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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南充市 >> 赵德琼, 女, 77

个人情况: 南充市炼油化工厂退休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石油东路彩莲小区269栋304房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4-0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1-21: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石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张飞骚扰大法学员赵德琼
2021年11月26日早上,居住在南充市顺庆区石油东路彩莲小区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正在吃早饭,石油社区居委会又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工作人员,到家里来骚扰。其中那个高个子男的叫张飞,他拿了一本册子,叫赵德琼签字,赵德琼坚决不答应签字,他又逼赵德琼的丈夫签;另一个年轻女的拿着手机反复给赵德琼照象。赵德琼把册子从她丈夫手里拿过来,高个子男的就上前死死的按住册子,不让赵德琼拿,他逼赵德琼签字,还说他们是来执行任务的。

赵德琼给他们讲真相,并把他们的名字、电话记下来;高个子男的叫张飞,那个女的不让说名字,等赵德琼没注意时,又把电话号码拿走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37080.html

2021-12-07: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石油社区居委会张飞骚扰大法学员赵德琼
2021年11月26日早上,居住在南充市顺庆区石油东路彩莲小区269栋304房间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正在吃早饭,石油社区居委会又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工作人员到家里来骚扰。其中那个高个子男的拿了一本册子叫赵德琼签字,赵德琼坚决不答应签字,他又逼赵德琼的丈夫签;另一个年轻女的拿着手机,反复给赵德琼照象。赵德琼把册子从我老公手里拿过来,高个子男的死死的按住册子,不让她拿,他要赵德琼签字,还说他们是来执行任务的。

赵德琼给他们讲真相,并把他们的名字、电话记下来;那个女的不让说名字,等赵德琼没注意时,又把电话号码拿走了。那个高个子男的叫张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7/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476.html#21126225036-1

2021-12-02: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石油社区居委会骚扰赵德琼
2021年11月26日早上,居住在南充市顺庆区石油东路彩莲小区269栋304房间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正在吃早饭,石油社区居委会又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工作人员到家里来骚扰。其中那个高个子男的拿了一本册子叫她签字,她坚决不答应签字,他又逼赵德琼的丈夫签。

另一个年轻女的拿着手机反复给赵德琼照象。赵德琼把册子从她丈夫公手里拿过来,高个子男的死死的按住册子不让她拿,要她签字,还说他们是来执行任务的。

赵德琼给他们讲真相,并把他们的名字、电话记下来;那个女的不让说名字,等赵德琼没注意时又把电话号码劫走了。那个高个子男的叫张飞。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4289.html#2112123377-5

2021-04-22: 四川南充市77岁法轮功学员赵德琼被迫害情况
四川南充市77岁法轮功学员赵德琼又被骚扰、抄家后被非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不予执行。

四川南充市77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被当地公安警察骚扰、三日被抄家后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被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非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执行方式是:不执行行政拘留。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在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赵德琼家抄家的是警察郑涛、王晓光等三人,把赵德琼的大法书《转法轮》、经文、周刊、资料等私人物品抢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22/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3649.html#21421222348-1

2021-03-18: 四川南充市77岁赵德琼又被骚扰、抄家
四川南充市77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老太,曾被警察在卧室中进行荒唐的五分钟“审判”,并被非法判刑三年。她最近又被骚扰、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下午六点四十分,南充市顺庆区荆溪镇派出所警察李志强,顺庆区将军路派出所女警胡晴等五、六个警察,不穿警服,不戴口罩,不穿鞋套,闯入南充市顺庆区77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德琼家里,手里拿着照相机和电脑,并打电话把赵德琼二女婿叫来威胁说:“你妈炼法轮功要影响到你们子女升学的问题!”在一间小屋里,他们威胁赵德琼的丈夫说,“你为什么要帮你老婆买邮票,是违法的,你签字盖手印,不然就带走。”

面对强权和威胁,赵德琼老人平静祥和地给他们讲真相: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的修炼大法,佛经和很多预言都有记载,已经弘传到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翻译成了四十多种文字。赵德琼对警察说:当初,我的身体很不好,得了很多种疾病,生不如死,可是一学炼法轮功后出现了奇迹,疾病不治而愈。全球有一亿多人在炼,唯独中国大陆在遭受残酷的迫害。真相信是我邮寄的,都是合法的。

可是,李志强、胡晴等警察被中共利用当迫害老百姓的工具,不可悲吗?顺庆公安局警察向赵德琼传达:犯了利用“邪教组织,搅乱社会秩序”罪,要赵德琼签字,赵德琼拒绝签字,一律不签。警察把赵德琼的话录到了笔记本电脑中才离开,制造所谓的“证据”到公安局马上开搜查证。

