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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通辽市 >> 王旗(王琪), 女, 48

个人情况: 个体医护人员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馨园小区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7-09-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4-10: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女学员王旗遭受的迫害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的血雨腥风中,内蒙古通辽市现年四十八岁的王旗女士也同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非法关押、无数次骚扰等迫害,她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居无定所,孩子无人照看,在更加艰难中挣扎。

王旗中专毕业,是医护人员。一九九七年她有幸接触了法轮大法,因当时学法不深,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进行全面抹黑诬陷、疯狂迫害后,不敢学法炼功,直到二零零四年身体不适,出现非常严重的妇科病状,无奈之下,她重新修炼法轮功。不久,她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正常,而且过程中没用过一粒药,没花过一分钱。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为了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将参与迫害的恶人恶行曝光,王旗向世人发放真相传单,被受谎言毒害的保安举报,拨打110叫来清真派出所警察,把王旗绑架到派出所。之后来了国保恶警关振刚及两名女警,他们开始诱供问她的家庭及其住址等相关情况。然后三、四名恶警抢走她包中的钥匙,在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国保大队与派出所警察把她家翻的乱七八糟,很多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

然后王旗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局国保大队,直至凌晨3点她又被送往河西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强迫签字,当她拒绝签字的时候,被看守所女警包乌云打三、四个耳光。因为王旗认为自己不是犯人,所以不穿黄马褂、照像,结果被一个男警察用拳头殴打、扇耳光。

在被非法在看守所期间,王旗一直睡在水泥地上一个多月,地下冰凉的无法睡觉,她就开始坐在地上,警察还让犯人看着她不许她坐着。国保大队队长王波三番五次去看守所逼迫王旗所谓的“转化”、出卖同修,还恐吓她不转化就把她四岁的儿子带来,她不同意,王波就恐吓说:劳教所有多么的恐怖,多么厉害,还说那里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暴力强制转化。为了进一步转化她,公安局副局长耿淑英(现在已遭报:已退休在家被抓捕判刑八年)到看守所对王旗说:如果你说出几个同修(就是出卖)就让你回家,不会判你。

在看守所一个星期之后,王旗接到了被非法劳教两年的通知书。一个月之后,王旗被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劳教所。由于长途坐在车里十多个小时的路程,她又戴着手铐脚镣,被折磨的几次呕吐,浑身无力、苦不堪言。上午到了呼市医院体检,抽血化验、拍片,折腾到下午一、两点钟,她被带到了劳教所,然后她被关押到一个放杂物的一个房间里,他们象做贼一样,怕人看见。

在劳教所一个叫路俊卿的警察,继续迫害王旗,有两个包控看着她,逼她转化,逼迫罚站、不许她睡觉、不许她与人接触。由于长期罚站,她的腿都肿得鞋都穿不进去,后来两只脚都烂了。

王旗承受着强加的身体上的痛苦时,她丈夫因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到劳教所与她离婚。他们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王旗当时不想离婚,但她丈夫告到呼市法院(因当时当地法院不予受理)。呼市初级法院不判离婚,她丈夫又告到中级法院,两次开庭之后离婚。法院判给王旗五万元钱,当时她的前夫没给钱,被法院强行每月扣除三百元,十几年才扣完。

在劳教所这两年期间,王旗被关小号十五天,强行转化,不让上厕所,不准下楼,她又被强行看诬陷大法录像等资料,强行奴役每天长达十~十五小时。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恶警及吸毒犯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王旗将此事写了一篇纪实文章,准备曝光恶警。这封信在传出途中,被吸毒犯人严丽萍构陷,恶警收走此信,将王旗罚站,恶警路俊卿打了她七、八个耳光,把她关进小号,不让她睡觉,她一直被罚站达八天八夜,并加期四十天。当时法轮功学员李秀云为王旗说了几句公正的话,被强行加期几天。

当时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象王旗这样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止一个两个。有一个杜姓法轮功学员,六十多岁,因为不转化,被长期罚站四十多天,被针扎、被殴打,很多人半夜听到她痛苦的喊声。有的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野蛮灌食,牙齿被东西撬得松动。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偷偷地在食物里下不明药物,而本人都不知道。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不穿劳教所的衣服,结果被弄到洗手间里,好几天没出来,还把她的衣服泼的满身都是凉水,那时已经是秋冬季节,那些恶徒没有人性。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王旗从呼市劳教所回家。当时她身无分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房子,没有工作,没有家,什么都在这场迫害中失去了。王旗的前夫与她离婚后,当时四岁的儿子在奶奶家。王旗看到儿子后,发现他不说话了,问什么也不吱声了,什么都点头摇头的。在亲戚和同修的帮助下,她租了房子有一个临时的家,把孩子接了回来。为了生活她找了一份工作。

