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4-19 星期五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黑龙江 >> 牡丹江 林口县 >> 孙发,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黑龙江牡丹江市
迫害情况: 诬判三年零六个月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8-05-14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4-10:黑龙江省林口县法轮功学员孙发情况补充
2024年4月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法轮功学员孙发陪母亲去北京旅游,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检查身份证时,查到他法轮功学员身份,将其绑架,并通知孙发户籍所在地—林口县公安警察将其接回林口县。

林口县警察到孙发家拿走一些东西,孙发已经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10/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75089.html

2024-04-08: 黑龙江林口县法轮功学员孙发在北京绑架,后被劫持回林口县
2024年4月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五十多岁男性法轮功学员孙发在北京被绑架。孙发被林口县国保警察劫持回林口县,孙发住处被警察入室搜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8/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5020.html#2447223811-5

2018-02-09:牡丹江国保马群绑架法轮功学员孙发
牡丹江市民孙发因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曾于二零一三年被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诬判四年,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再被牡丹江国保人员马群等人强行架走,非法审问。以下是孙发自述被绑架的经历:

我是以蹬倒骑驴拉货为生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那天我在牡丹江宝丰装饰城北门正在等活,将近十一点钟,来了三个自称是市局的人,问我姓名后,要我跟他们走。

我说我得干活,没时间。带头的便衣叫马群,他骂我“别给脸不要脸”,喊了一声“上”,他仨人就如狼似虎地冲上来,将我两个胳膊强行拧到背后,把我摁倒在地,不知他们谁用一只穿着皮鞋的脚踩在我右侧脸部,用手铐强行给我铐住,然后拖架到一台车上,将我拉到西二条路的先锋分局的一间审讯室内,将我的手脚分别铐在一个铁椅子里。

马群问我都干什么了,老实交代。我说:“我每天都在这干活,没干别的。”马群说:“你跟赵群总打电话联系,你能啥事没干?”

我说:“我跟赵群打电话,都是他找我干活或者我找他干活,最近几天干活的地点我可以告诉你们。难道在一起干话也犯法?”

过了一会,他找来一个三十多岁、中等个子、自称家是林口的人,问我:“你没跟赵群送资料?”我说没有。又问:“你跟赵群做几回资料?”我说不会做资料。他很嚣张地的说:“你就是一句话不说都没关系,我一样的凑材料把你送进去,判个十年八年都是它。”意思这公、检、法是他家开的。

我问马群:“你们有逮捕证吗?就把人给抓来了?”马群说:“逮捕证是检察院的事,我们没有。”我说,“那你们就是想抓谁就抓谁了?”

过了有三十分钟,他们找来国保大队警察彭福明,彭进屋就说,“咱们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我说,“前两次挂条幅我开车去了,我都敢承认。这次说我做资料、送资料,我家里啥都没有他让我承认,这不是逼着哑巴说话吗?”

彭说:“我知道你不会做资料。一会跟领导请示一下,让他们给你做个讯问笔录,你签个字,然后你先回去。”直到下午两点多才放我回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9/牡丹江国保马群绑架法轮功学员孙发-360627.html

2015-02-22: 枉法判刑害死多人 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2/枉法判刑害死多人-牡丹江法院疑下药迫害当事人-305443.html

2014-03-28:孙发在牡丹江监狱被殴打 牙被打掉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孙发,在牡丹江监狱一监区被狱警唆使犯人殴打,牙被打掉,饮食困难。

牡丹江监狱一监区大队队长马旭涛、中队队长金峰等,唆使犯人分别于二零一三年的十一月份、十二月份和二零一四年的一月份,三次殴打孙发,把他牙打掉,致使孙发饮食困难,已构成伤害罪。