三月三日早上,赵德琼老人还没起床,警察再次闯入赵德琼家中,把赵德琼的大法书《转法轮》、经文、周刊、资料等私人物品抢走。

顺庆公安局警察的行为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法轮功信仰不属于治安问题,不属于派出所警察合法公务范围,如果未经法轮功学员允许,强迫或擅自拍照、录音等都是违法行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是法轮功学员行使言论自由权的体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破坏了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赵德琼是南充市炼油化工厂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得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二零零九年,赵德琼老人向四川省信访办邮寄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上诉信。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赵德琼老人在市区北湖公园给一位小女孩讲法轮功的真相。只此两件事,就成了中共地方当局对她进行非法审判的所谓罪状。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南充市顺庆区“610”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的赵德琼床前,要求老人坐起来回答她的问题。许文英说:赵德琼你犯了指控罪,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四川省信访办寄上诉信,在北湖公园给小女孩手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得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搭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案件就这样审判结束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半,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两个警察到赵德琼家,赵德琼的女儿认得这两个警察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五分钟冤判”非法判妈妈三年的那一行人中,他们是当时在客厅站着的那两个警察。这两个警察问赵的女儿:“赵德琼出去没有?”赵的女儿回答:“没有出去,在床上躺着呢,我在看她。”赵的女儿接着说:“早就到期了”。一个警察马上说:还要延长半年。说完这话,两个警察就走了。荒唐的“加刑”半年,这种荒唐的形式就再次荒唐的发生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8/四川南充市77岁赵德琼又被骚扰、抄家-422218.html

2015-09-27: 卧室中被五分钟“审判” 四川老太又被荒唐加刑
在卧室中被荒唐的五分钟“审判”并判刑三年的四川南充市炼油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不久前又经受了更荒唐的加刑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半,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赵德琼家,赵德琼的女儿认得这两个警察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五分钟冤判”妈妈三年的那一行人中,他们是当时在客厅站着的那两个警察。这两个警察问赵的女儿:“赵德琼出去没有”。赵的女儿回答:“没有出去,在床上躺着呢,我在看她。”赵的女儿接着说:“早就到期了”。那两个警察中的一警察个马上说:还要延长半年。说完这话,两个警察就走了。

在政府努力宣传依法治国的今天,荒唐的“加刑”半年,就以这种荒唐的形式在荒唐的发生。

在卧室中被荒唐“审判”

六十多岁的赵德琼是南充市炼油化工厂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得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二零零九年,赵德琼老人向四川省信访办邮寄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上诉信。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赵德琼老人在市区北湖公园给一位小女孩讲法轮功的真相。只此两件事,就成了中共地方当局对她进行非法审判的所谓罪状。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四川南充市顺庆区“610”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的赵德琼床前,要求老人坐起来回答她的问题。

许文英说:赵德琼你犯了指控罪,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四川省信访办寄上诉信,在北湖公园给小女孩手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得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搭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案件就这样审判结束了。

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赵德琼准备外出,到报刊亭去买电话卡充值。刚走到大门口,赵德琼所在社区经理何林对赵德琼说:“你不能从这里出去,只能在你房间呆着。”当时有在门口执勤的罗龙君,李晓君等人在场。

二零一五年夏天,赵德琼所在社区经理何林打电话把赵德琼的女儿叫去,问:“你妈给我写了两封信,叫我炼法轮功,是不是。”赵德琼女儿回答说:“不可能。”何林说:“我看你们是一伙的。”这种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目的是以此向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汇报,继续迫害赵德琼,如果所谓的出事,反映到石油中心,他们就得不到四万元奖金。

赵德琼老人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向政府反映情况,写上诉信,给遇到的群众讲法轮功真相,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中国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对赵德琼老人的审判,和延期加刑,纯粹是违法和非法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7/卧室中被五分钟“审判”-四川老太又被荒唐加刑-316631.html

2015-01-29: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张少龙等制造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9/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张少龙等制造冤案-303777.html

2012-04-28: 卧室中的荒唐“审判”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四川南充市顺庆区“610”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的赵德琼床前,要求老人坐起来回答她的问题。
许文英说:赵德琼你犯了指控罪,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四川省信访办寄上诉信,在北湖公园给小女孩手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得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答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

案件就这样审判结束了。听起来真的让人不敢相信,这就算审判?这审的是什么?有这么审判的吗?噢,配合的好,就判缓,还发工资;配合的不好,就马上执行,还扣工资。这审判怎么象儿戏似的?