可是,就这样艰难的生活,也不安定。当地国保警察、派出所等经常骚扰王旗及家人,到处找她。一天,有人敲门,突然闯进三、四个人,气势汹汹地到处寻找什么,楼下有三个男的,都是便装,后来,他们说没找到人,就急急忙忙地出去了。

不得已,王旗一次又一次地搬家,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负担。后来,才知道孩子的自闭症是因为王旗被非法劳教之后,孩子失去了母亲的关心爱护,又经常听到奶奶及家里人为妈妈被抓的事情吵架,孩子不知所措,就常常躲到屋子里不出来,当他想妈妈的时候,就问奶奶,奶奶就说你妈妈死了。孩子当时怎样的感受别人是无法想象的。后来孩子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想说话了,也不想接触任何人了。本来孩子就不愿意离开家,因为从小长大就在那里,当他妈妈把他接走的时候,孩子很不高兴,不愿意走,还出现了逆反心理。孩子经常说:我放学回家,不知道这个家又搬到哪去了。这种居无定所的环境,也给孩子造成了心灵上的伤害。

二零一七年的一天,通辽市科区国保大队李强打电话骚扰王旗,让她去公安局配合他们照相,打了好几次电话骚扰。二零一八年霍林河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骚扰,说是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让打的。以后,王旗坐火车几次被无理搜查、骚扰。

二零一九年王旗再婚,一天,王旗坐私家车在途中被无理搜查,警察问她你犯啥罪了?公安内部的网上写着你是“叛变叛逃罪”。后来,外地的警察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问王旗是什么情况?派出所的警察说:她不在我管辖区住,不归我们管。后来又给一个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还说不归他们管。这样,两个多小时之后,外地警察就把王旗放了。然后这个警察说,你给市长打电话告他们,或者起诉他们!一个家庭妇女哪来的叛变叛逃?中共迫害法轮功,让世人都反感,以为这是个可笑的事情。

二零二零年年末的一天,当地的警察和社区居委会人员一查户口为名多次到王旗家骚扰;然后又打电话说道居委会去一下户口的问题。当王旗到居委会,居委会为了等警察故意拖延时间,后来来了国保大队长李强和自称是政法委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找王旗谈话,逼迫她签三书,承诺把“叛变叛逃罪”撤掉,还说有什么困难找他们,他们给安排。王旗没有配合他们,他们就去她新找到的工作单位骚扰。第二天晚上他们又去王旗家,李强和另外两个人找到王旗的丈夫,给家人施加压力,目的还是让王旗签三书。

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弘扬一百多个国家、受到三千多个褒奖。即使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讲真相、揭露谎言、曝光酷刑迫害,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而对他们身体上、经济上、名誉上、精神上等任何伤害都是违法的,用刑法来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这些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人。

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在此奉劝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610、政法委、公检法司、派出所及街道社区人员,立即停止参与迫害,找机会将功补过。即使根据《警察法》和《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及公、检、法人员对办案责任要终身负责。《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及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谁也不愿将自己和家人处于危险境地。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幸福与未来,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一定要分清是非善恶,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0/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女学员王旗遭受的迫害-441115.html

2010-06-06: 内蒙古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恶警包乌云恶行
……
王琪(王红玲),被关押此看守所期间多次遭包乌云打骂。有一次包把王叫到她的办公室,包使尽全身力气狠命的打了王三个耳光,把王打的在地上转了一大圈,最后把角落里的暖水瓶碰倒了,之后包还要王赔暖水瓶。王在此看守所被包等恶警迫害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二年。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6/224895.html

2010-05-20: 内蒙古通辽市王旗被绑架劳教的遭遇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王旗于2007年8月被通辽市警察绑架殴打,之后被投入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

王旗,女,36岁,2007年8月25日,在内蒙古通辽市讲真相被恶人诬告,拨打110叫来清真派出所的3、4名恶警,把王旗绑架到清真派出所扣留。

之后来了国保恶警关振刚及两名女恶警,他们开始诱供问她的家庭及其住址等相关情况。然后3、4名恶警强行抢走她包中的钥匙,在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他们非法抄家,把家里翻腾的一片狼藉,两个带有密码锁的皮箱被他们强行撬开。家中丢些什么至今没查清。