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刘德禄也被殴打。
这是孙发第二次遭冤狱迫害。孙发,牡丹江市林口县人,他上一次结束冤狱没多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恶警绑架。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孙发等人秘密庭审后,偷偷对宫呈阁、孙发两人非法宣判。孙发被诬判四年,宫呈阁被诬判四年半,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孙发上一次被非法判刑是二零零八年。那年四月,孙发与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穆棱市法院于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当庭法官理屈词穷,草草收场。法轮功学员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孙发被诬判三年半。宫呈阁依法上诉。法院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8/孙发在牡丹江监狱被殴打--牙被打掉-289253.html

2013-05-28: 被政法委和610操纵 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
...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和孙发也是这样被秘密开庭的。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和孙发秘密庭审,家属得知消息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当日家属到法院,由于家属的到来,怕家属旁听,被告知开完庭了,被法警劝回。第二天,二月五日阳明区法院竟然秘密开庭。偷偷对宫呈阁、孙发两人非法宣判:宫呈阁被诬判四年半,孙发被诬判四年,现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8/被政法委和610操纵-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274575.html

2013-04-15: 牡丹江市宫呈阁、孙发被非法判刑
牡丹江市宫呈阁、孙发被非法判刑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宫呈阁、孙发秘密庭审后,日前偷偷对宫呈阁、孙发两人非法宣判。亲友近日得知,孙发被诬判四年,已被劫持到监狱迫害;宫呈阁被诬判四年半,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孙发、宫呈阁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两人都是刚刚结束冤狱不久。

宫呈阁,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大学毕业,数学专业教师,因为信仰真、善、忍,曾多次遭到中共恶徒绑架、非法劳教。他曾在牡丹江劳教所、鸡西市劳教所、绥化市劳教所受到残酷摧残,亲友每次探视,他都是被抬著出来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四日,鸡西市劳教所政委王洪武、大队长朱立俊、副大队长王海富、中队长祁敏等几十个恶警,拿著电棍、绳索,对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宫呈阁被打的遍体鳞伤。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宫呈阁在牡丹江第二中学上班时,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阳明分局以找谈话为名绑架至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经家属上公安局要人,恶警索要罚款后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四月,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九月十日被穆稜市法院非法庭审,宫呈阁被诬判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折磨迫害三个月,后被转到十五监区,被逼做奴工。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宫呈阁、苏文玲夫妇等法轮功学员,冒著寒风到铁岭河镇青梅村给乡亲们送新年平安挂历,希望乡亲们在这多灾多难的时期能家家平安吉祥。不料被人恶告,被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河镇社区警务室警务四队队长王宝龙、警察金绍刚、警察朱橙华三人绑架。 恶警随后非法抄家,将电脑打印机等个人物品抢走。

夫妇俩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二零一三年新年前,苏文玲被劫持至哈尔滨前進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日前,劳教所突然不让家属探视,也不让家属存钱。令家属为苏文玲担忧。

孙发,牡丹江市林口县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恶警绑架。二零零八年四月,孙发与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零八年九月十日被穆稜市法院非法庭审,孙发被诬判三年半。他结束冤狱没多久,如今又被诬判四年。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3/4/27/13907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5/牡丹江市宫呈阁、孙发被非法判刑-272104.html

2013-04-01:牡丹江韩秀芳、刘春兰面临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看守所秘密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后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恶警杨丹蓓授意李岩松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据悉,由政法委、“610”定刑期,爱民区法院将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非法开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1589.html#13331232334-1

2013-03-04: 黑龙江牡丹江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韩秀芳等的责任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另外获悉,法轮功学员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继续构陷,杨丹蓓推给李岩松负责。家属现在正找国保要人。

牡丹江不法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开交流会以及法轮功学员的交流等,然后实施暴力绑架、抄家抢劫。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孙发等,恶警还恬不知耻地拿着照片指证。韩秀芳、刘春兰、孙发、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牡丹江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他们的案卷,构陷刘春兰案卷被送到爱民分局铁北派出所孙强,由其起诉到爱民法院。还有华电分局的刘志刚,先锋分局配合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宫呈阁、苏文玲,还有一女同修,到牡丹江市青梅发二零一三年救度众生的真相挂历,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恶意举报,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片警队长姓王、警察金绍刚、朱姓警察三人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宫呈阁被非法抄家,恶人掠走电脑打印机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4/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0610.html#133323212-1

