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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七台河市 >> 张广富(妻齐英华), 男, 30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宏伟镇兰风村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8-02-2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2-25: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宏伟镇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
以下是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纪实,有的多次被邪党人员绑架、多次被非法抄家及遭受各种骚扰,甚至被迫害致死。 1. 齐英华(女)、张广富(男、三十岁),农民。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夫妻俩人去北京上访,被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张广富被非法拘留四十天,齐英华当时怀孕四个月左右,六天放回家。参与非法抓捕者:乡长白玉柱、警察陈陆。此前,夫妻二人被邪党乡政府人员勒索所谓的保证金二千元,从北京回来后又被勒索四千元。与此同时,齐英华的丈夫张广富、公公张洪志、婆母袁美娥、母亲刘淑玲被邪党非法抓捕关押,被勒索了六千元钱。 怀孕的齐英华受到严重的伤害,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她生一男孩后的第十七天含冤离世,年仅二十一岁。她的死能说与恶党迫害没关系吗?而邪党却倒打一耙,到处污蔑说炼法轮功不让吃药把年轻的生命都炼没了,可见恶党邪恶至极。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张广富正在家准备秋收工作,突然邪党村干部陈友术、村治保主任柳辉、派出所长汪凤泉、副所长张立军和四名干警闯入家中,非法把他绑架到乡派出所,又勒索二千元后放回家。 2. 张洪志(男、五十六岁)、袁美娥(女、五十二岁)夫妻、儿子张广平(男,二十八岁),均为农民。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乡派出所长王建富、还有杨希广、东铁南非法抓捕了张洪志,在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并勒索二百七十元钱。二零零零年三月村书记陈友术、村治保主任柳辉为了阻止大法学员进京上访,勒索张洪志、袁美娥、张广平三人所谓保证金三千元。在此期间派出所恶警曾四次开车到他们家骚扰、恐吓,并以收出车费为由又勒索八百元。(每次二百元)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张洪志、袁美娥、张广平三人一同进京上访,在北京被绑架关押了五天,由乡长白玉柱、派出所干警陈陆非法把他们一家三口劫持回当地,又勒索四千元钱,还从家中抢劫了电视机、放像机、录音机各一台,并把张洪志非法劳教一年,其他俩人各非法拘留四十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张洪志正在家准备秋收工作,突然乡派出所所长汪凤泉、副所长张立军和四名干警、村干部陈友术、柳辉一起闯进他家,掠走了电视机、放像机、录音机各一台,大法书等物品,还把张洪志、张广平父子俩人非法抓走、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邪党人员把父子俩人各非法判刑两年,又用欺骗的手段让张洪志家拿二千元钱,说就把儿子张广平放回家。可是二千元钱勒索走了,张广平仍是二年后才被放回家。 3.郭春玲,女,三十二岁,农民。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她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非法抓捕,七月二日由乡长白玉柱、民警陈陆非法从北京把她从北京劫持回来、非法关押了七天,身体出现了病态放回家。进京前后共被邪党政府人员勒索三千元钱,非法抄家时掠走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各一台,还有大法书等。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她正在家学法,突然乡派出所所长汪凤泉、副所长张立军和几名干警、村干部陈友术和柳辉又一次非法抄家,掠走了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各一台,大法书和炼功带、结婚录象带等物品。 4.刘淑玲,女,五十三岁,农妇,经营个体小商店。她学法前有风湿性心脏病、肝炎中期、膀胱炎、子宫肌瘤等等十多种严重的疾病。九八年二月二十日学炼法轮功后半个多月,身体的所有疾病全好了。可是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邪党的疯狂打压和迫害,使她的身心受到了严重伤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九日她进京上访,在北京前门被警察非法抓捕,在七台河驻京办事处关押了两晚上,她身上的五百多元钱被七台河驻京办事处的许龙祯(音)和一姓孙的女的非法搜去。与此同时,乡派出所所长王建富对刘淑玲的家人用威胁、恐吓、欺骗的手段骗走二千元钱。她的家人以为花点钱刘淑玲就能平安的回家了,结果在二月二十一日由乡派出所的陈陆、政法委王玉成非法从北京把她带回来,还是送进了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三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左右她二次进京上访,走到佳木斯车站被截住,然后派出所陈陆和乡长白玉柱还有两名警察,又一次把她绑架到七台河行政拘留所,绝食抗议十多天后放回。回家的第十二天晚上半夜,三十多人闯入她家,有乡长白玉柱、所长王建富、警察董吉福、陈陆、董铁南、杨希广等又一次把她非法抓捕,送进了七台河行政拘留所。这次在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在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陈陆、杨希广、董吉福、董铁南等十多人又一次把她绑架到七台河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三天后,送进哈尔滨女子劳教所。因被多次迫害,身体健康状况很差,劳教所拒收,又送回七台河第二看守所。第四天,她开始绝食抗议。绝食到第四天,邪党人员开始强行的给她灌食,直到身体被折磨的出现了严重病态才放回。放回后仍被经常跟踪、询问,并且被邪党人员多次骚扰、掠走大法书等。 5. 陈明霞,女,四十三岁,农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她的哥哥陈友术是村干部,由于受邪党的欺骗加上对邪党的惧怕就阻止她进京上访,她哥用木棒把她的两腿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而后伙同所长王建富把她非法关押六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六月她又进京上访,被绑架,先是关押在拘留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就在她被非法劳教的那天晚上,派出所所长王建富、乡长白玉柱等村干部几人闯进她家非法抄家。