之后恶警把王旗劫持到国保大队,在国保大队被逼六个小时。王旗不配合,又被劫持到河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因为不穿号服,被恶警狠劲打了三个耳光,又让王旗拍照;一个月后,又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二年。

在劳教所这两年期间,王旗被关小号15天,强行转化,不让上厕所,不准下楼,又被强行看诬陷大法录像等资料,强行奴役每天长达10-15小时。2008年4月25日恶警及吸毒犯对大法弟子酷刑折磨。王旗将此事写了一篇纪实文章,准备曝光恶警。这封信在传出途中,被吸毒犯人严丽萍构陷,恶警收走此信。捎信的释放人员黎艳梅扣留10余小时后放人;为了此事不让所有大法弟子与家人取得联系。

恶警发现书信后,将王旗罚站,被恶警路俊卿打了7、8个耳光,关进小号,不让睡觉,一直被罚站达8天8夜,因此事被加期40天。半年多王旗仍无法与家人通电话及书信往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0/224021.html

2009-08-22: 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旗被非法超期关押
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旗于2007年8月25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并非法劳教二年,至今期满2009年8月24日应放人,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戒毒所,以所谓王旗违规违纪为名加期40天,不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2/206910.html

2008-02-25: 亲人,你何时才能回来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在内蒙古通辽市,这个中国边远的小城,也热闹非凡。人们都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气氛之中。可有的人却不能如愿,他们不能与家人团圆。不是他们不想回家,也不是罕见的雪灾把他们滞留在拥挤的火车站里,而是因为他们坚持信仰“真、善、忍”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监狱,劳教所里,每逢佳节倍思亲,他们想念着亲人,亲人更是惦记着他们。

唐丽文,六十多岁的老人,从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起,她已经遭到六次非法抓捕和关押。多次被非法抄家,高额罚款。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四日再次被绑架,家也再次被非法抄了,快两个月了,当地看守所拒不放人,她有一个三岁的小孙子,总是天真的问:“怎么好长时间没看见奶奶了,我想见奶奶”。

周金鹏,原通辽电厂职工,在二零零四年时就被非法重判七年,妻儿老小失去他这个顶梁柱,生活艰难可想而知。几年来,他不仅遭受着各种酷刑的折磨,连亲人都不让见面,更无法无天的是,友人在年前去看他,非法关押他的赤峰监狱连存钱存物都不许,见面更是奢望了。

王旗,三十多岁的个体医护人员,二零零七年八月,因发真相资料,被科区公安恶警绑架,关押在河西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劳教两年,现在呼市女子劳教所。她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妈妈,小小年纪没有母亲在身边,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啊,狱中的妈妈更是想念自己年幼的儿子。

田心,原教印厂职工,在二零零六年七月,被绑架、非法抄家,并被第二次非法劳教二年。现在呼市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她的儿子郭思源,今年十二岁了,他已过早的经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在他不满三周岁的时候,田心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关押三十五天,造成母子分离。他不满六岁时,爸爸就与妈妈离异了,他与妈妈相依为命,妈妈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他就只能住在姥姥家,这次妈妈又被非法劳教,他曾哭着喊着要妈妈,梦里也常常梦到妈妈。虽然姥姥一家人细心的照顾着他,可是妈妈的位置是谁也代替不了的。

韩乃军,通辽铁路职工,在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在河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半年后,被非法重判三年,现在非法关押在内蒙古某监狱里,家人也不知他具体在哪里。他有八十多岁的父母双亲,一个瘫痪在床,需要他照顾,一个整天以泪洗面,盼望儿子回来。他还有即将高考的儿子,多么希望高考的时候,爸爸就在身边。

通辽现在还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他们虽身陷囹圄,但仍坚持信仰,同时也是因为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坚持,越来越多的人已明白了真相,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迫害不会长久。在此,希望通辽市所有善良的民众,以及各种相关部门和人士,放下各种观念,用自己的思维来思考一下,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是为了什么 ,为自己做一个明智的选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5/173095.html

2007-11-25: 内蒙古通辽市仍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迫害
王旗,女,三十二岁,中专毕业,个体医护人员,二零零七年八月,因发真相资料,被科区公安恶警绑架,关押在河西看守所,后又被判非法劳教两年,现在呼市女子劳教所。她丈夫的工作不太稳定,她还有一个四岁的儿子,由婆婆照看,现在婆婆重病已无力管孩子。好端端的家不知以后该怎么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5/167188.html

