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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毕节 大方县 >> 李灯红(音)(李登红), 男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毕节大方县 有关恶人: 贵州中八劳教所男所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9-0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4-14: 贵州省法轮功学员姚茂源被非法审判
贵州省法轮功学员姚茂源、陈化梅、张三妹、邱碧珍、李登红、刘菊连(在玉屏县被邪恶之徒绑架),并于3月28号被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4/176423.html 2003-09-08: 在中共十六大召开之前,从2002年8月开始,贵州中八劳教所的恶徒们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几近疯狂,妄图达到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以邀功请赏。这期间,劳教所的恶徒们采取了极其卑劣下流的手段,包括将女大法弟子关入男禁闭室派男犯强奸污辱;酷暑之下穿棉衣、踏钉刺的鞋拖着跑;强光灯照烤双眼…… 以下是他们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部分损招毒刑: 1.把在女所坚强不屈的女大法弟子投入男所禁闭室(不足4平方米),由两个男性吸毒型劳教员折磨,污辱(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用冰块塞阴道,甚至强奸)。 2. 在很热的8、9月份给大法弟子穿上棉大衣、棉裤,然后浇上水,强行穿上暗藏铁钉的棉鞋,由两个吸毒犯拖着跑,一个在后面边推边打,轮番换人折磨大法弟子。邪恶之徒们编排成十多个“攻坚小组”,每小组由四个恶警、四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犯)组成,各围攻一名大法弟子,有时集中为几十人对付一个大法弟子。 3. 每天24小时监控,利用吸毒人员包夹,唆使吸毒人员毒打大法弟子。 4. 连续不让睡觉一周以上。具体方式:先毒打,然后拖着跑(有的大法弟子此时被打兴奋剂)接着用强光灯照烤双眼,而且不准闭眼睛,不停地摇晃大法弟子的身体,时而制造尖锐刺耳的声响。过后拖在地上跑,有的大法弟子双腿、双脚皮开肉破,血迹满地。 5. 用布(或衣服)包裹砖头(或石块)猛击背部、酸筋、腰肋。让大法弟子受重伤痛苦而别人看不见伤处。 6. 拔阴毛。 7. 用烟头烫。 8. 不断搔挠、触痒。 9. 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采取强迫性灌食。 10.在此期间还不断播放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电视、录音、造假宣传和一些引人邪悟的东西。(即在大法弟子疲惫麻痹、昏迷、神智不清、难以承受时的暴力加“催眠”洗脑) 11.平时强迫超时劳动,每天劳动十六、七小时,甚至二十四小时。 12. 平常采取的体罚:站军姿,晒太阳,电棍电,警棍(胶木包裹的铁棒)打,绳索捆绑,大字形绑在铁床上几天,封口胶封嘴,破布堵嘴,手铐铐着悬空吊,关禁闭(冬天只准穿单衣或裤头、没有被盖)。 李灯红(音),毕节大方县人,受毒刑迫害在贵州中八劳教所。 毕节 大方县联系资料(区号: 857)2008-02-07: 大方县八堡乡相关人员电话:
乡长李福寿: 13885755175 办公室 08575480719 书记王家贵:13985354161 所长龙永富:13984705789 电话:(区号0857) 大方县委书记室:5221012 5223380 县委书记:沈小春 政法委:5221967 纪委:5221501 人大常委:5221143 政协委:5221166 县长室:5221807 5221415 县长:李玉平 公安局:5222397 5221316 5221317 5221318 5221319 检察院:5221510 举报中心:5221607 法纪检察科:5221815 法院院长室:5221095 副院长室:5221486 5221596 5223476 纪检组:5221165 告申庭:5221073 办公室:5221017 司法局:5221694 派出所:5221445 5221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