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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 宁安市 >> 丁淑华, 女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省宁安市
迫害情况: 诬判法轮功学员丁淑华六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8-04-2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3-02-02: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黑龙江密山法轮功学员邵影结束冤狱十年已回到家中。 ◇上海法轮功学员徐家玉已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回家。与其一起被绑架的两名同修也已回家。 ◇山东省潍坊法轮功学员李子亭已于一月三十一日傍晚安全回家,但他驾驶的全新面包车仍被非法扣押在山东省潍坊安丘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湖南湘潭法轮功学员刘立炎、杨适宜一月十五日左右在宁乡被绑架。刘立炎于一月二十七日回家。(杨适宜被转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 ◇黑龙江省宁安市大法学员丁淑华于2013年1月22日回到家。 ◇宋广弟已经从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回来一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大陆各地简讯与交流-268480.html 2009-07-18: 十余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二零零八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操控法院枉法判处十余名法轮功学员三年半至七年刑期。零九年二月,他们先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所谓的集训,期间不许洗漱、不许洗澡、不许洗衣、动不动就打骂,恶警利用集训队犯人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强制长时间码铺(就是盘腿坐)或不许睡觉、不许大法弟子接见家属,妄图利用长时间的折磨迫害来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大法。为了所谓“转化”,公开对大法弟子肆意虐待、奴役,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双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近一段时间以来,牡丹江监狱十监区,为执行牡丹江监狱一系列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以经济利益为手段,诱使干警和服刑人员对大法弟子行恶。受狱警指使,十监区刑事犯侯振宝(牢头)对该监区的王新民、谢玉欢等四名大法弟子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殴打、折磨、用手铐长时间吊起。现谢玉欢被关押在小号(禁闭室)。 一、牡丹江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二零零八年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法院枉法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各四年;戴启鸿五年,侯喜才四年,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三年零六个月;宁安市伪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四位法轮功修炼者。当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非法开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对一百多名亲朋好友和炼功人施以驱赶、呵斥、拍照、录像、推搡、殴打、绑架,拒绝他们旁听,最终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恶党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学员赵柏亮及其岳母张玉华,家里仅剩下赵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仅四天的小儿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彭福明、穆棱国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条路隆门市场,欲抓世人大斌(未修炼法轮功)时,看见大法弟子李海峰,绑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鸡西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绑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审中,为了讲清上述四位修炼人突遭绑架后的全部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轮功修炼者与犯罪无关,四位家属聘请了北京及省内四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后,对四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作无罪辩护。 作为第一辩护律师的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韩志广律师,在辩护中本着依据事实、法律至上的原则,发表了辩护,最后总结时说: “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柏亮虽然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一些事实和行为,但那是为了他个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观上并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其行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众所周知,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罚原则,也是我国刑法的重要原则。因此,本辩护人认为并真诚希望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柏亮依法判决无罪,以使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在本案得到充份体现。” 这次非法开庭才知道李永胜、李海峰被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当庭陈诉: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绳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赵建国就被彭福明上绳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赵建国等强行拖入派出所,当晚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赵建国抵制迫害,不穿号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国保恶警将其弄到市国保,恶警们轮班“审讯”,数天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非法审讯中,叫国良的恶警一脚将赵建国的牙齿踢掉;恶警彭福明给赵建国上绳二次折磨;乔平用鞋底抽赵建国的嘴巴子,并且以劳教相威胁恐吓。 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恶党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等,于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关押迫害,已被分到各个监区强制奴役劳动,其中残疾人李永胜(下肢残疾)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穆棱市伪法院零八年九月十日非法开庭,非法审判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宫呈阁、赵建国等在法庭上揭露了国保、检察院、法院的违法行为和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当庭法官被揭露的理屈词穷,草草收场。他们却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宫呈阁依法上诉,恶党法院坚持践踏法律,维持枉判。宫呈阁、吴国利、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于三月二十五日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牡丹江监狱修炼法轮功的警察戴启鸿,二零零八年三月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牡丹江监狱财务科公务员侯喜才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被市610、国保绑架。这两位在目前中国社会不可多得的善良警察一年后分别被枉判五年、四年,也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遭受迫害。集训队折磨迫害中学教师宫呈阁、善良的警察侯喜才等已经三个多月,近日被分到各个监区,被强制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60.html 2008-12-28: 牡丹江“六一零”操控法院诬判十余法轮功学员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各市县“六一零”(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机构操控法院枉法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西安区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赵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三位法轮功学员四年;宁安市伪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七年,丁淑华六年,孙霞五年半,李艳波五年;穆棱市伪法院诬判大法弟子吴国利五年,宫呈阁、贾昌民、孙发、赵建国等大法弟子三年零六个月。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8/192441.html 2008-06-02: 黑龙江宁安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情况补充 2008 年月22日晚,法轮功学员周秀会,孙霞,丁淑华,李艳波在东林局尔站一带撒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当地警察把四位法轮功学员关押到东林局看守所,一周后移交宁安市公安局,由国保大队邓宏伟,金勇进接回继续关押在宁安市看守所,家属多次要人,大队长说过几天就放人,后来又说他们得听牡丹江的。 现在恶人预谋给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判刑,我们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任何安排,解体邪恶,救度众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179580.html 2008-04-26: 黑龙江省宁安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四月二十二日晚,黑龙江省宁安市法轮功学员周秀慧、丁淑华、孙霞、李艳波坐出租车去尔站发真相资料,被东林局第一派出所非法抓捕(包括出租车司机),现关押在东林局看守所。 四月二十四日恶警去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家抄家,手机被抄走,并威胁家属。当天又去法轮功学员孙霞家抄走电脑一台。四月二十四日出租车司机家属去东林局看守所要人,看守所拒绝接见。四月二十五日孙霞母亲及家属去要人,看守所拒绝接见。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6/177249.html 牡丹江 宁安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4-05-13: 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夏亚俊:13946353699 邓宏伟:13206896108 李洪涛:15904635988 金勇进:13945316518 赵文英:13945316444 徐志财:13946320775 王振东:13009884789 尹燕:13019065958 2024-02-15: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安局办案人刘常量 电话:15504536626 13704603177 04537673026办公室电话 2024-02-1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公安局办案人刘常量 电话:15504536626 13704603177 04537673026办公室电话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 其它电话:0453-7321008、7117286、7117213、7117218 院长刘兴利 法官闫俊龙(陈雪艳案主审法官)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检察官罗金鹏(陈雪艳案公诉人) 检察长杨猛0453-7103901 副检察长: 刘淑静04537103902、04537232966、13845335566 郝树卓04537103903、04537226862、13945336619 闫明04537103905、04537330567、13904531973 马强04537103906、04538526988、18946336666 刘洋04537103937、15004509772 段鹏04537103977、18845306000 公诉科: 徐士伟04537103921、04537223066、13845335666 张新凤04537103922、13009791397 刘玉新04537103926、13212833331 孙麒贺04537103923、13154533333 马永欣04537103921、0453722306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