2007-09-18: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居民王旗控告科区公安分局
控告书

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

我叫王旗,女,33岁,汉族,中专毕业,个体医护人员,现住通辽市科尔沁区馨园小区。

本人不服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8月26日签发的200700606号决定,所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于2007年8月25日对我的非法刑事拘留。这个决定没有法律依据,是不能成立的,故特提起控告。理由如下:

1997年我有幸接触了法轮大法,因当时学法不深,加之中共1999年7.20开始利用国家所有宣传工具,极尽迫害所能对法轮功进行全面抹黑、造谣、栽赃、诬陷,给本来学法不深的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明知法轮大法好,却惧怕中共灭绝性的镇压迫害,不敢堂堂正正学法炼功,一度沉迷在红尘中,直到2004年。那年我深感身体不适,出现非常严重的妇科病状。这病给我带来的痛苦简直无法言表,那只有我自己最清楚了,那段日子真是生不如死。现在想起来都不寒而栗。无奈之下,我又想起了法轮功。就在我重新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在不知不觉中,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正常,而且过程中我没用过一粒药,没花过一分钱。我后悔自己学大法学的晚,我无以报答师父。因为师父无私的教人“真善忍”,从不管炼功人要一分钱,我再一次从心底钦佩法轮大法的神奇和超常。正因为如此,中共和江××邪恶集团对大法迫害持续了八年而法轮功却屹立不倒。特别是,就在这邪恶的镇压之后,法轮功在海外已从30多个国家洪传到80多个国家;《转法轮》一书已翻译成20多种文字。

在当今的中国,世风日下,贪污腐败,假货泛滥,卖淫嫖娼充斥中国大地……这一切触目惊心,不仅危害着大陆人民的生命安全,也造成国家动荡不安,这怎么没有人去管?而法轮大法不但去病健身有奇效,更可贵的是法轮大法带给了人们平和、真诚、善良、坚韧,并为世人所敬仰,法轮功的一片净土将带给所有生命以未来!人民身心健康了,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人民安居乐业,这不是政府想要的吗?我不明白,为什么却成为我被抓的理由呢?这是一方面。

中国对外声称: “现在是中国人权最好的时期”,声称中国要创建“和谐”社会。但事实怎样?仅拿信仰法轮大法的学员来说,至今最少有几十万被非法关押过,或还正被关押在中国各大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秘密集中营,被无情的剥夺人身自由,身心惨遭摧残、失去生命,更甚者被不法之徒活摘器官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再焚尸灭迹。这又如何解释尊重人权和所谓的“和谐”社会呢?

我既是无数受害法轮功学员中的一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那么,我既积极主动维护我国《宪法》、《刑法》的所有章程,我也理应有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然而今天,我不知道我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哪条规定而对我强行进行所谓“涉嫌邪教”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法定的对犯罪嫌疑人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以下七条: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的犯罪;
(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请问:我的行为触犯了以上七条中的哪一条呢?首先我要阐明的是:《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且我修炼的法轮大法完全是个人信仰,并且是受我国《宪法》保护之内的合法行为。因为我国《宪法》至今为止,并未定法轮大法为“×教”而单凭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就算是违法了吗?那么《宪法》中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又如何解释?根据《宪法》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根本就谈不上我因“涉嫌邪教”和触犯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法定七条中的哪一条。那么科区公安分局为何对我强行非法刑事拘留呢?科区公安分局警察身为执法人员,却玩忽职守,套用、滥用法律,践踏法律尊严,还要给自己的违法行为披上所谓依法合法的外衣,混淆法律概念以权压法!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为实在是过时了。

我既没犯法又没犯罪,为什么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我只不过是在不公的条件下,用《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来维护自己的信仰,也是作为国家公民在义务的做着还广大民众知情权的善举行为,怎么却成了犯罪呢?科区公安分局警察视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违背《宪法》歧视信仰公民,对我施行的跟踪、监视、绑架本身就是在侵犯我的人身自由,这种低级、下流的行为是耻辱。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堂堂正正做好人,弘扬人间正气,何罪之有?而大街小巷无处不见各类危害人类健康,推动人类道德下滑,乌七八糟形形色色的传单却无人问津。

根据以上的叙述作为国家执法人员,科区公安分局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法规,已经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八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来就没有讲过任何法律,从迫害开始就是在执法犯法。翻开历史,从镇反、肃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到法轮功,在人治而非法治的中国大陆,一次次的悲剧重演,从来就没有依照过什么法律。

科区公安分局口口声声说我违反了这个法律、触犯了那条法律。我真诚的希望通过法律的警钟,震醒每一个还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执法人员。谁是谁非?扪心自问,有法衡量。身为执法人员,科区公安分局警察的行为本应该代表着法律,可科区公安分局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剥夺我的人身自由,这不就是在执法犯法、草菅人命吗?并且我的所有活动行为,完全都是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内,本身就谈不上触犯了什么法律。所以我强烈要求科区公安分局,立即撤消对我的刑事拘留,赔偿因执法人员首先不遵守法律法规,对我身心、家庭、经济各方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我自由,还法律公正!

