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 >> 丹东市 >> 齐继康(齐季康), 男, 80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07-06: 辽宁盘锦监狱威逼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盘锦监狱利用刑事罪犯急于挣分减刑的心理,以高奖分为尺码,威胁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消极应付和同情法轮功的犯人则加重惩罚。 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在管教中队长杨洪军的唆使下,值班犯人郑×(现已出狱)殴打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广福,致使罗的右大腿肿胀呈青紫色。罗广福找到监区评理,起初监区试图敷衍了事,罗执意不从,几经周折才同意调查,结果仍不了了之。同样的事例,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份,法轮功学员刘万利被多名值班犯人围殴后被证实是得到管教中队长杨洪军的默许。 为了达到利用的目的,狱侦科长尚凯,对执行“监控”任务的犯人下达指令,要求他们每周上报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动态,对有良知和有同情心的包夹犯人提出警告。犯人钟××因捡到法轮功学员的公开信被狱警用电棍惩罚。 四监区管教中队长王俊淞,经常刁难法轮功学员赵亮、王开明,曾殴打已年过六旬的王开明。赵亮要求打亲情电话,王俊淞说:“上边有规定,法轮功不允许打。”监区卖货的王×竟对赵亮、王开明说:“你们法轮功学员,不吃这里卖的食物,不用买。” 三中队分队长陈伟,曾任九监区管教,对法轮功学员有敌视心理,在车间多次纠缠年近八旬的法轮功学员齐季康,将齐的笔纸没收,齐对陈伟说是管教给的,陈找借口回答说:“我借去用一下。”陈伟还在公开场合要求法轮功学员张伟脱衣服检查,实施人身侮辱,张伟气愤地与之讲道理,陈无言以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6/226544.html 2008-04-21: 被劫持在盘锦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有:杨本亮、张伟、王孝民、葛维东、刘华新、齐继康、叶明喜、李全臣、刘万利、齐翔、王涛。下面是他们几年来遭受的迫害情况简述。 ... 6、齐季康,男,1939年2月28日生,住址:辽宁省丹东市工业街浴池胡同八楼108 号。2004年4月25日被丹东市公安局于丹东市六道派出所绑架,非法迫害于丹东市看守所,被国家安全局非法劳教三年,而丹东市六道派出所韩风觉得太少了,而怂恿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恶警韩风原系丹东通宇建筑公司助理。在丹东市看守所13房间被非法关押,在此强行坐厕所门位一年,受犯人针扎、耳朵浇水、火机烧脚等。2005年3月强行送至沈阳出入监监狱,四月一日转至盘锦监狱迫害。在此想上诉,被大队长陈永明扣押,并于2007年的一年内不准家属探视,至2008年还拒绝家属带物品探视,不准邮寄包裹。其妻子也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女子监狱。 ...盘锦监狱每个大队(监区)是分开的,监狱总办公处是18层的楼,花费二千万,据称是辽宁省最好的办公楼,因盖此楼现还欠银行很多钱,为此盘锦监狱也“紧缩银根”,苦的是被关押在监狱各大队的人员,而法轮功学员也包括其中。 盘锦监狱各个监区各自一个大院,监区与监区之间都有很远的距离(间隔),所以其它监区的情况了解甚少。现所了解的被非法关押在各个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 一监区:陈宾利、田云海、徐正强、刘德庆、宋振东 五监区:高玉琴、吕开利、张明柱(本溪) 二监区:高天宏(丹东) 七监区:赵亮、赵磊(葫芦岛) 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四监区的法轮功学员10人: 一分监区:王涛(大连) 二分监区:齐季康(丹东); 三分监区:葛维东(抚顺); 四分监区:刘华新(大连); 五监区:刘万利(葫芦岛); 六分监区:杨本亮(大连); 七监区:张伟(大连)、李全臣(丹东); 八分监区:齐翔(朝阳),叶喜明(盘锦) 日前,盘锦监狱警察内部传阅、学习上级下发文件“中国气功与法轮功×教”,每个中队(分监区)都有此文件,这无疑是中共邪党迷惑世人、毒害众生的又一劣行。请国际社会予以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21/176895.html 2008-02-26: 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在盘锦监狱(四监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王涛、刘华新、杨本亮、张伟、齐继康、葛维东、齐翔、叶明喜、李权臣、刘万利。 其中只有两名同修是盘锦本地的,其余的都是辽宁省市区的,具体区域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6/173125.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