其实我们根据赵德琼老人的所作所为,再结合中共不法人员对她的非法指控,更会感到吃惊。

六十多岁的赵德琼是南充市炼油化工厂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得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二零零九年,赵德琼老人向四川省信访办邮寄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上诉信。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赵德琼老人在市区北湖公园给一位小女孩讲法轮功的真相。只此两件事,就成了中共地方当局对她进行非法审判的所谓罪状。

当然,就赵德琼老人的行为来讲,她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向政府反映情况,写上诉信;给遇到的群众讲法轮功真相,是一个公民正当的权力。就政府来讲,面对群众的来信,理应调查落实才是。而就赵德琼老人讲法轮功真相的行为来讲,更没有什么罪错,中国宪法上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她的审判纯粹是非法的。

这种根据态度定罪的违法案件非常普遍。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非法庭审王新春、刘学刚和仲丽三位法轮功学员。这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当庭讲了被刑讯逼供的事实。律师请公诉人拿出法轮功被定为×教的法律规定,公诉人拿不出来。而公诉人拿出的证据不但得不到当事的法轮功学员的承认,而且他所提供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两份审讯笔录却完全相同,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令旁听的中共官员都感到惊讶。最后狼狈不堪的公诉人韩建力恼羞成怒地说:“二人认罪态度不好,应当加重判刑七年以上”。

非法庭审后,法院不顾他们无罪无错的事实,强行枉判王新春九年、刘学刚八年、仲丽八年重刑。

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向中共官员质问:为什么重判自己的亲人?杀人放火才判几年?法院是以态度为准,还是以法律为准?

执法人员的执法犯法很令人费解。特别是这种根据态度定罪的做法更为民众所不齿。什么时候有法律规定可根据态度来定人罪行的?

其实这与中共历来践踏法律的行径非常一致。众所周知的一句非法的话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已被法律界人士所否定。无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如何,都要根据他所犯的罪过进行治罪。一个故意杀人犯认罪的态度再好,也不能成为宽宥他罪行的依据;相反一个人没有犯罪,面对非法的指控所表现出来的对正义的坚持,都不能成为定其有罪的依据。

可是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依据所谓“态度”定罪却成了非常普遍的现象。遭到中共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只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就可能被非法投入监牢。相反,顺从了中共的无理要求,却可能被中共释放。中共按态度治罪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所有的中国人都对它的倒行逆施绝对地百依百顺。它做的坏事,罪恶再大,你也得表示颂扬;否则,它就要以态度不好将人投入大牢。

中共按态度对法轮功学员治罪,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践踏法律、践踏法制的邪恶做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8/卧室中的荒唐“审判”-255930.html

2012-04-03: 法庭进民宅 六旬老太卧床被“宣判”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四川南充市顺庆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目张光祥,顺庆区法院法官许文英(女),顺庆区检察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赵德琼的家,拥挤在客厅,许文英进入卧室,到已被迫害的卧床不起的赵德琼的床前,要求老人坐起来回答她的问题。

所谓的“法官”许文英随后宣布说:赵德琼你犯了指控罪,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四川省信访办寄上诉信,在北湖公园给小女孩手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你五分钟,如果你配合的好,判三年缓期执行,工资照发,你如果不配合,马上执行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在没人答理的情况下,许文英继续说:五分钟到了不说话,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资全部扣除。

然后宣布在场人的姓名、职务,一行人才离开赵德琼的家。

六十多岁的赵德琼老太太,是南充市炼油化工厂退休职工,身心遭受中共邪党的迫害,已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老人在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重德行善,做好人,身心健康;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遭中共当局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勒索钱财,身体和精神遭受严重摧残。

上诉申冤被加重迫害

二零零九年,赵德琼老人向四川省信访办邮寄了自己因修炼法轮功而遭受迫害的上诉信。信中揭露了当地六一零、公安、国安、工厂、社区等人员执法犯法,对她进行迫害的事实。如顺庆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杜伟嘉强行拿走了赵德琼家防盗门的钥匙,开门进屋拿走了赵德琼家的私人物品首饰等,并威胁家人。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顺庆区公安分局警察到赵德琼单位意欲绑架她,并威胁说要判四年刑,当时赵德琼因遭受迫害病危,正在住医院。在子女及家庭强烈要求下,又写了保证书,才没有把她带走。