控告人:王旗

2007年9月16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8/162895.html

2007-09-12: 内蒙古通辽市国保绑架大法弟子 韩乃军生命垂危
内蒙古通辽市近期连续4名大法弟子张艳梅、韩乃军、阎家良、王旗被绑架,阎家良被公安个别警察勒索至少5万元现金而后才被放回家。张艳梅被当天放回,而她的丈夫韩乃军至今仍在非法关押中,目前韩乃军在河西看守所已绝食14天,生命垂危,可是没有人通知他的家人。

王旗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河西看守所,恶警扬言“拿一万块钱也出不来”。她的家属找到国保大队副队长关振刚,关振刚宣称:“你们当家属的应当配合,人家那个家属配合的好,人就出来了。”家人说:“我上他家去问问,他们是怎么配合的。”关振刚说:“那可不行,我这话说错了,我不应该跟你说,这是我们公安的秘密。”

当韩乃军的家人知道了韩乃军生命垂危而找到国保大队副队长关振刚时,他说:是谁告诉你的?表现出很惊讶的样子。当家人质问关振刚为甚么不告诉我们、如果韩乃军出现生命危险谁负责时,关振刚态度极为蛮横无理,拒绝家人的合理要求,把家人用双手突然猛推出门外接近楼梯,在家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关振刚再一次双手猛烈下推,致使韩乃军家人脚下失控,几乎滚到楼下,双手扶墙才不至于倒地,手提包随即向上甩出。

大法弟子韩乃军、阎家良于2007年6月27日晚在外出一夜未归,28日韩乃军的妻子张艳梅发现自家楼前停着一不明黑色轿车,并有可疑人员在其楼前转悠,后又下来一女警,经辨认为铁南派出所警察王伟等四人。上午警察几次砸门,张艳梅均未开。警察走后,张艳梅出去,在下午3点左右回来时,正遇上警察开车在楼下埋伏,几个男警察将张艳梅揪住,张艳梅据理力争,并喊“法轮大法好”,引来周围邻人观看。恶警暴跳如雷,大骂,并说他们已绑架了韩乃军、阎家良,要张艳梅开门搜查。张艳梅不配合,恶警抢出钥匙,上楼强行开门,因其门上有保险而未得逞,恶警即将张艳梅带走,后又于4点多用钥匙拧门。

在八年的迫害中,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一直积极参与抓捕、跟踪、绑架、折磨大法弟子,侮辱大法创始人,毁坏师父法像等,行为极其恶劣。通辽市610办公室主任许咏梅一直组织、参与、实施迫害大法弟子。公安副局长耿树英目前积极组织、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是通辽市主要迫害大法弟子责任人之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2/162554.html

通辽市联系资料(区号: 475)

2024-04-26: 内蒙古通辽市科区公安局 邮编 028000 区号 0475
政保科电话0475-8257919
国保副队长:李强13134751588
徐静:0475-8235113、13814588859
国保大队警察:16648585662
国保大队警察:16648585721

2023-03-02: 景山社区:格日乐13948144662

2022-07-20:通辽市公安局:
总机 0475-8258411
内蒙古通辽市科区公安局 邮编 028000 区号 0475
局长:姜希明 0475-8238123、0475-8235007、0475-2291878、13304751678
副局长:贾爽 0475-8239233、0475-8235012、0475-8161333、18947058888、15204756000
科区公安局代理国保大队长:史文慧 办公室 0475-8254444-5112、0475-8221900 手机13514756533

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强(2021新提拔的大队长): 手机13134751588
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许静 04758235113、13814588859
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王爱军 0475-8257919、13904758819
包吉日木图 0475-8235118、13904750523
团结路派出所 0475-2292110,王小龙18747581110
永清派出所 0475-8211131所长翟海军 0475-821119413327044011
霍林河派出所 0475-8429110
铁南派出所 0475-8510149
红星派出所 0475-8421664
南郊派出所 0475-8630110
清河派出所 0475-8422389
明仁派出所 0475-8243110 0475-8267110
施介派出所 0475-8235925
东郊派出所 0475-843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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