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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 南关区 >> 高淑瑜(高淑余), 女, 55

高淑瑜(高淑余)
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遭诬判四年,家属提出上诉,案件被移交长春市中级法院。
个人情况: 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
有关恶人: 参与迫害高淑余的责任人主要有: 南关区公安分局警察李军 曙光路派出所所长张学友 南关区检察院李军、张红梅 南关区法院孙建波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 郑伟宁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4-28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吉林 > 长春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9-11-01:  长春法院诬判大法弟子 剥夺家属知情权(图)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分别被长春南关区法院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上诉后,案件被退回南关区检察院,很快又被移交长春市中级法院。南关区检察院、法院、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迫使高淑余的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并拒绝向高的家属通报案情,剥夺家属知情权。

长春市中级法院负责办理此案的是刑事审判二庭的郑伟宁,他曾告诉家属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辩护律师。可是家属走了多家律师事务所,都说:市司法局规定,律师接手法轮功案件必须由司法局批准并备案,可这只是一个规定,实际上根本就拿不到司法局批文,也就不可能为法轮功辩护。

见家属没有请到辩护律师,郑伟宁说:“我们给找律师吧。”那意思就是与家属无关了,你们就不要再找(我们)了,从此以后音信皆无。家属打电话,郑说:“别问了。”至今他们给找的律师叫什么名字都不告诉,案情进展更无从知晓。家属既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又无法请律师辩护,甚至想了解一下案件进展都难,完全被剥夺了知情权,多次止不住伤心流泪。

高淑余,女,五十五岁,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暴躁的性格变的温柔和善。她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曾帮助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看望在那里被残酷迫害的大法弟子朱淑云,并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于世。随后黑嘴子劳教所勾结长春市公安局跟踪监视高淑余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高淑余被长春市南关分局警察绑架,之后一直被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六月三日南关区法院两次开庭,高淑余被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不服,提起上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南关区检察院、法院、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受中共邪党胁迫和毒害,互相推诿,不准高淑余家属请的律师看案卷,并在开庭前三天迫使律师解除辩护合同,由法庭指定辩护律师。第二次庭审过程只有十二分钟,草草宣判。随后,家属提出上诉,案件移交市中级法院。

从法律角度上讲,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家属有聘请律师和了解案情的权利。而且,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抓捕、审判、关押实际上都是违法的。法学界和懂些法律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荒谬和专制。高淑余和千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是无辜被迫害的。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1/211527.html

2009-10-14: 曝光长春恶警零八年四月进行的大抓捕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至四月二十四日,吉林省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抓捕。而在四月二十二日这晚,仅在长春市曙光路派出所一处,就非法关押了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多人后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参与迫害的单位有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等。这些部门的恶警勾结在一起,采取跟踪、蹲坑、秘密绑架等方式,大肆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闫立杰(女,三十岁左右)四月二十二日从欧亚商都下班回家,刚一开家门,后面跟踪的恶警就乘机闯入屋内,绑架了闫立杰及其母亲、老姨三人,并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高淑余(女,五十多岁)四月二十二日在欧亚商都买东西后,被恶警跟踪至法轮功学员岳新玲家,两人因此遭绑架。

恶警又蹲坑在闫立杰及岳新玲家,企图抓捕其他法轮功学员,导致法轮功学员白玉平于二十二日晚去看望岳新玲时被绑架。

二十二日晚,长春市曙光路派出所内戒备森严,将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每人一个房间单独关押、四个警察看押,派出所的走廊里站满了警察。

二十二日夜,恶警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有的家中有人,有的家中没人,如白玉平、岳新玲、高淑余家均中无人,恶警肆无忌惮的录像查抄,抄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明慧正见书刊,真相书刊、九评、现金等。

二十三日早,还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派出所。其中法轮功学员赵秀英(女,五十七岁左右)二十三日早上在欧亚商都买东西时,被蹲坑恶警绑架。

二十三日当晚,有部份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关押。

在长春市其他地区,还有法轮功学员家属被绑架,有个二十岁的女大学生,住二道区,她本人不是法轮功学员,恶警怀疑她父亲的电脑技术是她教的,就将她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法轮功学员闫立杰后被非法劳教二年,闫立杰的母亲、老姨以及白玉平、赵秀英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高淑余、岳新玲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几个月后,遭非法判刑。

这是已知的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南关分局国保大队、长春市曙光路派出所恶警互相勾结,绑架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情况,更详细情况尚在调查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4/210359.html

