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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佳木斯铁路分局 >> 邓林凤,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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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邓林凤被非法判刑 孩子遭警察恐吓致死(图)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与其十七岁的儿子,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在佳木斯火车站遭警察劫持,孩子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多次逼迫恐吓后重病,在北京陆军医院二周内就花了七万多元,病情不见好转。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不但不放邓林凤回家照顾孩子,还伙同检察院、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两年。孩子听说后,病情再度加重,邓林凤的丈夫不得不当卖住房作抵押,再次带儿子进京治疗,在又花去数万元后,孩子于八月二十日在从北京返回佳木斯的途中含冤离世。 孩子去世后的嘴一直是张着的,好像有无尽的冤屈没有诉说完。望着被推进火化炉的孩子遗体,亲属们的哭喊声撕心裂肺。就这样,一个完好的家庭在中共当局“和谐”的口号中破碎了,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句话来形容邓林凤和其丈夫的处境已经远远的不够了。 邓林凤,女,42岁,家住佳木斯市安庆小区,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钟与儿子准备乘火车去勃利亲属家串门。在火车站进站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包里有光盘,要求开包检查,发现了一些随身携带的真相资料。随后,佳木斯铁路公安处绑架了邓林凤,随后逼迫吓坏了的孩子领着到家里进行了非法抄家,并对绑架在公安处的邓林凤进行恐吓,逼迫其说出其他大法弟子,被邓拒绝,当时就把邓林凤关押到了铁路看守所。 次日,恶党不法人员又到邓林凤家,抢走了孩子用的电脑。间隔几天,邓林凤所住单元下水道被堵,发现是真相资料,随即铁路公安处又把邓林凤的儿子找了去,逼迫其说出谁是他母亲的同修。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亲眼目睹母亲被绑架、被抄家和多次恐吓,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几天后就病倒了,而且病情非常严重。 经佳木斯市医院检查说本地治不了,在亲属的帮助下马上去了北京陆军医院。经过专家会诊,发现孩子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需要高额的医疗费,二周内就共花了七万多元,但病情仍不见好转。邓林凤家经济条件不好,前期治疗费都是亲戚朋友借的,现已负担不起医疗费,不得已回到家中。 孩子父亲要出去打工挣钱,孩子也需要母亲护理,恳请铁路公安处释放邓林凤回来护理孩子。佳木斯市铁路公安处不但不放人,还起诉到检察院要非法审判。 六月十七日,在恶党人员对邓林凤非法开庭的前一天上午九时左右,法轮功学员吴启莲和文英到佳木斯铁路看守所去看望她,当场即被蓄谋伺机行恶的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的王凤君绑架,并非法关押在该看守所。随后闻讯赶到的恶警陈万友也十分卖力的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吴启莲和文英的迫害。 六月十八日,佳木斯邪党人员操控铁路运输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邓林凤,整个审判大厅几十个座位多是事先安排好的便衣和警察。由于事先没有通知家属和亲友要带身份证,结果几十名前来旁听非法庭审的邓林凤的亲朋好友被阻截在门外,最后只有十几名亲属到庭。北京市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国为邓林凤作了无罪辩护。 因为家人聘请到了敢于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这令一向对法轮功学员骄横行恶惯了的中共公检法人员们大为惶恐,佳木斯铁路公安处的邪恶之徒王凤君、佳木斯市公安局所谓“反×教支队”成员陈万友等人均先后赶到现场。当时法院周围有很多便衣特务来回走动,其中还有一些便衣特务用手机对着现场的人群偷偷的录像和照相。而在陈万友乘坐过的那辆无牌照黑车内,还有人拿着摄像机透过黑玻璃偷偷的对路边的人录像。而在法庭内,当仗义执言的张建国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作无罪辩护时,所谓的审判人员多次无理取闹般的打断和羞辱律师。张律师首先指出:法律保障被告人享有充份的辩护权,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法律反对任何人和组织予以剥夺。 张建国律师特别指出:邓林凤的孩子刚满17岁,由于司法机关执法犯法,未成年的孩子被非法强制询问限制人身自由,导致这个少年无法上学、重病卧床、几近废人,花费近十万元疾病仍无法控制。辩护人认为:公民的住宅和人身权利等基本权利不容侵犯,这样不仅仅损害个案当事人的权利,更长远、更宏观而言,将损害你我他每个人普遍意义上的公民权利和法律实施。司法机关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112条非法收取的证据为法律所反对,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公民的安全感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我国始终强调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我们乐意和期待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张建国律师指出:法律反对司法机关的一切违法所为,在违法情况下收取的证据为法律所不允许,这严重地损害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这种做法同时也严重地与我国的刑事法律原则、刑事立法精神相冲突相违背。 所谓的“公诉人”一再强调他们的行为合法,并且还说律师不懂法,让律师回去好好学一学法。