。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九点二十分,东昌派出所几个恶警到大法弟子胡松家,進门就开始非法抄家,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并将胡松绑架到东昌派出所审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5/180897.html

2008-06-02: 吉林通化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最新情况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今,通化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近期情况现在已回家的有:王萍、李秀婷、孙立国(未修炼法轮功)、李树森、胡松、银桂荣、王荣华、戴君馥水洞。

被非法送劳教的有:宋桂香十八个月、孙菊萍两年(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彭桂云一年、李秀红两年、葛常兰一年、魏宝霞一年。
被非法批捕的有:王荣兰
病危的有:付洪健
还在看守所的有:秦秀丽、刘宝珍、闫淑芳、刘晓娜、郑立明、于贵华、于秀兰、付洪儒、付丽莎、郭立胜、黄月玲,谢(解)兰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179580.html

2008-05-27: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今通化被非法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

现在已回家的有:王萍、李秀婷、李树森、胡松、银桂荣、王荣华、戴君馥。

被非法送劳教的有:宋桂香十八个月、孙菊萍两年(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彭桂云一年、李秀红两年、葛常兰一年、魏宝霞一年。

被非法批捕的有:王荣兰被批捕。

病危的有:付洪健。

还在看守所的有:秦秀丽、刘宝珍、闫淑芳、刘晓娜、郑立明、于贵华、于秀兰、付洪儒、付丽莎、郭立胜、黄月玲、谢(解)兰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27/179219.html

通化市联系资料(区号: 435)

2023-09-06:二道江公安分局: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绿洲小区南门对过
电话:0435-3701618、0435-3713578
局长张立军 18543582001
政委于惠来 18543581555
副局长孙增国 18543582006、13298861111
副局长刘贵福 13394356999
副局长18543582193
政治处主任杨国华18504453836
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东旭 18543582234、15844551115
国保大队教导员董宇飞(女)18543582077

铁厂镇派出所:
电话:0435-3751385
所长董丹 18543582022
教导员刘洋 18543582215

二道江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钢城路1509号,邮编
电话:0435-3708199
曹树楠
李刚13894599696

2023-07-03: 吉林省通化铁厂镇法轮功学员于珍被绑架信息补充
果松镇派出所董所长电话号:17543591063
丁所长电话号:15834511451

2023-03-20: 网格员高丽霞电话:15504359593 17543590390
二道江政法委电话:04353766703

2023-03-01: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院
院 长:刘 涛 0435-- 7213666 18643530666
副院长:鲍庆宇 0435--7213618 18626595688
副院长:国长虹 0435--7213678 18626595616
政治部主任:孙贵宏 0435--7213677 18643559895
专员:姜 红 0435--7213680 18626595616
执行局长:邵泽今 0435--7216708 18626595759



2022-09-25: 社会保险局:
王喜艳13704359592(局长)
于怀义18943412354
高洁13044359255
姚新朋15114353995
赵健13944593308科长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35)

恶警:阎立峰、王雷
一大队电话:0431-853843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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