2013-03-02: 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
目前,在牡丹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赵莲英、赵玉杰、孙桂芝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牡丹江赵京春、刘楠夫妇被非法关押已四月-270543.html

2013-0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 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270343.html

2013-02-7: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甚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甚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7/牡丹江法院在看守所偷偷庭审法轮功学员-269247.html

2012-11-04: 黑龙江牡丹江国保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十一月二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孙发、西三张姐和刘姐、西牡丹小学马淑杰、朗晶、庄小丽、铁路拉古站职工王汝江等多人被牡丹江国保伙同西安分局、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他们有的在家中、有的在单位、有的在火车站。其中林口县法轮功学员孙发在牡丹江家中被警察绑架;庄小丽在火车上(或者站内)被牡丹江国保大队支队长杨丹蓓等恶警绑架,之后杨丹陪带人闯到庄小丽的妈妈家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林春子、李延玲及其母亲、徐淑娟、江滨老韩太太、老彭太太等多人也在十一月二日下午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4/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64994.html

2012-11-03: 龙江牡丹江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十一月二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孙发、西三张姐和刘姐、西牡丹小学马淑杰、朗晶、庄小丽等多人被牡丹江国保伙同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有的在家中、有的在单位、有的在火车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3/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64951.html

2009-07-18: 十馀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操控法院枉法判处十馀名法轮功学员三年半至七年刑期。零九年二月,他们先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为了所谓“转化”,公开对大法弟子肆意虐待、奴役,在精神和肉体上進行双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牡丹江监狱十监区,为执行牡丹江监狱一系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以经济利益为手段,诱使干警和服刑人员对大法弟子行恶。受狱警指使,十监区刑事犯侯振宝(牢头)对该监区的王新民、谢玉欢等四名大法弟子進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殴打、折磨、用手铐长时间吊起。现谢玉欢被关押在小号(禁闭室)。

一、牡丹江十馀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零八年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法院枉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各四年;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宁安市伪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恶党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柏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未修炼法轮功)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甚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甚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关押迫害,已被分到各个监区强制奴役劳动,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枉判五年、四年,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三个多月,近日被分到各个监区,被强制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0.html

2009-06-22: 牡丹江监狱正在迫害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
黑龙江省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以及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被穆棱市伪法院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所谓集训。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诬判五年、四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

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近三个月,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集训队以此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

侯喜才居住在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警苑小区2-7号楼,是牡丹江市监狱的家属区。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拒绝写所谓的“三书”侮辱自己的良知,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后,戴启鸿也被诬判五年,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被送到牡丹江监狱后,先要在监狱集训队同新犯人一起進行所谓的“集训”。犯人通常集训三个月以内,然后分到各监区。而对无罪的大法弟子为了所谓的转化進行超期迫害,最长的达一年,因为集训队比其他监区条件更为恶劣。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说甚么不转化就一直留在集训队,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203186.html

2009-03-30: 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警察被诬判入狱
黑龙江省穆棱市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此前,牡丹江市大法弟子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而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被诬判四年,被劫持往监狱,地点不详;牡丹江监狱财务科侯喜才坚持修炼法轮功,不写“三书”,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一、牡丹江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诬判

大法弟子宫呈阁,牡丹江第二中学数学教师,大学毕业。仅仅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已多次遭到绑架迫害。曾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牡丹江劳教所,后转到黑龙江省鸡西市劳教所关押一年,后又被送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关押。见过他的人都说每次见到他,都是被抬着出来。