张建国律师说,我们都是搞法律的,我天天学,而且随身携带,需要好好学习的恰恰是那些执法犯法误国误民的不法干警!公诉人无言以对。 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邓林凤触犯刑法300条犯第1款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其指控不能成立;纵观本案,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邓林凤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不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不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任何依据证明被告人邓林凤破坏了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及破坏程度如何,等等,让人无法信服我们的法律及我们的司法人员的合法公平和正义性。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律师在辩护中强调:对本案的审理不符合我国宪法及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根据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充份的政治权力言论自由权利。中国政府人权白皮书,前言部份向世界宣告:中国没有政治犯,在中国仅有思想构不成犯罪,任何人不会因为仅仅因持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而被处以刑罪,中国不存在所谓“政治犯”。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理,也是严格执行这个原则的,只审理他们的刑事罪行,不审理其政治思想路线。请本案法官依法审理。 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也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她说,“我不懂多少法律,但我知道我学了法轮功我身体好了,我知道如何做一个好人了,而且我炼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凡是参加旁听,了解邓林凤的人,都普遍感到,邓林凤在被迫害后,特别是听说自己的孩子在自己被迫害后被骚扰恐吓现已重病在床,精神受到了极大地刺激。 非法审判结束后,法院人员没有胆量释放邓林凤,声称等合议庭合议后再作出最后判决。邓林凤被非法判刑二年。对邓林凤的公诉和审判,与我国喊的口号: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司法公平,背道而驰;与表面政策“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支持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国家法律政策严重相背。 七月二十日,哈尔滨铁路法院人员在佳木斯铁路法院第二次对邓林凤秘密开庭,非法维持原判二年,将她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吴启莲、文英和于晓青被一辆载有四五个警察的依维柯警车从佳木斯铁路看守所劫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于晓青也是在准备乘坐火车去哈尔滨,经过佳木斯火车站安检时遭不法警察非法扣押。 孩子听说妈妈被非法判刑后,病情再度加重,邓林凤的丈夫不得不当卖住房作抵押,再次带儿子进京治疗。又花去了数万元。终因病情过重,花去一万五千元在北京雇用120救护车,于八月二十日在从北京返回佳木斯市的途中含冤离世,嘴一直张着,好像冤屈没有诉说完。 邓林凤和其丈夫不仅要面对“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精神上的压力和恶党非人的迫害,还要背负为儿子治病所欠下的十多万元的外债。这就是中共恶党在高喊“和谐社会和幸福家庭”的时候制造的悲惨世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5/邓林凤被非法判刑-孩子遭警察恐吓致死(图)-185348.html 2008-07-21: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欲非法劳教六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佳木斯铁路看守所目前非法关押着吴启莲、文英、丁学森、孟宪杰、刘远珍、邓林凤等六名法轮功学员。佳铁公安处欲于下周一左右,将六位法轮功学员全部劫持到齐齐哈尔劳教所非法劳教。 另悉,哈尔滨铁路邪党法院人员昨日在佳木斯铁路邪党法院第二次对法轮功学员邓林凤秘密开庭,非法维持原判(二年),并欲于近日将她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在这里再次正告那些还在继续作恶的佳铁公安处、佳木斯铁路邪党法院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不要再执迷不悟了,超过4000万的退党大潮,已表明腐败、残暴的中共已经回天无力了,所有的明白真相的司法界人士(包括过去参与过迫害)都在为自己选择退路,为了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将功补过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21/182434.html 2008-06-25: 丁学森被非法扣留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黑龙江省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丁学森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遭到佳木斯市公安局恶人陈万友的无理盘查,后被非法扣押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丁学森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被邪恶之徒非法扣留。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佳木斯市公安局所谓的“反×教支队”成员陈万友来到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与那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秘密召开合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会议。