讲真相遭绑架强制洗脑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赵德琼老人在市区北湖公园讲真相,一小女孩坚持要求赵德琼把告诉她的九个字“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写在她的手上,然后这个女孩马上叫来了北湖公园的警察,警察因此抢走了赵德琼的包,并把她劫持到警务室。赵德琼向他们讲真相,警察剥夺她讲话的权利,并说:“再说把你关起来”。

警务室警察打电话叫来了顺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杜伟嘉。杜伟嘉说:“上车吧,我和你女婿是好朋友,把你送回去,叫你女婿给我加一车汽油。”就这样把法轮功学员赵德琼骗到了南充市西山洗脑班非法关押。因赵德琼遭迫害大小便失禁,第二天上午洗脑班的人员叫来了赵德琼的子女把她接回了家。

回家一周后,洗脑班去了两个所谓“帮教”,一个叫罗校长、一个叫吕校长,意图转化,遭到赵德琼的拒绝,后来洗脑班一个叫庞仁浩的“帮教”打电话叫赵德琼的二女儿去拿邪悟者的三书,要求一字不漏地抄写一遍,写上赵德琼的名字,十天后交上去了。洗脑班人员为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绞尽脑汁,不择手段。

构陷欺骗,非法庭审

一个月后,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来了两个警察,一个叫胡长鸿(男)、另一个姓唐(女)去核实二零零九年赵德琼向四川省信访办邮寄的上诉信,他们欺骗赵德琼及家人说:“这是杜队安排的,杜队已调离边远地方去了,临走时把这封信交出来叫处理,这只是走过场,不会把你妈怎么样。”赵德琼只看了一下信封,内容都未看,在警察的欺骗、威逼和家人的要求下签了字。从二零一一年八月到二零一二年三月,顺庆区国安杜伟嘉、区六一零、区检察院、区法院一直要赵德琼配合签字表态,均遭到赵德琼的拒绝。

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南充六一零操控策划,把非法庭审搬到了已被迫害得卧床不起的赵德琼老人的家。

一个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却遭到无端迫害,甚至已迫害到躺在床上,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家里遭受连续的骚扰,恐吓,直到非法“宣判”,令任何一个有良知的民众都感到震惊、愤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3/中共特色-法庭进民宅-六旬老太卧床被“宣判”-255116.html

2008-04-02: 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赵德琼遭绑架
2008年2月29日,南充市顺庆区法轮功学员赵德琼(女,60岁左右)在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被恶人举报,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高坪区拘留所。她被抓的当晚,高坪区恶警即对其家(南充炼油厂职工宿舍内)進行强行查抄一直到深夜2点多钟。次日大早,南充炼油厂职工宿舍居委会就安排人员将强行查抄的大法资料、光盘烧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75650.html

南充市联系资料(区号: 817)

2024-10-02:四川南充枉判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1、邓国君非法构陷案: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审判长:周小兵13419111315
陪审员:任全民18990803876、郑宗衡
书记员:王婷
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公诉人:罗瑞雪检察官15281779262
罚金:五千元
判决书:(2023)川1303刑初340号
判决时间:2024年1月22日

2、刘俊华医生非法构陷案冤判由南充市顺庆区法院的:
审判长:李波15181719087
陪审员:王文辉、扬静
书记员:蒋娟
罚金:三千元
判决书:(2022)川1302刑初69号
判决时间:2023年3月17日
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
公诉人:肖褶辉检察官

3、上诉冤判是由南充市中级法院:0817-2809404
审判长:李碧英18980308685
审判员:何嘉武18980318029、尹林18980318289(多起法轮功学员上诉的冤判案他都参与了的)
法官助理:司莉18980318268
书记员:范云荣
刑事裁定书:(2023)川13刑终177号
判决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024-02-04: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邓国君被构陷案的补充
四川南充高坪区法院周小兵(构陷邓国君的庭长)电话13419111315

2024-01-9: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邮编637100
法官王婷0817-3336396(负责邓国君案)
院长:王晓燕
副院长:梁岱
政治部主任:周志勇
审判管理员:任恋
立案庭庭长:马君臣
庭长周小兵
杨建秀、吉小云、严革、罗阳、杨忠、林飞强、何儒泽、粟辉良、韩德予、吴康玲、谌小红、郑宗衡、龙文兵、周南西、章晓霜、覃文玲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沁园路18号,邮编637100
检察官:罗瑞雪15281779262(负责邓国君案,已调离)
检察长:罗庆勇
副检察长:全裕辉、张勇、王奕、罗乐、唐蔚、吴利、杜丕渊
邪党组成员:张远军
政治部主任:何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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