2003 年4月24日,在鸡西市劳教所,因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们的要求,劳教所政委王洪武,大队长朱立俊,副大队长王海富,中队长祁敏等恶警带几十人,带着电棍绳索冲進监舍,对法轮功学员宫呈阁等大打出手,把宫呈阁等架出监室,疯狂的毒打,其中宫呈阁被打的最惨,宫呈阁脚趾被打黑,遍体鳞伤。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宫呈阁在牡丹江第二中学上班时,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阳明分局以找谈话为名绑架至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经家属上公安局要人,恶警索要罚款后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利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利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宫呈阁遭绑架,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穆棱市伪法院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诬判。

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

二、牡丹江监狱警察侯喜才、戴启鸿被诬判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三书”,大约在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市610、国保绑架,被诬判四年,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戴启鸿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鸿为人善良。戴启鸿也被诬判四年,被送往监狱,地点不详。

三、韩志广律师无罪辩护 西安法院草菅人命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审理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一案,庭上惊曝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李海峰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北京市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志广为赵伯亮案作无罪辩护。

事件经过: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伯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国保大队彭福明,为陷害李海峰收集“陷害证据”。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我受不了就承认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不是法轮功学员)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殴打,数次上绳。正如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甚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甚么证明?李海峰:现在身上还有上绳留下的绳勒痕。现在都过去近四个月了,绳勒痕犹在。

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然而,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仍然不顾法律和公道,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张玉华被送往哈尔滨。

四、 从法轮功学员的被诬判看中共的司法黑暗

在赵柏亮被非法开庭中,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词中说:本辩护人接受委托以后,认真查阅了卷宗,会见了被告人赵柏亮,又经过庭审调查,更加有理由认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牡西检刑诉(2008)138号”起诉书认定被告人赵柏亮从事法轮功活动的事实虽然基本存在,但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宣告无罪。

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如下辩护(节选):

第一、本辩护人认为,直至开庭的今日,认定法轮功为邪教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第二、本辩护人认为非法组织并不等同于邪教,法轮功虽然在中国大陆没有合法存在,但却绝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邪教。

1、被告人赵柏亮不具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主观要件,参照2008年1月份人民法院出版的“《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中]”对于刑法第 300条第一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主观要件的分析描述(1909页),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進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为之。通过控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明显的可以看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这种犯罪的故意,赵柏亮他本是学医的,难免会对各种气功、中医发生兴趣,偶然发现法轮功中一些有益的成份,如人间的真和善等。法轮功中的“真善忍”本身也是精神文明和道德伦理的组成部份。

2、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他同样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理论,要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⑴、必须有一部明确的、具体的而非笼统的、模糊的“法律”已经处于或即将处于生效状态,而此处的 “法律”很明显是狭义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⑵、被告人赵柏亮主观上必须具有破坏上述“法律”实施的故意,他应当知道“法律”的内容,而且认为该法律的实施将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因此,他故意让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⑶、他采取了某种方式对“法律”的实施進行了破坏,客观上致使“法律”的实施秩序遭到了破坏,产生了具有社会危害的法律后果。⑷、需要强调的是“破坏法律实施”不能等同于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即违反法律不等于破坏法律。

很显然,本案被告人赵柏亮根本不具备上列的四个条件。

在客观上,控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哪部法律由于赵柏亮的行为而受到破坏。所以,赵柏亮不具备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近来海外媒体曝光了青岛和沈阳两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加强打压法轮功的秘密文件。沈阳市铁西区“610”办公室下发的秘密文件还暴露出中共的司法黑线:绝对不能出现无罪判决。这种见不得人的秘密文件,再一次暴露出中共以内部文件代替法律继续对法轮功進行迫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再一次暴露出中国的司法黑暗。

中共用政治代替法律由来已久,其打击法轮功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国际社会自然也拒绝接受。近年来,全国越来越多的人权律师敢于顶住中共的政治压力,用法律来给被非法抓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打压法轮功是非法的。