2009-08-30: 好人遭诬判 请律师也难(图)
(明慧通讯员长春报导)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于六月三日分别被长春南关区法院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上诉。日前,此案被移交长春市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办案人郑伟宁告诉家属:给三天时间请律师。家属还以为这次可以请到好律师了,可是走了多家律师事务所,一听是法轮功的案子,都很为难。有好心律师告知:市司法局规定,律师接手法轮功案件必须由司法局批准并备案,可这只是一个规定,实际上根本就得不到批准,也就不可能为法轮功辩护。

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家属接到通知是周五,周末休息,实际只有周一一天时间。家属周一联系郑伟宁,希望多给些时间请律师,郑答应再给三天时间。家属又找了几家律师事务所,都说拿不到司法局批文,无法承接。

无奈,家属只好求助外地律师。于是打电话给北京律师王先生,该律师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遗憾的是,王律师说,因为给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一周过去了,家属没有请到律师。郑伟宁就说:“我们给找律师吧”。那就意味着与家属无关了,你们就不要再找(我们)了,从此以后音信皆无。

高淑余,女,五十五岁,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暴躁的性格变的温柔和善。她性格开朗,乐于助人,曾帮助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看望在那里被残酷迫害的大法弟子朱淑云,并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于世。随后黑嘴子劳教所勾结长春市公安局跟踪监视高淑余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高淑余被长春市南关分局警察绑架,之后一直被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六月三日南关区法院两次开庭,高淑余被诬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属不服,提起上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南关区检察院、法院、市中级法院办案人员受中共邪党胁迫和毒害,互相推诿,不准高淑余家属请的律师看案卷,并在开庭前三天迫使律师解除辩护合同,由法庭指定辩护律师。第二次庭审过程只有十二分钟,草草宣判。随后,家属提出上诉,案件移交市中级法院。

从法律角度上讲,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及家属有聘请律师和了解案情的权利。而且,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对法轮功修炼者的绑架、抓捕、审判、关押实际上都是违法的。法学界和懂些法律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荒谬和专制。高淑余和千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是无辜被迫害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30/207400.html

2009-06-12: 邪恶法院不择手段诬判好人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早晨八点零五分,长春市南关区邪党法院开始非法开庭,此时距法院上班时间还有二十五分钟。伪法庭草草宣判对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各非法判刑四年,整个过程只有十二分钟。这是同一案件第二次非法开庭,第一次是在四月十二日,当庭没有宣判。

高淑余是长春市新华书店退休职员,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原有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暴躁的性格变的温柔和善。她性情开朗,乐于助人,曾帮助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看望在那里被残酷迫害的朱淑云,并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于世。

随后黑嘴子劳教所勾结长春市公安局跟踪监视高淑余。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高淑余乘坐公交车回家,刚一下车就被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路派出所几个公安绑架,并抄家。邪党恶警利用同样手段绑架了岳新玲。由于公安局封锁消息,家属几经周折,几天后才知道人已经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非法一审前,二人的家属都请了辩护律师,可是律师的正常工作权力却遭到邪党法院人员的无耻干涉。所谓负责案件的伪法官孙建波,先是谎称案卷未送达,后又称内部有规定由他通知律师复印案卷,到开庭前三天,又突然通知律师不得为法轮功辩护,强令律师与家属终止委任合同,称辩护律师由伪法院指派。按有关法律,二人均不符合法院指派律师的条件,况且家属都已事先聘请律师,而且已经会见过当事人,是得到当事人认可的。邪党法院是撕开脸面的执法犯法。

非法一审后,家属希望找到哪怕是指定的律师了解一些亲人的情况。可是无人可问,伪法官孙建波态度强硬,一副“再说就把你抓起来”的架势,根本不允许家属询问。家属到法院去取旁听证,邪恶法官孙建波的态度就象对待犯人一样。

六月三日早晨的非法二审,南关区伪法院几道门都有公安便衣把守,法院周围也有便衣活动,和一审时情况一样。高淑余和岳新玲的家属给发给两张旁听证,他们的座位中间还安排了便衣。

审判从八点零五分开始到八点十七分结束,总共十二分钟。草率的走过场表演大大出乎家属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反应过来。清醒后家属们痛哭流涕,邪恶法院诬判善良好人不择手段,怎么能不令人愤怒及痛心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2/202607.html

2009-06-02: 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面临被非法判刑
邪党南关区法院6月3号早8点非法开庭审判高淑余和岳新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02108.html

2009-04-20: 长春南关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颖一审未判
四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点半,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颖做所谓一审。