当时家中大人都不在,只有孩子在家,中共恶徒们就把电视机、录音机掠走。 6. 王玉梅,女,四十九岁,农民。二零零零年二月的一天,岚峰分派出所警察来到她家,让她到派出所问几句话。她被迫来到派出所,正碰见婊侄,婊侄怕姑姑受迫害就找来另一亲属,代王玉梅写了保证书。派出所让王的亲属用自己的工作担保,才把她放回家。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她给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写了一封劝善信,说明法轮功真相,并声明别人代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要坚持修法轮功。信发出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遭到了岚峰分派出所副所长张立军、警察东铁南、七台河市警察的绑架(姓名不详),五月三十日送到七台河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她被恶党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哈尔滨戒毒所进行迫害。在她被绑架期间,岚峰分派出所的警察把她二哥骗到派出所,勒索一千元钱,没出任何手续。 7. 吕荣华,女,四十一岁,农妇。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多次受到骚扰,村干部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勒索所谓的押金一千元钱;参与人:陈友术、柳辉。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她进京上访,被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十天。被拘留期间,家中就一位七十多岁的婆婆在家,乡里来了一帮人,老人家就认识一个村干部柳辉,其他都不认识。这帮人掠走电视机一台。吕荣华被非法关押四十天放回家时,乡长白玉柱、所长王建富又勒索所谓进京罚金二千元。 注明:以上所称的“岚峰”乡,现在和“宏伟乡”合并为“宏伟镇”,以下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是原宏伟乡的。 8. 张作斌,男,五十五岁。二零零二年在黑龙江密山地界打工,四月二十五日他和密山同修一起做真相,被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刑警队多人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四年,先哈达监狱,后转到牡丹江监狱。在牡丹江监狱他受尽了百般残酷的折磨,至今都不愿回忆那段可怕的经历。其中,政保科长郑玉堂伙同犯人一起给他用一种叫 “秦琼背剑”的恶刑,把一手从肩上向下,另一手从背后向上,把两手倒背绑上然后往背上压东西。如果不配合,恶警就继续往背上加东西。另一种刑法叫“太空帽”就是用方便袋往张作斌的头上套,叫人喘不上一点气,憋的难受极了。邪党的恶劣的手段太多了。在这里仅举这两例了。最后他被迫害的出现了象脑血栓的症状,出狱后他继续学法炼功,现今不治而愈了。 9.颜景柱,男,四十五岁,农民。二零零零年七月初以在他家抄出炼功带和大法书为由,就把他绑架到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参与人:所长冯立民、户籍警察关兴占。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晚,冯立民、关兴占又一次闯进他家,把他绑架到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并勒索了二百七十元钱。二零零二年春天他和四人正在一起学法,被宏伟派出所警察李景丰(音)、徐学(音)、所长连杰,又一次绑架到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10.孙存海,男,三十二岁,农民。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九点多被冯立民、关兴占把他绑架到七台河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并勒索了二百七十元钱。 这只是宏伟镇邪党政府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部份情况。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流离失所、他乡过流年等各种原因很难全写出来。总而言之,邪党近九年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疯狂的迫害,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经历了不公正的对待,被剥夺了信仰自由的权利,更有甚者被迫害致残、致死,还有的被活摘人体器官,恶党从中牟利。在此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共同发出正义之声:立即终止这场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5/173071.html 七台河市联系资料(区号: 464)2023-12-1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
邮编:154600(区号:0464--) 市局领导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郭勇胜 13804510380 8297001 朱孔勤 13904670777 19504647002 8297002 张喜立 13946568818 19504647003 8297003 满春林 15046859888 19504647007 8297004 陈 勇 15946420066 19504647008 8297005 李永恒 16604641126 8297006 安玉勇 13846427678 8297007 权 威 13946536666 19504647006 李 勇 13904670868 19504647009 8297009 麻 静 13904671717 郑德君 15846410005 19504647011 8297011 郑春桥 13504887000 19504647012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卫支队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毕树庆 13029790001 19504647057 8297021 常 飞 18304655155 19504647178 林 涛 15846467770 8297208 情报大队 张立志 13846445456 19504647359 8297295 尚伟健 13206765180 19504647460 8297295 梁 超 18346466311 19504647413 8297295 张津铭 18646457733 19504647468 8297267 案件大队 于洪达 15846417177 19504647349 8297295 杨 帆 13614679505 19504647342 8297208 崔永飞 13946585566 19504647182 829720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