中共秘密给司法部门下达的新底线,赤裸裸地暴露出其在背后操纵法律的违法行为。从另一方面看,这些秘密文件也真实地暴露出中共在节节败退。海外分析人士指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已成潮流。

高压压不住人心,高压封锁不住法轮功真相。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共的“司法新底线”必将被正义力量打破,还法轮功司法公正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30/198057.html

2008-12-28: 牡丹江“六一零”操控法院诬判十馀法轮功学员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各市县“六一零”(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机构操控法院枉法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宁安市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穆棱市伪法院诬判大法弟子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三年零六个月。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8/192441.html

2008-11-30: 牡丹江和穆棱两地大法弟子遭穆棱法院的迫害
黑龙江省穆棱市法院两次对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非法审判。第一次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中旬,穆棱法院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孙建国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绝词穷,草草收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中旬,穆棱市法院对大法弟子非法宣判,现得知宫呈阁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其他大法弟子情况现不详,望大法弟子和被迫害大法弟子的家属能够提供详情上网曝光。

希望牡丹江市和穆棱市的大法弟子不要被当前的假相迷惑,坚持不懈的讲清真相,救度世人,直到所有被绑架的功友都正念闯出黑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30/190762.html

2008-10-25: 据了解,李海峰、赵百亮、李永胜的所谓案子现已经转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但李海峰的案子因证据不足,被检察院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证据。
被非法绑架的宫呈阁、吴国立、孙发、贾昌民、赵建国等仍被非法关押。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25/188377.htm

2008-09-09: 牡丹江大法弟子贾昌民等面临被非法开庭
大法弟子贾昌民等于今年四月被恶警非法抓捕,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吴国立、孙发、宋伟茹、宫呈阁、赵建国等。贾昌民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后转到穆棱看守所。邪党法院通知贾昌民等家属,星期三(九月十日)在穆棱法院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9/185559.html

2008-07-21: 牡丹江大法弟子被绑架迫害近况
奥运临近,中共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藉口,堵塞民众言路和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禁止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

在六月三十日前后这几天,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和穆棱市国保大队又以帮助参与转移卫星电视天线为由,在牡丹江地区制造多起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件,并非法抄家,数人被迫离家。其中穆棱市公安局参与多起在牡丹江的绑架案。已有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勒索,大法弟子李海峰惨遭牡丹江国保不法人员殴打,张玉凤被迫害的行走困难……

一、近日牡丹江地区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1、绥芬河大法弟子迟利华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三十左右,镇派出所二人到大法弟子迟利华家,迟利华家还有另一法轮功学员,后来派出所来了五、六人,其中有便衣人员,开始翻找出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光盘等,并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晚上八多钟两人被押到派出所。另一学员家中的大法书也被全部劫走,并被押到派出所,進行审讯。经家人担保,本人签保证后第二天被放回家。迟利华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桦林镇安民村村民教福军和尤胜军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上午,桦林镇安民村大法弟子教福军在干活的地方,遭阳明分局伙同桦林镇派出所绑架,大法弟子尤胜军在家中被绑架,二人被分别勒索三千元、一千元,当天下午放回家。

3、小儿子出生仅四天,赵百亮一家被绑架迫害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六-七个恶警到大法弟子赵百亮家非法抓人。被非法抓捕的有赵百亮、张玉华、张玉凤、程丽、杨某某(张玉凤和程丽是母女,到赵家去给赵妻下奶;杨某某跟赵共同租住一户住房是邻居关系;张玉华是赵的岳母)。家里仅剩下赵百亮的妻子(产后才四天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从外地来照顾儿媳坐月子的赵的母亲也无故一同被劫持走,当晚放回。当晚恶警恐吓张玉凤,逼其交出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否则冻结工资没收房证,黄花派出所把其房钥匙和房证非法掠走。

七月一日,恶警们把程丽带回家同时恐吓八岁的孩子。

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赵百亮的父亲赵丛勋、弟弟赵百昌,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被黑龙江省海林市新安镇恶警绑架。