开庭前三天,即周五下午,法院才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同时家属依法聘请的辩护律师被通知不允许参加开庭辩护,法院指定了辩护律师。法院只发给家属两张旁听证。整个庭审过程只有法院、检察院和工作人员以及四位家属,没有他人旁听,不是所说的公开审理。开庭前,一辆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的急救车停在法院门前,几名救护人员拿着急救器械进了法庭,庭审后又开走了。

家属见到高淑余和岳新颖明显消瘦,脸变长了,脸色黑黄,穿着棉鞋,戴着手铐。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没有当庭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0/199273.html

2009-04-11: 邪党吉林省长春南关区法院欲对高淑余、岳新颖非法开庭
高淑余的长春华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突然打电话告诉,不能为高淑余作辩护。她的律师被法院指定,并同时接到邪党长春南关区法院刑庭的孙建波通知,下周二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11/198753.html

2009-01-01: 长春市南关区伪法院将非法审批大法弟子岳新影等
据可靠消息,十二月三十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伪法院通知大法弟子岳新影亲属,在零九年一月六日长春市南关区伪法院将对大法弟子岳新影开庭迫害(目前还不知是否有其他的大法弟子)。

注:大法弟子岳新影是在零八年四月二十日左右被绑架迫害的,同时被绑架的还有高淑瑜、白丽苹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92737.html

2008-11-21: 长春邪党公检法蓄谋迫害大法弟子高淑瑜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吉林省长春大法弟子高淑瑜被长春市南关分局警察绑架、抄家。五月二十三日,南关区公安分局恶警李军等将构陷的所谓材料送到南关区检察院。日前,南关区检察院下了非法逮捕令,并上报到长春市检察院。南关区检察院的直接办案人也叫李军。

长春大法弟子高淑瑜,女,五十四岁,家住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退休前在长春市新华书店工作。修炼前的高淑瑜曾患有甲状腺瘤、心脏病和高血压,更年期症状反应强烈,经常心烦意乱,无故乱发脾气;在单位里争强好胜,常和同事闹矛盾。

高淑瑜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巨大变化,身上的病症不翼而飞,更年期症状全部消失,脾气也变好了。在家里,她孝敬双方父母,过年过节,家人团聚的时候,她都会乐呵呵的给大家做饭炒菜,全家人都高高兴兴。在单位里,她是新华书店下属音像批发店的负责人。这个濒临倒闭的音像批发店在高淑瑜接管之后开始盈利了,而且越干越好。高淑瑜退休时,经理舍不得她走。后来,音像批发店换过几个负责人,越干越不好,最后黄了。

二零零八年三月,高淑瑜和朱淑云的妹妹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去探视被迫害非常严重的朱淑云,劳教所不让见。不久,劳教所主动约高淑瑜和朱淑云的妹妹称要“谈谈”,在谈的过程中对她们偷偷录像。高淑瑜随即被恶警跟踪、监控,直到四月二十二日被绑架。此后,高淑瑜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到目前为止,已六个多月。南关区分局、南关区检察院蓄谋继续迫害高淑瑜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至今已有三千多位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失踪,还有很多被非法关押在秘密集中营里的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焚尸灭迹。在这九年中,数以千计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流离失所;至少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超过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遭受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残害,难以数计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强制洗脑。这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对善良信众最严重、最残酷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大法弟子不顾生死一次又一次告诉人们的是真相,是人们得以救度的希望。在这乱世之秋,只有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邪党、团、队,才能平安的走向未来。希望被邪党利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明真相的在邪党公检法司部门的警察和工作人员能够摆脱邪党的控制和蒙蔽,了解真相,停止被利用,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着想,主宰自己,不要做邪党的陪葬。

相关办案人(区号:0431):

长春市南关公安分局:李军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李军 办公电话8537702 移动电话87790207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5333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1/190139.html

2008-07-28: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涉嫌绑架大法弟子高淑瑜
长春大法弟子高淑瑜,女,54岁,家住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2008年4月22日晚,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家中孩子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外挂DVD刻录机、家庭喷墨打印机全部被非法抄走。

现在,高淑瑜已经被邪党人员所谓的“起诉”到南关区法院,其中最主要的藉口是甚么“围攻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并上明慧网等。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与全省各市公安局派出所相互勾结,提供省内所有曾被其非法劳教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的详细情况,尤其是所谓的“重点”,再由各派出所根据材料掌握的情况,去逐个排查、骚扰和绑架法轮功学员。

高淑瑜,曾经多次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看望2007年5月9日被非法绑架的长春大法弟子朱淑云。2008年3月份,高淑瑜和朱淑云的妹妹去看望朱淑云,当时朱淑云已经被迫害的非常严重。可是,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恶人不让接见,怕朱淑云被迫害的严重情况曝光。