当时法轮功学员丁学森因有事也恰巧赶到那里,这不由得引起了因作恶多端而深感心虚的邪恶之徒陈万友的怀疑,他经过对丁学森的一番无理盘查后,遂将丁学森非法扣押在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还将丁学森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非法扣留。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上午九时左右,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吴启莲和文英到佳木斯铁路看守所去看被非法关押在那里将于次日面临被非法开庭的法轮功学员邓林凤,当场即被蓄谋伺机行恶的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的邪恶之徒王凤君非法抓捕,就地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铁路看守所。随后闻讯赶到的陈万友后来也十分卖力的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吴启莲和文英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上午,中共邪党佳木斯铁路运输伪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邓林凤非法开庭,因为邓林凤的家人聘请到了敢于为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作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这对一向对法轮功学员骄横行恶惯了中共邪党唆使下的邪恶之徒们大为惶恐,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的邪恶之徒王凤君、佳木斯市公安局邪恶的“反×教支队”成员陈万友等恶人均先后赶到现场。陈万友是在邪党佳木斯铁路运输伪法院已对邓林凤非法开庭了一段时间后,鬼鬼祟祟的乘坐一辆连牌照都没敢镶上的黑车赶去的。当时在佳木斯铁路运输伪法院周围有很多便衣特务来回走动,其中还有一些便衣特务用手机对现场的人群偷偷的录像和照相。而在陈万友乘坐过的那辆无牌照黑车内,还有人拿着摄像机透过黑玻璃偷偷的对路边的人录像。而在法庭内,当仗义执言的辩护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作无罪辩护时,佳木斯铁路运输伪法院的非法审判人员多次无理取闹般的打断和羞辱律师,这充份暴露了在邪党的操控和唆使下其理亏心虚、无礼而又无知、执法犯法的罪恶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5/180894.html 2008-06-18: 十七岁孩子遭佳木斯铁路警察恐吓成重病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邓林凤与十七岁孩子2008年2月26日遭佳木斯铁路警察劫持,孩子在不法警察多次恐吓、非法抄家抢劫下得了重病。6月18日,佳木斯铁路法院要对邓林凤进行非法审判。 邓林凤,42岁,家住佳木斯市安庆小区,在2月26日下午3点钟与十七岁的儿子准备乘火车去勃利亲属家串门。在火车站进站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包里有光盘,随即要求开包检查,发现了一些随身携带的真相资料。安检人员举报,佳木斯铁路公安处绑架了邓林凤,随后逼迫吓坏了的孩子领着到家里进行了非法抄家,并对绑架在公安处的邓林凤进行恐吓,让其说出其他大法弟子,被邓林凤拒绝,当时就把邓林凤关押到了铁路看守所。 次日,不法人员又到邓林凤家,抢走了孩子用的电脑。间隔几天,邓林凤所住单元下水道被堵,发现是真相资料,随即铁路公安处又把邓林凤的儿子找了去,逼迫其说出谁是他母亲的同修。 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在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亲眼目睹母亲被绑架、抄家和多次恐吓及骚扰,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后,几天后就病倒了,而且病情非常严重,经佳木斯市医院检查说本地治不了,在亲属的帮助下马上去了北京陆军医院。经过专家会诊,发现病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需要高额的医疗费,二周内就共花了七万多元,但病情仍不见好转。 邓林凤家经济条件不好,前期治疗费都是亲戚朋友借的,现已负担不起医疗费,不得已回到家中。孩子父亲要出去打工挣钱,孩子也需要母亲护理(目前只有父亲一人护理)。孩子父亲恳请铁路公安处释放邓林凤回来护理孩子,但到目前为止,铁路公安处不但不放人,还起诉到检察院要非法审判。 奥运临近,中共邪党以保奥运稳定为借口加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一个多月的时间,仅在黑龙江省就非法绑架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部份在被非法关押中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黑龙江省东部有四、五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五月二十三日佳木斯市邪党郊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马多,六月六日通知家属判刑三年,马多及其家人不承认非法判决,已提出上诉。 六月十一日,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田宝玉、石孟文、陈东、孙艳(女)、于凤仙(女)。由于五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不知道,所以只有一名法轮功学员私下里得到了近日要对几名法轮功学员审判的消息,还不知道具体的时间,请了律师,当律师下午三点钟赶到时,才知道第二天就开庭。律师要求延缓开庭,法院不同意,还不想让律师参加。在律师指出了他们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时,才不得不让律师出庭辩护。可是律师连阅卷的时间都几乎没有了。