当日被新安镇恶警绑架的还有海林市东河村大法弟子杜乃荣、王福琴夫妇,杜乃荣家电脑、打印机等财物被抢走。

4、牡丹江大法弟子李海峰被殴打

六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协同穆棱国保及所辖派出所警察。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绑架了大法弟子李海峰,遭不修炼的叫大斌的世人(未修炼法轮功)强烈抵制。大斌也遭绑架,恶警把大斌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抢走。

另据公安内部透露,李海峰在国保遭殴打。

5、海林市双峰村耿桂芝等被绑架

六月三十日,海林市双峰村大法弟子耿桂芝,其姐姐和杨林村大法弟子韩荣庆被海林公安局绑架。

6、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被绑架勒索

六月三十日晚,回牡丹江陪儿子高考的李云华,在阳明区亲属家被绑架勒索,现已离牡。

7、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绑架董淑艳未遂

七月二日,牡丹江火炬派出所恶警闯到大法弟子董淑艳家,强行掠走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并欲绑架董淑艳,董淑艳不配合并且大声喊“警察抓好人啦!”董的丈夫也阻拦恶警带走妻子,董没有被恶警带走。

8、牡丹江前進派出所警察绑架多名大法弟子

七月一日,牡丹江机车前進派出所警察到姓郑的女同修绑架二名大法学员:姓赵的女同修和姓郑的女同修,当天姓赵的同修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郑同修被送往看守所,至今仍在被迫害。

牡丹江机车厂大法弟子张翠芝、赵永燕 、刘保英等五名大法弟子,于七月二日晚在学法小组被前進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其中一名大法弟子七月三日被保释。

七月三日,牡丹江机车一起被绑架的五名大法学员,其中赵云艳、张翠芝、还有姓贾的女同修各勒索五千元钱被放回;刘宝英、王树华因拒绝非法罚款要求,被送往看守所,因恶警不让家人看望,至今下落不明。

前進派出所恶警刘志刚还不断的到张翠芝家来骚扰,口出脏话。

二、四月份大法弟子被绑架案例

四月初,穆棱市国保大队周新生等和牡丹江国保大队人员,以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为由,相继绑架了宫呈阁、吴国立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并且非法批捕,妄想秘判。宫呈阁、吴国立等现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牡丹江监狱警察法轮功学员侯喜才、戴启弘因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以下是被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详细情况。

1、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等被非法批捕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棱法轮功学员吴国立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吴国立被国保大队周新生等从号内提出,脸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况不详。吴国立也是多次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宫呈阁遭绑架,异地关押在穆棱看守所。获悉,宫呈阁已被非法批捕,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第一看守所,妄想秘判。

四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赵建国再遭绑架。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朱秀华等绑架,他们在看守所被酷刑“定位”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带到市国保大队,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一个叫国良的警察用脚将赵建国牙齿踢掉;警察彭福明给赵建国二次上绳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宋伟茹,牡丹江招商个体业户,口碑极好,丈夫故去后,一人带孩子相依为命。三月二十日早,爱民区国保大队陈亮等人绑架了正在家中的宋伟茹,掠走大法书籍等物品,劫持几个小时,并抢走宋伟茹私人钱款五千元后,将人放回。四月十一日,宋伟茹再次被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获悉,宋伟茹仅仅不肯出卖同修,恶警欲非法劳教宋伟茹二年。

四月十日,在牡丹江租住的法轮功学员孙发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在西安区菜库附近绑架。不写“三书”,被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五星街道让贾昌民去街道一下,贾昌民去了。九点钟左右,两名市局警察协同柴市派出所赵明哲和花园社区居委会姓赵、姓米的办事员,到贾的住处抄家。获悉,现在贾昌民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家人至今没见到贾昌民本人。