2008年3月中旬,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却主动约高淑瑜和朱淑云的妹妹谈谈,结果,在谈的过程中就差没有下手绑架她们。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主动约谈,是个阴谋,就在谈谈的同时已经卑鄙的录像。

随后的日子里,高淑瑜的家、她的行踪被公安监控,直到4月22日被非法抓捕。

九年多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关押过数千万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施以酷刑、奴役劳动、精神折磨等,这个原本行将破产的劳教所踩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苟延残喘,建大楼,增大队,添人马,由原关押一百多刑事犯,到非法关押迫害数千善良人。法轮功学员在精神与肉体双重折磨下,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十几人被劳教所迫害致死,她们是长春市的殷淑芸、梅河口市的玄洪桂、长春市的王可非、王玉环、吉林市的王秀兰、吉林市的崔正淑、白山市的张玉兰、四平市的韩翠媛、长春市的侯丽君、永吉县的郭雅玲、桦甸市的王秀云等等。多人被迫害致残、精神失常。

令人痛心的是,奥运前,迫害案例急剧增加,几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关押。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与全省各市公安局派出所相互勾结搞迫害,涉及迫害到的大法弟子不仅是非法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的,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已经渗透到社会各层面,迫害的范围之广、之大,用心之恶,罪上加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8/182931.html

2008-05-03: 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瑜被绑架并抄家
高淑瑜,女,54岁。家住长春市卫星路豪园小区,2008年4月22日晚,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瑜被绑架并抄家,家中孩子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外挂DVD刻录机、家庭喷墨打印机全部被非法抄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3/177710.html

2008-04-29: 法轮功学员高淑瑜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
4月22日被非法抓捕的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瑜,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9/177457.html

2008-04-28: 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余失踪
2008年4月26日,长春法轮功学员高淑余自4月22日失踪,家中电脑和孩子的笔记本都不见。其丈夫是长春市公安局外事办,2008年4月25日,长春自由大路派出所张本涛受其邪党指使,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8/177366.html

2008-04-26: 长春市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08年4月22日晚,长春法轮功学员闫小杰家里去了很多陌生人,楼下有警车。那天高淑瑜和闫晓杰、岳新颖在一起,岳新颖、高淑渝也失踪。另外一乐姓法轮功学员的姐姐去姓乐的家里,发现地上有烟头,笔记本电脑丢失,人失踪。当联系其朋友白玉萍时,发现她也失踪。闫晓杰、岳新颖原工作在欧亚科技城维修打印机;姓乐的法轮功学员在超市工作;高淑渝退休;白玉萍是某公司会计。现在这些法轮功学员都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2008年4月22日晚上7点多钟,十多名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白玉萍家中,(家住在226路公交车虹桥站附近)。晚上9点多钟,她丈夫回家后,看见屋内被翻的乱七八糟,才知道白玉萍已被绿园区某派出所绑架。4月23日,她丈夫到派出所看到了白玉萍。(详细的待查)。

2008年4月23日上午,长春市欧亚科技城修打印机的李劲松被便衣带走(有人确定),四月二十四日仍然有便衣在修打印机处蹲点。四月二十四日有人看到长江路科技城也有便衣在明显的活动。请知道更详细消息的同修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6/177249.html

长春 南关区联系资料(区号: 431)

2023-03-23: 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派出所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电话:18544307886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路派出所片警王洪武电话:18544305703
另一个警察电话:13009008042

2022-11-15: 南关区彩宇大街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云友路1177号,邮编130000
电话:0431-85255005 85255110 81313118
所长   张波   15904403112
副所长 桑振越 15143021818
副所长 曹辉   15743600397
副所长 庄某   19904404464
警察   胡某   15904408624
警察 15904404221

2022-09-22: 曝光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路派出所电话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路派出所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电话 (0431)82862179

2022-09-10: 参与长春市净月彩宇大街派出所对大法弟子徐艳华骚扰的人员
所长:张波 15904403112
副所长:桑扳越 15143021818
派出所:043185255110 043181313118
地址:吉林省长春南关区云右路1177号
邮编:130000

2022-07-10: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区号:0431)
1、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 邮编:130012
电话:88521362、88520040 传真: 88521401
刘洪伟 局长 15904400373、88546001
拱文淮 政委
孙凯 副局长 15904406528、86002900
池北溟 指挥室主任 15904404371、88545762
陈洪亮 指挥室副主任 13354308002、86002829
王哲 指挥室主任
王彪 指挥室副主任 15504305383
范国强国保副大队长
赵春林国保大队
佟景涛国保大队 159044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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