第二天被迫害的5 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来了有30多人,加上参加庭审的其他人员大约近百人到庭,律师当庭指出了该法院七八项执法犯法、严重破坏国家有关法律的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为其中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因法轮功学员对非法审判不服,并有正义律师辩护,最后建三江中共邪党农垦法院只得草草收场。 六月十六日汤原县邪党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学员李海善。法轮功学员李海善,男,57岁,朝鲜族,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佳木斯市音乐家、文学家协会会员,现就职于黑龙江省汤原县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于3月5日被汤原县公安局副政委周京哲,国保大队队长周铁钢等人闯入家中绑架。恶警从李海善家中抄走了电脑、打印机等。 请世界人权组织、国际媒体、各界善良人士对中共借以保奥运稳定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给以严正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8/180470.html 2008-06-18: 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王凤君等邪恶之徒再度行恶 6月17日上午九时左右,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去看守所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邓林凤遭绑架。 因 18日铁路运输法院要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邓林凤,邓林凤的丈夫及亲属担心在开庭时邓林凤得知儿子已经患重病承受不住,也去看守所会见邓林凤,好让其思想上有准备,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王凤君等邪恶之徒害怕家属追究在绑架邓林凤时,恐吓孩子,致使邓林凤的孩子患重病的法律责任,早已作了绑架部署。 在接见时,在顺利的把人放进去之后,邪恶之徒编造两位法轮功学员给看守所放了法轮功资料为借口,将两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又以强行认定是邓林凤的丈夫及亲属把将两位法轮功学员带进去为由。将邓林凤的丈夫及亲属绑架。这样就可以使邓林凤的丈夫及亲属失去了出庭作证的机会。王凤君等邪恶之徒妄图逃避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铁路看守所。 王凤君等邪恶之徒不顾邓林凤的孩子在家里不能自理,无人照看。将邓林凤的丈夫及亲属(都未修炼法轮功)也都绑架到佳木斯铁路看守所。邓林凤的家十几万元的外债还等待着邓林凤和丈夫去偿还。 强烈呼吁国际社会,正义人士和新闻媒体严正关注这种丧失人性的违法行为。伸出你们的援手吧,任何对邪恶之徒的无视和放任,都是在助纣为虐。 我们正告那些还在追随邪党迫害善良好人和无辜百姓的邪恶之徒,不要在迫害法轮功的这条路上走的太远了,尽早清醒过来,悬崖勒马,赶快无条件释放被绑架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为自己留条后路,不要为了一点儿既得利益,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家人生命的永远!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对迫害大法的恶人,我们必将追查到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18/180474.html 2008-02-28: 邓林凤被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与佳木斯火车站迫害 法轮功学员邓林凤,2月26日下午3点左右,准备乘火车去勃利,在通过佳木斯火车站安检时,随身携带的真相资料被非法查出。目前,邓林凤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铁路看守所。 再次告诫佳木斯铁路公安分处与佳木斯火车站还在被邪党利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们,赶快清醒吧,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赶快用自己的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吧,机会真的不多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8/173258.html 佳木斯铁路分局联系资料(区号: 454)2008-07-21:
有关电话如下(区号:0454): 佳木斯铁路法院: 院长王金恒 手机 :13904544218 单位: 8922018 宅:8305818 主管刑庭副院长曹振霆 手机 :13904544228 单位: 8922028 宅:8922098 刑庭庭长张淑君 手机 :15904549208 单位: 8922048 刑庭副庭长张晓东 手机 :13836667988 单位: 8924198 刑庭办公室: 8922698 铁路看守所: 看守所所长 8923948宅(王)8925088 教导员 8923968宅 8922188 内勤值班 8923978 佳铁公安分处 处 长 8922918(宅) 8922908 副处长 8922928(宅) 8923908 副处长 8922938(宅) 8923508 副处长 8922958(宅) 8922728 处长助理 8922948(宅) 8923708 党委书记 8922998(宅) 8923018 纪委书记 8922318(宅) 8923038 纪委办公室 8922328 国安科科长 8922818 住宅(王) 8923248手机13836664418(尤) 8921995 内勤 8923718 情报侦察组 8923728 内保科科长 8922898 住宅(吕) 8923198 住宅(王) 8923238 内勤 8923818 监察组 8924298 乘警支队长 8923768(宅) 8925078 副支队长 8923788 教导员 8923778(宅) 8924258 内 勤 8923798 佳客所所长 8923618(宅) 8923518 教导员 8923628(宅) 8925028 值班所长 8923648 值班室 8923638 法制科科长 892282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