2、恶警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

牡丹江监狱公务员、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弘在牡丹江飞机场附近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被市国保大队、沿江派出所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戴启弘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在单位,从领导到同事都一致认为戴启弘为人善良。

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坚持信仰,不写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三书”,事发后,恶人想让这位警察写“悔过书”,并让他的家属、亲戚前来相劝,妄想利用亲情达到迫害的目的,却没有得逞。大约在三月二十八日,被牡丹江市六一零、国保绑架。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恶警以奥运临近,以“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藉口,欲劳教牡丹江监狱善良警察侯喜才、戴启弘二年。

3. 剥夺百姓知情权、禁装“新唐人”电视

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天线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大锅”,收看电视效果非常好。一是安装费用低,一次投资一劳永逸;二是卫星接收到的电视台播放的内容广泛,打开了人们的视野,人们坐在自己的家里就能知道天下大事。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受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径(如查抄卫星天线、罚款等)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且,安装的卫星天线都是在市场上买的,既然在市场上卖是合法的,消费者去买当然也是合法的。能多收一个电视台的节目看,有甚么不好?我们不知道老百姓为甚么不能看?看了就被迫害?国家政策不也是对外开放、言论自由的吗?当今社会已進入互联网时代,全球信息共享,美国的电视台却不能在中国播出,真不知道是甚么道理。

所有器材和物品都是属于正当合法的私有财产。作为执法人员,职权范围所缴收的都应该是非法所得的不明财物。而法律也是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后果進行制裁的,我们并没有危害到任何人,没给他人造成伤害。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也是公民的权利。

奉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们,不要再充当中共的家奴。你们想过没有,在中共对中国人半个世纪的统治中,为了维持它的政权危机,运动不断。文革宣布结束的第二天,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就自杀了,因为许多老干部被迫害死了;为了灭口,七百八十多名警察被秘密送往云南处决,送给家属的是骨灰盒,说是光荣殉职。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不都是偷偷的、不敢公布于众的下达密令与進行吗?还不是下达密令的人怕留下迫害的罪证吗?

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我们在此奉劝你们赶快悬崖勒马,退出中共邪党、团、队,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个正义的国家警察。人的生命是可贵的,我们希望每一个生命都有未来,希望每一个生命都能够珍惜自己的未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40.html

2008-05-13: 法轮功学员孙发被绑架
四月十日,在牡丹江租住的法轮功学员孙发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在西安区菜库附近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3/178345.html

牡丹江 林口县联系资料(区号: 453)

2023-06-18: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座机号码:0453 3300110
古城派出所座机号码:0453 3300444
2018-05-22: 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林业局古城派出所 邮编:157621
所长:陈海波 15045311234
民警:袁邵阳 18045304116
民警:米耕伯 13384538118 15004531336
民警:高伟智 18045304109

2017-10-19: 西安公安分局:0453-6423035

林口县政法委
书记于再林13303632199
副书记孙臣13836330000
宁德福13115636555
吴志军15545326886
潘洪明15645363555
610办公室
孙光萍13804822366
潘丽13936336868

国保大队
队长王纯明13945302100、3527932
教导员邹宝成13945332219、3525127
警察肖金明13945394539
韩勇平13946378177

林口县公安局 拘留所 科员 墨建忠 13359689009
林口县公安局 看守所 科员 张世福 13836336143

2015-11-02: 林口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伟兵 13704830477
林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李庆生 13504609789
林口法院执行局 耿海波 13945322097
林口法院执行局 李秋华 15945476988
林口法院执行局 苍思林 13946323520
林口法院执行局 张永林 13514530845
林口法院执行局 葛亮 13514531110
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 孙光萍
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 潘丽
林口县公安局 古城镇派出所 所 长 孙振宇 15945732345
林口县公安局 古城镇派出所 副所长 王树林 15245382513
林口县公安局 古城镇派出所 警 察 邹治国 13945394777
林口县公安局 古城镇派出所 警 察 关建龙 15174673295
... 更多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